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5-01-18|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4篇)

1.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一

山东京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天气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部:

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天气持续高温,汛期也即将到来,极易诱发各类事故。为防范应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加强当前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洪度汛和防暑降温责任制

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和汛期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暑降温、防洪度汛等一系列重要要求,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强化工作责任,落实防洪度汛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制,狠抓施工现场各项防洪度汛和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强预警,密切关注突发情况

各项目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测预报,及时掌握雨情、高温等信息,及时收集,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对发现的危险点要及时做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三、突出重点,落实汛期及高温防范措施

各项目部要认真编制并落实汛期、高温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加大建筑工地灾害防御力度,确保安全:一是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洪度汛工作,深基坑、高边坡、施工围挡、物料堆积、起重机械设备和建筑工地临时生活设施等部位作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监控,防止因洪涝灾害引发事故;二是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气温达到35℃以上,一律停止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高温天气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项目部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同时,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通风降温,并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加强对饮用水等的卫生管理和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防止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动态,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保证信息畅通。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好队伍组织、物资储备、应急通讯、预警机制、避险线路等措施,做到事前有准备、遇险不乱套。

五、希望各项目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安排和落实,公司将对各建筑工地防洪度汛和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建筑工地按公司规章制度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附件: 高温预警等级划分

山东京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高温预警等级划分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2.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二

按照省委、省政府“抓信息引导和市场服务, 促进产品衔接和市场开拓”的有关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畜牧行业各类生产资料及畜产品网上展示促销工作, 省局门户网站 (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于“国庆”前全面改版后, 在“畜牧市场”专版, 为全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专合组织, 搭建畜牧生产资料及畜产品的供求、展示、促销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与对象和内容

1. 参与对象

畜禽养殖、投入品生产企业 (种畜禽兔场、大中型养殖场户、养殖协会、专合组织和饲料、兽药生产等) 、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经营销售企业。

2. 参与内容

祖代、父母代和商品代成幼畜禽及兔子;饲料兽药原料及成品;畜禽圈舍设备;饲料兽药器械;牧草种子及成品;裘皮、蜂产品;家畜 (猪、牛、羊) 、禽兔和肉蛋奶等粗加工和精深加工产品。

2基本要求

1.填报要求

为规范网上生产资料及畜产品展示、促销等信息发布工作, 所有参与网上展示、促销和供求信息的单位, 须填报工商注册登记号 (协会填报民政等其他审批部门的批文号) 、单位简介、联系方式 (地点、邮编、电话、邮箱、联系人、网址) 等。

饲料、兽药 (含消毒药、驱蚊蝇药等) 、药械、牧机、草种等生产 (销售) 企业, 须填报生产 (销售) 许可证、产品批文号等。兽药生产企业还须填报GMP企业资格批文号。

种畜禽生产企业或单位, 须填报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号。

畜产品 (肉、蛋、奶) 获得“三品一标” (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生产地理标志) 的生产企业, 应填报“三品一标”之一的批文号。

学生饮用奶等乳制品生产企业, 须填报相关批文号。

2. 基本方法

各企业或单位点击进入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畜牧市场”专版后, 首先注册会员, 填报企业或单位的基本信息。待审查并原则通过后, 即可按网上提示的填报要求和操作程序进行网上自主发布。生产资料和产品, 做到一品一报。

3 启动时间

10月10日起, 即可开始网上发布。力争配合10月底在成都隆重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以展示和提升我省畜牧行业各类生产资料和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形象, 开拓我省畜牧销售市场, 搭建畜牧市场信息平台。

4其它事项

1.各地畜牧部门、省级有关直属单位和协会, 要高度重视畜牧市场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接本通知后, 通过文件、会议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 迅速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本单位内畜牧行业各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 (养殖场户、养殖协会、专合组织) , 积极参与网上畜牧生产资料及畜产品的供求发布及产品展示促销。

2.各企业或单位, 务必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参与网上发布。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一经发现将取消发布资格并通报。

3.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为各专合组织、生产和加工经营企业, 开设了“专合组织”、“企业之窗”、“企业动态”、“招聘求职”、“畜牧龙头企业查询”等栏目, 欢迎大家赐稿。

网上发布工作有何疑问, 请及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28-85540720

3.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三

工作安排早。该联社于9月6日,及时印发了《关于201 5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安全保卫大检查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部门和各信用社负责人履行安防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全联社上下对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到位、措施有效、责任落实。与此同时,及早安排节日值班工作,提出值班要求,保证值班时间、人员、责任“三落实”。

