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拆除

2024-11-02

违法建筑拆除(精选14篇)

1.违法建筑拆除 篇一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经各区政府和市、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在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方面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个别撤村建居试点村村民突击违章建造住宅之风盛行,这种状况正严重阻碍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扰乱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保领先,文明创一流”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市拆除违法建筑,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风景旅游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现就清理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 成立杭州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行发文)。

(二)各区政府负责所在行政区范围内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具体实施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区、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行联合执法。各区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各区区长任组长,下设拆违行动指挥部,与市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日常联系。市有关部门设在各区的派出机构,必须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配合各区开展工作。

二、查处和拆除违法建筑的范围

(一)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二)撤村建居试点村村民和单位突击抢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三)城市的主要出入口,机场、码头、车站周围的违法建筑与到期的临时建筑。

(四)占用城市各类道路、公用管线、绿化以及城市河道两侧等用地的违法建筑及到期临时建筑。

(五)西湖风景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与到期临时建筑。

(六)建成居民小区内擅自占地搭建和设置的违法建筑与临时棚点。

(七)未经批准擅自破墙开店和搭建的违法营业用房。

(八)村民私自超标乱建的违法建筑。

(九)其它各类违法建筑。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1、6月上旬,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部署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计划和方案报送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拆违工作动员大会,并请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作电视讲话。同时,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层层召开动员大会,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3、各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跟踪报道,大造声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统一的宣传口号,并制作标语张贴在主要公共场所。

(二)清理拆除时间和工作重点

从6月中旬起至国庆节前,用大致3个月的时间,拆除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严重妨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其中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占道占绿占河以及西湖风景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作为清理拆除工作的重点。

四、政策与措施

1、对违法建筑一律不得发放房屋出租证,已发出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在7月底前收回。

2、对违法建筑一律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已发出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在7月底前收回。

3、对已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在限期自行拆除期满后,由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停止供电供水。

4、各区行动指挥部每周要定期张榜公布所拆违法建筑的清单,标明违法人、建设地点、违法建筑占地、违法建筑面积。同时,由区政府负责在各镇(乡)、村和街道设立举报箱与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各指挥部每周以简报形式将拆违情况上报市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

5、对搞违法建筑的干部,视情节轻重按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立即制止和坚决纠正借撤村建居之机突击占地违章建筑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

6、凡属经营性的临时建筑一律暂缓审批。

7、对涉及违章的工业企业建筑以及少数确属已住居民且规划上认定尚可保留的建筑,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临时建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书面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保留。如同意保留,则采取重罚的措施(具体措施另行制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罚金按市、区各50%分配,专户储存。市留的50%全部用于表彰、奖励这次拆违工作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人员。

8、市各有关新闻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按“创建”工作的部署,对这次拆违工作作专题宣传报道。各区应组织所属各宣传机构,进行广泛宣传,使拆违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9、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区的区长为主要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拆违工作负总责。该项工作结束时各区要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验收。

五、其他

1、9月下旬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对全市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通过验收后进行总结表彰。

2、杭州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三个开发区由管委会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清拆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在6月中旬报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违法建设的主体涉及驻杭部队、省级机关的,各区指挥部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4、对清拆期间新的顶风作案的违法建设者,要予以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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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2.违法建筑拆除 篇二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 旧建筑的拆除日益增多, 对旧建筑进行史无前例的更新换代的同时, 建筑拆除工程也列入建设工程的重要工作之一。拆除工程, 其施工难度、危险程度、作业条件恶劣程度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等较多方面都远甚于新建工程, 对此需要重视和思考, 加强监管, 防患于未然。

对于工程拆除领域, 一些可持续拆除的理念和方法目前在国内的应用尚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本文在分析建设工程拆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的基础上, 探讨了该如何实施建设工程的绿色拆除。

2 建设工程拆除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噪声污染问题

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 它虽不能被肉眼识别, 但却时刻存在于我们周围。长期受到噪音污染, 可能会导致听力损伤并诱发多种疾病, 对人们对生活造成干扰, 对设备仪器以及建筑结构造成危害。

随着如今城市化的进程加快, 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尤其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导致百姓的正常作息生活的同时, 也给城市的环境和谐埋下隐患。

2.2 建筑拆除垃圾到处堆放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 新建筑的出现以及老建筑的拆除都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据统计, 目前建筑垃圾占到了城镇垃圾总量的30%~40%, 数量庞大。这些建筑垃圾没有地方堆放是很多城市正在遭遇的难题。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 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它们通常不经任何处理, 就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 露天堆放或堆埋, 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 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 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移撤和粉尘, 灰沙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研究表明, 吸入大量颗粒物是导致人类死亡率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医学研究还发现长期对高浓度SiO2尘粒的吸入会导致肺病发病率明显增加。

然而建筑垃圾主要成分氧化铝、氧化钙以及氧化硅, 有着一定的活性, 对于水泥行业来说可以作为混合材料来应用, 是水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既有利于废物利用, 也对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有一定的意义。所以如何变废为宝, 把建筑垃圾拿为所用, 在未来建筑业的发展中显得至关重要。

2.3 拆除施工阶段的危险事项

工程建筑施工阶段的危险性是众所周知的, 但相比起来, 拆除施工阶段更具危险性。很多时候, 由于拆除施工单位的疏忽或缺少监管, 导致人员伤亡, 建筑物坍塌的例子不计其数。如拆除工程施工区域没有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 导致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伤;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没有由持证上岗的架子工按设计方案搭建, 就可能导致施工人员从高空坠落下来;在拆除作业前, 没有对建筑内电源、生活水、采暖、煤气、消防水等各类管线进行全面检查, 也可能导致各种伤害。

上述的例子只需留心, 是可以避免的。然而施工拆除的过程复杂, 其各个环节都存在高危险性, 因而必须有周密的施工布置才行。

3 建设工程绿色拆除的实施

前文谈到在工程拆除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下面将就这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并建立完善的工程拆除实施方案, 力求达到工程的绿色拆除, 给城市人居环境带来和谐的同时, 也使资源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用与回收。

3.1 建筑施工噪声的控制

控制噪声的对策有很多种, 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从社会角度出发, 加强对施工工程的管理与监测, 使得民众与施工单位商议解决问题;二是从科学角度出发, 切实分析产生噪音的原因并对其进行控制。

3.1.1 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需严格把关与审批

相关主要负责管理工程拆迁部门应该对拆迁工程进行严格地审批。在建筑施工工程登记、注册、申报的一系列手续上应当严格把关, 切实将建筑施工噪音管理纳入制度化管理。在拆除工程的过程中, 施工单位应当自觉的进行登记、注册、申报工作, 另外还应及时去环保部门登记注册, 使得环保部门能够了解工程的地理位置、周边人口居住情况、工程规模以及仪器设备的安置地点等等, 由此可以提前预防和了解施工的噪音对居民产生的影响。还有对于夜间施工的单位应该更加严格的审批, 批准的单位也需与当地居民沟通好。

3.1.2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和居民投诉

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的加强是控制噪音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因为建筑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 相关环保局应当成立定期的噪音污染检查小组, 针对周边管辖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白天或夜间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另外, 对于那些偏向夜间施工的单位, 应该加强巡视观察。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采取“早预防早治疗”的态度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

