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规定(共13篇)(共13篇)
1.检查规定 篇一
员工宿舍卫生检查规定
夏天将至,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干净、舒心的休息环境,针对目前个别宿舍脏乱现象,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一、员工宿舍卫生要求
1、地面要求干净无杂物,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拉电线等;
2、室内垃圾、杂物及时清理,不堆积,无卫生死角;
3、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域等地方;
4、床上用品做到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保持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拉电线;
6、按要求开关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现象,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7、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8、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不得乱泼污水等;
9、不得随意向楼下丢垃圾、杂物。
二、卫生检查
1、每周一下午18:00行政管理部组织公司领导、各车间主任进行卫生检查;
2、在每次检查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并对住宿员工集体通报;
3、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在用相片形式在公布栏中通报;
4、对于3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通报三次者),对宿舍人员每人处与20元/人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美坚利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2014.03.27
2.检查规定 篇二
1.1 轴承的产生和地位
轴承是科技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轴承是一个机械或者生产器械正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安装在靠近电压和发动机的部位。轴承的优点包括:承受的负荷大、工作状态相对来说比较平缓、使用安全、日常维修方式比较简单、能够及时报警机器可能出现的问题, 有利于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现代的工业社会中大多数的重型机械设备仍然使用其作为工作支撑点, 方便检验机器整体承受度, 它与机器的其它部位相同也需要在表面添加一层重要的防腐和放侵蚀的材料或者保护层。按照现在技术发展的规模我们大多使用合金保护层, 它的优势显而易见, 可以有效地防止自然和降水的侵蚀, 但是合金材料有的不足之处是生产时投入的资金比较高、日常维修的成本比较高、一旦合金表面出现故障, 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进度、更为重要的是维修的成本高、时间长、企业的成本增加多会间接降低其利润空间, 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另外, 依照企业目前发展的平均水平来看, 在我国这样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里, 机器维修的次数比较少、维修应用的技术还不到位, 一旦发现故障需要的时间往往会超出预想。下面我们将一一介绍维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为以后工作提供便利。
1.2 轴承维修可能出现的问题
合金保护层具有的优势, 例如:合金材料的保护层比较结实, 可以起到减少摩擦和磨损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合金本身制造时程序就比较复杂, 真正运用后可以承担足够多的压力, 防止机器由于外力过大产生变形;合金熔点很高, 可以承受一定的高温, 可以让我们安全使用和工作, 保证一线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但是其缺点合金本身由于需要的工序多, 很容易在某一个工序中产生问题, 影响其质量和使用寿命;合金本身也具有自然磨损的特点, 机器使用过于频繁时会严重妨碍企业生产;加工过程需要的时间较长, 相应的市场价格比较高、企业的固定成本比较到, 短期内盈利空间很小, 企业存活比较困难等都是我们需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
1.3 相关解决措施和预防政策
相关预防政策一般都是从源头出发, 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和危险的发生。在制作合金之前监管人员要仔细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和标准, 按照现有的规定和政策严格执行,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和工具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在浇灌模板时要聘用熟练的工人, 提前对它们进行相关的培训, 保证一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到本次施工的特殊之处, 不能仅仅按照固有经验进行相关生产。在对轴承添加合金保护层之前一定要提前对其表面进行清洁工作, 防止油污和空气中的杂质附着在部件表面影响未来产成品的质量, 进而影响机器的使用寿命。对于表面存在大气孔或者有褶皱的合金材料禁止投入到现实生活中, 要进行回炉重造, 确保产成品的质量符合法律制度。
2 合金轴瓦在刮研过程中易产生的缺陷及解决方法
2.1 轴瓦受力分析。
由于轴瓦材料具有足够的塑性和韧性, 那么轴瓦在轴径向力P的作用下 (指静止状态下) , 便会产生弹性变形和塑性变形, 以塑性变形为主要变形形式。变形后轴瓦瓦口向内收缩, 轴与轴瓦的接触角由75°~80°增大。在这种情况下, 轴瓦的受力面积将会增加, 使得轴与轴瓦的接触面产生了不均匀的接触, 当设备运转后, 受力较大的点接触开始发热, 而后逐步扩大, 使轴瓦产生损坏。
2.2 轴瓦材料的粘着磨损及滑移变形。
由于轧钢机械设备的低速、重载、高冲击负荷的工作特性, 使得轴在运转过程中, 经常使轴与轴瓦之间处于不完全润滑状态, 轴与轴瓦存在直接接触摩擦, 由于轴瓦接触面刮痕粗糙, 使得较高的点在很高的压强和塑性变形作用下, 产生晶粒滑移, 同时发生基体金属粘着现象, 并产生剪切, 使得合金材料磨粒向转动反方向 (f所指方向) 堆积, 当这种现象进一步扩大时, 便会使轴瓦上再附上一层合金材料的磨粒层如图2所示, 从而破坏了轴瓦的原始结构形状, 产生了不均匀受力, 同时进一步破坏了润滑油的油膜, 最终导致轴瓦发热烧损。
