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

2024-06-24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8篇)

1.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 篇一

关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调查问卷

亲爱的小朋友:

你好!这是一份关于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与问题的调查问卷。你的意见相当宝贵,本问卷不记名,仅用于调查研究使用,回答无对错之分,请如实填写,我们将对问卷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请直接勾选你所选择的相应选项。如遇,请直接填答。谢谢合作!

河北大学在校生

××××年×月

1、你的性别

A、男B、女

2、你所在的年级

A、1-3年级B、4-6年级C、7-9年级

3、你有兄弟姐妹吗?

A、有一个B、有两个C、有三个及以上D、没有

4、你的家庭状况

A、单亲家庭B、双亲家庭

5、你父母在外打工吗?

A、只有父亲在外打工 B、只有母亲在外打工 C、父母都在外面打工 D、父母都没有出去打工

6、家里谁主要负责教育你?(监护人)

A、父亲B、母亲C、爷爷奶奶D、外公外婆E、其他亲戚朋友

7、监护人的文化程度

A、没有上过学B、小学C、初中D、高中及以上

8、你的家庭生活水平?

A、贫困B、较差C、一般D、富裕

9、你的父(母)打工年限

A、1-3年B、4-7年C、8年以上

10、父(母)打工的地点是

A、市内B、省内C、省外D、境外

11、你平均一年见到父(母)几次?

A、一次B、两次C、三次及以上D、其他

12、你觉得父(母)外出打工对自己成长和教育造成的影响

A、有正面影响(如学会自立、承担责任)B、有负面影响(造成叛逆、孤僻的性格)C、父母在不在身边都一样

13、你没有去父(母)务工地上学的主要原因是(最多选三项)

A、打工地的学校收费太贵 B、没有时间照顾你 C、你自己不愿意去 D、你在家过得很好,没有必要去 E、担心你在务工地不适应或受到歧视 F、务工地学校不接收务工人员的子女 G、务工地学校不及家里的学校 H、其他

14、父(母)经常和你的老师联系吗?

A、经常联系B、偶尔联系C、不联系

15、学校老师和父(母)联系通常是为了什么事情?

A、自己的学习B、自己做错事了C、交学杂费

16、你与父(母)联系时经常谈到的是?(多选)

A、学习情况 B、吃穿住等日常生活 C、身体健康 D、为人处事的道理 E、心理健康F、其他_________

17、你的监护人是否积极督促自己的学习?

A、非常积极B、积极C、一般D不积极E非常不积极

18、你愿意一直在学校学习,还是希望自己早点出去打工?

A、愿意一直学习B、希望早点出去工作C、愿意一直上学但家里没有能力负担 D、没想过

19、你的学习成绩

A、优秀B、优良C、中等D、较差E、很差

20、父(母)对自己教育的要求是

A、德智体全面发展 B、成绩优秀 C、掌握一些基本知识 D、没有什么要求 E、其他

21、你对自己学习满意程度

A、非常满意B、比较满意C、一般D、不大满意E、不满意

22、你的课余时间主要安排在什么上?

A、干家务活B、做家庭作业C、体育锻炼D、干农活E其他

23、你希望自己将来达到什么学历?

A、本科以上学历B、大学本科C、高中(中专)D初中毕业 E、小学毕业 F、没想过

24、你觉得学校,社会对自己的关心程度如何?

A、很关心B、很少关心C、不关心

25、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你觉得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A、家庭经济状况B、农村学校设备以及师资落后 C、孩子自身对学习的态度

26、你认为我们应为留守儿童做什么才能改变教育上的问题?

2.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 篇二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受教育权,平等性

虽然目前我国教育事业正是蓬勃发展、蒸蒸日上的阶段, 对于公民的受教育权也是关注度极高。可是近年来, 随着“民工潮”的不断涌起, 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携家人一同前往,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使得其子女的教育问题受到一定的困扰。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使之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一、受教育权的平等性概述

1. 受教育权的内涵

受教育权利简单地说, 就是指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权利的基本含义, 得出受教育权利的基本含义: 公民作为权利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的接受教育的能力或资格。

2. 教育平等性的内涵

教育平等权是指公民有权接受相同内容的教育, 不得对不同的人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 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 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起点的平等, 是指每个人都有不受任何歧视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 即入学机会的平等, 每个人在进入学前、小学、中学、大学接受教育的门槛是一样的, 不因社会地位、贫富差距等非自身才能因素而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教育起点的平等是实现受教育权平等的根本要求。

