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i考试大纲

2025-01-28

税法i考试大纲(共6篇)

1.税法i考试大纲 篇一

一、填空题(本题共 小题,每个空0.5分,共 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在 ——上)

1、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3、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属于税收执法主体。

4、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向所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5、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6、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7、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8、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9、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10、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1、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12、根据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法,一般情况下2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收缴。

13、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4、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缴纳税款是抗税。

15、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16、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税务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7、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按活期存款的利率计算的。

18、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

19、每个公民自出生到死亡都享有权利的能力或资格,在法学上称为:权利能力。

20、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二、判断题(请判断下列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将结果填入答题卷的相应位置,正确的用“√”表示,错误的用“×”表示。本题型共 分,每小题 分)

1、行政处罚只要事抓准了,处理对了,程序上差一些没关系。(×)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依法当场收缴。(×)

4、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5、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需要进行听证。(√)

6、《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7、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8、对同一复议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发生管辖争议的,由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

9、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有应诉权,即税务机关只能当被告,且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不能反诉。(√)

10、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税务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11、对于因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12、目前,我国实行税务行政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办法。(√)

1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同样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14、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15、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税务违法行为在三年内未被发现的,税务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6、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17、抗税罪是危害税收征管类罪中唯一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单位不能构成此罪。(√)

18、一事不二罚原则是指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罚款处罚。(√)

19、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0、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开支。(√)

三、单项选择题(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代码填入答题卷的相应位置。本题型共 分,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体现税法的(B)

A 空间效力 B 时间效力

C 对人的效力 D 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2、下列单位具有税收执法主体资格的是(B)A 某税款代征单位 B 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C 某代扣代缴义务人 D 某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分局

3、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税收优先于下列项目中的(A)。A.行政罚款 B.抵押权 C.职工工资 D.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

4、区别一税种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是(B)A 纳税义务人 B 课税对象 C 计税依据 D 税目

5、根据我国立法体制,税收行政法规只能由(C)制定 A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 国家税务总局

C 国务院 D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6、税收权利主体是指(D)

A 征税方 B 纳税方 C 国家税务总局 D 征纳双方

7、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是(B)A 有偿的 B 无偿的 C 可适当收费的 D 可双方协商收费的

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C)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A 60天 B 90天 C 180天 D 360天

9、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在发生了纳税义务之后,应立即向(C)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A 所属税务机关 B 所属工商管理机关 C 经营地税务机关 D 经营地上级主管部门

10、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将其在银行开立的(D)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A 基本存款 B 其他存款 C 专用存款 D 全部

11、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C)年。

A 3 B 5 C 10 D 永久

12、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C)的,税务机关可注销其税务登记。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1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D)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A 所在地税务分局 B 县以上税务局

C市设区税务局D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14、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同意,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C)。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15、对偷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追征期为(D)。A 10年 B 3年 C 5年 D 无限期

16、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B)批准。

A 税务所长 B 县以上税务局局长 C 省局局长 D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17、经(C)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查询涉税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A 县级税务机关 B 市级税务机关

C 设区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D 省级税务局

18、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A)A 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B 应当停止执行 C 相对方不应执行 D 可以停止执行,也可以不停止执行

19、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B)。

A 原告承担 B 被告承担 C 人民法院承担 D 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

20、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A)

A税收法律 B.税收规章 C.税收法规 D.税收暂行规定

四、多项选择题(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代码填入答题卷的相应位置。本题型共 分,每小题 分)

1、下列属于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的纳税人权利的有(AC)A 依法请求税务机关退回多征税款并支付利息的权利 B 只缴纳合理税金

C 可以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D 请求税务机关进行“事前裁定”

2、除按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的有(ABD)。

A 开立银行账户 B 领购发票 C 纳税申报 D 办理停业、歇业

3、对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有(ABC)。A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或解缴税款 B 税务机关必须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C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D 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ACD)。

A 陈述权、申辩权 B 协商权

C 申请行政复议权 D 提起行政诉讼权

5、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情形包括(BCD)。A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B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应该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C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不设置账簿的 D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6.税收征管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ACD)A 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 B 税务代理机构 C 税务所 D 按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7.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AD)执行。

A行政法规 B 规章 C 地方性法规 D 法律 8.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ABC)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A 财务、会计制度 B 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C 会计核算软件 D 内部章程及管理制度 9.纳税人有(ABD)情形的,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A 解散 B 撤销 C 增加注册资本 D 破产 10.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出现(ABCD)情形时,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可以代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A 无偿转让财产 B 放弃到期债权 C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D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11、纳税担保书须经(ABD)方为有效。

A 纳税人签字盖章 B 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 C 公正部门公证 D 税务机关同意

12、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效果主要有(ABD)

A 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B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复议决定的,有关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 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复议决定的,有关机关可依法强制执行

13、《行政处罚法》首次确立了一事不二罚原则,对一事不二罚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ABCD)

A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已经受到罚款处罚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给予罚款的处罚

B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

C 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国家数个法律,且由不同国家行政机关管辖处理的,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给予不同的处罚,罚款处罚不得重复进行

D对当事人的两个不同的违法行为,两个不同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规范性文件是(ABD)。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部门规章 D 国务院决定

15、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ACD)

A 控制危险 B 保障相对人利益 C 配置自然资源和公共资源 D证明和提供一种信息

16、下列可以作为纳税保证人的有(BD)A 政府机关 B 某有限责任公司 C 十四岁的少年 D 纳税人的子公司

17、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手段主要有(ABCD)A 纳税担保 B 阻止出境 C 强制征收 D 课征滞纳金

18、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ACD),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A 税款 B 利息 C 滞纳金 D 罚款

19、税务管理的范围包括(ACD)

A 税务登记管理 B 税款征收 C 账簿、凭证管理 D 纳税申报 20、下列选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特点的有(ABD)。A 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B 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C 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D 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项转移的性质

五、简答题(请简要回答以下问题。本题型共 个小题,每题 分,共 分。)

1、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答:保证、抵押及质押。

2、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哪些? 答: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当事人。

3、《税收征管法》中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是如何规定的?

答:《税收征管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答:

4、《税收征管法》中所称个人所扶养的家属包括哪些? 答:《税收征管法》中所称个人所扶养的家属是指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无生活来源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

5、如何确定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

答: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6、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是多少?

答: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7、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何时正式施行?

答:2008年1月1日。

8、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是什么?

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9、简述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标准.答:(1)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10、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几年? 答: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1、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罚款;(2)没收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12、税务文书送达有几种方式?

答: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13、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什么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14、简述国家赔偿的方式。

答: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15、经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 答: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16、税务行政处罚时效是多长时间?

答:税务行政处罚时效为5年,即从税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被发现的,按照法律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7、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时,欠缴税款由谁承担纳税义务?

答: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8、妨碍税款征收的犯罪有哪些?

答:妨碍税款征收的犯罪有: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

19、自何时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答: 2008年3月1日。

20、一般情况下,谁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答: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六、实务题(请结合案例,简要回答问题。本题型共 个小题,每题 分,共 分。)

1、某县地税局在2005年6月份开展的税务登记清查中,发现李某于上年初领取营业执照开了一家照相馆,至今未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也从未申报纳税。

问:地税局对李某应如何处理?