2.3 轴瓦刮研缺陷形成润滑不良。
由于刮研的缺陷, 使得轴与轴瓦之间不能形成良好的动压油楔, 造成轴与轴瓦之间无法形成良好的润滑油膜, 致使轴瓦在运行过程中发热磨损。
2.4 合金轴瓦解决问题的刮研方法。
通过对以上分析, 要是轴瓦具有良好的润滑是确保轴瓦正常运转以及延长使用周期的关键, 那么轴瓦的正确、合理的刮研应从要使轴瓦承载均匀, 受力面积适当, 润滑油楔入顺利, 易于形成良好的油膜方面加以实施。
3 其他方面
在刮研过程中, 刮刀走刀方向每次与上一次的走刀方向相互交叉 (基本为45°交叉) , 并且, 每次刮削一遍后, 应轻轻地将刀痕棱、毛刺修平。这样刮研的目的, 一是考虑轴瓦承受轴的径向载荷时, 产生的塑性变形对接触角度的影响, 保证接触良好;二是便于润滑油楔入, 形成良好的润滑油膜。
3.1 轴承间隙的调整
适当的间隙是滑动轴承正常运行的根本要求, 因此, 轴瓦经研刮后必须调整间隙。一般滑动轴承, 可按转速大小、承载能力选取相对间隙¢值, 轧钢机械设备相对间隙值¢=0.0015~0.002。故轧钢机械设备合金轴瓦的直径间隙 (即顶隙) 应为△=d¢=d (0.0015~0.002) mm。两侧间隙应相等, 单侧间隙应为顶间隙的1/2~2/3。轴承的间隙可通过压铅、塞尺和千分表等方法测量。在刮研轴瓦时, 要严格保证轴瓦各项间隙要求, 对于上下轴瓦的接触面间加调整垫片时, 两边垫片的总厚度应相等, 垫片不得与轴接触, 离轴承内径边缘不宜超过1mm。
3.2 轴瓦与轴承座安装要求
轴瓦与轴承座的结合面应接触良好, 接触点分布均匀且对称。如用涂色法检查, 不得少于整个面积的60%。
参考文献
[1]徐锦康.机械设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3.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篇三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石油办字[2000]第232号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内容、原则、形式和要求。
本规定是适用于公司安全检查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的安全检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监督。2.2 各单位负责安全检查问题的落实和整改。3 管理内容
3.1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
发现和查明生产中的各种危险与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2 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具体检查内容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安全检查表》执行。3.3 安全检查的原则
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规范化。3.4 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形式由日常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 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等形式。
各单位应结合自己的特点,在经常性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3.4.1 日常安全检查
3.4.1.1 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3.4.1.2 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3.4.1.3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3.4.2 经常性安全检查
3.4.2.1 生产与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4.2.2 生产装置开工以前、停车处理后,新装置、新工艺、新设备竣工的试运行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4.2.3 规章制度、标准执行情况。
3.4.2.4 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防护用具使用情况。3.4.2.5 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情况。
3.4.2.6 日常生产场所工业卫生和机泵仪表设备的维护及清洁情况。3.4.3 综合性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由各级领导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以加强领导,做好安全检查工作。3.4.4 季节性安全检查
3.4.4.1 公司与各单位要根据地理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3.4.4.2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建筑物下沉为重点。3.4.4.3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超温超压、防汛为重点。
3.4.4.4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3.4.5 专业性安全检查
每年由有关处室对锅炉、压力容器、消防管理、危险物品、电气设施、起重设备、运输车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3.4.6 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3.4.6.1 节日值班人员及值班车辆安排情况; 3.4.6.2 职工安全教育情况;
3.4.6.3 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备件准备情况; 3.4.6.4 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物的存放保管情况; 3.4.6.5 储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的仓库、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3.4.6.6 节日检修、抢修、施工动火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4.6.7 关键机组和备用设备的完好情况; 3.4.6.8 车辆的“三交一封”落实情况。