认真接受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也是控制噪音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 应多从施工单位查找原因, 认真听取群众反应的实际情况。因为在群众与施工单位两者间, 群众更多的是受害者的角色。对于对一些施工噪声污染严重, 又不采取措施的单位, 应根据噪声法的严格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并提出相应的惩戒措施。

3.1.3 施工单位自发降低和减少噪声

除了监管部门的积极控制外, 施工单位自身也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积极降低噪声以及减少噪声时间, 具体措施如下。

(1) 最大限度控制人为发出的噪声。

进入拆除施工现场, 尽量不要大喊大叫或者制造出机械物的敲打撞击声, 同时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

(2) 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 需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如果遇到某些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 应当设法找到降噪措施, 并与当地居民委员会沟通协商, 得到居民的准许。

(3) 选择低噪音的技术方法和设备。

不同的拆除方法所产生的噪音也是不同的。采用混凝土拆除间挤压破碎法, 铣挖机铣削或金刚石绳铣削, 圆盘锯切割等拆除方法, 可有效降低施工噪音。尽量采用低噪音拆除机械设备代替高噪音设备。例如可选用低噪音全封闭螺杆式空压机代替活塞式空压机, 用液压镐代替风镐等, 可有效降低施工噪音。在机械拆除动力系统和机具上安装高效的消声器减少噪声, 也可根据所需要的消声量、消声器的声学性能和噪音源频率特征以及空气动力特征等因素来选用相应的消声器。

3.2 拆除后的建筑废料垃圾的回收利用

拆除后的建筑废料如得到回收利用, 不仅省去堆放地点, 避免污染环境, 还可以重新作为建筑材料利用。本文介绍几种建筑拆除中最为常见的废料的回收方法。

3.2.1 粉煤灰回收利用

粉煤在炉膛中未全烧尽而产生的大量不燃物因为高温作用而熔融, 而且因为其表面张力作用, 形成很多的细小球形颗粒, 它们具有较强的活性, 经过被分离、收集就形成了粉煤灰。

粉煤灰比起水泥有更多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化热低, 这使得粉煤灰在大体积混凝土结构中作为活性掺合料, 替代水泥;二是粉煤灰是煤燃烧后的副产物, 因为到处都有燃烧煤, 如果不回收利用, 那么后期处理的成本相当大;三是利用粉煤灰配制混凝土比不使用粉煤灰配制的混凝土后期强度更大, 耐久性更好;四是粉煤灰比生产水泥要更经济, 成本更低。

3.2.2 废弃玻璃回收利用

废弃玻璃主要来源于工业废弃玻璃和日用废弃玻璃两类。据大量数据统计, 欧美发达国家的废弃玻璃量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8%, 我国的废弃玻璃量也占到了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3%~5%。除了小部分能够回收利用外, 更多的废弃玻璃选择被丢弃或填埋, 不仅仅占用大量土地破坏生态环境, 同时也造成了资源浪费。

目前许多应用废弃玻璃制造像路面砖一样的玻璃制品, 即经济又可行, 但因为利润低, 所以还很难大面积推广, 然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能解决这个难题虽然废旧玻璃的成本较高, 但是对不同废弃玻璃颜色进行分类、清洗、磨碎以及颗粒分级的费用相对较低。例如彩色地砖, 墙面砖等高附加值的生产企业, 也都愿意购买废弃玻璃来造出成色更好的产品。

如今碱和硅酸反应的技术问题和其他的相关问题都已经解决, 而且玻璃几乎不吸水, 有较高的硬度和耐磨性, 优异的耐久性和化学稳定性, 特别是有色玻璃能带来潜在的艺术效果, 给废弃玻璃回收利用增加很多亮点和优势。

3.2.3 废弃橡胶回收利用

对于废弃橡胶的处理, 早期人们会选择填埋或者焚烧, 造出对环境的大量污染。后来人们开始将废弃橡胶应用于路面建设。例如采用废弃橡胶参合的水泥混凝土随着橡胶颗粒填加量的增加, 具有良好的弹力、抗压、耐久性以及吸声等优点。另外, 橡胶粒子也有抑制裂缝扩展作用, 同时也能使混凝土的应变, 韧性等方面增强。废弃橡胶应用到混凝土复合材料中最普遍的方式就是把他们切碎用于香蕉地面。目前国家会把废弃橡胶应用于铁路枕木, 其优点在于重量轻、不易腐蚀而且还减小火车行驶的噪声和震动。

3.2.4 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目前我国相当多的塑料废弃物, 只有很少一部分回收利用, 据统计, 美国20世纪末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而我国只有20%左右。塑料来源广泛, 化学组成各不相同, 这也使得回收程序比其他材料复杂得多。现有的技术将聚合物进行降解, 或者用化学方法把他们还原为原来的单体几乎是不可能的。很多塑料回收作为原料进行二次成型, 可是相比原来的质量有所下降, 成分也不均匀, 因而生产者会选择降级回收塑料使用, 塑料木材复合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目前废弃塑料物还会运用到建筑材料中, 例如制作墙体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以及保温防水材料、塑料混凝土等其他建筑材料。

3.2.5 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

废弃混凝土来源十分广泛, 就建筑物、桥梁、混凝土路面维修或者拆除, 还有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洪水等原因产生大量的废弃混凝土骨料。然而废弃混凝土大量堆放不处理对环境、社会都带来不良影响。

混凝土强度越高, 组织越密实, 整体性也越好, 也就更类似于天然石。然而天然石的成本高, 技术要求难度大, 相比起经济实惠的废弃混凝土, 既满足这两个要求的同时, 也有其环保意义。

从技术上来说, 集料具备了一定的强度和弹性模量, 加上比较小的孔隙率、含水率以及吸水率, 还有较好的体积稳定性。比重和容重, 颗粒形状和表面状态也要符合要求, 有害物质要限量, 还需符合较好的级配, 对于从废弃混凝土中分离出来的石子, 这些技术性的要求几乎都能达到。另外再生混凝土在受压时还依然能够保持整体性好, 韧性好的特点。

3.3 拆除工程有序的管理和分配

3.3.1 技术准备工作

(1) 首先熟悉被拆建筑物的设计图纸, 弄清建筑物的建筑情况, 结构情况, 水电以及设备管道情况。工地负责人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范章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细致的交底工作。

(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安全意识。对工人做好安全教育,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3) 察看施工现场, 熟悉周围环境、道路、场地、建筑物情况及水电设备管路情况等。

3.3.2 现场准备工作

清理施工场地, 必须保证运输的道路畅通。施工前, 先清理需要拆除部分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将电线、水管设备等各类管线切断或迁移;检查周围危旧房屋或构件, 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向周围群众出安民告示, 在拆除危险区周围设禁区围栏, 警戒标志, 派专人监护, 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于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的拆除, 要经过消防, 安全部门参与审核, 制定保证安全的预案, 经过批准后实施。搭设临时防护设施, 避免拆除时的灰尘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在拆除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醒目的警戒区标志。接引好施工临时电源和水源, 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建筑物内的配电设施, 应另外设立, 避免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水电无法正常供应。

3.3.4 施工组织工作

在甲方的支持下, 做好群众工作, 争取周边业主的配合, 赢得群众的支持, 派专人做好周边警戒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安排, 首先清拆原有管线, 采取人工拆除、划分区域、分块、逐段逐根进行拆除。拆除混凝土构件时, 采用人工拆除。严格控制飞石、响声、冲击波。采用湿水除尘, 减少声响及冲击波, 确保不扰民。拆除外墙、隔墙时, 采用人工拆除, 专人进行监测, 发现情况及时汇报解决, 以确保施工安全。墙体拆除后, 组织工人回收构件中有价值的可利用废品。不可利用的废物垃圾, 用汽车运到指定地点。

