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2024-08-09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精选4篇)

1.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篇一

2014于都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自查报告

作者:方华(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股)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3]9号)文件要求及于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3]9号)文件要求,对201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对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卷逐页逐项地自我评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月至7月止,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22起,其中拆除影响市容违法(章)搭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案件162起(含规劝协助当事人自行拆除案件92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56起。目前,我局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3]9号)文件要求,1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工作及其案卷制作水平在自查自纠中得以跳跃式提高。其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亮证上岗。

(二)执法办案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每个步骤、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面。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当事人配合调查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又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从而形成较多种类关联性、系统性、证明力较强的证据链,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确凿有力。

(四)自由裁量使用合理、行政处罚度量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接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行政处罚决定即合法又合理合情。

(五)案卷制作规范、归档及时齐备。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3]9号)文件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美观,并能及时上交归档保存。

(六)执法办案严谨、责任落实明确。为此,特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失职违规纪律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划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等。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存在的不足

(一)、案件调查取证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执法时不能使用“执法仪”或自身手机及时拍照(摄像)取证,完好保

存执法现场证据。二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不够详尽有力。

(二)、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制作方面。个别执法文书存有不记入办案人员姓名及其证件编码的情况;部分案卷调查询问笔录的表述询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有的调查(谈话)笔录词不达意,语言不简明扼要,有的不能完整清晰的表述违法事实、说明违反的法律名称及其条款,以及缺少对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教育处罚接不接受的态度、意见的记入。对存在岐义而修正过的笔录内容也存在没有当事人加盖指纹予以确认现象;还有部分案卷没有记入被调查人对询问笔录内容属不属实的认可记录。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三)、案卷整理归档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合使用,个别案卷还存有劣质材料纸充当“调查询问笔录

(二)”现象,甚至还有个别案卷缺失(丢失)送达回证等问题。

三、整改的措施结合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优化工作。力争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满意不留一丝遗

憾,城市管理落实不留半片死角!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八月中旬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查摆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适用从重处罚及听证程序案件报备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易执行好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四是联合县监察局、有关新闻媒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无执法资格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执法、违规执法”等媒体曝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格局,为提升于都城市管理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

2014年08月06日

2.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篇二

县政府办: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略政办发[]9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从10月15日至23日对全局54宗审计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清查。通过自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逐项进行了补充完善。完善之后,按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评查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其基础部分全部符合要求,为合格卷;文书规范按标准打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周密

为了搞好这次审计行政执法案卷项目质量自查工作,10月15日,局内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分管综合法制工作的副局长负责,综合法制股牵头开展自查。会议决定自查分为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各股进行自查,查漏补缺;二是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填写自查工作底稿,查找问题;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股室搞好补充完善。局里给各股室复印了审计项目质量标准,限定了自查时间,有效保证了自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认真自查,弥补不足

全局自查工作开始后,各分管副局长分为对各分管股室进行督促指导,各相关业务股室将全部力量投入到对案卷的复核中,很快摸清了各类案卷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按照《陕西省审计机关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作业规程》和《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了弥补和完善,对个别尚未复核的案卷进行了重新复核,对遗漏的项目进行了补充,对不规范的卷宗进行了重新装订。完善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各股室的卷宗逐一进行了复核,填写了检查底稿,并逐项进行了打分。经过认真自查,重新整理的案卷,基本符合上级规范要求。

三、自查结果

(一)审计程序合法。我局所有审计项目的立项都是经县政府批准,或是依据《审计法》规定经有关部门委托及申请,具有合法的立项依据。在项目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审计署有关审计作业规程进行实施。自查未发现违反审计程序的行为。

(二)审计作业规范。所有审计文书的送达都有送达回执。对审计通知书要求在审计项目实施三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证据的取得严格按照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充分性的要求,详细纪录审计证据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来源等,并有被审计单位及其经办人签字盖章。在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前通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建议,有力保证了审计处理处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计收缴和罚款使用全省统一的缴款书,罚没款项全额上解财政。

(三)审计执法严格。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局内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工作,能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审计事务。审计干部在执法期间均能严格遵守审计署6号令和相关廉政规定,确保了审计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客观性,有效保证了成果的利用。

(四)案卷归档完整。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署的要求,使用全国统一的卷皮,经过认真整理和排序,一案一卷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了归档。现已全部移存县档案馆专柜保存。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虽然通过认真自查和及时弥补,我局审计项目质量又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审计署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审计日记编写过于简单或内容不够完整;二是审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三是部分案卷对单位的回复没有采纳说明,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资料不齐。

3.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篇三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商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及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执法集中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为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行政执法委员会,局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副主任为各主管局领导,委员会委员由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能和议事规则。对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的工作力度,高水平、高效率地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完善学习教育机制。为抓好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政治及业务素质,树立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勤政、廉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法规科每半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试合格者,其监督、执法证件予以年检,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年检资格并收回其有关监督、执法证件。今年以来,结合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新证和年检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2次,考试合格

率达到100﹪。执法监督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专家培训2期。对提高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的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及案件评查制度。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河北省行政许可案件标准》。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与考核,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案卷评查实行每季度一次,集中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一般抽查数量不少于5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程序的遵守和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文书制作不规范、事实认真不清、不履行法定程序及适用法律错误的案卷,发回重新审查,并就评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以此来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结合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示机制。为进一步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要求,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我局对行政执法及“三类事项”进行全面公开:一是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做到事事公开、透明,实施阳光作业,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改革行政审批机制。机构整合后,对现有的行政职权、设立依据及审批时限进行了再梳理,对消减、合并、调整后的17项行政职权编制了《行政服务流程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申报事项所需各类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批时限。制定了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AB岗工作制、限时

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行政审批配套制度。将流程图缉印成册,分发到各科室,在沧州商务网向社会公布。三是今年3月份,商务局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并正式开展工作,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提出的“有场所”、“有人员”“有标志”、“有职责”、“有制度”等五项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全局17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局服务中心统一免费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在审批办理中能够做到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材料,及时快捷的审批。在材料备齐的情况下当天就能办结,如材料不符合规定或不完善的,一次性告知,不让企业多跑腿。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事项 1020 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199项,办结198项,办结最长时间为2天;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254项,已办结254项,办结最长时间为1天,行政监管事项办理567项,已办结551项,办结最长时间10天。无超期受理和超期办结事项。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建立惩防腐败体系新格局。截止目前,我局无一起执法违法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首先亮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使处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程序》的规定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执行,并依法制定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个案件必须2人以上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不吃、拿、卡、要、越权执法,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今年以来,我市共计立案查处案件1017起,其中,酒类案件802起,畜禽定点案件85起,成品油案件130起。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发放征求意见卡,实行企业回访制度。由局领导分片包干,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服务情况和企业存在的问题,征求企业的意见及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截止8月底,由局领导带队走访11次,走访企业103家。

四、案卷评查情况

近期,我局组织相关力量对全市商务系统行政许可类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问题。

一、执法证据方面。证据种类较为单一,行政处罚案卷偏重采取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唯一证据,对其他证据如现场照片等的收集不够重视。

二、法律适用方面。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中,没有对我省商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做出说明。

三、程序方面。部分调查询问笔录中,没有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的记载。有的案卷中标注时间存在前后矛盾。

四、文书制作及装订。有的执法文书,签字人员为一人,有的存在代签现象,不符合执法人员2人以上签字的基本要求。

4.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篇四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xx年8月至xx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494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xx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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