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开题报告

2024-06-10

信用卡诈骗罪开题报告(精选4篇)

1.信用卡诈骗罪开题报告 篇一

一、论文题目

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信用卡信用评分模型研究

二、论文选题理论意义、实用价值

近十年来,受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的信贷消费特别是面向消费者个人的信用消费蓬勃发展,汽车贷款、住房按揭、助学贷款、信用卡消费等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中。个人消费信贷的蓬勃发展以及消费信贷业务风险与回报相对应的客观规律,使商业银行等授信机构在追逐巨额利润的同时,不得不面对巨大的潜在不良信贷风险,从而信用风险管理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管理的一个核心领域。商业银行需要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估消费者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以避免、控制、减少坏账损失。

信用评分模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是应个人消费信贷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需要而诞生的。信用评分模型是欧美消费信贷管理广泛应用的技术手段。它运用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和统计分析方法,通过对消费者的人口特征、信用历史记录和行为记录等大量的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挖掘数据中蕴含的行为模式、信用特征,捕捉历史信息和未来信用表现之间的关系,发展出预测性的模型,以一个信用评分来综合评估消费者未来的某种信用表现,作为消费信贷管理的决策依据。

欧美国家的使用经验表明,个人信用评分具有处理客户贷款申请速度快、成本低、处理的标准一致和客观等特点,在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个人信用技术不仅被广泛地应用于信用卡等消费信贷、住房按揭贷款等领域,也被成功地应用于中小企业贷款申请评估、信用卡欺诈预防、基于风险的利率定价、直销相应评分及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因而信用评分模型具有很强的应用潜力。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在西方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国内银行使用的不多,学术的研究也很落后。国内银行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还比较弱,个人信用评价工作相当不完善,缺乏科学统一的风险度量方法和工具,无法准确地度量借款人风险和产品风险,还不能对信用额度实施有效的科学管理。造成这方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我国的信用建设起步比较晚,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缺乏与个人信用评估相关的资料。其次缺乏专业的个人信用研究人员和专业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致使没有相对统一合理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现有的条件下,利用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建立一个具有一定预测能力、在信贷决策中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将有助于银行拓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提高其综合竞争力,保障我国金融秩序稳定,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个人信用评分模型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使用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可以帮助银行减少贷款审批时间,争取放款实效。据美国消费银行协会的一份资料,以前不使用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小额消费信贷的审批平均需要12小时,如今这类贷款的审批缩短到15分钟。使用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后,信用卡的审批只要一两分钟,60%的汽车贷款的审批可以在l小时内完成。

其次,个人信用评分可以作为核定信用额度及收帐策略的参考。利用信用评分的结果,可以核定信用条件、交易条件及信用额度,例如什么范围的评分结果,必须提供担保或保证人;达到哪一标准以上,才可授予多少信用额度等;还可以预测客户履行债务的情况,根据信用得分决定该客户的收款方法与收款时间。

此外,个人信用评分能够帮助金融机构确定消费贷款利率,对高风险的客户提供较高的利率,反之亦然。这些都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为有效地和有利地管理他们的账户,而且利润评分可用于在一系列金融产品中追求利润最大化。

最后,个人信用评分不仅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消费贷款风险控制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而且加快了消费信贷的业务速度,降低了消费信贷的操作成本,在模型出现误差时也可

以快速地找出原因,并对模型的参数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个人信用评分模型是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扩大信贷规模的有力武器,建立个人信用模型,对消费贷款的申请人的信用进行科学的度量,小到银行对个人信用风险的控制,大到保障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论文在探讨各种信用技术的前提下,试图研究该技术的具体实现,为该技术的应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1.国外的研究状况

国外几代学者经过长达几十年的探索研究,信用评分模型在技术上基本成熟。

杜尔兰德(Durand)第一个将Fisher提出的判别分析法用于信用评分,用来区分“好“的贷款和“坏”的贷款。需要注意的是线性判别法进行信用分析时,对数据有严格假定。数据需服从正态分布,各总体协方差阵必须相等,而这些要求在现实中是很难满足的。同二次判别函数相比,线性判别函数具有更多优点,多数学者在用判别分析法建立信用模型时,往往忽略假设依然选用线性判别函数,这使得线性判别分析成为信用评分领域最为广泛的方法之一。

Wiginton,1980年首次在信用评分模型中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并把它与判别分析法进行比较。与判别分析法 相反,Logistic回归法不要求变量必须满足正态性的假设,理论基础比较好:再加上Logistic回归法在应用时,准确性和稳定性方面表现上佳,因此被学者认为是最适合发展信用评分模型的理论。

20世纪80年代,决策树方法开始应用于信用评分领域,之后有学者将决策树方法与判别分析方法进行了比较,认为两者旗鼓相当,在有些情况下,决策树方法的表现或许更佳。

在非统计学方法中,线性规划方法应用的比较早,20世纪60年代就有线性规划在信用评分领域的文献报道。尽管有部分学者认为统计学方法要比线性规划方法好,但是大部分文献都认为线性规划与统计学方法的效果相当。

20世纪90年代,人工神经网络应用于信用评分模型中。当然大部分神经网络模型用于对公司的信用评分,在个人信用评分领域的应用相对比较少,得出的结论是在各种特征变量呈复杂非线性关系的情况下,神经网络方法具有明显的优势。也有少部分学者将遗传算法应用于个人信用评分领域,但是相比较其他方法,效果不佳,在实际中不被推崇。

在消费者个人信用评分的实务方面,美国的Equifax公司和环联(”EransUnion)以及英国的益百利(Experian)等是世界上最大的三家个人征信机构。平均每家公司拥有2亿份个人信息文件,覆盖全美、加拿大和欧洲部分地区。三家征信公司一天提供480多万份消费者信用报告。

2.国内研究状况

从国内研究来看,由于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落后,理论研究和实务方面都相当落后。在理论研究领域,虽说成果不多,但也有部分专家学者利用国内银行的数据开发信用评分模型,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1999年下半年,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分行出台的<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是我国首部消费信贷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方法。该办法规定,银行将持卡人的年龄、学历、职业、收入和家庭资产等信息资料汇集起来形成14个指标,针对个人客户个人还款能力和资信状况,设立7类个人信用等级,为AAA、AA、A、BBB、BB、B、C七个等级,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享受的透支额度不同。但该方法仅能判断一个人在该行的信用情况,而对其在其他银行的信用状况不清楚.随着2005年,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网运行,个人信用评估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利用征信系统开展信用评分工作,建立自己的信用评分系统。

李曙光(2003)在《个人信用评估研究》中将个人信用评分分为个人行为评分、利润评分、考虑经济环境因素的评分三类,并对国内外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总结,认为个人信用评分模型中应包括对宏观经济因素的考虑.

