乘务员违章违纪的原因及对策

2024-10-21

乘务员违章违纪的原因及对策(精选7篇)

1.乘务员违章违纪的原因及对策 篇一

农村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他们的行为事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我区近年来查处农村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分析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原因,从实际出发,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应引起重视

建区以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总体上是好的,农村村级党员干部逐渐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党员的排头兵、致富的领路人。然而,也有少数村级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腐化堕落,在带领广大农民奔小康的致富路上折翅落地,走向违法乱纪的深渊,问题严重,影响深远,应当引起各级党的组织高度重视。建区以来,全区共查办违纪案件51件,其中村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2件,占43%。其中,受开除党籍处分8人,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人,被依法判刑6人。从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主要有五个特点:

(一)从违纪人员担任的职务上看,“一把手”违纪人数多,情节重。

在22名违纪违法的村级党员干部中,“一把手”14人,占43.6%。其中,党支部书记9人,村委会主任5人。目前从我区村级组织的现状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支部和村委的“一把手”,由于权力过大,监督不到位,致使个别人胆大妄为,公然违犯党纪国法,在政治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经济上严重侵犯了集体利益,在组织上造成了严重的干群对立。有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自认为财力雄厚,与上级领导关系密切,党组织和群众拿他们没办法,由于违纪违法,往往引起干群矛盾激化,群众频频上访。“一把手”不仅违纪违法比例高,而且错误的性质也比其他村干部恶劣,侵害党和国家、集体、群众的利益的情节也比其他村干部严重。

(二)从违纪人员所处的地域上看,经济较发达村违纪人数多,情节重。

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有着明显的区域性,违纪违法人数与各村的经济富裕程度成正比。总的看,经济富裕村党员干部除违纪违法人数多外,错误性质和情节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经济问题,违纪违法金额往往是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与经济相对欠发达村违纪违法金额相比,数额相差很大。

(三)从错误性质上看,经济方面违纪的人数多,情节重。

在22名违纪违法的村级党员干部中,因经济方面违纪违法的有16人,超过了70%。在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中,以贪污、贿赂、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人数居多,非法占有国家、集体、个人财物和吃喝送礼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次之。在查处的经济案件中,违纪违法总金额1万元以上的案件13件,10万元以上的案件6件。

(四)从党龄时段上看,党龄短的违纪人数多,情节重。

在22名违纪违法的村级党员干部中,入党时间在10年以下的9人,占43%;11年至20年的7人,占33.3%;20年以上的只有5人。可以看出党龄短的在理想、信念方面接受教育欠缺。

(五)从违纪违法发生的时间上看,其行为与时代特征紧密相连。

前几年镇村集体企业比较发达时,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大多表现为“吃企业”,或侵占企业财物,或用企业利润乱发奖金、补贴,或用企业资金购买通讯、交通工具。近几年则表现为在旧村拆迁改造中以权谋私,征用土地过程中贪污受贿、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谋取利益,以及在农村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贿选问题等等。

二、法制观念淡薄,教育监督乏力,自身素质较低是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一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党纪国法观念淡薄。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是因为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受到官本位等封建残余思想影响。他们当干部有的是为了光宗耀祖,有的是为了吃吃喝喝,有的是为了得好处、捞钱财, 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不能自持,最终导致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二是思想教育跟不上,拒腐防线松懈。村级党员干部除了为集体工作外,还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往往对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少数党组织忽视了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片面地强调发展经济,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从而造成一些村级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权力观扭曲,走上了违纪违法的歧途。

三是监督机制乏力,行为约束失范。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对个别村级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个别镇、街道党委平时也有所察觉,但考虑到“村干部后继乏人”、“平时工作有成绩、有力度”等因素,往往姑息迁就,不愿查处,有的捂着、盖着,名为保护干部,实际是对下级的放任和疏于管理。一些农村党支部党的生活不健全,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监督无力;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等等。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

四是自身素质较低,心态严重失衡。村级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还因为他们思想政治觉悟不高、组织纪律性不强、文化素质较低。22名违纪违法村级党员干部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占54%。他们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形势下,抗不住诱惑,耐不住寂寞。一些村级党员干部上任伊始,曾经带

领群众艰苦创业,取得过辉煌,但自觉“功成名就”后,心态严重失衡,甚至要求回报和补偿,讲排场,比阔气,大肆贪污受贿,从而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三、预防和解决少数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严治党,标本兼治。

村级党员干部是农村发展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事实证明,村干部素质高、班子强的村,民心顺,发展也快。村干部违纪违法严重的村,情况则相反。因此,切实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队伍建设,使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刻不容缓。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严把用人关。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创新用人机制,让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有文化、有本领、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人进村级领导班子,当干部。坚决不配不廉、不公、保守、平庸、内耗、惹事的班子和干部,尤其是要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村党员破除宗族观念,通过选举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水平、素质高的党员选进班子。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干部的意见,对农民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调整,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要坚决处理,决不能避重就轻,包庇袒护。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村干部的工作成绩要给予奖励,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困难,其工资待遇要相对稳定,要形成制度化,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工作实绩挂钩,逐渐稳步地提高,使村干部安心工作。

