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的趣事散文

2024-10-26

一只狗的趣事散文(共12篇)(共12篇)

1.一只狗的趣事散文 篇一

豆 豆

豆豆已经四岁半了,她已经是只老狗了。

每天早上妈妈打开店门,她慢悠悠地从屋里走出来,清晨的阳光里,她密一眯眼,然后打个哈气,像一只老猫。吃甘蔗的时候人模人样地吐出一堆渣子,显摆着自己生活的智慧。渐渐地有了猫的姿态,却淡却了猫儿兀自夜行的梦想,豆豆再也不是一只充满激情的狗了。从前看到熟人她会兴奋地扑上来上蹿下跳,绕着你不停转圈。而现在只会不紧不慢地迈两步,礼貌性地蹭一蹭你的裤腿,像一位老绅士亲吻女士的脸。

迈入不惑之年,豆豆已然是一条事业有成的狗了,在店里坐拥一套3平米的豪华别墅,并长期占据着路边左至第一棵右至第二棵行道树的庞大领域,还不时壮着胆在第三棵行道树旁边撒尿,看着过往好车会毫不犹豫的破口大骂,什么难听的都有,通常是“汪”,“汪汪”,或是“汪汪汪”,从来没有人敢停下车与之对骂。堪称民丰路一大传奇。对于自己的功成名就她似乎十分满足,每日趾高气扬地在店门口昂首阔步,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总是金色的,微风拂过的时候,灰白相间的绒毛作麦浪状倒伏,引得妇孺们纷纷驻足观赏,(呦,哪家的狗呀~真可爱!)

一阵乱摸。

“这狗是什么品种呀?”女孩子们总是这样歪着头问。(这是赤裸裸的卖萌啊!)“杂种。”不淡定是很掉档次的。

“不可能吧?”说着不解地把头歪到了另一边。

“混血的。”(继续淡定)一阵唏嘘。

毋庸置疑的是,豆豆确实是条美狗了。记得当初在北京的地摊上买花了10块钱买下她时,她还是一个萌系的小肉球,哥一个不留神,都出落的亭亭玉立了。老实说,她确实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若是能找个小贵宾打打闹闹,牵个小手什么的,倒也称得上一桩美事。作为本地小有名气的一只土狗,当时追求豆豆的爷们儿还是不少的,其中不乏一些有头有脸的狗(好像是个狗都有头有脸吧)。比如以美型著称的菜市场肉摊的毛毛和民丰路一带很著名的混混的小黑。

说起毛毛,那可是一只身形伟岸的狮子狗!一身油光发亮的黄毛整齐地披在身上,像一件貂皮大衣。因为是菜市场肉摊老板家的狗,平日里的伙食自是别家的狗不能比的。所以,毛毛长得非常好看,这也是我一直暗中支持他的原因。所以每次毛毛在店外面晃悠的时候,我都会故意把豆豆从屋里拉出来,给他们制造一些你追我赶的机会。

肉摊老板发现毛毛和豆豆搞在了一起,貌似也非常开心,也许是觉得毛毛傍上了“名犬”,自己也挣面子,虽然只是只混血的。后来每当我带着豆豆去买肉,总能看到她笑盈盈的样子,好像吃了蜜一样甜,我也就顺水推舟地说:“我们家豆豆以后就拜托你了。还有,这肉能便宜点不?”

毛毛是很花心的,民丰路到处都散落在他的种子,甚至连对面小店里以凶残著称的大黄据说也怀了他的孩子。大黄的主人甚至一度怀疑毛毛具有瞪谁谁怀孕的凶残能力。但是毛毛对豆豆却是没话说的,他总是叼着主人打赏的碎肉来到豆豆面前,看着她吃完肉,然后静静地跟在她身后。(或许叫尾随更合适……貌似不是该吐槽的时候)而豆豆却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吧。

转眼,一个夏天又要过去了,事情依旧进行的不温不火。

天气刚刚转凉的时候,毛毛被勤劳的城管抓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以后每次去菜场,我都要和老板寒暄一阵,然后俯下身子认真地看着豆豆:“豆豆,你还记得那年夏天菜场肉摊旁的毛毛吗?”豆豆晃动的尾巴会突然停下来,转过头不看我的眼。由此,我觉得豆豆还是喜欢毛毛的,她只是喜欢被毛毛哄着,喜欢他跟在她的后面,才会一直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凶恶的大黄是在毛毛失踪后不久消失的,在某一天大家都没怎么注意的时候,她已经从狗间蒸发了。他的主人在她失踪了好一阵子才突然发现,大黄丢了。我一直只看到他训斥大黄的样子,所以他并不爱她。