鲁炜(2004)在《基于中国现实个人信用数据的信用评分方法比较研究》中基于数据的时间跨度分布的分析,发现个人信用评分的模型寿命周期在我国较短,认为基于我国数据开发的实用模型至少每年更新一次.这就对个人信用评分模型的研究提出了可更新性要强的要求。

潘雅琼、左相国(2004)在《消费信贷信用等级评分值与期望坏账率的关系模型》中引用英国某著名商业银行在不同风险指数下的坏账率作为期望坏账率,得到符合我国国情的信用等级评分值与坏账率之间的对应关系模型。

总体来看,国外对消费者个人信用风险的研究已有多年的历史,对已使用的和正在开发的预测消费信贷风险各种技术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管理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方法与工具。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结合的问题,因为建立信用评分模型需要大量的银行历史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同时要有复杂的计算机系统支持,这些都涉及银行的商业机密,无法对研究者开放,使得应用研究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如国外Fair Isaac等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公司的产品还无法直接应用于中国的银行业,这是因为各国的信用环境、客户自身的状况和行为习惯都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些是信用评分模型开发和应用的基础,信用评分模型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发、训练、优化和应用。特别是我国商业银行正处改制和经营转型期,个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客户的总体样本特征具有相对的不确定性,人们的信用意识、提前消费的信贷意识在不断改变,个人消费行为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同时个人征信体系还很不完善,客户信息不对称给银行信贷审批决策的准确性造成严重影响,这些都是信用评分和风险控制方面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研究内容范围

论文希望通过对个人信用评分的基本概念和建立信用评分模型方法的研究,以及对我国银行业个人信用方面的深入调查,明确应用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建立客观信用评分模型的必要性、紧迫性、科学性以及在信用领域中数据挖掘方法的强大的应用价值。论文的重点是对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征信环节中信用卡申请者的信用评分模型进行研究,以征信系统的部分征信数据为基础,就国外信用评分领域使用最多的决策树、神经网络方法,按照数据挖掘技术解决问题的一般步骤,详细探讨如何建立信用评分模型的一个完整的流程,建立一个基于我国实际的决策树、神经网络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并对模型进行评估,从建模结果、预测精度、运行效率等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并利用实际数据对模型进行验证,试图找到最佳模型,得到区客户信用的最佳分类途径,以便使银行能高效的应对大量的信用卡申请者,快速地做出判断。最后希望利用数据挖掘技术与信息系统开发技术开发信用评分管理系统的部分功能,探讨如何将数据挖掘的结果应用到实际的辅助决策系统当中。

总体上来说,现今数据挖掘技术在信用卡业务的应用和研究仅仅处在初始阶段,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完成。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中国银行业在信用卡风险管理方面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四、主要参考文献

2.信用卡诈骗罪案例 篇二

「审判」

本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杜某、艾某犯诈骗罪。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两名被告人犯诈骗罪的证据不足,退回案件并建议补充证据。检察机关随后再次提起公诉,指控两名被告人犯信用卡诈骗罪。对于本案有的还提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在两次开庭审理中,被告人的辩护人以两名被告人没有实施假冒合法持卡人或伪造证件等诈骗行为、被告人拾得并用于取款的龙卡为储蓄卡而非信用卡、虽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和目的但却没有拒不交还的情节等理由作了无罪辩护。法院采纳了其辩护意见,对杜某、艾某判决宣告无罪。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两名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分 析」

本案事实比较清楚,认识分歧在于对杜某、艾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本文认为,应当根据刑法的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对被告人杜某、艾某的行为进行分析并作出正确定性。从本案已经查明的事实来看,杜某、艾某的行为不具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因而不能定性为诈骗罪;其用于取款的龙卡不具有信用卡属性且不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因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于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已经将持卡提取的款项如数退出,不具备拒不交出这个必要构成要件,也不能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3条“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的规定,对被告人杜某、艾某应当宣告无罪。

首先,杜某、艾某的行为不具有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要件。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犯罪的一种古老的犯罪。针对改革开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新刑法将原刑法规定中的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分别作了规定,又根据诈骗犯罪的方法和手段的特定性,将诈骗罪分离为集资诈骗罪、金融支票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并分别进行了规定。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各种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蒙蔽被害人,使其产生错觉并“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诈骗行为人。诈骗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虚构事实,即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二是隐瞒真相,即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索取被害人的财物。与其他被害人“自愿”并亲自或委托他人将财物交给诈骗行为人的行为方式相比,本案以储蓄卡通过自动柜员机提取现金的方式具有其特殊性。银行设置自动柜员机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储户取款,卡密码应当视为储蓄款所有权人与银行之间对取款人合法性识别标准的一种约定。自动柜员机输出规定数量现金的唯一条件是输入的密码正确,对前来取款并输入密码正确的将一律视为合法持卡人,即银行储蓄卡以密码为唯一识别标准,只要储户输入正确的密码,自动柜员机就应当按操作者的指令输出一定数量的现金,其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对自动柜员机能否按指定数额输出现金是没有作用的。如储蓄卡的合法持卡人密码泄密且储户未及时挂失,银行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本案被告人杜某、艾某在持卡取款过程中,只需要按信封内记载的密码操作即可按需取款,而不需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或银行的信任。如将“冒充”合法持卡人解释为隐瞒事实真相,将可能对储蓄卡所有权人委托其他人代替其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的情形也以诈骗论处。实质上这种情形只是储蓄卡持卡人对所有权人的卡使用上的代为行为,“冒充”与“代替”只是词语褒贬与合法与否的差别,而不能判别是否属于诈骗。同时“冒充”是对人骗取信任而言,而不能对自动柜员机发生骗取信任的效果。因而本案被告人杜某、艾某的持卡取款行为不具有诈骗罪的行为特征,不能以诈骗罪定罪量刑。#p#副标题#e#