4 结语

通过要求环保部门对拆除施工提高重视, 严格把关审批, 同时有关施工单位自我反省, 自我察觉, 并进一步加强噪音污染方面的治理, 另一方面有关拆除器械的更换或改进方法, 以及拆除方法的优化等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噪音污染问题。同时着重论述了粉煤灰、废弃玻璃、废弃橡胶、塑料废弃物以及再生混凝土等5种废料的再利用来解决废料堆放无法处理的问题。另外通过拆除过程中技术准备、现场准备以及施工组织三个方面的细节着手, 避免拆除过程的危险事项。在如何实现绿色拆除的问题上, 本文总结并大致给出拆除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然而拆除施工种类繁多, 很多实际情况还需实际出发, 结合理论知识进行判断与识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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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鸣皋, 虞学泽.建筑施工中噪声的污染与控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 (11) :151~152.

[6]曹洪吉, 程丽.回收材料与绿色混凝土工业的发展[J].建筑材料, 2011 (1) :69~71.

3.违法建筑拆除 篇三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接到规划部门2011年北京市第三次卫星遥感监测违法建设的案件,其中一处位于金盏乡沙窝村朝阳农场院内,于是立案调查,经查建筑物系北京观唐假日休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建设的,经规划部门认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管执法机关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分别于2012年1月4日和2月25日向该单位制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拆除。

2012年3月底,北京观唐假日休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就其建设上述房屋占用国有林业用地问题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已申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2年4月,经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调查了解,北京观唐假日休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建设的上述房屋确系占用国有林业用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1年4月27日做出了(京国土朝阳分局罚字【2011】第07、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于北京观唐假日休闲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已于2011年11月18日做出了((2011)朝执他字第12158、12159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存在问题:国土部门已对非法占地的违法建设作出了拆除决定,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城管执法机关是否继续履行执法程序报请区政府责成强制拆除。

案例分析:

一、从《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管理制度上分析

宪法规范无疑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总纲第十条专门规定了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应当被认为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而《城乡规划法》则是具有一般法律的效力。《城乡规划法》主要是将城乡规划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加以规定,是一种“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技术方案;规划法处理违反规划而进行建设的基本方法是技术整改,只有严重影响规划实施才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宪法和《物权法》将土地所有权作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加以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也表明土地管理法具有严格约束城乡规划的效力。土地管理法的基础和核心是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物权制度;土地管理法处理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本方法是排除侵害。

本案中,违法建设单位建造违法建筑,既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又存在违法建设的行为,从违法行为影响和后果而言,非法占用土地更为严重,因此由国土部门执法并无不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0】15号)第二十条针对此类情况规定了牵头协调负责制,凡涉及违法用地行为的,由市国土局牵头协调;不涉及违法用地,而涉及违法建设行为的,由市规划委牵头协调。本案涉及违法用地,国土部门依法查处,作出处罚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符合牵头负责制的规定,其他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此规定尊重国土部门的执法行为。

二、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目的上分析

第一,行政执法主体是以法律为依据,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法律的从属性,是具体实施法律,执行法律的权力。司法权通过执掌法律,实现诉讼目标,司法权有“执掌、操控” 法律的能力。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最终目的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司法权力运行的最终目的不在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而在于公平解决争议,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二,行政执法权力的过程重在行政执法的效率,在这个前提下,兼顾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司法权力运行的过程重在程序,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的公正。因此,法院对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表明应经认定该处罚决定合法有效,予以支持,下一步将强制执行。

三、从执法资源上分析

有人认为本案属于“一事不二罚”原则,但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二罚”指的是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本案不涉及罚款,因此不能按“一事不二罚”论处。由于本案中国土部门为拆除违法占地的建筑物而启动了一定的执法资源,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如果此时城管执法机关也介入拆除同一标的物,要达到相同的目的和效果,势必造成执法资源的浪费,耗费更多的执法成本,不符合“合理行政”、“高效便民”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因此综上所述,本案鉴于法院已作出裁定准予执行,并准备强制执行,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对案件作终止处理。

(责任编辑:骆小平)

4.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简报 篇四

每逢节假日,总有人以为放假了,规划执法力度会相对减弱,于是趁机搭建违法建筑,广大市民对此类现象的投诉也相对较多。5月26日,麻城市城乡规划局提前行动起来,重拳出击,依法对万家堰社区、聂家细垸、桃园还建小区、西畈社区河田等几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整个过程组织迅速有力、措施得当,掀起了节前拆违的热潮。

据了解,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麻城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大队队长彭乾告诉记者,“针对部分违法建户抱着侥幸心理、利用假期空档甚至在夜间进行偷建、抢建行为,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严控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并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力争在第一时间制止抢建行为,坚决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端午节期间违法建设零增长”。

5.违法建筑拆除 篇五

作者:吴少博律师

近年来,中国就如同一个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不论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华南地区,还是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中西部地区,建设永远是主旋律。在这其中,有国家主持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也有我们老百姓自己在自家宅基地上翻新建造的住宅,自家院子里建造的车库、厂房等等。我们知道,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政府也想在这块土地上建,老百姓也想在这块土地上建,那到底这块地交给谁来建?这就是现在公权与私权利益争夺的尖锐体现。

当政府希望在某地建造某项项目的时候,政府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立项、评估、审议、决定程序,之后开始征地拆迁工作,对该地块上原有的建筑物进行清理。这一过程并不以老百姓或者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意志所转移,并且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已经逐渐改变了从前暴力拆迁的方式,随着这几年法治政府的建设,政府工作已经逐渐纳入法治轨道,所以政府在拆迁过程中非常出色的运用了法律手段进行拆迁,那就是在迁地块内大范围的认定违法建筑,这样既可以名正言顺的拆迁,又可以节省成本。其实认定违法建筑本来就是政府的行政职权,政府行使职权无可厚非,但是我们恼怒的是每当政府大范围认定违建的时候,往往是伴随着后续的政府拆迁工作,也就是说,政府想拆哪,就在哪大力整治违法建筑,政府不想拆的地方,政府有时候还鼓励你先建造起来,手续以后再说。好消息是这种以拆违促拆迁的方式并不是十分的便利,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我们家里或者我们企业里的违法建筑从认定到被拆除需要哪些过程。

第一,如果我们没有履行一系列繁琐复杂的许可审批程序,那么从第一块砖落下的时候,房屋就已经处于违法状态了,等到房屋正式竣工封顶,一座违法建筑新鲜出炉。从竣工这一天开始,相关部门就可以启动违法建筑处罚程序,并且由于非法建筑的房屋一直“矗立”在土地上,也就是说违法状态一直存在,所以有关部门可以今天来处罚,也可以十年后的今天来处罚,没有时间的限制。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还可以推出,如果有一天,该违法建筑突然蒸发了,不存在了,那么政府相关部门在该违法建筑蒸发之日起两年之内,仍然可以对我们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在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早上,一位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个违法建筑,心中突发奇想,决定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处罚。这位工作人员怀着激动的心情赶到工作单位某某市规划局,急忙向领导汇报今天的发现,结果被领导乱棍打出办公室。因为该局对违法建筑的处罚权限已经通过前天省政府一纸公文给集中到我天朝城管身上了,壮哉。以上是想说,无论程序是怎么样的,首先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要具有行政处罚权限,我们国家当下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权限比较混乱,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在政府部门,有的在城管,还有街道办事处来处罚的。