3.5 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职能处室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班组与岗位安全检查班班进行。3.6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建立台帐,以备待查。3.7 安全检查的问题整改
3.7.1 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消减措施和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分厂、分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3.7.2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凡因不及时研究无故拖延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3.8 公司和分厂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由安全部门办理,必要时经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厂长)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进行安全风险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在隐患消除之后,将情况书面向安全部门报告。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9 《隐患整改通知单》应一式二份,一份送达隐患存在单位,一份由安全部门存查。隐患消除完毕,经检查验收后,一律由安全部门收缴并存档备查。4 相关文件和记录 4.1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
《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石油办字[2000]第232号 《安全检查表》 4.2 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单 5 更改
4.工厂消防检查制度规定 篇四
为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及时发现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及整治,有效预防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和工厂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2013年工厂消防安全目标
1、重大火灾事故发生:02、特大火灾事故发生:0
二、工厂消防工作小组:
第一责任人:
消防管理小组:
三、消防管理小组职责:
1、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定期深入各自责任区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2、对工厂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
3、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一旦发生火灾时,应遵守灭火规则,尽力扑灭初期火灾,尽力处理好突发的消防事件。
5、学习宣传消防知识,对工厂用火、用电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四、各班组义务消防员职责:
1、定期检查各班组灭火器、消防栓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有损害或已过期,应立即综合保障部。
2、对各班组用电、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患的情况应立即报告。
5.门诊病历检查管理规定 篇五
为加强门诊病历质量管理及质量持续改进,强化门诊病历书写、监管责任,规范门诊病历检查工作,病人住院提供资料依据,结合医院目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科、门诊部检查全院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对门诊病历检查、评价、报告等工作全面负责。每月对门诊病历书写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各具体科室、责任科室科主任。
二、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本科门诊病历书写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门诊病历检查、评价、问题整改等工作全面负责。
三、门诊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检查以《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为标准。
四、门诊病历检查形式
门诊病历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
(一)门诊病历定期检查
1、每周检查门诊病历1-2次,每次检查各科室门诊病历5-10份,登记缺陷、不合格、未写门诊病历、初选优秀的门诊病历、责任科室科主任与责任医师姓名等。
2、对门诊病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科室在后续工作中整改。
(二)随机抽查门诊病历
1、根据有关要求,医务科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组随机抽查门诊病历书写质量。
五、门诊病历检查结果分类
(一)合格门诊病历、初选优秀门诊病历
(二)缺陷、不合格、未写门门诊病历
六、门诊病历检查结果处罚
1、门诊部与医务科对门诊病历检查情况及上级部门检查结果,根据具体情况在院周会、医院内网或医院大厅公布。不合格门诊病历的前十位进行排序公布,对初选优秀门诊病历等的前十位进行排序公布、表扬。
2、尤其未为住院患者书写门诊病历的予以重罚。附则
1、各科主任及时完成对本科室门诊病历定期的检查、登记。
2、本规定由医务科负责解释、修订,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医务科研究解决。
6.“人为规定”的道理 篇六
1.在除法运算中, “0”不能作除数, 也不能是分数的分母;
2.在有余数的除法中, 余数要比除数小;
3.在对自然数进行质数、合数的分类中, “1”既不是质数, 也不是合数。
当学生学习此类知识的时候, 总疑惑:“这是为什么呢?”教师通常的回答是“这是规定”。事实上, 这样的回答并没有给出问题的答案, 因为学生想知道的是“规定的道理”, 而这些道理恰恰是课程内容和教师知识结构中缺失的内容。
为什么“0”不能作除数?