其次,杜某、艾某用于取款的龙卡不是刑法所规定的信用卡。我国刑法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最早源于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14条规定。新刑法修订时,除增加了关于恶意透支的解释外,其他未作变动或修改。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本罪规定在刑法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位置分析,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法本意,不仅在于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不可侵犯性,而且还在于维护以信用卡使用及其支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活动秩序。从本案认定的事实来看,被告人杜某、艾某的取款事实不可否认地具备“冒用”的行为特征,但关键在于龙卡是否信用卡?“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公司签发证明持卡人信誉良好,可以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记帐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①].”信用卡不仅可以用于提取现金,而且更重要的它还是可以代替现金或支票使用的支付工具。本案被告人杜某、艾某取款所冒用刘某的龙卡,只是银行储蓄存折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属于仅用于存入或提取现金的储蓄凭证,不具在指定商店或场所进行记帐消费的功能,也不能进行透支消费。被告人杜某、艾某持卡取款行为,充其量只能构成对刘某财产所有权的侵害,而不能对刑法所指信用卡的使用及其支付秩序造成危害。根据刑法所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对信用卡不可作扩张解释。龙卡既非信用卡,显然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因此,对被告人杜某、艾某持卡取款的行为不能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

再次,杜某、艾某不具有侵占罪“拒不交出”的构成要件。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侵占罪这种犯罪形态,源于199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根据《决定》精神,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合法持有的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转为己有或擅自处分,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②].”根据新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保管物、埋藏物、遗忘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因而,此“侵占罪”不同于彼“侵占罪”,《决定》所指侵占罪已由新刑法确定为职务侵占罪。刑法除对侵占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对象具有明确界定外,司法实践中的其他立案和定罪标准基本沿用了职务侵占罪的规定。“普通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盗窃罪,侵占拾得物的性质和危害则近似于贪污罪。因此,……对普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侵占拾得物罪的起点数额则可以参照贪污罪现行起点数额[③].”本案杜某在某机关办公楼走廊地面拾得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显然为所有权人刘某的遗失物,如杜某拾得后未为取款的恶意占有行为,仅对储蓄卡的持有还不能认定其行为违法。当杜某与艾某持该卡共同在银行自动柜员机的取款数额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后,两人的行为才转化为非法侵占。但侵占罪是以“拒不交出”为必要成立要件的,否则就会形成拾得他人遗失物即为犯罪的观念。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1995年《关于办理公司、企业负责人受贿、侵占和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对“拒不交出”、“拒不退还”主要采取了时间界定方式,即“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文义理解,这种界定应当包括三个解释,一是被告人的归还或退还应当是一种主动行为,而非通过司法机关的搜查、查封等途径所缴获;二是被告人的归还或退还以超过三个月或提起公诉前为时间界线,超过该时间界线的应当视为拒不归还或拒不退还。三是提起公诉前的最后期限,应当理解为法院受理立案之日之前。因此,可以认为该规定主要强调的是归还或退还的时间界线。本案被告人杜某、艾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已经将所取款项退还,虽然并非出于本人的完全自愿,但确实是被告人在三个月内或提起诉讼前以自己的行为所交出和退还,而不是公安机关通过搜查、或查封等其他途径所缴获。被告人杜某、艾某持卡取款的恶意侵占行为,由于其在公安机关全额退款的弥补,使之侵占罪的定性也不能成立。#p#副标题#e#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侵占罪是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法院对本案的宣告无罪判决和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只能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或信用卡诈骗罪。如认为被告人犯侵占罪,应当由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告知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刑事自诉。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被害人以侵占罪另行提起刑事自诉的,同样也只能得出宣告无罪的结果。而本案存款损失已经通过公安机关追赃挽回,被害人此时已经没有提起刑事自诉的必要了。

「结 论」

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不明的应当收归国家所有。综观本案查明的事实和诉讼过程,被告人杜某、艾某拾得刘某遗失的龙卡后,明知遗失人姓名却仍然实施了提取数额较大款项的行为。与侵占他人遗失的数额较大的财物且不予退还的典型侵占罪相比,本案被告人持卡取款这个特殊情节更能体现被告人对他人财产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是不可否认的。因而本案被告人杜某、艾某尽管被法院宣告无罪,却无权要求国家赔偿。假设本案未经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追赃,两名被告人是不可能将非法获取的14700元予以退还的。此时,本案两名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且应当依法定罪量刑。但是,因侵占罪属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对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诉讼程序面临着两个问题:

一是刑事自诉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难以落实。本案幸得公安机关“错误”地定性为刑事诈骗,才得以立案侦查并将两名被告人抓获归案后及时挽回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如公安机关在被害人报案后即认定本案性质为侵占,那么被害人只能通过刑事自诉寻求保护和救济。在根本不具备调查取证能力、也不知侵占其合法财产的为何人的条件下,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是不具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其结果必然是被驳回起诉,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二是司法机关履行侦查职责的程度难以界定。依国家权力的法治理念,对于公民而言,法无明令禁止就意味着有权;对于国家机关,法无明确授权就意味着无权。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侵占罪案既然为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当然为人民法院直接管辖的自诉案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侦查机关可以完全一推了之,问题在于如何确定侦查活动界入此类罪案的深度。#p#副标题#e# 本文认为,刑事诉讼法设置管辖制度的宗旨在于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而言,具有案情简单、情节轻微和被害人具有证明能力等特点,法律并不完全排斥司法机关的依法干预。如被害人因受到强制、恐吓而无法告诉的,检察机关和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同时,案件已经公安机关侦查且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刑事诉讼。因此,对于被害人确无能力调查取证的侵占罪案,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报案进行侦查,查明侵占犯罪事实和获取相应的证据后,如果可以确认其性质为侵占,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自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由人民法院根据被害人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证据。