答:对李某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责令限期办理,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如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办理的,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未申报纳税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某县地税局于2006年8月对甲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通过少计收入偷税35600元,检查人员当即作出处罚决定,处以甲企业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计35600元,当事人不服,于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次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于接到复议决定的第五天以市地税局为被告向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根据案由,对以下问题作出回答:

(1)检查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市地税局作为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条款规定,该县地税局必须依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须经县级以上地税局(分局)局长批准。

(2)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本案中被告应是县地税局。

3、某县地税局在2004年7月份纳税检查中,发现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有偷税行为,于7月20日向其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对其罚款30000元和其享有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甲企业未提出听证要求,县地税局于7月30日向其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缴纳所偷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处以所偷税款2倍计30000元的罚款。8月10日为保证税款能及时足额入库,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甲企业开户行冻结相当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存款。该企业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8月15日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地税局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县人民法院认为该企业应先复议再起诉,所以于8月18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请问:(1)县地税局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2)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县地税局实施的税收保全措施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征管法》有关规定,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是纳税人不肯或不能提供纳税担保,所以,县地税局应先责成甲企业提供纳税担保,而不能直接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同时罚款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2)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征管法》有关条款规定,纳税人在纳税问题上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才必须是先复议后起诉,而就税收保全措施发生争议,属于复议与诉讼的选择问题,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某市地税局城区地税分局稽查人员2004年6月在对甲企业经过检查后作出了,补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一倍计26,000罚款的决定。并已履行了告知手续, 甲企业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城区分局于6月20日向甲企业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甲企业于7月4日前将应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入库。7月10日,城区分局工作人员刘某和张某发现甲企业仍末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随即经执行科长批准面通知甲企业开户银行直接扣缴了应交的税款、滞纳金。请问:城区地税分局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否正确并加以分析。

答:城区地税分局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对。因为根据《征管法》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有二:一是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二是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本案中,城区分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未经过分局局长批准,且未先责令限期缴纳。

5、税务机关对某百货商场进行检查,该商场5月份申报税款21.73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该百货商场被认为进行了虚假申报,其应缴税额应为22.11万元,税务机关据此作了相应的补税等税务处理决定。

问:对于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该百货商场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和税务行政诉讼,请回答,应向何处提出复议申请,被申请人是谁?

答:该百货商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被申请人是其主管税务机关。

6、某县工商局根据B企业申请,依法向B企业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税局发现B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对B企业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县地税局对B企业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B企业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行政赔偿。请问县地税局对B企业处以罚款又加收滞纳金是否正确?

答:正确。7、2003年6月23日某地税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某私营企业已中途终止与某公司的《承包合同》,银行账号也已注销,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该县地税务局立即派人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准了上述事实,于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当月已实现的应纳税额5263.13元,作出了责令其提前到6月25日前缴纳的决定。

问: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的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本案中,该私营企业已终止承包协议,注销了银行账号,并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却未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认定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该局采取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企业应按该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提前缴纳应纳税款。8、2006年7月,李某在县工商局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从事服装经营,但未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9月,被县税务所查处,核定应缴纳税款300元,限其于次日缴清税款。李某在限期内未缴纳税款,对核定的税款提出异议,税务所不听其申辩,直接扣押了其价值400元的一件服装。扣押后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将服装以300元的价格销售给内部职工,用以抵缴税款。

问题:请分析宝康县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无不妥? 答: 宝康县税务所以下执法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1)对于扣押后仍不缴纳税款的,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能拍卖或变卖货物抵税;(2)应依法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变卖应依法定程序,由依法成立的商业机构销售,而不能自行降价销售给职工。(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税务所未听取李某的申辩。9、2001年8月,某市开发区地税局(县级局)管理科接到举报,该市F企业有偷税行为。遂以管理科的名义下发检查通知书,派检查人员李刚到企业检查。该企业拒不提供纳税资料,开发区局核定其应纳税额3万元,责令其8月15日之前缴纳。8月7日李刚发现该企业将大量商品装箱运出厂外,李刚担心税款流失,到其开户银行出示税务检查证后要求银行提供企业资金情况,在银行不予配合的情况下,报经局长批准,扣押了F企业价值3万余元的商品,并委托商业机构拍卖,拍卖价款4万元。8月15日,该企业缴纳税款3万元,对其扣押措施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开发区地税局的执法行为有无不当之处?如果有,应如何做才正确?

2.银行是否应提供该企业的账户资金情况?为什么? 3.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

答案:1.(1)开发区地税局不应以管理科的名义下发检查通知书,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应以开发区局的名义下发;

(2)李刚应出示税务检查证;

(3)稽查人员应至少两个人,不应单人稽查

(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之前应先责令企业提供纳税担保;

(5)未到纳税限期之前不应拍卖商品抵税;且拍卖应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而不应委托商业企业拍卖。

2.银行不应提供资金情况,因为没有经局长批准,没有持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3.法院应受理此案。因为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收保全措施属于选择复议,可直接诉讼。

10、某化工厂因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款,被区税务局检查发现,欲对其做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处罚之前,税务局告知该厂有权要求听证。3日后,该厂未提出听证要求,5日后接到税务局要求参加听证会的通知,该厂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当场做出了罚款3万元的决定,并向该厂收取了500元的听证费。请指出本案中存在的错误。

答:(1)没有当事人的申请不能强行听证;(2)听证主持人无权做出处罚决定;(3)听证不能向当事人收取费用。11、2001年8月8日,某市地税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A厂2001年6月隐瞒应税收入,少计缴税款22万元。8月10日,市地税局向该厂下达了补缴税款的处理决定和罚款1倍的处罚决定,责令于8月20日之前缴纳。该厂认为处罚过重,提出异议。市地税局重新做出罚款2倍的决定。到8月20日,该厂只缴纳税款,而拒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市地税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请分析:市地税局的执法行为是否妥当。

答:不当。(1)税款未加征滞纳金;(2)市地税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以及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市地税局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应为无效处罚;(3)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4)该局以被检查人逾期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错误。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定的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提起复议和诉讼期限未满。征管法指的“逾期”不是规定的罚款缴库期,而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

12、某税务所2002年10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厂(系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10月21日,该税务所对该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厂2002年8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8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10月22日作出责令该厂于10月28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 处理决定有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该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已近60天,超过法定时限,未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因此,该税务所可以对其定性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征管法规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因此,本处理决定有效。

13、某税务所在2002年11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2002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2年11月13日作出责令该商店必须在2002年11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请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 处理决定无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该商店自2002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2年11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该商店如在规定时间里到税务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所应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税务登记。因此,税务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效。

14、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2001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500元,税务所于8月18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2、补缴税款、加收滞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1)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税收征管法》第64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税收征管法》第74条的有关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15、如意美容厅(系有证个体户),经税务机关核定实行定期定额税收征收方式,核定月均应纳税额580元。2004年6月6日,因店面装修向税务机关提出自6月8日至6月30日申请停业的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在6月7日作出同意核准停业的批复,并下达了《核准停业通知书》,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6月20日,税务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如意美容厅一直仍在营业中。6月21日,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发现该美容厅仍在营业,确属虚假停业,遂于6月22日送达《复业通知书》,并告知需按月均定额纳税。7月12日,税务机关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申报并缴纳税款,但该美容厅没有改正。

问: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该如何处理?

答:如意美容厅行为属“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所以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应做出除补缴6月份税款580元及滞纳金外,并可按《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6、某集体工业企业,主营机器配件加工业务,由于经营不善,在停止其主营业务时,把所承租的楼房转租给某企业经营,将收取的租金收入挂在往来科目,未结转收入及申报缴纳有关税费。该县地税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了其偷税行为并依法作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的决定。对此,该企业未提出异议,却始终不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该局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一方面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将此案移送公安局进一步立案侦查,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地税局在与公安局配合调查期间,得知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已办理好出国、出境证件,有出国(境)的迹象。

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是否可以出境?为什么? 答:该企业在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之前,李某不可以出境。依据《税收征管法》第44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17、何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2001年7月,税务人员在检查该私营企业账务时,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同时检查该企业在中国银行的存款账户及何某私人和其妻王某在储蓄所的存款。查实何某自2001年1月份以来账外经营收入70万元,于是依法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何某气急败坏,当即向银行责问为何将该厂存款账户和私人储蓄存款提供给税务机关检查,银行人员称税务机关提供了检查存款账户的许可证明,有权进行检查。

问: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检查该企业的存款账户和何某本人及其妻子的个人储蓄存款?为什么?