小学数学中数字“0”不能作除数, 也不能作分数的分母。究竟是什么原因需要做出这样的规定?可以从对除法运算的四种理解分别进行解释。
对除法运算的第一种理解是“逐次相减”, 就是用被除数反复减去除数, 直到最后的差小于除数为止。比如, 6÷2可以理解为下面的过程:
6-2=4, 4-2=2, 2-2=0。
逐次相减的次数就是除法运算的结果商, 上面过程中减去2的次数是3, 所以6÷2的商就是3。按照这样的理解, 如果除数为0, 那么被除数每次减去除数0结果都不变。无论减去多少次都得到同样的结果, 说明这个除法运算没有确定的商。
除法运算的第二种理解是“等分除”, 把被除数看做被平均分的总量, 把除数看做平均分的份数, 除法的结果就是每份中分得的数量。如果除数为0, 就意味着“份”不存在, 也就是“分”的活动不存在。这与除数为1的情况不同, 如果除数为1, 可以理解为是“分”的特例, 即分为1份。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分”的活动不存在呢, 就是总量不存在, 也就是总量为0。没有总量也就没有分得的份数, “分”的活动就是虚无的, 自然也就没有确定的结果。
对除法运算的第三种理解是“包含除”, 把被除数理解为总量, 把除数理解为平均分后每份的数量, 除法的结果就是总量包含的份数。如果除数为0, 说明每一份的数量为0, 也就是“份”是不存在的。与前面类似, 总量也就为0, 自然“分”的活动就是不存在的了。
以上解释或多或少有些牵强, 在数学中并不具有说服力。数学中是把除法看做乘法的逆运算, 也就是说“a÷b=0”应当来源于“a=b×0”。按照这样的理解, 采用“归谬”的方法做一个简单的推理, 看看如果“0”作除数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不妨用字母a表示被除数, 字母b表示a除以0的商。即a÷0=b。
根据乘法与除法的互逆关系, 这个等式等价于乘法关系式:a=b×0。
由于零乘以任何数的结果都是零, 所以可以得到a=0, 上面的等式因此就成为了0=0×b。
由于0乘以任何数都等于0, 此时除法的商b无论取什么样的数值, 这个等式都是成立的。这就表明如果在一个除法运算中除数为0, 那么这个除法运算的结果就是不确定的, 这在数学的推理中是不允许的。数学中对于运算通常有两个要求, 第一是运算结果要存在, 第二是运算结果要唯一确定。这主要是由于下面形式的数学推理的需要:
如果a1÷b1=c1, a2÷b2=c2;
并且a1=a2, b1=b2;
那么c1=c2。
这个推理形式实际上就是“同样的原因应当有同样的结果”。其成立的前提就是运算结果的存在性和确定性。所以, “0不能作除数”这一规定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保证运算结果的唯一确定。
为什么余数要比除数小?
在小学“有余数的除法”这一课程内容中, 特别强调“余数要比除数小”。这一命题并不是除法运算自然拥有的规律, 而是一种人为的规定。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规定?一种源于实际的解释是:如果余数不小于除数, 说明没有分完, 还可以继续分。比如, 7个苹果平均分给两个小朋友, 每人分1个, 还剩5个。还可以分, 就应当继续分完。这个解释易于理解, 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并不具备逻辑意义上的说服力。
除法作为乘法的逆运算, “a÷b=q……r”正确与否, 应当由“a=b×q+r”是否成立来判断。比如对于7÷2, 下面两个算式应当同时成立:
7÷2=3……1, 7=2×3+1
如果没有“余数要比除数小”的规定, 7÷2在整数范围内就会出现四种形式上不同的结果, 依据对应的乘法算式检验都是正确的, 见下表:
被除数和除数分别相等的除法运算, 却得到不同的运算结果, 像这样运算结果不确定的情况就会给以此为基础的数学推理带来麻烦, 比如, 如果没有“余数小于除数”这一条件, 下面的推理就不能成立:
如果a1÷b1=q1……r1, a2÷b2=q2……r2;
并且a1=a2, b1=b2;
那么q1=q2, r1=r2。
为了保证运算结果的确定性, 不得已做出“余数要比除数小”的规定。不难看出, “余数要比除数小”的道理与“0不能作除数”的道理实质上是一样的, 都是为了保证运算结果的唯一确定。
为什么“1”既不是质数, 也不是合数?
在“质数与合数”的教学中, 经常有学生出现这样的疑问, “为什么不能把‘1’归为质数?”通常的解释是利用质数的定义。定义质数一般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除了1和它本身没有其他因数的数是质数”, 第二种是“恰有两个因数的数是质数”。无论哪一种方式其实都很难解释为什么“1”不能是质数。“1”的因数和它本身虽然是相同的, 但是也可以把它们理解为是意义不同的两个数, 一个是“因数”的意义, 另一个是“本身”的意义。这样的话, “1”也是符合质数定义的。由此看来, “1”不能成为质数还应当有其他原因。
质数与合数的概念可以说是历史悠久。古代希腊人有一种认识世界的“原子论”观点, 认为所有事物都被一些最微小的东西制约着。所以, 认识世界的一个办法就是“分”, 分到不能再分, 这时就会找到这些最微小的东西, 掌握了这些最微小的东西就意味着掌握了事物的全部。
这种观点用于数的认识, 就出现了把一个数分解为更小数的乘积的做法。比如, 100可以分为25×4, 这时出现的25和4就被认为是导致100出现的原因, 所以叫做100的“因数”。继续分下去, 直到不能再分, 就变成了5×5×2×2, 这时出现的2和5, 由于不能再分, 就被认为是制约100的最微小元素, 诸如此类的微小元素就被认为是制约全体自然数最本质的原因, 命名为“起始的数 (Prime Number) ”。清代学者李善兰翻译为“数根”, 后来改为“素数”或“质数”。
因此, 人们最初的想法是把全体自然数分为两类, 一类是不能再分的数, 叫做“质数”;另一类是可以再分的数, 叫做“合数”。起初人们认为数字“1”也是不能再分的数, 属于质数。为什么后来把数字“1”从质数中提出来, 成为既不是质数, 也不是合数的数了呢?
