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文书(12篇)
1.安监执法文书 篇一
统一执法文书,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附50种执法文书
样式)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全国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各地陆续完成“二合一”或者“三合一”乃至“多合一”的机构整合,短期内市场监管执法面临一个执法主体、多种执法程序、多个执法体系、多套执法文书的问题,由此造成执法力量相对分散、执法过程相对复杂、执法成本偏高等。这一问题在基层市场监管所表现得尤其突出。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致力于统一执法文书,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期特别介绍崂山的经验,供读者参考借鉴。2015年5月,在整合原质监、工商两局职能基础上,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到2015年底,青岛市10个区、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组建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新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合并后,短期内市场执法面临一个执法主体,两种程序、两种执法体系、两套文书的问题,由此造成执法力量相对分散、执法过程相对复杂、执法成本偏高等问题,在市场监管所表现得尤其突出。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以统一执法文书为突破口,进而推开执法体系、执法队伍等管理方式的改革,有效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更加高效、成熟。主要做法第一,率先统一行政处罚文书,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高效推进。2015年12月起,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先试先行,对原工商、质监文书进行精简整合工作。新版文书以工商文书为基础,吸纳质监文书优点,对原文书中功能和内容完全重合的文书做合一处理,对功能、内容类似的文书进行合并,对无法合并且必须保留的文书予以保留,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部分新文书。修订完成后,新版文书共50种,同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要求。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核审批准后,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6月至9月对新版文书进行试行。试行期间,通过案件实际使用、案例模拟、论证研讨等方式对新版文书进行了充分测试,最终收集有效修改意见27条,并据此对文书作出进一步修正。
第二,理顺行政处罚办理体制,开启全员办案新模式。紧随新版文书改革的脚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执法体制改革,形成案件分类管理、点面相结合、上下联动、处罚与服务相结合的新局面。一是打破质监行政处罚案件由稽查大队统一办理的体制,扩大执法主体范围,区市场监管局各职能科室、市场监管所均可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最大限度地充实办案力量,加强了执法力度。二是重大、疑难、新型案件由公平交易局、稽查大队两个专业办案机构集中办理,对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重拳出击,提高重点案件的办理质量。三是公平交易局、稽查大队和科室负责对市场监管所进行行政处罚业务指导,对市场监管所办理的复杂案件,科室要参与共同办理,实现上下级相结合、专业业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四是打破科室与行政处罚相分离的模式,科室在完成行政许可、监管任务的同时承担办案职责,有效实现处罚与指导、服务相结合。主要成效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此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文书整合工作在山东省属首创,自下而上的推广使用模式在全国也无先例。新版文书体现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有效推动了机构和职责的整合。
第一,文书数量减半。原工商、质监两种文书存在交叉重叠现象,两套文书中相同功能的文书并非一一对应。以案件移送文书为例,原工商有《案件移送函》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两种文书,由执法人员根据移送案件性质的不同选择使用。原质监所有案件移送均使用《案件移送书》,执法人员区分使用文书难度较大。此次文书整合,在保证文书功能完整、内容合法的同时,对作用类似文书进行简化合并。整合前,原工商、质监文书共计98种,新版文书共计50种。新版文书试行后,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各执法部门无需再在两套文书之间的要求间转换,只需学好用好一套文书即可,执法人员的畏难情绪得到极大地缓解,有效节省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第二,工作量减半。本次文书整合以工商行政处罚文书为基础,吸取质监文书之所长,完整保留案件查办过程中需要书面记录和流转环节的必需文书以及文书内容中强制性保有内容,并对易漏易错的细节内容在文书中作出提示,点面兼顾地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规范引导。并对大量高频使用文书中的常用内容形成制式内容。以现场笔录为例,原文书出示执法证件情况、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情况均需执法人员自行填写,新版文书将此部分内容预置,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即可,无需每次使用时反复填充。新版文书减少了执法人员制作文书的工作量,降低了执法人员行文难度,大幅提高了执法办案人员文书行文的准确性,为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夯实了基础。同时,对涉及案件具体情节的内容,仅规范行文格式,提高了文书在不同案件使用中的灵活性,给行政执法人员推行说理式文书保留充足空间。
第三,法规不动文书先行,以点带面推进统一。全国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已近两年,因总局、省市局在业务上各自独立,作为执法程序依据的部门规章修改周期较长,导致基层长期存在“一枚公章,两种程序”的问题,推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多还仅仅停留在机构职能整合的表层。新版文书兼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要求及执法办案实用性要求,强调功能和内容合并后文书的包容性,特别是对类似文书调整合并后生成的新文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局内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执法程序的统一,弥合了工商、质监规章并未明确的流程细节及约定俗成的习惯性问题的差别。例如质监执法程序并未要求听证后主持人需制作听证报告,但执法实践中,大多数质监行政处罚听证结束后主持人也会制作格式各不相同的听证报告;工商部门规章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亦有配套的标准文书。新版文书采纳了听证报告这一文书,对听证报告的强制性要求,在局内部统一了程序要求标准。