答:税务机关有权检查该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但对何某妻子王某的储蓄存款检查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项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因此,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检查该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但对何某及其妻子王某的储蓄存款账户的检查必须经过市税务局局长批准。

何某属私营企业主,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何某在银行的储蓄存款账户,属于银行存款账户的检查范围;但对何某妻子的储蓄存款的检查,需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

18、案情:某服装厂逾期未缴纳税款,县地税局征管科送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进行催缴,服装厂依然未按期缴纳税款,于是经该征管科科长批准,扣押了服装厂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服装。

问:该征管科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该征管分局的做法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该征管科没有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而是经征管科科长批准就决定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显然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19、2005年7月12日,某厂张会计在翻阅5月份账簿时,发现多缴税款15000元,于是该厂向税务机关提出给予退还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请求。

问:税务机关是否应当给予退还,如果可以退还税款,应如何计算利息?为什么?退还税款有几种方式?

答:税务机关应当退还。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1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退还的利息按照退还税款当天,银行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多缴税款的退还渠道:

1、直接退还税款和利息;

2、如果纳税人有欠税,税务机关可以以应退税款和利息抵顶欠税,剩余部分退还纳税人。

20、老刘是某企业的员工,2001年6月份该企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遭到老刘的拒绝,因此该企业没有扣缴老刘的税款,并且未将老刘拒扣税款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在2001年8月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税务机关发现了上述情况,于是税务机关决定向该企业追缴应扣未扣的税款100元,并处罚款100元。

问:税务机关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税务机关向该企业追缴应扣未扣的税款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罚款100元是合法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9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税务机关应向老刘追缴税款。

2.税法i考试大纲 篇二

重点内容有:征税范围;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出口退税以及专用发票管理。

(一) 重要知识点提示

一是计税销售额的确认, 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计税销售额不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特别注意: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销售折让的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物品的销售额的确认;以旧换新销售, 还本销售, 以物易物等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认。其中重中之重为视同销售的确认, 注意代销的税务处理, 注意与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区别联系, 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区别联系, 特别注意增值税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业务的区别, 不可混淆.融资租赁业务注意与营业税业务的区别。混合销售中, 注意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同时销售资产货物的相关规定, 兼营业务中注意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分别核算, 各自交税;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售额确定后, 销项税额的计算应无问题, 但考生要熟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特别是跨期提供应税劳务的规定。

二是税率, 记忆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记忆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和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业务及货物。

三是进项税额抵扣。法定抵扣凭证主要有: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发票;运费结算凭证。掌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注意抵扣凭证认证与抵扣的时限规定。

四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这一直是考生难以理解的一个节点, 特别是存在进料和来料加工的情况下, 注意两种加工方式的区别, 进料加工业务和一般贸易出口业务同时存在时, 注意两个抵减额的计算, 来料加工不适用“免、抵、退”税处理。

五是税收优惠, 记忆免税项目内容, 记忆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的相关规定。

六是专用发票管理, 掌握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内容与程序。

(二) 计算运用提示

一是销项税额计算。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税率。如果是价税合计收取的, 要将含税价折算成不含税价, 以下几种情况大多属于含税收入:价外费用、零售收入、向普通消费者销售商品、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一般是含税价, 这时需要折算成不含税价。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 (1+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价外费用中注意逾期付款利息, 违约金等的处理, 价外费用是含税销售额, 还原成不含税销售额。金银首饰以旧换新销售, 是差额计税的, 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价格一致。

二是进项税额计算。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照收购发票的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支付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这里的抵扣基数是运费结算凭证上的运费和建设基金;切记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三是进项税额的扣减 (转出) 。包括:发生进货退出或者折让;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关事项时, 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 的各种返还收入, 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 (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应纳税额计算, 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 这时, 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五是小规模纳税人税款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比照一般纳税人规定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如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

六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 (1) 退税计算中的二个关键点:熟悉FOB价和CIF价:成本 (可视同FOB) +保险费+运费 (指从国内起运港口运输到购买方港口的保险和运费) +佣金。出口货物退税率不一定等于货物购买时的税率, 大多货物的退税率要低于购买时的税率, 故存在征退税率差的问题, 这个税率差的处理是免、抵、退计算测试中的重点。免、抵、退税的计算分四步走: (1)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计算征、退税率差, 公式1:a.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b.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也可以简化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外汇牌价×征退税率差-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征退税率差, 这里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2)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3)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也可简化为:免抵退税额=FOB×外汇牌价×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本公式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与期末留抵数哪个小, 按小的数据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4)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就低不就高) ,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二、营业税

重点内容有: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税目与征税范围;税率;税额计算;免税项目;混和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地点地点。

(一) 重要知识点提示

一是营业额的确定。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的条件可参阅增值税中的规定。注意各个税目中余额计税的情况, 如交通运输业中:a.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或货物该有其他运输业承运的, 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b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 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有关差额计税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 买入价中不含交易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和税金;卖出价中, 不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和税金。还要注意保险企业储金业务计税营业额的计算。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 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 但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 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 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2009年1月1日起, 纳税人按规定扣除有关项目, 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必须掌握什么是合法有效的票据。

二是混合销售行为处理。 (1) 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应当征收营业税, 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征收增值税; (2)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征收增值税; (3) 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 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征收增值税。

三是转让无形资产的处理。征税范围是采用列举法的, 要注意。特殊规定: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 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 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 属于“服务业一一租赁业”征税范围。对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 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 而应视为一般性的技术服务。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的有关规定需要熟悉。

四是销售不动产的处理。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 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 应照章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要熟悉。

五是税收优惠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要求能记忆。

(二) 计算运用提示

一是一般业务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 故价外费用计算营业税时, 不需要价税分离, 直接以价外费用乘以适用税率即可。

二是融资租赁营业税计算。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 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方法为:本期营业额= (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 × (本期天数÷总天数) ,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注意: (1) 残值收益也是价外费用, 要一并计税; (2) 按本期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计算本期应税收入

三是储金业务营业税计算。“储金业务”的营业额, 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注意: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要简单平均, 即月初加月未之和再乘50%。

四是核定征收的计算。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营业额: (1) 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2)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3) 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 (1+成本利润率) ÷ (1-营业税税率) ,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4)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营业税税率。

三、消费税

重点内容有:征税范围中的14个税目;应纳税额计算;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抵扣消费税的税务处理;出口退税。

(一) 重要知识点提示

一是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定额:应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单位税额”要记) ;复合计税:从价+从量;主要涉及: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二是销售额的确定。

与增值税规定基本一致, 注意视同销售计税价格中,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但在计算增值税时, 一般按加权平均价格作为计税基数, 这一点是比较特殊的。在消费税产品委托加工中,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是有区别的。注意有关文件中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的规定。

三是课税数量的确定。

1) 自设的, 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品, 按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为准; (2) 自产自用的, 移送数量; (3) 委托加工的, 以收回的数量为准; (4) 进口的, 海关核定的数量为准。

四是用外购已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抵扣问题

1) 可以抵扣的税款是以“生产领用”数量为准的, 而不是直接以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含有的消费税; (2) 消费税的抵扣, 除了石脑油外, 其他的都是一对一的, 一般是在同一税目中相抵, 例如烟丝对卷烟, 化妆品对化妆品。 (3) 尤其要记忆, 消费税征税税目中, 酒及酒精;高档手表;游艇;小汽车这四个大税目不存在抵扣问题。 (4) 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 (含镶嵌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5) 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 符合抵扣条件的, 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五是掌握各个税目内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的种类, 不可混淆。

(二) 计算运用提示

一是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抵扣的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买价-期末买价+当期购进买价。

二是视同销售业务消费税的计算。 (1)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 (1-比例税率) ;注意适用最高计税价格的几种情况。

三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 (1-比例税率)

四是出口应税消费税退免税的计算。注意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免税不退税, 因为销售环节免税, 就不存在退税了。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消费税税款, 分两种情况处理: (1) 属于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 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 其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税率, 注意这里应该是出厂价, 而不是出口销售价。 (2) 属于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 应依照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 其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注意这里是购入数量或者报送出口数量。

五是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 从价定率办法计税: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 组价中应包含进口消费税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1-消费税税率) ; (2) 进口卷烟 (计算思路相对特殊) , 计算公式:从量税: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税:应纳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 ÷ (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从量税+从价税, 注意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确定, 其计算比较特殊。