有人说大黄是被贪嘴的人捉去下了肚,也有人说他是被姓李的大学生开车撞死了,还有人说大黄得罪了上面的什么人,被五个特警按住,活生生让卡车碾死了。而我,更愿意相信大黄是为了毛毛殉情了,虽然她生的小黄可能只是毛毛年轻时犯下的错。她为他卸下了凶恶的外衣,为他生了孩子,为他殉情,但是他不爱她。(卧槽,这是在写言情小说啊)小黄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沉了孤儿,他每日无精打采地趴在店门口,不时发出几声沉闷的哀号,做号啕大哭状。豆豆与大黄向来不和,她们一直隔着一条马路井水不犯河水。大黄失踪一阵子后,豆豆便接管了她在马路对面的地盘,从此成为了拥有五棵树间距领地的大人物。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小黄照常在店门前嚎啕大哭,豆豆若无其事地穿过马路,在对面的树边撒了泡尿,小黄扑过来,被豆豆放倒在地………..我把这看做是豆豆感情受挫专心事业的表现。有时候,忘却也是一种美德,虽然不是最高尚的那种。

曾经有一段时间,妈妈成天说着要把豆豆送走,理由无非是晚上有时候会叫或是毛掉多了拖地很麻烦。我们总是反复惦念着自己的付出,却时常轻易地忘记别人给自己带来的好。每次当妈妈回家的时候,每次当妈妈不开心的时候,第一个出来迎接的,从始至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只有豆豆。

某天凌晨我突然特别想吃油条的时候,也只有豆豆愿意陪我去买。两点左右的光景,我牵着豆豆半梦半醒地游曳于昏黄路灯下空荡荡的大街,信誓旦旦地找寻一个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的油条摊,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豆豆一直走在我的前面,时而在夜排档前流连,时而咬住一根肉串的竹签回味良久,肆无忌惮地眷恋着她的红尘。

在这无人的空巷里,在暗淡的夜色中,在无声的寂静里,我第一次由衷地希望自己能像豆豆一样活着。

没有人能比她更快乐。

2.一只狗的记忆 篇二

我决定写这篇文章,因为它值得悼念。来福来我家十年,不仅作为一只狗存在,更是我们家的一份子。我把它带回家,如同孕育一个新的生命。我愿意这样比喻,因为我并不把它看做一个人的附属品,而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它尽忠于人类,并获得应得的回报,这并不低人一等。动物的世界简单得只剩下主人,却被人类冠以侮辱的名讳,这实在说不得是什么善意。

我希望为来福写一篇文章,并不是说它的一生有多么伟大和轰轰烈烈,世界那么多忠信善良的狗,但只有八公拍成了电影。来福的一生也不需要多轰轰烈烈,它只是安安静静的,在那个小窝里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一次次花开花落,安静地守护了我们家三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

十年前,小镇的人还很多,集市也真是个集市的模样。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花一样的年纪,阳光像风一样清澈。我一个人蹲在集市边看流动商贩叫卖,赶集的人真多,比现下过年时候的人还多。旁边的大叔揽着一窝的小狗,一边笑骂一边逗我,我只傻乎乎盯着小狗,我自来是喜欢这些小动物的。叔叔看我喜欢的紧,说便宜卖我,我搜遍了全身,只怯生生递给他一块五,是我所有的零花钱。大叔接过钱,拿绳子拴了一条杂色的狗给我,我于是欢天喜地的往回去了。

那狗全身只二十来厘米,小的可怜,比可怜的我还小,但是很凶,已经很能利用自己的武器保护自己,一有人靠近就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凶狠的模样,但其实是个可怜相。我那时只知道平生第一次自己买了狗,高兴的很,并不知道它不愿意跟我。我把它往前拽,它自己就拼死往后退,可它到底是个不成年的小狗,我虽年幼,也比它气力大些。论力气它比不过我,但比恒心可真是它强上许多。它拉不过我,却是一副赴死的英勇样,头被颈项的绳子扯得上扬,四脚硬生生在地上摩擦出一道划痕,还得配上典型小狗的叫声。

这叫声大了,又加上是一个小女孩与小狗之间的博弈,引得街坊邻居都引项注目,我实在难为情,但又不能松了手。小镇毕竟不大,邻里也都相识,就有人出主意替我寻了塑料口袋来把小狗装里面。虽然小狗是不闹腾了,但只要我一接近,也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向我示威。我后来知道,如果那天我没有买下来福,估摸着也不会再有人买它了,它那么瘦那么丑还那么凶狠。那么它的命运将会是什么样?一块五,换了一条命,换了它的十年。