此外,机构改革前,全市质监部门自市局以下均采取业务与行政处罚相分离,稽查大队集中办案模式。实行全员办案模式改革,有效解决了原质监系统存在的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监管触角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充实了执法力量。2016行政处罚立案数量较上增长了71%。对案件的分类管理实现对执法力量的合理分配,平衡了执法的广度与深度。2016,罚款数额万元以上的大要案数量较上增长54%。局所联动实现了执法体制的纵向联动,提高了基层监管所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科室参与办案实现了市场监管职能的横向联动,改变了以往日常监管与处罚各自为战的局面,将监管、服务与处罚结合,提高了管理的科学化水平。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试行)案件来源登记表
案件移送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指定管辖通知书行政建议书立案审批表不予立案审批表现场笔录行政执法相关事项通知书询问(调查)笔录授权委托书听证授权委托书协助调查函取证单监督检查抽样单涉案(场所、设施、财物)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涉案(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委托检验检定鉴定书检验检定鉴定期间告知书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物品处理记录封条调查终结报告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执法相关事项报批书案件法制核审表案件审理记录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听证报告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告知书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案件督办单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
2.安监执法文书 篇二
关键词:监狱执法文书,课程内容设置,教学内容
《监狱执法文书》课程是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专业中, 应用实务类的一门重要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刑事执行专业主要为各监狱及相关行业培养具备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等方面知识和实践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以及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自主创业精神的基层监狱工作人员。《监狱执法文书》课程按照以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为载体, 还原和再现工作过程, 引导课程设置的原则, 通过进行一线基层实践工作调查, 与相关实务部门专家进行反复论证, 分析了从事基层监狱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明确该职业岗位关键能力和核心技能的基础上, 构建了体现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相关监狱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是从事该职业必须具备的一项关键能力, 因而也是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核心技能。
1 课程性质与作用
监狱及相关行业离不开监狱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 其中有的是启动监狱法律活动的手段, 有的是解决监狱法律问题的文字凭证, 有的是监狱法律活动的实录。监狱执法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 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 监狱执法文书的使用和制作是从事监狱及相关行业工作必须具备的一项职业关键能力。《监狱执法文书》课程正是根据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专业培养目标, 为适应监狱及相关行业工作岗位的需要, 以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为目的而设置的。该课程具有综合性, 其不仅涉及监狱执法文书的格式和规范要求等基本写作知识, 而且还涉及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法律知识;不仅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监狱执法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 而且要求学生在文书写作实训中对所涉及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法律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 做到能用会写。通过该课程的教学, 使学生能够得到充分的职业化思维操练和技能训练, 综合实践能力得到提高。因此, 《监狱执法文书》课程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中, 当然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2 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与适用性
“学生学了所有的文书, 却写不好一个文书”是已往监狱执法文书教学中的困境。因此, 《监狱执法文书》课程以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 细分监狱及相关行业工作岗位中所需完成的文书制作任务, 并以其为逻辑起点解析完成该类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在此基础上设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选用突破体系性和全面性的束缚,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内容, 突出常用与重要的文书。本课程共分为六大模块。
模块一:监狱执法文书基础知识。了解监狱执法文书制作基础知识, 掌握监狱执法文书制作基本技巧;能熟练运用监狱执法文书的表达技巧制作文书。
模块二:刑罚执行文书。制作刑罚执行类文书 (《暂予监外执行文书》、《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等) 的技能;能够熟练完成刑罚执行文书处理工作。
模块三:狱政管理文书。制作狱政管理类文书 (《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禁闭审批表》等) 的技能;能够熟练完成狱政管理文书的制作工作。
模块四:狱内侦查文书。制作狱内侦查类文书 (《建立耳目审批表》、《狱内案件立案表》、《询问笔录》、《监狱起诉意见书》等) 的技能;能够熟练完成狱内侦查文书的制作工作。
模块五:教育改造文书。制作教育改造类文书 (《对罪犯教育演讲稿》、《个别谈话记录》、三课教案等) 的技能;能够完成教育改造文书的常用文书制作工作。
模块六:其他执法文书。制作其他执法文书 (《狱情反映》《罪犯材料转递函》等) 的技能;能够完成其他执法文书制作工作。
