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聘用合同

2025-02-03

幼儿教师聘用合同(15篇)

1.幼儿教师聘用合同 篇一

外聘合同制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职业教育中心计算

机专业课教学的具体任务及发展目标,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合同制教师,聘期年,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试用期个月,其每月工资定

为。

二、乙方在受聘期间应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本单

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受聘岗位上要积极工作,认真履行本岗位

职责,努力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及工作目标。

三、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如不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2、在聘用期内,出现教学事故、教学效果差、不为多数学生认可、严重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

3、有违法行为,获刑拘及以上刑罚;

4、出现符合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5、乙方在聘期内未到期而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

四、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授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教学资料,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教学活动。

五、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放寒暑假内可电话通知方式。

甲方签字:年

乙方签字:

2.幼儿教师聘用合同 篇二

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是面向市场招聘文职人员,根据岗位确定文职人员职责;依据合同对文职人员进行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待遇;通过国家法定方式解决聘用争议。从而形成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按岗定酬的分配机制、军地衔接的保障机制。

二、军队组织与民事企业组织的性质区别

探讨文职人员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应从多方面、多角度去探讨。只有从本质上、全方位的角度去考察,才能对其中异同作出较为深刻的理解。

(一)组织性质不同

签订文职人员雇佣合同的是军队行政部门。在《简明军事学辞典》中对军队的定义为: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准备和实施战争而建立的正规武装组织。(1)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文职人员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的文职人员工作。合同的签署主体为团一级军事法人机关。军队团级机关之所以为机关法人,因为军事法律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综合的法律关系,是借用源于民法和经济法中的“法人”概念的。(2)所谓“军内法人是指在军队编制序列内,有独立的经费和银行账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军内单位。”(3)军队团以上机关才有自己独立的财务体系,有必要的财产,有自己的番号或者代号和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民事单位或企业法人则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两种单位法人具体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二)组织职能不同

我军的职能使命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历史概念。即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可以看出军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而民事组织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具有相关性或相连性。民事企业或组织主要提供竞争性和排他性为特征的私人产品,它的职能就是最大限度地生产或提供赢得市场的各种私人产品或服务。

(三)组织目标不同

从组织目标上看,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所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都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军队组织的目标则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保卫国家安全以国家利益为核心。其目的很明确,就是维护国家军事职能,保卫国家安全。因此,军事单位所具有的军事性质和承担的特殊国防军事性任务,决定了它的组织目标追求不可能是营利。再从效率原则上看,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效率原则。军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具有为实现军事性目的的多样化组织目标和军事特殊性,这意味着效率并不是军事组织唯一追求目标,这里不是强调军队不讲效率,而是强调军队不能像民事组织那样将效率置于优先位置。效率原则在军队及军事活动中也起到重要作用,但军队应首先体现《国防法》第17条中“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三、文职人员聘用合同与民事劳动合同的具体区别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在许多方面与现有的民事劳动合同非常类似,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都标志着个体的人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人事或劳动关系,即标志着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但由于合同性质不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具体条款上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对公职义务的规定,以及对人事管理程序的专门要求上。

(一)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及法律依据不同

军队文职人员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关于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文职人员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文职人员着装和被装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军队文职人员住房保障办法》等军事法律、法规调整,属于军事法的范畴,是属于公法领域。民事劳动合同受《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等民事法律,调整属于私法领域。

(二)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1. 劳动合同的民事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

民事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2.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1)文职人员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军队文职人员作为军队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其在编制上,有着履行特殊任务的职责。《条例》第40条规定,文职人员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虽然文职人员与一线作战部队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如果这些人员拒绝承但上述任务,就会影响军队的整体作战保障能力。这是对文职人员岗位的特殊要求。(4)为便于统一指挥和管理,《条例》第30条还规定,文职人员在执行这些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条例》还明确规定文职人员在执行这些任务期间,生活待遇、医疗保障、伤亡抚恤等参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军队文职人员的奖励和处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出国(境)管理”、“工作时间和休假探亲文职人员出国(境)的管理”等,参照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政部干部部印发的格式文本《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第24条规定,本合同期满,除军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外,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尚未完成的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结束为止;第32条则明确规定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2)聘用单位对文职人员有管理职责

