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2024-10-12

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精选10篇)

1.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一

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历程描述与思考

时间: 2007-03-15来源:会计之友作者:王德春编辑:XL 【摘要】预算会计制度的变迁是伴随着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而进行的。本文拟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认识中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变迁历程, 分析其变迁的特征, 探讨其未来发展的方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改革和不断完善的渐进过程。

一、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

预算会计制度的变迁是伴随着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而进行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 预算管理体制必然发生变迁与创新, 从而诱致预算会计制度变迁。从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演进轨迹分析,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预算会计制度的建立阶段(1949年—1953 年)新中国成立后,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要求, 开始编制1950 年全国财政收支概算。1951 年政务院又发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这标志着我国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预算体制初步确立。同时,《纲领》和《条例》中涉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是设计预算会计制度的框架依据。在此基础上, 财政部于1950 年12 月颁布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两个制度比较系统、全面、明确地规定了我国预算会计的组织管理体系与核算要求, 既是纲领性的规定, 又是操作性的范本, 奠定了我国预算会计工作的基础, 初步建立了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两个制度堪称为新中国预算会计体系和会计方法的奠基石。

(二)改革开放前的波动阶段(1953 年—1978 年)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体制。其做法是由中央核定地方的收支指标, 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解收入, 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在此阶段, 预算体制总体保持稳定, 局部略有调整, 其趋势是由20 世纪50 年代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体制演变为70 年代以集中为主、适度下放财权的分级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 预算会计制度伴随着预算体制的变迁而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创新, 先后对银行执行预算出纳业务、中央经费实行限额拨款、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国库管理等内容作了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使预算会计在“ 一五”时期得到稳步发展。在“ 大跃进”时期, 由于片面地强调群众的主观能动性, 在“ 先破后立”的理念下, 预算会计制度和基础工作受到严重破坏。1965 年财政部颁发了《预算会计工作改革要点》,这是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重要转折点, 使受到“ 大跃进”冲击的预算会计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之后,随着1966 年“ 文化大革命”的开始, 预算会计工作走入低谷, 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破坏。

(三)改革初期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探索阶段(1978-1992 年)改革开放以来, 于1980 年由分级管理的预算体制演变为“ 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这是预算体制的一次重大变迁, 使地方政府初步成为责权利相结合的预算主体。其特征是: 在总额分成的基础上对超收部分加大地方留成比例, 以调动地方政府增收的积极性。但是, 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的扩大, 分级包干体制暴露出诸多制度弊端。如: 税收调节功能弱化, 影响统一市场的形成;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 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从总体上看, 分级包干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发生需求型制度变迁已渐露端倪。作为国家预算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预算会计, 既有同预算体制改革配套的问题, 又有自身制度创新的问题。伴随着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 预算会计也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调整。1984 年, 财政部在原1963 年制度的基础上, 制定了《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 以适应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需要。1985 年, 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1989 年财政部又根据预算分级包干体制管理要求, 陆续修订和制定了《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这些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四)预算会计制度变迁全面展开阶段(1992 年—1999 年)1991 年10 月, 国务院在《国家预算管理条例》中规定, 我国国家预算采用复式预算编制方法, 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1994 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要求, 建立了“ 分税制”的预算管理体制。预算体制变迁必然会导致预算会计制度的变迁。为此, 1993 年底,财政部正式启动预算会计改革, 成立了预算会计改革领导小组, 着手研究、起草预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草案。1996 年, 财政部颁发了《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要点》, 为预算会计制度变迁提出了目标要求。经过财会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努力, 财政部于1997 年底颁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初步建立了与“ 分税制”预算体制相适应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五)预算会计渐进式制度变迁阶段(2000 年至今)1999 年9 月, 财政部在《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意见》中要求, 2000 年选择部分部门试行部门预算编制方法。随后,国家又根据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 先后推行了政府采购、国库单一账户和政府收支重新分类等改革措施。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表明, 我国预算体制已经进入总体保持基本稳定、局部渐进式趋于完善的体制变迁阶段。在我国预算体制渐趋完善的演进中, 中央和地方财政结合自身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 仅对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和方法中与新推行的预算制度不适应之处进行了局部的制度调整, 并未从总体上打破1997 年底建立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

二、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特征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自建立以来, 已经有了50 余年的发展历史。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 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变革而形成自身独特的变迁轨迹, 概括起来, 有以下特征。(一)制度供给主体的政府化

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建立起来的, 在50 余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 政府始终是制度供给主体。从会计制度的发展历史看, 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其供给主体是有所不同的, 主要有政府供给和民间职业团体(或机构)供给两种模式, 此外也有个别国家由政府与民间职业团体共同供给。美国、英国等是民间职业团体供给模式的代表, 法国等则是政府供给模式的代表。我国会计制度历来以政府为供给主体。考虑到会计制度涉及到许多技术性问题, 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相关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 尽管在我国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能够广泛征求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但实质上我国会计制度的供给主体仍然是政府。政府作为预算会计制度供给主体, 其优势是可以利用其行政权利, 集中人力专门进行研究, 协调解决众多技术问题和社会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确保会计制度的权威性。同时, 还能缩短制度的变迁过程和推广过程, 使其更具有时效性。(二)制度实施的强制性

根据制度变迁是由供给主导还是由需求主导, 新制度经济学将制度变迁分为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和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两种方式。从建国以来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经历过的多次变迁可以看出, 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变迁是一种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在该制度变迁方式下, 中央政府是决定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主要因素。由政府出面推动预算会计发展进程, 可以加速现代预算会计体系的发育, 强迫旧的会计体系趋于解体, 保证有效的制度供给。同时, 由于利用政府强制力的优势可以降低制度变迁成本。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具有一个显著特点, 即制度实施的强制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节奏加快, 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 迫切要求会计制度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变迁。在这种背景下, 强制性变迁就成为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首要选择。但也应看到, 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相关利益主体的冲突和知识准备不足等因素, 可能会影响制度变迁的效果。(三)制度变迁的渐进性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 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性的连续的演变过程, 是通过制度在边际上的不断调整而实现的。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变迁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是吻合的, 正是预算会计制度的渐进式变迁, 才使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得到顺利进行。这种渐进式变迁是由我国的预算环境所决定的。会计对经济的发展虽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从本质上看, 会计的发展始终依赖于经济环境的变化, 会计制度作为经济制度结构中的组成部分, 处于一种“ 配角”地位而高度依存于其他制度安排。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中,它必须服务和服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预算体制变迁经历了由高度集中、一灶吃饭到分级包干管理、分权分税的渐进演变过程, 这就决定了预算会计制度变迁也是一个渐进的变迁过程。渐进式制度变迁可以逐步积累制度变迁所需要的信息,从而降低改革的成本, 但渐进式变迁也可能因为各项相关制度安排不同步而造成制度结构失衡,从而降低制度效率。(四)公共财政和国际惯例的导向性

自2000 年以来, 我国陆续推行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单一账户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预算制度变迁举措, 这些制度安排必然诱致预算会计制度变迁。但目前正在进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变迁是以公共财政和国际惯例为导向的变迁。可以说, 1998年之前的预算会计制度变迁, 总的来说是围绕服务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和后来形成的分级包干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进行的, 即以建立全国统一的、与国家预算体制相适应的会计体系为制度变迁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 市场开始在社会资源调节中起基础性作用, 政府逐步退出提供私人产品和服务的领域, 让位于市场, 借鉴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 逐步建立政府公共财政体系。因此, 目前正在推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变迁应以与国际惯例接轨和服务于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为导向目标。

三、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趋向

从我国预算体制变迁演变轨迹中可以看出, 预算体制始终围绕政府间利益分割的博弈问题发生变迁, 并且, 这种制度变迁是一种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但是, 预算会计核算体系由于受原有会计制度的路径依赖性的影响, 只要原有的会计制度能够继续维持, 通常以维持原有制度框架为首选。直到预算体制变迁导致的利益分配格局重组, 使原有的制度难以为继时, 才会发生预算会计制度的变迁与创新。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预算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 建立于1997 年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已难以适应目前的理财环境和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 发生预算会计制度变迁已迫在眉睫。(一)建立科学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体系

