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2024-08-19

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精选15篇)

1.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合作社和农机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任对农机服务合作社负责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并定期向全体社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三、负责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日常工作,确保农机作业任务和全社发展目标完成。

四、负责承揽制定农机作业任务,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五、提出完成任务的机械台数、人员配备方案。

六、有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指导权。

七、依法奖惩农机服务合作社的干部职工。

八、对机手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

章 程

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农机发展的群众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宗旨是: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提高农机经济利益,保护农机工作者权益,发展农机事业,振兴地方经济。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

1、组织农机个体经营者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探索农机发展方向,扩大农机发展规模,争创农机经济效益。

2、加强社员业务联系,组织社员承揽农机作业任务,帮助社员增加农机经济效益。

3、保护社员合法权益,当社员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作社将以法组织协调,以保护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4、加强农机信息传递,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帮助社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四条:社员加入

各村农机大院、农机个体户及从事农机工作人员均可以团体或个人的身份申请加入本社,经合作社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团体或个体社员,各社员均属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合作社组织的业务活动。

3、有权对本社提出批评和建议。

4、承担并完成本合作社委托的任务和义务。

5、合作社社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第六条:组织机构

一、本合作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是由入社社员推选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理事推选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在任期内需作变更时,由原推荐单位提出,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理事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2、讨论决定本社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问题。

3、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4、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常务理事会职权:

1、聘请名誉主任,选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2、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主持本社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处理。

3、进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总结本社工作。

4、讨论通过理事会变动事宜。

四、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长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若干名,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社为非盈利组织,本社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技术服务费、组织农机劳务管理费,合作社收入支出情况定期向常务理会报告。

第八条:本社办事机构设在陈庄农机站。

第九条:本社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活动方案,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到桓台县工商局注销登记。

第十条:本社章程经社员大会通过后施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 副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协助主任制定合作社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机服务合作社的生产任务,确保农机作业任务按时完成。

三、抓好合作社人员及机械的安全生产,对驾驶员做到按时安全教育,对机械、机具做到按时保养、按时维修、杜绝不安全因素。

四、协助主任承揽制定农机作业任务,利润分配方案。

五、有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指导权和生产性费用开支权。

六、做好合作社车组任务的完成与协调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立足本职工作,提供可靠的数字给领导,当好参谋。

二、现金及费用支出要达到单据内容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三、财务人员必须达到日清月结,及时准确的反应现金存款收付金额情况。

四、会计人员的账薄、单据装订要整齐牢固,各种报表齐全,要妥善保管。

五、加强会计监督,严守财务纪律,杜绝不合理开支,保护农机服务合作社的财产。

六、积极统筹资金,做好各项经营权管理的后勤工作。

七、财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执行财务计划,遵守财会纪律和会计制度,如有违反和拒绝执行者,报请领导严肃处理。

机务管理制度

一、机手必须按机务规章技术要求定期到农机服务设拖修厂对农机具进行维护保养。

二、农机具经检验维修合格后方可挂牌作业,并服从于“四统一”管理作业。

三、维修车间必须快速、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任务。

四、农忙季节,合作社要组织农机维修人员到田间地头为机手服务。

五、农机服务合作社要在三夏三秋前做好农机具的检修工作,使农机具完好率达到100%上阵作业。

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合作社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的为全体社员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代表大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全体社员代表大会。

2、总结上工作,部署安排新一年工作。

二、常务理事会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会议。

2、听取社员对合作社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利益分配制度

一、为了更好的完善提高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农机服务合作社有关财务情况对入社社员实行财和务公开,半年一次公开收支情况。

二、农机合作社一般生产经费开支,有主任签字方可报销,一千元以上开支有常务理事会研究后决定。

三、对入社社员的收费,如年审、作业服务费、维修工时费要公开收费项目,杜绝乱收费、乱摊派。

四、农机服务合作社资金源于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的服务,一台车一年收费150~200元,经营管理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社养社、自我发展的原则,资金用于农机服务合作社的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办公经费、培训费、学习材料等体现农机服务合作社的优越性。

监事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农机服务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维护农机合作社的工作利益。

二、监督农机合作社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三、监督农机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和各项费用开支,维护农机户的收入和利益。

监事会成员

****:任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任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 ***:***村农机户 ***:***村农机户 ***:***村农机户 ***:***村农机户

常务理事会成员

***:任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任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 ***:任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 ***:任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任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

监事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农机服务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维护农机合作社的工作利益。

二、监督农机合作社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三、监督农机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和各项费用开支,维护农机户的收入和利益。

2.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二

据悉,该企业在全国设有23个大型培训基地,单个培训基地均设有教室和实践场地,并配备有两名专职培训讲师。此外,福田雷沃重工还构建起了拥有常备服务车辆2000余辆,专职服务队员486名,兼职服务队员1680名,配件中心库20余个,服务站400多个,覆盖了除台湾省之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的庞大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体系,可为全国农机合作组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推进农机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福田雷沃重工将借助培训基地这一平台,以自身培训资源为依托,在全国农机合作社中选择100家实力较强、较规范、具有代表性且辐射面较广的农机合作社进行合作。合作采用由农机合作社提供场地,福田雷沃重工提供师资力量,并通过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组织,所在地区其他农机合作社参与的方式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机产品使用和维修知识,农机产品作业技巧及收益技巧等方面内容。

3.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三

关键词:农机;培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32.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8.011

1 存在的问题

1.1 部分地区在资金上缺乏支持与重视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对于资金的调配结果也不同,很多地区的资金相对紧张,加之政府部门对农机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在资金支持上明显不足,所以导致农机培训的软件、硬件设备都难以满足如今农机培训的要求,很多地方都存在教学场所陈旧,教学设备老化落后的现状,先进的电教化设备因资金短缺难以应用到教学培训上。另外,农机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难以完成农机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虽然农机系统具备省、市、县的三级管理机构,但到乡(镇)一级的农机管理部门往往就不完整了,但是农机的使用却大都集中在农村而且相对分散,所以组织工作困难很大,而农机校主要承担培训工作,却没有完整的分级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

1.2 农机培训的教师业务能力需要提高

如今科技的进步突飞猛进,一些新型农机都是高科技的体现,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这对于操作者来讲无疑都需要深入学习研究才能正确掌握,而农机培训的教学人员多数业务能力落后,知识结构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虽然从事农机培训的多是一些有多年操作农机经验的人,但整体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这种情况源于农机操作人员的队伍青黄不接,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嫌工作环境恶劣,而一些专业农机人员数量本就不多,而且多数都留在省或县一级的农机管理部门,基层的专业农机人员短缺在各地基本是常态。