待回了家,只父亲在,父亲叫我自己去与母亲说,母亲在百米开外的人家吃午饭,那家人正在办理丧事。

来福就是这样在我家安定下来,也还是一样的很凶,但已经不对家里人。小一些的狗都是放养,晚上家里做晚饭,猫蹲坐在近前,来福随在几步开外。等来福大一点,就换到了前方,还要回头吓唬猫与猫抢食。待到再大一些,就不敢放养了,怕咬了人。第一天挂上新买的项圈时,来福很委屈,一整个晚上都耷拉着头,叫它也不应,给它平时最喜欢的吃食也不吃。全家围在桌前吃晚饭,就见它低头蹲坐在一角,像有天大的冤屈一般。爸爸让我开了门,对着来福说,既然不吃就出去,来福果真很听话地低着头极慢极慢地踱了出去。我把它的碗端了放在它窝旁,半夜去看也没吃,第二天再看就终于吃了。

小的时候很愿意在太阳下晒热水来给家里的猫狗洗澡,给猫洗澡的时候猫总是玩命一样挣扎,给来福洗澡,来福只战战兢兢立在水里发抖,也不叫唤也不动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来福平时都是杂色的短毛覆盖着,等被水浇透了才显露出一条条的肋骨来,瘦得可怜。来福就是带着这样瘦的身体这样凶狠的性格忠恳地守了我们家十年。

慢慢长大了,反倒没了那份热心,是很久不与猫狗亲近了,父母也是很少搭理这些“小事”。后来知道来福是怕水的,洗衣服时常有水溅到它的居处,它就拖着铁链轰隆隆蹿了回去。刚开始时觉得新奇,反倒专门向它泼水,它就又发出呼嚕噜的警告声。久了,我也不这样逗它,我以为是逗,但其实是不尊重。来福是这样听话地活着,但也竭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即使是带它回来给它家的主人。

养的时间长了,亲戚都知道我们家有这样一个瘦小而凶恶的门神,外祖母时常来我们家看我们,是每一次来每一次被咬,十年如一日。最狠的一次,来福甚至扯断了铁链直冲到了外祖母面前,只我一人在家,吓得除了挡在来福面前已经做不出其他的反应。父亲的姊姊我们叫二娘,二娘家离得不远,每次串门都带了吃食专程收买来福,一边喂一边说“我给你带吃的,下次我来你莫要咬我。”来福很随大流地摇尾巴,但只要二娘是从我家拿了东西往出走还是一样咬。反倒是中途认识的姊姊,来福似乎知道是本家人,是从来不咬的。

来福是雌性,这么些年都没放几次,每每难得放一次都撒着欢到处跑,但也跑不出方圆十里,且是自己知道回家的。这为数不多的几次放生里,来福只受过一次孕,产下一窝很漂亮的小狗,漂亮得不像是来福的孩子。我实际不敢去碰小狗,来福那么凶的性格,又怎么不会护着自己的骨肉。但来福很明事理,别的人不敢近前,家人为它挪窝添食它也很乖的接受了。

小狗长大后在本家是留不住的,就得给小狗找下家。我为此伤心很久,以为来福是肯定不依的,哪里知道抱走小狗时,来福什么也没做,只是一动不动盯着小狗。我知道它是悲伤的。来福放的时间越发的少,我问父母,父母说产了小狗很难打理。我知道父母是对的,但只是很哀伤,为了来福。我们剥夺了来福做母亲的权利,甚至也剥夺了来福做女性的权利。来福没有自由,但也没有怨言,它的一方天地里,只有寒来暑往不变的景色,只有春去秋来不变的主人。

从来福被拴上铁链开始,它的住所只有屋前一块大石板下的小木箱,它的活动范围只有拖着铁链晃动的四平米。夏天的时候,它会在房屋遗漏下的阳光里晒晒,傍晚也看不到一墙之隔的晚霞,只能听到多少年不变的蝉鸣。冬天的时候打着喷嚏啃骨头,用像穿着高贵的白袜一样的爪子刨地,在空无一物的木箱里等雪停。每次雪夜,我总怕它在那个小木箱里冻死,第二天早上一定要叫到它应了我才肯作罢。但它终于还是在那一片小天地,了了一生。

我想,我对来福不仅是爱惜,更是敬重与羡慕。来福不是宠物,从来不是,它带着职责活,不祈求,不低头,活得堂堂正正。带着我最深切的祈祷走,也走的了无遗憾。我记得离家的那天,我跟来福告别,我说了什么?我忘了。