抓好教育关。对新任村干部,要认真组织培训,端正他们的任职思想,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服务观念。要注重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警钟经常敲,招呼提前打,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村干部自身存在的信念滑坡、为政不廉、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增强他们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制能力、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帮助他们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村干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苗头,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止错误行为的发生。要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实施纲要》,有计划地对村书记、主任、会计进行轮训,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样管理别人,怎样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筑牢监督关。着重围绕“人、财、物”和“责、权、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预防和惩处两手抓,克服将查办案件与经济建设对立的模糊认识,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既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其他党员干部也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教育。在村党支部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杜绝暗箱操作。扩大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群众理财小组的作用,切实搞好以农村财务公开为主的村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农村各项公益工程建设要用好资金,公开招标,扩大透明度。认真实施农村财务托管制度,将村级帐目和资金委托镇、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加大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力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使农村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2.乘务员违章违纪的原因及对策 篇二

一、 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的原因

“要想富, 开通路”, 广大农民对修桥开路、建筑乡村公路具有很高的积极性。我县很多乡村都开通了公路 (即机耕路) , 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 目前所修筑的乡村公路路况较差, 不大适合走客车或较大的汽车, 只不过是开开摩托车、农用三轮车和拖拉机变型运输车。为了解决肩挑人扛和步行之苦, 沿路的很多农民便选择了乘坐招手即停、收费低的农用三轮车, 特别是在赶集时, 乘坐的广大农民就更多。部分农用三轮车驾驶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 置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于不顾, 把运货的车辆变成人货两载。农机监理部门虽然进行了田检路查, 但由于农用三轮车通行的道路点多、面广、线长, 其驾驶员和搭乘的人员均是本地人, 便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即你在前面检查, 他在后面下车;你在东边检查, 他绕西边行驶。

二、 解决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问题的对策

解决乡村里的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问题, 应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 即在从严打击整治以治标的同时, 重视并认真解决农民乘车难的问题以治本。只有标本兼治, 打击整治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1)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打击整治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解决农民的乘车难问题, 这些都是落实“三农”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机监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 把整治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和解决农民的乘车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并切实加强领导, 制订措施, 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 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

农机管理、监理、公安交警和乡镇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宣传严禁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的规定和违章载人的严重后果, 增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使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拒绝违章载人, 广大农民自觉拒乘违规车辆。切实抓好农用三轮车驾驶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工作。

(3) 坚持集中整治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

农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 以安全生产周 (月) 、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为契机, 加强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的打击整治力度。农用三轮车违章载人的路段主要是未开通客车的乡村道路, 在赶集或春播、秋收送交粮食等时节, 采取早出晚归, 守候堵卡等措施, 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经常性上路检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那些无牌无证“黑车非驾”的农用三轮车及机手要坚决查处;对自行改装成客运车的农用三轮车要坚决拆除, 对违章载人的农用三轮车驾驶员要严肃处理。

(4) 增强为农服务意识, 搞好上门服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想农民之所想, 急农民之所急, 积极组织粮食收购站定时上门收购措施。解决农民在交粮时搭乘农用三轮车问题, 以防范人货混装而导致交通事故。

(5) 制订优惠政策, 提高道路设施水平, 发展农村客运。

3.乘务员违章违纪的原因及对策 篇三

区为例

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以铜仁市碧江区为例

内容摘要:教育系统原本应该是圣洁之地,然而近几年发生在学校的违纪违法案件如同笼罩在这片“圣坛”上的阴影,令人心情沉重。仅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碧江区纪委就相继查处了教育局局长蔡某、区第五中学校长文某、坝黄逸夫中学校长安某某、二中校长王某某及和平中心小学校长满某某等一批教育系统有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易发、高发态势为我们再次敲响警钟。因此,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发案的特点、成因,并切实加强预防措施,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教育系统

腐败成因

对策

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而是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最终将走上违法犯罪、身败名裂的道路。教育系统的典型腐败案件尤其需要大力查处,以维护教育这块净土的纯洁。笔者根据多年查办案件的经历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教育系统腐败案的特点分析

(一)从涉案主体看,“一把手”违纪所占的比例大。当前,教育系统普遍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多数都是是校长、局长和书记“一肩挑”,作为“一把手”的校长、局长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权力过度集中,为“一把手”的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同时,随着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学校事业处于迅猛发展阶段,大量的基建工程付诸实施,往往出现“工程竣工,校长下马”的问题。从近年来查处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来看,特别是涉及学校的腐败案件,“一把手”违法违纪所占比例高达62.5%以上。如原县级铜仁市教育局局长蔡某受贿案,蔡某因收受工程老板胡某、孙某共计16.5万元被双开处分,并判尤其徒刑5年,没收违纪所得16.5万元。

(二)从发案环节看,基建维修、后勤管理、物资采购、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1.在学校基建维修环节收受贿赂。在学校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及食堂、足球场、等配套的教学服务场所过程中,利用职务影响及便利,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收受不法建筑商的巨额贿赂。如原县级铜仁市教育局局长蔡某受贿案,就是在我区某学校修建教学楼、学生宿舍的时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老板胡某、孙某拨付工程款上提供便利,从而收取两人的好处费共计16.5万元。2.在教辅教材、校服及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教辅教材、校服等物资采购过程中,因涉及学生人数多,利润较高,学校的校长将这些本应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的资金,放在帐外进行开支,并作为学校教师的福利发放给教师。如铜仁二中校长王某某在三年中就将多达600万元的“小金库”资金,以福利的形式发给了全校的教师。

(三)从违纪手段看,乱收费、收入不入账、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成为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客观上,由于之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教育行业的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太多,导致部分学校屡禁不止的采取乱收费等违规方式弥补自身经费的不足。如铜仁二中将本应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的资金放在学校服务中心进行开支,并给学校教师发放福利;坝黄逸夫中学校长安兴平将全校三个年级21个班共计1032个学生要求补课,收取补课费12.3万余元用于给学校教师发放福利。