1.3 农机手对培训的认识不足,各部门缺乏配合

在农村,普遍存在对农机培训认识不足的情况,往往只认为农机主要在田间作业,只要会驾驶能工作就可以了,所以多数农机手以及一些部门存在认识偏差,领导不重视,农机手不积极,导致培训开展困难,即便开展培训也是质量不高,收效有限。农机培训是个系统的工作,需要农机、交通、公安、劳动、学校等多部门的配合,但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各部门往往都各自为政,缺乏有力的协调组织,配合上存在一定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机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提高农机科技培训的对策

2.1 转变思想意识,提高对农机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农业现代化,首先要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个系统的工程,也是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必要保障,所以农业机械化对于农业生产来讲是十分重要的一个过程,而农机培训是提高农机的操作水平,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农业生产高效进行的必备手段,所以,各级政府以及农机操作者,必须要转变思想,切实认识到农机培训的重要性,认真积极地投入到农机培训工作当中,了解农机的法律法规,提高对新产品、新技术的认识,正确操作和使用这些高科技农机产品,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最大的能量。

2.2 强化对农机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

通过现代的通讯工具及媒介,比如电视、网络、手机以及多种形式的培训、讲座,大力宣传农机化科技培训的作用和成果,增强企业、社会、政府部门以及农户对农机培训工作的认识,提高农机培训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参与到农机培训工作中来。

2.3 政府部门加大重视,给予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是农机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有了资金保障农机培训工作才能从硬件设施引进、设备完善、人才配备、部门组织等多方面进行提高,所以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争取在农机培训方面给予资金保障,保证农机科技培训经费及时到位,农机培训单位也要提高认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以优质的服务、出色的成绩完成农机培训工作。

2.4 加强培训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对于教师队伍也要加强培训,通过内部培训以及外部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更新知识,以过硬的专业水平完成农机培训的教学工作。另外对于教师队伍,也要不断引进一些大专院校的优秀毕业生,让一些专业的农机技术人才充实到农机队伍中来,提高农机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确保农机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2.5 加强配合协作,拓宽培训范围

农机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安全管理是农机管理不可分割的整体,农机科技培训与监理及推广要密切配合,全方位发动、宣传农机科技培训政策、规定、要求和好处,加强各部门的联合,不断拓宽培训范围,确保各部门通力配合,高质量完成培训工作任务。

3 结语

农机培训需要政府、管理、资金、师资、场所等多方位的条件保障才能顺利完成。在具体工作中,农机培训学校要充分利用人才、设施优势,进一步加大同职业学校和劳动部门等联合办学的力度,不断拓宽培训的渠道,不断提高培训水平,使农机培训工作不断登上新台阶,为农业机械化提供条件保障。

参考文献

[1]马龙武,陈海涛.农机推广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农业科技与装备,2009,(5):85-86.

[2]曹双乐,赵宇.探究农机培训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措施[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8,(4):32.

4.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四

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装备配备要求

为保证旱田深松整地和水田整地和插秧作业需要,旱田合作社必需按每年5万亩深松整地作业能力配备农机装备,水田合作社必需按每年1万亩整地和插秧作业能力配备农机装备。

旱田配备要求:配备拖拉机4台。其中,38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联合整地机1台(套),21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农具3台(套)。或者,配备拖拉机5台。其中,265马力至31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联合整地机1台(套),21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农具4台(套)。配备拖拉机作业导航仪1部。配备收获机10台。配备9行中耕机2台以上。农机化示范园区必需配备38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联合整地机。配套农具由国内、省内企业生产的要占50%左右。资金额占农机装备总投资55%-65%。

水田配备要求:配备50马力至90马力拖拉机12台。其中,50马力拖拉机7台,配套铧式犁7台,配套搅浆整地机7台,90马力拖拉机5台,配套铧式犁5台。配备激光平地机1台。配备6~8行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和宽窄行插秧机12台。资金额占农机设备总投资50%-60%。

5.农机合作社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黄宏宇、黄雪明、顾亚芳、顾正飞、季建群发起,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启东市吕宏农机专业合作社.本社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黄宏宇。本社住所:启东市吕四港镇吕复村。邮政编码:226200。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农业机械化生产、收割,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咨询等服务。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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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启东市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 成 员

第八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九条 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

(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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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报告和会计账薄;

(六)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七)建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八)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执行监事履行职责;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本社的设施,保护本社成员的共有财产;

(五)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和服务,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

(六)不得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按规定承担亏损。

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四条 个人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团体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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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其成员资格于该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3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向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本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成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继承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和债务。否则,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六条 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及其债权、债务可以一并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成员。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由理事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本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执行监事。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黄宏宇、黄雪明、顾亚芳3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名,选举黄宏宇理事长,理事长和理事会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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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聘用或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和其它工作人员;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开会须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列席,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选举黄宏宇为理事长,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和其它人员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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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五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人,选举顾正飞为本社执行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二十七条 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以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八条 本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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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九条 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组织农业机械化生产、收割,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咨询等服务。

第三十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社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业务。

第三十二条 本社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

第三十三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五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季度第一个月五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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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作业量或者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八条 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九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本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六)他人捐赠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农机具等实物、技术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作价出资须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出资与货币出资享有同等权利和承担相同义务。

每位成员出资额不得超过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农机作业服务成员的出资额应当占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经理事会审核,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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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2个月内缴清。第四十二条

本社初次筹集的出资总额为50万元,每个成员最多出资额10万元。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出资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出资。

第四十三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颁发给成员的成员证书须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四条 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本社日常办公费;

(二)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推广、维修保养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五)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六)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八)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四十五条 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后,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提取:

(一)公积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30%,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15%,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教育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8%,用于成员培训;

(四)风险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7%,用于成员生产经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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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七条 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作业服务量、业务交易量(额)和利用本社设施量比例向成员返还(依法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八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本社的债务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九条 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

第五十条

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10—

第五十一条 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决定,委托乡财政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六章 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二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续存或者新设的组织继承。

第五十三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 本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5人;

(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第五十六条 本社因前条第三项以外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代表)大会选出3人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11—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并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它法律程序。

第五十八条 清算组制定的清偿方案须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

(六)按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

第五十九条 本社清算完毕后,于3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全体设立人 签名:

6.兖州腾飞农机合作社简介 篇六

兖州腾飞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兖州市小孟镇驻地,济阳公路东侧,于2009年5月在工商局注册成立,是山东省首家注册以保护性耕作为主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占地2.5亩,注册资金164万元,建设标准化库房320平方米,维修车间40多平方米。合作社成员159名,拥有50以上马力拖拉机200台,自走式联合收获机40台,玉米收获机120台,免耕播种机46台,各种农业机械总计1396台,总资产2100多万元。