哦,我说的是“等我回来不要认不出我”。

来福,愿你来生不再做一只狗,愿你来生还做一只狗。

选自“时事生活”

3.一只狗的故事作文 篇三

我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狗。此时,我正在求主人开门,让我回家。——“行了,你别叫了。一天到晚给我惹事。我实在养不起你了,这月还没几天,你就咬了两人!你走吧。”

回到一天前——

“哈哈哈哈哈,真好玩”一位小孩说到。“我就说吧,这狗是不是很好玩?”一位大人说到。

我睁着快要晕着的眼睛,朦胧的看见他们拿起鞭子,使劲打着我……此时,我想到:不行,再这样下去,我会死的!所以我咬了那个小孩。

后来,我朦胧的听见一段对话。

“哎呀!是谁把我家狗搞成这样啊!”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家狗把我家小孩咬成这样?”

“意思是我家狗先咬你小孩的?”“不然呢?”

此时我多想为自己申冤啊!可是我也只能叫两声,谁又有什么办法呢?

回到五天前——

又是几个孩子。 背上传来一阵剧痛。两边落下断了的砖头。

“嘻嘻,原来这样也挺好玩呢!以后终于不用愁没有玩的啦!”是的,我又咬了那小孩。

现在,我只能求主人让我进去。因为现在已是倾盆大雨,更何况,我已经伤的不轻了啊!主人或许是没办法了,她把我抱到了一个陌生地方——我从没去过。

她走了。——就算我再怎么追,也比不过那90挡的汽车。

我在那个地方转了很久,才搞清楚主要地方。可前几天的伤还没好啊,所以我在一家快递店铺的面前,倒下了……还好,有很多人发现了我。让我至少感觉不是那么孤单。

我有想睡想睡的感觉。可是我知道,我不能那么睡,因为我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死去。我可不想那么早死呢……

“要不这样,我先把它收留着。等过几天再看看。”——原来,这世界还是有爱的啊……

可是过两天,那位阿姨把我送回来了,送到那家快递里——他们收留了我。

后来,我生病了。我的新主人把药喂到了我嘴里。因为他们救了我的命,所以我发誓:要守护他们一辈子。

如今,小主人已经长大了。当然,我也老了。现在小主人很照顾我。看到我被人欺负,都会瞪着欺负我的那些人。曾经,小主人的同学骂了我一句,就被小主人打的不轻呢。——傻瓜,不是说好我守护你的吗?

虽然我知道我的岁数已不长久,但能陪一天是一天。说好会一辈子,虽然守护是做不到,但是陪伴还是可以的。

4.写一只狗的作文600字 篇四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一只狗的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我今天跟几个好朋友在娱乐广场玩,看到一只很大很大的狗,有小牛那么大,我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狗,心里很害怕。这条狗挡住了我们的路,我们正在着急,这时狗的主人来了。听主人叫狗的名字,我们才知道这条狗叫“啸虎”。

名副其实。这条狗真的像一只咆哮的老虎。啸虎很高大,那些矮小的狗,需要三四条才抵得过啸虎的个头。啸虎的名字虽然听起来可怕,但它不会去欺负别人家的.狗。

啸虎身上的毛发有着美丽的颜色:一身纯溜溜的毛发呈现出棕红色,在太阳照耀下,闪着金光。最特别的就是它脖子上那漂亮的约6厘米宽的一绺白毛,好像戴上了一条白围巾,显得雍荣华贵。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小巧玲珑的长鼻子,鼻子下面长满锋利牙齿的大嘴巴,加上那不停摇晃的尾巴。如果遇到陌生人,它的尾巴便直直垂下来;每当向主人讨好时,尾巴就左右摇摆。

我发现啸虎的动作很有趣。它用鼻子在路边草丛里找到一块骨头,马上俯下身来,躺在地上啃骨头,“吱吱溜”“吱吱溜”的声音震得我头皮发麻。

啃完骨头,它开始追逐自己的尾巴,边追边狂吠,应该是把自己的尾巴当作另一只狗吧。它追逐得没有力气了,便趴在地上,伸长舌头喘气。啸虎的脾气看上去很温和,突然来了一只大黄狗对着它狂吠,啸虎就显得暴躁起来。这时候主人就牵着它走向远处,啸虎也随之温和起来。