(四)从危害后果看,涉及群体多,影响面广,社会影响坏,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教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整个社会,触角延伸到每个阶层。教育系统的腐败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辱没了教育系统高尚纯洁的职业道德,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影响了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把腐败的恶性理念传导给学生。因此,教育系统的腐败行为比其他领域的腐败更具有特殊的影响力和传染力。同时,教育乱收费等行为也直接加重了学生和其家庭的负担,教辅材料、校服等采购过程中的腐败,又将腐败的利差成本直接转嫁给了学生和其家庭。

二、教育系统腐败案的成因分析

造成教育系统腐败案频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腐败者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监管方面的客观诱因,归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道德防线失守,法纪意识淡薄,导致了腐败者人格扭曲、私欲膨胀。

1.不注重学习和教育,放松了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教育局局长蔡某、二中校长王某某都出生在贫苦农家,毕业后逐渐从一名工作人员成长为学校领导。而他们的蜕变也正是发生在他们走上领导岗位之后。正如他们在各自的悔过书中提到的一样,由于走上了领导岗位,就变得自认为能力强,自命清高、自以为是,自恃才能,不再注重学习和接受教育,逐渐放松了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对是非的鉴别能力下降,把握自己的原则也开始放松,开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一步步地走向腐败的深渊。他们用自己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加强学习,主动接受教育,这对正确把握人生,从思想上抵制各种诱惑,防止腐化堕落非常重要。

2.背离根本,权力观扭曲,宗旨丧失,只谋私利。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必然导致个人私欲膨胀,从而堕入腐败的深渊。蔡俊、文峰、满秀堂等人忘却了组织上对他们的培养,忘却了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忘却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一宗旨,当上校长后随着权力的不断增大,渐渐淡忘了教书育人的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捞取钱财的资本、牟取私利的工具。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在行使权力时考虑更多的是为自己多捞点实惠,是为了权力的寻租。正如蔡俊在悔过书上写的,忘记了领导对其在部队入党时的叮嘱,即随时随刻“信仰不能丢,本色不能改,行要端”。

3.法纪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缺乏,心理失衡,自甘堕落。蔡某在其悔过书中写道“由于没认真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导致自己认为收点小礼品、小红包也没有什么。”这样一来,从第一次收受小额礼金到后来发展到单次受贿5万元,私欲逐步膨胀,将党纪法规抛之脑后。谌某某也在其悔过书中写道,“不满足欲望,总是同社会上有钱的人比,在违反法纪时,还不断地找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好使扭曲的心态少一些良心的谴责”。正是由于蔡某、文某等人缺乏相应的法制观念,对违法乱纪存在侥幸心理,才能一次次地私设“小金库”,一次次地进行权钱交易。

4.作风霸道蛮横,唯我独尊,听不进不同意见。正如蔡某自己所言,在教育局局长后,自恃才能,自以为是,以个人所言代替集体决策,听不进不同意见,以致在用人、确定基建承建方等方面一人说了算,才使自己在腐败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二)权力过度集中,监督管理上的失控,滋长了学校“一把手”的狂妄自大、为所欲为。

1.“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当前,教育系统特别是学校校长掌握着教师调动、录用、组织实施基建维修、后勤管理、学生就读等权力,尤其是一些资历老、能力强、功劳高的“明星校长”,光环笼罩,社会瞩目,广受尊崇,在学校里有着崇高的威望,在教职工里“说一不二”,失去监督,一旦其放松心里防线,腐败将成为必然。正如曾某某所言,若是能有人真正敢于反对和阻止,或许也就不会发生一次又一次的腐败行为了。

2.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导致监管乏力。一是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由于人员力量、素质等方面的缺乏,对学校基建维修、后勤管理缺少相对细致、针对性强的制度和规范,导致行业内部监督空洞。二是学校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甚至整个领导班子集体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学校“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及“一把手”的权力过大,导致学校内部出现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问题。三是外部监督相对弱化。长期以来,各职能部门及人民群众都把学校当作“净土”,客观上造成了人们对学校腐败缺乏警惕性和预见性,缺乏有效的腐败预警和发现机制,一些教育腐败无人察觉,无从发现,也就无法查处。

(三)财务管理混乱,干部交流相对滞后,成为了诱发学校腐败行为的重要因素

1.财务管理混乱,“小金库”盛行。从近年来已查出的教育系统典型案件来看,学校校长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维修、后勤管理、物资采购等环节上,90%以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小金库”往往涉及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开支由“一把手”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管,必然导致腐败行为。而“小金库”的开支绝大部分都被学校领导用来个人挥霍、贪污私分及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行贿送礼。“小金库”已经成为了教育系统频发腐败案件的一个“毒瘤”。2.学校领导干部交流滞后,“近亲繁殖”现象严重。教育系统由于其专业性、权威性等因素,大多数学校的校长长期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担任领导干部,而且学校的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一般均从本学校提拔,近亲繁殖现象严重,为部分“明星校长”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如五中校长文某自2004年起担任学校校长至2011年被查处时,担任校长长达7年之久,期间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无数”光环笼罩,导致其在学校任意妄为、畅通无阻,完全失去了监督,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五中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狂妄自大至此,走上腐败的道路成为了必然。

