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

2025-02-06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精选8篇)

1.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 篇一

XX工程部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批 准: XX 审 核: XX 编 制: XX

2014年3月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1.概述

1.1 安全监理的定义:是指监理单位接受顾客委托,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合同对工程实施阶段建设行为的监理。

1.2 安全监理的特点:属于委托性的安全技术服务,承担合同约定的安全环境监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

1.3 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模式:

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社会监理。1.4 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4.1 协助顾客开展工程招标,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

主要审查内容: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状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1.4.2协助顾客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定书和安全抵押金合同; 1.4.3 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4.4 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1.4.5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检查专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明确职责;

1.4.6 督促承包方严格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性文件。让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抓安全一刻也不忘,管安全理直气壮”;

1.4.7 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恶劣的气象条件如:

湿度、温度、台风、暴雨等督促承包方制定控制方案。

1.4.8 要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程和强制性规定,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交底情况,督促承

包方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4.9 监督承包方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

1.4.10 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前摸清施工区域的各种公用管线情况,在施工组织设 计中制定保护公用管线的措施,避免施工期间损坏公用管线,一旦公用管线损坏,及时上报顾客,以便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抢修;

1.4.11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

1.4.12 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机具、电气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的安全状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4.13 管道的顶进,沉井的下沉,基坑的开挖,结构设备安装,都要督促承包方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作好对邻近建筑物的监控观测,确保施工安全及周围建、构筑物安全;

1.4.14 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1.4.15 检查承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使其平面布置合理,道路平整、坚实、畅通;

1.4.16 督促施工承包方作好现场排水,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前须设置二级沉淀池;

1.4.17 督促现场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的清理,渣土外运要执行有关规定; 1.4.18 督促承包方将现场材料要堆放整齐,要采取防雨、防潮、防冻、防火等相应措施。

1.4.19 督促承包方搞好现场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厕所浴室卫生; 1.4.20 督促承包方作好市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检查、评比工作;

1.4.21 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4.22 督促承包方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书资料; 1.4.23 协助顾客参加竣工验收;

1.4.24 参与工程结算和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事项。1.5 安全监理人员须知:

1.5.1 全体安全监理人员应切记,顾客、承包方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不是谁领导谁的关系,而是相互间以合同和法规为准则、互相约束的合同职责分工

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安全监理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5.2 只要施工能正常、顺利安全地进行,承包方采用自己的方法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注意不要令承包方用监理人员指定的方法,如有必要可提出书面建议或进行必要的咨询;

1.5.3 安全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期间应不受任何其它外来的干扰,更不能有任何偏见,认真听取顾客和承包方代表的合理意见,严格执行合同和政府法令法规才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

1.5.4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熟悉合同、政府法令法规及有关规范和标准,了解掌握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避免安全监理工作处于忙乱的困境中;

1.5.5 合同执行时,如承包方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推荐的分包商认真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5.6 安全监理人员与承包方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做出决定;

1.5.7 无论什么原因,当发现安全已受到危害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迅速通知承包方,然后采用劝告、提出的方法引导承包方进行纠正。如承包方不听劝告,必须立即通知顾客,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

1.5.8 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最好每周一次检查承包方的人员变动、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并系统地做好记录;

1.5.9 安全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顾客所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限,只能执行与顾客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内的权限(政府法令、法规规定的除外)。2.安全监理阶段划分

安全监理一般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

2.1 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工作。

2.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1 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2.2.1.1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的安全标准、规范; 2.2.1.2了解现场用地环境情况; 2.2.1.3审查设计图纸;

2.2.1.4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 2.2.1.5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2.2.1.6在监理规划中制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程序,并根据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有:5M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

2.2.1.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中对安全监理内容进行交底。2.2.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2.1协助顾客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2.2.2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台风、汛期、寒冻、高温季节及恶劣气候下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2.2.2.3审查承包方提交的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文件;

安全资质审查的重点是: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特种作业范围审查的重点是: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不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机动车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2.2.4审查承包方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2.2.5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自检系统;

2.2.2.6审查承包方进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 2.2.2.7、审查承包方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2.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2.3.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内容:

2.3.1.1安全设施管理——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2.3.1.2安全技术监理——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2.3.1.3安全验收——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检查和验收;

2.3.1.4安全咨询——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2.3.2 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管理: 2.3.2.1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安全培训记录; 2.3.2.2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3目标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安全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2.3.2.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2.3.2.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3.2.6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查出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3.2.7安全教育(三级教育); 2.3.2.8施工班组上岗前安全活动记录;

2.3.2.9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二年); 安全员、电工应持双证(劳动部门的技能证,建委发的上岗证)2.3.2.10工伤事故处理及登记;

2.3.2.11施工现场“七牌二图”(七牌:工地名称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号码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十大技术措施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无重大事故日计数牌,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计划进度网络图);

2.3.2.12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设备进场验收,大型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安拆验收,模板工程验收,各类支架(脚手架、龙门架、井架等)验收,防护设施验收;