四、企业所得税

重点内容有:税率;资产的税务处理;扣除项目与税收优惠;企业境外分回利润已纳税款的限额扣除和抵免限额的;房地产开发的所得税处理;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财税差异调整。

(一) 重要知识点提示

一是纳税人。注意居民纳税人的两个判断标准, 特别是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 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二是税率。 (1) 注意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从三个方面同时进行, 年应纳税所得额,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 要求同时满足。 (涉及20%优惠税率) 。 (2) 预提所得税税率的适用范围, 是非居民企业, 来源中国境内所得, 在境内无机构场所或有机构场所但与所得无联系 (符合条件的10%税率) 。

三是收入的确认, 税法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 (涉及纳税调整) 。 (1) 区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目前不征税收入的种类, 免税收入中关注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免税的前提条件。 (2) 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和流转税的有区别, 如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不视同销售, 所得税是以产权转移为销售确认标志的。 (3) 收入确认时间, 最好学习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关注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 不属于捐赠, 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四是扣除项目的学习, 绝对是要求掌握, 税前扣除, 一定要求实际发生, 税法在这里强调谨慎性原则, 会计处理与税法抵触的, 绝对按照税法调整, 会计准则和制度法律层次没有税法高。 (涉及纳税调整) 。 (1) 掌握“合理工资薪金”的判断标准。其他三项费用首先是实际发生, 后是按照计税工资比例计算扣除限额, 就低扣除, 注意工会经费扣除的凭证, 福利费的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对补充保险, 可以学习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注意商业保险的扣除规定。 (2) 借款费用的扣除, 除了教材内容外, 学习国税函[2009]3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7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还有有关资本弱化的关联企业之间利息扣除的规定。学习财税[2008]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依据是销售 (营业) 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两个计算结果就低扣除;佣金和手续费的扣除, 学习财税[2009]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15%的部分, 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学习财税[2009]7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4) 公益性捐赠扣除, 计算扣除限额的依据是年度会计利润, 注意纳税人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 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准予扣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 并合理分摊的, 准予扣除。居民企业, 集团企业总部向其子公司分摊收取的管理费, 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 母子公司:作为劳务费用处理。 (5) 资产损失, 把握一定是实际发生的损失, 税前允许扣除的是净损失, 学习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注意分为企业可以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五是不得扣除的项目 (涉及纳税调整) 。关注常考的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还有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注意:违约金、罚息、诉讼赔偿可以在税前扣除。

六是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涉及纳税调整) 。切记税法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是可以使用的最短年限, 加速折旧法的使用范围, 加速折旧法中包括缩短折旧年限;记忆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的规定;把握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七是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学习 (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注普通重组和特殊重组的区别, 主要涉及税务处理的不同。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办法分为普通重组和特殊重组两种。普通重组是在企业并购交易发生时, 就要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 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重组。普通重组没有特定条件要求。特殊重组在过去的规定中称为免税重组, 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重组, 在重组交易发生时, 对股权支付部分, 以企业资产、股权的原有成本为计税基础, 暂时不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 也就暂时不用纳税, 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履行。特殊重组须符合特定条件, 就是所谓合理商业目的的把握, 即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 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

八是房地产开发的所得税处理。学习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注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该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 内外资企业不再有区别。且不得事先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 代收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是否确认为销售收入视具体情况而定, 把握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及方法, 把握视同销售的情形及收入确认时间、方法, 把握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和成本的计量与核算方法以及主要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 把握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以及可以预提费用的几种情况。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包括: (1)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 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税务处理; (2) 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 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务处理; (3) 注意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 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 (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应取得的) 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九是税收优惠 (涉及纳税调整) 。 (1) 加计扣除, 现在用于研究开发费用和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 注意研究开发费用开支范围。 (2) 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 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 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 免征、减征,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 (4) 高薪技术企业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意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设立高薪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 (5)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20%的税率和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注意计算方法) 。 (6) 减计收入, 资源综合利用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7) 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和非居民企业优惠, 注意适用的条件和内容。

十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抵免税额分为投资抵免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境外所得抵免税额问题把握“多不退、少要补”;“分国不分项”, 掌握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计算。

十一是核定征收, 学习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适用居民纳税人) ;国税发[2010]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适用非居民纳税人) 。

(二) 计算运用提示

应围绕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以及附表项目展开复习, 重点是纳税调整的正确性, 关注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股权投资调整项目 (权益法与成本法) 、公允价值变动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的计算等, 还应关注税收优惠附表的项目计算。

五、个人所得税

重点内容有:税目;税率;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计算;减免税优惠;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纳税办法;自行申报纳税。

(一) 重要知识点提示

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判定标准。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重点在于非居民纳税人纳税的相关规定。

二是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分项计算各项目应税所得额, 以某项应税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所得税计税依据。注意个人所得税适用的应税项目, 尤其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注财产租赁的扣除费用。

三是收入确定中有关“次”的规定, 涉及多个税目。

四是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规定, 适用特殊算法。

五是税收优惠要记忆。关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税务处理。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 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 计算运用提示

一是计算程序。明确税收优惠, 有无减免税所得;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如为累进税率,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有税收优惠, 注意减免税额。

二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计算, 比较重要。 (1)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 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 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应纳税额=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 ×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 (2)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 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 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应纳税额=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 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 不论个人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 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 应纳税额=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注意:a.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 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 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是个人所得税特殊算法。 (1) 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除以12个月,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 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3)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是单位负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 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 ÷ (1-税率) ; (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是关注劳务报酬的加成征收的计算, 特别存在公益性捐赠的情况下。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注意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六是个人出租房产,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 (2)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每次800元为限, 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 直到扣完为止) ; (3)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800元或20%) ,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 (月) 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 -800元;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 (月) 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 ]× (1-20%) 。

七是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 分国分项确定抵免限额。

八是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及其具体征税计算。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 ×股票数量, 应纳税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规定月份数。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 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 长于12个月的, 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089号) 所附税率表确定。

九是核定征税 (难度较低)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 (1-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

六、土地增值税

重点内容有:征税范围的判定;应税收入的种类;扣除项目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一是征税范围的界定。 (1)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房地产的出租、抵押, 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2) 转让房地产过程中, 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

二是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 有关费用和税金。纳税人分期、分批开发、分块转让的: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的总金额×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或建筑面积÷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 (2)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3) 房地产开发费用不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 注意:超过利息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注意罚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5%;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10%。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 加计20%扣除。

三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重点掌握计算思路, 分五步走:确定收入;确定扣除额;确定增值额;确定增值率 (以确定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 ;计算税款。注意税收优惠: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 予以免税;超过20%的, 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项目的差异。 (1)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按重置成本法并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评估旧房及建筑物价格; (2)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外, 还包括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印花税。

七、印花税

重难点问题有:纳税人;税目;税率;税额计算;税收优惠与处罚;纳税方法。

一是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二是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不征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 其尾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贴花。

三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 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同中未分别记载, 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四是货物运输合同, 计税金额中不包括装卸费。

五是购销合同, 以货易货行为, 应按合同记载的购货与销货金额合计贴花;以电子形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要按规定计缴印花税。

六是财产租赁合同, 计税基数是租赁金额, 即租金收入;税额超过1角, 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七是技术合同:含开发, 转让, 咨询, 服务等合同。 (1) 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不包括专利权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 (适用产权转移书据) ; (2) 一般的法律, 会计, 审计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 不征印花税;

八是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 应补贴印花。

九是对于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 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 在最终结算实际金额后, 应按规定补贴印花。

十是记忆处罚规定 (印花税属于轻税重罚)

八、房产税

一是自用房产计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税率 (1.2%) 。 (1) 工业用途房产, 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 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 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3)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关注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二是出租房产计税。从租计征: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12%) 。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 不区分用途, 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回顾营业税) 。

三是计算方法。如表1所示

四是税收优惠。注意征免界限的划分, 如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 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 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五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注意次月和之月的规定。如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其他都是次月起。