随着数论研究的发展, 人们发现将任何一个自然数分解为质数乘积的形式是许多推理的基础, 这个分解的过程在小学叫做“分解质因数”。作为推理的基础, 就要求这个分解的形式是唯一确定的。比如, 给定自然数100, 将其分解质因数的形式为:
100=22×52
对于给定的任何一个自然数, 将其分解质因数的形式可以写成如下形式:
N=P1r1×P2r2×…Pnrn, 其中Pi (i=1, 2, …, n) 表示质数, ri (i=1, 2, …, n) 表示质因数的个数。
这就显示出, 将一个自然数分解质因数后, 其表达式中出现了质数Pi (i=1, 2, …, n) 、相同质数的个数ri (i=1, 2, …, n) 以及不同质数的个数n。所谓分解质因数的形式是确定的, 就是要求如果自然数N确定了, 那么分解质因数后相应的Pi (i=1, 2, …, n) 、ri (i=1, 2, …, n) 和n也要随之确定。
如果数字“1”是质数, 这种确定性就无法满足, 比如自然数100还可以分解为如下的形式:
100=22×52×13, 等等。
数学家们经过证明发现, 如果数字“1”不作为质数, 这个确定性的要求就可以满足了。这就是不把数字“1”归为质数的根本原因。由于数字“1”也不能满足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 还有其他因数”的要求, 所以“1”既不是质数, 也不是合数。其中的道理与前面仍然一样。
函数的确定性思想
以上问题的解释都可以归结为数学中函数的确定性思想。张景中院士在《感受小学数学思想的力量———写给小学数学教师们》一文中指出:“在数学里, 数量之间的确定性关系叫做函数关系。”如何理解这里的确定性?举个简单的例子, 小学生学习加法运算的时候, 通常是按照自然数的位数由少到多, 而后逐步扩展到小数、分数。在这个过程中, 无论加数是什么样的数, 通过运算都会得到一个“和”, 这个“和”是随着加数的确定而唯一确定的。换言之, 数学中不允许出现相同的加数计算出不同的和的情况。
如果用z=x+y表示加法法则决定的函数关系, 那么其中的加数叫做这个函数关系的自变量, 其中的和叫做这个函数关系的因变量。函数的确定性其实是为了保证下面这种推理形式的可行性:
如果z1=x1+y1, z2=x2+y2;
并且x1=x2, y1=y2;
那么z1=z2。
简单说, 函数的确定性就是随着自变量的确定, 使得这个函数的因变量也随之确定。用一般的函数表达式y=f (x) 来表达, 就是要求如果x1=x2, 要有f (x1) =f (x2) 成立。
在前面论及的除法运算中, 可以把被除数和除数看做函数关系中的自变量, 商和余数看做因变量, 那么“0不能作除数”和“余数要比除数小”的规定都体现的是函数的确定性思想。在分解质因数的过程中, 如果把分解前的数看做自变量, 分解后的表达形式看做因变量, 那么规定“1既不是质数, 也不是合数”, 也体现了函数的确定性思想。
总之, 函数确定性的意义一方面在于描述自然的规律。比如在描述物体运动时, 经常需要研究“时间”和“速度”的关系。把时间作为自变量, 对应的速度作为因变量的函数关系, 体现的是“时间”一旦确定, 对应时刻的速度就随之确定。换言之, 对同一物体来说, “相同时刻, 不同速度”的现象是不可能出现的。另一方面在于数学自身逻辑发展的需要。前面的例子表明, 如果没有这种确定性, 就会使得最基本的推理形式无法进行。这也表明了数学中的逻辑是以自然规律为基础的。
7.三塘中学作业常规检查规定 篇七
一、规定
1、学校对各科教师平时对学生的作业不作固定的次数规定。各科教师可以根据上课实际,班级情况,学生基础,知识难易作灵活机动的训练,学校不做统一检查。
2、各科以单元为单位,同级同科每个单元必须进行一次统一测试卷的测试,全批全改,认真反馈,作好登分记录。学校主要检查单元测试的批改、反馈、登分及反馈是否及时等情况,以此作为作业检查考核的依据。
3、每期各教研组对单元测试情况检查四次,一月一次,月底完成。学校对单元测试情况进行两次全校性的检查,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要求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几科,以单元为单位,每个单元作一次统一测试卷的测试。
(1)、测试卷以学科组长牵头,由同级同科老师共同制定。
(2)、测试卷的题型,以上期期末检测卷的题型为准。
(3)、测试时间不作统一安排。
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几科同级同科同样以单元为单位,制定测试卷训练学生,不要求各单元都进行批改,但每月月底作业检查时必须有一次全批全改的单元测试,并认真反馈记录。