上世纪90 年代末期, 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即建立了“ 一则三制”。但当时所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不是统驭全部预算会计的准则。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需要, 可以考虑与国际惯例接轨, 借鉴国外对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划分方法, 对非企业会计按其核算重点的不同进一步分为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两大独立的会计体系, 并根据各个会计体系的核算目的和特点不同, 分别建立相应的会计准则体系。

(二)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

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取决于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预算管理体制的变迁, 应把各级政府确立为会计主体, 将“ 全面受托责任”理念引入政府会计信息体系。财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载体, 因此,应按照政府会计目标的要求对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进行改革。在继承和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结构、项目的基础上, 增加现金流量表和政府整体的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政府的财务报告体系, 准确地反映政府业绩、财务受托责任和各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现金流量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等信息, 以便从财务视角评价各级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公共财政的运行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追踪问效情况以及政府的绩效情况。同时, 通过政府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 接受广大公众和媒体的有效监督, 使各级政府真正成为体现“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精神的阳光政府。(三)完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体系,非营利组织会计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要借鉴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建立资本保全制度, 对资本化的资产实施折旧核算, 以准确核算单位的净资产;2.要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 但也面临着投资效益和资源优化配置问题, 特别是对于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单位(如高等学校等)进行成本核算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成本核算可以为单位内部管理和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3.要完善财务报告制度。非营利组织不具有政府职责, 但并不等于不承担社会公共受托责任。要通过财务报告制度, 定期向社会利益相关者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考察非营利组织的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情况。基于以上要求, 要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 引入成本核算制度和折旧制度以及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并按要求调整会计科目体系, 增加成本核算相关科目, 同时调整会计报表体系, 增加现金流量表和成本表以及社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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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二

新的预算会计制度, 自1998年开始实施, 距现今已有15个年头。新的会计制度主要任务是对财政管理进行规范并加强, 主要手段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

政府预算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历史, 在大量的经济学者对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 政府预算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极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我国的预算水平与国外相比还相差甚远, 并且存在很多漏洞以及缺陷, 都是急待完善的。

预算会计制度主要有两种, 一是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是单位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又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在我国单位预算会计与国外的政府预算是等同的。在预算会计改革中, 我国预算会计仍大量对收付实现制进行使用的做法, 在执行中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预算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它与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因此改革是必须的。

二、预算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 我国预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预算制度与国际上存在较大的不同, 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 在经济内容日趋复杂的今天, 其缺陷愈发明显。

1.对于现有的以及新的制度, 现行的会计制度不能发挥其作用

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中, 出现了大量的新业务, 同时财政资金的流向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的改变, 一些固定支出所需要的资金的拨款程序与拨款部门均发生了改变。因此, 会计核算的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 以反映真实的资金流向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以职工工资账户为例, 财政资金改变了原有的货币资金形式, 一方面是收入的增加, 另一方面就是相应的工资支出即单位费用的增加。

财政部对一些中央试点单位进行了小范围的改革, 其应用范围小, 针对性不强, 实用性较差。试点单位不可能兼顾其他单位的资金流动特点, 其试点制度的推广比较困难, 对地方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展开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编制部门预算不能由现行的预算会计完成, 使预算会计失去提供相关信息的功能

预算会计信息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的重要参考, 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信息基础。传统的“基数法”存在盲目的“继承”的问题, 即对会计信息的利用率不高, 仅仅是根据上一年的支出基数与增长比例的简单操作。而“零基法”是归零信息, 根据实际的情况, 人力、物力的投入使用来确定财政支出。“零基法”取代“基数法”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 而“零基法”的推行对会计信息有较高的要求, 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在我国, 行政以及事业单位经常拥有较多的固定资产以及股权的投资。但我国的预算会计往往侧重于对资金的核算, 缺少资产的核算方法。在核算时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得不到有效的反映, 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完整性。

3.对于政府的债务不能完整反映

我国近年来, 加大了对国债的发行力度同时也向世界金融组织借了一定的外债, 现行的预算会计对这些新的债务的反映不完整, 对本期负担没有相应的会计信息进行反映。

4.不能跟上国际的步伐

中国进入世贸组织的关键是政府的加入世贸组织。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 政府也被企业化了。因此, 政府也要像企业一样去加入国际的竞争, 会计预算也要满足政府的需要, 提高综合竞争力。满足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

经过上面的问题分析, 我国预算会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是管理水平跟不上改革的步伐, 一个是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也有待提高。

(二) 针对我国与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以及会计制度的改革, 预算会计的不足越发明显, 对现行预算会计的改革要求十分紧迫。我国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完善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

1.对会计要素进行调整

现行的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5类, 包括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支出以及净资产。而在现实的使用中, 这五类要素并不能描述所有的业务。尤其是净资产, 它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概念, 仅仅在数额上表现为资产和负债的差, 而对信息的内容没有反映。而会计除了为核算提供数据依据还要为决策提供信心基础, “净资产”显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我国现在使用的会计等式是:资产与收入的和等于负债、净资产与支出的和, 这种静态的会计计算方法与实际资产的流动性并不配套, 也不符合国际上的规律。

在此, 我们提出一个设想, 将五个会计要素改为六个。资产与负债、收入和支出不变, 而将净资产分为“基金”和“结余”要素。这样的设置就可以使以上问题得到解决。

2.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1) 会计与预算之间的关系

会计信息是政府编制预算的基础, 在权责发生制下, 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的反映更加准确以及可用。例如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 既反映了取得成本, 又反映了其净值。这些都是采用“零基法”编写预算的基础。因此, 预算的管理与政府会计的改革应该是相一致的。国外一般是政府会计改革先于预算管理改革, 而我国是预算管理改革先于政府会计改革。我国应该积极跟上国际的步伐, 对预算会计进行改革。

(2) 新旧会计核算制度的关系

会计核算的制度主要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而对于现今的经济活动来讲, 更适合使用权责发生制。在特殊的经济活动中, 收付实现制也有其自身的优点。但是, 在实务操作中, 企业以及政府都是两种制度并行使用的。例如“现金流量表”的使用就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 都没有完全放弃对收付实现制的使用, 由于收付实现制能够对现金的活动情况进行反映, 所以两个制度相结合能够更好地为会计核算以及经济决策服务。

(3) 中国特色与学习国外制度的关系

从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以知道, 权责发生制对于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有很大的帮助, 其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好的为决策者使用。在会计信息的处理上与收付实现制相比的优势较强。可以知道对权责发生制的推广应用是未来会计工作的基础。

但不管是从经济上还是政治上, 我国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这就决定了不能照搬国际的方法, 在借鉴的基础上应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经济活动的特点, 稳步的推进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要保证不与我国国情相矛盾, 并在现实中存在该业务。立足国情,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制定相应的会计规范是处理我国特色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原则。

(4) 预算会计改革要按部就班

由于国际上的影响以及我国自身的发展, 会计环境与以前比较有了较大的改变, 变革是迫在眉睫的。但是急于求成是行不通的。在具体的实施中应该分两步。首先, 对于当前的预算管理中, 已经过时或与改革矛盾的内容, 应该首先制定相应的规范, 以防在工作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一些存在的问题, 如新业务出现引起的新的现金流量的计量记录与核算等问题制定补充规定。在实际会计核算中,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当收付实现制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注重对权责发生制的引用, 并做好两者的协调与衔接。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反映也应该重点考虑, 对单位制定相应的折旧制度, 以真实地反映出单位资产以及其信息。第二步是, 对我国政府会计体系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在地方可进行试点实验, 以确保新制度的实施。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最大的弊端是适用范围过窄, 对于全面核算以及对政府的经济资源以及使用情况的反映不尽人意。所以应对预算会计从整体框架上进行全面改革, 研究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 为稳妥起见, 可先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试点, 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这种先试点再推开的做法, 实施起来比较稳妥, 也是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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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孟宪民, 宋立忠, 富仲羽.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J].理论观察, 2009 (05) .