该合作社前身是小孟农机服务站,从2005开始探讨解决农民粮食生产投入达到近乎极限后而农民不增收的原因;2007年秋引进保护性耕作机械和技术,在四个村试播小麦160亩,第二年夏直播玉米160亩,效果比较明显,每亩可节约综合生产成本140元左右,增产3~5%;2010年扩大范围,在12个村试用,面积达到1.5万亩,带动该镇的玉米机收率达95%,保护性耕作普及率达到20%以上,并计划争取三年时间在本镇普及率达到100%,辐射范围到周边乡镇,在推行小麦、玉米跨区作业的基础上,实现保护性免耕播种跨区作业。

在党的富民政策带动下,为全面贯彻农业部和省办《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精神,在当地政府和农机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下,农机服务站联合当地农机大户顺应时势,应运而生,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带机入社,机械所有权归个人,由合作社统一调配,统一管理;耕作严格按照五统一标准要求,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订单式作业。实行单机核算,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和公积金。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标志着农机服务体系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是组织跨区作业,更加规范。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节本增效,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作业范围也从过去的单纯小麦机收向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免耕播种跨越,社员的收入也提高了一倍以上,极大的调动了当地群众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促进了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在今年的“三秋”玉米收获中,合作社除完成本镇1.5万亩玉米机收、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订单合同外,同河南省尉氏县农机局签订小麦、玉米机收合同各12000亩,经营收入50万多元,极大的促进了土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作业,作业效益达到最大化;2009年,该社在兖州市科技局申请了《高产灌溉区小麦保护性耕作研究与推广》项目,获得675千克高产记录,明年争取达到750千克以上高产记录,2009年,申请了《高产灌溉区等行距玉米保护性耕作研究与推广》项目,目的是研究玉米在我市的生长、栽培管理技术,提高玉米收获机械效率,减少损失率。

7.关于校企合作农机培训模式的探索 篇七

自2004年国家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 农业机械化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樟树市农机局统计数据:2009-2012年共购置各类农机具244718台套, 呈几何倍数增长。机耕作业率达98%, 水稻机收作业率达88%, 水稻机插作业率达25%。农机手38250人, 获得农机驾驶证的308人。

农机培训形式多样, 取得良好成效。目前, 针对农机技术推广的培训很多, 如农技人员培训、创业人员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驾驶员培训、农机操作职业鉴定、农机技术推广活动、科技下乡等。形式多样, 培养了大量各级各类技术人员, 取得了丰硕成果。

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 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机操作员没有受过专门的农机培训, 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 农机操作技能比较低, 致使时常出现无证操作、无牌照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非法载人、酒后驾驶等现象, 农机事故时有发生。[1]因此, 加强农机培训力量, 探索更为有效的农机培训模式仍是当前农机化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

二、校企合作的可行性

职业院校和农机生产企业都是农机培训的中坚力量, 承担了大量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一) 职业院校在农机培训中的优势和不足

1. 职业院校的优势。

在农机培训工作中, 职业院校是主力军, 也经常承担着主要的培训任务;学校有培训所需生活设施, 理想的教学场地, 比较齐全的教学设施, 还有一支专业技术扎实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职业院校享受着国家给予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 还拥有着长年办学所产生的影响力。

2. 职业院校存在的不足。

职业院校尤其是农业类职业院校存在着如下问题:资金投入不够, 实验设施还不能满足教学所需;教师学习更新专业知识渠道有限, 新技术的掌握跟不上时代发展, 动手操作能力弱, 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水平有限;招生比较困难, 生源不足。

(二) 企业在农机培训中的优势和不足

1. 企业的优势。

培训所需的教学器具和实验设施充足, 掌握了产品的最新技术和使用维护维修技术;拥有一支售后服务队伍。

2. 企业存在的不足。

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生活设施不足;能用于专业培训和售后服务的人数不足;时间有限, 且教学经验还有待提高。

(三) 合作预期成果

1. 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过参与农机培训, 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的展示机会, 得到更多农民的认可, 从而提高产品的销售份额, 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2]

2.

学校得以改善办学条件, 获得良好社会效益。企业的参与可让学校更快、更好地获得最新专业技术, 补充师资短板;免费增添实验设施, 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社会声誉, 增加学生就业渠道, 扩大招生规模。

3.

受训学员可以得到更为理想的学习环境, 可以获得更多实用技术, 购买农机具后享受到更为全面的售后服务。

三、合作模式的探索

(一) 协同开展科技下乡服务

合作的结果是职业学院可以更快、更好地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让下乡活动更有意义。企业可以免费获得宣传机会, 进而实现经济效益。这种合作形式简单, 企业只需要派出相关技术人员, 提供产品的宣传材料即可。这种模式合作程度比较表面, 双方收益均一般。

(二) 联合组织农机培训

合作中, 企业负责提供培训所需农机具并派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其余工作均由学校负责。这种合作模式, 学校为主体, 企业协助。双方收益情况为:校方解决了培训所需器具 (甚至是获赠) , 提高了培训效果, 赢得社会效益。企业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产品展示平台, 且因受训人员多为从事农机操作或农机服务工作人员, 广告效应和社会效益都比较好。

(三) 技术交流, 成果共享

合作双方互派专业技术人员, 互相学习, 共同研究, 解决培训、售后服务、教学和产品研发等多方面问题。这种合作模式双方基本均等, 收益也高于前者。

(四) 合作办学, 成立以公司名称命名的合作培养定向班

校方与企业商定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日常管理、学生就业等一系列事宜。毕业学生可去公司就业, 可从事农机服务, 也可以自己创业, 这种合作模式双方均为主体。相对其他合作模式, 企业投入了更多的资金, 参与了更多的管理, 也获得了更多的收益。可以获得更多企业发展所需的技术人员, 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学校也得到了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扩大社会影响, 促进招生、促进发展。

四、结论

校企合作办学已经在很多学校和企业间成功开展, 合作双方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作为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国农机生产企业和发展比较弱势的农业类职业院校, 合作共赢更是最佳选择, 这种合作也必定会大力促进我国的农机培训事业的蓬勃发展。

摘要:农机培训是促进农业机械化的重要环节, 职业院校和农机生产企业是农机培训的中坚力量, 校企合作既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机培训, 也可以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关键词:农机培训,校企合作,培训模式

参考文献

[1]邹吉波.政校企合作农机培训模式的研究实践[J].新疆农机化, 2012 (4) :45-47.