信用卡诈骗案例

来源:未知 作者:l 日期:10-07-13

【案情摘要】 公诉机关:江苏省苏州市虎丘检察院;被告:洛某

2007年4月16日,骆某在拖欠他人巨额债务无力归还的情况下,向民生银行信用卡营销中心申请办理白金信用卡。在向银行提交证明其资产状况的房屋买卖置换合同(实际未能履行)等文件后,银行向骆某核发了一张白金信用卡。两天后,骆某又再次提供虚假收入等证明材料向招商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在随后的几个月中分别通过刷卡消费、ATM机取现及向他人支付费用后在特约商户处刷卡套取现金等方式,使用民生银行的白金信用卡透支299306.34元,使用招商银行的信用卡透支150518.81元。骆某将这些钱一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和日常消费使用,另一部分用以偿还先期的透支。但是随着雪球越滚越大骆某渐渐的无力偿还。银行多次催收,骆某仍不归还透支的款项,并化名潜逃至外地躲避债务。直至2008年1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骆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理分析】

本案属于利用虚假信息骗领信用卡,然后恶意透支以填补之前的亏空,最后导致构成犯罪的情形,案情较为简单,条理也较为清晰,在分析时需要梳理如下线索:

性质认定:即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及构成要件的认定。

所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其次,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再次,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亦即年满16周岁的完全刑事责任人;最后,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表现行为有四种,分别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和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其中,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而恶意透支则是指为了将透支款项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的透支行为。

事实认定:即本案中被告人洛某的行为界定。

在本案中,被告人洛某利用虚假的资产证明骗取了不同银行向其核发的信用卡,然后通过刷卡消费、ATM机取现及向他人支付费用后在特约商户处刷卡套取现金等方式大肆透支信用卡上金额,用于自己日常消费和填补之前亏空,其本身并不具备偿还的主观意志。在银行催收账款以后,仍然不予归还,并且采取了潜逃至外地躲避债务的行为,可知其透支行为是恶意透支,且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其他三个构成要件,故本案法院的判决是适当的。

【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

信用卡作为持有人信用的体现,是现代消费领域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所催生的产物,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使人们摆脱了现金支付周转不足和携带不便的困境,但是信用卡在我国毕竟属于新兴事物,门槛较低,导致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故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1.首先,在消费使用时,签单前要注意核对单据上记载金额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切不可签署金额空白或者填写未完全的签账单。签帐单要妥善保留,除了以备日后查核外,也可避免被仿冒使用。

2.其次,若发生错误或者交易取消,一定要当场将错误的签单撕毁,如果商家使用的是电脑联线刷卡终端,务必要求销售员开立一张抵销签帐单以抵销原交易,再重新进行一次交易,或取得商家的退款证明。

3.最后,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及身份证,丢失后应当立即挂失,避免他人拾到后冒用或者恶意透支。信用卡注销后,应当及时剪断该卡,以免因为冒用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而言之,信用卡是方便生活的工具,也是个人商业诚信的记录,除了预防他人冒用的情形外,更应当树立自己的诚信意识,及时还款,不要恶意透支。

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陈荣明信用卡诈骗案

【提示】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之一,但何谓恶意透支?它与善意透支有何区别?

【案情】

被告人:陈荣明,男,1970年2月2日出生,汉族,江苏省无锡市人,原系江苏省南京市天梯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职员。2002年9月11日因本案被逮捕。

1998年三四月间,被告人陈荣明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持其牡丹卡、太平洋卡先后在江苏省无锡市和常熟市、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和东莞市等地,采用小额取现、刷卡消费等手段,恶意透支190笔,共计透支数额181008.82元。

【审判】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荣明犯信用卡诈骗罪,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荣明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出辩解;其辩护人主要提出被告人陈荣明用太平洋卡透支后,发卡行并未向其催收,其行为不属恶意透支,此事实不构成信用卡诈骗。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荣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荣明用信用卡透支后,发卡行并未向其催收,不属恶意透支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陈荣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规定限额达到数额巨大,为逃避追查而潜逃在外,故被告人的行为属恶意透支,辩护人的此项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02年12月18日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陈荣明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陈荣明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

【评析】

本案的焦点是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中的恶意透支。

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曾经出现,但在罪名的使用上一直沿用普通诈骗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此种情况一直延缓到1995年《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颁行为止。1997年《刑法》也将信用卡诈骗列入其中。《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有4种情形:(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很显然,本案被告人陈荣明的信用卡诈骗是属于第4种情形,即恶意透支。笔者下面就结合本案简单阐述一下如何认定信用卡的恶意透支。

透支的信用卡的一大特色功能,是指持卡人在发卡机构信用账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时,经发卡行批准,允许其以超过信用卡余留资金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的活动。善意的透支,既有利于持卡人的方便使用,又有利于增加银行的利息收入。但是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信用卡的这一功能,骗取银行资金,将其非法占为己有,这也就是所谓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诈骗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客观行为往往被表面的民事法律关系所掩盖,与善意透支相混淆,因此准确地认定信用卡恶意透支对区分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与非罪具有重大意义。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主体是信用卡的合法持卡人。所谓合法持卡人,是指直接向银行申办并核准领取信用卡的人,也即享有该信用卡使用资格的人。如果非持卡人包括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与持卡人合谋,互相串通和勾结,为持卡人恶意透支活动提供帮助的,则是共犯。非合法持卡人不能构成、不能成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主体:如行为人使用盗窃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则以盗窃罪论处;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作废的、捡来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则以诈骗罪论处。本案的被告人陈荣明在任张家港市海德镀层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分别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申办信用卡,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在依法核准后分别发给陈荣明牡丹卡和太平洋卡,被告人陈荣明是两张信用卡的合法持卡人,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主体。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信用卡账户中没有备用金,或备用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继续透支,且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如果是因为过失造成透支,则不构成恶意透支。行为人的主观思想是靠客观行为反映出来的,其特征一般有以下几点:

(1)透支超过限额包括每次在限额内透支但累计超过了限额;(2)透支款逾期未还又继续透支;(3)透支数额有规律或在短时间内大量透支。本案被告人陈荣明在1998年三四月间,在其特丹卡上仅余98.64元、太平洋卡上仅余1.11元的情况下在授权范围内,先后至上海市、广东省等地采用小额取现、刷卡消费等手段实施了其透支行为,其中牡丹卡透支146笔,透支额132793.74元,太平洋卡透支44笔,透支额48215.08元。在发卡行发觉后准备向其催讨款项时,陈荣明即潜逃在外,躲避侦查,其一系列的行为无不反映出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符合恶意透支的主观要件。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侵犯的客体是银行财产所有权及社会主义的金融管理秩序。本案被告人陈荣明的行为完全符合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客体要件。信用卡恶意透支从客观方面看,表现为行为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数额较大,并且在发卡银行催收的期限内拒不归还的,或逃避追查的。超过规定限额,是指超过信用卡章程中规定的透支限额,而不是每一次的透支数额,只要信用卡透支后账户的余额超过限额,就构成超过限额透支。超过规定期限是指超过信用卡章程规定的允许透支的期限,期限是针对限额内的透支而言的,超过规定限额的透支,则谈不上有透支期限。透支超过限额或虽未超限额却超过规定期限,二者只要具备其一即属于恶意透支。所谓“数额较大”,是指刑法意义上的数额较大,这是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按照有关的司法解释,这里的数额较大是人民币5000元,如果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人民币5000,则构成犯罪,反之,则不构成犯罪。另外,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还必须具备一个要件,即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或逃避追查。本案被告人陈荣明透支共达181008.82元,大大超过了规定限额,且事后为了逃避追查,潜逃在外四年有余,其行为完全符合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客观要件。

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本案被告人陈荣明潜逃在外逃避追查,就不存在“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一要件,其行为就不构成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太教条、太死板,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所以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写进去,主要是方便界定恶意透支的范围,更清楚地反映出行为人内在的主观恶意,使司法实践有直观的衡量尺度,便于操作。如果经发卡银行催收后,在规定期限内归还了透支款,就说明持卡人透支是非恶意的。

但行为人恶意透支后,为了逃避银行催收而潜逃在外,只能更加反衬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其社会危害性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更大,如果就此认定行为人不构成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显然是不合法理的,也不利于打击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规定了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5000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一般也是如此操作的。

发现ATM机上的信用卡而冒用取款应定信用卡诈骗罪

2008年08月22日 14:56:17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裁判要旨:行为人发现他人遗忘在自动取款(ATM)机上的信用卡处在自动取款状态,便冒用该卡取得大额现金,此行为为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行为,应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案情] 2007年12月14日下午,商某到建湖县城湖中南路县农业银行森达分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转账后,没有将农行金穗卡从自动取款机上取出就因事离开。不久,被告人龚建荣准备在该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商某的信用卡处在自动取款状态,就冒用该卡在银行取款机上取得现金17000元。案发后,赃款已被追回发还给被害人商某。

[审判] 建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建荣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龚建荣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龚建荣认罪态度较好,并退清全部赃款,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以被告人龚建荣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四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龚建荣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即被告人龚建荣的行为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解决以上争议,应首先从概念上区分一下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客体为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其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等方法,使与其信用卡交易地位相对的当事人陷于认识错误或持续陷于认识错误,因而自动地向行为人或者指定的第三人交付数额较大的资金或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其客体为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其客观要件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的行为。由此可见,盗窃罪与诈骗罪最关键的区别是,盗窃罪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而诈骗罪是被害人基于有瑕疵的认识自愿处分财产。对本案的处理,一种意见认为构成盗窃罪。理由主要有:信用卡是一种支付凭证,占有他人的信用卡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占有了他人的财物。本案被告人在自动取款机上发现他人遗忘的信用卡处在自动取款状态,就利用该卡在银行取款机上取得大额现金。本案虽然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但结合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规定的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要件,必须是被害人产生了认识错误,并基于认识错误而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取款机不可能产生认识错误,也就不存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使他人陷于认识错误或持续陷于认识错误,因而自动地向行为人交付财物的行为,相反,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的行为,故此种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主要有:就本案而言,表面看来与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特征不符,但行为人从取款机中取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虽然行为人是从不具有人的灵性的ATM机上取款,但是ATM机能为客户服务,是建立在人为设置的程序基础上的,按照信用卡的有关规定,只有持卡人本人才能使用此信用卡,ATM机为客户服务亦需验证身份

后进行,对于ATM机,客户的密码即等于客户的身份,客户输入密码进入程序其实就是验证身份的过程。因此,此时行为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实质上是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而使用他人密码支取款项,与冒充他人身份占有财物无异,主观上具有冒用意思,将财物骗到手,在客观上积极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非法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使银行取款机的电子识别系统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付钱款,至此信用卡所承载的经济利益发生了转移,没有该欺骗行为,信用卡所代表的财产权利就不能成为现实,故本案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3.最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篇三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无论是怎样的行为想要对其定罪立案,那么该行为就要先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的问题,是我们今天将要讨论的话题,请各位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二、量刑标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刑 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 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才构成本罪。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于1996年12月16日发布施行了《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行为人实施: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这里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所 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样式、图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绘、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来,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 结算的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者转让。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第2项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曾对“恶意透支”作过司法解释,即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 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1997年刑法对“恶意透支”作了立法解释,即 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信用卡犯罪的日益突出,而我国也在不断的针对这样的犯罪更新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由于我国各个省市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因此不同省市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保监会党委调 http://s.yingle.com/l/bx/712998.html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 http://s.yingle.com/l/bx/712997.html

 交强险实施后车祸赔付怎计算

http://s.yingle.com/l/bx/712996.html

 没有受益人时保险金如何给付

http://s.yingle.com/l/bx/712995.html

 关于2018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http://s.yingle.com/l/bx/712994.html

 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生效期与承保日期差六天的歧异纠纷 http://s.yingle.com/l/bx/712993.html

 哪些行为属于保险欺诈行为

http://s.yingle.com/l/bx/712992.html

  中共中央统战部 http://s.yingle.com/l/bx/712991.html 变更受

http://s.yingle.com/l/bx/712990.html

  保险经纪 http://s.yingle.com/l/bx/712989.html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http://s.yingle.com/l/bx/712988.html

 应收分保准备金与有关原保险合同能否相互抵消 http://s.yingle.com/l/bx/71298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关于同意人寿险保费免交水利建设基金的批复 http://s.yingle.com/l/bx/712986.html

   财政部 http://s.yingle.com/l/bx/712985.html

旅游买什么保险好 http://s.yingle.com/l/bx/712984.html 购买

http://s.yingle.com/l/bx/712983.html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http://s.yingle.com/l/bx/712982.html

  美国:借力资本市场 http://s.yingle.com/l/bx/712981.html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享有什么监督检查职权 http://s.yingle.com/l/bx/712980.html