2.3.2.1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各类记录表(见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3.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2.3.3.1审查并督促承包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以下项目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承包方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a、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5台设备以上或50kw以上)

b、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落地脚手架:高度≥20m以上;特殊脚手架:吊、挂、爬、挑、整体提升)

c、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方案;(深度≥5m,须专家论证)

d、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面积≥100m,要求走道畅通,有可靠平台和防护)e、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f、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g、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h、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

i、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承 包方共同验收)

j、施工外用电梯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承包方共同验收)

k、移动式操作平台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l、吊篮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承包方共同验收)m、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3.3.2督促承包方落实好五项基本制度。a、责任制; b、检查制; c、教育制; d、交底制; e、事故报告制;

2.3.3.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方实施监理,制止违章施工作业;

2.3.3.4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工程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顾客;施工承包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3.3.5对高危作业和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2.3.3.6督促承包方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2.3.3.7复核施工承包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2.3.3.8做好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并保持记录(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通知单、监理联系单、工地例会记录、审核及检查记录等);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2.3.4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2.3.4.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a、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签字后,方可实施;

b、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c、交叉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d、悬空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设施且要系好安全带; e、操作平台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2.3.4.2施工临时用电:

a、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b、各类电动和手动电器设备、工具必须做好接地和接零装置,并装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必须为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并做好定期检测和记录;

c、采用三相五线制;

d、使用标准化电箱(合格供应商)

e、各类支、干线架设规范,电线头须认真进行绝缘包扎,电线表皮不得破损、老化;

f、起重机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 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g、形状箱必须做到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熔丝严禁用金属丝替代,严 禁用多股细熔丝代替一根较粗的熔丝。

H、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分开设置,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应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电加热设备。

2.3.4.3脚手架(底基稳固,横平竖直、层层拉牢、通畅平坦)a、脚手架验收合格的手续;

b、脚手架纵向距、步距、横向距、剪刀撑间距和角度、拉结间距符合规范; c、地基稳固(逢角必须撑,全面覆盖);

d、横向拉结(尽端必须拉,交叉为主,硬拉结不得使用焊接); e、操作层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下部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并设置踢脚板的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f、斜道设置(坡度、防滑条、防护栏杆等);

g、脚手架拆除:先检修再拆除,并应设置防护围栏及警示标志; 拆除顺序:应先外后内,后搭的杆件先拆,先搭的杆件后拆,拆除一排(步),清除一排(步),不得上下同时进行。

2.3.4.4龙门架与井架; a、验收合格的手续;

b、上料口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安全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及断绳保险装置;

c、缆风绳、钢丝绳、卸料平台防护拦设置;

d、传动系统、进料口防护、卷扬机操作棚及避雷装置; e、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f、上海市工程使用专业单位生产的井架,产品必须通过市建委科技委组织 的技术鉴定,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名牌必须齐全;自制、改制的井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时必须编制使用说明书;安装和拆卸严格按方案进行,装拆人员必须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上岗,安装和拆除应采取临时支撑或固定措施。

2.3.4.5塔吊、起重机械:

a、塔吊使用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且灵敏可靠,吊钩有保护装置;

b、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按规定进行清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d、起重设备使用年限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吊20年,其他起重设备15年,企业每年组织检测评估,符合使用标准的,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塔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使用前,还必须通过建设机械检测机构的检测;

e、吊具、吊索、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心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更换。

2.3.4.6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

a、预防危及管线安全施工:井点降水、板桩、地下连续墙、沉井、盾构、顶管、打桩、拔桩检查;

b、地下管线 保护措施执行三卡、一单、双监护制度;

c、严格执行原有地下管线两侧净距1米范围内所形成两条平行线内区域为重点保护区,严禁机械挖掘。

2.3.4.7下水道、煤气管线和有毒气体场所施工:

a、必须配有气体检测仪,作业前查清气体,在标准范围内施工,施工中随时检测,保持空气流通;

b、施工现场配置救护用具;

c、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按违章处理。2.3.4.8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

a、督促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b、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为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设有消防通道,设置距离、宽度符合规定要求;

c、在建工程内设置的办公场所和临时宿舍与施工区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禁止在建工程 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符合规定要求;

d、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2.3.4.9活动房管理:

a、活动房生产厂必须按设计图纸生产制作,并向订购的承包方提供主要结构材料的质量证明和产品说明书,现场安装必须要有安装标准、节点详图和材料说明;

b、承包方对现场安装完毕的活动房按标准进行验收,并由承包方技术负责人签证同意使用,未经验收和签证的活动房不得使用和堆载;

c、汛、台季节建立工地临时用房的检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事故急报制度。

2.3.4.10房屋拆除:

a、拆除工程施工,实行许可证制度,拆除前须取得拆除许可证明; b、拆除工程由具备资质的队伍承担,不得转包;

c、承包工程方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d、拆除前,将被拆除工程的电线、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管线等切断或迁移;

e、拆除作业一般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立体交叉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采用爆破拆除必须经过爆破设计;

f、拆除工程应设置信号,专人监护,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用吊绳和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g、除特殊情况,拆除工程一般不得采用推倒法; h、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2.3.4.11停工工地管理:

a、对停工书面报告中有关停止施工工程的质量、现场安全卫生状况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方面签署意见;

b、督促承包方落实停止施工工程的防护技术措施;

c、恢复施工前,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恢复施工的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