8.农机合作社助农增收 篇八

“梦实农机合作社”按照社区集体控股51%、村民控股49%的比例运作,通过 “政府补贴一块、厂家让利一块、银行贷款一块、干部群众筹集一块”的方法,筹集了40万元的启动资金,一次性购置了6台小麦联合收割机和配套机械,为入社村民提供耕、种、管统一服务。目前合作社拥有大型小麦收割机8台、玉米收割机3台、拖拉机7台、打捆机3台,其他小型农机具一应俱全,不仅满足了附近3个村1251名社员2906亩耕地的机械作业需求,还为合作社以外的农民耕种的600亩土地进行了农机作业服务。“发展农机合作社是农业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效益的必由之路。只有应用大型农业机械,才能节省种地成本,增加作物产量,解放大量劳动力,使他们从事二、三产业,从而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该县农机局局长郭新江说。针对当前农业分散种植经营成本高、效益低,外出务工农民顾此失彼,亟须新型农业社会化配套服务,临邑县发挥大中型农业机械多的优势,鼓励农机大户、种植大户、经济能人领办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群众以资金、技术、农机具或土地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经营,为社员提供从种到收的全过程服务,实行规模化、机械化作业。

针对资金紧张的实际问题,该县财政每年都拿出专款,以奖代补鼓励兴办农机合作社,仅去年县财政就拿出三百多万元用于发展农机事业。同时,为使合作社尽快发展壮大,农机局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等惠农项目时,重点向农机合作社倾斜。该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2004年的25万元增长到2014年的1320万元,购机金额由350万元增长到6000万元,全县农机合作社也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到72家,机械总动力由125万千瓦增加到190万千瓦。

为使农机合作社有序发展,该县结合各乡镇(街道)农业机械拥有量、耕地面积及农机大户数量,搞好农机合作社位置的选定和规划。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机服务中心,乡镇成立了农机服务站,社区配有信息服务员,对全县2350台小麦收割机、960台玉米播种机等重点农业机械全部建立台账,对全县184个农村社区的作物地块成熟时间进行预测登记,为适时收割做好准备;由县农机服务中心对各种农机进行统一调配,与72家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和5000名农机手建立联系,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定期发送短信,公布区域种、收进度情况,使机械就近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机械利用最大化和种、收时间最短化。

自2008年建立“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以来,临邑县共成立了72家农机合作社,这不仅把分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有效整合了农机资源,还提升了全县农业生产水平,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在农机合作社的助推下,该县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二连增”,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2014年“三夏”期间,全县82万亩小麦仅用7天时间就实现颗粒归仓,从小麦收割到玉米播种仅用10天时间,全县小麦机收率99.6%、机播率99.8%。整个“三夏”比往年缩短了5天,节省开支约五千万元。同时,还组织426台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有偿服务,毛收入约两千万元。

9.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模版 篇九

*********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为本省和省外地区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年**月**日在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现有会员总人数有**人,全部为农民;拥有大型农机具**台,年机耕面积为**万亩,带动农户**户;**年底资产总额**万元。在县、镇两级政府的关怀下,合作社正朝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二、合作社成效显著

******农机专业合作社自****年底注册成立以后,就快速发展壮大起来,大型农机具从一开始的**台增加至**台,生产足迹遍布全省,并辐射周边省市县区,作业面积达**万余亩,****年经营服务总收入高达**万元,取得的显著经营效益。

三、民主化管理,市场化发展

在*******农机专业合作社里,管理,大家说了算;发展,市场说了算。合作社成立以后,狠抓组织建设规范化,严格按照县里规定制定《合作社章程》,并成立理事会为领导决策机构,实行民主管理。研究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合作社每月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研究市场需求,制定合作社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财物管理方面,设立了独立帐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合作社财务制度,做到审批报帐程序化,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按股分红,随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农机专业合作社十分重视学习培训,购买实用书籍**多册,举办培训班*次,不断加强合作社的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合作社的内在能力,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四、合作社下一步发展的方向

10.办农机合作社的六大优势 篇十

办农机合作社一是在解决农民购不起问题上更具优势。高性能和大中型农机具的使用,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另一方面还可以实现节能减排,更好地发挥农业机械化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上的作用。农机合作社除了通过向金融部门贷款和获得政府农机具购置补贴外,还可以通过合作社的积累和向成员筹集资金等方式,解决购置高性能机具、大中型机具和配套机具的资金短缺的难题,从而可以很好地解决农民购不起农机具的问题。

二是在提高农机具利用率和经济性上更具优势。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可以在很多方面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合作社统筹购置,可以解决重复购置问题,实现机具的配套,有利于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合作社与成员是利益一致的经济共同体,这一特质使农业机械作业市场稳定,有利于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随着农机合作社实力的增强和经营能力的提高,市场信息获取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也会增强(如一些农机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等即是很好的例证),也有利于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

三是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更具优势。农机合作社还可以从两方面促进农民增收:由于农机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机械作业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把农机作业费用降到最低水平。农机合作社在发展机械作业服务的基础上,还可以逐步扩大贮藏加工、产品销售、生产资料购买等领域的业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是促进农机具与其他生产要素实现更优配置。农机合作社的互利合作机制有利于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加上经济实力的增强,有利于逐步解决好“有机无路走、机闲无处放、机坏无处修”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农业机械化的作用。

五是在促进职业农民队伍发展上更具优势。一方面,由于合作社是一所技术交流和培训的学校,可以提高职业农民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由于农机合作社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解决了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社会化服务问题,一部分农民可以专门从事非农产业(在农业机械化之前,很多外出就业的农民在农忙季节要回乡干农活),而从事农业的农民也可以实现专业化分工,这有利于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技能。

11.关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功能的思考 篇十一

关键词: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经营形式;现代农业

中图分类号:F30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228-1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机市场化而发展起来的,并在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扶持下逐步壮大。尤其是2004年以来,国家对购机补贴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并制定了补贴资金向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的利好政策,壮大了农机专业合作社。以沈阳市为例,到201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85萬kw,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5万台,配套机具8.7万台(套),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7%。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8家,固定资产9619万元,入社人员9894人,年作业面积达6.7多万hm2。

1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助推了农业经营形式的创新

1.1以村集体为依托,农机大户带机入股的合作社

作业机械的所有权归机手个人,合作社对机械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收费标准,实行单机核算,多劳多得,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公积金。如苏家屯红星村农机合作社,是以村委会为依托、农民自愿入股,按照“个体所有、联手经营、利益均享、风险共担、单机核算、共同发展”的模式,于2008年12月组建的。由村委会牵头,由尹光熙等人发起,吸引150名农民自愿入股,总股本达500万元,现有联合收割机4台、大中型拖拉机10台、配套机具26台(套)。合作社以服务本村农业生产为主,辐射周边村庄,积极为机手跑市场、抓订单、组织跨区作业。2010年通过跨区作业和为当地服务,实现纯收入38万元。

1.2以专业户共同出资、财产共同拥有式的合作社

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统一核算,利益按投资比例共同分配。道树子村成强农机合作社,就是由新城子乡道树子村农机大户朱国成、郎奎显和王中孝等共同发起成立的。合作社吸收拖拉机132台、收割机20台等152户专业户投资入股,全社共有总股本达463万元。合作社机械化作业面积达到0.5万多hm2,仅此一项收入就达20万元。