三、预防教育系统腐败案的对策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一个人如果意志薄弱,情趣庸俗,品格低下,就会见利心动,见财心痒,见色脑昏,对于学校教职工,由于他们大多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职责,对他们的法纪教育引导尤显重要,特别是学校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们,要通过关口前移,加强党纪国法的教育。要更注重对他们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这“三观”的正确培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真正树立起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的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遏制“权为私用”的主观臆想,尤其是要用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来实现,“信仰不能丢,本色不能改,行要端”的要求。正是因为蔡某、文某等背离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操守,所以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二)坚持制度管人,从机制层面上遏制学校腐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行业内部财务审计和监察力度,积极探索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等第三方介入重点学校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制度,规范中小学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资金的良好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重大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管理、项目施工监管、资金拨付监管等环节的监管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控制和操作,预防学校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后勤管理、物资采购制度,对固定资产出租、转让进行清理和严格审批程序,对重大资金使用、重大物资采购必须逐级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搞好权力分解,建立和完善对学校“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目前,许多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机制僵化、政务缺少透明、决策不科学等现象。导致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便是监督机制未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监督行为的实施由于制度上的失缺等原因而显得苍白无力。事实证明,仅靠个人的人格修养或不稳定的良心发现,大多难以避免权力的滥用。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中小学校校长的交流轮岗力度,避免出现长期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担任领导干部的现象,为其搞“一言堂”提供土壤。二是要充分搞好学校党内的民主。要积极发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作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机制。三是要坚持和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科学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决不允许搞暗箱操作,违规决策。通过健全内部和外部监督,有效落实权力制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破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使腐败者不能违法。

(四)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学校各项经费保障和监管到位。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学校教育发展遭遇“资金”瓶颈,已成为当前学校特别是我区一些学校教育乱收费、乱摊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同时,也为部分学校领导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浑水摸鱼”、损公肥私提供了“契机”,出现了私设“小金库”等“借发展之名、谋一己之私”的问题。因此,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的目标,确保学校各项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政府投入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察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政府投入的资金真正落实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上,确保学校各项经费监管到位。

综上所述,上述教育系统的典型腐败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而是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最终将走上违法犯罪、身败名裂的道路。因此,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认清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正确行使职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

者:黄 辉

单位及职务:铜仁市碧江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联 系 电话:*** 邮

4.2016煤矿违章违纪保证书 篇四

煤矿违章违纪保证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提前出口的不良行为,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密闭巷道,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向领导做出如下深刻检讨: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感觉到对自己放松要求,没有考虑到这种行为的负面影响性和错误的严重性。经过反思,这次发生的事使我感到是自己的内疚,愧对领导的关心。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有欠缺。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各自的岗位上,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不守纪律,怎么能及时把工作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并且把工作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为所欲为的不良风气,我们的安全工作将无从谈起。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 我。

在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此致

敬礼 检讨人 日期 煤矿工人违规检讨书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天,我与工友私自进入密闭巷道,违反了矿规。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与缺点。这件事发生的是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众所周知,员工一定要有规范的行为准则,“上标准班、交标准岗”每名员工都应遵守岗位标准,我从思想上没有把这些标准、规章制度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后悔莫及,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我非常感谢矿领导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决心为我矿的安全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请关心爱护我们的领导工友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

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

望领导能念在我是初犯,我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领导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此致

敬礼 检讨人 日期 煤矿检讨书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管理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态度、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对同事提出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本科生这张招牌挂起来就不那么光彩了。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通过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读书学习、做人、做事的态度,感悟到:

一、“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学习就在做人、做事的点点滴滴中。经典绝不是在书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点滴中。“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了那么多的书,假如不融会贯通,不与生活结合,就很难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讲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二、“学习最重要的境界是体悟。如果学习中不能体悟,那只是“记问之学”,就好像人吃了东西没有消化,对身体当然就没有帮助,甚至还有害处。”最近,听到一个讲座,讲座里举了一个例子,说某人毕业于某个研究所,有一天,母亲叫他处理点家事,他做完以后,母亲检查后觉得他做得不是很好,就说:“儿子,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你怎么这么笨。”那人听后,马上脸孔变得非常凶恶,然后接着母亲说了一句话:“我都念到研究所了,你还骂我笨!研究所给了他什么?有没有给他人生的智慧,待人、处世、接物的智慧?只是给了他傲慢,给了他不受教。这点小事没办好,恰恰是学习的机会,但他并没有把握这个机会,反而对母亲的指责和批评很不能接受。事物都有一体两面,不往好处发展,就会自然地向坏处发展。听完讲座,再想想自己,也甚是惭愧!

三、吸取教训,加强管理

1.严格措施施工,抓好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和贯彻。要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而不是开工的通行证。让每一个职工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的目的是什么,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执 第2 / 3页

行的隐患在哪里,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必须采取现场跟班到位、加强技术培训双管齐下,从思想到行动、从技术到规范操作,彻底杜绝今后类似事故发生。

2.加强技术课培训,严格技术课学习制度。认真的抓好技术课的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和贯彻是区队领导的共同责任,区队领导要齐抓共管,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为安全严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3.严格现场跟班制度,狠抓现场安全管理。每班班前要将各施工地点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跟班副区长必须到达安全程度差的工作地点进行现场指挥施工。

4.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工区要将此事故在各班班前会再进行认真分析和讨论,让每一名职工认清违章作业的严重后果,接受事故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规范自己的行为。总之,我的行为给单位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做出这样的行为,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也会努力成长为一个理智的人,一个理得心安的人,从过去的错误中学到智慧,不再单纯地懊悔。“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我真心感谢领导的教诲,希望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能从你们身上学得到更多的“智慧”,能得到你们的教诲和帮助,我倍感幸运和不胜感激!煤矿安全负责人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由于我的工作不细致的原因,没能把工作做到位,以致出现了井下探头被胶带封堵现象而没发现,在此我作出深刻检讨!