全面排查实。在节日前夕,对全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组织进行全面排查,由联社领导带队逐社对营业场所、监控设施、自助设备、重点防护部位等设施完好和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要求。做到有异常早发现、有问题早整改、有隐患早排除。

监控全天候。联社报警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在节日期间与平时一个样,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通过监控视频,实时对全辖营业网点和自助设备进行全方位监视,一旦发现异常和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充分发挥智能安防的“千里眼”作用。

督促落实严。节日期间,由联社值班领导携安全保卫部门人员,深入到各信用社,对安全保卫工作和值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制度执行不到住、岗位失职、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并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4.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四

夏季高温,是台风、雷电、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期,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夏季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分析排查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夏季安全工作责任。

二、抓好防暑降温,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

各村及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夏季高温等季节性特点,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工作。一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为职工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二要及时对所有移动电器具进行检查检测;三要认真做好防雷工作,应该装设避雷设施的部位要安装到位,要全面检测防雷设施,确保其性能安全可靠;四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因突然停电可能引发的事故;五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的职工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职业中毒事故。

三、落实安全措施,抓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储存安全管理,防止受涝、受渍后发生泄漏、燃爆事故;二要保障电力设施运行安全,重点加强对变压器、配电间安全巡查,防止发生电力事故;三要做好各类老旧厂房、仓库、群众、职工住房的安全度汛,加强安全检查,及早做好房屋加固措施;四要切实抓好施工场所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开展检查,认真落实夏季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针对夏季高温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情况,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域,要采取加高围堰、堵塞漏洞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对用电安全作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设施的绝缘性能、负荷线路是否老化、是否经防雷检测,移动电器具是否检查检测。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专人及时整改,确保夏季安全用电。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开展对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广播、照明设施以及火源、电源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导措施。

4、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加强对脚手架搭设、大型吊装设施、临边防护等建筑施工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坍塌、坠落事故;加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避免高处坠落、火灾

等事故的发生;为职工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和物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烈日高温时段,杜绝疲劳作业。

五、加强监管明确分工,狠抓重点消除隐患

街道安委会各线要根据各自监管的职责切实抓好夏季重点部位,确保安全平稳过夏。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性,各线要及时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好行动措施,既要分工分责又要相互联动,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各线监管重点是:

1、综合治理办、派出所重点抓好民房出租私房、公众聚集场所等监管工作,加大对民房出租私房的夏季用电、用火管理,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踩踏管理等。

2、工业发展办、安监中队重点抓好化工、船舶修造、电镀等高危特殊企业的有限空间、电焊等移动电机、高处、露天高温、特种设备作业等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好防中毒、防泄漏、防雷、防触电、防暑、防坠落等相应的防范措施。

3、农业发展办重点抓好山塘水库、江河堤坝、农村道路防护、农机安全管理等监管工作,防止汛期决堤、村道坍塌等事故的发生,以及抓好高温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重点抓好学校、卫生院、文化娱乐场所等监管工作,督促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以及做好食品药品经营销售单位的监管,防止夏季的集体中毒事故发生。

5、城区建设办、城市管理办、城建监察中队、土管所重点抓好夏季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和民房、厂房建造的监管巡查,严格监管各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对发现存在非法建设、脚手架不规范、防护网未设置等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建设、国土、城建以及开发

区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各线在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的同时也要结合消防隐患大排查和“打非治违”两项工作同步开展,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单位或个人而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加以配合对其进行停业停电查处,确保不发生事故。

六、加强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各村、企事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高温、汛期要有一名企业领导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84179006

5.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五

关于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市煤矿企业:

为了切实加强煤矿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防止出现水害事故,根据经市煤炭局研究,现将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雨季和汛期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我市煤矿企业要提高认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对煤矿监督和检查力度。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确保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等落实到位。凡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煤矿,要责令其停止一切井下作业。

二、立即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活动。我局将对有水害隐患影响的矿井逐矿检查,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发生过水害、位于河槽等低洼地段煤矿的检查力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行为,防止因此而引发煤矿透水或洪水倒灌事故。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明确责任领导,逐一落实处理,限期完成。一时难以解决的,抓紧落实渡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检查重点为:矿井变电站、风机房、绞车房、火药库等要害场所及防雷设施;井下中央水仓、主排水泵、排水管道和水沟的清淤情况;低洼地带、塌陷地区的居民住宅的防汛泄洪能力情况;防水密闭、防洪工程进展情况;地面河道、涵洞、防洪沟、排水道疏通及翻水站的设备检修、安装情况;关闭小煤矿地表塌陷区的充填,防溃水灌入煤矿井下隐患情况;井口低于历史最低水位防洪围堰、水沟、挡水墙等设施情况;煤矿及相邻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基础资料情况等。

