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 范文

2024-09-21

诉讼请求 范文(11篇)

1.诉讼请求 范文 篇一

工程索赔诉讼要点之诉讼请求

于长义

一、合同约定不同决定不同诉求。

1、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过期付款违约金数额,则诉讼请求应表述为: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欠款本金 元及违约金 元,共计 元。如果违约金约定的低,则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违约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作为原告方应直接按照损失数额请求。但诉讼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对方一般会请求降低。对方请求降低时,按照操作惯例,一般会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30%确定违约损失;如果对方没有在一审中请求降低,则法院不能依照职权主动降低违约金数额。

2、如果合同中直接约定过期付款利息,则一般应表述为: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欠款本金 元及利息损失 元(利息损失按照约定利率 自 年 月 日起以欠款额为基数计算)。

3、如果在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过期付款违约金数额也没有约定过期付款利息,而是仅仅约定了付款日,一般应表述为: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欠款本金 元及过期付款违约金 元(违约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 年月日起以欠款额为基数计算),共计 元。由于此时合同未约定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也为直接约定按照利息计算,所以此时的诉讼请求不能想当然的要求“支付工程欠款利息”。在合同未约定过期付款按照利息计算的情况下,直接要求支付利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示范文本中,如果通用条款已经做了约定,则另当别论。

4、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过期付款违约金也约定了过期付款利息,则应选择数额高者起诉。实践中,为保险起见,不乏将违约金和利息同时起诉的情况。但笔者认为,此举除了增加诉讼费和律师费外,并非明智之举,是不自信不明白的表现。

总之,违约金或利息的违约损失如何诉求取决于合同的.约定,诉讼前应注意查看合同约定。

二、过期付款利率。

过期付款利息按照何种标准计算呢?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和最高院司法解释,笔者认为:

1、有约定利率的,按照约定利率的130―150%计算过期付款利息;改变用途的按照约定利率的150―200%计算过期付款利息。

2、没有约定利率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0―150%计算过期付款利息;改变用途的按照150―200%计算过期付款利息。

三、垫付款利息和工程款利息

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垫付款有利息约定的支付利息,但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没有利息约定的视为无息垫付,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对于工程欠款,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了支付利息但没有约定利息标准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但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按照何种标准支付利息,合同中必须有“应当支付利息”的明示性约定,没有“支付利息”约定的不得要求支付利息,而只能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过期贷款利息计算,即按照贷款利息的130-150%计算。

概括起来,在垫付款利息请求中,利息不得超过一倍贷款利息;工程欠款利息,最高约定不得超过四倍贷款利息;未约定利息和违约金标准的,可按照一倍贷款利息的130%―150%计算;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一般不超过贷款利息损失的130%―150%。 因此,垫付款和工程欠款均应明确约定利息及标准:在垫付款时最高可约定一倍贷款利息;在工程欠款时最高可约定四倍贷款利息。

连带责任问题

工程索赔案件中的连带责任情形一般有:挂靠、转包、分包、实际施工人诉讼等。

挂靠。挂靠是指没有资质或低级资质的施工人利用被挂靠单位的合格资质,与发包方或总包方签订合同,被挂靠单位仅收取挂靠管理费,由挂靠单位实际施工的行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采用挂靠形式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谁承担直接责任,谁承担连带责任?笔者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被挂靠单位作为合同相对方承担直接责任,挂靠单位作为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转包。转包是指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合同内容全部由第三方履行,承包人收取管理费(有的不收取管理费)而不履行施工义务的行为。笔者认为,如果转包经过了发包人的同意,则可理解为合同的概括转让,转包人不再是合同相对人。在转包关系中,转包人和被转包人应对发包人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转包人承担直接责任,被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分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工作部分再分包给他人施工的行为,有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之分。但无论是否合法分包,承包人和分包人均应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包人为直接责任,分包人为连带责任。

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应具备合同无效和全面替代两个基本要点。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总包人和发包人,要求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笔者以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实际施工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直接付款责任,发包人根据司法解释应仅在欠付款的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笔者认为,在多层转包、违法分包中,上位的其他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总包人等应参照发包人在欠付款的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此处的其他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总包人等为广义的 “发包人”。