九、复习方法与技巧

税法考试有相当的难度, 考生应慎重对待,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

(一) 精读教材, 揣摩考点

教材应在泛读的基础上, 结合最新财税法规政策再行精读, 力求全面把握, 突出重点。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实体法中流转税和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等几个主要的税种上, 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另外, 考生应对新增内容给予重视。教材中出现的新内容, 某种程度上也就等于增加了新考点。一般来说, 新增内容或多或少必然会出现在当年试题中, 但出现的概率和所占分数取决于新增内容的重要程度。对教学大纲的能力等级要求和列示要关注, 从而揣摩考点。能力等级1的一般是属于简单记忆的内容;能力等级2的往往属于理解性记忆的内容;能力等级3的一般带有运用性理解的内容。能力等级越高的知识点难度越大。但是对于自己实在无法理解而难度太大的东西可以放弃, 把剩下的有限时间放在对其他知识点的掌握上。

(二) 跨章连节, 对比分析

试题大多都是以跨章节的考点出现的, 尤其是计算题和综合题的命题思路, 辅导教材的内容排序不一定适合复习思路, 不少辅导书和习题的出题思路也是和命题人有较大差距的, 所以考生在复习特别要注意各章节有联系的内容, 而且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要准确、熟练, 不能死记硬背。如果孤立地学学习每一章的知识, 掌握的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税收原理和税收制度, 很难应付综合性越来越强的考试, 一定要把知识系统化、形成网络化、立体化知识体系,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其前提是牢固地掌握基础知识, 在此基础上, 对知识进行横向比较, 找出各税种的差异和共同点, 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三) 题海战术, 熟能生巧

不少考生一学就懂, 做就错, 眼高手低, 对细节的把握没有到位, 税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 而且应该做到位, 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 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 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 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 从而过关。考生对往年真题一定要揣摩, 尤其是每年的样题和往年的考题, 一些反复命题的经典考点, 比如每年常考的税种, 必定是考试的重点内容。而且, 能够作为考题出现的知识点一般都比较经典, 都会有独到的考核点设计和一定的难度, 因此, 对真题的揣摩, 不仅仅可以熟悉经典考点, 更重要的是拓展解题思路。

(四) 精益求精, 轻松过关

3.税法i考试大纲 篇三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

A. 税权的划分

B. 事权的划分

C. 财权的划分

D. 收入的划分

2. 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 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 年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 年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 年不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3. 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销,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

A. 5.13万元

B. 6万元

C. 6.60万元

D. 7.72万元

4.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 将不不动产交付对方使用的当天

B.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C. 签订不动产赠与文书的当天

D. 承受不动产人交纳契税的当天

5. 下列项目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的是( )。

A. 投资风险准备基金

B.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C.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D.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

6. 某小型企业,201月20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取得收入总额150万元,发生的直接成本120万元、其他费用40万元,全年亏损1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其成本、费用无误,但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假定应税所得率为20%,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的办法,该小型企业20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 7.92万元

B. 9.90万元

C. 10.56万元

D. 13.20万元

7. 某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一境外公司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商品房一栋,成本费用为150万元(不含佣金),代销合同规定销售价为200万元,境外公司实际以240万元售出。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公司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为40万元(能提供有效凭证)。该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A. 10万元

B. 30万元

C. 50万元

D. 66万元

8. 中国公民王某的月工资600元,年末一次性取得奖金4200元,王某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为( )。

A. 90元

B. 475元

C. 505元

D. 840元

9. 按照资源税有关规定,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适用( )。

A. 矿产品原产地的税额标准

B. 本单位应税产品的税额标准

C. 矿产品购买地的税额标准

D. 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标准

10.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 )。

A. 产权属于集体的由承典人缴纳

B.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

C. 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D.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

11. 某小型运输公司拥有并使用以下车辆:(1) 从事运输用的净吨位为2吨的拖拉机挂车5辆;(2) 5吨载货卡车10辆;(3) 净吨位为4吨的汽车挂车5辆。当地政府规定,载货汽车的车辆税额为60元/吨,该公司当年应纳车船使用税为( )。

A. 3900元 B. 4020元 C. 4140元 D. 4260元

12. 按照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应按照( )。

A. 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扣除

B. 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扣除

C. 房地产评估价格扣除

D. 房地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扣除

13. 符合契税减免税规定的纳税人,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征收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的期限为签订转移产权合同后的( )。

A. 5日内 B. 7日内 C. 10日内 D. 30日内

14. 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有关对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规定的有( )。

A.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应以加工后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B. 准予暂时进口的施工机械,按同类货物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C. 转让进口的免税旧货物,以原入境的到岸价为完税价格

D. 留购的进口货样,以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5.《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 )。

A. 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B.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 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

D.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税收立法程序通常包括的阶段有( )。

A. 提议阶段

B. 审议阶段

C. 通过和公布阶段

D. 试行阶段

2. 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的有( )。

A. 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B.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C. 采用赊销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 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的,为投资协议签订的当天

3.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 )。

A.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B.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

C.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缴纳

D.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申报缴纳

4. 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 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 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 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 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5. 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有关坏帐处理条件的有( )。

A. 逾期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

B.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

C. 债务人依法被宣告失踪,其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D. 债务人遭受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帐款

6.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下列政策方面的规定相一致的有( )。

A. 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

B.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C. 借款利息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

D. 工资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

7. 下列各项所得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B.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C.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转让时所获得的收入

D.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以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

8.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的有( )。

A. 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 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

C.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

D.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9.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A.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B. 自行新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

C.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产,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月起

D.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产,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从使用当月起

10.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对单位而言,纳税人所在地是指( )。

A. 机构所在地

B. 领取车船牌照所在地

C. 经营所在地

D. 税务登记所在地

11.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

A.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的企业

B. 个人以房地产进行交换的

C. 被兼并企业的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

D. 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

12. 下列行为中,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的有( )。

A. 以土地权属作价投资

B. 以土地权属抵债

C.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权属

D. 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权属

13. 按照关税的有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申请退还关税。下列各项中,经海关确定可申请退税的有( )。

A. 因海关误征,多缴纳税款的

B. 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的

C. 已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的

D. 已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发生退货的

14.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 )。

A. 检查纳税人的帐薄、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B. 到纳税人的生活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C.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D.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15.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 )。

A.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B.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C.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D. 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你认为表述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代码“√”,你认为错误,请填涂代码“×”。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每题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发放时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

2、出口企业办理增值税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如果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只取得了普通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该购进货物出口时,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

3、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办理消费税的退税。( )

4、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5、企业发生的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所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应视为企业的财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 )

6、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股票,按市价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

7、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在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开始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

8、外商投资的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依照有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重估,其价值变动部分,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计入企业损益。 ( )

9、罗伯特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自年1月至10月在中国居住,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薪20万元人民币;期间,回美国工作20日,取得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10万元。罗伯特先生应就其全部工薪(3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缴付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不计 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领取时,则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

11、对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它应税矿产品,一律按主矿产品的税额征收资源税。( )

1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委托方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 )

13、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 土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14、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按其租金收入征收4%的房产税。( )

15、对租赁双方未商定纳税事宜的,由车船拥有人缴纳车船使用税。 ( )

16、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毋须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资金帐簿,已贴印花税票继续有效。( )

17、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18、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 )

19、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20、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四、计算题(本题型共4题,每小题4分。本题型共16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 (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某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2000年8月份取得以下收入:

(1)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团体会员会费40000元,个人会员会费10000元。

(2)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21000元,其中包括代售手续费1000元。

(3)代销中国福利彩票50000元,取得代销手续费500元。

(4)协会开设的照相馆营业收入28000元,其中包括像册、镜框等销售收入2000元。

(5)委派两人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折合人民币60000元。

(6)举办一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000元,资料费8000元。

要求:

(1)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该协会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3、某企业2000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000平方米,其中子弟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2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2000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4000万元,7月1日起企业将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8月1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4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4、某企业2000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实收资本比增加100万元。

(2)与银行签订一年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年利率5%。

(3)与甲公司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值350万元,甲公司的货物价值450万元。

(4)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乙公司提供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本企业提供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20万元。