 产品责任是怎么构成的

http://s.yingle.com/l/bx/712979.html

  投保人履行的义务 http://s.yingle.com/l/bx/712978.html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能自行改变社会保 http://s.yingle.com/l/bx/712977.html

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责任 http://s.yingle.com/l/bx/712976.html

  当心 http://s.yingle.com/l/bx/712975.html 投保汽

http://s.yingle.com/l/bx/71297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服务顾问具体是做什么的

http://s.yingle.com/l/bx/712973.html

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后保险公司是否适用损害填补原则 http://s.yingle.com/l/bx/712972.html

 中国保监会关于履行有关入世承诺的公告 http://s.yingle.com/l/bx/712971.html

  保险公司董事 http://s.yingle.com/l/bx/712970.html 投保机动车辆险时,应如何确定保险金额 http://s.yingle.com/l/bx/712969.html

 关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业务不宜征收地方 http://s.yingle.com/l/bx/712968.html

 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bx/712967.html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监管报 http://s.yingle.com/l/bx/712966.html

 对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法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http://s.yingle.com/l/bx/712965.html

 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的原则和形式 http://s.yingle.com/l/bx/712964.html

 过错行为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法律后果 http://s.yingle.com/l/bx/71296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境内外汇同业 http://s.yingle.com/l/bx/712962.html

 仓储物的保险赔偿金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案例分析 http://s.yingle.com/l/bx/712961.html

  旅游保险保什么 http://s.yingle.com/l/bx/712960.html 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公司恩施

http://s.yingle.com/l/bx/712959.html

  财政部 http://s.yingle.com/l/bx/712958.html 对保

http://s.yingle.com/l/bx/712957.html

 保险法告知义务主观要件问题

http://s.yingle.com/l/bx/712956.html

 走出赔偿三大误区买险赔偿有技巧 http://s.yingle.com/l/bx/712955.html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运 http://s.yingle.com/l/bx/712954.html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 http://s.yingle.com/l/bx/712953.html

 合同效力恢复条件的法律规定http://s.yingle.com/l/bx/712952.html

2018最新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

http://s.yingle.com/l/bx/71295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对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http://s.yingle.com/l/bx/712950.html

 投保人主的需明消费存在什么问你题呢 http://s.yingle.com/l/bx/712949.html

 关于进一步遏制保险公司通过虚开中介发票非法 http://s.yingle.com/l/bx/712948.html

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问题

http://s.yingle.com/l/bx/712947.html

 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原因

http://s.yingle.com/l/bx/712946.html

 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要交通事故的赔偿 http://s.yingle.com/l/bx/712945.html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重大 http://s.yingle.com/l/bx/712944.html

 怎样参加医疗险知识问答

http://s.yingle.com/l/bx/712943.html

  履行赔付义务 http://s.yingle.com/l/bx/712942.html 迟交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会有什么后果 http://s.yingle.com/l/bx/712941.html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 http://s.yingle.com/l/bx/71294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转发人民银行《关于保险公司保险金存款问题的 http://s.yingle.com/l/bx/712939.html

  商业医疗保险 http://s.yingle.com/l/bx/712938.html 什么

合同的定

http://s.yingle.com/l/bx/712937.html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 http://s.yingle.com/l/bx/712936.html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和常识 http://s.yingle.com/l/bx/712935.html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部转发建设部 http://s.yingle.com/l/bx/712934.html

  按需选择重疾险 http://s.yingle.com/l/bx/712933.html 关于贯彻执行《关于适当调整国家机关和部分事 http://s.yingle.com/l/bx/712932.html

 保险公司终止其业务活动

http://s.yingle.com/l/bx/712931.html

 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相关事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bx/712930.html

 保险专家支招中低收入家庭投保技巧 http://s.yingle.com/l/bx/712929.html

 保险公司的设立,撤销及解散

http://s.yingle.com/l/bx/71292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计算机2000年 http://s.yingle.com/l/bx/712927.html

 他人毁坏财物后能否要求其和保险公司一起赔偿 http://s.yingle.com/l/bx/712926.html

 机动车辆保险的范围有什么

http://s.yingle.com/l/bx/712925.html

 保险代理人如何交营业税

http://s.yingle.com/l/bx/712924.html

 关于调整海上作业艰苦津贴和鼓励出海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bx/712923.html

 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

http://s.yingle.com/l/bx/712922.html

 旅行社保了责任险游客还用买意外险吗 http://s.yingle.com/l/bx/712921.html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 http://s.yingle.com/l/bx/712920.html

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公布资金运用收益信息行 http://s.yingle.com/l/bx/712919.html

 关于对《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发货人责任” http://s.yingle.com/l/bx/712918.html

 4s店强制买保险怎么办

http://s.yingle.com/l/bx/71291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人寿保险的种类 http://s.yingle.com/l/bx/712916.html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布七大信息须披露 http://s.yingle.com/l/bx/712915.html

 巨灾风险证券化在中国

http://s.yingle.com/l/bx/712914.html

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http://s.yingle.com/l/bx/712913.html

  投保日期的填写 http://s.yingle.com/l/bx/712912.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纳税地点 http://s.yingle.com/l/bx/712911.html

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所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bx/712910.html

 关于收取保险业务监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bx/712909.html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 http://s.yingle.com/l/bx/712908.html

 哪些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

http://s.yingle.com/l/bx/712907.html

 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

http://s.yingle.com/l/bx/712906.html

 部分参保人暂无法用医保

http://s.yingle.com/l/bx/71290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资格 http://s.yingle.com/l/bx/712904.html

 关于财产保险投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s.yingle.com/l/bx/712903.html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中介机构对外 http://s.yingle.com/l/bx/712902.html

 为什么会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http://s.yingle.com/l/bx/712901.html

 分红保险红利来源及分配

http://s.yingle.com/l/bx/712900.html

 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http://s.yingle.com/l/bx/712899.html

 旅馆门锁坏掉,裸睡遭曝光谁担责 http://s.yingle.com/l/ss/735238.html

 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http://s.yingle.com/l/ss/735237.html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对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反思 http://s.yingle.com/l/ss/735236.html