教育过程的平等, 是指教育过程中受到平等的对待, 以平等为基础对待不同人种、民族和社会出生的人。教育过程的平等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 国家公平的投入教育资源与教育经费, 作为国家公共资源的教育, 对于经费的划拨要求各级政府做到公平、公正。不同的学校要区别对待, 不能搞一体化、一刀切。其二,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育结果的平等, 是指每个人获得其所需要的教育, 促使学生取得学业成就的机会平等。

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平等性的现状

1. 农民工入学机会不平等

首先, 农民工子女不能与当地学生一样无条件免费入学。与当地学生相比, 农民工子女没有能够享有均等的入学机会, 他们的入学是有条件限制的。由于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与户籍相联系的, 农民工子女没有流入地的户籍, 因此, 按照法律规定流入地政府可以拒绝农民工子女进入当地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所以, 他们无法和当地儿童少年一样享受均等的入学机会。

其次, 农民工子女免费进入当地公办学校的条件非常的严格。有的公办学校要求农民工子女如果要就读当地学校必须提供“务工证”“暂住证”“独生子女证”“学生手册”和“户口本”等证件。流入政府和当地公办学校的这些条件限制严重地阻碍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 与当地学生相比, 农民工子女入学机会存在不均等现象。

2.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

( 1) 教育经费投入不够, 教学设施落后

从教育经费上来说, 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 其核心是教育经费的保障。经费投入是否到位, 直接关系到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但是无论在公办学校还是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都享受地方政府的财政的部分拨款, 还不能解决义务教育经费,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的负担上, 只是由流入地政府和学校买单, 学校和流入地政府自然对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就不是那么积极了。

( 2) 教师教育过程不平等

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基础普遍较差, 因此, 不管是公办学校教师还是民工子弟学校教师, 他们对农民工子女评价标准和期望值都较低。教师对农民工子女的低评价、低期望使得一些农民工子女感到自己不被重视, 导致了他们对自身要求不高, 产生自卑、缺乏上进心和自信心, 学习成绩停滞不前。即使部分学生有幸能进入公办学校, 由于来自农村, 在学校常会受到老师的冷落, 城里学生的排斥和歧视, 给他们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创伤。最后, 由于没有学籍, 成绩因此不进入教学考评, 不能参加学校或当地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种活动, 不能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甚至不能参加体育比赛, 这样就被无情地剥夺了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一些教育权利。

3.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结果不平等

农民工子女教育结果的不平等, 是指农民工子女不能够获得其所需要的教育, 促使学生取得学业成就的机会平等。

首先, 就学业情况来说, 农民工子女由于户籍、家庭、自身心理等原因造成其成绩落后于城市里的学生。就学习内容的方面, 全国很多地区高考都采取的是自主命题的方式, 各地的教材也不统一, 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面临要换教材的困难, 而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后, 由于户籍的问题, 不能在就读地参加高考, 而必须回到原户籍所在地, 这就造成升学的压力。

其次, 在学习成绩方面, 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之间有差距, 但还不是特别大。但是, 在农民工子女参加课外活动、特长方面的情况他们与城市学生相比则有相当大的差距。课外的各种各样的比赛, 报名参赛的几乎都是城里学生。

三、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平等的措施

1. 国家应完善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立法保障

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的受教育权和宪法第5条规定的平等权为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我国公民享受平等受教育权奠定了宪法基础。而在现实生活中, 农民工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之所以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与缺乏健全的教育法体系有很大关系。虽然新《义务教育法》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 但是要真正使各级政府承担起相应责任, 保证支付足额的义务教育经费, 还需要制定我国急需的与《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相配套的关于教育经费方面的立法。

2. 学校应将公平原则作为义务教育最根本的原则

校长应注重对教育教学过程的监督, 真正做到人为本的管理上, 给教师提供一个宽松、民主、自由的教育情境, 营造充满竞争与合作的人际环境。同时, 学校要实行公平的管理学生方法, 使每个学生受到质量相当的合格的教育, 而不是按学生的考试分数分快、慢班, 人为地制造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情况。

3. 农民工自身积极提升自己

不少农民工由于缺乏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 对子女的教育存在许多问题。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 不是单靠学校就能完成的, 家庭教育十分重要。家长们可以去当地学校去听一些家庭教育讲座, 或教育课程讲座, 进而了解如何更好地教育孩子, 也可以经常地参加教育子女经验交流会等。通过学习, 使自身提高认识, 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意识到教育孩子不只是学校的责任, 从而提升子女的教育水平。

参考文献

[1]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M].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2, 7.