1.3与承包流转土地经营相结合的合作社

以农机合作社为依托,承包经营土地,达到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比如淮海农机合作社,由种粮大户于会怀发起,吸收了127户入社,把分散的农机户联合起来,有效利用农机资源。合作社成立后,承包土地0.2万hm2,对土地进行整合,实现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了农机和农艺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农机化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主导作用。

1.4由农机经营户或中介服务组织组建的合作社

农机合作社以市场信息为纽带,统一向各农机户发布作业信息,统一调配作业机械,扩大作业内容和作业面积。鹤湖农机合作社吸收了290户加入了农机合作社,具有水稻育秧、插秧、打药、施肥、收获等全程机械化的能力,同时也扩大了作业面积,2010年作业面积达0.2万hm2

2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凸显了对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

农机合作社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增收节支。通过农机合作社将分散的机械组织起来,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系列化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农机服务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2.1实行“订单作业”

与周围村庄、农户签定农田作业服务合同,按合同或订单为农户进行统耕、统收等机械化作业,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辟致富新途径。

2.2实行“一条龙”服务

农机专业合作社,将本村土地实行统一机收、统一整地、统一施肥、统一播种,各个环节都由合作社负责,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时间缩短,为无劳力的困难户和外出打工者解除了后顾之忧。

2.3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拓宽农民致富路

“秋收”期间,有些合作社组建了“跨区作业服务队”,在保证当地水稻、玉米机收的前提下,组织水稻、玉米联合收割机,分别到黑龙江、吉林、内蒙等地参加水稻、玉米机收大会战。共完成机收水稻、玉米面积0.7万hm2,实现收入700多万元。

2.4开展承包流转土地或“土地代管”等农机服务

淮海农机合作社,承包经营土地1800hm2,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鹤湖农机合作社,以每667m2210元全过程服务费的价格,托管了全村村民的133.3hm2水田,使村民全部从事二三产业,实现了互惠双赢。沈北新区实现整村土地流转的农事企业达4家,面积达2035hm2,流转土地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

2.5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机户发家致富作坚强后盾

农机户参加农机合作社后,机械的检验年审、加入保险、维修保养、作业联系、合同签订等,都由合作社专人统一组织,作业市场及一系列后勤保障由合作社统一负责,扩大了作业区域,延长了作业时间,从而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增加了作业收入。同时种粮的农户从中也得到了实惠,有些农机合作社,将非农机户吸纳为合作社成员后,享受合作社一系列优惠待遇,农机作业只收成本费,省工、省力又省钱。

2.6合作社推进了农机化更好更快发展

12.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十二

关键词:校企合作,理事会,员工培训体系

1 前言

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汽车后市场竞争的加剧,高素质的企业队伍成为汽车4S店生存的核心竞争力,而教育培训则是提升员工能力、获取高素质人力资源、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的有效手段。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地位,就必须不断地提高认识,完善培训机制,改进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员工得到终生培训。

2 汽车4S店有多种形式的员工培训模式

汽车4S店依靠厂家的强有力支持,建立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2.1 厂家培训

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都建立了针对本品牌汽车4S店的培训机制,就是所谓的厂家培训。厂家培训的优势主要有:①培训内容丰富全面。随着厂家培训体系的完善,除了基本的销售和售后业务技能培训外,还包括了各种管理技能培训、沟通技巧培训、核心人员的上岗认证培训等;②培训课程体系设计比较系统。针对不同的岗位类别,有不同阶段的培训课程,并且根据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③直接与知名咨询公司合作,培训师队伍较为强大,培训工作较为专业化;④使用在线培训系统,对培训流程的管理更加高效便捷透明,也为员工提供了更多自主学习的课程内容。由于厂家有资源优势和较为健全的培训体系,因此这种形式是汽车4S店的主导培训模式。

从理论上来讲,厂家培训的优势很多,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经销商外出培训的经济成本高、影响日常业务的开展、有些课程内容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不强、经销商担心员工培训后跳槽等原因,经销商并不是很愿意参加。

2.2 公司层面的培训

公司层面的培训一般都是公司的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含公司历史、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等)、商务礼仪培训、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培训、安全管理培训等。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公司层面组织培训的难度较大,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全体员工的岗位分布有较大差异,每个人的培训需求差异大,培训课程的设置难度大;②若将培训需求过于细分,则对培训讲师的要求很高,同时培训组织的规模效应难以发挥;③员工对培训的实用性要求高,而公司层面组织的内容较难满足实用性的要求。

2.3 部门内训

部门内训又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厂家培训后的转训,二是内部讲师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自己开发培训课程进行部门内的培训。一般来说,汽车4S店的两大核心业务部门销售部和售后部均配置一名兼职内训师,他们的内训职责主要有:制订部门的培训课程计划、开发内部培训课程、厂家培训转训、内训组织工作等。

内训的优势主要有:①培训时间可灵活安排,大多安排在下班时间后,所以不会对正常业务开展造成影响;②内训的内容更加结合一线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存在的不足主要有:①内训师一般是兼职人员,所以在内训工作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②内训师的培训能力相对来讲专业度不够;③由于和部门员工熟悉度高,培训的权威性会受到影响;④内训的组织工作相对比较随意,对人员的参与率、培训的考核、评估及应用等环节较难有很好的管控与执行。

综合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汽车4S店的培训体系表面上是相对全面的,但实际上存在较多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汽车后市场发展的要求,未能很好地解决厂家、4S店、员工之间的需求,必须有其他的培训体系来补充和完善。

3 校企合作理事会下的员工终生教育培训体系

借助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平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与五个知名汽车品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仅建立了校企共育共管的全程订单化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而且建立了对企业员工终生教育培训体系,在学院内就可以实现对员工的培训。

在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平台下,充分利用丰田、东风日产、长安福特、上海通用、一汽大众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与汽车工程系相“联姻”的有利条件,汽车工程系组建了丰田、东风日产、长安福特、上海通用、一汽大众的五大教师团队。

校企双方共同培养教师团队,培养的方式有:派送教师赴国外交流学习、到品牌汽车的培训中心学习、到品牌汽车4S店进行实践锻炼、考取厂家的技术等级证书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已培养出一支完全满足企业员工培训的师资队伍。

4 培训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

4.1 培训体系设计的原则

培训体系设计的总体原则:有利于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有利于传递信息、改变态度、更新知识和发展能力。

4.2 培训体系的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

培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员工”为中心,以“分析培训需求、确定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落实”为基本点。

五个品牌汽车对员工培训的内容、方式各异,员工所需培训内容与时间也是不统一,年初,教学团队的教师深入汽车4S店调研,采用个人访谈、集体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员工在本年度培训的需求,然后通过与厂家的协商,各个品牌制订了每年的培训计划,并向区域内4S发出通报,员工根据自己的时间及所需要培训的内容而进行自助餐式的选择。