第三,一位城管接到规划局某位工作人员的实名举报,说某某地有一座违法建筑。该天朝最具权力男人,穿上制服,找到另一位最具权力的男人,两人一同赶到该地,发现这个建筑物确实比别的凸出来两米,违反了建筑规划,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申请规划手续。这二人在现场拍了照片,去规划局、国土局等等部门查询了资料,形成了报告交给领导,领导批准之后,违法建筑处罚程序开始。(以下以宁波市政府规定为例)

第四,老王赋闲在家,但老王精力充沛,决定凭借一己之力在自家场院盖个厂房对外出租盈利。厂房出租两年之后,老王突然看到一张公告,上面写着《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告知书》,要求老王自行拆除两年前费了半条命才盖起来的厂房,老王心想这是要我另外半条命啊。这份告知书是违法建筑拆除程序过程中我们接到的第一份文件一般均为公告形式,从这时起,我们就知道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子要保不住了。法律规定,这份告知书是行政处罚必经程序,告知内容为: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与证据,受处罚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受处罚人请求听证的权利。该公告的期限为十五天,在这十五天之内,可以提出陈述与申辩。申辩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自己申辩的理由供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审核。另外,对于我们拆除违建告知书来说,我们还可以申请听证,听证应在接到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提出。

第五,公告十五天之后,老王以为是不是要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呀,但是他左等右等,等了三个月终于等到了这份期待已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告知书作出后行政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出决定书做出规定,而只是写了,在公告满十五日之后,经机关负责人审批,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六,老王拿到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心中无限悲伤,万念俱灰,感觉明天房子就离他而去了。其实到这里离房子被拆还早着呢。该决定书与告知书不同,决定书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这份文书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我们就以最能够拖延时间的方式来讲,首先复议期限60日,我们在街道决定书的第59天向作出该决定的上级机关或者统计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就又是两个月过去了。复议结果出来之后,老王很不满意,看到复议决定书后面写了这么一段话,如果不服本复议决定,请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老王一怒之下在第十四天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这类行政案子的审理期限为自立案之日起最长可以达到六个月。半年又过去了,老王还是败诉了,老王心有不甘,决定拼了这把老命,上诉。在一审判决下达的第十四天,老王提交了上诉申请书,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限最长4个月,等到判决书下来那天,又是快四个月过去了,老王又败诉了。以上从老王接到决定书,到老王二审败诉大概要经过16个月,也就是一年零四个月。在这期间,行政机关不得强制拆除老王的房屋。

第七,原来城市管理局的那个接到规划局工作人员实名举报的天朝最具权力的男人,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时隔一年半之后,我们又提到了他,他还是那个天朝最具权力的男人。终于等老王折腾完了这一年半,他心里想终于可以拆掉你的房子了,然后就被领导打了出来。我国法律规定,在行政强制执行之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强制拆除的,应当自当事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发布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公告的期限不少于10日。也就是说,当老王二审败诉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城管要发出来一个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并公告十日。在在这十日之内,老王没有自行拆除,那么城管还要给老王一个催告书,公告期满,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依照本章的规定催告当事人自行拆除。催告的期限不少于10日。催告之后老王还是没有拆除,老王心里就想看看你能把我怎么样,你还能给我发什么书。其实还有很多文书。经催告,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且无正当理由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自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依照本章的规定作出强制拆除决定。老王终于接到了让他最害怕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第八,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们这城管自从被打了两回之后,刻苦学习,业务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他知道,城管局得到的集中实施的行政处罚权限,无论是来自于规划部门还是国土部门,都没有直接雇佣一帮人拿着大锤拆的权力。所以他精心准备了一大堆证据材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理非诉强制执行审理期限三个月。当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出来之后,城管局的工作人员拿着这份文书才可以正式的开始强制拆迁工作。

6.违法建筑拆除 篇六

近年来,随着我市“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加速实施,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与之不相谐和的是:部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村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有所抬头,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侵害了其他居民的合法利益。对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先后到市城建局、城管局、珠山街道办事处、珠海街道办事处及部分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据初步统计,目前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比较明显的违法建筑有

多处。

二是范围较广。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大部分村和镇驻地村出现了违法建设现象。特别是39个城中村(居)中,有

个村(居)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章建筑。

三是反弹较快。虽然市城管局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开展了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但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屡禁不止,“前清后建,前清后乱”现象比较严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在违法违章建筑较为严重的村(居),往往是村级没有把好第一道关,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镇(街道办事处)在制止违法违章建筑上缺乏执法权,有些问题不能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部分群众认为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有机可乘,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二)改造建设缓慢。为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改造工作,我市于2001年和2003年先后制定出台了《胶南市城市规划区村(居)改造办法(试行)》,批准同意王戈庄第一居委会等28个村(居)进行改造。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又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由于我市村(居)改造用地都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除少数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绝大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村(居)改造工作陷于僵局,至今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村(居)改造办法。

(三)矛盾纠纷突出。当前,违法违章建筑能够迅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居)民为增加收入来源,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进行出租或期望在今后的村(居)改造中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样,一方面,由于违法违章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镇村建设规划实施,所以在所难免的影响了周围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另一方面,由于房屋出租,引来了更多的外来人口,给周围的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甚至还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而经常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影响了左邻右舍的通风采光,有的破坏了小区绿化或侵占了公共设施用地,也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环境,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对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拆除违法建筑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联合执法,扎实推进。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凡是涉及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尽快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宣传。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市广电局要组织拆违专题报道,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拆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是核实。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涉及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拆除。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集中精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四是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堵疏结合,合理引导。在调研中发现,部门城中村居民,特别是一些成建制转非村的居民生活中确实遇到一些困难,由于十几年没有批宅基地,很多是老少三代居住在四间老房子里,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还有一些房子建设的年代比较久远,已经成为了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在加大力度严“堵”的同时,采取快“疏”的办法,加快村(居)改造进程,是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章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对村(居)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调查走访中发现,一些居民急切盼望进行改造,如老年大学西侧的34户居民,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李家石桥人民路以北的160户居民,90%以上的户同意拆迁改造。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改造办法,在实施“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稳妥的推进“西改”,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使老城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现象。

(三)严格奖惩,加强管理。调研中,发现珠海街道办事处在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方面效果明显。该处的主要做法是:将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纳入对村(居)干部的考核,对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村(居),给予书记、主任最高1000元的经济处罚;若全年没出现违法违章建筑,则给予书记、主任最高5000元的奖励。同时,办事处成立专门的城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办事处所辖的村(居)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营造了良好的安居环境。因此,建议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章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联合,依法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7.违法建筑拆除 篇七

在我国的建筑建设领域中, 有些建筑物需要进行改造, 要通过拆除爆破的手段, 对旧有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 这就牵涉到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危害以及应用方法等问题, 我们要以建筑拆除爆破的原理为基础, 分析拆除爆破所引发的振动、塌落、飞石、空气冲击波、噪音等爆破危害, 并对这些拆除爆破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加以分析, 从而基于“人”和“物”的安全角度, 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和控制方法, 提升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安全性。