3.安全监理依据:

3.1本工程委托的监理合同; 3.2施工合同及附件; 3.3设计的施工图纸; 3.4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3.5监理规划; 3.6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7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定。

工程部 2014年3月

2.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 篇二

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内容

1) 六杜绝:杜绝因公受伤死亡事故;杜绝坍塌伤害事故;杜绝物体打击事故;杜绝高处坠落事故;杜绝机器伤害事故;杜绝触电事故。2)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3) 二控制:控制年负伤率, 负轻伤频率控制在6%以内;控制年安全事故率。4) 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1)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 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 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承包合同为依据, 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月定的安全目标。4)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属于管理工作范畴, 在实施安全监理时, 根据《安全条例》要求, 需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5) 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人、机、料、环、法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6) 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 采用事前预控, 事中监督, 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7)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不整改的不准继续施工。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 施工准备阶段

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定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书。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协议。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并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审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证, 以及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监理应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 建立岗位责任制, 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二)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工作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暂停施工令, 并报告建设单位。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施工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 (须持原件) , 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四口”“五临边”, 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 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防落物等的有效控制, 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 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 提出整改要求, 制定预防措施, 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 应当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 并督促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监督部门) 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对高危作业, 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宜采取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和行检查等手段, 加大监督力度。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正确使用, 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

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 一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完成, 并经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 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门备案。2) 对于重要工程或较大专业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由项目 (或专业公司) 总工程师审核, 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复核, 由公司技术部或公司总工程师委托技术人员审批, 并在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备案。3) 大型、特大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 报公司技术部、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审核, 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并在上述公司的三个部门备案。4) 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在安全报批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备案。

五、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划分

1)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经监理单位审查, 签署认可后方可施工;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审查的, 应承担, 《安全条例》第57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署认可, 施工单位擅自施工, 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书面通知, 予以制止, 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 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 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监理单位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 发现事故隐患的: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及时下答书面指定,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 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将承担《安全条例》第57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已下达书面指令, 同时又将情况报告了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 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结束语

3.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监理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各地的城市建设发展的速度也逐渐加快 在给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带来很好的发展机遇的同时 也给其提出了更多更高的新要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要想在确保进度、安全、质量达标的前提下 获得更多的企业利润,就要对其建筑施工现场实行科学的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管理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材料种类多、量多,并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经常把建筑材料随意堆放 使得现场材料的管理非常混乱,也不能对建筑材料进行实际有效的分类管理。不能有效的控制现场施工材料对建筑材料的性能 使用情况都造成了很大影响,甚至某些材料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给施工带来很大的不便利和不必要的浪费。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工业化设备和材料离散性比较大 没有办法对其施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只能通过加强现场管理来加强对工程材料的控制与管理。

(二)没有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我们国家正处在市场经济时代,这样的环境里只有生产时间比较短、生产效率比较高的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经济市场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所以,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求高速度,往往会加速赶超工期,而对建筑施工质量置之不理 没有对施工质量进行很好的监督,导致很多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并且建筑施工项目的设计与管理团队人员能力参差不齐,这也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了影响。另外 建筑质量管理权责不清 工程质检人员不负责,敷衍了事 使得质量检测部门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也使得对建筑工程评定的质量没有权威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经常会因为受到某一批原料的质量不合格的影响.而不能严格的达到有关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因此,必须对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现场施工人员没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由于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进度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但是,在某些部門或者是单位之中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对这一点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在日常的安全工作中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也没有真正的认识,没有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执行。大部分建筑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都是来自于农村,他们在上岗之前没有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 经常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是不配备安全帽,安全意识薄弱,这也削弱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因此,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是建筑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没有正确的管理方式与先进的施工技术事后控制是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最主要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大多数追赶工程进度的建筑施工企业更是使用传统的事后控制管理模式 这样就不能避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事故的发生。另外,我国当前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没有创新 不能很好的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建筑施工管理中使用传统的质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这些都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但是这些陈旧的工艺与管理模式,早已经被那些专业的建筑施工企业所抛弃。

(五)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第一,合灰机、搅拌机等容易扬尘的机械设备的防护棚封闭不严甚至是没有封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沉淀池,使得施工现场地面污浊、空中粉尘飞扬 施工工人的作业环境十分恶劣。

第二 没有对围挡墙进行亮化和美化 有些围挡墙甚至已经破损、倾斜 经常把垃圾、物料等依靠围挡墙堆放 施工现场使用落后的机械设备 一般会发出很大的噪声,施工中的一部分原材料会挥发出有毒有害气体,严重的污染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

第三,场貌场容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生活办公区和施工作业区没有明显的分界,混在一起施工现场的硬化道路遭到污染 且破损严重;施工现场没有畅通的排水系统.存在大量的污水污泥;有些人直接从建筑物里向外随便抛洒垃圾 进出车辆覆盖不严、冲刷不净,对道路造成污染;回填土与原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与固化;不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甚至是根本没有进行绿化。