[3]俞晓怡.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现状分析[J].价值工程, 2009 (10) .

3.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及对策 篇三

1.预算会计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除事业单位经营性收支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外,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在当前形势下其不适应性已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

(1)不能满足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分工逐步明晰,政府职能的重点转向为公共品的提供。在这一转变中,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财政从单纯的“分配”向综合的“管理”转变,政府从直接“干预”经济到间接“调控”的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政府不再是“万能”的政府,而是要求政府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因此,政府必须提高决策的法制化和透明度,大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这需要有全面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反映财政资金运动的信息,以及上述资金运动相关的非财务信息,而这些是目前的收付实现制无法提供的。

(2)无法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以适应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近年来,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政府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从事社会公益性投资不再只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可以吸收民营资本、外资等合作开发基础设施项目。而且,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政府对一部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招投标,交给市场(非政府部门)来做。当私人部门介入公共领域,对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实现与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充分的信息来对成本进行计价、核算和比较,而这些也是现行预算会计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所无法提供的。

(3)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状况,为政府防范债务风险提供决策依据。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收支的矛盾日益尖锐,赤字和公债规模日益扩张,通货膨胀率提高,这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难题。我国自1998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为刺激经济增长,发行国债用于基础设施,拉动投资和消费,效果显著。虽然我国目前的国债规模还低于国际警戒线,但是如果考虑到“隐性债务”如地方政府欠发工资的存在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不容忽视。在现行收付实现制下,只反映当年还本付息的支出,不包括政府已发行的国债应由本期承担的利息,以及应计提的养老金等信息,所以无法获得全面的政府债务信息,不利于政府的宏观决策和财政风险的防范。

2.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适应改革的要求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对当前所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零基预算所出现的新业务难以进行真实、完整的核算和反映。

(1)与当前实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不相协调。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一种现代国库制度,它要求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而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师制度是不具备单一账户体系架构的,运行至今反而或明或暗地形成了各个部门的“万千账户”。所以必须对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为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2)难以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真实、完整的核算的反映。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凡是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货品和劳务,均由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对外采购,财政部门通过国库直接向供货商或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行政事业单位的许多采购项目都要集中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预算单位的工资也将由财政通过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职工工资卡直接支付。因此,也就产生了资金从预算单位(部门)向财政部门流动的现象和预算单位收支过程中价值流转和资金及实物流转的脱节。由此而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应当如何反映上述业务?各单位集中存放在国库的预算结余资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又如何界定:这些都要求对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作相应的修改。

(3)不能满足“零基预算”核算的需求。实行零基预算后,各类支出取消“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因此,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对预算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算会计不仅要提供收支流量方面的信息,还要提供资产存量方面的信息,从而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3.预算会计科目设计不合理

我国预算会计“一则三制”中的三个会计科目表,较之1989年以前的会计科目表有显著的进步:打通了预算内外资金分开核算的严格界限,统一了全额单位、差额单位、自收自支单位三套不同的会计科目,总预算会计中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科目,与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相配合,分别按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专用基金三个项目设置,按借贷记账法进行账务处理较为清晰。但是随着会计信息使用要求的提高,已有的会计科目表又显现出某些不适应处:

(1)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设计比较简单,科目划分比较粗,有些业务难以反映。如以下资产、负债科目的设置就难以满足改革的需要,有待改进。

内外债务。现行会计制度对内外债务只规定了“借入款”科目,并没有根据债务预算收支科目分设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两个一级科目,按照债务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这样就不便于全面核算内外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固定资产。现行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一旦被购置后,它就作为原始成本始终挂在账面上,相应地现行制度也没有设置“累计折旧”这一账户。但从长远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并相应设置“累计折旧”等科目,以便于反映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产生的业绩和其利用效率。

专用基金。现行制度中专用基金科目承担了专用基金收入、专用基金支出的职能,不利于提供明细信息。

结转自筹基建。这是在目前基建资金与经常性经费尚未并账核算的条件下专用的科目。但现行制度把它当作一般支出科目处理,年末转入事业结余科目,而未与特定的资金来源结转。

(2)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入,原来按照经济性质分类设置的预算科目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部门预算要求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与支出,涵盖所有的预算资金,因此,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会计,也应以预算资金全貌为对象,应不再有遗漏。其中,基建资金也应和其他资金一样一起编入部门预算。即部门预算应当涵盖包括基建预算收支在内的所有收支,真正反映综合预算。然而,由于基本建设财务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应增加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细化预算编制到项目,也就是收支要重新适当分类。因此,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应重新设计,明细核算应作相应调整。

4.预算会计目标表述不明确

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规范没有专门就会计目标问题作出比较详细的阐述,有关会计目标的内容,一般只在会计核算原则中的“相关性”原则作出概括性的描述。有学者认为,我国企业会计目标和预算会计目标的表述均通过相关性原则说明其内容,这是不恰当的。因为相关性原则只是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目标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不是同一层次的内容,会计目标决定相关性原则,显然,不能把会计目标与相关性原则划等号。正是由于我国预算会计没有专门明确会计目标,不从目标出发,其他一系列的概念研究就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所以,我国当前的预算会计目标没有系统性,仅局限于基本目标(适应有关需要)和一般目标(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而缺乏特殊目标和具体目标,需要加以完善。

5.现行会计报表存在众多弊端,不再适应新的行政预算管理体制

(1)会计报表内容不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比较简单。现行的报表侧重于反映预算收支情况,政府和事业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没有充分反映,如某些资产产权、债权、债务的情况有的没有核算,有的核算得比较简单,不能充分揭示政府和单位财务活动的成绩、问题和风险。

(2)会计报表项目的设计不够科学,会计信息不便于利用。如财政部门和事业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包括收入、支出项目,不仅报表之间内容有重复,而且使得资产总额、负债与基金总额虚增;收入支出表基本上采取收支总额对比方式,未能详细提供各类资金的收支余超,不便于进行财务分析。

(3)财务报告尚不够完整。目前只规定了会计报表主表和少量附表,若干重要的附表没有规定,对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只作了简略的提示,连过去长期编制且很有应有价值的“基本数字表”也未作规定,财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很不充分。

二、完善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对策

1.重新明确预算会计的分类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对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划分方法,即按照单位活动的目的的不同进行分类。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企业会计则可以按照其核算重点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划分方式可以明确各个类别会计核算的目的,根据其活动动目的考虑其会计核算的特点加以规范,以充分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2.部分资产和负债采用权责发生制,但预算拨付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1)资产方面: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只对部分金融资产进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非金融资产仍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只在购置时在资产负债表在反映,但不进行资本化。所谓部分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国债转贷资金以及已经确认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上级政府或其他方向提供的拨款或补贴。

(2)负债方面:对部分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改革的项目包括:国债应付本金和应计利息;已明确没有还款能力的政府担保项目;已核拨但尚未按进度尚未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已核拨但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应付未付的政府欠发工资等。这些应在核算中充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列示。

(3)财务报表和预算:以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反映采用修正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结果,着重体现净负责的情况,以现金流量表反映实际收付的情况,并据此来审核和编制预算,在需要现金时才进行拨款。这样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对政府的负债情况就能够较全面和完整反映,对政府的财政风险也予以较充分的揭示。

3.增设会计科目,并修改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行政单位经费存款并不直接拨入。为了保证单位能掌握经费的收支情况及尚可使用的余额,自主调度使用资金,应设置“预算拨款限额”科目;对于财政授权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资产类会计科目中应分别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总账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取得财政补助收入时、行政单位取得拨入经费时增加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及其支取使用情况。对于财政部门下达的小额现金账户用款额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资产类会计科目中应分别增设“小额现金额度”总账科目,用于核算财政授权支付时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行政单位拨入经费而增加的各单位的小额现金额度,和从小额现金额度账户提取现金与支用情况。将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银行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改变为,用于记录和反映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

