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清凉信息

2024-08-14

送清凉信息(精选5篇)

1.送清凉信息 篇一

7月22日日上午, 温岭鞋革业商会盛建勇会长及秘书长带着啤酒、杨梅酒、矿泉水、风油精, 绿豆等慰问品来到温岭鞋业大厦建筑工地, 慰问在高温下劳作的建筑工人。

温岭鞋业大厦是国内第一幢专业性大楼, 也是温岭总部经济基地的重点项目工程之一, 总投资2亿元, 计划今年年底结顶竣工。为了按期完工, 大厦建设的近二百位工人不辞劳苦, 日顶酷暑, 夜兼星月, 加班加点赶工。盛建勇会长了解了工程的进度后, 对坚持奋战在一线的工程人员表示感谢, 并希望他们在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同时, 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盛会长还特别交待工程管理人员, 在当下高温天气中, 一定要做好一线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

2.送清凉信息 篇二

高温补贴,企业可发可不发?

小林是一家小私企物流公司的搬运工。苦累不说,最难熬是流火的夏季顶着高温干活,却没有一分高温补贴。当得知在同城打工的同乡每年夏季都有700多元的高温补助费时,小林找到老板提了高温补助费的事。老板回答说:高温费发与不发是企业自己的事。

维权提示

老板的说法与相关法规规定相悖,小林可依法主张高温费。《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四条(七)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小林可依据所在地区高温补贴标准获得相应的高温保健费。

非正式员工没有高温费?

2011年的暑假期间,大学刚毕业的裴林林与同学小楠到盐业公司干临时工。见其他正式员工都有每月200元的高温补贴,裴林林与小楠向公司提出高温补贴要求;公司却认为,裴林林属于非正式员工,又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当然也就没有高温费。

维权提示

裴林林虽然是临时工,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并不影响他们主张高温时段劳动应得到高温费补贴的要求。因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该规定未有正式工与非正式工之分。对此,裴林林可与公司协商,若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最低工资已经包含高温补贴?

曹颖是山东某市一家保健品公司的推销员。因夏季效益不好,公司只按最低工资标准每月900元发工资。最近,她找公司要求发给高温补贴费,公司答复说:“都给你们发了,工资里已经含着高温补贴!”

维权提示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二)项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见,最低工资中不应包含高温补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在空调间上班没有高温费?

田女士系广东某信息公司职员。2012年初,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她向公司提出2011年暑期高温补贴费要求。公司认为,公司从未安排田女士从事高温作业,其工作环境是室内安装有空调的非高温区。

维权提示

田女士虽不属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但依据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为6~10月份,共5个月。田女士应享有5个月、每月100元的补贴。

免费降温饮料可顶替高温补助?

盖亚莉是深圳一家成衣制品公司的员工。每年高温时段,公司都免费提供两种以上的清凉饮品。当有人提出高温补贴要求时,公司解释说,每天的饮料费用不比高温补贴少。

维权提示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是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高温补贴中都已明确规定应以现金的形式给付。《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在规定了高温补贴数额的同时,第十二条还明确规定:每年5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情况按下列规定向员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可见,免费降温饮料是不可以顶替高温补助的。

高温减工时,工资可同时减少?

王先生所在生物制药公司每到夏季高温时段,为节省开支,规定每天工作6小时,不减少工资,不另行发高温补贴。当王先生提出高温补贴时,公司的回答是:减少工作时间本应减少工资,但公司以不减少工资来顶替高温补贴了。

维权提示

高温补贴已经不是可给可不给的企业福利,而是一项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支付的法定福利。《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四条(六)项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可见,用人单位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工时不能减工资已经成为法律的硬性规定。

离职后,无权享受高温费?

去年8月低,陈女士与所在建筑安装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当年十一假日期间,原公司的一位同事告诉她,公司于十一假日前发给每人4个月的高温费800元。陈女士找到原公司要求享受2个半月的高温补贴,公司认为陈女士早已离职,不能享受该补贴。

维权提示

高温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只要劳动者于高温条件下付出了劳动,就应获得高温补贴。陈女士虽然已离职,但她毕竟于高温时段在该公司工作了2个多月;既然与其他职工一样在高温时段从事了同样的劳动,理所当然应享有高温补贴的权利。陈女士若诉诸法律(申请劳动仲裁等)定会得到支持!

高温引发伤亡属意外事件?

赵勇男是一家宾馆的门卫接待员。去年8月24日下午一时许,赵勇男突然中暑抢救无效身亡。当赵勇男的母亲要求宾馆按工伤待遇赔偿时,宾馆以高温时伤亡属于意外事件,宾馆从来未给员工办理过工伤保险为由予以拒绝。

维权提示

赵勇男的情形完全符合工伤待遇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职业病目录》中也规定了“中暑”属于职业病情形。至于宾馆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不能成为拒绝赵勇男依法享有工伤待遇的理由。

3.工会送清凉防暑 篇三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继续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更好地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地控制高温危害,预防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农民工安全健康。现将全总和省总紧急通知要点转发,望认真安排部署、贯彻执行。

1、要进一步加大对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工会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施工工地等重点高温作业场所立即进行一次检查,发现超强超时劳动、降温措施和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2、继续做好“送清凉”工作。各施工作业现场,在高温天气下作业,要及时调整好作业时间,每天为现场送绿豆汤、茶水等,防止中暑现象发生。

3、开展防暑降温检查和“送清凉”活动回头望。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保证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职工农民工平安度夏。

西铁工程公司工会

4.送清凉活动方案 篇四

一、活动意义

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是工会组织关心爱护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是推动改善职工和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切实维护高温天气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职工和农民工做实事、做好事。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定为7、8两个月。

三、活动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夏季高温期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清凉”活动,为一线高温作业职工平安度夏提供有效帮助。

(一)要深入基层,重点开展对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危险因素较大的企业、工地和车间等一线职工的慰问活动,及时为他们送去防暑降温物品。

(二)要协助并监督企业保证防暑降温资金的投入,保证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设施,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企业要按照标准供给职工足量、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给高温作业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不得将其变相为现金发放,更不得任意削减。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医疗服务队,宣传暑期防病知识、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三)要督促企业在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护设施,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切实保障高温季节特殊行业岗位的各项津贴标准及相关待遇的落实。

(四)要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积极协助督促企业行政部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职工加班加点;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对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职工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以及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要及时转岗,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保障广大职工(含外来务工人员)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发现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

四、活动的要求

5.送清凉通知 篇五

炎炎夏日来袭,工会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定于7月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向辖区所属持京卡工会会员赠送遮阳伞,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领取时间:7月17日—7月31日(工作日上午9时—下午17时,中午11:30—13:30休息,周六、周日休息)

2.领取地点:和平街工会服务站

二、活动规则

1.本次活动仅限按时缴纳工会经费单位参加,不缴纳工会经费单位不得参加活动;

2.本次活动以单位为整体统一领取遮阳伞,各单位工会负责人收齐本单位会员京卡后前往工会服务站,刷京卡或手机扫描活动二维码领取。每张卡仅限领取1把遮阳伞。会员个人领取恕不发放;

3.本次活动以各单位实际刷卡及扫码成功总数为准发放物品,未办理京卡职工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4.尚未办理工会备案手续单位须携带本单位公章和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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