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第一,为了给材料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在施工之前就要对材料进行管理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确立材料管理的目标 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对材料的供应方式进行了解;对工程进度进行了解 掌握每种材料的质量要求和需求量提前把现场材料的平面布置规划做好:把道路、仓库 场地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做好。第二,为了保证现场材料的实施效果,要做好施工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保证施工需求 履行材料供应合同:对材料进场进行合理的安排,把材料的现场验收工作做好;对施工进度的变化及时掌握 并相应地对材料配套供应计划进行调整,合理使用组织料具 为了防止丢失 减少浪费和损失 加强对现场物资的保管。第三,施工收尾阶段现场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把回收与利用废旧物资的工作做好:依照收尾工作 对料具进行清理;把剩余的材料退回仓库 对废旧物料进行回收利用;对材料进行结算 总结施工项目的材料消耗情况和管理效果。

(二)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加大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各个部门必须实施明确的分工,责任到人,并要组建专业的质量管理监督小组,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方式。不但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查,还要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施工技能培训,达标之后才可上岗。施工过程必须严格的依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劳资、物资 设计 施工、建设各个部门要共同协作完成施工现场的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工作。及时监控建筑本身的质量 把质量验收工作严格的做好。

(三)引进新技术和新的管理理念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不断的引进管理新理念、新装备、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建筑施工水平。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分散程度大、点多面广,有较强的流动性 所以大型企业要采用集团化运作的模式,在世界各地建立众多的子公司、分公司和多元化的业务。

(四)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采取用新型材料代替落后材料,控制施工现场噪声污染.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 及时清理各种垃圾等措施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为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

三、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一)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实施监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除“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还加上了安全监理,实质上是监理业务的范围扩大了,这是监理行业逐步与国际接轨的决策,也是适合中国建筑市场整体发展所需要的。因此对于监理单位而言,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尽快进入角色,以适应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明确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重心。安全监理作为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划分为施工招投标、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安全监理,各阶段工作各有所不同。施工招投标阶段应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协助建设单位拟定与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协议及审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施工准备阶段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明确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审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网络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核查已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的检验证明和安全状态等;施工阶段应严格按安全监理程序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各岗位监理人员应履行其相应职责,总监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对现场监理工作检查和指导;竣工验收阶段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安全保卫、防火制度,防止建筑产品及设备损坏。

(三)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点。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前进行施工安全风险分析,掌握施工潜在的危险,预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次数以及规模,运用假设分析法判断危险实际发生时,对工程造成的最大损失和影响,以确定合理的安全风险控制点,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件的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監理部应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日常跟踪检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应结合旁站、巡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并按监理规范规定做好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或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实施监理时,应采取合理的监理措施实施程序,掌握好尺度,逐步渐进。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并形成例会纪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安全监督检查的动态实时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是动态、实时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时时刻刻都存在风险因素,若不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会给工程带来损失,所以安全工作必须天天抓、长抓不懈。

四、小结

总体来说 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 只有企业对自身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了解了自己的长处 才能把这个工作做好。施工企业只有对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每项工作认真对待,选择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才能提高整体施工质量 保证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参考文献】

[1]张建文.探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问题解决办法.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12):604-604

4.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 篇四

现 场 考 勤 制 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八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第十条、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或未执行落实的将给予500-2000元/项、次的处罚。

会 议 制 度

第一条监理例会(周会)

(一)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建设单位代表,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分包单位的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二)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

2、检查分析所有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切实可行补救措施,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提出质量问题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三)现场例会应认真填好会议签到表,由监理单位按标准格式作好会议纪要,负责整理,发至各有关单位,并作好发文记录。

第二条 各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到会,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半天向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代表请假,应参加会议人员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罚责任单位500元/人/次,罚责任人200元/人/次。并在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 严禁与会人员酒后参加会议,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并在下次工地例会上做出书面检查。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报审

(一)开工前施工单位将经本单位内部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将审核结果书面回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查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有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制定质量、安全预控措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第二条 开工申请

(一)在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开工申请报监理单位。

(二)收到开工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

第三条 承包人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情况,向总承包人罚款500至5000元。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重大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人处罚后,发包人按罚款数额再次处罚,并记录其不良行为。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

第四条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凡是隐蔽工程,均必须填报《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均应有影视资料或照片)。否则,不予计量,不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自负。报验时可按施工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填写。所有隐蔽工程均为监理“见

证点”。监理考核一次报验合格率,并辅以经济制裁手段;两次报验不合格,罚申报单位500元,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总承包单位1000元/次/项,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未经报验而私自隐蔽的工序进行抛开检验的,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的巡视检查和旁站检查制度。

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接受并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

施工全过程,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并配合检查。监理旁站记录应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下发后,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每一处罚款1000元。不及时进行书面回执每一份罚款1000元。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罚总包单位2000元/次。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成立质量领导班子。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配备质检人员,强化自检功能。加强职工质量意识教育,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完成后,应把相关资料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二)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按有关标准规范自检合格后,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

(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内容包括工程实体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四)初验合格后,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填写“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施工单位据此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五)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综合验收。

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查并确认其质量

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第二条、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及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第三条、凡标示不清、对质量保证资料和材料质量有怀疑、与合同规定不符、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等,均应全部检验。

第四条、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标准与管理规程》的规定,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的构件和非均质材料,应酌情增加取样的数量。

