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状物作文:传家宝(共10篇)
1.高一状物作文:传家宝 篇一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说起我们家的家风——孝,就是爸爸孝敬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孝敬的最多了。
说起爸爸孝敬老人的事呀,就是说到世界末日也说不完。虽然奶奶家离我们很远,可爸爸却经常给奶奶打电话,也经常把时间挤出来去看奶奶。记得有一次,爸爸给奶奶买了一件一千多元的衣服,可爸爸又怕奶奶心疼钱,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不让奶奶知道真实的价钱,还提醒我千万别说漏嘴,如果奶奶问我,就说不知道。到了奶奶家,爸爸立即把衣服拿给奶奶,奶奶一看这么好的衣服,便知道一定是花大价钱买来的。她心疼的说:“你这是花多少钱买来的?一定不便宜吧。”爸爸却装作一副没什么的样子,说:“妈,才一百多块钱。”奶奶听了,松了一口气。我在旁边偷偷地笑:“一百多块钱?在后边加个零还差不多。”
妈妈呢,孝敬老人的事也有许多许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在奶奶家,经常帮奶奶做家务,刷锅、洗碗、擦桌子,样样都不落后。
还有一次,姥姥生了很严重的病,连走路都走不了。爸爸妈妈听到这个消息,饭都没顾上吃,就去了医院。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想什么,可从他们的神情就能看出,姥姥的病不轻。到了医院,听医生说了病情,我们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经过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姥姥恢复的非常好,很快就出院了,可爸爸妈妈却累坏了。
我的爸爸妈妈孝顺吧?我一定要继续把“孝”这个字传下去,让所有人都知道“百善孝为先!”
2.高一状物作文:小蜗牛 篇二
这四个小家伙长得小巧玲珑,坚硬的壳里藏在软软的身体。用手摸起来,又粘又滑。它们的外壳有的是淡黄色,有的是棕褐色,还有深棕色。它们的头部长着四根“天线”——一对是触角,另一对是眼睛。与其它动物相比,蜗牛的眼睛会伸缩,非常奇特。只要有什么东西碰到它,它就会不由自主地立刻缩回“天线”。过了一会儿,当它感觉安全了,又一点一点地把触角和眼睛伸了出来。蜗牛没有牙齿,它们的舌头正面长满了类似刷子的毛刺,吃植物时,只要把舌头贴在叶子上面,向前慢慢爬行,就能美美地享受食物了。我让蜗牛在我的手上爬行,感觉痒痒的。它爬过的地方留下一条长长的黏糊糊的足迹。这是它分泌的粘液。它通过这种方式,记住自己走过的路,以免迷失方向。
这些小蜗牛喜欢在潮湿阴暗的地方生活,如:墙缝、屋檐、草丛、池塘边,都是它们的乐园。在干燥的天气里,它们会爬到墙上,吐出一种粘液,把自己的壳儿封住,以此保存身体里的水分。它们吃植物的叶子,虽然它们的样子很可爱,但是它们对于农夫、花匠来说,是害虫。听说国外有的“花园蜗牛”体形很大,像翻开的教科书那么大,食量极其惊人。所以那里的人们很讨厌“花园蜗牛”,它们是庄稼的天敌。
我的小蜗牛则温顺可爱,像乖巧的小姑娘。我把它们放在一个绿色的学具盒里,喂它们新鲜的蔬菜叶子,近距离地观察它们怎样觅食,怎样行动。其中有一只蜗牛很活跃,很淘气,长得白白胖胖的,很与众不同。我叫它“小公主”。它经常背着的“小房子”出逃,害得我一次又一次地把它捉回来。另外三只也很喜欢运动,但是它们不到处乱跑。
3.高一状物作文:玫瑰花 篇三
记得小时候,妈妈喜欢养花,家里无论那个地方,妈妈至少也要摆上盆,而且没每盆花儿都是不样的,如果你来我家玩,或者问路等等,在门口就会闻到股芬芳清香,仿佛置身在花园里般。妈妈爱养花,因此我也爱养花了,妈妈就给我买了盆玫瑰花,我对这朵玫瑰花见钟情,它的根硬梆梆的,上面还 带有刺,花瓣红似火,看上去是那么优雅,那么有魅力!像位亭亭玉立的少女!