胶带封堵井下探头的行为,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三违行为,出现了这种情况,我感到十分的痛心。我作为xx-xx的安全经理,没能够很好地尽到监督监管的责任,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没能够在会里会外的场合,真正的让广大职工认识到瓦斯监测监控的重大意义,从而减少此类违章违规事件的发生,在此,我深感惶恐。

我决心也有信心: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全力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场安全检查更加细致与谨慎,坚决做到走到看到说到,安全教育培训更加严格与深入,让规程深植于全体员工的心中,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尽心尽力为xx-xx煤矿的安全生产做出积极的贡献!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煤矿项目部经理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21日夜班我项目部xx-xx队在迎头施工时将瓦斯探头放入风筒内,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三违行为,出现了这种情况,我感到非常的痛心。由于我的工作安排不到位,对有关方面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以致连队出现了以上问题,在此我作出深刻检讨!瓦斯监控通过井下工作面安装瓦斯传感器,实现检测与控制功能,意义十分重大。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值时监控系统会自动报警并切断该报警工作面的供电,同时在职能管理等部门也会报警,从而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项目部在安全教育、现场安全管理、班组管理还存有较大漏洞,现场的违章作业现象在个别职工身上表现还相当严重;此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必须严管理,加强教育,明确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我作为xx-xx的项目经理,没能够很好地尽到管理监督的责任,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没能够让职工深刻认识到瓦斯监测监控的重要性,没能够在项目部形成“三个全覆盖”、“三个百分百”和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真正的让全体职工认识到一通三防的重大意义,从而减少各类违章违规事件的发生,在此,我深感惶恐。

在此我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更加细致与谨慎,坚决做到走到看到说到,安全工作更加严格与深入,让规程深植于全队员工的心中,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尽心尽力为 安全生产做出积极的贡献!

5.乘务员违章违纪的原因及对策 篇五

马亚龙

(安徽大学法学院08级,学号:K10814016)

摘要:近几年在我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经常出现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普遍不满。如何严防和纠正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作者在本文中首先介绍“带病提拔”的内容以及危害,其次分析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带病提拔”;人事权集中;监督机制;民主公开;责任追究

公务员“带病提拔”是指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近几年全国查处的不少腐败大案中都有“带病提拔”的现象。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在不少干部群众反映其存在严重问题后,仍然被提拔为上海宝山区副书记,并当选为区长,结果仅当了一个月的区长就被“双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出事前曾被认为是一个有经济头脑、发展思路清晰、工作有魄力的难得的领导人才,虽然反映其问题的信件不断飞向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也知道他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却始终认为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都是一些生活小节

①问题。因此,尽管王怀忠声名狼藉,却依旧步步高升。还有2009年落马的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等人都是在已经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时仍被提拔。

一、“带病提拔”的危害

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这种现象首先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律的尊严。我国《公务员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带病提拔”明显与《公务员法》的精神相违背,使法律在实际中流于形式。其次“带病提拔”的现象败坏社会风气,搅乱了干部思想,导致腐败案件频发。最后,“带病提拔”的一些领导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后,很可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危害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正是由于“带病提拔”的现象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中央对此也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坚决防止和

②纠正干部考察失真、“带病提拔”问题。

二、“带病提拔”的原因

那么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呢?为什么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因。

第一,现实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标准与法律政策规定的原则不一致。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党的干部政策都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人用人标准上出现了偏差:有的是过分看重个人的能力,而忽视其思想道德素质。有的明知干部在“德”方面有问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一些“带病者”选拔到了领导岗位。前面提到的王怀忠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第二,少数公务员善于伪装。少数公务员善于伪装、隐藏,善于做秀,在被查处前大都披着冠冕堂皇的外衣,用假象掩盖真相。在公开场合讲廉政勤政往往是头头是道,说一套做一 ①② http://baike.baidu.com/view/1939820.htm,访问日期,2011年1月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1/12/content_12797879.htm,访问日期,2011年1月1日。套,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这样的“两面人”往往“潜伏”的很深,难以一时揭露其本质。

第三,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一把手”的人事权集中却缺乏制约。一些地区、部门用人上产生的不正之风,其根源往往就在“一把手”身上。在我国的现有国情和体制下,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很大,尤其表现在人事方面,很多时候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的决定权掌握在他们手中。而对他们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太少。

第四,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过程不够民主公开,缺乏监督机制特别是群众的监督。我国不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公务员特别是干部的选拔任用的规定中都过多的考虑领导意见,但缺乏征求一般公务员尤其是群众的意见。

第五,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够完善。近些年来,对“带病提拔”者的处理比较到位,但却很少对那些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的追究,这也是造成用人上不正之风乃至少数干部“带病提拔”后长期得不到查处的一个重要因素。三 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和防治干部“带病提拔”的机制

如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带病提拔”的现象,除了要对公务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管理外,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对公务员选拔任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①因此好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我认为应从这几个方面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体制机制。