我们几个小朋友追过去,扔了一截香肠给啸虎吃。很不凑巧,被刚才那条狗发现了,刚才那条狗扑上去立刻把香肠吃了,啸虎虽然一点都没吃到,但他却不生气。这时我们又扔了一截香肠给它吃,啸虎居然避开了,看它的眼神,好像在说“我不吃别人的食物。”所以它让给另外那条狗吃了。

还有一件事最让我感动:啸虎发现远处有个小孩不小心把自己的鞋子踢飞了,飞到马路边低洼处的一棵树上,拿不下来。啸虎发现了,连忙跑过去,只见它从马路高处一纵身跳到树梢,非常准确地衔起那双鞋,把鞋子送到那个小孩面前,又迅速回到主人身边。

5.《一只狗的遗嘱》读后感 篇五

尤金·奥尼尔以一只行将就木的狗的口吻娓娓叙述着它对那个家的依赖和对主人的不舍。“除了爱和依赖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留给他人。我将这些留给所有我爱过的人,尤其是我的男主人和女主人。”,它对他们说“不管我睡得有多沉,依旧可以听到你们的呼唤,所有的死神都无法阻止我对你们欢快地摇尾巴的心意。”作为一只狗,它没有物质上的东西可以回报主人,唯有深沉的爱和永恒不变的忠诚。

这篇文章让我自然而然地想起曾经看过的电影《忠犬八公》和《零下八度》,也许很多人都看过这两部电影,并被它们深深地感动过。

八公是一只走丢的小狗,被后来的主人捡回后,便以不灭的忠诚回报主人,每天都可以见到他送主人上下班。直到主人去世好几年后它依旧等待着、等待着,路旁的垂柳枯荣复枯荣,不变的是它执着等待的身影。至死它都守着一个信念:总有一天,主人会回来。电影画面在它等待的身影上停留了好久,那执着等待的身影深深烙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

《零下八度》则介绍了一群雪橇狗。电影讲述了一支南极科考队因暴风雪影响不得不仓促撤离考察点,不能一起带回的雪橇狗在岛上寒冷且无人喂养的境况下,通过自身努力和团队协作生存下来,最终被营救的故事。艰苦恶劣的环境下,需要克服的不仅是生理上的困苦,更需要意志,人如此,动物也如此。一直忘不了的是趴在雪地上眺望远方的那一双双深邃的眼睛,它们一直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救它们,所以它们一直坚持着。男主角对那群狗有着深深的眷恋,从南极回来他一直在为营救做准备,四处奔波游说,几个月后科考队长最终被说服,他们冒着恶劣天气随时危及性命的危险又返回考察点。重新见到那群勇敢可爱的雪橇狗的快乐心情,有什么可与之相比?

常听到养过狗的人感叹狗的聪慧与忠诚,对它多一点爱护,它就永远感激着。这也难怪有越来越多的人养起了宠物狗,除了它能带来的乐趣,这份忠贞不渝的感恩也让很多人感动吧!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作对,变成敌人;他用慈爱培养起来的儿女也可能变得忤逆不孝;那些我们最密切和亲近的人,那些我们用全部幸福和名誉所痴信的人,都可能会舍弃忠诚而背叛;一个人所拥有的金钱可能失去,在最需要的时候它却插翅飞走;一个人的声誉可能断送在考虑欠周的一瞬间;那些一贯会在我们成功时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失败的阴云笼罩在我们的头上时,投掷第一块阴险恶毒之石的人。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唯一毫不自私的朋友,唯一不抛弃他的朋友,唯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乔治·G·维斯特在《狗的赞礼》中对狗大唱赞歌。

6.一只狗的素质教育 篇六

这是一种据说智商很高的拉布拉多猎犬,它的祖先在冰天雪地的海岛上帮渔民拉网。据说它是最多被培养成缉毒犬、导盲犬、医护犬(即帮助自闭症、抑郁症及弱智儿童做心理治疗的)的,据说它还会像幼儿园阿姨一样看小孩。

但我的狗只是比较爱吃海鲜。它很快学会了吓唬猫、开冰箱门,能在十秒钟内撕开火腿包装袋。当烤肉箱很烫或者空着的时候,它从来不把鼻子伸进去。去公园玩的时候它和男孩子一起跑,吃饭时则找女主人。我曾想训练它叼拖鞋。但后来经研究发现,拖鞋这种物质对某些狗的眼睛来说是隐形或透明的——哪怕就在它胡子旁边,它也看不见。但它能看见沙发后面旮旯里一个月以前滚进去的一块饼干。家里的孩子试图教它握手、打滚、钻圈,但它对以上指令无动于衷;如果命令声太大,它会打着哈欠背过身去。