4.完善会计报告体系

(1)增设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能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的现金来源及运用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有用的信息。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管理当局以及外部的信息使用者需要针对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对财政年度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做出各种决策。因此,编制现金流量表显得非常必要。

(2)增加附加报表。随着政府采购等情况的出现,要求报表能突出反映政府采购等工作的效果以及由此对经费支出的影响情况。为顺应相关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应当考虑将政府采购等业务专设报表,单独反映这些内容。

(3)丰富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一些重要的、需要详细说明的项目内容,在报表中无法准确表示,其最好的解决途径是在报表附注中进行反映。这样,使用者就可以从中了解和掌握在财务报表中无法了解和掌握的信息。

(4)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鉴证机制。按照西方国家的做法,政府财务报告还应包括审计报告,即政府财务报告在向使用者公布之前应先由权威部门进行审计,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审计机关或其他鉴证机构以其公正、中立的身份,通过政府财务报告进行不偏不倚的审计,提供客观、公允的鉴证报告,可以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使政府财务报告取信于使用者,以解除其受托责任。因此,必须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团的鉴证机构,将政府审计报告作为政府财务报告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5.积极推行国库制度的改革,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内容。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消除现行国库管理制度的诸多弊端; 提高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有利于国库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

中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其中有教训,也有经验。在当前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忽略我们过去积累的经验,脱离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一味地求新求异是不恰当的,也是不现实的。在研究对预算会计进行改革时.应该继承我国预算会计在长期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优秀部分,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继承、借鉴、创新和发展的关系,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预算会计制度。

4.论述政府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 篇四

08秋会计 李桃涛

当前,在全球经济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我国预算改革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改革的重点要求政府建立公共透明的预算制度,政府预算提供完整、公正、全面、反映财务收支状况的财务报告。要求政府预算报告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我国应适时改革政府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逐步过渡到权责发生制。

一、现行收付实现制下的政府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这种核算方式主要特征就是以当年的现金收付为基础确认收支。当年预算收入是以实际收到的收入来确认,当年预算支出按实际支出来确认,这种核算方法已经不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和财政改革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不能全面、客观的反应政府资产状况。

政府部门增加的资产不管是流动资产还是固定资产,不管其使用年限都列入当年支出,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在使用期内保持原值不变。不提取折旧,也不进行成本核算。除非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资产价值才能反映在账面上,不利于国有资产的管理。再如,政府用结余资金购买国债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除非到期或卖出,其债券收益不在账面反映,不能体现其公允价值,造成政府财务报告不能全面、客观的反映政府资产的现状。

(二)不能全面反应映政府的负债。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政府负债问题越来越突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上只能反映实际现金支出的部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财务报告则不能反应。造成当期实际已经发生数和财务报告反应数不相符,造成现任政府办超政府财力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致使政府的负债得不到及时的反映,形成欠发工资、粮食亏损挂账,社保基金缺口等政府债务的延续。

(三)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失真,不能全面反映政府财务收支状况,造成政府决策失误。

由于收付实现制按收付款项的时间作为记账的依据势必造成权利和义务不同步、往往形成当年要承担的支出,没有在当年支出中体现。当年已实现的其它收入,没有在当年其它收入中体现如:利息支出,政府支付的社保金。一方面虚增了可支配财力,另一方面,政府待支付款项没有在账面显现,再如,有价证券及银行利息收入,都与账 面反映不同步。这种情况往往给决策者提供不实的会计信息,造成政府决策失误。

(四)预算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难以保证

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收付为核算的标准,不是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应收应付的,因此,造成收付实现制核算下的政府预算提供的财务数据缺乏充分的可比性。不同部门会计指标相互可比性较差,造成政府部门业绩不明,不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其核算真实性、有用性、及时性、清晰性得不到保证。

(五)不适应当前预算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国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相继出台,这些新举措有力的保障推动了预算改革,同时,也需要相应的会计制度配套。但是由于收付实现制本身的局限,带来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部门预算改革需按部门分项目核算,如果一些项目当年无法支出,按收付实现制就形成当年结余,造成财政结余资金虚增。同样政府采购,如果采购和支款时间不一,一方面资产增加,而另一方面账面没有反映增加的负债,导致账实不符。不适应当前建立公共透明的政府预算体制的改革要求。

二、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思路和相应的措施建议。

(一)改革思路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公共透明和世界接轨的政府预算制度,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而政府会计改革的基本思路应是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指在确认收入和费用时按权责是否发生来确认,而不论款项是否收付。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有利于准确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有利于收入和费用的配比。有利于客观填报财务报表。有利于建立公共透明和世界接轨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

(二)改革措施建议。

1、尽快修改、完善预算法,政府预算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尤为重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更多的是执行社会管理者的职能,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多种所有制形成的企业和广大居民依法缴纳的税款。企业和居民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提供者,在依法纳税的同时,必然要求政府担负起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责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居民个人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监督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否合 4 理有效,是否节约,是否能谋求最大化的福利。政府财政活动是否真实客观。势必要求政府预算提供正确、及时、完整、反映财务收支状况的财务报告。因此,我国应尽快修改、完善预算法,国家预算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我认为引入权责发生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政府的预算收入应当与企业的应付税金相互协调。

(2)预算支出应采用应计制。

(3)对于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共性业务,可直接采用企业会准则执行,并就政府部门如何应用这些准则作出必要解释。

(4)对现行会计准测中个别准则,不适合政府部门业务活动特点的规定,进行补充、调整和说明。

(5)尽快研究出台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预算财务报告编制方法。正确、及时、完整的向纳锐人提供财务信息报告,以便他们对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

2、政府预算改革与我国政府预算形式改革同步

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政府预算都采用的是单一式预算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只有一种预算形式即 5 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单一的政府预算形式产生的问题越来越多,必须尽快实行复式预算,建立一个由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组成的新的复式预算体制,以适应政府预算改革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的需要。

3、政府预算改革应与我国国家预算发展状况相适应。

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重心是预算执行结果,目前,能提供的也就是预算执行结果。对于政府负债,准确核定的地方可用财力,需另外计算统计,财务报告没能体现政府预算管理的业绩和政府的工作效率,不能全口径反映预算结果。未能对或有负债实施有效监控,鉴于目前的政府预算的状况,国家预算必须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全面、客观的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另外,我国已加入了WTO,与国际间接触不断增加。政府部门也不例外,只有逐步实行权责发生制,相互间财政收支数量才有可比性,才能与世界接轨。由此可见,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应结合本国国情,考虑本国政府部门业务特点,循序渐进的推进。

4、政府预算改革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政府财务报告国际趋同做准备

在全球经济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近年来所执行的政府会计改革都是由传统的收付实现制会计逐步转向权责发生制过渡的基本趋势,以达到提高财政透明度,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提供政府会计信息。以英国为例,2001~2002年财政年度,英国首次在中央政府部门预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2008年4月1日起英国中央政府开始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础编制预算和财务报告。目前,各国在进行公共部门会计改革中参考和借鉴的国际会计标准主要有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公共部门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国进行政府会计改革,也应对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国际会计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借鉴其中的可取部分加以利用,为政府财务报告国际趋同做准备。

5、政府会计改革应当稳步推行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使财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和透明,有利于财政,财务信息的正确反映,有利于政府对经济的决策。如建立科学规范的部门预算制度,推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进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等。这些措施的出台,有力的推动了改革的进程,鉴于目前政府预算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过渡要经历一定的过程,需要我国政府组织 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究,选择世界各国先进经验加以借鉴和吸收,我国只有适时研究出台国家预算改革方案,选择性的在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政府机构内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试点,待积累了经验后,再全面扩广,只有这样国家预算才能使财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公开、透明,财政信息,才有利于政府对经济的决策和财务风险的防范。为适应新的改革需要、完善和改进预算会计制度适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其意义有四:

(1)正确、及时、完整反映政府财政会计信息,适应财政改革需要。

(2)有效制止政府不利行为,使各种政府债务公开化,透明化、对各级政府部门具有一定的约束力,防止超财力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财政风险起到预防作用。

(3)为政府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提供平台,有利于政府效率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经济科学出版社,中级会计实务,2008年。

5.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五

当前高校教育改革的推行给高校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部分,需要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能够积极地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实践性探索,真正实现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在当前高校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进行改革与实践,期望能够对高校预算会计有一定的指导性作用。

预算编制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进行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对高校事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预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管理科学,能促进高校发展,反之,则会造成浪费和损失,制约高校发展。高校必须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积极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改革预算编制办法,使预算编制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1]。

一、当前高校预算会计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目前高校预算编报程序不够规范。预算编制没有一个规范的操作规程,部门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一套真正自下而上、广泛沟通、环环相扣的预算编制程序。需要针对当前高校预算编制程序进行规范,提出有效的方案,从而实现高校预算编制程序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2、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高校预算一般采用基数加增长法。与收入管理体制相比,高校的支出管理体制明显滞后,基本上处于传统形态,对资金使用方向缺乏指导性。高校现有的预算体制基本上运用“基数+增长”的编制方法,这种方法过分依赖基期数据,预算指标的松紧度把握不准,随意性大,如果原有基数不合理,就会造成新的预算年度经费安排不合理。

3、预算下达时间滞后。高校内部预算编制工作通常是春季开学后进行,一般要到3月或4月份下达,预算下达时,年度已过很长时间,致使年初预算执行带有盲目性。并且,由于预算编制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论证和需求调研,导致仓促制定定额,项目论证不充分,从而影响预算编制准确。

4、随意追加预算。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同时在编制预算时,一般都留有一定的机动经费,导致用款单位频频要求追加预算,加上高校内部各部门间利益、目标不同,加大了预算执行的难度,造成随意追加预算,预算管理严肃性大打折扣,没有发挥应有的计划控制职能[2]。

5、预算安排没有充分体现中心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规定,学费收入用于保障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等基本教学经费不低于20%;普通高校的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生均年迸书量等指标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些指标是衡量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目前,高校的预算经费安排没有很好地体现高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的要求。

二、高校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与实践

1、建章立制,实现高校预算的制度化管理。首先,可根据现阶段的实际,建立健全校院(部门)二级预算管理体制。成本费用依其责任主体是否能控制分为可控成本与不可控成本。凡是责任中心能控制其发生及其数量的成本称为可控成本,凡是责任中心不能控制其发生及其数量的成本称为不可控成本。具体来说,可控成本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可以预计,即成本中心能够事先知道将发生哪些成本以及在何时发生;二是可以计量,即成本中心能够对发生的成本进行计量;三是可以施加影响,即成本中心能够通过自身的行为来调节成本;四是可以落实责任,即成本中心能够将有关成本的控制责任分解落实,并进行考核评价。凡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成本通常为不可控成本。属于某成本中心的各项可控成本之和即构成该成本中心的责任成本。从考评的角度看,成本中心工作成绩的好坏,应以可控成本作为主要依据,不可控成本核算只有参考意义。

2、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高校的预算管理素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行,竞争环境的巨大变化,使高校生存和发展环境发生了本质的改变。竞争的压力和发展的动力推动高校经营管理各方面适时而变,也冲击着高校传统的预算会计管理模式。成本管理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其内容的管理要素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管理到战略管理,在近、现代最终完成了从传统成本管理到战略成本管理的演进[3]。

3、建立预算管理机构,加强对整个学校预算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许多高校的成本管理只限于教育领域和后后勤,对成本费用发生的其他环节缺少足够的关注,如对产品设计成本没有进行控制。其实,产品成本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产品设计是否合理,设计不合理、质量过剩会造成先天性浪费和损失。如果成本管理工作向技术领域扩展,那么成本控制将渗透成本管理的各个环节。基本活动包括内部后勤、教学管理与高校基建项目与服务;而辅助活动则包括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和高校基础设施等。要加强对高校各个部门的预算会计管理,实现高校预算工作的全面性,通过建立高校预算管理机构,实现整个高校预算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进行。

4、将预算管理工作与高校内部各学院(部门)的考核和奖惩结合起来。每个不同的高校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来制定相关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与制度,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并积极地运用到各个学院与部门中去,让这项制度真正是全校的制度,每个部门都是这个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要将预算管理的成效反馈到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实行考核制度。加强对高校各个部门的预算管理的成效考核,进行适当有效的奖惩制度[4]。让整个预算会计制度在实践中能够得到完善,进而进一步指导高校各个学院与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引起高校管理人员的重视,没有完善的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企业的财务实施就是空谈,更不用高校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结论

6.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六

财会研究FinanceandAccountingResearch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简称,是指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使用、银行清算,直到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提供者账户的全过程,由国库直接支付和控制。我国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对预算会计现行账户体系设置、财政资金的收付程序都进行了重大改革,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办法都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我国的预算会计做出相应的改革,以便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

一、国库集中收付下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条件下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计主体、会计目标、会计计量基础、核算内容及报告等方面。

1、预算会计主体不明确。会计主体问题是我国预算会计中存在的根本问题,解决了主体问题,其他核算内容、报告等方面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国实行财政集中收付制度后,出现了关于“会计主体”的讨论。有的认为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就是会计主体,有的则认为会计主体仍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另外,目前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与预算单位会计之间运用的是不同的会计科目和会计程序,但在实质上两者所记录的都是公共部门的财政交易与事项,总算会计与预算单位会计间“两张皮”,造成了信息滞后,既不全面也不可靠。

2、我国预算会计目标难以反映公共受托责任。目前我国预算会计目标从总体上说就是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主要服务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以及政府单位内部管理,忽视了我国社会公众、民间团体等资源提供者利用会计信息对政府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的需要,预算会计目标不能突出反映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以及事业单位的改制,使政府财务活动变化较大,但会计目标并未与时俱进。对各级政府及政府单位应该提供什么样的会计信息以及如何提供,并未做出新的规定。

3、收付实现制导致会计信息反映不全面。我国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采用实行收付实现制。在国库集中收支付制度环境下,完全收付实现制由于不能为财政资金管理者提供完整的政府资源的分布、使用和消耗方面的会计信息,因此很难满足政府对财政资金 运用和管理的需要。其缺陷主要体现在: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时间难以确定;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隐性负债;收付实现制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

4、核算内容需要拓宽。国库集中收付后我国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过窄,有些收入和支出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没有纳入预算会计的核算系统,没有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及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既不属于一般预算的范围,也不属于基金预算的范围;对于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彩票公益金等也没有规定应该如何核算;债务收入既然属于一种负债,却又把它归入收入,也不合理。目前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的某些具体规定不合理,容易产生歧义,比如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摊销、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计量、基金和结余的核算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资金拨付方式的改变,改变了财政支出的列报口径,财政支出的列报口径是财政拨款数还是国库支付数需要进行研究,并在会计制度上作出相应的修改。现行预算会计核算的内容未全面反映政府资金运动。

5、财务报告制度不健全。我国政府预决算财务报告是一种只反映政府收支预决算的模式,缺少反映政府债权、债务等财务状况的报告制度,不利于人们了解政府的 财务状况。由于强调预算会计是为预算管理服务的,导致了一些重要会计信息最终被忽视和遗漏。缺乏对使用财政资金所成的庞大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情况、政府举借的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等有关信息的披露;缺乏国有资产产权及收益权、社保基金运营的会计信息;缺乏养老金、失业金等的使用以及各级政府在其他财务方面的受托责任的信息,另外现行财务报告体系无力提供绩效信息。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会计信息并没有在相关的报表中予

以反映。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完善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思路政府会计改革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的工程,应借鉴国际改革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