4.3 培训形式多种多样

培训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坚持以员工为中心,只要满足员工的自身需求的方法都可以采用。按培训的形式有:职前教育、在职培训、脱产培训等;按培训时间可分为:短期培训、周末培训、晚间培训等;按培训岗位不同可分为:销售培训、维修接待培训、机电维修培训等。

4.4 培训内容

培训的一般内容:知识、技能、态度和行为模式,对于不同岗位的人员,培训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对于在生产第一线的员工而言,主要培训本品牌车型的新技术、维护保养的规范性、故障诊断与排除的思路、技术等级考核内容等,对于各层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侧重点有:区域内汽车后市场概况、企业现状和经营方针、经营基础知识、合理化建议的组织和产生方法,各类规章制度等。培训内容要突显如下几个特点:

①强调教育培训的专业性,即对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教育培训;②强调教育培训内容的单一性,即单课独进,缺什么补什么;③强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层次,如初级、中级、高级等,以适应各专业、各职务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专业人员的需要。

汽车4S店原有的厂家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培训的三大体系存在着经济成本高、影响日常业务的开展、全体员工的岗位分布有较大差异,每个人的培训需求差异大,培训课程的设置难度大;内训师一般是兼职人员,在内训工作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等诸多问题,但经过校企合作后,双方构建了一种新型的员工培训体系,把上述问题一一解决,得到了厂家、4S店、员工的喜爱,越来越多的4S店员工前来报名培训。

5 结论

要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在职培训、企业教育培训、终生学习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及树立发展战略、人才战略、教育战略一体化的观念,把员工培训作为汽车维修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各类、各层次的人力资源。汽车技术的不断更新,决定了员工需要不断地接受培训学习,汽车技术发展很快,新材料、新工艺、新系统层出不穷,这就决定了员工需要不断的学习,掌握汽车的最新技术,才能适应汽车后市场的需求,否则就会被淘汰,不断参加各类培训伴随着员工的终生。

最后,员工在企业中不断成长,岗位也会在不断的更换,如一名学生,在刚毕业时只是一名学徒,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成长为维修技师、车间主管、技术总监,甚至是服务经理或是更高职位,而不同岗位就有不同的岗位要求,不同的职业技能与素养,这就决定了终生学习将伴随着员工的成长。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吴全全.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思想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张军.就业为导向的实训基地建设与实践[J].职教论坛,2005(10).

13.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十三

荔城区农机总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总站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坚持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推动了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的蓬勃发展,全区已工商注册登记农机合作社9家,有合作社成员382人,股金263万元,拥有各种农机具328台套。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明确发展思路。一是制定规划。认真分析我区农机发展状况,年轻农村劳动力已基本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土地流转成为趋势,种植业大规模经营,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机系列服务的迫切需求,制定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规划三年内培育出规模经营作业,规范运作农机合作社10家。二是明确标准,我区采取三举措,促进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化,有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往浙江考察、学习合作社先进做法和经验。有向上争取资金5万元,建有标准化社址的合作社,给予每个合作社1万元补贴,并采取“先建有补、验收后补”的补贴办法。有与镇村协调社址建设用地,确保合作社生产管理有场所。三是把握原则,即坚持农民办社的主体地位,做到引导办社不强迫、服务不干预、支持不包办,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边发展边完善。

2、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实行政策扶持。合作社农机购置资金增加补贴比例5%,并且放开购买机具台数的限制。二是资金扶持,建标准化社址的合作社给予1万元资金补贴。三是项目实施优先,今后农机项目优先 1 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社组织实施,清江、华龙农机合作社项目已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3、坚持多元创建。从我区创建类型看,有清江、华龙、昌富、三联、沟边合作社是农机大户联合型,有镇阳、金穗、天马合作社是农村能人带动型二种。在运作模式上主要:有农机户带机入社,入社机械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实行单机核算,合作社收取管理费的劳动联合型,如清江、三联、昌富合作社。有成员带机作价或带资入股,财产共同拥有的合作社,如华龙、镇阳。有带田入社,租金改为分红的合作社,如金穗、华龙、镇阳、昌富、天马、沟边等合作社。不但农机作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尤其是土地流转合作社大面积种植水稻,今年已达2200亩,2010年可达6000亩,合作社发展加快了土地流转。

4、拓展作业规模。农机专业合作社具有机具多,机具集成配套,农机作业和生产规模大的优势。农机合作社今年为种粮大户提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面积达1.5万亩,2010年可达到3万亩以上。同时还跨区到福清、泉州、涵江、秀屿等地作业,提供农机作业“一条龙”服务,农机作业即将培育成为我区一大产业。农机合作社还推行“土地托管”作业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承包土地种植早、晚稻,今年已达2200亩,明年已签订合同3800亩,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有效地实现土地家庭经营与机械化大生产的有机对接,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

5、强化指导服务。农机合作社规范化运作是农机部门指导的重点,帮助各个合作社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等。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培育和扶持示范社,带动农机合作社的发展,采取组织理事长往浙江台州参观学习,派理事长参加全国农机理事长业务培训,我区二年召开三次经验交流会,引导发展。

二、发展建议 从总体上看,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合作社存在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培育和扶持。现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1、市政府出台文件,择优培育示范社。中央11部委联合下文:《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市政府应出台实施意见文件。

2、解决农民合作社社址用地问题。农机合作社现拥有:大中型拖拉机、高速插秧机、收刈机、烘干机、植保机械和粮食加工机械,规模大的合作社其机具台数达50台以上,机具存放成为突出问题,同时还需要配备燃油库,维修配件库,合作社还需要建有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现急需用地建社址。可参照兄弟省份做法,凡是土地流转合作社经营面积的千分之五,作为农民合作社社址建设用地。

3、建设标准化社址给予财政补贴。建有标准化社址的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给予财政补贴3-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验收后补”的补贴办法。

4、规模经营作业财政补贴。凡是土地流转合作社经营达500亩以上,给予规模经营作业补贴,以加快我市土地流转。

5、农业项目合作社优先实施。市安排农业项目,优先委托有条件农民合作社组织实施。

6、及时办理农民合作社免税证件。按农民合作社法条文,税务部门应该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减免税有关手续,以鼓励合作社发展。

14.2018年一乡一农机合作社 篇十四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构建我省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乡镇农机合作社覆盖率,提升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补齐发展数量不足和服务能力不强的短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构建覆盖全省乡镇农机合作社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农民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增数量、补短板、提质量、促规范、增效益,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壮大主体实力,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地”,加速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快速发展。