一是把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选拔任用条件首位,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的倾向。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他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他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选拔任用干部务必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人用人,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这是解决干部“带病提拔”的首要环节。现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规定较为原则。如何具体化了?要坚持“四看”:一看立场。看干部是否自觉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否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二看党性。看干部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有大局意识,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看发展观和政绩观。看干部是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还是以牺牲其他利益求得一时经济的增长,是追求以人为本的政绩,还是片面追求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四看思想道德。看干部是践行廉洁奉公的从政道德,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还是追求个人享受,②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通过“四看”,把那些在政治上有“劣迹”、思想道德上“带病”者拒之门外,保持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二是建立健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科学规范“一把手”的人事权,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这一点是解决“带病提拔”现象的关键。孟德斯鸠说过:“从事物的性质来

③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如何制约“一把手“的人事权?首先要适当分割“一把手”的人事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重要的要经过党委会或全体会议讨论,在集体决策中,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其次,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的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实行对重要人事安排、重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制度。最后要增大“一把手”用人权的透明度。科学界定“一把手”的用人权和责任,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合理设置组织人事机构,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对于不利于权力分解的岗位,可实行岗位轮换、干部交流制度,以减少“一把手”不正当行使用人权的时间、空间和条件。①②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0页.。

http:///n37117c320.aspx,访问日期,2011年1月1日。③ 【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三是促进公务员选拔任用过程公开透明。阳关是最好的反腐剂。只有让选拔任用公务员的全过程在阳关下进行,才能减少带病提拔的现象。这个过程中,要继续扩大《公务员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公务员任职前的公示制度,让群众的更好监督。同时,要在选拔中突破“领导圈子”,更多的征求本单位本部门非领导职公务员以及群众的意见,扩大监督的范围。四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减少“带病提拔”的现象。这里我之所以特别提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因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公务员,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点却常被忽视。根据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时,我国《监督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公务员选拔任用的监督,使一些“带病”公务员及早“浮出水面”。

五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在实践中,我们对被提拔的“带病”公务员进行了党纪政纪乃至法律的制裁。但却很少对用人失察的相关责任人员追责。不过令人可喜的是,在2009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第五条第六项明确规定: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该问责。这是在执政党首次规定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视察的人进行问责。个人希望这条规定更够更加细化,以明确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方式,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主体不明确的问题,避免出现问题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情况发生。同时希望该规定能上升为国家法律,在更大范围内适用。

我们只有从这几个方面入手,完善相应体制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法,才能解决“带病提拔”现象,纠正公务员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更好的贯彻公务员法和党的干部政策,从而选拔一批高素质、勤政廉政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6.乘务员违章违纪的原因及对策 篇六

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煤矿生产每天面对“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威胁,抓好安全生产就成了我们煤矿人每天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就要严格按章作业,依法办事,任何不安全行为(违章)的发生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而每一起安全事故都会给个人和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特别是因工伤亡事故不仅给死亡者家属、亲人、受伤职工带来极大的痛苦,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也常常给企业带来灾难,使生产难以为继,甚至造成企业的破产。据法国安全部门安全分析研究认为:不安全行为 ──违章,造成事故的概率为70%--80%。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杜绝违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

那么,违章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从以下七个方面对违章的原因作了分析:

1.侥幸心理。美国保险公司专家W.H 海因里奇曾对不安全行为和轻伤、重伤死亡的比例关系做过调查统计,统计结果是300:29:1。换句话说,就是平均每300次不安全行为中有29次受轻伤,1次重伤或死亡。国际劳工组织也做过调查统计,结论是200:20:

1。两个数据的不安全行为和伤亡事故的比例都是10:1。也就是说,平均每10次不安全行为就发生1次伤亡事故。有些人在几次违章而

没发生事故之后,便以为永远也出不了事故。把几次违章没出事故的偶然性和长期违章迟早要发生事故的必然性混淆了。他们总觉得安全规章制度是一种不必要的麻烦,碍手碍脚,认为违章也不一定出事故,这就是侥幸心理。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这些人就是在侥幸思想的支持下,经常违章,直至发生事故。还有一种人自以为技术好,有经验,平时习以为常,满不在乎,虽然预见到违章可能发生危险,但是轻信可以避免,甚至用冒险蛮干来表现自己的技能,把冒险蛮干当作荣耀。无视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操作的结果,总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痛若来证实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作用,用鲜血或和生命来证实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2.省事心理。人们嫌麻烦、图省事,总想以较少的付出来取得最好的效果。这种心理对技术革新一类的工作有积极意义,但在安全操作方面却常常引起不良后果,许多因违章造成的事故,都是在嫌麻烦、图方便、省力气、少出汗、走捷径等省事心理状态下发生的。

3.自我表现心理。有些人越是技术差、经验少,越是想自我表现,以改变被人重视的处境。虽然一知半解,却表现得很自信,有把握的样子,似是而非不懂装懂,硬充好汉。如果一有机会,或者一较上劲,就可能盲目蛮干而违章。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以致注意力不集中,发生失误而违章造成事故。

4.经验心理。经验有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自己从

实践中直接获得的知识,间接经验是从学习中获得的知识。一个人的实践范围很小,是很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依靠自己的实践经验获得知识,有时的直接经验可能是片面的经验,有些人太过分地相信直接经验,而忽视了被实践证明了的安全规程、措施、制度等知识,从而导致了违章的产生。