第五条、对于某些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如砂浆等的配合比,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后方准施工。

第六条、主要设备及材料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应重点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定货。

第七条、主要装修材料及建筑配件订货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样品(或看样)和有关订货厂家情况以及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核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订货。

第八条、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不准进场堆放。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师共同签收,签收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按原厂同质量进行购买,建设单位享有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各种材料进场需报验,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方可入场,报验合格(保证资料齐全,监理见证,取样检测合格)的准予用于工程当中,否则不得进场使用。材料进场后不及时报验而用于工程当中,罚总承包单位1000元/次,该部分工程作为不合格工程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将未经批准的材料或配比投入使用或检测不合格而实施下道工序的现象未加以阻止或未向建设单位及时反映的,发生一次,罚监理单位1000

元。5

安 全 制 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物品的安全和第三人人身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要求作好安全工作。第二条 严格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单位必须为管理和施工人员投意外伤害险,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安全负全面责任。工地按规定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的有关问题、整改措施及时上报项目监理部。

第三条 各单位要制定安全制度及保证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

第四条 工地上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员必须佩带胸卡,以便于确认开展工作,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和登记,否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 各工序开工前均需对现场人员、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交底并存档备查,安全工作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工,已开工但又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和监理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必要时可以进行经济处罚。

第六条 各种施工车辆在工地上应限速行驶,文明行驶,施工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应与当地居民搞好关系,争取他们的配合与支持,搞好安全工作。第八条 参加本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严禁饮酒后上岗,违者罚责任单位200元/次,当事人50元/次,凡是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每发现一人次违反规定罚责任单位500元,罚当事人100元。

第九条 每周六上午9:30对各工地进行统一检查、打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必须准时参加。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现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检查结果由

监理单位公示。6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为确保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在合同约束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工程建设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凡参与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签署书面合同,并备案。

第二条 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均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禁出现挂靠和转包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建设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并持证上岗。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 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达不到施工进度的,施工单位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赶上施工进度,达到合同要求,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六条 因施工单位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工程,每拖一天罚工程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第七条 监理单位因工作不利出现质量事故,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监理单位负责赔偿,并取消该监理人员的监理资格。

第八条 需现场计量和按实结算的,施工单位应按合同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签证,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第一条、要求工程总包施工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 报监理单位,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a、分包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分包协议书。b、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登记证明复印件。c、分包单位业绩、技术、能力、信誉、施工管理。.第二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以技术能力和施工管理水平为主。

第三条、审查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复报审表通知总包单位并向建设单位备案,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第四条、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有管理义务,分包单位出现的一切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以及工期等问题,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未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总包单位10000元,并要求其立即退场。

信 息 管 理

第一条、所有工程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并且要保证其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第二条、工程资料应由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指定专人具体整理。第三条、资料的归档应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第四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并要保证其真实性,对未按时提交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超过三次及以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将要求更换相关人员。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五条、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监理资料的归档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七条、保修阶段的监理资料,由原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跟踪整理,完成后及时归档。

进 度 管 理 制 度

为了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 开工前制定总的施工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批认可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进度计划配置资源、安排施工。

第三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统计分析资料和进度控制报表。每周、月例会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本周(月)工程完成情况和下周进度计划;由监理审核后,作为下周(月)工程进度的控制依据。

第四条 通过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进行对比,对影响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若发现实际进度过慢并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如期完成,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条 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施工单位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无法完成合同期内的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施工单位。施工计划中每一分项工程超出计划完成时间的,扣减施工费1000元,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研究后形成决议,由监理予以执行。以上各制度自参加建设各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签字之日起实施。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5.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方案 篇五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参建人员动态监测和防控,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继续巩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成果。

二、突出参建人员动态监测

秋冬季是工程项目建设高峰期,建设工地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点,各建设工地要针对这一实际,加强对以下人员的排查和监测,做到早晚测量体温:一是监测新进场人员。认真检查新进场人员“健康码”,排查新进场人员14天内是否有报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等。如发现有相关接触史的新进场人员,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方可进场。二是监测有呼吸道症状人员。要督促建设工地健康管理员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切实提高监测意识,发现建设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要求出现症状者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返回建设工地。其他无接触人员核酸检测“愿检尽检”。三是监测重点人员。如建设工地内有入境人员、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出院新冠肺炎患者,应重点加强健康监测,要求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强化建设工地关键部位管理

各建设工地要结合实际,继续强化关键部位管理:一是进出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地封闭式管理,严禁非参建人员及车辆进入。健全完善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建立包括进出时间、前往地点、事由、交通方式及接触人员等内容的管理台账,严格管理参建人员进出。二是施工区域管理。根据施工进度和作业实际,科学、合理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划分人员密集作业区域和非人员密集作业区域,在人员密集作业区域施工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三是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应保持办公区域(含会议室)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办公室、会议室地面、桌椅、台面、电脑、电话、开关、门把手清洁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四是集体宿舍管理。保持宿舍通风,每天应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每天清洁宿舍内地面、墙壁、床、桌、椅、台面、门把手等。五是食堂管理。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餐具要通过煮沸消毒或利用消毒碗柜消毒。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人员处理食物,特别是处理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前要注意佩戴口罩和清洁双手,食物要烧熟煮透。六是公共卫生间管理。要保持公共卫生间空气流通、干燥、无积水,保持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用含氯消毒液清洁地面、洗手盆、坐便器或便池及周边、水龙头、门把手等,并用清水清洗。拖布、抹布等可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我省秋冬季具有天气干燥等特点,消毒消杀工作应认真咨询当地疾控机构并在其指导下进行,或聘请专业消毒队伍进行,并注意防火安全。