《条例》规定军队聘用单位可以委托当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文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以及档案等有关事宜。《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第6条规定:甲方(指聘用单位,下同)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与岗位聘用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做好对乙方(指文职人员,下同)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遵纪守法、保密要求、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第7条规定: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作为军事武装力量组成部分的军队文职人员,在实际履行聘用合同所规定权利与义务时是不对等的,其义务是大于权利的。而劳动合同是基于民事合同的是基于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基础上签署。

(三)主体权利完整性不同

不同于民事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不具完整的主体权利。聘用单位在与文职人员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

1. 人员的编制

军队聘用单位的聘用人员指标、聘用程序等权力受到上级机关制约。《条例》规定,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文职人员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的文职人员工作。用人单位成立文职人员招聘委员会,具体负责文职人员的招聘工作。招聘委员会主要由本单位政治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吸收有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参加。招聘委员会由聘用单位党委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所以要在军队统一编制确定的基础上招聘。

2. 人员招聘程序

文职人员审批及签署手续要受到军队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具体说来一般经过如下几个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和待遇;(2)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3)对初审合格的,进行专业理论、技能和相关科学文化知识的考试、考查;(4)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5)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6)择优提出初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照规定权限进行审批;(8)与被批准的应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3. 薪金报酬

军队聘用单位在确定文职人员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是参照地方事业单位标准进行,同时要受到军费的财政控制。

(四)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民事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通常就是指企业和职工之间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不服者可以提起诉讼。

而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根据《条例》的规定:聘用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上级机关调解的方式解决,也可以申请人事仲裁机构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组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其受案范围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文职人员仲裁属于公权力范畴,适用人事仲裁法律。

注释

11 《简明军事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4月第一版,第14 页。

22 李佑标:《军事法学原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第84页。

33 参见谢丹、温宇飞、张柔桑:《6为部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曲大成就军事法院审理军内民事案件答本报记者问》,载《解放军报》2001年8月12日第3版。

3.幼儿教师聘用合同 篇三

我校是一所私立学校,聘用了一批已退休的老教师,他们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已到退休年龄的,另一种是未到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还有一种是在本校内退返聘的。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些退休后重新被聘用的教师,是不是《劳动法》中所提的劳动者?这个问题的确立关系到这部分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是否适用我国《劳动法》来调整。

李志

李志同志:

我国《劳动法》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这里对劳动者的定义比较模糊。从自然状态理解,有劳动能力的人称劳动者,具备自然劳动能力的人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另一种理解是人为拟定的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4条之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按照国务院1978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第一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作为干部退休也有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此类规定理解,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就不再是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了。针对退休教师是否属于《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者呢?《劳动法》中却没有明确地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详细加以解释,只能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劳动者应该是人拟的,也就是法定的概念。在我国的立法中,有据可查的应该是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自然人,身体健康的为劳动者;年龄符合法定条件,但身体已丧劳动能力的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这样就使我国《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者有了明确的范围概念,使其在执行中便于掌握。

按照你们学校的情况,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已退休的重新聘用的教师不适用《劳动法》调整,也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不到退休年龄提前内退的,除丧失劳动能力的外,应签订劳动合同;已到退休年龄退休后身体健康,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应签订劳务合同。

对于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老教师,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双方明确各自的汉力、义务。发生矛盾时,应该以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评判,不再适用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

4.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 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担任甲方体智能课程教育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作岗位

经甲方同意,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幼儿园体智能课程的教育工作。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乙方的聘任期限为半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乙方在离职前应接受甲方的离职检查,双方确认检查结果并交接工作后,乙方方可离职。第三条 工资、应酬费及福利

1、乙方每上一次课程,甲方给付乙方工资 元。

2、甲方给付乙方的工资包括(代课费,坐车费,伙食费。)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双方同意,因乙方工作性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确保完成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乙方按甲方安排确定工作时间。

2、乙方的其他休假假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 工作任务

在聘用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和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体智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第六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三个月工资为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运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学生丢失或受伤害。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了相应后果;损害了甲方声誉。

8、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双方确认,本合同已经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工资报酬、工作期限、工作时间等事项,本合同即双方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约束。同时受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幼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补充。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5.教师聘用合同 篇五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30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第四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第五条 其它事项