[2]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M].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4, 12.

[3]石中英.教育机会均等的内涵及其政策意义[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7, (04) .

3.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 篇三

为了更好地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了更好地领悟和学会课本以外的知识,不断强化和完善自我;为了了解新农村建设发生的变化;为了了解村级组织是怎样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民是怎样看待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为了了解农民在新农村建设第一年的生存状况、以及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等;为了调查新农村建设优秀村庄,特别是“一村一品”突出的特色村,总结其经验,推广其做法,供其他村庄新农村建设参考;为了寻找农村的可开发性资源优势,做可行项目开发研究,为有条件的村庄制定可行性操作方案助其在城市寻求启动发展资金,搭建互动发展平台;为了总结归纳中国农村的村庄文化、民俗文化,发扬光大中国民间底层文化精粹。在调查过程中及对调查结果数据进行分析得知:

(1)、农民工生活艰苦;

(2)、其子女受教育程度低。

一、农民工的子女受教育程度偏低,其大多数为小学文化程度和初中文化程度。

农民工对“孩子应该上学读书”有一定的认识,也非常支持其子女读书,但是因农务繁忙和对子女上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均认为教学是学校的责任,而与家庭教育无关,家长往往关心的是其子女的成绩单上成绩分数多少,而不重视其子女上学的过程,致使其子女上学压力大,学习成绩差,初中毕业后,均未能继续求学深造。其次,在农村,现在处于外出打工的热潮中,农村子女初中毕业后,不听往来人的劝告,走上打工之路,因而结束学业,待知道理,却无安份学习的心理。

二、农民上进不强,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

国中农民处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思想至今仍然极其落后。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生活大幅度提高,“吃上餐不得下餐”的情况不再出现,农民满足于目前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不思上进。

三、农民工对国家政策及国情关心不够,对国家政策及国情了解甚少。

至今,农村农民生活基本得以保障,农民工生活均达温饱状态。自国家颁布“五补”、“一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退耕还林”、“九年义务教育免学费”等制度以来,农民工生活又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其子女均能成功入学读书,这是国家良好政策取得的良好效果。但是,在农村依旧存在种种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村产业化单一,易受自然灾害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出,掀起外出打工的热潮,致使农民工子女过早向往外出打工挣钱,读书无明确目标,学习成绩差,学习压力大,再加上家长无空闲管教孩子,有的家长甚至就不管,导致农民工子女文化程度低,农村依旧文盲遍地,农民工生活依旧艰苦。

据调查资料分析,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该:

1、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特色农业,关注农民工生活。

2、加大基础教育硬件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3、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增开《心理学》课程,从而促进教师、家长与学生之间的互相了解,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4.培养农民工子女学习习惯案例1 篇四

——培养农民工子女学习习惯案例

1朱庭楠、郭俊、张杰、刘崇等同学由于刚入学时候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失去了学习的信心,实际上通过教学我发现这些孩子都是非常聪明的小孩,孩子失去信心就要担心了,孩子要强是个优点,因为在中国现阶段的高考制度下,都是需要好强的性格,敢于去竞争,但要强的孩子也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因为好强的孩子常常与别人比较,比来比去,就容易有心理落差,自卑就出现了。为了提高这些孩子的学习信心我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要放低学习目标,不一定要设定很高的考试目标,要设定合适的目标,不要盲目与成绩好的同学去比,比如上次考试是70分钟,下次考试成绩就定在班级中上等,或者分数在80-85分钟。如何目标设计过高,可又没达到,就很容易产生心理失落。每次给孩子定下适合自己的目标,让孩子选择比自己稍好的孩子为目标,追上他甚至是超过他,然后再不断的改变目标,不断提升。

5.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 篇五

题与对策

苏州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2007-12-12 14:16:53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苏州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苏州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2)苏州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引言