好在我从不热衷把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动物训练成马戏团小丑,所以,对此并不介意。而且我突然明白了,像拿拖鞋这种非常私人的事情,还是自己做比较得体。

它很少叫,它的请求或交流大多用眼神完成——当那双漆黑深邃的大眼睛无辜地看着你,你会渐渐明白它的意思,并最终认为它是对的。

和它比起来,人的话似乎太多了。人所拥有的其他东西似乎也太多,比如衣服。我以前每个月都逛街买新衣,有时还是不够穿。它没有这种烦恼。它的绒毛厚度随季节变化,无论家居、外出、运动、休闲还是吃隆重的晚餐,都是这一件,但也都很适合它:看上去就像一只狗。

事实上它很少生病。人类能得的病越来越复杂,大概是为了适应现代医学的发展。狗很简单,它只是用舌头舔舔伤口;感冒了就使劲睡觉;有时吃的东西不对劲,它会自己溜达着去找一种草籽嚼嚼;呕吐,饿两顿,就好了——态度安详笃定,像一个长尾巴的先知。它小时候淘气,咬坏了花园里的竹子和玫瑰花,但从来不碰铃兰和飞燕草。后来我才知道,这两种植物是有毒的。

它喜欢叼抹布,但我把嬉皮风格的裙子随便扔在地毯上,它从来不叼。我一穿鞋它就兴奋,以为出去玩,但我在门厅对着镜子试新衣配鞋子,它连看都不看,亦不发表评论——可以说,它是我认识的所有异性里和我最默契、误会最少的一位。

一周岁,它会看家了。它甚至学会了尊重男主人和家猫。一次在郊外散步时,它咬跑了一只咆哮着扑向我的黑色牧羊犬。

它喜欢玩游戏,但不太在乎输赢;热衷户外活动,不怎么看电视;无论晴天还是下雨,它的心情很少受影响。我外出回家时在院子外面喊它名字,它会兴奋得发疯一样跳过篱笆冲向我;但遇到邻居家蹒跚学步的小女孩,它会小心地放慢脚步,绕过去。

它似乎有一种天赋:知道自己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人好像不是这样的。

7.一只狗的一生作文500字 篇七

我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我生活在一个很贫穷的家庭。那儿的人对我很好,因此,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狗。直到有一天……

“爸爸”生病了,家里人实在没办法,就把我卖到了一个十分血腥的地方_狗肉厂。

在那里,有的狗被关在笼子里,有的狗却被拖到了杀狗厂。如果狗狗卖不出来,就要被人们宰杀……这实在是太残忍了,我要赶快脱离这个地方。可是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到家了,这个家比以前“妈妈”的家还要糟糕,他们把我关在了一个破笼子里,我失去了自由,我真的.好难受啊!

我每天吃的饭要么是剩菜汤,要么就是发了霉的馒头,我真的好饿啊!

每到夏天,太阳火辣辣的照在我的身体上,我好想跳进水池里,那样会很凉爽吧!

在冬天,雪花从天空飘落下来,寒风刮在身上像刀割一样,我现在终于体会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冷了。

就这样日复一日,主人把我放开了,我以为主人要还我自由,谁曾想,他为了钱就要训练我,我整天挨鞭子,我还要演出,为他们招来更多的顾客。我快要累死了!

终于有一天,主人把我装在一个比往常还要漂亮的大笼子里。哎,这一天终究是来了。

市场上买狗的人很多,却没有一个人来看看我,我渴望有人能将我买下,渴望能摆脱现在的生活……

到了傍晚,主人将我带到了杀狗场,他们掐着我的脖子,用棒子使劲敲打我的头,我现在一奄奄一息。

8.假如我是一只狗的作文 篇八

每天,我都会认真地巡视院子,直到主人回家,我才打一会儿盹。就这样,我生活了好几年。有一年,老鼠泛滥,这些老鼠把主人家搅得鸡犬不宁、混乱不堪。为了治治这些猖狂的老鼠,主人又养了一只猫。这只猫好吃懒做,任由老鼠胡闹。我发现,他见主人回家时,便象征性地捉捉老鼠,讨主人欢心。我则在休息。主人看我的目光变了,有一天,竟然把我赶出家门。