三、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制定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指挥到位。一旦发生险情要全力组织抢险,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强化预警救援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汛情预测预报,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处理与报告。一旦区域内出现降中到大雨或连续降雨天气,值班领导要立即电话通知煤矿撤离井下人员,并组织人员对煤矿进行检查。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先撤离人员,再分析原因:一是大雨期间,地处沿河、低洼地带的;二是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异常补给井下的;三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四是井口、住宿、变电所及风机房等附近出现滑坡的;五是有其它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各煤矿企业要完善防汛预案,组建专业或兼职的防汛队伍,组织防汛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对号入座,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下下畅通,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特别是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地点有人及时接听电话,传达调度指令。

为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胡发振局长任组长,金广杰、贾本祥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安全监管科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值班室设在局监控室(值班电话:4239677)。各煤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严格落实防汛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小组、值班安排要于6月20日前上报市煤炭局总工办。

以上通知,务请各煤矿企业严格要求做好、做实,切实防范雨季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任务的全面落实。

6.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六

宜县安办发〔2011〕19号

宜宾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省安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安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级安全生产重点监督企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1〕4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近期县政府、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1〕43号)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代)

主题词:经济管理生产安全汛期工作△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7.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七

近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要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 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 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新建玻璃幕墙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加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论证, 并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8.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近年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国每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约40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有力地维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保护了生态建设的成果。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既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又是林业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是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是落实依法治林方针,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林业工作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

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案件受理、批转、查处、督办、结案、报告、统计分析、责任追究、通报奖惩、监督等环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

(一)切实做好林业行政案件受理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受理林业行政案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属于受理范围内的,要及时予以受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转有关部门处理或做好解释;要建立来信来访登记、记录、统计、转办、查办、催办、结案等制度。对于实名举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向举报人反馈有关调查处理结果。

(二)落实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责任制。对于已经受理的林业行政案件,要指定专人负责,办案人员对受理的案件要全程负责案件的登记、调查、勘验、签报、督办、结案、报告等工作。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规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所办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终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一案一卷的原则,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三)抓好林业行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工作,对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和我局领导批示的案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并及时向我局报告查处结果,不得层层下转。我局指定由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负责调查、督办的案件,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及时派人督查督办。要实行重大案件联合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办案或联合督查督办,避免重复办案。增强办案实效。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对查办、督办的案件认真把关,确保依法查处。

(四)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林资发[2001]549号)。切实做好案件报告工作。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对查办、督办的案件。要正式行文按期上报查处结果。按期上报确有困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上报的原因和延期的时限。对中央领导有批示,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新华通讯社等内部刊物刊载、重要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案件,必须及时向我局报告查处进展情况和查处结果,同时抄报驻在单位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

(五)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实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归口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制度,要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避免出现多头管理、重报漏报、数出多门等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案件统计表》的要求,及时上报林业行政案件统计数据,做到不重不漏,确保全面、准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我局规定的表格、上报方法和时限要求,及时向我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上报完整的案件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

三、切实加强对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目标,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逐步理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体制,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内部一个机构统一管理,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的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体制,明确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的责任。

(一)建立林业行政案件管理考核奖惩和监督机制。要将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评议。对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通报表彰。对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不认真履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职责的个人,要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驻在单位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责令其进行改正。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责任制,同时,根据《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对于在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中,出现违法或不当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中弄虚作假的,林业主管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调离岗位。我局每年将对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行通报。

(三)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林业行政执法投入,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大力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案件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的水平。

9.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九

部门文件 安生〔2011〕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省公司所属各单位、本部各部门:

汛期将至,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省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家、政府和集团公司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提高对当前防汛形势的认识,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责任,落实各项措施,认真部署本企业防汛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生产安全的各项工作。

2、切实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要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防汛期间暴露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迅速整改;要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至省公司安全生产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工作 通知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

10.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十

苏安监危化〔2008〕12号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8〕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安监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每一家化工企业。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特殊时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和换发许可证工作,结合我市夏季和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督促企业将防汛、防雷、防署、防台等各项防范措施提早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在各种灾害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生产。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8〕70号)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夏季汛期危化品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8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18份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