3、九年级下半期,主要检查学校安排的强化训练。检查强化训练的批改、反馈、记录情况及学生学习效果。
4、音乐、体育、美术三科,音乐以音乐老师的上课为准,无作业。体育以量化检测为准。美术作业一月一次,与常规检查同步。
三、其他
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我校作业改革将不断进行,集思广益,精益求精。
以上条款作为我校作业常规检查的新规定,待讨论、研究、定夺后执行。
三塘中学教务处
8.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推进 篇八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準。
第十一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準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3、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 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9.“负负得正”:规定还是沿袭? 篇九
曾在2001年获得国家科技最高奖的“杂交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说过:“我最喜欢外语、地理、化学,最不喜欢数学,因为在学正负数的时候,我搞不清为什么负负相乘得正,就去问老师,老师说‘你记得就是’,学几何时,对一个定理有疑义,去问,还是一样回答,我由此得出结论,数学不讲道理,于是不再理会,对数学兴趣不大,成绩不好.”
但是袁院士没有就此罢休,2001年2月,他和著名数学家吴文俊获得首届“国家最高科技奖”,两人并排坐在一起,他还特意向这位数学大师问及负负得正的道理,吴院士的解释他又没弄清. 于是,他感叹:这辈子估计是搞不清了. 当然他也表示不明白负负得正的道理,并没有影响其研究杂交水稻.
我们知道,减法可以统一成加法,乘法是加法的简化运算,很容易理解两个正数相乘、一个正数与一个负数相乘的结果,但两个负数相乘是不容易理解的. 我们希望本文能为同学们理解“负负得正”提供一些帮助.
2.“负负得正”可以这样“被发现”
演算并猜想,容易发现有理数乘法法则: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如果不满足于“负负得正”的“发现”,让我们来看看大洋彼岸的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世界知名的几何学家、美国国家数学委员会成员伍鸿熙先生有怎样精彩的阐述.
3. 美国数学家伍鸿熙关于“负负得正”的阐述
先回到数轴,两个数的符号相反意味着这两个数位于数轴上0的两侧,进一步可得到,一个数的相反数的相反数是它本身,例如-(-3)=3,0是它自身的相反数.
在数轴上,负数是位于0左边的点,更明确地说,因为每个正数都是0右边的一点,所以它取负之后就是位于0左边与0距离保持不变的点. 我们可以考虑分数3.4,它取负后的负数-3.4与它关于0互为镜面对称点,如图所示.
我们会发现(-2)×(-3)=2×3的一个关键步骤是(-1)×(-1)=1的理由.
让我们采取一种间接的方法来问:(-1)×(-1)+(-1)是否等于0?如果是这样,我们将看到(-1)×(-1)=1,任务就完成了.(-1)×(-1)与较长的表达式(-1)×(-1)+(-1)之间的关键的区别在于,在后一个式子上我们可以做具体的计算!借助于分配律:
(-1)×(-1)+(-1)=(-1)×(-1)+1×(-1)=[(-1)+1]×(-1)=0×(-1)=0.
注意到,只要我们得到 [(-1)+1]×(-1),我们就退回了有理数加法运算中,找到了“上位知识”(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和为0),我们用熟悉的方法(或说已具有的运算经验)说明了(-1)×(-1)=1.
现在,我们尝试证明(-2)×(-3)=2×3.先来证明(-1)×(-3)=1×3.
我们有(-1)×[(-1)+(-1)+(-1)]=1+1+1=3,因此,(-1)×(-3)=3.
于是就能够很容易完成(-2)×(-3)=2×3.(-2) ×(-3)=[(-1)+(-1)]×(-3)=(-1)×(-3)+(-1)×(-3)=3+3=2×3.