(5)与丙公司签订转让技术合同,转让收入由丙公司按2001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

(6)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

(7)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20万元。

要求:

逐项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综合题(本题型共4题,第1、4题每题8分,第2、3题每题9分。本题型共34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4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5440元。另外,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2. 某企业财务人员将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列表如下:

项 目

行次

金额 (元)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25 000 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2

19 000 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

935 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4

5 065 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5

0

减:营业费用

6

1550 000

其中:广告费用

7

600 000

经营性租赁费用

8

50 000

销售费用

9

900 000

管理费用

10

2 681 000

其中:业务招待费

11

145 000

坏帐准备金

12

12 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13

24 000

上交总机构的管理费

14

550 000

其他管理费用

15

1 950 000

财务费用

16

580 000

三、营业利润

17

254 000

加:投资收僧

18

180 000

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

19

120 000

股利(甲股份公司)

20

-195 000

股利(乙股份公司)

21

255 000

补贴收入

22

0

营业外收入

23

15 000

减:营业外支出

24

200 000

其中:财产损失

25

140 000

通过非营利团体向红十字事业捐增

26

60 000

四、利润总额

27

249 000

减:所得税

28

82 170

五、净利润

29

166 380

补充材料:

(1)2000年8月1日发生经营性租入固资产业务,租赁期10个月,租赁费50 000元。

(2)2000年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帐户期末余额分别为1 200 000元、400 000元。坏帐准备金帐户期初无余额,当年未发生坏帐损失。

(3)甲、乙股份公司的投资收益为投资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对甲、乙股份公司的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要求:

(1)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指出上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简要说明依据,并逐项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

(2)计算该企业2000年度应补或退的企业所税。

3、设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甲企业),经审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到底享受定期减免税政策已经期满。1999年年初外方将分得的的税后利润2000万元在西部地区投资开办经营期为8年的生产性企业(简称乙方),并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甲企业的外方已按规定办理了再投资退税。2000年经考核,乙企业不符合先进技术企业的标准,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的称号。

2000年度甲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万元。经某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情况:

(1)11月份隐瞒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被处少缴增值税额2倍的罚款已在税前扣除。

(2)转让记帐式国库券收益20万元,与国债利息收入一并已在税前扣除。

(3)技术开发费4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已按实际发生数在税前扣除。

(4)6月份购进生产设备价值6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为10%。企业已将购买设备支出金额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5)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150万元(在境外已纳税款80万元),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2000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200万元。

(甲、乙企业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甲企业1999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57.9万元)。

要求:

(1)计算甲企业外方应缴回的再投资退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00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

4、中国公民张某2000年共取得八项收入(见附表“收入情况”栏目)。年底,张某要求其财务顾问逐项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该财务顾问即予办理并将计算结果告知(见附表“财务顾问计算的在我国缴纳的税额”栏目)。

要求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逐项判断该财务顾问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否正确,简要说明依据,并正确计算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附表:

收入情况

财务顾问计算的在我国缴纳的税额

(1)1-5月份,每月参加文艺演出一次,每次收入20 000元。

(20 000-800)×20%×5=19 200元

(2) 在A国出版图书取得稿酬250 000元,在B国参加演出取得收入10 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0 000元和1 500元。

(3) 取得中彩收入50 000元,当场通过社会团体向教育机构捐赠30 000元。

(50 000-30 000)×20%=4 000元

(4)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 000元。

3 000元×20%=600元

(5) 取得保险赔款25 000元。

(6) 取得1999年12月存入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6 000元。

6 000×(1-20%)×20%=960元

(7) 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 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 000元,发生合理费用为21 000元。

(8) 1月1日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年取得收入110 000元,营业成本51 000元,管理费用等允许扣除的费用 30 000元

{[(110 000-51 000- 30 000)/12-800]×10%-25}×12=1 640元

答案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C 4、B 5、B 6、D 7、D 8、B 9、B 10、C 11、C 12、C

13、C 14、D 15、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BC 3、BD 4、BCD 5、BCD 6、AC 7、CD 8、BCD 9、AD 10、AC 11、AC 12、ABCD 13、ABC 14、ACD 15、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四、计算题

1、答案: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120+10+2+18)×40%=6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60)/(1-30%)=30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300×30%=9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增值税:(120+10+20+18+60+90)×17%=5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35+5)×20%=8(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35+5+8)×17%=8.16(万元)

(2)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290+51.48/(1+17%)] ×17%-51=5.78(万元)

当月抵扣的消费税额:300×80%×30%=72(万元)或:90×80%=72(万元)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290+51.48/(1+17%)]×30%-72=28.2(万元)

2、答案:

(1)收取的团体会员费40000元、个人会员费10000元免征营业税

代售门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1000×5%=50(元)

福利彩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500×5%=25(元)

照相馆收入应纳营业税=28000×5%=1400(元)

国外咨询收入60000元免征营业税

培训班收入应纳营业税=(120000+8000)×3%=3840(元)

上述业务应缴纳营业税=50+25+1400+3840=5315(元)

(2)代扣代缴营业税额=21000×3%=630(元)

3、答案:

(1)200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5000-3000-1200)×4=243200(元)

(2)200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4000-200)×(1-20%)×1.2%=36.48(万元)

200×(1-20%)×1.2%/12×6=0.96(万元)

或:4000×(1-20%)×1.2%-200(1-20%)×1.2%×50%=37.44(万元)

出租房产1.5×6×12%=1.08(万元)

在建工程:500×(1-20%)×1.2%/12×4=1.6(万元)

2000年应缴纳房产税=36.48+0.96+1.08+1.6=40.12(万元)

4、答案:

(1)实收资本增加应纳印花税=100万元×5‰=500(元)

(2)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300万元×0.5‰=150(元)

(3)以贷换贷合同应纳印花税=(350万元+450万元)×3‰=2400(元)

(4)加工合同应纳印花税=(15万元+20万元)×5‰=175(元)

(5)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先按5元计税

(6)贷运合同应纳印花税=(8万元-0.5万元)×5‰=37.5(元)

(7)铁路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20万元×1‰=200(元)

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印花税为3467.5元。

五、综合题

1、答案: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000×(1-10%)+15000+30000]/(1-10%)=170000(元)

应收代缴的消费税=170000×10%=17000(元)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00×10%+5100+12000×7%=17940(元)

应缴纳增值税=44200-17940=26260(元)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元)

应缴纳增值税=85000-62460=22540(元)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7200-8059.5=19140.5(元)

应缴纳增值税=31977-19140.5=12836.5(元)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摩托车应纳增值税=25440/(1+6%)×6%=1440(元)

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12870/(1+17%)×17%=1870(元)

2、答案:

(1)广告费用扣除错误。按税法规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2%。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000-25000000×2%=100000(元)

(2)租赁费用扣除错误。按税法规定,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应按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0-50000/10×5=25000(元)

(3)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错误。按税法规定,经营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扣除额不得超过收入的5‰,经营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扣除额不得超过收入部分的3‰。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5000-15000000×5‰-10000000×3‰=40000(元)

(4)坏账准备金提取错误。按税法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00000+400000)×5‰=4000(元)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000(元)

(6)上交总机构的管理费用扣除错误。按税法规定,提取比例不得超过总收的2%。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0000-(25000000+180000+15000)×2%=46100(元)

(7)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000(元)

(8)股份公司的投资收益计算错误。按税法规定,被投资方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方不得确认投资损失。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股利,只有投资方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除定期减免税优惠以外的部分,才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财务人员已计算的金额=255000-195000=6000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5000/(1-15%)-60000=240000(元)

(9)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后的应被税额

=(100000+25000+40000+4000+24000+46100-120000+240000)×33%=118503(元)

应抵免乙股份公司的税额=255000/(1-15%)×15%=45000(元)

2000年度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8503-45000=73503(元)

3、答案:

(1)应缴回的再投资退税额:

原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税率与地方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税率×退税率=2000/1(1-15%)×15%×100%=352.94(万元)

缴回退各款=352.94-60%=211.76(万元)

(2)罚款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销售额=30/(1+17%)=25.64(万元)