侵权与违约责任竞合问题

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时只能择一确定诉讼请求,不可既有侵权诉讼又有违约诉讼的情形。在选择违约请求时,一般应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起诉合同向对方,或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受益第三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取得诉权)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其他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在选择侵权请求时,则可完全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直接以所有侵权人作为诉求对象。

侵权诉求可以突破管辖约定。例如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在发包人的质量索赔中,可避开仲裁管辖条款,将勘察、设计、承包人等作为侵权人全部诉至法院。此时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的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而不是合同约定的管辖机构。

2.诉讼请求 范文 篇二

读者:李学民

李学民同志:

根据你来信所述情况, 我们认为这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 所以, 你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所谓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 因权利人提出请求或依法提起诉讼, 以及义务人承认履行义务等法定事由的发生, 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制度。因此, 诉讼时效的中断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 要有法定的中断事由发生, 即诉讼时效因权利人提出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及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中断。 (2)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当中。如果诉讼时效尚未开始或已经届满, 都不具备中断的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008年12月4日, 刘某已经给你还款3 000元, 而且还写了保证书, 这显然已经构成了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 所以, 此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2008年12月4日起计算。你只要是在此后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法院都是会受理的。

3.他的诉讼请求为何被驳回 篇三

2016年9月19日,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程某通过宣传单购买了打折促销彩电,后发现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销售公司进行赔偿。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程某的诉讼请求。

2015年6月27日,原告在被告某销售公司处购买了一台电视,价值3599元(该公司出具的发票为2015年4月24日)。2015年7月6日,原告以购买的商品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且涉嫌虚假宣传,向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投诉。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9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某销售公司在销售上述诉争商品过程中,未按照宣传单页上的6.5-8.5折扣给予原告优惠,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被告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0000元。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要求被告赔偿原告3599元,增加赔偿10797元请求,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另查明,原告家住武汉,无固定工作,经常往返南昌。在南昌期间,原告频繁向省、市、区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举报众多企业以及销售公司的不法不当行为。自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原告就购买的商品举报企业和公司后向法院起诉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8起,索赔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3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护范围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应该是“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这一方是为了个人或者家庭的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业活动的需要来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原告对购买到存在瑕疵的物品或服务进行举报,协助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行政职责应予鼓励,但举报诉讼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利,通过法律的手段获取赔偿已经背离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本意。纵观原告近年来的行为,原告不断举报的目的是为了不断获取赔偿,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被告为了销售商品抢占市场份额使用了“品牌第一……”虚假宣传用语,相关部门已对被告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10000元。原告为诉讼而“消费”再索取三倍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购买的彩电尚在正常使用未提交质量有问题的证据,原告要求返还购买电视机款的请求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4.变更增加诉讼请求丁 篇四

申请人:丁萍、女、1984年11月30日出生。住址:金凤区五里水乡30-3-601.电话:***.被申请人(投保人):周小云,男、1977年5月3日出生、汉族、地址:宁夏吴忠市陈沅滩乡沅滩村六队。电话:***.被申请人(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西门支公司。

变更增加请求:

1、伤残赔偿金增加为30710元;误工费变更为13944元、营养费变更为1120元、护理费变更1820元、交通费70元,后续医疗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增加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22日、通过委托,申请人被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鉴定八级伤残并同时作了三期鉴定。为此,申请人根据此鉴定对原诉讼请求部分事项予以变更增加。请求法庭核准。

此致

西夏区人民法院

5.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五

申请书范文一

申请人:叶ⅹⅹ,女,1981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住址:ⅹⅹ市ⅹⅹ巷20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ⅹⅹ市ⅹⅹ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叶ⅹⅹ

申请时间:

申请书范文二

申请人:秦某,男,1975年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济南。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济阳县XX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09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2009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2010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此致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书范文三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纠纷案件已于年月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6.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六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民族:,住:,电话: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民族:,住:,电话: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 地址: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变更诉讼请求: 赔偿金:增加元。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申请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讼贵院,因残疾赔偿金计算有误,特申请增加赔偿金元,即变更为元,不足部分由被告依法对原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相应变更为 元,合计:元,其它诉讼请求不变。

特此申请,祈准!