3 课程内容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监狱执法文书》课程打破了传统的学科课程模式, 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宗旨, 以职业岗位要求为前提,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 其课程设计体现了以监狱及相关行业的工作任务为载体, 通过还原和再现工作过程, 解析从事上述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文书制作能力, 以此引导课程设计的基本理念。本课程设计的基本思路是:
3.1 全新的模块课程内容体系, 以工作任务为依据
以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 在课程内容体系的设计上, 细分监狱及相关行业工作岗位中所需完成的监狱执法文书制作任务, 并以其为逻辑起点解析完成该类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在此基础上, 构建了全新的模块式课程内容体系, 突出职业性。
密切结合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 亦考虑到其他法律应用类专业的需求, 将教学内容以模块的方式组织, 其他专业可以根据需要抽取相应模块进行教学。
3.2 组织教学, 以专项能力目标为主线
将课程目标剖析为语言组织能力、常见文书格式的运用能力、法律法规运用能力、材料收集能力、材料分析能力、案例分析能力等六项基本能力, 以此来确定课程的知识点及能力培养方案, 形成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课程体系, 以满足根据高职刑事执行 (监狱管理) 专业学生岗位能力要求。
3.3 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 以任务驱动为主体
我们并不盲目求新求异, 在教学模式的探索中, 根据职业技能的需要以及文书制作课程的特殊性, 确定了以任务驱动为主体, 其他教学模式为补充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组织中, 我们根据实际工作过程, 结合学生知识技能学习的特点, 确立了任务描述、任务分析、示范操作、铺垫基础、学生实训、任务评估“六步驱动法”,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4 技能训练机制, 系统的课程实训体系和法律文书制作
将课程实训分为校内训练、综合实训、校外实训, 形成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模拟仿真与顶岗实习融为一体的实践教学机制, 使监狱执法文书制作技能实训效果大大加强。细分工作流程中所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确定本课程为该种能力的培养所能提供的支撑, 在此基础上设计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
4 课程建设发展规划
为了更好地加强《监狱执法文书》课程内容设置, 今后还应在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4.1 继续在课程内容方面改革, 使教学内容进一步优化;
4.2 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教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使实验实训更好地为课程目标能力服务;
4.3 进一步加强多媒体、网络教学环境的建设, 将所有教学资源
3.安监执法文书 篇三
关键词:农业行政執法文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方法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中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属于外部文书,是指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制作的涉及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人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是执法人员对涉案违法行为有关物品、场所等进行检查或勘验的文字图形的记载和描述。检查笔录是对执法程序的记录,是动态的执法人员及被检查人的活动。勘验笔录是对与案件有关的静态的场所、物品存在状况所作的客观情况的记录,是对涉嫌违法产品的真实情况的写照。为了更好的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总结出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的制作方法。
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
写清执法检查的起、止时间,包括年、月、日、时、分,指从检查开始至终结的时间。
二、检查(勘验)地点
写明检查地点的具体位置。即涉嫌违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和经营的场所,并且要具体到市、区(县)、镇(乡)、路(街)、门牌号、楼层、房间号等。
三、当事人
经当事人提供的证件确定当事人是单位或个人,是单位的,写清单位门店全称,与工商注册的保持一致;是个人的,写为当事人的姓名,所写信息与身份证登记的保持一致。
四、检查(勘验)机关
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管理机构全称。
五、检查(勘验)人员
至少两名执法人员的姓名及执法证件号。
六、记录人
在执法现场记录的执法人员。
七、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1.出示证件情况
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过程,被检查者所作出的反应。可写为:执法人员出示证件经×××确认后,在×××的陪同下对位于某地的门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2.客观描述门店情况
该门店位于街或路及门牌号,坐落方向,门牌样式,悬挂的方位等。
3.涉嫌违法产品情况
对现场检查涉嫌违法产品放置的位置做详细的记述,写清物品名称,规格,位置方向,摆放地点,数量记录(层数、排数、高度数量,数量要确定,不能有不确定的词语),包装材质等,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记录。
4.现场取证记录
执法人员对现场取的物证、拍摄的照片、摄像、录音等资料等明确记录。
5.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的产品
在执法当时对物品进行证据保存、查封扣押的物品,现场检查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必须与《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或《查封扣押决定书》清单上登记的一致,如果是请示领导后登记的,情况也需明确记录。
6.检查过程中,陪同人员的态度,如积极配合等
7.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场交由当事人阅读或向当事人宣读,经当事人确认后逐页签字签署姓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并请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8.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至少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参考文献:
[1]《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制作实务》.