90年代以来,苏州的流动人口增长很快,据最新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流动人口总数已经达到349万左右,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形式在增加,外来人口中的少年儿童人数也越来越多。与城市本地儿童一样,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应该得到关怀、照顾和良好的教育培养,但是他们作为

流动人口中的脆弱人群,权益容易被忽视。再过十多年甚至更短的时间,这些外来人口中的少年儿童都将逐渐长大成人,因此,关注流动人口中少年儿童的问题,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在知识经济成为经济增长主要方式的今天,教育直接关系到一个人能否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中国的教育法规之一,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同样应受到重视。本文主要探讨苏州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受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思路。

二、现状与问题

根据苏州市1997年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的资料,全市237万外来流入入口中,15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9万多人,流入人口中少年儿童和在校生约有34万人(这里的两个数字均包括15岁以上的在校生)。从表l可见,15岁及

以下的流入人口中,在沪读中学(12一15岁)和小学(7—11岁)的人数仅占适龄儿童样本总数的38和72,有近四成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少年儿童不在学校学习,这不仅不符合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也为新一代文盲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表1苏州市1997年15岁及以下外来人口少年儿童的在学状态

总样本数

其中:在沪读书(人)

在沪读书比例()

0—6岁

1877

7—11岁

701

506

72.18

12—15岁

354

135

38.14

合计

2932

1038

资料来源:苏州市1997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造成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很多,除了与他们经常流动的生活方式有关外[有些流动人口居无定所(如船民),或者居住地和工作地变动频繁(如建筑工人和装潢人员),缺乏相对固定的落脚点,使得其子女难以获得必要的上学条件],主要的是以下三方面:

1、家庭收入水平低,制约了对子女的教育投入。

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主要依靠父母或监护人提供教育费用,1995年苏州社会科学院的流动人口调查显示,家庭对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最高,为2.,比处于第二位的交通

和通讯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高0.74,反映了流动人口对其子女教育消费需求有比较强烈的倾向。但苏州的流入人口以体力劳动者居多,他们来沪后从事建筑施工和加工工业以及商业服务业等,收入大多比较低。根据1997年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苏州市经济型流入人口的月平均收入为680元,其中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占56.5(见表2),仅相当于同期苏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根据劳动工资年报统计,1997年苏州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952元)。较低的收入水平制约了他们对子女的实际教育投入。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家长不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特别是不重视女童的教育。

表21997年苏州市经济型流入人口的收入情况(单位:)

月收入

所占比重

合计

300元及以下

12.2

301--600元

601--900元

27.2

901元以上

资料来源:1997年苏州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2、借读本地正规学校的收费水平高制约了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

苏州市政府为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了两条制度化的就学途径,一是取得蓝印户口或苏州户口在本地学校正式入学,二是在本地学校借读。由于苏州历来执行严格的户籍管理政策,只有买房、投资和紧缺人才引进等少数几条渠道才能获得蓝印户口或城市户口,因此对解决数量庞大的外来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来说,其作用甚微,借读为主要形式。以苏州市徐汇区为例,1996

年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为9550人,借读生总数为7950人,占适龄人口的80.3。2001年初苏州社会科学院在苏州全市的一次抽样调查发现,在96个在沪的7—15岁外来人口子女中,有33个在苏州本地学校借读,45个在民工学校就读,18个未上学,比例分别为34、47和19。在苏州本地学校借读比例较低的主要

6.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 篇六

一:研究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必要性

(一)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因素, 也是实现最终的教育权利公平必须解决的问题, 是有利于“中原经济区崛起”的重要举措, 但相应的中原经济区地方性法规缺失。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但是进城农民工子女并未真正享有和市民子女平等的教育权。

(三) 作为农业为主要分布区的中原经济区, 农民工的规模比较大, 解决好农民工关心的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 为现有法律体系和理论研究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三农”问题的破解起推动作用。

(五) 对实现和落实国家“中原崛起”政策的导向作用。

二: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素之一。“据统计, 2010年中国有不低于1.5亿外出农民工, 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约占总数的60%, 由此推断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将成为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突出问题之一。

中国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到新世纪日益加快, 这必将催生了一类户籍在农村而到城市务工的特殊人群——农民工。他们家在农村来城市从事各种劳务活动, 为我国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农民工由最初的单身出行到举家搬迁, 从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权问题在解决中慢慢消失, 一个更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又出现在我们面前, 即大量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如何顺利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所受的教育歧视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但是现实并不让人感到乐观。