1 建筑物拆除爆破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分析

爆破是一个极为危险的行业, 国外的建筑物拆除爆破研究始于二次世界大战废弃建筑物的背景, 各发达国家陆续以低能炸药、燃烧剂、易燃气体为能源, 应用于建筑物和桥墩的拆除爆破工程之中, 有的发达国家还提出了以水为介质传递爆破能量的水压爆破, 显著减少了地震冲击波所造成的飞石等危害, 导爆管起爆系统的成功运用, 也极大地提升了电干扰环境中爆破的安全性, 在多段别毫秒延时爆破技术之下, 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倒塌方向和爆破振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我国的建筑物拆除爆破技术应用, 属于先进行列, 早在我国铁路复线修建和旧线改造工程中, 就应用了控制爆破技术, 成功地进行多个废旧铁路的爆破拆除重建, 在我国的现代化城市改建进程中, 建筑物拆除爆破技术也得到了应用, 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成为了我国城市建设和土木工程不可缺少的技术。

2 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危害问题

2.1 振动危害问题

振动危害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个是爆破引起的振动;一个是塌落引起的振动。

①爆破振动危害。在炮孔内的炸药爆炸会产生极为强烈的应力波, 这种应力波在介质的传播之下, 会导致周围岩石质点的强烈振动, 这种岩石质点的振动会对周围建筑物造成极大的破坏性作用。在实际工程之中, 通常采用以下公式进行振速的计算:

在这个公式之中, V表示介质质点的振动速度;Q表示炸药量;R表示测点至爆破中心的距离;а表示爆破条件以及材料相关的系数, 根据相关规定, 爆破的振速值:V≦5cm/s, 则表示爆破的振速控制在范围之内, 不会对建筑物造成安全威胁。在考虑爆破的振速时, 要考虑爆源的特性、传播介质的特性以及爆破场地的条件等, 其中, 爆破药量以及爆破距离是影响振动的主要因素。

②塌落振动危害问题。

建筑物在拆除爆破时, 会产生整体倒塌触地的现象, 这时就会产生极大的塌落振动, 对于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道等设施造成破坏。对于塌落振动的危害程度也可以用公式来计算, 如下:

在这个公式之中, M表示冲击地面的解体质量;kg/h表示解体件的落高;r表示塌落建件与被保护物之间的距离;KB是常数。通常而言, 塌落振动速度:V≦5cm/s, 则表示不会对周围的建筑物造成安全威胁。

2.2 爆破飞石的危害问题

在建筑物的拆除爆破过程中, 爆破飞石是指由火电厂而产生的脱离主爆堆飞散的个别碎块, 产生这些爆破飞石的原因主要包括:其一, 装药量过大, 当多余的能量作用于碎块时, 就会对这些碎石产生足够的动能, 而向四周飞散;其二, 爆炸建筑物的介质结构不均匀, 当爆破产生的气体进入建筑物的弱面时, 就会产生大量的飞石;其三, 炮孔口堵塞的长度不足, 也会使飞石由这些孔口迸射而出;其四, 起爆方式对于爆破飞石的速度和方向也有影响;其五, 自由面对装药量的影响也是因素之一。

爆破飞石的水平飞行距离可以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上式中, Q为装药量, K表示介质种类的系数, B表示介质系数, g表示重力加速度, W表示最小抵抗线。

2.3 爆破空气冲击波危害问题

对建筑物的拆除爆破会在空气中产生一种压缩波, 由于爆炸的反应极快, 周围介质会在爆炸产物高速向空气中膨胀的状态下, 迅速对空气进行压缩, 从而形成压力极强、破坏力极大的冲击波, 产生这种强烈冲击波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未约束的药包爆破而造成的, 也可能来自于装药的堵塞材料的间接性作用。

在爆破产生的空气冲击波的传播和作用之下, 会对周围爆破点的建筑物造成伤亡, 其安全距离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式中:k表示系数, 对爆破作业人员计算的系数值k=25, 周围人员的系数值k=60, 周围建筑物所取的系数值k=55。因而, 需要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安全距离值加以防护, 要在超压值之下, 从而起到防护和控制空气冲击波的作用。

3 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应用

由于建筑物拆除爆破的种类多样化的特点, 因而, 要根据不同的环境和情况, 选取不同的拆除爆破方案, 要根据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原理,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 控制其有害的效应。在建筑物拆除爆破的过程中, 要遵循先炸毁主要支承构件的原理, 使建筑物在丧失其自重的作用下完成拆除, 同时, 装药位置要均衡分布, 坚持“多打眼、少装药”的控爆原则, 避免药量相对集中于某一部位, 以造成对建筑物充分破坏的效果。还要使用毫秒雷管, 在其迟发段数的作用下, 控制建筑物倒塌的方向, 要严格按照科学安全要求, 运用结构力学原理, 对建筑物做到充分失稳和解体, 尽量避免建筑物爆破产生的坐落现象和后冲现象, 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减少无谓的损失。

建筑物拆除爆破方案设计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方法, 有:钻孔爆破法、水压爆破法、外部爆破法。其中:钻孔爆破法适用于高层建筑和大块体建筑物;水压爆破法适用于封闭或半封闭式的容器型建筑物, 如:水池、油池、碉堡、人防工事等。外部爆破适用于特殊条件下的爆破作业、紧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等。这里重点讲述建筑物的钻孔爆破法的应用, 它是利用微分原理, 采用多孔装药的方式, 有效地减少爆破的负效应, 并在失稳原理之下, 对建筑物实施解体, 变建筑物的刚节点为转动铰, 形成倾覆力矩, 造成建筑物失稳、折叠或定向倒塌。

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应用, 要对其设计参数加以分析和确定, 如:爆破切口高度、最小抵抗线、炮孔间距和排距、孔径和孔深、单孔药量、炮孔布置等。同时, 还要对建筑物的起爆网路进行设计应用, 要采用电力起爆网路或导爆起爆网路, 对于1000个炮孔以下的网路, 可以选用电力起爆法;对于1000个炮孔以上的爆破, 要选用导爆管起爆网路, 以确保安全、准爆, 实现分区、分片的倒塌。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建筑物拆除爆破工程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要将爆破安全放于首位, 对于建筑物拆除爆破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害问题, 要全面关注, 尤其是对建筑物爆破所引发的爆破振动、塌落振动、爆破飞石、空气冲击波等问题, 要密切关注并加以仔细的计算, 根据不同的安全问题采用不同的防范措施, 从而在了解和分析建筑物爆破危害机理的条件下, 实施安全爆破。

摘要: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紧缺, 为了更少地占用城市土地资源, 获得最大的土地利用率, 我国的城市建筑正在向高层发展, 高层化的建筑是当代建筑的一大趋势和特征, 在进行建筑的过程中, 精湛的建筑技术对于高层建筑的建设有极大的影响, 一些旧建筑物需要进行改造, 要在拆除爆破的基础上再加以重建, 需要考虑建筑物拆除爆破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要以建筑物拆除爆破的原理为依据, 分析拆除爆破危害所产生的机理, 并对其影响范围和相关因素进行研究, 关注建筑物拆除爆破的问题, 进行安全防护与控制。

关键词:建筑物,拆除,爆破,问题

参考文献

[1]蒋超.爆破切口对冷却塔定向爆破效果影响的数值模拟研究[D].安徽理工大学, 2014.