增值税额=25.64×17%=4.3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6×2=8.72(万元)

(3)转让国库券收益2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技术开发费×50%=40×50%=20(万元)

(5)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不能计入费用一次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60×10%=6(万元)

当年折旧=固定资产扣除残值后余额/10/12×6=2.7(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7=57.3(万元)

方法一:

(6)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4000+8.72+20-20+57.3+150+80=4296.02(万元)

(7)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或补税:

扣除限额=境内、外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外国的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4296.02×33%×(150+80)/4296.02=75.9(万元)

境外已纳税款80万元大于扣除限额75.9万元,2000年境外所得不补缴所得税。

(8)抵免境外已纳税款后应纳所得税额:

境内、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4296.02-230)×15%+230×33%=685.80(万元)

抵免境外已纳税款后应纳所得税额=685.80-75.9=609.9(万元)

(9)购买国产设备应抵扣的金额:

比上年新增所得税额=609.9-557.9=52(万元)

购买国产设备应扣除金额=200×40%=80(万元)

当年购买国产设备实际抵扣金额为52万元。

(10)甲企业2000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609.9-52=557.9(万元)

方法二:

(6)境内生产经营应纳所得税=(4000+8.72+20-20+57.3)×15%=609.90(万元)

(7)比上年新增企业所得税=609.90-557.9=52(万元)

(8)购买国产设备应扣除金额=200×40%=80(万元)

新增所得税额小于购买国产设备应扣除金额,故当年购买国产设备实际抵扣金额为52万元。

(9)境内、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609.9+230×33%=685.80(万元)

(10)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或补税:

扣除限额=境内、外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外国的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4296.02×33%×(150+80)/4296.02=75.9(万元)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80万元,大于扣除限额,故2000年境外所得只能按限额扣除75.9万元。

4、答案:

收入情况

财务顾问计算的

在我国缴纳税额

是否

正确

依据

应在我国缴纳税额

(1)1-5月份,每月参加文艺演出一次,每次收入20000元。

(20000-800)×20%×5=19200元

错误

对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20%的费用

20000×(1-20%)×20%×5=16000元

(2)在A国出版图书取得稿酬250000元,在B国参加演出取得收入1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元和1500元。

0

错误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①稿酬扣除额=25000×(1+20%)×20%×(1-30%)=2800元,已在境外缴纳3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不得在本年度内的应纳税额中扣除。②演出扣除额=10000×(1-20%)×20%=1600元,境外缴纳1500元,低于1600元的扣除额,其差额100元应当补纳。

(3)取得中彩收入50000元,当场通过社会团体向教育机构捐赠30000元。

(50000-30000)×20%=40000元

错误

捐赠额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只能是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50000-50000×30%)×20%=7000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00元。

3000元×20%=600元

错误

国债利息免税(0.5分)

0

(5)取得保险赔款25000元。

0

正确

保险赔款免税(0.5分)

0

(6)取得1999年12月存入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6000元。

6000×(1-20%)×20%=960元

错误

利息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600%20%=1200元

(7)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000元,发生合理费用21000元。

0

错误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才能免税。

(300000-150000-21000)×20%=25800元

(8)1月1日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年取得收入110000元,营业成本51000元,管理费用等允许扣除的费用30000元。

{[(110000-51000-30000)/12-800]×10%-25}×12=1640元

错误

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10000-51000-30000)×20%-1250=4550元

4.税法i考试大纲 篇四

第十二章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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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分值在3-5分。如果独立考查计算题,可达4分。本章内容可以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结合出题。

掌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和税率(税率需要记忆)、计税依据、违章处罚。印花税特点:

1、覆盖面广

凡税法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照等,都必须依法纳税。

2、税率低、税负轻

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5‰ 定额税率为:5元/件。

3、纳税人自行完税

自行计算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粘贴并划销或注销。

4、印花税属于行为税

纳税人只要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就应缴纳印花税。

5、印花税属于费用税

计入“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发生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反映,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的印花税,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反映。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上述单位和个人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可以分别确定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一、立合同人(重点)

1、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选择题)

2、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各种名称的凭证。

3、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判断题)

二、立据人

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贴花。(重点)

三、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五、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判断题)

与营业税中在境外转让无形资产,但在境内使用的在我国交纳营业税,税法原理是一样的。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一)购销合同

包括加工、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

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

还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新增)

(二)加工承揽合同(结合增值税、消费税)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的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注意与营业税区分)

(五)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企业跟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合同,不贴花。

(六)货物运输合同(计算题)

(七)仓储保管合同(计算题)

(八)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贴花。相关链接:

营业税:融资租赁业务计税依据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

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纳税人由税务机关确定。

(九)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照章纳税。

(十)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

※专利权转让按照财产转移书据来计算印花税,而专利申请权转让按照技术合同贴花。※一股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见教材237页。

※包括: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企业股权转让所立书据;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新增)

(十二)营业账簿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二、税率

税率需要记忆,考题不给出。

1、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5‰、0.3‰、0.5‰、1‰四档 ※股权转让印花税税率现已调整为3‰。

2、定额税率。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比例计算贴花,不再按件贴花。

3、掌握238页的税率表及说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不存在含税不含税的问题)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例如: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注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2)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注意计算题)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货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的计税论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账薄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

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接受捐赠的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不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计算题)

2、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应税合同在签订时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判断题)

4、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5、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计算题)

6、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看成签定了两份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7、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或者转包合同,应按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掌握242页例题。

第四节 税收优惠

一、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四、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五、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六、对特殊货运合同免税。

九、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一)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1、只要资金总量不增加,就不再计税贴花。P243-244(1.和2.)。

2、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二)股权分置试点改革转让的印花税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五节 纳税方法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方法

1、自行贴花办法(“三自”纳税办法)

2、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专门的缴款书等。第六节

征收管理与违章处罚

一、核定征收印花税

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信仰的;

3、采用按期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兑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或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兑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二、违章处罚

(一)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1、在应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

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

3、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

(二)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税法i考试大纲 篇五

A.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B.单位出租设备等动产,在承租单位所在地申报纳税

C.纳税人从事跨省建筑工程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D.境内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在电信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E.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之外的无形资产,在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纳税

2.关于营业税税目的划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无船承运业务属于“运输业”

B.广告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

C.车、船、飞机的装饰活动属于“建筑业”

D.报社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属于“广告业”

E.在旅游景点经营游船、景区环保车取得的收入属于“运输业”

3.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我国公民销售其在境外的房产,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

B.外籍个人销售其在我国境内已购置6年的房产,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

C.纳税人销售自建的房产,分别按照“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D.纳税人销售自建的房产,按照销售收入减去建造成本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E.单位销售购进的房产,以销售收入减去购入原价的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

4.关于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我国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B.我国企业在境内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C.我国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D.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开发成果的,对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免征营业税

E.以样品、样机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开发成果的,除货物以外的部分免征营业税,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5.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收入应计征营业税的有()。

A.个人转让着作权取得的收入

B.福利彩 票发行机构发行福利彩 票的收入

C.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

D.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收取的保险费

E.建筑企业在提供建筑劳务时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劳动保护费

6.下列业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B.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业务

C.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D.计算机公司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提供的软件培训业务

E.计算机公司销售软件交付使用后按期提供有偿软件培训业务

7.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不属于“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的有()。

A.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

B.广告播映

C.出租文化场所

D.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

E.科技讲座

8.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业务不属于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有()。

A.土地租赁

B.提供无所有权技术

C.电影发行单位出租电影拷贝

D.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

E.土地使用者将土地还给土地所有者

9.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征或免征营业税的有()。

A.企业按房改成本价出售住房

B.企业自建住房售给本单位职工

C.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D.企业提供垃圾处置劳务

E.个人转让着作权

10.纳税人销售下列特定货物,按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B.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C.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

D.销售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生产的砖瓦

E.销售生物制品

答案解析

1.标准答案:ACE

解析: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境内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

2.标准答案:BCD

解析: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在旅游景点经营游船、景区环保车取得的收入属于“服务业”。