有次,我考试不理想,爸爸妈妈十分失望,因此还 得了不少白眼,我有伤心又纳闷,坐在床上发呆,这是看见乐妈妈买给我的那盆玫瑰花,突然想起了已经好几天没浇水了,应该浇水了,然后跳下床,刚要接冷水时,突然想起了妈妈说的:牛奶很有营养,多喝了会很健康。
“妈妈说牛奶很有营养,那玫瑰花喝了牛奶定会长得的更快,更美丽得的!”我边想边说,还 点了点头。
心动不如行动,我拿出我最喜欢的旺仔牛奶,插上吸管,先喝了口,不禁感叹到:“啊!旺仔牛奶就是好喝!”“玫瑰花喝了,它定会美若天仙的.!”我边幻想边说。
我先把吸管拿出来,把牛奶倒进洗干净的玩具小水壶里,然后围着玫瑰花觉浇了圈牛奶剩下的自己喝了。接着,我把它抱到我床前,并对它说:“喝吧,快喝吧!喝完了睡觉你就变漂亮了!”不知不觉中,我睡着了,梦里还 梦到玫瑰花变得又精神又美丽。这时,我醒了,看见了意想不到的事情:玫瑰花的根和刺都软了,不像从前那样刚劲有力,花瓣也掉落了许多,蔫巴巴的,看上去软绵绵的!
我有又伤心又害怕,马上跑下楼向妈妈哭诉,把事情五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笑得前仰后合,说:“花不能喝牛奶,他们喝了会生病的,我们才能喝牛奶,而且能强身健体,我们不跟植物样,连吃的东西也不样,所以我们不能随便给植物吃我们吃的东西哟!”我点了点头。
4.高一状物作文江滨路2000字 篇四
_2000字[1]
状物作文:江滨路
小时候我就对江滨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当时江滨是福州少有的好玩的地方,我最兴奋的就是能在江滨路的码头坐船到江心公园(一个江中的岛屿,或者就是仓前路一带,我也不记得了)了。小时候坐在船上感觉很不一样,听着引擎的轰鸣声,看着眼前橙色的救生圈和带着淡黄颜色的江水,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冲动。我总是吵着父母抽出一整天陪我到江心公园去玩,但父母却并不愿意,首先是我家离江心公园太远,其二就是去那里总有太多的东西要带(野炊用的工具、救生圈等等)。
但是,由于我在家中的地位,我还是有充足的机会能去那里玩的。每次都是全家拎上大包小包,乘坐11路公交车从“东湖宾馆”站坐到“轮工”站,也就是11路车当时的终点站了。到了那里再走上一段不长的路程去码头,等到船就可以坐了。坐船的过程对别人来说或许是漫长的等待,而对我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感受刺激的机会。看着船舷的黑色轮胎边飞溅的江水,欣赏着周围不断变化的景致,加上眼前逐渐出现的正在慢慢接近我的江心岛……一切都是那样美好,令人充满了期待。而返程对我来说就是痛苦的折磨了,依依不舍的感情和心中暗暗下定的下次一定再来的决心交织在一起,前几分钟心中还盛满的快乐一霎间消逝得无影无踪;我总在希望那船能掉头,可是那船没有一次能满足我的愿望。
江心岛上的活动很多,野炊和游泳是最有趣的了。
所谓野炊,我印象中是不曾有真正的生火煮饭的片断了,只是将预先带去的食物在好大的一张报纸上分类放好,然后食用。平时最厌恶的食物此刻也会变得可口无比,我实在是记不起来当时都吃了什么了,那些食物在平时似乎都不算美味,可是我吃的很开心,从来就没有在那里不想吃什么过。
另外的一项主要活动就是游泳。在家人的带领下,一脚深一脚浅的向辽阔的水域走去,直到水淹没我的脖子,让我感到呼吸十分困难。家人是不会让我走到水深的地方去的,他们总说你别看这水现在才淹到你肚子,再往前迈一步就能淹死你这小鬼。我一听心里就虚了,也听话的没敢往前继续走,不过还是会在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往前迅速的挪一两步,发觉没被淹着,心里就特别快意,总觉得完成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任务似的;大人却没说什么,不知道是他们没注意到,还是故意不愿意揭穿我。总之,游泳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而我也终究没能在那个沙滩边学会如何在高过头顶的水域游泳,主要还是因为自己胆小。再后来在游泳池我终于在女生的威逼利诱之下为了个人尊严毅然踏进了深水区,不过在游泳池里游泳,终究让我有一种缺憾,一种向往。何时我才能回到那个沙滩?或许她只是存在于我的回忆中,而终究不愿意和我见面了。是我的怯懦伤害了她吗?我的悔恨,有用吗?