四、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主要要求

各建设工地要在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的疫情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主要要求:一是划分隔离区域。要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独立房间作为建设工地临时隔离区域,有条件的应选择具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建设工地临时隔离区域。隔离区域内应配备体温计、洗手液、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及带盖的垃圾桶。二是备齐防疫物资。要提前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可按30天满员使用计算,配齐备足测温设备、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专业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84消毒剂、含氯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三是开展应急演练。要针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点,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提高参建各方主体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强化落实秋冬季病媒生物控制措施,强化秋冬季防蚊灭蚊灭鼠和清除越冬虫卵工作,配齐防蚊灭蚊灭鼠药水和工具,加强建设工地内食堂、宿舍公共卫生间清洁卫生和积水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除蚊虫鼠孳生地,严防病媒生物孳生传播,切实降低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等秋冬季易发媒介传染性疾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

五、及时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疫情

各建设工地要紧密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发生涉疫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出引导工作,保障应急通道畅通;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六、抓好参建人员健康管理

各建设工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和教育:一是严格健康档案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坚持开展健康管理,完善“一人一档”等管理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二是做好秋冬防控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参建人员秋冬季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教育,尤其要对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进行再强调,对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再部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深入了解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容易发生的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特点及辨识方式,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防护方法。三是科学佩戴口罩。参建人员在密闭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特别是进入电梯、公共卫生间等要佩戴口罩;生病就医人员尤其是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健康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保安员、保洁员等要坚持佩戴口罩。四是提倡安全出行和新消费方式。引导参建人员在元旦小长假、春节长假期间不返回或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提倡消费移动终端和无现金支付,避免使用现金接触后交叉感染。

七、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专班、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我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到我省建设工地仍存在发生零星病例甚至可能引发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抓紧开展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全面组织开展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守疫情防线。各地专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深入查找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参建人员疫情防控意识不强、疫情防控存有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线,确保参建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各地专班、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提醒,从主流媒体了解最新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要引导参建人员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保持健康心态,清楚知道个人和家庭在防止疫情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反复强调、反复教育、反复提醒参建人员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务必及时报告并就医。

6.施工现场防火监理细则.. 篇六

专项监理细则

罗山路(龙东大道~S20)快速化改建工程监理3标

施工现场

防火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2013年11月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专项监理细则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写依据

三、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监理控制方法

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六、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管理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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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罗山路快速化改建工程起始于内环线(张江立交)向南,桩号KO+352.871,途径祖冲之路、高科路、张衡路、华夏西路(中环线)、御桥路、康桥路,至外环线/罗山路立交处结束,桩号K7+675,全长7.23km。罗山路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规模,地面道路为双向4快2慢。全新包括完善互通立交1座(S20立交)。包括龙东大道南、高科路北、张衡路南、华夏西路北、华夏西路南5对主辅出入口。

本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北起川杨河南端,接施工2标终点,南至康桥路北,接5标起点,具体桩号为:起点K3+513,终点K6+500,全长2987m。工程包括新建高架0.7km,改造路面快速路2.287km,两侧辅道各3.13km,包括企业家园湖箱涵、小张家浜桥、大浦港桥、殷家浜桥、陆家漕桥等地面桥梁、箱涵。

本标段含互通立交一处,为中环立交,现状立交完全利用,进对辅道进行改建。

建设单位: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北蔡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

2、《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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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上海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三、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3、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

4、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

四、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防火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3、按时检查现场施工现场防火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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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

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一)、建筑施工中除了人身伤害以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然物很多,而且用明火处也很多,并且分散。再加下管理不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不分场所到处吸烟,势必造成不应有的灾害。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级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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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放易燃物。

(3)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沿建筑物高度设置DN50 消防竖管,并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随施工进度接高,分楼层留置阀门,保证水枪射遍建筑物的各部位。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7)使用明火应注意的问题

①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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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活区的锅炉房要非燃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果锅炉房下风方向,有易燃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③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④冬季施工室内取火或建筑室内保温用的防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火,并查责任。⑤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时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8)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①材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9)现场中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池或蓄水桶。②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m,工棚不得过于集中。③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距离小于30m。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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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⑤工棚内冬季用火炉采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m,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档。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⑥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 间距,使用大灯炮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灯照明。

(10)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在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等不同施工阶段防火要点各有不同。①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作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增加看火人员。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可建筑物钢筋接触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物要保持1m 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放。

③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电线要严加管理,预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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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在使用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来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三)、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设备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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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

(2)机械和动力机和机座必须稳固。转动危险部位安设防护装置。(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发行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理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所,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X 光或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油漆工

(1)各类油漆各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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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吵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止使用,消防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砂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发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 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1)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12)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3)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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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3、焊接工程(1)电焊工