1、重组预算会计体系,明确核算主体。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后,扩大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和提供的信息。财政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行政单位,只需给行政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和审批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财政部门由原来只是财政资金的分配部门转变为财政资金的使用部门,而行政单位成为财政资金使用的延伸部门,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形成了总分类核算和明细核算的关系。这就要求理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之间的关系,对预算会计体系重组,构建政府会计体系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应改由两个部分组成,即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分事业单位向政府会计转变,另外一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向非营利组织会计转变。核算主体,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影响,我国预算会计将逐渐趋向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政府会计发展。立核算,实行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为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源或其他资源真正用于限定的用途,体现资源的专用性,算主体。基金核算主体可以更好地贯彻专款专用原则,限更加清楚,便于加强政府财务资源管理,最终促使公共受托责任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我国预算

会计的改革 【文章摘要】预算会计是我国现行会计体系的一大分支,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采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些变化要求我国的预算会计相应的改革,能够更加准确、立足于预算会计改革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的协调这一角度进行研究,付制度下我国预算会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思路。度;预算会计;改革陈丽芹 魏 玮 石家庄经济学院院050051》转226页226现代商FinanceandAccountingResearch

政府履行受托责任。要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况的信息外,还应当着重提供政府是否将财政资金用于预算限定的用途或目的、面、政府采购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反映政府受托责任方面的财务信息,执行机构会计会计信息。【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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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丽芹,1977年生,女,硕士,讲师,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2、魏玮,1983年生,女,本科,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和一部保证公共财政资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随着我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地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针对国库集中收【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050031吴 波 河北省地质调查MODERN BUSINESS除了提供预算执行情增加财政国库支付2005年

2006年2004年

.事业财会,2004,3核算不进行独这本文会研究2~4。要引入基金行政事业单位不再是核算主体,引入基金核使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预算资金的界预算会计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业财增加信息披露内容,国有资产方 :

3、吴波,1983年生,男,本科,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代统计控制的真正核心理念,导致企业成本统计控制向偏离的方向发展。

三、提高中小企业的成本统计核算与控制的方法综合上述问题和原因,笔者认为我国中小企业合理改善成本统计核算与控制可

以从以下几个环节进行完:首先,企业成本统计控制理念需要完善,并且严格规范统计内容和要求,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及时、完善及安全。这一要求正是针对目前企业中对统计成本理念的不完善而产生的系列问题的做法,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具体的成本统计数据也就不同,所以必须针对企业自身特点,确定完善的成本统计数据源,而不是采用总额的形式,且缺乏及时性,偏离企业经营特色,无法实现企业成本统计分析。其次,规范选择适当的费用分配标准。对于费用的成本统计必须以企业真实的费用情况为基础,证时间及时,以费用的不同用途选择合适的分配标准,样数据的及时更新核查是成本统计控制的重要基础。作。统计流程的规范是成本核算的重要基础环境,风险,保证统计电算化操作实现数据的真实、稳定、安全和及时。同时,建立完善统计管理体制,保证统计科目及明细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销售及所有环节的成本统计核算。并且,实现统计核算处理的及时完成,确保日记账完善,使企业因月末统计核算造成的不必要问题和困难得以减少。统计核算审查工作。严格更正,保证成本统计核算的真实。另一方面也是对相关部门的要求,尤其是税务部门,在信息掌握相对困难且存在很大缺失的中小企业,必须严格规范对企业【参考文献】

1、杨发宪.中小企业成本统计核算与控制研究

2、邓明君,罗文兵.基于价值创造的中小企业成本管理现代化研究

3、金卓君.中国制造业

4、蒋小云.企业成本核算

5、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简述我国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现状及对策(02)的财务监督、业减税行为,并使其遵从统计准则要求,达到企业发展所需的成本统计控制要求,更大的贡献。有效履行。

2、构建政府会计目标体系。会计起源于受托责任,这是我们研究会计理论、解决会计问题的出发点之一。任的执行情况、受托人本身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求,反映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受托责任。进行预、决算和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3、逐渐改变核算基础,恰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关于如何引入权责发生制,目前存在很多种观点。本人认为我国目前采用完全实行权责发生制存在很多问题,预算会计人员队伍素质不高,实现制逐步转换到权责发生制,责发生制过渡。政府间上解支出及补助支出等会计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

[J].华东经济管理,ERP环境下的成本管理策略[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提升成本统计控制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我国预算会计的基本目标应该界定为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答理的要因为政府单位主要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委托委托受托关系的存在必然导致委托者需要受托者反映

容易引起相关利益者的反对,选择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使各单位成本费用可以正确显示,再次,完善统计流程,这也是对从事统计人员的要求,严格控制内部采购、最后,[R].商业文化,2008,(6)[J].财会周刊,2010,从根源上对企业进行引导,杜绝企要采用循序渐进的做法,待时机成熟时再逐步向高程度的权明细所有成本统计且保强化统计制度,2010,(022007,3)

[J].中小企业.不断地完善相关体制,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将承担较高的成本,应偿还的内外债务、这减少人为研发、加工、完善成本 8)2010,而且由收付强化成本核算工这一方面是对企业统计部门自身的要求,对明细成本数据要及时审核和)

((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和相关统计制度,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受托责任要求受托人向资源委托人提供受托责 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就可以对预算单位的年终结余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可以对欠发

职工工资、欠发退休养老金、需要分期摊配的大宗服务消耗或购买性支出等会计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

4、拓宽核算内容,重新设置会计科目。在核算内容方面,要逐步扩大核算范围,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资产方面要增加对股权和有价证券投资的核算,要修正事业单位小规模纳税人材料投资、无形资产摊销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负债方面要将政府借款和政府债券、政府借款和政府债券引起的利息、政府欠发工资、政府采购引起的应付未付货款、社会保障支出、政府提供的贷款担保等纳入负债核算范围。要对预算支出的列报口径、以及结余问题进行规范。另外,在科目设置方面,建议按新的政府收支科目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本着预算会计改革逐步推进的精神,对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分别进行改进,新增一些科目,并对有关科目进行删减。

5、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要明确公共受托责任和财政透明度为政府财务报告目标,将信息使用者范围扩大到社会公众、权力机关、公共资金的投资者和债权、有关评估机构及其评估者、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等。要界定报告主体,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对于事业单位会计,机构纳入政府预算会计体系中,算会计体系中。另外,对政府的财务报告要进行审计鉴证,效果,保证》接227页政府履行受托责任。除了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外,或目的、国有资产方面、政府采购基金、增加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会计信息。

1、财政部会计司.政府会计研究报告

2、徐曙娜,陈明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3、孔为民.预算会计.北京:科学出版社,4、王雍君.政府预算会计问题研究

5、王庆成.拓宽核算内容全面反映政府和单位资金运行情况【作者简介】

1、陈丽芹,1977年生,女,硕士,讲师,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2、魏玮,1983年生,女,本科,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3、吴波,1983年生,男,本科,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我们应根据情况将其分为两类,要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社会保障基金等反映政府受托责任方面的财务信息,【参考文献】.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将财政总预算会计与一类属于政府不纳入政府预以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信息披露内容,2005年

2006年2004年

.事业财会,2004,3

2~4。

另一类面向市场与财政完全脱钩的事业单位,还应当着重提供政府是否将财政资金用于预算限定的用途 年

7.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七

一、预算管理的特点及对会计核算的相关要求

1、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障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

我们必须通过客观、真实的预算管理来体现会计的基础核算信息的真实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方式去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本质。让会计核算的基础、原始信息一开始就具备真实性、可靠性, 如实反映企业正常的经营业务, 严禁出现不实、伪造、虚假等信息及凭证。让企业会计核算与预算的管理始终都能够如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业务。

2、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重要性。

企业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与相应投资者所提供的财务报告是正相关的。这样不仅有助于投资决策者提高其决策水平, 能够完善企业投资的期初管理即预算管理。对于会计核算中进行分层、分主次的管理, 对于重要的事项要进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与掌控, 相反的则进行简化处理。