1.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500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2.合同期满前乙方向甲方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两个月提交正式书面辞职信,并做好交接工作。如若没有,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课时费。

3.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6.公办教师聘用合同 篇六

公 办 教 师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湖南宁远桂冠实验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聘公办教师(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籍贯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原工作单位

第 1 页

本合同共4页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

岗位工作; 乙方自愿来民办学校任教,并同意按学校要求,担任

二、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合同期从2010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岗位职责要求

乙方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同时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励和处分。

四、工作岗位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2、除政策因素外,乙方受聘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回到原单位或其它单位工作。乙方在聘期内要求脱离工作岗位的,必须先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甲方可根据规定给予办理有关辞职手续。

3、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五、工资待遇

1、乙方被聘用后,按县委、政府的政策,由甲方或财政发

第 2 页

本合同共4页

放与现有身份同等的财政工资和津补贴,各种政策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原渠道不变。

2、乙方在桂冠学校任教期间“在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均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统一管理”。

3、甲方积极为乙方争取政策,提高福利待遇,并配合乙方搞好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工作。

六、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

1、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因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一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一个教学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

(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

(5)未经学校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或虽经批准,但规定的学习期满后延期不归的。

(6)擅自离岗的。

4、合同终止后,甲方把工作关系退回县教育局,乙方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回原学校或同级同类学校工作。

第 3 页

本合同共4页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的考评直接定为“不合格”,且停发乙方全部工资。

2、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聘用合同的,也要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聘期结束后,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和乙方的意愿确定是否续聘。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湖南宁远桂冠实验学校

法人代表: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页

7.各国教师聘用制度 篇七

为避免教员在固定工作单位长期工作导致的消极情况出现,韩国实行教师转补制度。根据《教育公务员任用令》第13条的第3项规定:为防止任用者或任用提请者所属教育公务员在同一职位或地域上长期出勤而引起的懈怠,通过实施人事交流计划,可以有效率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即教师可申请在不同的勤务单位上水平移动,这种转补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例如本人的希望、所属长的意见、生活住处等。

◎芬兰在芬兰,教师社会地位非常高,甚至要高于公务员。教师享有高于公务员的待遇,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根据法律规定,芬兰所有的教师 (除幼儿园教师外) 都必须拥有至少硕士学位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必须拥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假期还要继续在大学培训,并且这些培训都是免费的。

与中国当前情形相似的是,芬兰中小学阶段女教师占70%以上,但并非由于男性都不愿意做教师,而是由于芬兰年轻人都想成为一名中小学教师,因此大学教育系的竞争大、淘汰率高,只有最优秀的学生才能成为一名教师。并且在今年的教育改革中,虽然基础教育核心课程由国家制定,但教师本身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可以自主选择授课方法、课本教材以及计算机技术。

◎法国法国的公立学校中小学教师享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除外语教师外,仅法国、欧盟和瑞士公民有资格成为法国教师。教师的薪酬为国家财政支出。教师的聘任并非学校决定,而是由国家统一管理,教育部下设人力资源总司负责全国范围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培训与管理。

法国中小学教师可分为师范生教师和非师范生教师两部分。目前,法国仅有4所学校招收、培养师范生,每年招收约千余名师范生,师范生一经高等师范学校录取即享有国家公务员实习生身份,上学期间每月可从国家领取约1300欧元的工资。约四分之三的师范生毕业后进入高等教育机构执教,小部分学生进入中小学任教。非师范生的普通硕士一年级学生也可通过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从业资格。

法国教师的公务员身份保障其职位相对稳定,只有经鉴定为“职业能力不足”的教师才有可能面临解雇。就教师工资而言,法国教师的工资处于整体国民收入中等偏上水平。

◎日本日本实行的是教师聘用终身制。国立、地方公立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专职教育研究人员以及各地方教育委员会的教育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通过教育为全体国民服务的教职员工为日本的“教育公务员”,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教育公务员特例法》《国家公务员法》等。副教授以上的教员一旦经过考核被大学录取为正式教师后,没有任期的限制,只要没有违反特例,一般可以工作到退休。另外,加薪升级以及退休待遇与本人的工作年数密切相关。

