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费(精选7篇)
1.天津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条例 篇一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保障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集中供热相关的供热单位、建设单位和用热户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和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温度应当满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具体标准由供热用热双方的供用热合同中约定。
非居民住宅用热户的室内温度标准,由供热用热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供用热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 用热户室内温度不达标,应要求供热单位对室内温度进行测量。室内温度的测量按照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室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进行。
第五条 在供热期内,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
(一) 低于标准温度2℃(含2℃)以内的,退还比例为10%;低于标准温度2℃(不含2℃)-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低于标准温度超过6℃的,退还比例为100%。
(二) 经测量温度不达标,在测温后24小时内温度达到标准的,不做退费处理。如此现象连续出现,则整个时间段内,供热单位也应按上述标准退还供热采暖费。
(三) 供热单位有不提供测温服务、不提供测温仪表检定证书,不在测温记录单上签字、不给用热户留测温记录单等行为的,均视为检测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应按100%比例退还用热户供热采暖费。
第六条 用热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也达不到标准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
(二) 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 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
(四) 擅自安装其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
第七条 新建房屋供热设施在保修期内的,本规定所列供热单位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2.法院执行费退费申请书 篇二
申请人:南XXXXX 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职务:XXXX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退还申请人缴纳的申请人与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件申请执行费人民币XXXXX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于贵院执行该案时多缴纳了案件申请执行费人民币XXXX元。故申请人申请贵院退还申请人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XX元。
申请人收取所退案件受理费的账户如下:
开户行:XXXXX
户名:XXXXX 账号:XXXXX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X公司
日期:XXX年XXX 月XXX日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16)桂XXXX复印件一份;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7)桂XXX执1XXX号复印件一份;
3、付款人为南宁XXXXX有限公司进账单(回单)金额:XXXX84元复印件一份;
4、付款人为南XXXXX公司进账单(回单)金额:XXXX元复印件一份;
3.采暖费 篇三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各地、州、市物价局(计委)、财政局,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各省要逐项核定并降低政府部门收取的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建筑合同鉴证费、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收费标准,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35%收取。
二、降低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标准。
(一)昆明市的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四区按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1.4‰收取;昆明下辖的其它县(市、区)、玉溪市红塔区、曲靖市麒麟区、楚雄市、大理市按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1.75‰收取;全省其它县(市、区)按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2‰收取。质量监督单位依照规定对已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的,按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0.5--1‰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4.电厂锅炉采暖措施 篇四
由于天气寒冷,为防止锅炉受热面及管道受到天气寒冷带来的伤害,采取以下取暖措施:
一、辅汽管道取暖
在8米炉后辅汽管道上引出一路Φ60*3的管道至55米包墙区炉右,在包墙55米炉右人孔门穿入管道,在包墙55米包墙里面用Φ108*4的管道做2个长20米的蛇形管加热器。(再热器、过热器侧各一个)在包墙内Φ108*4的管道上,引出一路至水平烟道,在水平烟道里面做2个长20米蛇形管加热器。在8米炉后辅汽管道上引出一路Φ60*3的管道至冷灰斗,在冷灰斗里面用Φ108*4的管道做2个长20米蛇形管加热器。在冷灰斗管道最低点安装Φ25mm疏水至渣沟,在包墙区、水平烟道蛇形加热器回路末端安装Φ25mm疏水至无压放水母管
二、火炉取暖
在捞渣机3个关断门上做3个直径1.5米的大火炉,火炉下面用砖采取隔热措施。从炉左8米进入进行加碳。
锅炉工程处
5.冬季采暖安全知识 篇五
日常管理
保证炉内的透气性,氧气充足炉火更旺;清灰尽可能清理干净,保证炉内良好的通风效果;夜间封炉时,要把底下的出渣抽屉或入风口打开,保证空气流通。
保持烟道畅通
一定要保证烟囱高度和直径,烟囱接口及烟囱本身不能漏气;火炕内烟道要通畅,炕面要密闭,不能有缝隙,应定时清理烟道。烟囱过低或过细、烟道不通畅会导致采暖炉不能正常燃烧、封火灭火、炉火不旺等情况。炕面有缝隙容易引起煤气中毒。
注意通风
每天要保证室内一定时间的`通风,尤其低压、雨雪天气要注意室内通风情况,最好在室内设置通风口,保证空气流通,避免发生煤气中毒情况。
使用燃煤取暖应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报警器要保持通电状态。
发生煤气中毒的处理方法
快速打开门窗,把病人移到通风透气的地方,同时给病人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早一分钟进入高压氧舱,就多十分生存的希望;解开衣服、腰带,及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按摩”。
洁净燃煤就是好,政府补贴还环保。
取暖安全最重要,燃炉知识要记牢。
烟道畅通炕无缝,夜间封炉留风道。
低压雨雪要警惕,报警安装有必要。
6.退费情况说明 篇六
账号:1920978安装时间: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7月29日至(1.5M 630元)地址:而起二期1号楼1单元室703 转三期2号楼2单元203室现搬至其他地方 退费原因:用户搬家里面已经有宽带,用不了我们的为什么没有收据,只写了一个收条是因为当时工作人员在给用户续费的时候没有给他写收据 退款金额:440元
2012年12月17日橡树湾退费情况说明
账号:1921165 安装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2013年8月19日(1.5M/年付 1100元)地址:1期4号楼2单元601室
退费原因:用户搬家退费金额:470元 收据丢失,只能写收条
2012年12月17日新地标退费情况说明
用户:吕志鑫 地址:14号楼31层 续费时间:2012年9月4日—2013年9月20日至
2.5M/年付 810元
退款原因:14号楼31层是出租房,开发商房子回收用户现在住的地方没有我们网络,没办法只能退费
退费金额:590元
总退费金额:1500元
申请人:
主管领导:
总监:
总经理:
7.赶工措施费 篇七
工期的含义
工期是指工程从正式开工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部日历天数。【按:这是一个传统定义。大家思考一下:可以如何完善这个定义。】
定额工期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的项目建设所消耗的时间标准。定额工期体现合理的建设工期,反映的是在平均建设管理水平、施工装备水平和正常的建设条件下的工期,对建设工期的确定具有指导意义。
合同工期是指在定额工期的指导下,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招投标或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中确认的工期。合同工期一经签订,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大多数招标工程的合同工期明显比定额工期要短。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因为建设单位期望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而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也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关于工期的实质性要求。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在确定工期目标时不能缺乏约束,盲目压缩工期;施工单位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应该认真研究确定实现工期目标的技术措施,不能不加以考虑或采取非正常的措施以期中标,以避免中标后为赶工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在经济上不可能再得到补偿的情况,或者导致一些工程仓促完工,产生质量问题和造价方面的许多纠纷。
定额工期的确定 我国现行的定额工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版)。鉴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施工条件对施工工期影响不同,给予了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定额水平调整权,调整幅度不超过15%。
江苏省根据2000年《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以苏建定[2000]283号文对定额工期做以下调整:
(1)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2)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3)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4)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5)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则应增加工程施工成本,计算赶工措施费,纳入合同价款。
赶工费的计算方法
江苏省对于建筑工程,在2004计价表中给出的赶工费的指导性计价方法与标准是:
住宅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
高层建筑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