10.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规定 篇十
为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或设备安装、调试/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管理。2 管理职责
2.1 公司主管领导按职责分工对所负责的分厂、车间或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2 HSE管理部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的整改。
2.3 各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的整改。3 管理流程
3.1 安全生产检查形式
3.1.1 安全生产检查形式有:月度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季节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等。
3.1.2月度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
3.1.2.1 月度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防人身伤害控制措施为重点,各专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1.2.2 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四次,可与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等结合进行,但应在上级公司组织的检查前完成。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分厂、车间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和保证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厂内交通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储运情况;防护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维护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现场工艺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情况等。检查和整改情况由HSE管理部汇总形成安全生产检查纪要,上报领导并下发至相关部门。3.1.3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1.3.1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每年1月20日前将检查计划报至HSE管理部。
3.1.3.2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有: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联锁保护、危险剧毒物品、运输车辆、消防安全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也包括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后对所有设备、管线、阀门等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检查。各主管部门对检查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做出评价,督促相关单位对问题整改,并将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及HSE管理部。3.1.4 季节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安全生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由各主管部门分别在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一月进行,各主管部门在月底前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至HSE管理部。
3.1.4.1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构)筑物坍塌和漏雨为重点;
3.1.4.2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防触电为重点;
3.1.4.3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3.1.4.4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3.1.5 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是依据上级部门要求或根据本企业特点在一定时期针对一定的专项内容所进行的检查,内容包括防洪、防汛、防震、交通、施工过程安全生产检查、试车或开车前安全生产检查、其他单位事故案例防范措施的检查等,由所属专业主管部门依据要求组织实施,检查结果汇总上报HSE管理部。3.1.6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3.1.6.1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班组安全日活动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环保警示标示配置和完好情况、三讲一落实、两票一证等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问题与隐患整改等内容的检查。
3.1.6.2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公司主管领导按分工管理的分厂、车间或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主管部门(包括生产部、设备部、HSE管理部)明确责任人,按照分厂、车间或部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分厂、车间的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日常检查。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定整改时间,问题所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并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完成后,要有专人负责验收签字;发现问题的人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通常情况下,工艺管理存在的问题,其确认人为本单位生产副职领导;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其确认人为本单位设备副职领导;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其确认人为本单位第一负责人)。
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坚持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记录。
生产班组认真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3.1.7 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是在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节日假期前及假期中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公司特点所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由HSE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分厂、车间进行,检查结果汇总到HSE管理部。3.2 管理要求
3.2.1 公司各单位应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做到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形式相结合,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2.2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提出明确的目的、要求和计划,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表以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3.2.3 参加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3.3 对检查发现的需整改问题,检查组应及时对被检查单位下发《安全监督通知书》,完成整改后及时用《问题(隐患)整改反馈单》进行回复,并组织好验收。对于不能按期整改的,被检查单位以《问题(隐患)整改延期申请单》进行反馈,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期。
3.3.1 对重复发生、不按期限整改并不申请延期或应付整改的给予考核。3.3.2 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做到“四定”(定措施、3 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分厂、车间,分厂、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确定为隐患的项目,应按《安全隐患治理管理制度》执行,形成闭环管理。4 相关文件记录