5.从众心理。“从众”,这是适应群体生活的一种心理反应,不从众大家就感到一种压力。对于一个安全秩序不好,管理混乱的企业,这种从众心理会象传染病一样严重威胁企业的安全生产。但是,在一个安全秩序较好的企业,从众心理却可以起到巩固安全秩序的作用,起到扼制违章现象发生的作用。所以打造好的企业文化是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6.逆反心理。在职工与领导关系紧张的时候,常常会产生逆反心理,气大于理,置安全规章制度于不顾,以致违章而造成事故。所以搞好干群关系,用人情化去抓安全,不能让员工带情绪入井,也是抓好安全的一道防线。

7.为赶任务、抢时间违章蛮干。任务越急,时间越紧,越容易出差错,越应该注意安全。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恰恰相反,因为赶任务而忽略安全措施;因为抢时间而免去必要的检查;因为人手紧而撤掉了监护人员,以致因多人违章而造成事故。所以抓生产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组织生产,不能违章蛮干。针对以上违章的原因分析,我们制定了七条反违章的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职工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安全培训内容要创新,形式要多样。通过培训使每位职工都认识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用鲜血的代价换来的。所以消灭违章,杜绝侥幸心里,杜绝工伤事故是每位员工的神圣职责。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知识水平,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学习创新,管技人员和培训教师要不断学习进修、更新知识,企业要不断注入新的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使职工不仅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新的工艺,而且要熟悉危险源、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和一般的抢救方法,熟练使用安全工具,掌握安全须知和操作规程。克服省事心理,踏实工作,杜绝违章。

3.经常进行事故案例的教育。结合煤矿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利用各种形式(电视、广播、幻灯、黑板报、班前会、生产简报等),组织开展事故案例教育,用工人身边活生生的事故案例进行安全教育,杜绝工作中的自我表现心里,强化职工的思想安全意识。

4.开展未遂事故的分析活动。工作中的未遂事故,说明差一点就要发生安全事故。这是没有受到伤害的事故。谁在工作中被吓一跳,就要向大家报告吓一跳的经过,大家从中分析违章或失误的原因,采取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克服经验心理,吸取别人的教训,使大家都受到教育和警示。

5.加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观念。深入贯彻学习《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职工明白违章造成重大事故,是违法犯罪,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使全体员工知法、懂法、守法,才能使员工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从而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及时、持久地开展“反三违,查隐患”活动。所谓隐患,就是事故尚未发生时的可能因素。消除现场事故隐患,必须把功夫下在现场,下在事前。实践证明,抓现场、抓苗头、抓事前,这是消除现场事故隐患最有效的措施。

7.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考核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职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根本扭转违章现象,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展望未来,在倡导“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当今社会,只有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就能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就能减少违章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从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出发,在保障安全生产的硬件和软件上下功夫,使职工从思想上彻底转变观念,使职工人人遵章守纪,个个敬业爱岗,以铁的纪律保证安全生产秩序,使广大职工自觉行动起来,同

7.残疾人当公务员难的原因及对策 篇七

四川达州市残联 廖小云

就业,不仅关系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生活,也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稳定的就业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就业难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就业难,残疾人就业更难,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就业那是难上加难”。这是不少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从事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同志发自内心的感慨,结合我们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体会,本文试对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难的原因作一些初浅的分析和探讨。

一、国家法律和政策为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打开了大门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没有对残疾人做任何的限制,而只是要求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也明确规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 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 按照公务员的概念,这里的国家机关、党政机关中的大多数工作人员理应属于公务员。从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难看出,我国的残疾人事业经过20年的发展,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生存状况更加重视,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而没有将残疾人拒之公务员队伍的门外,因此对于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在法律和制度上有了根本的保障。

二、随着残疾人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不少残疾人具备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文化素质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得到了重视和提高,各类高校都能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进入学校学习,从1998年至今的11年间,四川达州市残疾学生参加高考被各类高校录取200余人,其中近三年录取53人,据有关统计仅2008年四川省参加高考被录取的残疾学生就达333人。在这些被录取的学生中,既有专科生,又有本科生,也还有部分读了研究生,因此从文化层面来说,这些残疾人具备了报考不同层次公务员的条件,据调查他们中很多人都具有报考公务员的愿望和要求,有的人也参加过公务员笔试考试,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三、一些地方在公务员招录中对残疾人作了特别规定,近年已有残疾人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先例 有媒体报道,重庆市人事局早在2005年2月出台的《重庆公务员体检新标准》中明确规定“对于残疾人,只要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也应在公务员招考范围之内。” 2008年11月江西省人事厅出台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方案6大亮点之一就是“残疾人员符合条件也可报考”,规定残疾人只要具有正常履行招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可以报考该职位公务员。符合体检标准的残疾报考人员,将与其他人一视同仁,招录机关不得因残疾的原因而不予录用。一些地方类似的规定还可以列举很多,这些规定,是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化,对于残疾人来说不蒂是盛世福音。

正是由于有了这些规定,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已有了残疾人通过考录公开、公平竞争而进公务员队伍的例子。中国新闻网2008年4月24日以《残疾人走上公务员岗位 女“法官”左手落槌》为题报道了2006年以笔试第一、综合面试成绩第二,江苏省首位通过公务员正常招考程序进入政法系统--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残疾人王小莉,她研究生学历,在学校就取得法官资质,在泰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担任书记员,全年王小莉要将一千多件递交案件分配给庭里二十个人,按月完成司法统计报表,每季度上报态势分析报告。她完成这些工作,从没向同事求助,一切都是独立进行,工作干得非常出色,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又如2005年8月22日《苏州日 报》以《记市残联首位残疾人公务员王俊:用知识弥补身体缺陷》为题报道了一位老家在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农村女孩王俊,父亲是乡村教师,母亲务农,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从小就因小儿麻痹症右腿不能正常行走,由于学习刻苦,毕业于南昌大学并取得中文系的硕士学位,2004年考入了苏州市残联成为首位残疾人公务员,工作一年以后她深有感触的说:“作为一名残疾人,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读了很多书,现在又来到残联工作,以我的所学来帮助其他残疾人。在这里工作,我很自信!”。这两个事例说明,残疾人只要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同样可以当公务员,而且工作干的不比健全人差,“残疾”并不等于“残废”。