我心中很愤愤不平,有很委屈。茫然地走在路上,一阵阵风掠过,冷得我瑟瑟发抖。突然,一只金毛犬跑到我眼前,对我说:“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我很果断的跟他走了,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他把我带到了大拱桥的桥洞下,这里有很多猫猫狗狗,很热闹。由于我戴着项圈跑实在是太慢了,所以就取下它,刚想扔进河里,金毛犬就制止了我,他说:“别仍!每天都有捕狗人来这里捕狗,要是没项圈,会被认为是得了狂犬病的流浪狗,会被捉住的!”我听了,赶紧戴上项圈。忽然间,我发现金毛犬竟然没有项圈。我问:“你怎么没项圈呢?”金毛犬说:“没事,我躲在角落里,不会被发现的。”我刚要把我的项圈取下来送给他,他却抓住我的手,摇了摇头,走了。

夜,悄悄地来了。我蜷缩着,正要睡觉,便看见一群拿网子的人朝金毛犬藏身的地方走去。遭了!我像箭一般冲过去,金毛犬已经被捕了。我赶紧脱下项圈,套在金毛犬的身上,冲人们汪汪直叫。

我被捕了。

在牢笼里,我度过了漫长的两年后,终于被放了出来。我冲向桥洞,发现金毛犬在桥头望啊望,他见了我,立刻喜笑颜开,拉着我的手,奔向桥洞,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告诉我。

9.一只狗的趣事散文 篇九

我家有只小狗,名叫乐乐。我非常羡慕它,它整天自由自在,因此我经常会感叹,做一只狗,好处可真多。你想知道有哪些好处吗?那就听我给你慢慢道来。

一、自由

做一只狗,自由是最大的好处。它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自己一个人没意思的时候,还可以玩妈妈给它的小球球。不像我,现在都放暑假了,还得按照妈妈给我排的《暑假计划》行事。哎,这个年代,我都不如狗了!

二、轻松

做一只狗,一天轻轻松松地就过去了,不用去学校上学,不用考试,不用写作业,做错了事也不会被爸爸妈妈批评,生活非常惬意。

二、待遇好

做一只狗,爸爸妈妈经常会买零食给它吃,平时去宠物美容馆理个漂亮的发型,泡个热水澡。告诉你,我家的狗狗还有各种各样的.衣服呢。有裙子、卫衣、T恤……比我还多。它还有自己专用的小房子和小水壶。爸爸妈妈就把它当做小女儿一样对待。

10.《两只狗的生活意见》观后感 篇十

《兩隻狗的生活意見》是大陸話劇導演孟京輝的知名作品,在國內外巡回表演千場之多,但之前一直無緣欣賞,三番兩次錯過,沒想到這次來臺灣交換學習反而遇上中國國家話劇院來臺演出,總算有機會觀看這一作品。

孟京輝導演的作品之前有過多次接觸,《戀愛的犀牛》曾先後看過兩遍,學校的劇團也曾排演過《思凡》和《一個無政府主義者的意外死亡》,這幾出作品都很喜歡。自然而然地,本次觀劇我也抱著很高的期待,然而實際觀劇卻頗有些令人「失望」。

這種「失望」主要源于這一作品與孟京輝其他話劇之間的差異。相比孟京輝的其他作品,《兩隻狗》對市場化和大眾化的追求更為突出。從藝術手法而言,儘管《兩隻狗》一作跟孟京輝的眾多作品一樣,大量採用了戲仿、拼貼、互文的手法,然而不同于《思凡》、《戀愛的犀牛》等作品,《兩隻狗》在使用這些技巧的過程中明顯更加偏向娛樂性和效用層面,而相對忽視藝術性和觀念層面;從劇作內容而言,《兩隻狗》和《一個無政府主義者的意外死亡》都強調對社會現狀的諷刺和批判,但相比後者,《兩隻狗》則因對劇場演出效果的過分追求導致整個結構有所失衡。

這種差異當然並非不可理解,對於《兩隻狗》這場一部迄今已經巡演千場的作品,藝術性顯然不會是他們所需要考慮的唯一要素。誠如央視孟京輝記錄片中提到的,話劇本身已是一種小眾的藝術形式,若要堅持話劇的先鋒性和實驗性,則必定又會成為小眾中小眾。在這樣的實際情況之下,如何讓人們走進劇院、如何推廣話劇這一藝術形式本身才是當下最急切的事情。在這一問題,不同的話劇導演顯然採取了不同的方式,其中有人將經典作品加以改編、有人將筆墨著于當代人的日常生活,而孟京輝的做法則是將其話劇中先鋒性元素進行分割,放大其更富有舞台張力和效果的一部分,而相對弱化觀念性的部分。