苏安监〔2008〕7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夏季和汛期即将来临,高温、潮湿、多雷雨等恶劣气候易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给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针对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紧部署

各地要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 [2008] 27 号)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部署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监督,强化措施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省局印发的《江苏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部门抽查等形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地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夏季和汛期的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防雷工作,按规定进行防雷检测,确保各项防雷设备的完好;二是加强沿江、湖、河和库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防汛工作,确保防汛物资器材的充足完备;三是做好夏季高温的防护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降温设施完好;四是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安全;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做到快速响应,有效施救,把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加强宣传,严格培训

各地要督促化工生产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确保其具备化工行业基本的从业能力。

请各地安监部门将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

11.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的到来,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趋向频繁,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增多,容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实做好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通信网络安全畅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以及暴雨、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大风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针对高温雷雨季节气候特点,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针对因气温升高造成线路垂度增大,使线路高度未达到规范要求,单位要开展线路巡视排查工作,发现一起整治整改一起。

(二)针对雷电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切实做好防雷接地的检测工作,对检测不合格的局站和重要光电缆线路要尽快完成整改,以保证防雷接地系统的安全。

(三)针对暴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做好通信机楼、线路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测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1.全面检查通信机楼是否存在渗漏、水淹、坍塌隐患。对地处低洼处、河道旁和排洪、泄洪沟渠及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段的通信机楼要进行重点检查,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通信机楼安全。

2.做好通信线路的日常维护和巡检巡查工作。在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段,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高通信线路的抗灾能力,变被动抢修为主动防范。重点对长途直埋光缆过桥、过河沟和历年来被洪水冲浸的地段进行检查整治,发现存在危险因素的地段,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固或迁改。同时加强杆线腐蚀、三线交越、杆基松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倒杆、断线、强电入侵等事故的发生。

(四)针对雷雨和强降雨的影响,做好应急供电安全保障工作。

1.针对发电、供配、电池室等普遍处于通信楼一层的特点,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抗御洪水等自然灾害能力。

2.加强自有供电线路设施巡视巡检工作,预防雨水冲刷后倒杆、地埋电缆裸露等引发供电中断、安全事故等。3.加强电源设备设施维护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开在强雷电期间操作发电,在频繁发生雷电时不要强行起动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机除外)及强行接电、接保险等操作。

4.切实加强移动式发电机的安全操作及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立即对移动式发电机维护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使用移动式发电机供电时,必须安排专人看管。严禁在通风不畅的环境中使用油机,严禁将油机废气排放口和散热通风口对着易燃易爆物,严禁将油机直接暴露在雨水中,严禁在油机运行状态下加油,加油时要远离明火、禁止吸烟。

5.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汽油挥发、泄漏和爆燃,要加强对汽油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

(五)针对暴雨、雷电、高温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生产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针对高温气候中暑和中毒事故多发,各单位做好高温情况下的防暑降温工作,为室外作业人员适当配备降温防暑保护用品和药品。从事通信地下管道维修作业、地下施工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测,对作业场所采取通风排气、空气置换等安全措施,防范窒息、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针对高温气候导致一线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急躁、疲劳等,容易出现违章作业现象而引发事故,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要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要切实加强对现场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员工遵守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在大风、强降雨、雷电期间停止施工维护作业,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3.针对强降雨、高温气候机动车驾乘人员易疲劳、路面湿滑、视线模糊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要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针对性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禁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冒险驾驶行为,防范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各单位职工食堂应特别注意加强对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

(七)大风、暴雨气候易引起无线基站铁塔、桅杆和户外大型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临时搭建物及房屋外墙附挂空调室外机、装饰装修物等坍塌、坠落等,要加强巡视巡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各构件完整、牢固,预防坍塌、坠落等引发安全事故。对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供电线路设施进行检查检修,确保安全。

三、加强汛期值班和应急抢险保障工作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通信值班制度,若出现汛情或重大突发事故时,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在进行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时,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要与地方政府密切联系,预防二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强化防汛、抗灾意识,针对雷雨季节和汛期灾害可能造成的通信事故或安全事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抢险和抗灾物资进行清理和补充,对应急通信保障各种器材、车辆和物资进行检查检修,提前做好物资器材和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各类物资器材要集中存放,便于及时调拨使用。