二战以后,日本采用教师的终身聘用制给社会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影响。但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日本的终身聘任制度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比如“近亲繁殖严重”、缺乏流动性、职业倦怠、学术界缺乏活力等等。

这些问题也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重视,并着力对问题进行了改革,如加强学校的自主权、教师评估多样化、教师内部淡化级别等。

◎德国德国的中小学教师属于公务员编制,其人事聘用和工资制度受到国家法律的坚实保障。编制内教师由各州教育部统一聘用,再分配到各个学校,工资由国家发放,到一定时期给予晋升。校长的职责权力是管理学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每个教师做鉴定;至于教师的调动、辞退和聘用等由联邦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加拿大加拿大的教育实行省负责制。根据加拿大宪法,各省均享有教育的自主权力,每省设有省教育厅。各省亦划分学区,各学区设立教育委员会,就中等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制定教育方针。学区董事会是聘任中小学教师的主体,学区教育局负责聘任的具体事务,实行终身职位制度。

◎俄罗斯俄罗斯教师的聘用采用雇佣模式,即由学校自身和教师签订合同。学校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学校有权决定教师的聘任和解聘。

俄罗斯总统普京于2012年12月29日签署了《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在这一从2013年9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教育法中,包含了教师权利及义务、教师待遇、教师地位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8.幼儿教师聘用合同 篇八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今后陕西省将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惩治学术腐败。设立“三秦名师”“三秦名校长”荣誉称号,大力开展先进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并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高教师、校长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

南京:创新基础教育制度

经过8年的实践,南京逐渐形成了“一主两翼”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以校长负责制为主,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委员会为两翼。教职工代表大会侧重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校务委员则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和专家等组成,侧重协调外部关系,共同构成辅助决策系统。对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管理、发展的相关事项,必须经过辅助系统的前置性审议,才能转化成学校或者校长的决策,并通过学校其他执行系统得到落实。主要制度框架确定后,《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家长义工制度、学生申诉制度等其他制度也不断得到制定和完善。

学校制度创新直接提高了老百姓对南京教育的满意率。国家总督学顾问、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认为,南京推进的校务委员会建设是基础教育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之一,体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要求。

山东曲阜:举办首届“孔子教育思想与现代小学教育”研讨会

10月16日,首届“孔子教育思想与现代小学教育”研讨会在山东省曲阜市孔子研究院召开。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山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孟庆旭指出,“孔子教育思想与现代小学教育”研讨会的召开,对于学习、研究和弘扬孔子的教育思想与人生智慧,弘扬五千年中华文明主线——“乐礼善学,尚中贵和”的儒学精髓,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小学文化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有着现实而又深远的意义。

研讨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讨孔子教育思想与现代小学教育相结合的意义、价值和模式,着力在山东省中小学弘扬儒家传统文化,打造儒雅校园,形成育人特色。

7成中小学生首选倾诉对象不是父母

近日,“知心姐姐”教育服务联合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江西、湖北、河南、江苏、贵州10个省市的多所中小学,组织了以“倾听孩子心声”为主题的问卷和网络调查。在随机调查的20870名中小学生中,只有26.73%的人表示心里话最想告诉的人是父母。其中中学生首选父母作为倾诉对象的比例为17.79%,小学生则为34.21%;而中学生首选和同学、好朋友说心里话的比例为57.54%,小学生为42.89%。此外,还有13.84%的中小学生选择把心里话埋在心里,5.61%的孩子选择跟网友倾诉。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社长李学谦认为,“倾听是教育的前提,没有倾听就没有真正的教育。教育的失败,往往就是从不倾听开始的。有不少父母、教师把孩子的困惑、不满看成是不听话,时常见到的情景是还没等孩子说完,就被父母、老师粗暴地打断了。这样的教育最可能发生的结果是孩子永远向父母、老师关闭了心灵沟通的窗口,从此父母、老师失去与孩子对话的可能,也就谈不上什么教育了。”

60.9%:应引导青少年7解真实的成人世界

我们是否该让孩子了解成人世界?9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11422名公众进行的调查显示,62.2%的人认为,社会有必要引导孩子了解成人世界,19.4%的人觉得“没必要”,18.4%的人觉得“不好说”。

9.教师聘用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教 师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聘用合同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2016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岗位职责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能力条件,甲方负责分配乙方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2、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顾全大局服从变更。