①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②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③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⑥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⑦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⑧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拉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⑨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⑩清除焊渣采用弧所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人。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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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36v。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气体或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2)气焊工

①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a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b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c 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d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施焊时要严禁气嘴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e 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不准用火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f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g 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②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a 氧气瓶和乙炔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b 氧气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环减压器。

C 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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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氧气胶管,同时交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d 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e 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f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5mpa,输所流量不超过1.5-2.0m3/h 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g氧气和乙炔都不能用净,氧气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③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b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c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d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e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理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f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g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涂护肤油脂,工作完结应洗漱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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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3)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所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cm,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70cm 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cm(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浊,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显麻袋灭火。(8)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缦、不停搅拌,不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有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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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屋面铺钻材,四周应设置1.2m 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5、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进行(2)焊钳与把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

(3)操作前必须申领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看火人,否则禁止作业。

6、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订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有易燃、可燃材料。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明火作业

(1)使用电器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动火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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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动火必须监护人到位方可作业动火,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合格证安全。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统一由安全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

8、季节施工

(1)暴雨大风前后,在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拷。

9、宿舍工棚防火措施

1)工棚应当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12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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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10m,幢与幢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少于5m。

2)厨房、食堂要用非燃材料建造,烟囱处采取隔热措施,厨房灶口前与柴火堆放处,应砌筑防火隔墙。

3)根据宿舍工棚的结构和面积,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易燃工棚宿舍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数量:50m2 以下四个,100m2 以下七个,150m2以下十五个。

4)宿舍内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灯具,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丢烟头、火种,烟头应丢在装有水的容器内,工棚内不准点蜡烛照明。

5)宿舍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符合规定的绝缘保护,每幢安装漏电开关,灯具与易燃物保持30cm 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6)住宿作业人员应义务搞好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内外大扫除一次,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抛杂物,不准养“三鸟”和小狗。

7)生活区应按照民工队伍实际情况,分片分区安置,并落实区域包干的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及计生责任人制度、居室的责任人制度及卫生清洁的专责轮班制度。

8)员工宿舍内严禁进行打麻将及其他赌博活动。宿舍应分设男、女宿舍,严禁男女混居及家属留宿和非作业人员住宿。

9)生活区内,员工凭发放的工作卡住宿。要在生活区内显眼处张挂防火、安全警示牌及住宿规定。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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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末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8、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业。

9、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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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监理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海等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本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质监分站报告;

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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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 篇七

在我国, 建筑业迅速发展起来。由于建筑行业存在危险因素, 所以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事故的风险性较大, 一定程度上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 甚至是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 必须要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 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现阶段, 我国监理管理工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从而影响了施工现场的工作进程, 当务之急是加强施工现场监理, 做好管理工作。

1 施工现场监理的必要性

施工现场监理能够体现出国家的科技水平, 也能衡量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水平。在建筑工程中, 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也会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进程, 对建筑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为了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潮流, 建筑结构变得复杂, 从而加大了施工的困难, 传统的建筑理念已经不符合当代建筑的发展。在工程建设的质量方面上, 必须要做好监理管理工作, 制定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关键。

2 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管

2.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经济效益。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的监理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 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的管理体系。在质量监理的管理工作中,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检验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材料存放管理, 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2.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成本监理

施工成本监理是对企业经济利益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关键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要结合施工成本的因素从而对施工现场的成本进行管理。做好现场监理管理工作, 必须合理安排现场施工材料的数量和时间, 适当地减少施工材料存放管理费用, 尽量避免存放不当从而影响材料质量、材料采购进度不能满足施工进度导致成本增加。在施工现场中, 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科学的养护管理, 才能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进行对施工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2.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监理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监理作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关键, 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影响非常明显。在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中, 施工企业技术人员要根据施工技术的重点来进行管理, 达到提高技术管理工作的效果, 确保工程的顺利发展。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必须依据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来进行管理施工中的技术参数, 监督施工设备操作参数, 才能保证施工技术是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 满足工程建设质量的需求。

2.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为现场监理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这与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施工设备的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旦安全监理管理工作不到位, 企业的损失将会很惨重。施工企业要制定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避免因设施设备不完善导致的安全事故, 尽量减少因安全事故带来的成本增加。施工企业要正确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完善设施设备, 引进新技术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施工现场进行临电管理、对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严格检查、严格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安全帽, 才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同时, 提高人员施工安全性, 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针对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的情形, 尽管我国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中初步建立施工现场监理制度, 在实行的情况中却一直没真正落到实处, 工程建设的监理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我们将对现阶段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3.1 监理单位经费不足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 建筑单位为了降低成本, 通常希望监理管理单位给出优惠的条件, 监理管理单位在竞争压力大的形势下只能接单, 导致了监理管理单位经费不足, 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 有时还出现一个监理管理单位进行几个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 造成监理管理工作不能严格进行、监理管理意识不强, 对工程施工现场不能有效地控制, 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

3.2 施工现场监理素质较低

就现在的形势而言, 我国监理行业存在一种缺乏专业的监理管理层人员, 而普通监理管理人员却很充足的现象。但是, 普通监理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 他们对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得不充分, 在审批建筑工程施工的程序上不认真对待, 造成一些没达到建筑标准、计算错误的施工方案已经开始在实施进行中;没有及时的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并解决安全问题。