三: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面临的主要问题

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面临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现状令人担忧,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上面临心理压力, 户籍限制, 资金缺乏的问题

2、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渠道窄, 享受教育机会少

3、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在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上无法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4、公立学校设置了或明或暗的门槛, 使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入学有一定难度;

5、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尴尬地位对其子女有心理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6、是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失学、辍学现象严重;四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工作不稳定性使其子女的受教育存在很大的流动性。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保障机制的匮乏, 致使保障平等教育权缺乏现实依据和强制约束力。

(1) 没有针对性的地方法律法规为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提供保障

(2) 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教育经费来保障学习资源和环境

(3) 公立学校教育资源不足、农民工子弟学校发展缓慢造成其上学难的局面

4、师资力量的薄弱, 使得教学任务的完成质量有所欠缺和有待提高

四: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相关措施。

确立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机制, 直接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能否留城, 能否实现个人的城市化。这不仅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 更是促进中原经济区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 福建省关于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而施行的“民心工程”经验借鉴:

(1) 政策上, 公开接纳学校名单、改造扩建学校容量、保障附加经费投、合理核算教师编制 (2) 进一步简化农民工子女入学手续, 出台减免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顺利就近入学 (3) 要求对农民工子女做到“三个一视同仁”和“三个特别照顾”。

(二) 立法部门专项制定符合中原经济区特色的《反教育歧视法》。

各级政府除了建立农民工子女异地受教育的统一条件程序和异地受教育的申报、登记和统计制度以及异地受教育的学业认可和接转制度等基础性制度之外还要建立地方政府及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责任制度。更要制定出一部专门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反教育歧视法》。

我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等不到平等实现的现实, 严重损害了其受教育的宪法基本权利和基本人权。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在宪法性质上属于积极的社会权利, 需要国家积极行动, 这类权利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和实现。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美国上世纪著名的政治家及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曾经指出:社会必须为所有人建立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而不管其家庭收入的多少。针对我国存在的对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歧视问题, 笔者认为应当尽快确立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机制以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平等权, 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权利, 为我国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郭姗姗、周谊.从美国的“隔离单平登”的判决看我国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2007.3

[2]吴向东.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2010.7

[3]陈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困境、成因及对策2009.7

[4]李森有.论教育公平与教育立法的权威—以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立法为例的研究

7.农民工子女受教育1 - 复制 篇七

2011-03-04新华网

建议人:湖北代表团 王玉芬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子女随迁进城就读的问题日益突出。“有想法,没办法”,这是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子女教育问题上所面对的现实境况。从内心来说,让子女脱离父母监护,缺失心理关怀,成为“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的“留守儿童”,实非情愿。他们非常希望也一直努力着能让子女随同自己进城就读,与城市同龄孩子享受一样的教育,但他们却无力解决孩子进城就读所要面对的诸多现实问题,自身的条件、学校的门槛和政策的限制,每一项解决起来难度系数都很高。住房条件恶劣,收入水平较低,工作流动频繁,这是农民工生活的普遍现状。进入城市,他们大多选择以群租合住的方式来降低生活成本,而且其聚居的地点通常是在远离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对他们来说,子女进城就读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城市高物价水平下的“家庭单独租住”的房租和家庭基本生活消费的压力,还有城市学校较高的显性和隐性的求学成本。突破经济上的压力让子女进城已属不易,要让子女实现“就读”困难同样很大,如果要选择好一点的学校那更是难上加难。事实上,城市公办学校在资源配置、学校布点、教学内容,包括作息时间等等方面也没有太多考虑兼收农民工子女的需求。虽说国家在2003年就已经确立了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但这项政策的具体落实,离实际需要还有很大距离,并且各地很不平衡。优质学校资源稀缺,有些定点学校距离很远,打工子弟学校条件太差,招收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总体数量严重不足,这依然是宏观政策颁布多年后的“冷现实”。当然,他们还要面对的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城市高中阶段教育和以后的升学制度的“无情封锁”。

“没办法”是农民工的无奈,“想办法”是政府的职责。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难题,这同样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在紧要的不是制定政策,而是落实好政策,要认真检查和督促各级政府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在宣传上,要加大对国家“两为主”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对此政策的知晓率,让他们能够依法维护子女就读的权利。同时,加大对各级政府在落实这一政策上的督查和舆论监督,并将此列入对流入地政府的硬性考核指标。