作者简介:
郑苏琴,女,襄汾县农委,农艺师。
4.安监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篇四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监管成效,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xx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xx镇安监所xx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
顺利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突破市安监局下达的各项事故控制指标,杜绝3人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村(居)的安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生产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村(居)、各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级、四级标准化创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新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化企业,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
2、按照xx市“四个率”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和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4、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的持证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一般员工培训。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1、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采石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对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喷涂企业、金属粉尘作业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3、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主要负责人、安管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房屋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工伤事故多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等5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5、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7、参与上级部门和镇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项行动。
2、开展用电安全专项行动。
(五)倡导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动,搞好安全文化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教育活动。应用主流媒体和各类宣传、告知标牌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曝光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处置结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道。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协调各村(居)、各企业充分利用和整合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台风、汛期来临前,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对全镇重大危险源申报、备案、评估、定期报告和监控的执行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镇长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安监所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并结合实际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至2次监管执法和检查。
(二)规范执法,强化措施
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加强监督,提升意识
5.安监执法文书 篇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2年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股室、执法大队:
经局办公会同意,现将《2012年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监察执法 工作要点 报:市安监执法支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2年1月12日 印
(共印60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2012年,执法大队将在市支队的业务指导下和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局工作要点和局党组的指示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检查,逗硬违法查处,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拟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日常监察执法为主线,以事故查处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的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计划;全年执法工作无重大失误,案件结案率和归档率达80%以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信访、稳定等其他工作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以实现“一个目标、加强两项建设、实现三个突破、开展四项工作为重要抓手(一个目标即全年无错案、执法无重大失误、案件办理归档无逾期;两项建设即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三个突破即执法队伍战斗力提升上有突破、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上有突破、重大违法行为的打击上有突破;四项工作即开展日常监察执法、专项执法、事故查处和案件结案归档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日常监察执法。一是按照《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分行业分时段对工矿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监察执法。以突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重点抓好高危行业,尤其是非煤矿山等三大直管行业“三同时”审查,三岗人员持证,教育培训,职业健康,职工保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等内容的执法巡查。对发生事故、隐患突出、管理松散、人员素质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查、反复查和跟踪查。加大对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罚没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以开展工矿商贸企业统计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和安全监察管理台帐,动态更新企业安全基础信息,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实 现监管与服务并重。三是加强对乡镇委托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
2.加强专项监察执法。一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执法活动,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二是适时开展园区企业“三同”、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监察执法。三是开展重大挂牌隐患整治专项执法。四是协调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
3.积极参与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事实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依法逗硬查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和群众举报案件。在事故调查中反应迅速、准备充分、调查及时、证据齐全、建议准确、处理到位。
4.做好案件结案及案卷归档工作。一是案件限时办结。对已立案的安全事故案和一般违法行为案,要落实办案人员责任制,在规定时间限时办结。二是整理案卷及时归档。案件结案后,办案人员要及时整理案卷资料,做好档案的装订和归档。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要求执法人员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县市区大队的执法业务交流,学习先进的执法工作经验。
6.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争取局领导的支持,添置电脑、打印 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不断完善执法手段。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大力培养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建立风清气正的安监执法队伍。
8.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工作。围绕安监局党组、行政的各项中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确保政令畅通和有所作为。密切配合局各股、室做好其它工作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措施,严格执法。细化分解制定月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切实落实执法检查的内容、对象、次数。检查前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流程,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和准确把握自由裁量幅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建立案件办理责任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树立安监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 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在执法工作中,加强调研,撰写出有建设性的调研报告,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
(三)强化学习,提高水平。建立执法人员内部培训和学习考核制度,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安监执法队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安监执法队伍。
6.执法文书填写说明 篇六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1.立案审批表: 是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有违法事实,属于本部门管辖,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需对案件展开调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的书面审批文书。
2.询问通知书: 是执法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对单位进行检查或调查时、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为查明事实,要求当事人或证人在一定时间到达地点接受询问下达的书面文书。