3、会计信息要具备可比性。

企业期初的预算管理, 一定要具备其便于理解与可比较的性质。这样, 不仅能够规范其会计核算信息, 更加能够完善整个会计核算体系。

4、预算管理要具备及时性。

对于企业所发生的重大投资、交易事项等, 需要进行提前的预算管理、分析、确认、计量。如果不能够在事前做出正确的判断, 则很容易让企业的经营陷入僵局, 出现风险。所以企业的会计核算中预算管理的重要性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及时性, 一定要真实的、适时的、及时的传递出正确的会计信息, 以备进行会计核算时使用。

二、会计核算对于企业预算管理的影响

1、预算管理是会计核算编制的前提。

企业的会计核算的真实度, 决定着企业能否如实的编制会计报表。其整体的前提条件在于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性。只有通过完善的、真实的企业预算管理才能够保障会计核算编制的正确性。但是, 针对于历史的会计数据的核算方法、核算口径, 我们可以看出在会计主体中, 其主体总是在变化着的。这样作为会计核算, 是完全不具备可比性, 就更难说是参照性与真实性, 这让企业的会计核算陷入僵局。

2、会计核算的明晰度影响了企业预算管理。

(1) 企业中, 会计核算的明晰度, 主要是针对于历史核算而言的。如果不将其进行细化、明确、真实、明晰划分, 就难以作为独立、真实的核算对象存在着。

(2) 企业内部不同产品要具有不同核算及预算管理的方式。企业中的产品与服务、专利等相互具有区别, 其收入的确认, 成本的核算都需要具有前提性的管理——预算管理。只有完善的预算管理, 才能够让企业在第一时间内明确会计核算。

(3) 会计科目核算的明细性。细化会计核算科目, 在进行预算编制与管理时, 要按照会计核算进行编制的明细进行管理与核算。

3、会计核算的公允程度决定了预算管理的公允程度。

对于会计核算的公允程度来说其会计确认、计量都要严格的遵守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管理。由此可见, 会计核算的数据是对企业预算管理的预算数据具有重大影响的。即使是以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预算.对其会计核算的数据真实与公允来说也是都需要具备完善性的。无论什么样的预算, 都需要与历史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一旦出现差错, 要及时的寻找出差错的原因, 并加以改正。以此, 始终保证高度公允性。

三、预算管理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机结合

1、管理手段要逐步现代化。

随着我国逐步的趋向于国际化经济, 其会计核算已经开始逐步向国际化态势发展, 这样不仅能够加强相应会计人员的工作工作质量, 更能够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繁重性。从难变易, 由繁转简。让整体的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直接提升到事前控制、干预、监控上来。让整体的会计核算工作具有“质”的发展。

2、核算时要充分考虑预算管理要求。

在企业进行管理、生产等预算管理时, 要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分领域、分阶段等划分与落实管理和监督。预算管理主要是按照生产经营的相应领域来落实、完善企业的相关计划。为了强化企业控制力度, 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考察执行人的业绩。为此, 需要在建立预算管理明细账时考虑核算责任的分类, 并将预算与核算相统一。在进行最终的核算时, 为了明确责任, 就要进一步的分摊共同使用的费用, 让责任的归属选择能够趋于合理化分配。在企业进行相互交易、核算时, 要预先报告其预算, 以方便实施管理与核算。

3、预算制定严格考虑核算的适应性。

从会计核算的信息量上看, 预算与核算的两大系统是相互转化、相互通用的。在预算报表中完全能够体现其核算的存在性, 其结构、内容、方式等都较有一致性。就可以说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及其编制如在信息、内容、传递上均无异议, 可以说就基本上是相同的。如果一旦出现不同, 要根据其预算的初期标准, 参考核算的承受、适应范围, 去制定相应的核算管理要求。

综上所述, 通过解析预算管理的特点及对于企业会计核算的相关要求与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会计核算会出现对于企业预算管理的影响等相应的问题, 来逐步认识与了解预算管理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机结合。让两者的高度融合能够帮助企业不断的前进、发展。始终让预算管理为企业投资、管理、核算进行向导, 帮助企业未来不断的前行、完善自身的核算体制与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王斌.企业预算管理对会计核算的影响.2009 (11) .

[2]、王斌、李苹莉.关于企业预算管理及其会计核算的相应分析[J].会计研究.2007 (08) .

[3]、李锡都.企业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有机结合的探讨[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09 (03) .

8.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八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预算会计;公共财政体制;权责发生制

将国库单一的账户体系作为前提,资金的拨付把国库集中的支付当做主要形式从而建立起财政国库的管理制度,可以说是对之前的拨付方式以及财政资金其账户有效设置进行的彻底全面的改革。所以,实施出来的改革,不但与以会计核算为前提,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为前提的预算编制方法及预算会计的制度改革上有所涉及,同时也牵引着政府在采购的制度上也进行改革,这就一定也会使预算会计改革上发生改变。

一、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跟预算会计的联系

(一)在概念上二者之间的联系

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主要是指把国库这一单一账户作为前提,将国家的集中支付作为拨款的资金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种财政国库具体管理制度。在这项制度之下,国库可以直观的对预算分配、拨付资金甚至资金已进入到劳务提供人员账户中的整个过程进行监控。而预算会计则特指进行拨款时所使用的一个会计系统,主要涵盖拨款,承诺和核实以及付款这四个进程上交易历史记录。在这四个进程当中,承诺就已经在表示公共组织已产生未来支付的义务,而核实则是将支出的义务向应用支出转变。承诺和核实分别隶属于财政与会计这两个不一样的领域,从传统的意义上来看。这二者貌似是各自独立的,但是由于公共财政的不断发展,财政和会计之间开始出现相互包容的趋势,且在很多的西方国家里,在公共财政当中,公共会计早已是其主要的内容,甚至在国库的集中支付制度里也是一样。

(二)二者之间相互融合,互相发展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将财政预算执行上变得更加强化,使财政监督的机制更加的健全,方便统一调度库款。在这一制度之下,财政国库的相关部门开始进一步的依赖于预算会计具体信息。也就是说,预算会计给予的信息越良好,政府的财政上越会更加完整对财政资源的流动进行追踪,对预算的执行进程以及执行质量有所把握,及时有效的发现预算执行当中产生的违规现象。因此说,在对国库集中的支付上加以管理时,预算会计是其进行的重要工具,而国库集中支付若是发生改革,就必然会带动预算会计发生改变。这样看来,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跟预算会计是互相融合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二、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下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由于财政管理的改革,特别是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造成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的体系跟内容上都不能跟因这一制度所引发的财政资金流动变化提出的需求相符合。

建立起来的预算会计的体系主要是以现在的财政资金流动进程作为前提。而资金的流动进程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财政资金的拨款上,一个是财政资金转向行政事业的单位之后耗费资金方面。因为现在我国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方面还分预算内以及预算外,预算内支出拨付的资金全部为国库所担负,而预算外的被财政综合的相关部门下方的财政专户所掌控,所以说财政总的预算会计主要对财政资金的拨款上预算内的资金流动状况进行具体的审核,而拨款的在预算之外的资金具体状况除将一般的预算资金调入到其中外,其他的并不能在总的预算会计中体现出来,而是让财政的专户审核来加以反映;行政事业的单位相关会计主要是对财政资金转向行政事业的单位之后耗费资金方面加以审核结算,这当中主要包含财政的专户所拨出的预算外的资金。当国库集中的支付开始实行之后,相应的支付内容跟管理的范围也开始从原来的预算资金拓展到财政专户其预算外的资金上,这就造成现在所实行的财政总体预算的会计制度不能全面的国库集中的支付资金状况给反映出来。

三、国库集中的支付之下预算会计制度具体改革

(一)重新构建完善预算会计体系

预算会计改革应当分时分步展开。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预算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对当下的预算会计进行改革已成为重中之重。首先,对于与当下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协调的内容,应当重点着手制定与之相应的核算规范,并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其次,对于一些实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出现以后的各种新型业务,应当分别做出规范的补充规定。同时,为了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的预算工作,应当同时将固定资产购建业务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以真实反映各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