二、试点范围及目标任务

2018年在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庆阳市、临夏州6个市州的18个县(市、区)开展“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计划扶持建成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大的作业服务范围、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190个(附件1)。其中:酒泉市在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7个县(市、区)建设66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覆盖率达到94%;张掖市在山丹县、肃南县2个县建设20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覆盖率达到88%;金昌市在永昌县、金川区2个县(区)建设14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覆盖率达到100%;武威市在民勤县、古浪县2个县建设37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覆盖率达到100%;庆阳市在环县建设10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覆盖率达到81%;临夏州在和政县、广河县、积石山县、东乡县4个县建设43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覆盖率达到81%。

三、试点内容

(一)农机装备购置及扶持政策。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4个市重点对试点农机合作社购置10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及其配套机具、特色产业机具给予累加补贴;临夏州、庆阳市重点对试点农机合作社购置3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及其配套机具、特色产业机具给予累加补贴。对试点农机合作社当年购置的农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单台机-2推介服务项目,定期发布机具技术、市场信息,公布重大事项和日常运营情况等内容的信息化建设。每个试点省级资金补贴1万元。

(四)人才培训及扶持政策。加强对试点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农机操作技能人员的培训,对试点合作社理事长全部轮训一次,对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获机驾驶证及农机维修工资格证的农机技能人员,分层次进行免费培训。所需培训资金由市(州)、县(市、区)自行解决。

四、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申请扶持的农机合作社应当取得当地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一定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具体条件由试点市州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农机化基础和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确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试点合作社自愿填写《2018年“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申报表》(附件2),经乡镇政府审核后,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合作社营业执照等附件材料。

2.审定。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试点农机合作-4书,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予以通报。

(二)落实财政扶持措施。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叠加作用,确保试点机具库棚建设、农机装备购置、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人才培训等任务保质保量完成。2018年试点安排省级资金1900万元,每个合作社10万元,已于2017年12月提前下达各地(甘农机计发〔2017〕88号)。试点市州及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抓紧汇报协调,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确保两级财政资金每个合作社各扶持不低于2万元落实到位。

(三)高起点高标准推进。试点农机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名称、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的“六统一”要求,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力争使之成为乡村的地标式建筑,展示用机械化引领农业现代化的崭新风貌。试点市州及县(市、区)要参照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制定的《2018年“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15.农机合作社培训制度 篇十五

在2007年7月起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感召和指引下,农业机械化领域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近年有较大的发展。大多数是在政策的倡导下农机户主动联合成立起来的,也有的是在政府财政投资的支持下兴办起来的。有的合作社急于搞土地入股、资金入股,以尽快实现规模经营;有的农机管理部门急着规划、分派、考核,以加快发展。当前农机化领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义、作用、把握等,都处于一个思想非常活跃的时期,现实生活也提供了许多生动的案例,引发笔者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1 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该强调专业性

专业合作社应该强调专业特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该强调农机化的特点,把工作重心放在扩大农机作业和农机经营上,即提高农机作业量和提高机器利用率,使农机经营者获得尽可能的高效益,最终达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围绕农机技术和农业生产过程而运作的组织,不是农村行政自治组织和农村经济管理组织。“专业而非全面”,“技术而非行政”。不应一提合作社,就混同于改革开放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那是一种行政、管理、生产几合一的社会组织,历史实践证明在中国没有行得通,最终被农民所淘汰。农机专业合作社与之应该有本质的区别。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应包揽农机化以外的许多事情,特别是不应该在财产上“归大堆”,搞那种含糊的财产集体所有制。有时候,一说到合作社,人们自然就想到过去那种财产(土地、牲畜、生产工具)上的合并或“入股”,不自觉地就往那个方面走,重蹈那个覆辙。没有强有力的、有经济学头脑的、道德水准高的经营管理者,不应轻易涉足土地的入股、金钱的集资。1948年12月22日,针对有人要办手工业生产条件下的合作社,刘少奇说:“如果一定要办这样的合作社,则除非有热情的社会主义者领导,如欧文办过这样的合作社,但他死了便垮了。现在如有欧文一类的社会主义者,可以搞,而现在还没有那么多的好干部去搞那样的大合作社。”众所周知,欧文是热情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刘少奇这段话,字里行间浸透着对缺乏条件的那种硬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担心。20世纪50~70年代,我国强收农民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确是如人们所批评的那样“办早了”“超过了农民觉悟水平”,所以也就没有站得住,充其量是中国牌的欧文式试验。

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职能就是为成员“开好自己的机器、耕好他人的田地”的作业运作。农机社的“专业”就是专在“农机作业”上,是农业生产“过程”的合作。应该安分于自己擅长的操作机器、为人耕田的运作。

农机专业合作社一般要处理两种关系。一是农机户之间。这应该是一种兄弟关系,各自保持自己“小家庭”财产的独立。各开各的机器,各挣各的钱,独立向受益农户结算或委托合作社代办。二是与非农机户之间。这是一种作业关系,即农业内部的劳动替代关系。这有几种层次。一是雇用关系:与农户之间只是作业雇用关系。签订排他的长期合同,合作社为农户提供机械作业,农户交付作业费。二是代办关系:通过合同确认,合作社代办种子、肥料、农药,及从种到收的全部作业。农户向合作社付农资和作业费用。合作社可以从团体购买的低价中获得一定利益。三是租赁关系:与农户签订合同,租赁土地,支付土地租赁费,合作社全权经营,在集约经营中获益。这实质是一种财产租赁关系,并不是“归大堆”的产权不清的集体所有制。

除个别人有优秀理财素质外,应该说大多数农机户即使是农机大户,多是从农机技术出身的人,而不是经济管理型人才。因而对资本经营与财产经营多不在行,农机户的专长就是开机器种地。要做自己“熟习而非生疏”的事情,不要把自己的合作社搞成“大包大揽”的大社会,增加自己并不熟习的负担。

2 农机合作社是农机私有制的联合

“联合而非合并”。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农机私有制的联合,像民营企业的联合会,实际也就是协会。协会成员各自仍然保持自己的资产所有制和独立经营,不是把资产加入或入股到协会中,由“会长”统一经营。农机专业合作社也应该实行协会的组织原则。不应该搞含糊的集体所有制。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是对农机大户的否定,不应该在财产合并或财产入股上苦心孤诣,应该重在联合合作,去多找活、多干活。生产决定分配。保持各自财产独立,“各开各的机器”,“各干各的活计”,“各得各的报酬”。合作本身并不改变成员资产私有的性质,而是私有者的合作。

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宜搞资本(金钱)入股。这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还有民间集资之嫌。如果说有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不得不用金钱集资入股,而农机专业合作社因为各自有农机资产,都能正常运营。则完全用不着用金钱入股集资,但合作社成员应该交纳一定的公共运作费用即会费。况且农机人的资本管理水平甚差,一旦经营不好,亏损了怎么向投资者交代?资本极易诱发意志薄弱者的贪欲心理,如果有道德水平不高的人参与运作,弄不好很容易出乱子。没有银行的介入、监督,很容易出现意想不到的风险,会给好心的资金入股者造成损失。