现在江心公园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我会经常到码头那儿看看。我怀念的童年记忆中的沙滩,现在在江滨路沿线似乎还有,不过我再也不会赤脚在那上面步行了。是不是人注定要在长大以后,学会和自己最爱的东西隔着那既定的事物交流呢?
现在我还经常去江滨路的。一般来说,我的目的地是闽江公园。我对闽江公园的具体位置了解得也不甚清楚,从三县洲大桥一直到最西端的路口我都认为是闽江公园。骑车时候我会在三县洲大桥下车,从那里一直推着车走到路的最西端。一路上有很多不错的景致,看得出来市政府着实是花了气力在江滨路上的,那些景物也确实修得养眼,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从不同的角度细细玩赏。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名人长廊的尽头有一座很高的木桥,还有在园内的一个巨型印章。
我常和朋友一起去江滨。一个人去是没有意思的,如果骑车没有人一路上陪着你说话你会很闷,如果是坐车就更可怕了,坐11路从八方大厦站一直到闽江公园站可以让你晕到没有兴致再欣赏任何风景;跟朋友一起则不一样,时间过得很快,也很惬意。相比骑车,我更喜欢乘公交车,因为骑车会浪费体力,而且在闽江公园旁寄车需要5角钱;而11路公交车你只需在闽江公园所在的江滨路沿线的任何地方挥手拦车就可以坐上了,司机会很和蔼,车也很空,完全不用找车站,就像taxi一样。
冬天到江滨看风景聊天是一定要准备御寒的装备的,一般来说我会围上厚厚的围巾。江边的风在夏天是温和而浪漫的,到了冬天就可以撕裂你的皮肤了。我喜欢在冬天的夜晚和另一个朋友一起到江滨,到处走走或是在秋千上听音乐、发短信打发时间。江滨的夜景远处繁华而近处凄凉,很容易让你想起很多,你可以借助它们完全没有障碍的和你最信赖的朋友沟通,再把属于你们的秘密完整的保存在江滨的任何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你可以在那里寻找写作的灵感,或者是挖掘某个难以理解的数学问题的突破口。总之,只要用心感受江滨的风景,你将得到无穷的回馈。
5.高一状物作文:传家宝 篇五
那時的我們,實在年輕,十二歲的光景里,不知道自己的明天是什麼樣子的。牽着手走進家對面的那個散發著濃香的蛋糕店,兩個人用口袋裡僅剩的一些錢換來一個小小的巧克力蛋糕吃也能高興一整天。在學校外面的書店,我們連個小小的身影趴在書架上,你看漫畫我看小說,在老闆嫌棄的目光中仍能笑出聲。
在你說出那句話之前,從沒有寂寞的時刻。凌晨有你催我起床的MorningCall。早讀前你從袖裡拿出的兩個雞蛋從你手裡再到我嘴裡。
晚飯後你會牽着我的小手到天台吹風。不記得是在哪一晚,月亮亮的出奇,我們兩個人躺在月光下曬“月光浴”,你突然像傻瓜似的說,以後永遠都在一起吧。
曾以為這樣就是一輩子了,可所有的快樂時光只是像一陣風吹過,人生里所發生的任何事人類都無法預料。也許女巫給我們下了魔咒,讓我們永遠都無法在一起。在你說出那句話之後,魔咒便開啟。
也是在一個烈日昂揚的夏天,一次意外,你,一朵剛開花的嬌嫩花朵在車禍中凋謝。臨走前,你用盡最後的力氣留給了我一句話——對不起,我不能陪你。
我不明白你到底為什麼要說對不起,這是女巫的魔咒,沒有人能夠。在後來的路上,每當想起你,我就得強忍着淚水不要落下,但還是很不爭氣地哭了。一路上,我摸索着,跌跌撞撞地前行,不管我受了再多傷痛,流了再多眼淚,也不會有人像你一樣保護我了。想到這裡時,我不禁頭涔涔而淚潸潸了。