三、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壹仟陆佰元整(专科壹仟叁佰元整)每月早晚自习、假期补课津贴、课时量津贴、班主任津贴、教干津贴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婚丧、病事假等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每年伍拾元的校龄工资,即工作期每满一年在下一年中每月工资增加伍拾元整。

四、纪律约束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勤奋工作,按照本人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法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同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1)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已变更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4、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合同期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3)符合国家有关辞职规定的。

5、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正在履行中,甲方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乙方系甲方出资聘用或培训,且同甲方另订有协议,不符合协议有关规定的;

(3)乙方在担任甲方重点工作任务而未完结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管教、缓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需解除或终止合同,除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1、2、3、项和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况外,必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到期方可按规定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并保证在不损害合同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善处理。

8、甲乙双方需要续订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再办理续订手续。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依法签定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按下列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应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或赔偿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的经济损失,并付给乙方违约金壹万元。

2、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的,应承担甲方合同在中断期间的所负责工作的一切损失,并付给甲方违约金壹万元。

七、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商议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10.代课教师聘用合同 篇十

乙方:__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李国民为本单位临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工作任务

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2、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3、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等有薪假期待遇。

4、劳动报酬

甲方聘用乙方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每月20xx元(发放到中原银行卡上,卡号:_),如期发放,不拖欠。无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法定节日给与适当的物资奖励)

5、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由甲方决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3)、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安排单位之外工作的。

4)、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其他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11.试论青少年宫教师聘用的“五关” 篇十一

当前, 少年宫分两个层次:即公办和社会机构办的。就师资来看, 公办的绝大多数教师是专业学校毕业生, 而社会机构办的教师队伍就参差不齐了。这种局面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宫孩子们活动的质量。因此对于素质不齐的聘用单位应该对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除了了解一些基础理论知识以外, 还应该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职业道德教育。为了能够选聘高素质的青少年宫教师, 用人单位应该把好如下“五关”:

一、专业学历关

现在有很多高校毕业生和非师范专业的学生甚至是无学历的待业者因为就业的需要而把目光投向了青少年宫。在这样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该本着为孩子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 首选那些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 其次才是非对口专业的, 对于那些年龄小、学历低、性情不稳定的应聘者要慎用。

二、职业道德关

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长的掌上明珠, 也是祖国的花朵, 就如同温室里的幼苗, 经不起任何风雨。青少年宫是非专业教育部门, 从管理到教学活动缺乏正规的学校管理条件和水平, 很多事情需要教师们独自面对和单独处理, 因此要求少年宫的教师要具有高尚的师德, 富有极大的热情和爱心, 要有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 认真学习与《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的法律知识, 把自己确定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角色上, 具备强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 只有这样才能做好青少年宫的每一项工作。在学习和生活方面, 要像爱护自己的孩子和亲人那样有耐心, 悉心呵护每一颗纯净的心灵, 切实承担起未成年人的保护神和教育者的责任, 而那些脾气暴躁、语言粗俗、时常有过激行为的待聘人员要慎用。

三、个性品质关

教育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就是:言传身教, 为人师表, 幼儿教师更是如此。青少年时期是人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 教师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喜怒哀乐等, 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孩子。比如:孩子喜欢模仿老师的动作和声音, 他们喜欢那些年轻、漂亮、衣着鲜艳、语气温和的老师。相反的, 对孩子大声吼叫、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 会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伤害, 严重的甚至会形成心理疾病, 导致幼儿胆小怕事、不合群、注意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因此, 注重青少年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至关重要, 特别是在情绪、情感、意志品质和人际交往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考核, 让那些情绪稳定、意志品质坚强、有良好人际关系和交往技巧的应聘者进入到青少年宫教师队伍中, 而那些个性不稳定的应聘者要慎用。

四、实践能力关

在保证了专业对口 (非对口但具备职业志向) 、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个性品质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我们还要把好实践能力这一关。由于青少年宫大多是课外活动而非学校正规课堂教学, 这就要求应聘教师除了具备课堂教学的一些基本常识和能力外, 更多地是应该具备综合的实践能力, 这种能力包括语言能力、表演能力、动手能力和管理能力。这些能力有的是在以往的工作中积累出来的, 有些是教师的基本素质。因此在招聘教师的时候, 既要考核他们以往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也应该注重自身潜在的综合素质, 这样招聘进来的教师才能够胜任青少年宫教师岗位。