 侵害死者名誉的具体方法

http://s.yingle.com/l/ss/735235.html

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的处理

http://s.yingle.com/l/ss/73523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

http://s.yingle.com/l/ss/735233.html

 名誉侵权有哪几种方法

http://s.yingle.com/l/ss/735232.html

 侦查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http://s.yingle.com/l/ss/735231.html

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相关服务的经营者造成学生受伤,谁应承担责任 http://s.yingle.com/l/ss/735230.html

 刑事强制措施的失范现象及控制

http://s.yingle.com/l/ss/735229.html

 特殊羁押期限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ss/735228.html

 肖像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

http://s.yingle.com/l/ss/735227.html

 利用企业改制私分国资近390万公司两高管被公诉 http://s.yingle.com/l/ss/735226.html

 关于特殊假释的规定

http://s.yingle.com/l/ss/735225.html

 如何理解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 http://s.yingle.com/l/ss/735224.html

 交警可以扣驾驶证的情形有那些

http://s.yingle.com/l/ss/73522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死刑令的签发及死缓执行

http://s.yingle.com/l/ss/735222.html

  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http://s.yingle.com/l/ss/735221.html 入狱多久可以减刑 http://s.yingle.com/l/ss/735220.html 民事起诉状范本2018适用于公民提起民事诉讼 http://s.yingle.com/l/ss/735219.html

 机动车辆保险赔偿限额计算方法

http://s.yingle.com/l/ss/735218.html

 崇文法院适用新司解对两未成年被告人宣告免于 http://s.yingle.com/l/ss/735217.html

 雇凶杀子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http://s.yingle.com/l/ss/735216.html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http://s.yingle.com/l/ss/735215.html

   刑事强制措施 http://s.yingle.com/l/ss/735214.html 开庭审理的方法 http://s.yingle.com/l/ss/735213.html 关于目前中国商法研究的几个问题 http://s.yingle.com/l/ss/735212.html

 刑事诉讼中拘传的概念及程序

http://s.yingle.com/l/ss/735211.html

 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处理

http://s.yingle.com/l/ss/73521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刘双喜伪造 http://s.yingle.com/l/ss/735209.html 第二审

中的司

http://s.yingle.com/l/ss/735208.html

 被传唤或拘传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当怎么做 http://s.yingle.com/l/ss/735207.html

  未成年人 http://s.yingle.com/l/ss/735206.html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http://s.yingle.com/l/ss/735205.html

 【香港法律】社会服务令是什么判刑选择 http://s.yingle.com/l/ss/735204.html

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哪些案件 http://s.yingle.com/l/ss/735203.html

  申请执行 http://s.yingle.com/l/ss/735202.html 行政

2018 http://s.yingle.com/l/ss/735201.html

 论我国刑事不起诉转自诉制度及其完善 http://s.yingle.com/l/ss/735200.html

 指定辩护应自审查起诉阶段开始

http://s.yingle.com/l/ss/735199.html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当事人请求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 http://s.yingle.com/l/ss/73519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刑事再审一审终审制之改造

http://s.yingle.com/l/ss/735197.html

 人格权侵害案件要哪些证据

http://s.yingle.com/l/ss/735196.html

 刑事司法协助内容介绍

http://s.yingle.com/l/ss/735195.html

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http://s.yingle.com/l/ss/735194.html 谈被

http://s.yingle.com/l/ss/735193.html

 刑事强制措施的诉讼地位

http://s.yingle.com/l/ss/735192.html

 有关酒后驾车的法律法规

http://s.yingle.com/l/ss/735191.html

 法院决定再审的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ss/735190.html

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流程

http://s.yingle.com/l/ss/735189.html

 传唤(强制传唤)法律依据

http://s.yingle.com/l/ss/735188.html

   刑事证据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ss/735187.html 如何进行交换证据 http://s.yingle.com/l/ss/735186.html 起诉书格式 http://s.yingle.com/l/ss/73518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

http://s.yingle.com/l/ss/735184.html

 “禁止令”执行机关及对刑法的影响 http://s.yingle.com/l/ss/735183.html

 三清山3员工私印假门票获刑

http://s.yingle.com/l/ss/735182.html

 拘传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http://s.yingle.com/l/ss/735181.html

 审判监督流程的特点

http://s.yingle.com/l/ss/735180.html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 http://s.yingle.com/l/ss/735179.html

  什么是民事诉讼 http://s.yingle.com/l/ss/735178.html 强制措

权的滥

http://s.yingle.com/l/ss/735177.html

 重视对没收财产刑罚的适用

http://s.yingle.com/l/ss/735176.html

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如何认定证明效力 http://s.yingle.com/l/ss/735175.html

 拘传的程序包括哪些

http://s.yingle.com/l/ss/73517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构建中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法理思考 http://s.yingle.com/l/ss/735173.html

 审判人员如何认定全部证据

http://s.yingle.com/l/ss/735172.html

 终止难民身份不一定就是驱逐出境的前提条件 http://s.yingle.com/l/ss/735171.html

  什么是行政赔偿 http://s.yingle.com/l/ss/735170.html 刑事诉

据的种

http://s.yingle.com/l/ss/735169.html

 如何提高刑事二审裁判文书质量的探讨 http://s.yingle.com/l/ss/735168.html

  除权的效力 http://s.yingle.com/l/ss/735167.html 如何

http://s.yingle.com/l/ss/735166.html

 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

http://s.yingle.com/l/ss/735165.html

 申请执行书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l/ss/735164.html

 论刑事诉讼中的瑕疵证据

http://s.yingle.com/l/ss/735163.html

 交通肇事可以取保候审吗

http://s.yingle.com/l/ss/73516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超期羁押种类形式 http://s.yingle.com/l/ss/735161.html 再审案件是按

什么流程

进行审理

http://s.yingle.com/l/ss/735160.html

  最高人民法院 http://s.yingle.com/l/ss/735159.html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http://s.yingle.com/l/ss/735158.html

 内地和香港仲裁裁决的执行

http://s.yingle.com/l/ss/735157.html

 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l/ss/735156.html

 法院进行民事搜查要具的法律条件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l/ss/735155.html

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可以羁押多长时间 http://s.yingle.com/l/ss/735154.html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 http://s.yingle.com/l/ss/735153.html

 死刑命令已经签发,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停止执行 http://s.yingle.com/l/ss/735152.html

.现行取保候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http://s.yingle.com/l/ss/735151.html