[2]高黎.安全系统工程在拆除爆破中的应用[D].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4.

[3]李敏.复杂环境下高耸构筑物拆除爆破数值模拟[D].广西大学, 2014.

8.违法建筑拆除 篇八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临时建筑是指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的工棚、料库、围墙、周转房、商业服务网点、广告牌、各类棚亭以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二、城市道路两侧所有的临时建筑和违法违章建筑以及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消防通道、防护林带、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城市道路、铁路、公路干线两侧控制带、河道两侧通道;占压道路红线、地下管线设施以及影响市容、妨碍交通的各类临时建筑和违法违章建筑均在拆除范围之内。

三、已达到两年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和已确定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其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拆除期限无条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有关部门可以强行拆除,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未满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拆除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偿。

五、已确定拆除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临时建筑和违法违章建筑,工商、公安、文化、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政府其它职能部门不得给其生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提前收取任何费用。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不再给其供水、供电、供气。

六、各区人民政府、城管、城建、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管理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干扰和破坏拆除工作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八、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煽动群众闹事、谩骂、殴打或以暴力威胁、阻碍、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近期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篇九

发布时间:2011-7-21 18:34:06 点击次数:600

关于2011年以来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情况

2011年春节至目前,共开展大型拆除行动10余次,每次组织人数都过百人,在区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春节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面积达到220处62224.45平方米,其中邾城街拆除7处1730平方米,阳逻街拆除80处29314.15平方米,阳逻开发区拆除105处26340平方米,双柳街拆除21处4400平方米,交通局拆除7处440.3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面积已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值和挑战值,成效显著。为2011年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开启了良好工作局面。一是加大行政强拆力度。对顶风作案、屡劝不听、拒不配合、违法违建的对象依法进行拆除。二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周边重点村组进行重点管理,一经发现违建,立即组织查违控违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加大重点工程拆违清障力度。对阳逻港区拆迁1000亩所在的关上、关下街加大力度,组织30人执法专班,重点清查,不留死角。四是为巩固拆违成果,保证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新洲区对学校及重点工程项目周边;村组城乡结合部预留建设用地和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实行重点巡查。邾城街、阳逻街、阳逻开发区、双柳街以及所属的国土(规划)所及城管大队节假日不休息,并且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出现情况及时向上级反馈群众上访、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等情况。执法巡查人员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录音、照相或者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存在的问题一是各街道在信息报送、案卷报送工作中不够积极主动。二是巡查队伍和巡查机制不是十分健全,控管不到位,导致工作中时有被动。三是“红蓝灯”等投诉问题处置不够及时,新增违法建设监管处置不到位,造成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关于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为了进一步加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市政府189号令),结合我区实际,下步重点抓好以下专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一)区协调办的职责

区协调办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全区控违查违工作。

1、制定控违查违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量化分解各责任单位控违查违工作指标。

2、督促、指导、监督街、镇、场、处和各部门履行控违查违工作职责。

3、做好群众举报、市专班巡查发现、网上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违法建设督办、回复、回告工作。

4、组织、调度、指挥全区大型强拆行动。

5、会同区绩效办对全区控违查违工作实施专项考评和绩效考核。

(二)、各街、镇、场、处的职责

1、制立本辖区控违查违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2、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和居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导。

3、负责组织街道土地、城管执法部门和村、组、社区做好巡查发现工作。

4、组织、调度、指挥本辖区的强拆行动。

5、负责处理查处违法建设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6、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控违查违工作任务。

(三)、区城管(执法)局的职责

1、承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2、负责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劝阻制止和快速处置。

3、负责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4、负责对群众举报、市、区专班发现、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违法建设及时查处工作,并做好回复、回告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执法。

(四)、区国土(规划)局的职责

1、承担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外区域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2、负责查处在建筑楼位放线与规划验收前,未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违法建设依法组织拆除。

3、负责对建设用地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乱占滥用土地、违法交易土地行为。

4、对已审批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在申请人居住地现场公示,并将审批项目抄送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街道。

5、及时依法查处在巡查中发现、部门移送、领导督办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用地行为。对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涉嫌犯罪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及时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区水务局的职责

区水务局是堤防管理的主体单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河堤段违法建设的巡查控管和处置力度,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六)、区交通局的职责

区交通局是公路管理的主体单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对国道、省道两侧违法建设予以严查控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七)、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区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环境保护局、房产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要严格依照审批权限,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区公安分局、建设局、监察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配合好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

1、各街镇要建立查控违协调办公室、各村(社区)要设立信息员。信息员必须每天对辖区内违建情况进行巡查,村(社区)干部要及时掌握巡查信息、并将搜集的信息及时报街镇查控违协调办。协调办要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向街镇场处分管领导汇报。

2、各街、镇、场、处要组织以辖区内的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为主、城管(执法)部门参与的巡查专班坚持每天巡查,做好每天信息搜集、汇总,并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向街镇、处分管领导汇报。

3、实行集中处罚权的

邾城街、阳逻街、阳逻开发区和双柳街每天要将巡查信息及时上网登记,并将收集的信息移送到区城管(执法)局和国土(规划)局。

4、区城管(执法)局和国土(规划)局是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

(二)、强化快速处置机制

1、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邾城街、阳逻街、阳逻开发区和双柳街在收到辖区国土(规划)和城管部门报送的巡查信息后,应及时组织国土(规划)、城管部门进行鉴别,根据违法建设控管职责,分别将违建情况通报给城管、国土(规划)部门,城管、国土(规划)部门依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依法下达执法文书,逾期未自拆的由街道按照《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组织强制拆除,二层以下的必须当日拆除完毕,2层以上的3日拆除完毕。

2、加强跟踪控管,确保控管成效。各街镇、处、各部门要对已责令停工和已被强拆的违法建设户要跟踪监控,看停工的是否复工,看拆除的是否再建,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明确以街道牵头,成立以国土(规划)管理所包片人员为主,村(社区)信息员为辅的专人、专班进行蹲守,防止违法建设死灰复燃和增高长胖。

3、其他街镇是本辖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既要承担本辖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控管,也要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快速处置行动,违法建设于3日内拆除完毕。

(三)、建立健全督办考核机制

1、区政府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区一级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区查控违协调办公室会同区绩效办每月对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街镇场处以及各部门严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新洲电视台公布,切实做到月通报、季小结、年结帐,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将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电话举报件和网上投诉件的办理力度,区协调办依照网上投诉信息签发督办单给相关街镇、处和部门,受理单位必须在6日内办结并回复,如确有困难,从受理之日起3日内向区协调办报告并说明原因,经认定同意后由区协调办组织力量依法拆除。

(四)、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区查违控违协调办公室和各街镇、处、相关部门都要建立违法建设的举报电话,并在区电视台公布。区政府设立群众举报奖励专项基金。区查违控违协调办对来电举报信息做好记录,及时核查举报内容,经查实认定,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五)、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追究机制

各街、镇、处和各部门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绩效考核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1、一年内累计2次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对分管领导予以诫免谈话。

2、一年内累计3次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者警告处分。

3、一年内累计4次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单位考核评先资格,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4、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参与违法买卖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新洲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协调办公室

10.违法建筑拆除 篇十

8月4日, 住建部出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试行) 》, 将严惩重罚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该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办法,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依法进行调查、认定, 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认定有违法行为的企业, 责令其改正, 并处以相应的罚金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发现问题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之外, 涉及企业将限期不准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个人将被停止甚至是吊销职业资格。