四、就全国大多数地区来看残疾人要同健全人一样通过竞争进入公务员队伍还有差距

虽然在法律、政策和制度上有了保障,很多残疾人也具备了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部分残疾人也参加了公务员的考试,一些地方也有招录残疾人当公务员的先例,但是,这仅仅个别的,是微乎其微的,在实践中残疾人要同健全人一样通过竞争进入公务员队伍可以说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要求是“凡进必考”,特别是《公务员法》实施以来,考入公务员队伍的残疾人能有几人,除了各级残联等少数单位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而招录了为数很少的残疾人外,其它部门招录残疾人公务员可说是少得可怜。据有关调查显示,上海市2004 年、2005年、2006年政府机关招录的残疾人数量分别为:3个、0个、4个,且实际录用单位仅限于市、区残联,而该市每年招录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2000多人,以2006年最多录用4位残疾人计,残疾人录用比例仅为0.2%,与该市市政府颁布的《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要求相去甚远。上海属我国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一个国际大都市仅能做到这样,其它经济欠发达地区就更困难了。据笔者了解,川东某市公务员队伍中现有的残疾人要么是在《公务员法》实施以前进入这个队伍的,要么是当公务员后因公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了残疾,而《公务员法》实施以后还没有一例残疾人招录进公务员队伍的,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之所以这样难,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认识问题,在现实人们的潜意识中,有把“残疾”等同于“残废”的错误思维和认识,因而曲解了法律,甚至有人认为残疾人有碍政府“形象”。《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条款并没有歧视、排斥残疾人,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单位错误地以“不具有履行正常职责的身体条件”把残疾人拒之门外。《中国残疾人》杂志2008年5月号刊登的《张太俊:我的公务员之梦》——一个残疾青年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切身感受,讲述了他自己从2002年开始5年报考公务员的艰难历程,年年笔试成绩都能 顺利过关,但因为残疾面试成绩却屡屡失利而过不了关,究其原因,面试考官和用人单位对残疾人有一种无形的歧视和偏见。

二是目前就业形势严峻,公务员岗位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为越来越多大学毕业生竞逐的目标。在选择余地足够大、处罚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少单位顾不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而这些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是财政拨款,因此在招录公务员中不录用残疾人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五、对残疾人平等竞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思考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实现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残疾人要平等竞争进入公务员队伍,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第一、解决认识问题。“残疾”并不等于“残废”,没有人会选择残疾,但是当命运让一个人与残疾为伴时,又当如何选择?因为残疾,他们做同样的事情往往要比健全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残疾人同健全人一样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同样是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纵观古今中外,残疾人中不仅有政治家、军事家,还有科学家、艺术家、实业家。如二战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坐在轮椅上却赢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我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家孙膑是一位肢残 人;发明家爱迪生是一位聋人,音乐家贝多芬也是一位聋人等等。我们不希望在录用公务员时写入“残疾人优先”的字样,但是希望给残疾人一个平等的机会,尽量减少残疾给人带来的障碍,减少或消除客观存在的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不能用一种人为的不公平来替换上天给人带来的不公平。

第二、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公务员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笔试成绩合格,具备了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当与健全人一样一视同仁予以录用,不得因其残疾而拒之门外。我国从法律上明确取消对残疾人报考公务员的限制,它的意义不仅仅是招几个残疾人就业的问题,而是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第三、党政机关要模范执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被认为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合理措施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日本、韩国、美国、法国、俄罗斯、意大利、奥地利、印度、德国、荷兰、西班牙、比利时和我国的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在立法中明确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内容。我国在《残疾人保障法》第33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 障残疾人就业义务”;《残疾人就业条例》也作了“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因此我们的党政机关应当责无旁贷地起好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带头作用,把具备条件的残疾人招录进入公务员队伍。

第四、借鉴国外的做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可在各地每年招录的公务员总数中拿出一定的比率保证残障人士录取为公务员。比如法国规定的比例为10%,在残障人士中公平竞争,并不可以被其他身体无残障人士占用,体现了公平精神,可以让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有了自己的利益代表和强势发言人。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笔者认为在各地可以市、州或者区、县为单位,在每年招录的公务员总数中拿出1%—2%的比例来用于残疾人应该是可行的,比如就以公安招考公务员、交警为例,从一般的理解是不能招录残疾人的,但派出所里总有一两个搞内勤,搞微机的吧,警察也并不是需要人人都能把百米跑进10秒以内才能当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具备了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也未免不是不可以的,而这个条件是因岗而定的。

残疾人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13亿人口,其中残疾人总数为8269万,绝大多数残疾人难以走出 家门,参与社会生活,而成为特殊困难的群体。解决残疾人问题,扶残助残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残疾人问题不解决,残疾人生存状况得不到改善,和谐社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上一篇:水质超标应预案下一篇:对教育理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