3.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过当事人的质证所作的记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勘验笔录:是指安全生产监察机关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技术分析,并将查验情况与结果形成文字所做的记录。5.抽样取证凭证:是行政机关对能证明违法活动的物品,在证据保存中为防止因质量、种类、型号、标准发生异议,今后难以取证而采集样品进行保存的凭证。是采集案件相关产品用于鉴定检验和保全证据的文书。必要时要附上取样物品的照片。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 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需要先行登记保存时填写、报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的法律文书。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证据清单):是在办案过程中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审批后,通知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的书面通知文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是对单位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由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或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进行处理的法律文书。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是经审批对单位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做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
10.现场检查记录:是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探访时所作的记录。
11.责令改正指令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指令性文书。
12.整改复查意见书:是对《责令改正指令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意见的文书。
13.强制措施决定书:是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或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文书。14.鉴定委托书: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技术机构对有关物品进行专门鉴定检验时使用的文书。适用于在检查中怀疑设备、设施、器材、材料等不符合行业规定或在事故调查中某种物品需要进一步检验情况。
15.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权利的文书。
16.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是根据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日内对违法行为进行陈述申辩所做的笔录。
17.听证告知书:是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同时,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权利的法律文书。
18.听证会通知书:是经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举行听证时向当事人发出的书面通知。19.听证笔录:是对听证过程和内容的记录。
20.听证会报告书:是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就听证情况及听证人员对该案件的意见,结合听证笔录做出的书面报告。
21.案件处理呈批表:是在下达告知书后,当事人经过充分的陈述申辩后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审批法律文书。
22.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是在下达告知书后,当事人经过充分的陈述申辩或经过听证后仍需要进行较大处罚所进行集体讨论的文书。该记录为下达处罚决定书的依据。
23.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是对案情简单、违法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单位)按照简易程序依法当场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是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个人)按照简易程序依法当场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25.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本文书在安监执法部门作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
26.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本文书在安监执法部门作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
27.罚款催缴通知书:是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未缴纳罚款时对被处罚单位下达的催缴文书。
28.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是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后,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批的法律文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是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后,经审批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的法律文书。
30.文书送达回执:是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送交有关当事人以证明受送达人已收到的凭证。应写明送达文书及文号、送达地点、送达方式、受送达人等内容。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在当事人拒绝签字而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时,应说明有关情况,并邀请见证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应用于询问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案件移送书等法律文书。
31.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给予的处罚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提交给人民法院的书面申请。
32.结案审批表: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或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相应隐患整改完毕后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本文书在行政处罚案件结束后,履行结案首选时使用。33.案件移送审批表:是经审批,将立案后不属于自已管辖的案件,移送有管辖权单位或部门处理时报请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而制作的内部法律文书。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与接受案件的其他机关一般应事先沟通,做好衔接工作,被移送单位应留原件,移送单位应留复印件,移送案件的安监部门应当将案件相关材料一并移送。34.案件移送书:是经审批,将立案后不属于自已管辖的案件,移送有管辖权单位或部门处理时给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文书。35.案卷首页: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案卷内材料总的提示封面。
36.卷内目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的提示性文书。
二、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都是填充式文书,分为一联式和两联复写式两种。一联式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两联复写式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方如被检查单位、被处罚当事人、被询问人、申请人等。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制,要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语言规范、简练、严谨、真实。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准确、完整。
2、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1)根据案卷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4)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3、文书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全称。
4、地址应填写××县××街(路)××号或××县××乡(镇、办事处)××村。
5、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第(序数)号,文书类别已在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如凤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指令书》编号“凤安监管责改字[201 ]第(00)号”。为方便工作,各股室执法文书可单独编号,在文书中加入科室编码如“凤安监管烟花责改字[201 ]第(00)号”
6、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另附页,但应注明页码并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当事人如对文书有意见,先签署意见,后签名,均填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一栏。
7、案件名称以当事人违法事实简写。例如:XX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违法案。
8、案由应自简要填写案件的违法类型或主要内容,如果栏目空格较少,需要简写时可写为: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例如:XXX强令冒险作业;XXX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9、当场制作的文书,应当场交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直接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当事人认为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在笔录上注明“以上属实”等内容并签名。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需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其后续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按手印。
10、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执。
11、文书中注明加盖处罚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12、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所形成的案卷材料按一案一卷的形式进行装订,案卷封面要按案卷(首页)文书项目填写完整,案卷内容按有关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7.安监执法文书 篇七
基层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县级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主体地位的最基层组织,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诸多的困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果,也影响了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的进程。本人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平时工作实践中,总体感觉到我们的执法体制不顺畅,执法机制不完善,执法缺乏权威性,执法工作步履维艰。一言以蔽之,执法“难”。而这种执法“难”几乎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步骤和环节中。
一、执法“难”的具体表现
1、调查取证难。查处违法行为需要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要求调查结果必须要形成规范科学的证据链。但在实际调查取证工作中,一方面部分当事人不配合执法,采集证据困难;另一方面我们安监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取证设备和取证手段,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取证程序。