五、社会适应关

12.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篇十二

乙方:

根据中心发展及教学的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聘请乙方担任 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 课程 元/课时; 课程 元/课时的标准间向乙方支付工资,每十次结算,在乙方教学过程中,学生人数每增加一名,甲方向乙方给付 元作为奖励。(但最少人数不得低于 名),如有乙方介绍过来,每人所交第一次学费当中提成10%。

2、开学前向乙方提供授课计划,上课时间,学生点花名册,课程教学大纲、教学音乐及其它教学所需材料。并每周义务的对乙方进行辅导培训,并提供乙方每年当中有进修机会(学杂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进度,平时上课情况进行调查,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乙方无正当理由应听取甲方的建议。

三、乙方职责:

1、应经常主动与本中心负责人联系,研究有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映学生的学生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2、维持课堂纪律正常的教学秩序。对缺勤的学生以适当的安排时间补习,对学生如有突发意外情况的,乙方应及时和本中心负责人或家长联系并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

3、乙方发生特殊事由不能按时间上课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事后由甲方安排乙方给学生上课。反之,甲方如因故停课,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中心有权扣留乙方的定金工资。

1、在中心做兼职舞蹈老师的同时,不应在其它舞蹈学校或健身房、培训点兼职或全职教学。

2、在工作期间,非自然因素旷课的,每次给予100元人民币处罚。

3、甲方因未及时发放课酬(工资)或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乙方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本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原因想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反之,甲方想解除合同,也应提前30日通告乙方,如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10次课的酬薪。双方达成一致,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13.家庭教师聘用合同 篇十三

甲方(学生监护人):

乙方:

为做好家教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完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订本协议。甲方聘用乙方为家庭教师,乙方接受聘请。

本协议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授课内容是:

授课时间段具体安排是:

(若甲乙双方有一方需要调整时间,则必须至少提前三小时与对方沟通协商)

乙方的授课地点是:

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酬金共计(支付标准为每小时五十元,每次两小时,即一百元一次)。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条件下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退还余下授课次数的工资。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对乙方履行职责的情况有监督和提出意见的权利;

2、乙方工作严重违约、失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有权拒付协议未约定的其他任何不合理费用;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有害于授课对象的行为。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工作期间工作环境的安全;

2、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家教工作;

3、按协议准时足额支付乙方授课工资;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教学方法,甲方不得干预;

2、乙方有权根据协议按时足额获取酬金;

3、乙方有权拒绝协议之外的其他附加工作和不合理要求;

4、甲方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取应得的酬金;

5、乙方仅在工作时间段行使师生权利,工作时间外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学生上课下课途中)。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约履行职责,对授课对象要有耐心,准备要充分,讲授要认真;

2、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和时间工作,诚实守信,因故需调整授课时间或改变工作方式,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协议之外的不合理费用。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约定时间准时足额支付酬金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酬

金外,还需加付相当酬金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因甲方侵犯乙方合法权益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约支付乙方酬

金。

三、乙方实施有害于授课对象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酬金;

四、乙方工作严重失职、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支付酬金。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14.琴行教师聘用合同 篇十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教师)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教学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教学考核为每月、每季度、每年的____________日进行教学考核,考核内容为:教学及学生学习状况考核。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规定,根据教师教学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教学所需的乐器、书籍及教学所需。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__元(1小时),按月发放,甲方每月___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每月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驶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教学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向任何人泄露本琴行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在与本琴行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琴行有业务关系的团体兼职。(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坏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_______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用,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出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琴行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琴行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琴行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琴行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琴行规定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等甲方的物品和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九、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5.临时聘用教师合同 篇十五

甲方:阜康市上户沟中心学校(聘用单位)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你为临时聘用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年**月**日起至

月份放假前止。

二、受聘人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学习业务,钻研教材,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目标任务。

3、尊敬领导,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月(贰仟元整)。请假35元/天从应发工资里扣除,学校安排住宿、有教职工食堂,费用自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聘用期满本协议自行解除。

五、乙方在校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甲代表人(签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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