此致 法院

7.诉讼请求 范文 篇七

在去年春,我丈夫王某认识了一位姓刘的女人,不久便在一起同居。我得知后,虽然心里感到很痛苦,但我们的孩子上中学了,我不想因为家庭破裂对孩子产生影响,为此,我多次劝王某和那个女人断绝关系,可王某就是不答应。无奈之下,我准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离婚,只要求王某对我进行损害赔偿,一来可以让王某将钱给我,他就没钱给那个女人了,二来可给他个教训。请问,可在婚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吗?

潘莉梅

潘莉梅朋友: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可知,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有过错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但是,无过错方是否可以不提出离婚只要求给予损害赔偿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指出:“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为此,只有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不允许不提起离婚诉讼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8.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八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1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xxx与海南金色海湾产权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2080元”。恳请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2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与海南金色海湾产权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2080元”。恳请准许。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3

申请人__,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__________。

申请人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一案,于20xx年10月11日向利川市法院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撤销(20xx)利民初字第1780号民事调解书。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依法撤销该调解书,申请人需要在调解书被撤销的同时,撤回之前对__的所有诉讼请求,再另案起诉。申请人撤回诉讼的理由如下:

一、依法应向申请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有车主(雇主)__、驾驶员(雇员)__和保险公司。如果只在申请人与__二人之间进行审理,将遗漏责任人__和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利于案件审理,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不利于申请人依法维权。

二、申请人之前的起诉,是基于急需筹资继续住院治疗,被迫对前期已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诉讼。诉讼中由于仅在申请人与__之间进行调解而形成的调解书的存在,导致申请人已被迫撤回对__和保险公司的诉讼,申请人对前期医疗费用先行赔偿的诉讼目的未能实现。申请人现在只有对

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后作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不需要通过以前的诉讼来主张部分损失赔偿。

因此,申请人决定撤回20xx年8月4日和20xx年4月9日对__的起诉,并在撤诉后另案同时起诉__、__及保险公司,对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进行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望法院准许申请人的撤诉申请。

此致利川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4

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手机:xx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我诉xxxxxx民间借贷纠纷,我于xxxx年xxxx月向贵院提交申请诉讼保全的书面申请,现因被申请人财产已转移,特申请对该诉讼保全撤销。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5

申请人__,女,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家族,住__________。

申请人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一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利川市法院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撤销()利民初字第1780号民事调解书。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依法撤销该调解书,申请人需要在调解书被撤销的同时,撤回之前对__的所有诉讼请求,再另案起诉。申请人撤回诉讼的理由如下:

一、依法应向申请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有车主(雇主)__、驾驶员(雇员)__和保险公司。如果只在申请人与__二人之间进行审理,将遗漏责任人__和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利于案件审理,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不利于申请人依法维权。

二、申请人之前的起诉,是基于急需筹资继续住院治疗,被迫对前期已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诉讼。诉讼中由于仅在申请人与__之间进行调解而形成的调解书的存在,导致申请人已被迫撤回对__和保险公司的诉讼,申请人对前期医疗费用先行赔偿的诉讼目的未能实现。申请人现在只有对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后作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不需要通过以前的诉讼来主张部分损失赔偿。

因此,申请人决定撤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__的起诉,并在撤诉后另案同时起诉__、__及保险公司,对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进行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望法院准许申请人的撤诉申请。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6

申请人覃树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12组岩洞湾路43号。

撤回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覃树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12组岩洞湾路43号。

申请人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一案,于20xx年10月11日向利川市法院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撤销(20xx)利民初字第1780号民事调解书。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依法撤销该调解书,申请人需要在调解书被撤销的同时,撤回之前对彭银树的所有诉讼请求,再另案起诉。申请人撤回诉讼的理由如下:

一、依法应向申请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有车主(雇主)彭银树、驾驶员(雇员)曾凡荣和保险公司。如果只在申请人与彭银树二人之间进行审理,将遗漏责任人曾凡荣和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利于案件审理,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不利于申请人依法维权。

二、申请人之前的起诉,是基于急需筹资继续住院治疗,被迫对前期已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诉讼。诉讼中由于仅在申请人与彭银树之间进行调解而形成的调解书的存在,导致申请人已被迫撤回对曾凡荣和保险公司的诉讼,申请人对前期医疗费用先行赔偿的诉讼目的未能实现。申请人现在只有对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后作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不需要通过以前的诉讼来主张部分损失赔偿。

因此,申请人决定撤回20xx年8月4日和20xx年4月9日对彭银树的起诉,并在撤诉后另案同时起诉彭银树、曾凡荣及保险公司,对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进行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望法院准许申请人的撤诉申请。

此致

利川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撤销诉讼请求申请书7

申请人:x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手机: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我诉民间借贷纠纷,我于x年x月向贵院提交申请诉讼保全的书面申请,现因被申请人财产已转移,特申请对该诉讼保全撤销。特此申请。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9.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九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依法准予申请人将诉讼请求增加、变更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0000元、利息2460元(利率6.15%)、实现债权的费用4500元,共计:46960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因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拖欠申请人货款40000元,发生利息2460元,且申请人为了实现债权,支付律师代理费45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上述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故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望准予。

此致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10.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本 篇十

请人:==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住址:-瑞州区前-房。

代理人:郭伟俊律师

被申请人:--、女、汉族、40岁、住址:呼和浩特-。

请求事项:

请求在申请人诉杜--一案中增加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从2011年1月1日起至归还房屋止侵占房屋造成的损失(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现在已经为13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待鉴定机构收取后确定)、诉讼费、和交通费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前是申请人的弟媳,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兄弟离婚,申请人一直念在双方曾经的感情因素让被申请人暂住在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中十多年,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让被申请人腾出房屋的诉讼时只是要求被申请人交还房屋则可,而且还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只要被申请人搬出房屋诉讼费甚至都可以不予追究。但被申请人把申请人的宽容当做软弱,而且一直对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不予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拖延审理,并且多次对法院和申请人进行欺骗,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被进一步的扩大和继续侵犯,现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的项目和数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申请人:

篇二: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 :xxxxxx

被申请人 :xxxxx

被申请人 :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请求事项 :判令二被申请人立即赔偿申请人伤残赔偿金 49450 元(24725 乘以 20 年乘以 10%)、误工费 18000 元(1800 乘以 10 个月)、精神抚慰金 20000 元、鉴定费 1500 元。

理由 :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协商不成于 2009 年 7 月 1 日 诉至xxxx人民法院,后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申请人伤残鉴定于 2009 年 10 月 9 日 作出,伤残等级为 10 级,且申请人为做伤残鉴定又支付了相关的必要费用,故申请人增加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三: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黄XX,男,汉族,1966年11月11日出生。

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

电话:6XXXXXX

委托代理人:范律师,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14344元。

事实与理由:

2006年10月8日16时,原告黄XX与被告李XX在XX区XX村口发生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公安交通局门头沟交通支队作出的NO.019XXX3号《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原告没有责任。原告因此起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被告应对此给予原告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北京市200X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人民币7172元,故被告应支付伤残赔偿金为人民币14344元(具体计算方法为:7172×20×10%=14344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的规定,特向法院申请增加前列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合并审理。

此致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附申请书副本份

申请人:

11.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书 篇十一

住所地:xx

负责人:xx,职务:行长

被申请人: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增加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申请人(本案原告)对被申请人(本案第二被告)质押的保证金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xxx物资有限公司、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Lxx3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以其开设在申请人处的保证金专户账号为xx(笔号为1)中的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被申请人涉及重大法律纠纷,且上述质押保证金账户被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法院冻结,已经危及申请人债权,申请人有权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要求行使质权,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将为了便于本案的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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