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旅游疗休养管理制度(精选3篇)
1.职工旅游疗休养管理制度 篇一
2009年职工疗休养工作总结
西创冶金渣公司
2009年11月
冶金渣公司工会立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始终把职工疗养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项大事来抓,按照上级工会关于职工疗养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统筹兼顾,超额完成西创公司工会下达的职工疗养派员指标。2009年,是冶金渣公司生产任务十分繁重的一年,工会为积极配合公司生产任务的完成,积极组织职工疗养活动,本着“优化方案、合理调配、先模优先、面向一线”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了职工疗养工作任务,保障了职工的身心健康,激发了干部职工回报企业、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2008年,我们曾荣获“包钢(集团)公司工会职工疗休养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下面,我们将2009年职工疗养工作主要成绩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公司把职工疗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
做好职工疗养工作,不仅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特别是我们渣厂职工工作环境非常恶劣,劳动强度大、职业危害严重,搞好职工疗养工作更加重要。针对这一实际,党
政主要领导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对职工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把职工疗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仅在组织、政策等方面给予有效保障,而且在资金、人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职工疗养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从6月份到10月份,公司先后组织全体员工共310人,分四批到包钢青山疗养院进行了疗养,疗养期间还开展了游泳、羽毛球比赛等文体活动,为增强职工的团队精神,还举办了素质拓展训练。同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健康体检,还为每名职工建立了健康档案。我公司这次职工疗养和体检的参与率都达到了100%。11月份,公司工会按照西创工会下达的健康休养指标,选派10名职工赴桂林外出度假休养,外出疗养优先安排一线职工和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参加。疗养工作充分体现了党政领导对一线职工的重视和关心,让一线职工真正享受到了职工疗养政策的实惠。
二、工会严格程序,周密安排职工疗养
为有效地避免因派员随意性而造成单位缺员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我们按照西创工会下达的疗养指标,根据各基层单位人员情况和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提前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派员计划,将疗养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工会,严格了疗养审批程序。首先,由基层工会与行政领导研究推荐人选,然后上报公司工会和主要领导审阅通过,工会委派专人负责进行安排落实。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各单位严格
审核把关,工作上认真细致、调配合理,在整个疗养工作中,没有造成因外出疗养人员较多而影响正常生产,做到了安全生产和职工疗养两不误。
三、资金保障,措施到位。
搞好职工疗养工作,既是工会的职责要求,也是保持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冶金渣公司在改制后仍然重视职工疗养工作。为体现以人为本,促进公司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党政领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职工疗养工作作为密切党和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体现,在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的前提下,克服种种困难,千方百计为职工疗休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09年共用于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经费约14万余元。
公司的疗养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身心健康,调动了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推进了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我公司曾多次被包钢(集团)公司评为“职工疗养工作先进单位”。疗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冶金渣公司工会决心在今后的疗养工作中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在职工疗养工作上再创佳绩!
2.城乡公交疗休养日程 篇二
行程:
16/
5、市总工会7:00集合,举行欢送仪式,8:00送宁波火车东站,乘D3231次(9:04/14:26)动车二等座赴厦门,抵达后游览胡里山炮台(游览约1
小时)、名人硅像馆、南普陀寺(游览约40分钟)住厦门17/
5、早餐后车赴永定(车程约3小时),抵达后游览永定土楼民俗文化村
(游览约2小时),车返厦门,途中游览集美学村(游览约40分钟)、陈嘉庚故居(游览约20分钟)、归来堂(游览约20分钟)、嘉庚公园(游览约20分钟)住厦门 18/
5、早餐后轮渡至鼓浪屿[15分钟],游海上名园--菽庄花园(游览约1.5小时),全国唯一的钢琴博物馆、四十四桥、十二洞天、鼓浪屿特色街自由活动(约40分钟),乘D3212次(17:09—22:17)返回宁波
宁波市总工会地址:望京路238号,市二院旁
注意事项:
1、请休养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日常生活用品。
2、坚持安全第一,保管好自己财物、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
3、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听从导游安排,单独行动要请假。
4、以上游览日程、顺序可能有所变动,但景点不变。
5、游览期间,定点购物处,购物要谨慎考虑,以免出现退换
3.职工旅游疗休养管理制度 篇三
2007-7-9 workerres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积极组织劳动模范疗休养是工会多年坚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劳动模范疗休养工作,促进工会疗休养院所的建设,全总决定建立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现有工会疗休养院所的基本状况,拟选择一批地理位置适合、设施条件和管理服务较好的疗休养院所作为劳模疗休养基地。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分批进行验收、命名 和挂牌,第一批设立10个基地。
二、劳模疗休养基地要选择在交通便利,自然环境优美的地区。基地要实现园林化,要有较强的接待能力和较好的疗休养设施,具备良好的标准客房和娱乐、休闲等配套条件,床位在150个以上;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能够为劳动模范提供质量较高的疗休养服务和身体健康检查服务。疗休养院所未实行托管、整体出租与承包和改变服务方向。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于2004年9月底之前,将设立劳模疗休养基地的申请报告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标准的相关材料,报全总保障工作部。全总保障工作部会同经济工作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工会疗休养院进行审核、报批,经批准后配挂统一的“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匾牌
四、所在地工会要对劳模疗休养基地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组织自查和互查,全总保障工作部会同经济工作部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凡是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因管理不善接待工作出现重大事故,或者因接待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劳模疗休养基地资格。
五、各地工会应积极组织劳动模范到工会疗休养院所进行疗休养活动。同时,在资金和物质条件方面给予适当的扶持,支持和帮助疗休养院所特别是劳模疗休养基地的建设,不断提高为劳动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提供疗休养服务的水平。
附: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验收标准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