 法审判监督程序 http://s.yingle.com/l/ss/73515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http://s.yingle.com/l/ss/735149.html

 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意愿 http://s.yingle.com/l/ss/735148.html

 打官司如何避免诉讼风险

http://s.yingle.com/l/ss/735147.html

 管制由谁来执行,执行机关是谁

http://s.yingle.com/l/ss/735146.html

  法庭上的崔英杰 http://s.yingle.com/l/ss/735145.html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的责任范围 http://s.yingle.com/l/ss/735144.html

 聘请律师注意事项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l/ss/735143.html

  死刑的停止执行 http://s.yingle.com/l/ss/735142.html 绑架人质索要高额赎金四川三被告人一审获重刑 http://s.yingle.com/l/ss/735141.html

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如何进行举证 http://s.yingle.com/l/ss/735140.html

 中止执行 http://s.yingle.com/l/ss/735139.html

4.信用卡诈骗罪开题报告 篇四

案情简介:

嫌疑人冬某2014年7月9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8月14日批准逮捕,经两次退侦后,由检察院在2015年4月2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5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6月10日辩护人拿到判决书,判处有期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办案过程:

冬某在2009年、2010年左右在5家银行办了多张信用卡,从事类似传销的事业,在这5家银行总共透支20多万元本金,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循环,终于在2013年3月最后一次还款后再也无法还上信用卡透支金额了,再这之间,搬了家换了工作换了电话,银行只有当时办卡留下的父母家里的固定电话能联系到其老父亲,其中A银行在2014年7月以冬某在该行开办的一张信用卡透支34985元,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欠款,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公安报案,公安以信用卡诈骗罪刑事立案,在2014年7月8日抓获冬某后进行刑事拘留,冬某家属在2014年7月14日委托我们作为其辩护人后,我们根据其家属提供银行查询记录和本人,知道其一共在5家银行透支本金有20多万元现在无法偿还,家里也没有还款能力,所以在这个案子中,我们主要采取的是被动的辩护策略:

1、在侦查阶段,当办案人联系家属要求其归还A银行透支款息时(本金加利息7万多元),一是其家庭无还款能力,更主要是我们担心一旦冬某偿还了A银行的信用卡,可能造成其他四家银行也向办案单位报案,那样会增加其违法犯罪金额,最终会加重其量刑,也会造称后期退还压力,所以虽然有司法解释“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责,但在公安立案后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我们能在侦查阶段还清全部款息,当然是个很好的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申请的理由,但是就本案而言,考虑前面两个理由,我们并没积极去争取退款息;

2、在审查起诉时,我们也没有积极的去催检察机关加快进程和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大家看我其他刑事案件办理,对于轻罪案件,我一般会积极联系办案单位以加快进程,这些轻罪案件判决跟关押时间有很大的关系,实际关押时间长,判决就长,实际关押时间短,判决时间就短,另外,对于案件中某些定性和情节问题,我也一般会在审查起诉时提出书面意见,以使最终起诉书中会有确定的更有利的定性和减轻、从轻的情节,而不是将这些重大的辩护意见都放到审判时去辩论,实际上我是尽量将辩护工作提前,因为越到最后,等这些证据材料沉淀下来,在庭上很难翻的动,很难去改变,在这个案子中,这样做的一个实际好处就是,案子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时,检察意见没有涉及到要对另四家银行信用卡透支进行补充侦查,白白浪费一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到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意见提出了对另四家银行信用卡透支进行补充侦查时,整个补充侦查时间才只一个月,等公安给四家银行发函要求对方提供报案、透支、催收证据材料时,只有约20天的时间,结果导致最终时间太短,这四家银行提供的相关催收证据不足,所以最终起诉书只有A银行的34985元,实际上就使得透支20多万d的事实,但起诉只能起诉3万多,这无疑是对冬某最有利的结果,在这三次审查起诉总计四个半月时间,我们只是最开始将所函,委托手续提交给了承办检察官,要求对方起诉状出来时告诉我们去拿就行,因为我们不能去提醒对方还有另外四家银行信用卡透支事情需要明确,4月29日,我们知道案子刚送到法院去阅卷,就和法官讲,我们将积极去做家属工作,争取将全部本金34985元退还给银行,法官也很高兴,安排了5月12日开庭。这个案子开庭辩护也有独特的亮点,A银行在报案提交的证据中有一种《公安报案通知函》共三份,它是用来证明银行向冬某催收过,因为根据刑法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这个罪名成立,是必须有催收证据的,A银行为了充实这方面证据,可能是后来补做的证据,但是补做的不严谨,当天开庭,质证公诉人证据时我提出来:

1、这三份函有两份函编号和时间颠倒,开具时间在后面一个月的函,其函的编号却在开具时间在前的前面,明显有伪造嫌疑,2、这三份函跨度时间有一个半月,其函的编号只是缺了一个,作为一家全国性的银行信用卡催收中心,一个半月发了四份催收函,其中三份都是发给冬某的,明显也存在伪造的嫌疑,这个证据应该是A银行为了报案做出来的证据,应当在诉讼中排除,当时提出来,法官很意外,因为他们之前也没注意到这个问题,虽然最终我们结合本案其他情况做的是最轻辩护,但无疑这个质证意见在本案中是最犀利有利的,所以在最后发表辩论意见,我们提出希望判处一年以下有期量刑意见时,法官当庭问公诉人有无意见,公诉人回答是无意见,这个案子开庭前,冬某家属一直说愿意把34985元还给银行,争取轻判,所以开庭前后,我们也是和主办法官沟通,开庭后由法官来联系银行到法院签协议办理还款手续,也只需还起诉书上本机金额即可,但很遗憾,庭后双方按法官要求去了法院,但其家属因家庭中各帮其分担多少出现分歧,最终放弃了还款争取从轻的情节,最终这个案子在2015年6月10日(2014年7月9日刑拘,到2015年7月8日满一年)判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大家从时间上可以看出来,如果能退款,最少减三个月,那么我们的辩护是非常成功的,判决结果一年,那么被告拿判决书到刑满释放还不足一个月时间,就会完美实现关多久判多久的辩护结果。

审判结果:

冬某判处有期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办案总结:

上一篇:党的规章学习心得下一篇:公司案件结案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