其實這些年,身邊也有女生停留,她們有的溫柔、善良、暴躁或仗義,卻沒有一個像你一樣,在我煩惱的時候千方百計讓我開心,在我生病時緊握着我的手到明天,在我膽怯的時候給予我勇氣……很多女生在知道我少了個最重要的姐姐的時候,她們都想做我姐姐,想取代你,想幫我打開心結,但一一被我拒絕了。其實她們是好心的,但是誰又知道,你是無法取代的。曾經有一個漂亮的女生在我發燒時給我熬了一碗很稠很稠的粥,她好心地想取代你,卻在我的嘲弄聲中面色緋紅。這些光景,也許在我白頭到老也不會看到了。
從不肯承認自己想你了,卻總是會想起,以後沒有人會任我騷擾,沒有人會陪我一整天了,也不會再有人會想傻瓜似的對我說永遠在一起……每每想到這些,淚水就不禁落下。
6.传家宝叙事作文 篇六
提起“传家宝”大家一定会认为是一个值钱的宝物,甚至可能是祖上珍藏的古玩字画,可我说的“传家宝”比古玩字画更珍贵,那就是一种品质,一种节俭精神。
我有一个非常节俭又朴素的姥爷,他长得不高,很瘦,脸上有许多皱纹,但身体还算硬朗,其实我的家庭并不拮据,爸爸妈妈很孝顺,钱的发面根本不用愁,可每次与姥爷出去溜达,如果看见可以卖钱的东西,姥爷绝不会错过,不管这个东西在那儿,有多脏。
有一次,我和姥爷出去玩,走着走着姥爷忽然看见垃圾堆旁边有几个纸箱子,还有几个塑料瓶,姥爷连忙像看见宝贝似的去捡。回来时只看见老爷那满是皱纹的脸上写满了笑容。当时我很不理解姥爷,便问:“咱家生活也不困难,爸爸妈妈也总给你钱,你还捡这些干什呀?”姥爷笑了笑说:“你不知道,姥爷小时候家里非常穷,经常要靠捡来的东西卖钱来维持,不要小瞧这些东西,它们还真帮了咱家不少忙呢,而且还可以保持环境呢!”听完后我只是摇了摇头,心想:“家里现在都不穷了,这习惯怎么还改不了啊!”
其实姥爷节俭的`习惯在别的地方也有体现,比如平时使用的东西绝不浪费,哪怕是一张纸、一粒米。记得那次吃饭的时候,我不小心掉在桌上一些饭粒,姥爷连忙说:“快捡起来吃了,这粮食都是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可不能浪费了,浪费有罪呀!“但是我很烦,为了姥爷不说第二遍,我赶紧吃了,而且瞟了姥爷一眼,姥爷似乎看出了我的不满,然后他那喋喋不休的家庭教育又开始了:“虽然咱家不愁吃穿,但也应该从小养成节约的好习惯,你现在还小,不知道这个习惯的重要性。”听见姥爷的话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姥爷又连忙补充道:“你看咱家以前那么困难,但是咱家用这种节约的精神不也挺过来了吗?人这一生啊是要分阶段过的,如果你有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你将受益无穷啊!”
虽然有时还觉得姥爷捡路边的瓶子,像个“乞讨者”,有些丢面子,可是细细想来,姥爷的这种品质在当今社会上真的很重要,现在无论什么资源都是很有限的,而且有的资源是不可再生的。
7.我家的传家宝作文 篇七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走进我家的书房,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幅装裱好的字。认真一看,这幅字有些年代了,纸已经泛黄。我好奇地问爸爸:“这字都这么旧了,为啥不重新写一幅呢?”爸爸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这是爷爷写的,也是我们林家的传家宝啊!”