3.3 施工现场监理制度不规范

建设施工现场监理制刚初步建立起来, 在施工现场监理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都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施工现场监理制度不规范, 导致监理制度实施起来非常困难, 也起不到制约的作用, 不利于施工单位对建设监理的正确认识;监理制度的不规范, 造成出现监理人员中存在有冒名顶替、不遵循制度的情况, 监理的管理工作无秩序, 缺乏严肃性。

4 加强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

4.1 正确看待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为了不受监理经费不足的影响和避免受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 必须要正确看待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关系。在监理管理工作上, 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建设工程, 所以要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 来保障参加建设工程建设的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 监理单位的水平与实力要符合项目建设的标准。监理单位和业主必须是在双方平等互利的条件下, 各自履行着各自的职责, 确保监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提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对做好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来说非常重要。在提高人员素质方面, 监理单位在聘用人才时要认真考核, 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团队合作意识和专业实践经验;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中, 加强对专业的基础知识的培训、还有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最后, 监理人员必须要加强自我锻炼, 善于积累经验, 才能使自己的从业能力得到提升, 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素质。

4.3 完善施工现场监理制度

只有完善施工现场监理制度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才能使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所以, 建立一些相关的安全监理、质量监理和卫生环境监理制度, 在检验的过程中, 及时的发现和解决问题, 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监理的管理水平;建立相关的施工现场的工地评审制度, 评审过程要严格公正, 依据各项相关规定来评定, 保证质量达到要求;监理的管理工作要按严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展开工作, 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正规化的道路。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 只有健全和完善监理制度、做好管理工作, 才能使建筑工程的施工顺利实施。加强现场施工监理管理工作, 不仅工程施工质量有保障, 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也会得到保障。现场监理管理工作在技术上、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上进一步提高, 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 来提高企业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水平。

摘要: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加快, 建筑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监理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重要的环节。针对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的情形,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的问题, 导致监理工作方面不能顺利进行, 从而影响工程竣工的速度。文章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管进行分析, 再针对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崇, 阎华坤.建筑施工现场监理探讨[J].新建设:现代物业上旬刊, 2011 (5) :56-57.

[2]范顺仁.浅谈建筑施工现场监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 (19) :56.

8.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方案 篇八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理;现场监理;施工质量

1.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

结合现阶段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而施工阶段又是整个建设工程期间的重点和关键,如果说设计是灵魂,则施工是庞大的躯体,所以更需要在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其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进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独立、自主、公正地协调好项目法人和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组织职能、服务职能、控制职能,保障工程按计划高效、优质经济地顺利完成。

2.水利工程现场质量管理的控制要点

质量管理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使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其中质量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 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工程质量各种因素,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其目标是满足业主的需要,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监理在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实施监控时,首先要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其次要对施工阶段进行全程的质量控制,这里主要谈谈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

2.1水利工程施工前的指导工作

首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同时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复试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杜绝出现在工程现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请退出场。将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采用日测和检测相结合,首先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弯折角度、裂纹凹坑等进行检查,然后随机抽取焊接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质量监理细则要求施工单位保证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均满足质量要求,在有试验报告的前提下,再审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确,校核各种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浇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是否可行。

其次,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要召开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并且有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

(1)挑选优秀的项目经理进场。

(2)针对工程特点,招聘和使用专业的技术人员,避免人的失误行为而造成质量缺陷。

(3)加强岗前培训、技术交底的监督。

(4)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到岗情况,质监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等。

最后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 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人进行验收。

2.2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监控工作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是现场监理与质监部门的重要不同之处。采用质量监控的方法和手段,使水利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从而达到现场监控的目的。在水利工程现场施工中,应抓好下列几项工作:

2.2.1技术要求上做到

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关,准确处理数据问题。遇到问题要做实质性处理,不能找理由推脱,要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问题。对于现场施工过程中,有特殊工艺的重要部位,监理工程师要全程监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2现场检查上做到

凡属隐蔽项目,必须进行全面监控。凡是抽检的项目,要随机检查,不受时间条件限制,容易发现问题,及早发现,整改方便。设置质量控制点,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上设置质量控制点,采取事前控制,往往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3现场采集数据和测量结果,以所测数据来评定质量等级

前提是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附上所测定数据, 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掩盖,不能马虎处理,避免类似质量问题。

2.3水利工程结束后的验收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完毕后, 应及时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验收。

2.3.1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

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 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将问题处理。

2.3.2针对重要工程

根据施工工艺存在的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而不去强调事故责任的原因。这样使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愿意接近监理人员,与监理方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

2.3.3现场监理机构或人员应配备常规检测工具以满足正常检验工作需要

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必须在承包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因此要求施工方必须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检查、检测手段,不能用监理人员的检验代替其常规质量检查。

我认为监理公司的现场监理工程师, 只要抓住以上所述的几个环节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会为社会创出许多优质工程,同时,也树立了监理公司良好的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经验技术文集,浙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2005.11.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4]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工程管理研究所.1997.(3).

[5]丛培经.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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