2、组织案审难。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都要经过案审委讨论,但实际中由于案审委成员任职于各个不同的部门,召集开会较难,再加上有些领导觉得讨论过于繁琐,所以案审会大多 流于形式。
3、依法量罚难。我们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罚的额度都很高,而我们处罚的对象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的还处在起步阶段,我们在查处时还要考虑就业、招商引资以及社会稳定等一些非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因素,因此处理较为棘手。
4、规范执法难。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要统一规范执法程序,统一规范文书档案,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就执法程序和文书档案而言,安监总局与省法制办的要求不一致,而后者每年都会对我们的案卷进行评查,这让我们无所适从。今年,省法制办要求我们案件法律文书必须要说理性,而到目前为止我们基层对于什么是说理性文书都不甚理解,就更谈不上如何进行说理性了。
5、法规宣贯难。涉及安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纷繁复杂,我们的安全宣传月也搞的轰轰烈烈。但实际的效果尚难评估,另我们很多规范的出台条文较为笼统,且没有制定相应的细则,我们基层执法人员自己都难以理解,导致宣贯工作难以开展,也引起了部分群众对我们的处罚不能理解。
6、检查问题难。安全执法检查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业务涉及面广。但我们很多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导致执法检查方式单一,查隐患找问题的难度大。
7、形成合力难。安监系统内部许多部门都认为执法是我们执法大队的事,不够理解和配合,甚至有些部门还有护短的表现,认为自己的监管对象被处罚有损面子。再加上中层干部评比等因素,使得我们因为怕丢选票、怕得罪人,而不能独立客观地执法。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组建时间大多不长,多为原从事管理工作或是刚招录的人员,大部分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相对欠缺,且缺乏系统的培训。当前受进人机制等制约,安监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也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改善。
2、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重处罚、轻程序,处罚只重结果不注重过程,致使案审会成为形式,法制科成为摆设。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总是以衙门朝南坐的姿态出现,缺乏服务意识和执法理念。还有一些安监执法部门将行政执法行为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的主要来源,将执法行为和执法者自身利益挂钩,造成执法行为和执法目的严重背离。还有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受财政税收、人员就业、社会稳定、招商引资等非安全生产因素影响,导致安监执法“权法错位”。
3、权、责、利不对等。目前,安监执法除了对本部门许可的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进行执法外,还要对一 般工商贸企业进行检查,实际上执法范围包含了几乎所有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涉及安全的都要查,包括建筑、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但由于受人力、精力所限,且执法人员并不具备监管的必要手段,势必会造成一些问题的出现,在客观上导致我们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近期缙云4.1事故问责安监员,在我们系统内部反响不小,其实在有问责制度以来这不是第一例,也绝不是最后一例,但这一事件确实折射出了我们基层安监管理的权、责、利不对等,有些不能管,有些管不了,管了是渎职,不管是失职。重大的压力导致安监员工作积极性的极大受挫。且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责任大,再加上基层经费不足待遇差,导致安监员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
三、解决“执法难”的几点对策
1、必须明晰安监执法职责。就是要切实明确安监执法目的到底是什么,执法过程中要怎么做,做到什么样的程度,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而现在的要求是安监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不能留死角,必须每一个车间走到,每一台机器转到,每一个员工查到,实际上是把执法人员看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转移到安监执法人员身上。这违背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这样安监执法人员便“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但出了责任却无法推脱。这就要求制定严格 的执法程序,规范的执法流程,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样就能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同时也保护好我们的安监执法队伍。
2、加大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执法氛围。每一项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有它的目的和现实意义,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当前,我们的安全宣传重点大多限于被管理对象,而对公众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要从违法侵害公众利益角度出发宣传安全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者确实影响了自身的利益,使违法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地获得群众支持。促使违法者由“要我遵守安全法”向“我要遵守安全法”的思想转变,主动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3、加强岗位练兵,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安监执法时直接与公众打交道,一举一动直接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就要求我们要清楚自己缺什么,围绕“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这一中心环节开展练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安全检查技能等。并与执法业务培训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我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部分难题,真正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4、开展案卷评查,加强学习交流。市局要按照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真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归纳整理,对存在的问 题认真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并对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评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8.安监执法文书 篇八
“四项要求”严格监督执法
近日,新乐市安监局专门召开会议,对监督执法工作提出四项明确要求:一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要求文明执法,在执法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推进执法。二是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坚持行政处罚正确导向,把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本质水平作为根本目的,罚款不定任务,不以罚款多少作为衡量执法水平高低的标准。三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情节恶劣,可能导致较大安全事故的违法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四是在执法创新上下功夫。要求执法人员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执法手段、服务理念的创新,进一步丰富工作内涵,提高报务水平。
9.社区矫正执法文书填写说明 篇九
文书内容与填写说明
1、调查评估意见书(文书1)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第4条设计。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委托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送委托机关。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的,评估意见书应当注意保密,除办案机关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对外公开。
2、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文书2)
根据《实施办法》第5条、第6条内容设计。此表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填写,一式三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抄送居住地公安机关一份。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后,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重新填写此表,并抄送新居住地公安机关。
3、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文书3)
根据《实施办法》第6条设计。按照规定,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看守所、监狱押送至罪犯居住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其他罪犯适用社区矫正均由人民法院裁判或决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 人员已在规定时限报到、超出规定时限报到、未在规定时限报到并下落不明的情况,及时填写,一式五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一份,通知原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假释类社区矫正人员,还应抄送原服刑监狱、看守所。
4、社区矫正宣告书(文书4)
根据《实施办法》第7条设计。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组织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加盖司法所公章,社区矫正人员签名,司法所存档。
5、社区矫正责任书(文书5)
根据《实施办法》第8条设计。加盖司法所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名,存档。矫正小组成员发生变动时,重新签订。
6、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文书6)根据《实施办法》第12条设计。司法所填写意见后,连同社区矫正人员个人书面申请,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一式三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一份。
7、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文书7)根据《实施办法》第13条、第14条设计。可根据外出、居住地变更分别填写相应内容。
用于外出审批时,社区矫正人员外出7天以内的,可只填写到“司法所意见”一栏。备注栏由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 人员外出返回时报告情况填写。一式两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
用于居住地变更审批时,一式五份,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随移交档案送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一份;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表》,抄送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一份。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接收居住地变更的社区矫正人员后,将随档移交的《居住地变更审批表》复印并连同重新填写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表》,送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8、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文书8)