“什么?传家宝?这幅字很值钱吗?可以卖个好价钱吗?……”我就像小麻雀一样,不停地问着。“孩子,这幅字虽然普通,它不值多少钱,但‘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个精神却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啊!”
爸爸打开了话匣子:“你的爷爷出生在解放前,那时家里非常穷,根本没钱供你爷爷上学。于是,爷爷每天干完农活就偷偷地躲在学堂外偷听其他孩子上课,或者是找到一些书本,自己自学,碰到不懂的地方,他虚心向别人请教。长期的自学过程中,爷爷碰到无数的困难阻碍,但是他从不放弃,仍然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十几年来,爷爷都是靠着刻苦自学和一点一滴地积累,认了很多的字,看书看报都不成问题,而且爷爷还学会了写一手好字。看,这‘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就是爸爸在读书时,爷爷写了送给我的。爷爷是想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贵在坚持,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只要坚持不懈,铁杵也能磨成针;只要锲而不舍,水滴也能石穿。”
我安静地听着,也认真地思考着。是啊,“锲而不舍”,爸爸不也正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我们家的传家宝?
爸爸在工作之余,不玩游戏,不看电视,一有时间,就摆开他的文房四宝,开始练习毛笔字。记得刚开始的时候,爸爸一直在练横、竖、撇、捺……等基本笔划,练了整整三个多月。我问爸爸:“这么简单的基本笔划,你为什么要一直写一直写呢?”爸爸告诉我说:“写毛笔字就像盖房子,不打好基础是写不好字的。”我心里想:这么无聊的基本笔划都能坚持练这么久。爸爸可真有毅力啊!
不管爸爸有多忙,他每天总会抽出一点时间来写毛笔字,妈妈常说爸爸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这话一点都不假,看,爸爸又停在那,手在空中比划着,原来他突然想起了一个字,就想书空一遍。妈妈还常常抱怨到,我们家的床单都快被爸爸写破了。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我好奇地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爸爸每天晚上在睡觉前,都会趴在床上看书法家写字的视频,然后就在床单上不停地用手写着……类似这样“走火入魔”的事还有很多很多。爸爸能这样坚持不懈地练习写毛笔字,真是让我佩服不已啊!
我也要把我家的传家宝继续传承。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学习钢琴、舞蹈、画画……虽然每天都要花时间练习,有时累得我都想放弃,但每当看到“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几个字,我就告诉自己,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现在,我已经取得钢琴和舞蹈的七级证书,画画也常常在各级各类的比赛中获奖呢!
8.我家的传家宝作文 篇八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正是夏日炎炎的时候,体育老师要求我们在烈日下跑步。才跑完一圈,我就汗流浃背,脚掌仿佛被大火烤着一般,再加上我有点肥胖的身体,简直和烤架上的乳猪没区别。看看旁边阴凉的教学楼,再看看体育老师那张“黑炭脸”,我的心里一阵发酸,天知道我多想立刻就扑向教学楼的怀抱啊。我灵机一动,嘿,要不来一个肚子疼吧,老师一定让我休息。于是我立即行动起来。当我刚想举起手来,忽然,脑海中不断浮现起妈妈平时对我说的话:“暄明,从你爷爷开始,就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有付出就有回报。你要记住!”想到这儿,我又把手缩了回来,一股力量压住了我的双手。我的爷爷十九岁就因为一种怪病,双腿不灵活,医生说晚年大概要在轮椅上度过了。可是爷爷偏不信这个邪,每天坚持锻炼身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年的生活好习惯再加上规律的锻炼,现在都七十岁了身体还硬朗得很!爷爷经常向爸爸说起这些经历,爸爸再说给妈妈听,妈妈又把这些话说给我听。没想到,想到这里我竟然像被打了鸡血一样,挺起胸膛,继续奔跑!最后,我还赢得了体育老师的连连称赞。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不禁向我露出会心的笑容,还为我竖起了大拇指。我的心里美滋滋的,仿佛比吃了蜜还甜!