11.违法建筑拆除 篇十一

xxxx年在市治违办的领导下,x镇镇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的“三及时”原则,扎实推进整治违法建设的各项工作。据统计,xxxx年,我镇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新增违法建设为“x”的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一)领导到位

x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治违办有关整治违法建设的指示精神,抓紧抓实。领导分包到村,各村、组干部分包到社到户,深入各村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并多次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要求各村、组干部在整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带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二)保障到位

为提高治违工作力度,我镇陆续整全全镇力量,整全了城管、个体工匠、派出所等方面人员,协助我镇和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发现和拆除工作,我镇的治违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全面保障了治违工作经费。

(三)制度到位

1、例会制度。每季度召集一次各村(社区)治违工作例会,研究治违工作推进过程中集中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各村和社镇上报的工作计划,部署阶段性治违工作,提升治违阶段性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举报制度。由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完善违法建设预警机制,由村、社、镇为主负责举报,xx小时接受群众投诉,确保每件诉求都落到实处,从快从严打击违建行为,将违建势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宣传到位

由镇村镇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利用墙报、宣传栏张贴治违公告、曝光违建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并协调镇宣传部门在及时报道治违工作动态。

二、防微杜渐,强势拆除

(一)完成市治违办下达的治违任务

我镇领导对市治违办下达的治违任务非常重视,镇主要领导亲自开会布置,要求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有力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监控,自行发现和拆除违建

1、我镇加大对违法建设案件的发现制止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每一件都做到现场核实并拍照。

2、认真执行巡查和发现制度。我镇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巡查中,村镇办、城管中队加大巡查力度,从巡查中发现的砖、沙、水泥等建材的运输、堆放线索中顺藤摸瓜,做到从源头上杜绝新违建,努力将违法建设拆除在萌芽状态。

12.小型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篇十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难采储量倒班点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工程,本工程拆除房屋为砖混结构的平房5间面积126.7㎡、拆除活动水泥板房7间建筑面积196㎡,其他拆除钢管结构石棉瓦、拆除砖砌院墙、拆除水沟、拆除邵真分部院内暖气管线并恢复。故拆除楼层低,高空作业少,施工难度不大,但为确保施工安全及进度,在拆除施工时还应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1、2、3、4、工程名称:难采储量倒班点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工程 拆除施工范围:甲方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基础。工程地点:江都市邵伯镇。拆除要求:①所有建筑物拆除至±0.000;②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场地清;③所有建筑垃圾由拆除方自行处理并外运。

5、工程期限:开工之日起进场_15_个工作日内竣工。(雨天顺延)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

(1)进入现场进行实地查勘,仔细掌握每幢拆除房屋内部的结构构

件材料。

(2)对已变形的构件进行准确的评估,对外围的扭曲变形进行实况

测量,以便明确作业区的安全系数。

(3)在施工场地外围设置警戒线,出入口挂好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悬挂施工管理组织领导网络等。

(4)清除施工场地中的障碍物及垃圾,确保道路畅通,便于施工机

械设备安全、快捷施工。

(5)准备好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器具,建立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部,配备技术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的施工人员进场,准备施工。

三、工期目标:15天内完成四、总布置施工:

1、现场布置

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正常,在施工期间:

一、在有行人出入的地方要做好警示标志;

二、要派专人负责监管,以防高处落物伤及行人。

2、主要施工机械配置情况

3、施工中劳力安排

4、现场运输

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挖掘机运至自卸式汽车,将建筑垃圾外运。

五、工期保证措施

(1)项目经理部由公司骨干、技术员、施工员组成,确保本工作高

速、优质、安全、低耗的顺利圆满完成。

(2)保证每日施工作业计划按时有效的完成,采取分段分组的作业

方法,保证每人作业段连续作业。

(3)根据工作特点以及各段的工作量,合理配备施工机械和充足的劳动力,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4)组织精干的运输队伍,各工种配合到位,配备性能良好、数量

足够的机械、车辆。

(5)协调好各种机械、设备、车辆,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机械车辆

不间断施工。

(6)分工明确,由专人指挥施工确保拆除、清运按期完成。

(7)清运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持证上岗。

(8)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由专人负责安全。

六、总体安全施工措施:

(1)根据该工程特点,设立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与工作特点

相适应的管理运行机制,使该机制与工程施工的需要相识应。由乙方组成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生产和机械作业的顺利进行。

(2)项目指挥部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安全,加强安

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作业有章可循。

(3)机械进场前,必须认真进行检修,充分保持机械性能和车况良

好,保证安全施工。

(4)拆除时做好防护设施,然后是楼房的对其采取自上而下、循序

渐进的方法分层拆除。

(5)平房在拆除时应先拆屋面,再拆檩条、梁、自上而上的方法拆

除。

(6)在气割设备辅助施工时,必须注意上下作业面的状况。

(7)以目标进度为依据,科学制定日计划,机械劳务及时调整。根

据该工程难度大、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以加快工作施工进度。确保整体目标的实现。

(8)项目经理部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安全,加强安

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作业有章可循。

(9)总体按设计方案施工,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10)做好协调工作。项目经理部和工程指挥部及时沟通,密切

关系,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1)施工前,彻底调查摸清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上的各种管线管

网的位置、型号、状态、以及相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充分考虑出现意外时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12)施工各种机械、车辆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场教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有关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3)根据周围群众的上下班规律和生活规律,适当调整施工时

间,尽量避免扰民现象。

(14)每台机械始终一名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切实负起安全责

任,确保机械在安全的情况下正常施工。

(15)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否则不允许进

入作业现场。

(16)项目经理部以及确保拆除质量为总目标,分解为设计、机

械破碎、钢筋分检、装车清运、残值处理等几个质量分目标,实行过程的施工管理。并将分目标分解为责任单元,实行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17)明确特殊情况应急保护措施组织领导,专人负责,在拆除

施工过程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若遇重大问题,实施公司的紧急预案,确保工程有条不紊的进行。

七、拆除残值处理措施:

(1)根据该工程特点,设立组织管理机构。

(2)安排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高效率的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施工、劳务和机械的高度。

(3)以目标进度为依据,科学制定日计划,机械劳务及时调整。根

据该工程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人员和机械的使用上,合理调配,提高机械和人员的作业效率,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整体目标的实际。

(4)做好协调工作。项目指挥部和工程指挥部及时沟通,密切关系,作好协调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严格易燃物品的管理,禁止乱烧各种垃圾。

(6)禁止在施工时焚烧油毡、橡胶、塑料、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毒气体的物质。

(7)及时清运现场拆除废弃物,防止产生霉变,污染环境,防止导

致细菌的传播和传染痛的发生;为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应采取防治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以及切断污染环境的源头。

13.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条例 篇十三

第一条 为了及时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治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违章建筑的监管、处罚及拆除工作。

第三条 城管会会同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负责违法建设处理工作。城区城管中队负责指导城区的巡查、上报、协助拆违工作。乡镇城管中队同时挂国土执法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牌子,负责镇区和农村的违法建设的管控和拆除工作。市城管局机动大队负责城区的拆违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拆除违章建筑。村、社区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劝阻、制止和信息上报。

辖区中队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工作,指导督促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工作;协调镇、街道、管理区、村、社区对违建户的教育、劝阻、制止工作;对拆违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提出是否结案意见。