根据《实施办法》第23条设计。文书“有……如下”后“ ”应填写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人民法院禁止令的事实。加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章。存根联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下联送达社区矫正人员,复印件由司法所存档。在提请对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时,将该文书存根联连同有关建议书、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等一并组卷。
9、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文书9)
根据《实施办法》第23条设计。一式两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入档一份。给予社区矫正人员警告时,司法所应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司法局审批。在提请对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时,将该文书连 同有关建议书、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等一并组卷。
10、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文书10)
根据《实施办法》第24条设计。填写时,对管制、缓刑的可只填写到“…..判处 ”;对于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还应填写“ 年 月 日经 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决定、批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式三份。一份连同审核表等其他证明材料组卷,并另附一份报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同时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一份。公安机关做出处理结果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11、撤销缓刑建议书(文书11)
根据《实施办法》第25条设计。用于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时,一式四份,一份连同审核表、警告决定书、警告审批表、调查核查笔录等有关证明材料整理组卷,并另附一份,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一份。人民法院做出撤销缓刑的裁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原报送的司法行政机关。
12、撤销假释建议书(文书12)
根据《实施办法》第25条设计。用于提出撤销假释建议时,一式四份,一份连同审核表、警告决定书、警告审批表、调查核查笔录等有关证明材料整理组卷,并另附一份,由居住地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原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一份。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假释的裁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原报送的司法行政机关。
13、收监执行建议书(文书13)
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设计。一式四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将一份连同审核表、警告决定书、警告审批表、调查核查笔录等其他证明材料整理组卷,并另附一份。根据暂予监外执行原决定、批准机关不同,报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管理局。同时,抄报人民检察院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各一份。原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做出收监执行的决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14、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建议书(文书14)
根据《实施办法》第28条设计。填写时,对管制、缓刑的可只填写到“…..判处 ”;对于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还应填写“ 年 月 日经 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决定、批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式四份。提出减刑建议时,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一份减刑建议书连同审核表、证明材料等整理组卷,另附一份,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一份。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 退回司法行政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提出减刑建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将建议书和减刑裁定书抄送原服刑监狱、看守所。
15、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文书15)
根据《实施办法》第24、25、26、28条设计。根据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不同情况填写相应内容。
对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撤销县级人民法院宣告的缓刑或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公安机关、监狱管理局收监执行的,只填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栏。建议撤销假释、提请减刑或建议撤销由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填写“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意见”栏。此文书应当随卷宗报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管理局。
16、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文书16)
根据《实施办法》第29条设计。由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对其做出鉴定意见,提出安置帮教建议。司法所存档。
17、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文书17)
根据《实施办法》第30条设计。与社区矫正宣告书相对应。文书最后一项,应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类别的不同,相应填写:(1)对判处管制的,填写管制执行期满,解除管 制。(2)对宣告缓刑的,填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3)对假释的,填写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司法所存档。
18、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文书18)
根据《实施办法》第30条设计。上联存档(司法所复印存档),下联应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后发放给社区矫正人员。
19、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文书19)
根据《实施办法》第30条设计。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第二联送原作出裁判、决定的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第三联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第四联送居住地公安机关。A3纸打印。
20、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文书20)
10.安监执法文书 篇十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xx年市安监支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市安监支队自xx年xx月份正式行使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在执法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严格执法的理念,以“诚实、求实、务实”的队风,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专业执法监察的新思路、新方法,为营造执法服务、和谐发展氛围作出了努力。
一是用“诚实”的态度赢得企业信任。
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中,市安监支队始终要求每位执法监察人员必须“诚”字当头,“实”在其中,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耐心、细心、换心地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宣传工作,用诚实、诚信来赢得执法对象的理解、支持、信任。xx月下旬,市安监支队到一家企业监察时,企业主要领导主动抽出时间接待监察人员,并对监察人员说:从友邻单位早听说你们了,你们执法规范、认真、严谨,能查出不少问题,对我们单位有好处,我们欢迎你们检查,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我们整天在这个环境里的“视觉麻痹”的问题。
二是用“求实”的精神消除安全隐患。
市安监支队在实际执法监察工作过程中,针对新的经济环境下生产经营单位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为重点,3个月来,已经监察生产经营单位83家,先后查出各类问题709条,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了安全生产监察职责。三是用“务实”的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根本目的是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市安监支队在工作中坚持“四必访制度”,特别是对整改有困难的单位在整改期间坚持必访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找出有效的整改方法,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措施,在回访服务中支队开展的“送法上门”、“送教上门”、“送计上门”得到企业的认同,有效地增进了社会和谐。范文仅供参考
11.湖南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 篇十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郴)食药监 食 罚[2017]0022号
当事人:湖南省郴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大酒店 地址(住址):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9号
邮编: 423000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号:JY2431000024149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信良
性别: 男 职务: 总经理 违法事实:2017年10月11日,根据投诉举报“10月10日中午在湖南省郴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大酒店举办的酒席用餐的部分人员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我局餐饮监管科执法人员依法对你酒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了你酒店厨房及相关台帐记录等,情况如下:
1、留样冰箱内存有10月10日中午食品样品7个,经查留样记录显示当天中午共留样32个(包括米饭);
2、共有56名工作人员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加工工作,54名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明,其他两名工作人员李宇、高秀玲的健康证于9月22日到期;
3、10月9日餐具消毒数量记录不全;
4、你酒店已暂停营业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5、对留样的7个样品及凉菜房贮存的2个凉菜共计9个菜品进行了抽样。针对你酒店存在的上述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花生米、上海青等食品予以查封。