3.标准答案:CE

解析:转让境外房产不属于我国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单位和个人销售外购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应该以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抵债时该不动产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4.标准答案:ABDE

解析:我国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5.标准答案:CE

解析:个人转让着作权免征营业税;福利彩 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 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6.标准答案:BE

解析: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计算机公司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提供的软件培训业务,属于征收增值税的范围。

7.标准答案:ABC

解析: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广告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范围;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的“播映”子目征收营业税;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范围。

8.标准答案:ABDE

解析:对电影发行单位出租电影拷贝取得的收入适用“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转让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提供无所有权的技术,不作为本税目的纳税对象。

9.标准答案:ACDE

解析:企业按房改成本价出售住房、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企业提供垃圾处置劳务、个人转让着作权均是营业税的减免范围。

10.标准答案:AB

6.税法i考试大纲 篇六

1.A 2.B 3.D 4.C 5.B 6.B 7.A 8.B9.C 10.C 11.A 12.B 13.A 14.C 15.A 16.B17.A 18.B 19.A 20.D 21.A 22.D 23.A 24.B

二、多项选择题

1.BC 2.AB 3.BC 4.CD 5.AD 6.CD 7.BC8.ABD 9.ABC 10.ACD 11.AD 12.BC 13.AC 14.AD

三、计算问答题

1. (1) 方案一:应纳增值税=650×17%-78.2=32.3 (万元)

应纳消费税=650×5%-460×5%=9.5 (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2.3+9.5) × (7%+3%+2%) =5.02 (万元)

(2) 方案二:应纳增值税=650×17%- (45.5+30×17%) =59.9 (万元)

丙代收代缴消费税= (350+30) ÷ (1-5%) ×5%=20 (万元)

丙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 (5%+3%+2%) =2 (万元)

甲应纳消费税=650×5%-20=12.5 (万元)

甲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9.9+12.5) × (7%+3%+2%) =8.69 (万元)

(3) 方案一毛利润额=650-460-50-9.5-5.02=125.48 (万元) 。方案二毛利润额=650-350-30-60-20-12.5-2-8.69=166.81 (万元) 。

由于方案二的毛利润额高于方案一, 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 可多获收益, 建议甲地板企业选择方案二。

2. (1) 该金融机构应缴纳的营业税: (33+0.8-30) ×5%+ (200+90+10) ×5%=0.19+15=15.19 (万元)

(2) C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500×5%=25 (万元)

(3) D广告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80-300) ×5%=4 (万元) 。不能减除广告制作费;只能减除广告发布费。

(4) 该金融机构应缴纳的增值税:150/ (1+17%) ×17%=21.79 (万元) 。

3. (1) 应纳资源税= (4 000+1 000) ×4=20 000 (元)

这里注意资源税计税依据是开采应税资源直接销售的4 000吨和开采应税资源自用 (包括连续生产) 的1 000吨之和。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2) 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17 000+9 860+ (500+1 500) ×7%+1 200=28 200 (元)

(3) 该企业销售原煤的增值税销项税=400 000×17%=68 000 (元) 。煤炭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4) 该企业销售居民用蜂窝煤的增值税销项税=200 000÷ (1+13%) ×13%=23 008.85 (元) 。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13%的低税率。

(5) 该企业销售天然气的增值税销项税=150 000÷ (1+13%) ×13%=17 256.64 (元) 。天然气适用13%的低税率。

(6)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增值税的销项税=16 000÷ (1+17%) ×17%=2 324.79 (元) 。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68 000+23 008.85+17 256.64+2 324.79-28 200=82 390.28 (元) 。

4. (1)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30 000-3 500) ×25%-1 005=5 620 (元)

(2) 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 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 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 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平均各月: (50 000+3 000) ÷12=4 416.67 (元) , 适用税率10%, 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3 000×10%-105=5 195 (元)

李某年终奖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 195-3 000=2 195 (元)

(3) 提供专有技术应纳个人所得税=40 000× (1-20%) 20%=6 400 (元)

(4) 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 8000+2 000) (1-20%) ×20%× (1-30%) =2 240 (元)

(5)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50 000-7 000) × (1-20%) ]/68%=50 588.24 (元)

应纳税额=50 588.24×40%-7 000=13 235.29 (元)

(6)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20 000×25%×20%=1 000 (元)

(7) 版权收入不同于稿酬所得, 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范畴;在法国版权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抵扣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0 000×8× (1-20%) =128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28 000×20%=25 600 (元)

因为在法国缴纳的23 000元个人所得税小于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扣除限额25 600元, 所以, 在法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 000元可全额抵减, 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5 600-23 000=2 600 (元) 。

四、综合题

1. (1) 进口有商业价值的货样手表应纳关税=4 000×8×30%=32 000×30%=9 600 (元) 。进口设备应纳关税= (1 000 000+20 000) × (1+3‰) ×10%=1 023 060×10%=102 306 (元) 。

合计应纳进口关税=9 600+102 306=111 906 (元)

(2) 有商业价值的货样手表每只不含税计税价格超过10 000元, 应纳的消费税=4 000×8× (1+30%) ÷ (1-20%) ×20%=52 000×20%=10 400 (元) 。

(3) 该企业当月进口手表应纳增值税=52 000×17%=8 840 (元) 。进口设备应纳增值税= (1 023 060+102 306) ×17%=191 312.22 (元) 。

合计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8 840+191 312.22=200 152.22 (元)

(4) 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200 152.22+ (340 000+10 000×7%) × (1-10%) +5 100× (1-10%) -25 000×60%×17%+2 300=511 122.22 (元)

(5) 该企业转让使用过的设备应纳的增值税=200 000÷ (1+4%) ×4%÷2=3 846.15 (元) 。

(6) 业务 (3) :以市场价购入的帐篷赠送灾区应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30 000×90%×17%=4 590 (元)

业务 (4) :12 800×7÷1.17×17%+200 000×17%+1 638 000÷20 000× (20 000+2 000) ÷1.17×17%=13 018.8+34 000+261 800=308 818.8 (元)

业务 (5) : (12 800÷1.17+200 000÷500) ×10×17%=19 278.29 (元)

业务 (6) :150 000/1.17×17%=21 794.87 (元)

业务 (7) :1000 000× (1+10%) ×17%=187 000 (元)

增值税销项税合计=4 590+308 818.8+19 278.29+21 794.87+187 000=541 481.96 (元)

(7) 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541 481.96+3 846.15-511 122.22=34 205.89 (元)

(8) 该企业当月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0。

(9) 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12 800÷ (1+17%) ×7+12 800÷ (1+17%) ×10+200 000÷500×10]×20%=37 996.58 (元) 。

2. (1) 应缴纳房产税=12×3×12%=4.32 (万元)

(2) 应缴纳印花税=9 600×0.5‰+12×10×1‰=4.8+0.12=4.92 (万元)

房产税按照实际租赁计算;印花税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

(3) 2012年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为520.34万元。其中:应缴纳的营业税=9 600×5%+12×5%×3=481.8 (万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81.8× (5%+3%) =38.54 (万元) 。

(4)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2 400万元, 开发成本2 600万元, 开发费用= (2 400+2 600) ×5%+175=425 (万元) 。

违约罚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作为费用扣除, 但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

扣除项目合计=2 400+2 600+425+9 600×5% (1+5%+3%) + (2 400+2 600) ×20%=6 943.4 (万元)

注意:题目给定的管理费用中不含印花税, 房地产企业的印花税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不能单独扣除, 应随管理费用按照规定的比例限度以内计算扣除。

(5) 销售收入合计9 600万元, 增值额=9 600-6 943.4=2 656.6 (万元) 。

增值率=2 656.6/6 943.4×100%=38.26%, 适用30%的税率。

应纳土地增值税=2 656.6×30%=796.98 (万元)

(6)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共计:

2 400+2 600+600+820+180+796.98+4.32+4.92+481.8+38.54=7 926.56 (万元)

企业的违约罚息不得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房地产企业的印花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随管理费用扣除但不能单独扣除, 印花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随管理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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