机动大队负责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和违法建设的处罚,违法作业工具和建筑材料的暂扣、保管。

12345负责对上报和举报违建信息的受理、派遣;对违 章建筑拆除情况的图像信息进行审核,指令辖区中队进行现场复核,对符合结案条件的予以结案;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

市城管局勤务督查科负责对各部门拆违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计入勤务考核。对同一案件处置三次以上仍未结案的进入市城管会纪检组督办程序。

市城管会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和指导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负责对违章、拆违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和研判。

第四条 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管辖区域的巡查,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建设,必须立即通过PDA上报指挥中心,同时进行劝阻、制止。

第五条 管理人员使用PDA拍摄现场照片,必须多角度,全方位的体现违法建设情况,拍摄各个侧面完整违法建设照片,数量要求3张以上。

第六条 辖区中队应当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管理人员发现违建迹象或实质违建情况,中队应单独或协调相关管理区、村、社区居委会对违建户进行说服教育、劝阻、制止。

经确认是违法建设的,中队领导还应当复核队员拍摄的取证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图像拍摄要求,应重新拍摄取证,并通过PDA上报图像信息。

第七条 辖区中队发现违法建设情况严重、同一违章户 多次反复违章搭建、同一区域多处出现违法建设,应当立即向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第八条 辖区中队对已上报的违法建设处置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已拆除的违章建筑进行现场复核,对不及时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违章建筑,应当立即重新上报图像信息,对同一案件处置三次以上仍未结案的,报市局勤务督查科进入市局督办程序。

第九条 辖区中队应配合拆违工作,对已拆除的违章建筑,必须做好日常监管,防止反复。

第十条 机动大队对派遣的拆违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信息系统中注明负责人员、拆违人员姓名,并全程进行监管。

组织处置前,要到实地踏勘,大队领导要明确签署处置意见并签名;处置后,要到现场复核,签署复核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 机动大队对新出现的违章建筑和搭建的作业棚架,应彻底拆除,拆除结果用图像信息上报。

第十二条 机动大队对同一违章户拆除后再次出现的违法建设,除按上述要求处置外,应当暂扣作业工具;多次违建的,暂扣建材。

暂扣的作业工具、建材,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记造册。违法行为消失后,确需发还的,报市会分管领导批准,上级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12345指定专人对群众举报、传递及队员上报违建信息进行受理、派遣,对群众举报指令辖区中队进行现场核实,提供图像信息;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对辖区中队和机动中队上报的图像信息进行审核。

对拆除彻底、整改达标的上报图像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结案;对该拆除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处置。

第十四条 12345发现有以下情况,应立即向市会主要领导、城管局分管领导和分管12345的领导汇报, 机动大队及相关辖区中队应当向市会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一)辖区中队、机动大队对发现的违建情况和派遣的拆违工作处置不力或擅自作废结案的;

(二)违法建设情况严重的;

(三)同一违章户多次反复违法建设的;

(四)同一区域多处出现违法建设的。

第十五条 12345根据中队上报违建数、按时拆违数、未拆除数、按时处置率等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每月通报。对辖区中队上报情况、机动大队拆除情况进行评判,对违章的情形、区域、类型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并报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第十六条 勤务督查科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行监督,对同一案件处置三次以上仍未结案的,启动督办程序,发出 案件督办书,要求机动大队限期拆除予以结案,并将最终处置情况向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勤务督查科要将机动大队的拆违情况、暂扣物品保管情况和辖区中队的监管情况纳入勤务考核,与绩效挂钩。

第十八条 对该发现未发现、发现以后不上报、该控制未控制、该拆除未拆除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产生社会影响的,将依规依纪追究中队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干扰拆违工作。

第十九条 其他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制止违法建设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14.违法建筑拆除 篇十四

强制拆除XX花园违法违章建筑

工作方案(建议稿)

各相关部门、XX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市政道路建设,有效遏制违法违章建筑,确保县政府大楼南侧横向支路(D支路)的入场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控违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拆除对象

XX镇XX花园XXX、XXX业主分别在54、55号门面外搭建石棉瓦棚及58、59号门面外占用城市道路用地搭建的彩钢棚和围墙,其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建(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

三、执法主体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为确保此次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工作依法按程序实施,特成立拆违指挥部:

指 挥 长:XXX

副指挥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和1个办公室,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XXX、XXX,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1

(二)、现场工作组、工作职责、人员组成(1)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及群众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从公安局、住建局干部中抽调10名人员组成,在现场附近待命,由住建局副局长XXX统一指挥。

人员:公安局4人、住建局6人。

工作职责: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劝(带)离被拆除建(构)筑物的当事人离开现场,清理拆除现场,保证被拆除的建(构)筑物内无人员和其它器物,并作好当事人和群众宣传解释、安抚工作,协助和配合公安局做外围警戒工作,负责将阻挠执行公务的人员劝(带)离现场,负责拆除后的善后工作和维稳工作。

(2)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从住建局抽调10名人员组成,由住建局副局长XXX统一指挥,XXX同时作为现场拆违指挥长,负责整个拆违工作的实施。

人员:住建局10人、拆除施工机具1台,工人20人。工作职责:负责拆除所需工人、施工机具的组织,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负责指挥机具、工人对违法建(构)筑物实施拆除,负责拆除施工方案的制定,负责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施工安全,负责警戒线的警戒工作;负责建设法规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置组

组 长:XXX

成 员:由公安局、住建局抽调10名人员组成,在现场附近待命,由县公安局副局长XXX统一指挥。

人员:公安局5人、规建局5人。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拆除现场的突发事件,负责维护拆除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负责拆除现场的全程录像和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负责拆除现场周边制高点的控制、监视,并牵头负责将阻挠执行公务的人员强制带离现场。

(4)维稳工作组

组 长:XXX

成 员:成员从XX镇政府抽调5名人员组成,由XX镇镇长XXX统一指挥。

人员:XX镇5人(其中女性2人)。

工作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拆除现场外围的维稳工作,配合公安部门防止围观群众和当事人进入拆除现场,负责对现场干扰、阻碍、殴打、辱骂、拒绝离开拆除现场人员的劝(带)现场,做好警戒、隔离等工作。

(5)综合组

组 长:XXX

成 员:从工业园区办公室、卫生局(在现场附近待命)、广电局等单位抽调10名人员,由经信局副局长、园区办副主任XXX统一指挥。

人员:工业园区办6人,卫生局3人(医务人员2名)、120急救车1辆,广电局记者1名、摄像机1台。

工作职责:工业园区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卫生局负责拆除现场人身意外伤害的及时救治,广电局负责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协助公安局负责拆除现场的全程录像和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

各单位参加人员:住建局 21人、公安局9人、工业园区办6人、XX镇5人、卫生系统 3 人、广电局1人、施工工人20人,共计65人。

五、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在2011年8月30日上午8点准时到新二中大门口集中;

2、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听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现场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不得各行其事;

3、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手机来电提示统一调成振动和铃声并用,并保证能随时知道是否有来电;

4、所有未着装的参加人员(除便衣民警外)必须佩带工作证件或执法证件;

5、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注意安全、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

6、各参加单位和部门务必要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

7、各单位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执法、文明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激发矛盾。

8、现场各组职责与各单位职责相同,各工作组成员必须听从各工作组组长安排,令行禁止,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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