农机合作社内部有3种形式的合作。一是农具合作。农机户成员之间可以互相配套、借用。二是作业合作。农机户相互帮助寻找作业项目,或独户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开展共同作业。三是社内服务业。合作社活动经费应该主要靠向成员收取会费或叫管理费。社董事会应该大力兴办社内服务业,包括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作业项目,经办贷款、补贴、作业结算、合同等项活动。同时组织农机修理、农机供油、配件供应等实业。这些实业应该由有特长的人私人承办或承包,不宜搞所谓“集体经营”。

不要被股份、资本入股、分红等缠绕在里面。特别是接受农户土地使用权入股、分红,都应慎之又慎。若只是为了扩大农机作业,宁可与农户签订多年作业合同,只获得农机作业收入。在大多数还是“靠天”种地的地方,土地本身经营的风险,还是应该由土地承包者的家庭来掌控。没有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经济人员指导,农机人搞土地经营、入股分红,能保证搞得好吗?

3 办协会式的农机合作社并无不妥

有一种说法:在农机合作社组建过程中,有的将“协会”混同于专业合作社。这令人思考:协会与专业合作社究竟该有什么区别。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初衷是什么?政府鼓励的根本目的是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农机户组织合作社有具体目的。(1)提高社会地位,与社会体面交往,提升谈判身份。(2)资源整合,相互支撑,抵御市场风险。(3)集约化经营,获得团购利益,降低经营成本。(4)解决经营难处:联系业务难、机器维修难、作业收费难。一起外出作业,共同保证安全。(5)实现政策信息共享,获得国家优惠待遇。办好合作社的关键:一是重在农业作业的合作;二是重在为农机作业提供生产性服务;三是重在提高机器利用率。重点并非在财产的合并,也非在资本、资产运作与分红。

众所周知,协会重在行动中、运作中的联合和共享。从性质和功能方面来看,协会与合作社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协会作为社团法人,其实体工作机构有层次性,即协会有全国、省、地、县、乡、村等层次的区别。有的协会仅有全国性的机构,有的只到省级,省以下则没有协会机构。但农机户协会适合在县、乡、村建立,而不宜在“地级”及以上建立。一个人可以同时是不同层次的协会会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则重在基层,从农业生产来说,是在村。它是企业性的经营实体。一般不需要在乡建立,尤其不应在县级及以上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但是可以有联村的实体合作社。如果某县只建立了县农机户协会,那么全县的农机户都可以成为县协会的会员。同一个村的县协会会员之间,只是独个的兄弟会员关系。本村的县协会会员可以组织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合作社成员,他们之间的利益紧密程度,就比县协会会员之间的关系大大提升了。吉林省敦化市就创造了县级农机户协会组织领导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体制。县协会对会员的功能,村合作社对成员的功能,并没有多大区别。应该说,协作就是合作。农机户协会就是农机合作组织,协会与合作社并不排斥。村级农机户协会与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是一个机构,挂两个牌子。所以成立了合作社,也不要取消农机户协会。2009年末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提出,支持鼓励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创办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很清楚,农机专业合作社只是农民的农机化合作组织的一个类型,不是唯一的。并不是有了合作社,就不要农机户协会了。从这个角度说,农机专业合作社“混同”于协会,并没有什么不好,对村农机化发展是有利的。而且在目前,应该提倡首先办好协会式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没必要盲目升格、升级。

4 农机大户仍然是农机化的组织基础

农机大户是在改革开放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自然发展起来的。以农机大户为基础、为核心、为主体的我国农机化组织模式没有改变也不应改变。为了达到共同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目前有两种形式。一是农机大户经营,30多年得以发展,达到农机共同使用的结果和目的。这就是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如跨区作业。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机械化作业,提高共同使用效率。30年间尚无农机合作社这种形式。合作社是农机大户在新时期向高一级经营发展的联合,是农民自主经营农机的选择过程,应该是一种自然的归宿,不应作为行政业绩,人为地揠苗助长。不应该对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搞摊派、下指标、考核干部,甚至出现越俎代庖,更不应该搞强迫命令。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合作社是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种“互助性”应该体现在各自保留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农民自己经营管理自己的财产。因此,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并不是消灭农机大户,不是农机私有制的消失,而只是农机户在工作和关系上的合作。农机大户是合作社的核心。农机合作社对农户,是通过农机大户为农户提供机器作业。合作社对农户的信誉正是靠农机大户的实际工作来体现的。农机大户的发展,也就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更应该鼓励发展农机大户。这两者是互相依存、互为表里的关系。从这个角度讲,农机大户是我国农机化组织主体的状况,并不会因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而改变。

对有规模的农机大户也应该在工商局注册,形成企业法人,与合作社法人并存。农机合作社应该支持农机大户在社内的经济独立性,而不是搞均贫富来削弱农机大户。同时应允许农机大户的并购,做大做强,提高影响力,强化农机大户对周围区域的辐射能力。合作社所需要的特殊、特大、必用而又少用的机器,首先应该鼓励、提倡有能力的农机大户购置、经营,不一定用合作社经费购置,更不宜由董事会直接经营。

农机合作社不应该排斥独立经营的社外农机大户,两者应该在社会上并存。2009年末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提出,引导政策、资金和技术指导,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倾斜。因此,在解决资金筹集、停机场地、油料供应、工商登记、库棚建设、购置农机补贴等方面,农机大户与农机合作社应该一视同仁。否则,就难免出现假借“合作社”的现象。

应该尊重农机大户的自愿,私营与合作经营共同竞赛、共同发展。在农机大户一家独大的村,不一定非要组织农机合作社。只要农户与农机大户通过农机作业合同,结成稳定的长期作业关系,这也应该认定为是农村的一种专业合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的理解应该是多元的、多种方式的,不应该强求千篇一律。如果一个农机大户与村里的农业户通过合同方式联合起来,共同耕耘本村的土地,也不失为农机专业合作的一种形式。在丹麦,特殊、特大、必用而一年内又用得很少的机器,都是私营农机站所具备,农户家中甚至很少有田间作业机器。农户通过电话向私营农机站约请田间作业。这应该也是一种良好的农村合作关系。

跟补贴私人买农机一样,村和乡不只是应该给农机专业合作社,亦应对农机大户在机器停放场地和建设棚库方面给予支持。因为他是本地农业生产的主要依靠力量,其建设水平影响着当地的农业发展。

摘要:在2007年7月起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感召和指引下,农业机械化领域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近年有较大的发展。当前农机化领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义、作用、把握等,都处于一个思想非常活跃的时期,现实生活也提供了许多生动的案例,引发笔者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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