5.1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 5.2 《问题(隐患)整改反馈单》 5.3 《问题(隐患)整改延期申请单》 6 术语和定义
无 7 附则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HSE管理部。本规定起草人:xxxxxx。本规定审核人:xxxxxx。本规定批准人:xxxx。
11.劳动纪律检查管理规定 篇十一
1概述
为了提高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建立劳动纪律检查、考核长效机制,贯彻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营造一个公平、有序,人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和诣氛围。
2工作小组
组长:张寿石
组员:吕勤建骆应余王强
3管理职责
3.1工作小组职责
3.1.1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每月一次劳动纪律随机抽查。
3.1.2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拟定月度劳动纪律定期检查计划。
3.1.3工作小组成员根据月度计划安排,负责带领当班的值班长、组长对劳动纪律进行定期检查。
3.1.4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公司组织的劳动纪律抽查,每日对上一班的7:00和19:00下班人员进行考勤确认、处罚,公示处理结果。
3.1.5各检查条线对查出的违纪事实,依据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员工奖惩条例》严格考核,并将处理结果张榜公示。
3.1.6每周对各班的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讲评,促进各班的检查效率。
3.1.7每月初召开一次劳动纪律检查工作会议,分析、跟踪、检讨劳动纪律执行效果。
3.2日常检查职责
3.2.1现场
3.2.1.1值班长带领组长负责生产区域劳动纪律的检查,每班不少于1次。
3.2.1.2组长必须服从值班长的指挥、安排,落实劳动纪律检查内容。
3.2.1.3对查出的违纪事实,值班长以处罚单形式汇总至生产科。
3.2.1.4对放班、请假的员工,值班长开据《出门证》,员工凭证离厂。
3.2.1.5当班有非固定作息时间下班的员工,值班长负责填写名单交门卫,由门卫按相关流程执行放行。
3.2.1.6在7:00和19:00两个时间段上,当班必须保证一名组长抽查1#门和
2#门员工下班情况,发现早退果断劝教,屡教不改按章处罚。
3.2.1.7每周一班组长会议,值班长以书面形式负责汇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3.2.2门卫
3.2.2.1保安严格执行生产科规定的员工上下班作息时间,对未按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的员工一律不准放行(包括打卡)。
3.2.2.2在非正常作息时间内,保安凭《出门证》、当班值班长提供的员工名单等信息落实放行。
3.2.2.38:00—16:00、16:30—19:00、20:30—次日19:00期间,1#门一律关闭,2#门适时关闭,卡车进出开大门,保安现场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向值班长汇报。
3.2.2.42#门在非正常作息时间内一律不准打卡下班,保安负责日常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长。
3.2.2.5保安队长负责门卫进出执行情况月度小结,报送综合科备案。4检查内容
4.1迟到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未按时到达公司。
4.2早退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公司,直到下班仍未返回岗位。
4.3旷工非危重病人、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的情况,超过上班时间2小时后仍未到岗,又未获准休假的。
4.4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工作时间吃零食、嬉闹、闲坐、闲聊、打瞌睡、干私活、睡觉等。
4.5上岗不按标准穿戴劳防用品
4.6其它违纪行为
5工作方法
5.1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坚持普查与抽查相结合5.2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事先对检查重点、检查范围进行通知,督促各班养成自查机制。
5.3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采取随机检查形式。
5.4检查安排
采取区域及小组轮换机制,每组每周对一个区域进行检查。
6考核
6.1未按劳动纪律检查管理责职内容实施,按《员工奖惩条例》一般违纪第10
条处罚。
6.2劳动纪律执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服从安排,扣罚50元/次。
6.3通过劳动纪律每周评价,对劳动纪律查处不严、管理较差的班给予教育、批评、警告,要求在三个月内有所改善,无法达到有效改善目的,生产科有权提出人事调动申请。
附件:
1、《劳动纪律检查记录表》
12.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规定 篇十二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每月至少一次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自行安全检查,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尤其是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纪律情况;
2、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验、检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是否完好,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有无安全隐患;
4、容器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检漏孔是否畅通,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
5、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
7、正常运行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要求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8、在用压力容器按照技术规范全面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机构提出全面检验的要求。
9、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安全检查要有记录,以便备查。
13.保安例行检查管理规定 篇十三
一、目的:
为加强保安工作管理,更好地保护事业部的财产安全,规范保安例行检查工作中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事业部内所有保安人员。
三、内容:
1、员工下班或外出大门时例行检查,可利用金属探测器检查,使用探测器尽量避免触
及员工身体,在距被检查人身体4~8cm处来回探测,检查前先请被检查人拿出可能会引起探测器报警的物品(例如:手机、钥匙等物品)放在手上。报警器不响说明没问题,可以放行,如报警器响起,请被检查人拿出引起报警物品,保安进行查看确认,证实无异常后放行。
2、对员工携带物品(例如:背包、提包、方便袋子、箱)进行检查,要求当事人打开
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公司或他人物品,是否按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等。
3、车辆检查,本公司车辆外出时是否有派车单,载人是否有出阐单,载货是否有货物
放行条,核对物品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外来车辆外出时,仔细检查车位、车箱或尾箱是否携带公司物品,有无相应手续等。事业部员工的私家车(包括摩托车)也可进行必要的例行检查。
四、要求:
1、无论是对人员或车辆检查,一定要认真仔细、文明礼貌。
例如:检查包、箱时应说:“您好,请您打开包、箱我们例行检查。”检查完毕应说:“谢谢您的配合等。”总之,凡事请字开头,谢字结尾。
2、员工下班或外出时检查,每次检查必须在监控镜头下进行。检查采取抽查与全检相
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检查时发现较小(如携带工作时使用的工、器具带出等)的违规行为,可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较大(如携带公司产品、设备、设施零配件数量较多且无正当放行手续)的违规行为应将携带人和物暂留保安室,立即报上级处理。
3、当值保安在处理问题时,应遵循冷静、坚定、灵活、礼貌解释、无争吵的原则。
4、保安员执勤时应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办事
公道、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服务热情、执行厂规、不徇私、以理服人。
5、保安在检查过程中,如因未按要求检查或说话不文明,因此与员工发生争吵的将追
究保安的责任。第一次口头警告,扣除当月现奖20%,并作自我检讨;第二次严重警告,扣除当月表现奖的60%,并在事业部通报批评;第三次可视为藐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开除处理。如因此而发生打架行为的,作开除处理,因打架而发生的医药费,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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