當我們對比劇本內容和實際演出,我們能更清晰地看到這種放大和縮小。相對劇本而言,實際演出增添了大量「即興」內容,如開場時因觀眾遲到而進行的調侃和重演、貫穿全場的與觀眾的互動(甚至將觀眾信息代入表演內容中)、對某一場景的雙語重複表演等,這些內容對於整出戲劇的結構、內涵和內容表達都毫無幫助的,但在作為實際演出卻極富有效果(或者說「笑果」),很受觀眾的歡迎和喜愛;在總時長一定的情況下,一部分內容的增添必然導致一部分內容的減少,相對劇本,本次演出砍去了「戲仿《雷雨》」和「搶銀行」兩個情景,這自然也是經過設計的,但前者是調侃傳統話劇形式、後者是諷刺社會現狀,相比前文所述的「即興」內容,兩者都更為接近《兩隻狗》「理想與現實」這一矛盾衝突的主題,但最終仍然讓步于舞台效果——這種做法无疑使作品的藝術性有所下降,但就現場效果而言,卻不可不謂成功,劇作也因之更加受人歡迎。颇为耐人寻味的是,伴隨著先鋒性的下降和娛樂性的上升,先鋒戲劇在某個層面上反而獲得了更大的空間。

11.我是一只狗 篇十一

早上,我从床底下爬出来,见爸爸还在床上打鼾呢!上班要迟到了,我赶紧跳上床,像爸爸平时早上耐心地叫我起床一样,我不停地舔着爸爸妈妈的脸,直到他们从床上弹了起来。趁他们的洗漱时间,我跑到小区后的摊点,买了早点,叼了回来。爸爸妈妈匆匆忙忙吃了早点,上班去了。看着爸妈远去的背影,我想:好吧!今天这个家就交给我吧!我先叼起水壶,到花园给花花草草浇水,然后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进行清洗。

上午的时间悄悄溜走了,中午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来了。我跳上洗漱台,把抹布推到地上,跳下洗漱台,前爪按着抹布,后脚一蹬,在家里跑来跑去。不一会儿,客厅、房间、书房、厨房、阳台的地板都擦得干干净净。我又把脏鞋找出,前爪沾满水,进行擦洗。

下午来了,我把玩具整理好,就开始看门了。只要是坏人,我就会毫不留情地赶走他,把他吓跑,继续等待爸爸妈妈。

门一打开,爸爸妈妈回来了,我放音乐,像人一样站立,伴着音乐做各种滑稽的动作:学歌星弹吉他、跳舞、转圈……爸妈工作累了,很早就睡了。

12.一只狗狗的故事初一作文 篇十二

现在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一些小动物。但其中最受欢迎的应该要数狗狗了。我想那是因为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吧!不仅如此,而且它们总是很呆萌,也非常的可爱。在和主人们相处的过程中,也会给主人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为什么狗狗总是那么的受人欢迎呢?也许它能帮主人照顾小主子,也许它们非常地乖巧懂事,但也许它们就好像是一个成精的孩子一样。就像这位网友家里就养了一只狗狗。它浑身长着一身洁白如雪的毛,中间还夹杂着几点黑色的毛,也许是来点缀的吧!瞧这只狗狗的眼睛就古灵精怪的,一看就知道它肯定是非常的精明了。这一天,主人正在沙发上看着电视连续剧。眼看着就要到睡觉的时间了。于是,主人就对自己的狗狗说:“阿旺,你可以去睡觉了。”当狗狗听到主人的指令之下,它很自觉地从沙发上跳下来,然后,爬到了主人身上,用舌头亲吻着主人。主人也是亲亲狗狗,给了它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狗狗就下去了。主人就对狗狗说:“阿旺,快一点去睡觉了,自己盖好被子哦!”可狗狗回过头来看看主人,眼神里充满着疑惑,然后又朝主人“汪汪汪,汪汪汪……”地叫了几声,这好像是不满的叫声哦,它好像在说:“主人,你叫我去睡觉,可你怎么还在看电视呢,你咋不去睡觉呢?”主人似乎也明白了狗狗的意思。于是,主人就对狗狗说:“你快一点先睡觉,我马上就去睡觉了,我先看你睡下。”狗狗听完之后,就跳上了自己的小床,然后用嘴巴叼住自己的棉被,往自己身上一盖,就趴在床上睡觉了。这个时候,主人就发出了赞叹的声音,还为狗狗鼓掌了呢!主人高兴地说:“阿旺,你真棒,能自己上床睡觉了,还能自己盖被子了呢!”狗狗听到了主人的赞美声,也是满意地合上了眼睛。

瞧,这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狗呀!真的,它就像是一只成精的狗狗,也非常的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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