10月13日,餐饮监管科将有关案源线索及材料移交至稽查支队,稽查支队商法规科后以你酒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案由当日立案。10月16日,你酒店总厨凌战军在调查中陈述“10月10日中午共举办4台酒席,全部上的菜品为凉拌木耳和清炒嫩时蔬”。10月18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风险监测形式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被抽验的9个食品样品中清炒嫩时蔬检出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同日,案件承办人员就10月1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你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李宇、高秀玲已分别于10月13日和10月16日取得健康证,其他有关人员也具备有效健康证明,配备了专用留样柜和留样盒并安排专职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留样、餐具消毒和记录;事件发生后,你酒店立即停业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防止事态恶化,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4台酒席中的共有菜品清炒嫩时蔬可能引起用餐人员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的发生,上述清炒嫩时蔬的销售所得为1422元,货值金额为1422元。
调查期间,我局曾多次组织会议研究该案案情,并对查封的食品予以解除,你酒店已将其作倾倒入垃圾桶处理,目前已无库存。
4月16日,经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以市食安办名义向疾控部门发督办函,要求重新出具流调报告。4月28日,市食安办向市卫生计生委发出交办函(郴食药安办函[2018]25号),要求其予以回复以下情况:
1、食源性疾病爆发的原因分析、调查定性分析和最终结论;
2、22例病患用药前后临床生化检查情况与本次事件的关联性分析(如患者的大便样本、血液样本分析等)。5月10日,市卫生计生委向我局发出《关于郴食药安办函[2018]25号交办函的复函》(郴卫计函[2018]94号),该函明确该事件为一起由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不能确定该事件是由被沙门氏菌污染的清炒嫩时蔬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但不排除其可能性。
你酒店经营清炒嫩时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证据材料:
证据一: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健康证、郴州市餐饮单位餐具消毒记录表、相关照片等证明你酒店存在经营清炒嫩时蔬的事实及其数量、货值金额、违法所得和无库存等情况。
证据二:询问调查笔录、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郴食药安办函[2018]25号交办函的复函》(郴卫计函[2018]94号)等证明你酒店经营的清炒嫩时蔬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证据三: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等证明你酒店经营性质、地址、负责人等相关情况。
证据四: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健康证、郴州市餐饮单位餐具消毒记录表、相关照片、关于减轻行政处罚的报告等证明你酒店在事件发生后能积极采取停业整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积极主动上门安抚病患、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其违法行为等措施积极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
以上证据均经你酒店相关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以上证据真实合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我局予以采信。我局于2018年6月28日对你酒店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郴)食药监食罚告[2017]0022号)、《听证告知书》((郴)食药监食听告[2017]0022号),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你酒店对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事实和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事项无异议并不要求举行听证。
处罚依据:湖南省郴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大酒店经营清炒嫩时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鉴于你酒店在事件发生后能积极采取停业整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积极主动上门安抚病患、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其违法行为等措施积极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且其违法货值金额为1422元不足1万元,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的规定,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我局决定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422元;
2、并处罚款30000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指定银行帐户。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郴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安监执法文书 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根出发点,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努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水平,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逐步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作风三个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较好地履行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有效地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为构建“滨海新锦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市安监局现有干部职工11名,局领导班了成员4名,取得执法资格证的11人。局机关内设有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非煤矿山科、危险化学品科、行业科)和行政执法大队。目前,同时兼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协调和监管工作。
(二)安全监管范围:我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分类:非煤矿山企业6个(采石场);危险品经营企业13个(加油站9个,氧气乙炔经销站4个);规模以上企业46个。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党的十七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的要求。我局深刻理解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事故,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抓行政执法工作中,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使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内容更加明确,我局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并提交区安委与各成员单位和区属企业进行签订。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运行
情况。半年、年终组织对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使安全生产责任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层层落实。
(二)抓好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安监局班子一贯重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制定统一学习制度,学习主要内容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同时每年还按要求征订《辽宁日报》《锦州日报》等党报党刊。年内选派多人参加省、市行政执法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使干部职工熟悉掌握运用各种法律法规。
(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我局班子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许可领导,从源头上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我局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等前置申批和行政许可。通过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申报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给予停业停产处罚,对合法企业,依法行使日常监督管理,促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大力改善硬件环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监管
区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无证不办案、无证不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对案件的处理,始终坚持严格程序,兼公执法,依法办理。一般情况下,在接到报案后由区安监局牵头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案调查组”,深入事故企业和现场进行调查、询问等工作。事故的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在处理每一起事故中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法律,做到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这样既规范了案件办理;同时又加强了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从而确保了文明办案、依法办案。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 今年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年”,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为主线,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重点,加强执法工作管理力度,强化对安全生产领域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年来,向各生产经营单位下发整改指令书48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1项。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的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重生产轻
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外来员工比较多,许多人来自农村,缺乏安全意识。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问题。我区部分企业还缺乏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在伤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而导致的。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执法文书】推荐阅读:
安监局执法规章制度12-27
湖南省安监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12-29
(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08-08
泉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02-12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06-12
肥料行政执法文书范文11-24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02-03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填写说明02-27
第八章行政执法文书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