四、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12.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终岁尾,思想容易松懈,往往是事故的高发期。各施工单必须充分认识抓好节前、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周密部署节前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形势,做好各项工作部署,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加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处消防设施、电路、易燃、易爆物品的巡视检查,确保排除安全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强化防火防爆监控,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工作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要安排专人负责巡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施工单位,于1月31日前将加班申请表报送至监理部,并附业主下发的书面加班申请。加班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及时、如实向监理部报告。

6、春节期间,所有施工单位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值班人员要求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各施工单位将春节值班安排表分别于2013年1月31日前上报我监理部。

xx监理项目部

13.关于加强汛期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篇十三

汛期已经来临,近期雨水较多,特别是7月30日凌晨的雨水较大,对各标段的安全防护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其中JSTJ-12合同段逢石河特大桥所施工现场遭受洪水冲毁(附图),便桥被冲垮,部分施工设备、材料被冲走,同时还威胁着民工住房及其他场地的施工安全。

望各标段认真作好汛期安全排查工作,成立专门的防汛排查小组,对河道、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民工住房、顺层的山体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及时作出反应,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生命及财产安全。

济邵高速第二监理代表处

14.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沪房地资物[2007]332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物业管理企业:

汛期来临,本市将进入台风、暴雨、高温天气的多发期。根据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应对各种极端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影响,及时解决汛期居民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险、漏、堵等急、难、愁问题,不断提高房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做好今年汛期本市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各单位负责人是做好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防汛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一是对上海汛情的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二是对今年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要充分估计;三是对防汛工作的艰巨性要充分把握;四是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抗灾能力要精心准备。要广泛动员全行业干部和从业人员,尽最大力量,努力做好今年汛期的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预案,强化落实,保持房屋和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各单位特别是中心城区单位要修订和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停电、水患、房屋危险、治安突发事件等各项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本市中心城区重点积水监控区域及积水应急救助一览表详见附件。

1、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6月底前,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特别是对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在7月中旬前,要结合所管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地下车库暴雨进水、小区突发性水淹、房屋出现结构危险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应急有预案、处置有措施。

2、物业管理企业要强化小区经理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对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扎实做好房屋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检查和考核的管理制度。

(1)加强对住宅小区水箱、水池的清洗和管理。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组织力量,尽快完成上半年对所管理住宅小区水箱的清洗工作。小区经理负责对清洗的水箱进行检查,并加盖上锁。

(2)加强对上水管的维修和下水管道的疏通。物业管理企业近期要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完成对小区内上下水管道的全面检查,发现供水不畅或水管结垢严重等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对小区各类下水管道、窨井进行疏通和清淤,对损坏的窨井盖进行调换,保持管道流水畅通。要对屋面、天沟、斜沟等部位进行杂物和垃圾的清除,防止排水通道堵塞。

(3)加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对薄弱环节的限期整改。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停车管理,确保管理区域道路畅通。要落实专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和电控防盗门等必须保持正常状态。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如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整改。对高大树木,要加强防护、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台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对预警、预报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使用人),帮助业主(使用人)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

3、各区县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要以“全天候、全覆盖、叫得应”为目标,提高应急抢修快速处置能力。要充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及时排险,为今年汛期的防灾减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践诺守约,责任到人,不断改善和提高行业形象

各房地行政管理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要努力和自觉践行房地系统物业管理行业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1、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的作用。各物业管理企业及小区经理要按照沪房地资物[2006]202号文要求,及时维护和更新“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要确保报修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要有专人接听,并记录完整,及时处置,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其余时间要设置录音电话。

2、高度重视“夏令热线”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落实人员收听、收看、收录有关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信息,认真及时解决市民在“夏令热线”中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要重视对业主报修的受理、修理质量和服务回访制度的检查,发现被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的重复投诉或多次修理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四、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做好汛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是确保物业正常使用的重要条件,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行业和政府的形象,要强化对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落实。

1、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措施到位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执行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和帮助小区经理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

各区县房地局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对在处理投诉中责任心不强、办事推诿拖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2、收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扩大宣传

各区县房地局要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感

2人事迹、经验做法要进行收集和扩大宣传。

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把经核实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对企业和小区经理的表扬、投诉的典型案例记入企业和小区经理的信用档案。各区县房地局要把汛期和“夏令热线”期间的媒体反映、城建“12319”和市局 “962121”的报修、监督等电话以及本区县的报修、投诉电话的受理和处置情况,定期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

附件:本市中心城区重点积水监控区域及积水应急救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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