(二)扩大总的预算会计核算领域

我们要将总的预算会计其核算范畴扩展到机构层交易中,这是构建的集中性预算会计最根本的保证。在目前,总的预算会计核算范畴应该将支出机构其付款交易也包含在内,在今后由于发展和成熟,在慢慢将其扩充到“支出周期”当中承诺以及核实进程中的交易上。但是,想要将这之前的改革实施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我们要做的就是将现在的预算会计体系给打破,将存在于会计当中的主体问题给加以解决,之后统一会计相关科目,最后把互联网技术作为基础,主要是这样实施将会有利于及时传输数据。使完成付款进程的交易之后就会立即被归入总的预算会计核算领域,这样做会极大的促进国库集中的支付制度的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总之,由于我国当下的预算会计制度所适用的范围并不广泛,其难以详细地核算并反映政府的经济资源的实际情况、政府的负债及偿债情况,所以,应当对预算会计从结构上进行深入、彻底的改革。

结语

综上所述,从我国现状出发,笔者认为,应该逐渐把我国政府关于会计确认这一基础转化成修正的权利责任发生制度。具体来说,针对于我国现在的财政其总的预算会计以及行政单位的会计来看,应该把修正的支付实现制度作为前提,也就是在原则上运用支付实现制度,对于一些特定的具体的业务例如像政府之间的补助收入等可以采取权责发生制度。而事业单位的会计,可以将修正的权责其发生制度为前提,也就是在原则理论上运用权责的发生制度,针对于一些特定的业务,像是政府的拨款,奖励支出等就可以重点采取支付实现制度为前提的方式。事业单位其具体改革要朝着市场不断发展进步,而经济活动要朝企业看齐,这就意味着其改革的方向要转向权责发生制度。这样我国的政府会计的确认基础才可以将政府跟事业单位中关于财务状况真实的给反映出来,给予有质量的财务相关信息,让会计信息其使用人员可以公正的对政府和事业单位中受托责任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又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跟预算确认基础相吻合,进而便于提升考核预算的执行力度,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作者单位:白山市财政局国库科)

参考文献:

[1]李玲.关于中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认识[J].现代经济信息,2009(01).

[2]蒋晓凤.关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改革的探讨[J].现代商业,2009(17).

[3]王永奇.当前会计信息化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02).

[4]郜保萍.对当前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几点思考[J].山西财税,2007(12).

[5]卢月,蒋越,王辉.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问题和改革前景研究[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8(05).

[6]潘友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设想[J].上海财税,1999(07).

[7]李筱佳.会计信息化对会计实务的影响及对策[J].财会研究,2009(06).

9.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九

首先,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在会计核算中,对收支的确认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标准对会计核.算关系重大,因此国外会计理论界有的称之为会计基本假设,有的称之为会计基准,我国习惯上叫做会计核算基础。

预算会计制度规定:

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核算和事业单位会计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个直达”的精神实质也是收付实现制。这样看来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协调的。但是,为了解决年终结余的核算问题,财政部规定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结余资金核算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用款额度,财政部规定年终要收回,同时要求单位记入“拨入经费”或“政补助收入”,这其实是应用权责发生制的具体表现。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不协m,预算会计核算收支结余的标准不统一,就难免出现人为操纵收支和结余数字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其次,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列报口径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批复的是用款额度。政部门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财政直接支付(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列报支出,其实质是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而我国《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以财政拨款数列支、列报。这样就造成实行国庠集中支付的地区,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比较缓慢。在实行收支统管,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如按实支数列报,产生的财政结余就是虚假结余。

再次,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立此机构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监控。然而该机构却只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以前年度结余和暂存、暂付往来业务则不核算。可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明显小于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忖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

最后,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

目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报表。它虽然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只反映预算收支,不显示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使用情况、国库存款中有多少是未支付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内容。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那么领导就无法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运行质量和效果。

10.预算会计制度相关思考论文 篇十

请欣赏:《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二00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18号)发布实施以后,我们又陆续收到一些来信、来函,询问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一些问题。现解答如下:

一、问:新设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答: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二、问: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答: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如果《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不一致,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问:企业集团是否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答:在对外提供会计报表时,下列企业集团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企业;

2.股票上市的企业;

3.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外贸企业;

4.需要对外提供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以外的企业集团是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由企业管理当局自行确定,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为管理目的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也可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四、问: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必须编制分部报表?

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必须编制分部报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如果报表使用者要求企业提供分部报表的,企业应按规定编报分部报表;除报表使用者的要求外,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为管理目的需要编制分部报表的,也可以编制分部报表。

五、问: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子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部分子公司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母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如何统一会计政策?

答:为了便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如果企业集团母公司已经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其子公司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如果企业集团母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其部分子公司已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母公司及其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并按照调整后的数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问: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财务状况恶化的子公司所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应予抵销?

答: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无论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恶化,均应对内部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或对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予以抵销。

七、问: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时,期末是否需要将出售或购买的子公司纳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对企业报告期(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应如何进行披露?

答: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1.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售或购买子公司对企业报告期(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具体按以下情况分别进行披露:

(1)被出售或购买的子公司在出售日或购买日,以及被出售的子公司在上年度末的资产和负债金额,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和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

(2)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止的经营成果,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等;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以及上年度的经营成果,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等。

2.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18号,作为问题解答(一))的规定编制合并利润表。即,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下单列“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列“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八、问:企业应如何披露资产减值准备减少的信息?应按总额披露还是分项披露?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在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披露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信息。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减值准备减少的信息时,应区分由于资产价值回升而产生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金额和由于其他原因(如出售该项资产、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所转出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两类信息。有关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改按以下格式编报:

九、问: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或用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是否应结转对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如何进行结转?

答: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的同时,应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

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不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可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因销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

=上期末该类存货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上期末该类存货的账面余额×因销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而转出的存货的账面余额

十、问: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如何对该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答: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两个部分,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

因存货价值回升而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当期应转回的金额。

十一、问: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企业以现金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本规定发布之前,企业对外投资已按原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再做追溯调整,对其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本规定发布之后,企业新发生的对外投资,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十二、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后,核算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

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6.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单设“150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预提或待摊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冲减或摊销完毕为止;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后新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上述原则处理。

十三、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进行调整的,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答: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所做的变更,应在首次执行的当期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其后,企业再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进行的调整,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十四、问:企业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得退回的所得税,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收到,是否调整报告期的所得税费用?如果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收到,是否应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费用?

答:企业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得退回的所得税,无论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收到,还是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收到,一律应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十五、问:企业因偷税而按规定应补交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由此而支付的罚款,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因偷税而按规定应补交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应视同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因偷税而支付的罚款,应计入支付当期的营业外支出,不得追溯调整前期损益。

十六、问:企业在2001年1月1日之前已发生的租赁业务,在2001年1月1日以后是否应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财会[2001]7号)第39条规定:“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企业已经发生的租赁业务,其会计处理与本准则第24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不同的,应予追溯调整,其余的不作追溯调整;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后发生的租赁业务,则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第40条规定:“本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在2001年1月1日之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2001年1月1日无需作追溯调整,2001年1月1日以后仍按原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2001年1月1日之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中有关逾期租金和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应予追溯调整。

对于2001年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均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十七、问:在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情况下,如提供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收入。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出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十八、问: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而不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十九、问:在债权人已对重组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如果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对该差额,债权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在债权人已对重组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如果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债权人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项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在期末,再调整对该项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不恰当地计提了坏账准备,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

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问:如何正确理解“财会[2002]18号”文件中“关于因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的确认”?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18号),对企业因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作了解答,为了便于理解和实务操作,对企业因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作进一步的解释: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可能产生的负债,如果符合有关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不含诉讼费,下同);如果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法院尚未判决,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分别情况处理:

(1)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本应当能够合理估计并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但企业所作的估计却与当时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未合理预计损失或不恰当地多计或少计损失),应当视为滥用会计估计,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因而未确认预计负债的,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3.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担保诉讼事项,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或有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详细的披露。

二十一、问: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也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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