(二)在数量上,一要严格要求公办学校向农民工子女敞开校门,依法保证居住在学校学区内的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严禁违规收费,二要积极改善现有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条件,加强规范管理与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办学质量,同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民工流入较为集中的地域捐赠举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大力扶持、发展民办学校。

(三)在经费上,农民工子女本就在国家实施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的公共教育经费的补助范

围,不过当农民工子女离开流出地时,相应的教育经费并没有随之流转。流入地政府也没有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纳入预算,接收学校因此也很难拿到对应的费用补助。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尝试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子女公共教育经费流转制度,当农民工子女离开流出地时,其相应的教育经费可参照社保资金的方式流转,为其在流入地就读提供保障,减轻流入地政府及学校的财政负担;此外,建议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的流入地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多渠道减轻流入地政府的地方教育财政负担。

(四)在制度上,一要针对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的现实为流入地城市教育扩容,同时要制定相关细则,避免农村受教育儿童的“集体迁移”;二要逐步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机制为常住地人口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流入地政府要把常住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范围,突破户籍限制,试点开放城市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以后的升学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长效的教育管理体制。

8.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篇八

一、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

1。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缺乏政府财政支持。

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实施:中央政府主要负担由中央各部门兴办的教育机构的拨款,同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给予必须的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的预算内拨款。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二元化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核心制度因素[2]。同时,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农村交纳的教育附加费并没有根据农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转移,城市政府从财政中划出的经费专供辖区内拥有户籍的市民子女理解义务教育之用,并不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这就造成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的问题。

2。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

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政策变迁过程中,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首先是相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层面始终存在空白,政策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法律位阶不高,其约束效力有限。3月,原国家教委初步确立了“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思路。最主要的立法是的《义务教育法》,该法本应清晰、明确地将“两为主”的政策表述清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加以肯定,但实际却语焉不详。而且该法中缺少罚则,没有规定“流入地政府拒绝”和“流入地公立学校”不接收进城务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的处罚措施。地方配套政策缺乏操作性,在落实中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3。公立学校入学难,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差。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任务主要由民办学校承担,流动儿童的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学校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盈利性公办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成本,一些中小学校拒绝接收非本区域户籍的生源,导致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既然公立学校不能完全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大批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便应运而生。自从国家统一取消义务阶段借读费的规定出台后,许多学校办学经费紧张了,教育资源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民办学校存在诸多不足,严重阻碍其发展。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很多问题,如办学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教学质量低下等。

4。家庭生活质量的差异,导致产生厌学心理。

很多农民工子女以前在老家上学,由于当地教学条件较差,学习基础较差,初进入城市学校,容易跟不上学习进度。并且,由于地区差异,他们的各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平、见识等都与城里的孩子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自卑和厌学心理。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未来的口号并不能消除许多民工子女的迷茫,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教育。家庭收入水平与城市孩子生活在一齐被放大了差距,这让不少农村孩子情绪低落、自卑,导致学习成绩很不理想。

二、政策推荐

1。明确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职责主体。

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向理解农民工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倾斜,并明确要求地方加大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投入。支持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地方城市学校有更大的潜力理解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进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并加强调控和监督,按实际招收农民工子女人数划拨到各地,分担流入地政府和学校的财政压力[3]。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分担和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2。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和政策体系。

国家应从法律角度,尽快明确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明确规定他们的平等教育权。使各级政府、教育等机构在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有法可依;农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时,有明确的法律凭证。

3。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教育。

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在当前农民工子女数量大幅增加、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的客观现实下,应允许农民工子女学校继续存在,扶持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用心创造条件转为民办学校[4]。根据实际状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以接纳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

4。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营造和谐平等的成长环境。

本地学校既然接收了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要关爱这些孩子,让孩子有机会享受同等的教学条件、教育资源,客观看待他们与城市孩子在家庭背景、环境教育、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诸多差异,让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本地居民就应从心理上接纳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他们。社会舆论就应发挥作用,社会各界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并且给予农民工帮忙平台。

参考文献:

[1]赵蔚蔚,刘轶俊。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统计考察[J]。统计与决策,,23。

[2]刘潇。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分析DD基于教育财政视角的归因[J]。金卡工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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