9.传家宝作文800字 篇九
中国人对“祖传”性质的事物带有莫大的青睐与喜好。从许多江湖郎中“祖传秘方”的幌子到现如今我们对传家宝的探卖,无一例外。家传的事物对中国人有重大意义,往往能世代绵延而不绝。既然如此,我们的传家宝就不应当止步于浅浅的物质层次,而应当从精神上让我们的后代得到灵魂的教育。
中央电视台曾经拍摄过名为《留住乡愁》的纪录片,走遍神州大陆的山河川原,探访许多古朴村落的风俗民情。而其中有许多宗族曾经显赫一时,他们高居庙堂的老祖宗给他们留下了无数丰厚的祖训。先代曾是礼部仆射的宗族,至今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先代曾是将军的宗族,世代人奋勇习武,报国安境,守护故乡,在抗日战争中也做出了突出贡献;浙江的“守塔世家”叶中央等人,一族人几百年来守护一个小小的灯塔,为渔民保驾护航,虽然族人为此牺牲,仍然日夜护塔。这些活跃而生动的家风祖训,无疑闪耀着巨大的精神光芒,经久不衰。
器物总是冷冰冰的,这样的传家宝不能长久地暴露在外,总是要拿到秘密之地小心保存,而家风祖训却需要我们应时应地积极践行。无论是尚书、尚勇还是尚德,这些家风祖训都会是一缕缕暖人的阳光,温暖人们的心房。《颜氏家训》、《傅雷家书》等家训都已成为我们立德树人的典范,是引领我们教育的标杆。这些家风祖训,沉淀的时间越是长久,就越有生命力。
许多的家风祖训可能成了“老规矩”,但老规矩不应老去。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家风祖训可以焕发新时代的光芒。古人的折柳送别,有新时代的思乡怀人之情;古人的读书修身治国齐天下,有今时代的为人民服务意识。家风祖训,决不能湮没在历史长河之中。
10.高一状物作文:传家宝 篇十
电影里的这一幕我永远无法忘怀,即便是杀手也能去关心一盆盆栽,并给予它关爱。看完这部电影心中堵得很,于是也拿了放在阳台角落发黄的几乎枯死的仙人掌,硬是想要救活它并养在桌前,心中有了触动。
小心翼翼扒开它身下的泥土,不去触碰它脆弱的根。它还活着。拿喷壶为仙人掌洒了好几下清水,瓶身摇起来哗啦啦的,水滴不断沿手腕、塑料壁往下掉。
将它带回室内,不受午后强烈阳光的毒害。置于桌上,黄色的盆子,黄绿色的仙人掌与淡褐色的桌子,被栏杆隔成斑斓的阳光倾倒上去,隔了一层茶色玻璃――温度正好。
原来以为自己莫名其妙想要去打理一个丑不拉几的仙人掌的念头过两三天就好了,却不知不觉地坚持了一月到了开学。刚开始不忙,现在也是。于是没事就将它放于午后阳光――透过茶色玻璃的情况下晒晒太阳。仙人掌小,不高而扁圆,肉肉的,全身的刺蛮硬,上次料理它的刺时不慎被戳了一把,等血流出来了才感觉疼,却丝毫没有觉得它讨厌,倒是心里的一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了:这个小东西真可爱,真想一直养下去啊。对于这个想法自己是十分吃惊的,毕竟已经极长时间没有这么在意的东西了,然后又突然意识到:我是不是在关心这个东西的。
心中有些不自然,因为从来是认为自己不会去关心无关紧要的东西的,连长辈只是适当礼貌的问个安,那不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而此时此刻,电影带来的心血来潮让自己措手不及。阳光透过的刺,晶黄色中间浑浊,不是透明的,也已经长到足够到能保护自己的地步,但看上去就是让人有一种冲动去保护它关爱它。而每次于周日午后的例行日晒已成了必修课,如果那日有阳光。整个房间都是暖暖的黄色,及阳台高的桂花树被带过的风刮得簌簌直响。桌上放了一叠高高厚厚的书,中间立了一盆仙人掌,有淡淡的光晕。那种慵懒与放松的感觉是我在里昂与马婷达相处的日子里所羡慕的。现在因为这盆正式陪伴自己的仙人掌,感觉都不一样了。原来我也有那种日子。自己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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