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假制

2024-09-28

考勤请假制(10篇)

1.考勤请假制 篇一

请假及考勤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销假纪律,保障项目部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考勤签到制度

每天执行考勤签到制度,时间分为上午8:00前;下午为13:00前,迟到3次者视为半天矿工,迟到5次者视为一天矿工。特殊情况(加夜班或者早班者)可由当事人的部门负责人通知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半天(含)以内者,应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即可。如遇部门负责人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

员工请假1天者,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直接由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主管经理不在,可向项目经理进行审批。

员工请假超过一天者,逐级批准,并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离开项目部。

2、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4、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必须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未归档者视矿工处理。

5、关于其他假期的规定参照事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6、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办公室,综合办不定期抽查,3次不在位视为矿工。

7、每月上报公司的工资考勤以项目部签到表为准。

五、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所有。

2.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篇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

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

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

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

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

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

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

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

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

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

3.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师出勤方面的管理,建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更好地调动全校教师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请假,包括公假、私假两大类:

(1)公假,指学校安排或同意的会议、培训、活动等工作,公假不扣款,但必须调好课。

(2)私假,指婚、产、丧、病、事假。产假、婚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丧假按当地风俗 执行,并履行请假手续

2、学校考勤是指上班、上课、政治学习、各类会议、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的当月出勤考核。

3、教师因公、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涉及到调课或影响正常作的请假,应安排好课务相关工作,严禁因请假而误课误事。

4、当月病假三天以上持医院诊断书向校长请假。

5、临时外出半天及半天以内由值周校委准假;一天以内向副校长请假;二天及二天以上报送学区校长审批。

6、事假要写请假条,批准后生效,事假结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7、公务出差向校长请示,经批准后进行。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师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代签一次扣5元;上班迟到、早退—次扣款10元,发现未请假又不在岗的教师每天(次)扣50元,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学校例会迟到、早退扣款5元,请假一次扣款10元。

4、集体公益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迟到早退扣款5元,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扣款5元,请假一次扣款10元。

5、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纪律,迟到早退扣款5元,缺席一次扣款10元。眼保健操由当节课教师负责,缺席一次扣款10元。

6、请事假者(不包含产假、婚假、丧假),按每天20元从本考勤奖内扣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天课程节数累计处理。

7、当月病假三天内,不扣款;病假三天以上按每天10元从本考勤奖内扣除。以上病假应凭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历进行核实,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确因病暂时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按有关规定处理。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8、教师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南义中心小学

4.新考勤请假制度 篇四

一、请假

1、员工因故不能上班的事前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卖场经理签字批准,然后送到信息部登记备案。不接受事后请假,事后请假均按旷工处理。

2、如遇突发事件需要请假,但本人又不能亲临现场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申请单》的流程,但请假本人必须先提前电话请示卖场经理。

3、因事请假半天,由各组组长签批,经卖场经理签字后交信息部备案。

4、因事请假一天经卖场经理签批后送到信息部备案。

5、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请假超过一天(不含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批方可。

6、凡信息部处无《请假申请单》备案或《请假申请单》上无卖场经理批准的均按旷工处理。

7、员工因公临时外出,或出差到外地的不计为请假,由卖场经理书面形式说明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通知信息部。

二、请假标准

1、旷工

有下列行为者,均属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岗位报到者;

(4)超过15分钟未至(或离开)岗位;

(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未按规定事前上交请假条者.请假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者扣除相应时间工资总额,并处罚款100元,各组组长同时每次扣绩效考核分2分。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申请病假,3天以上病假要证明或诊断书。病假扣发工资标准:按事假标准执行。超过约定医疗期限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书有关条款处理。

3、事假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扣发工资标准:请假半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开50%提成;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及提成。

4、丧假

公司员工在亲属亡故时,按下列情况核定丧假;

直系亲属亡故(包括父母、养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请假4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时请假2天。丧假扣发工资标准按请假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工资系数。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标准执行。

5、婚假

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进入公司后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申请婚假4天。婚假扣发工资标准按请假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工资系数。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标准执行。

三、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人员每天须保证有考勤记录。

2、上班时间开始后打卡记为迟到时,下班时间结束前打卡视为早退。

3、在规定上下班时间15分钟内不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仍未到岗或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去厕所时间为12分钟,且每次必须单人从员工通道签字后方可出行,超过规定时间或2人以上(含2人)出行的每人处罚10-50元,防损严格执行。

5、员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本人100元/次的处罚,给于代人打卡者200元/次的罚款,严重者辞退。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填定未打卡说明书,注明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报信息部留存。

6、员工上班应先打卡,然后换穿符合公司规定的工作制服,未换穿符合公司规定的制服者不准进入卖场。

7、上班时间不能擅离职守,如有物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15分钟以上的须口头向各组组长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回到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理由不充分或原因不属实者各组组长不能批准。未向各组组长请假的按旷工处理,各组组长扣考核分2分。

8、因私事需要临时请假离开岗位的每次不能超过半个小时,每月累计不能超过三次。超过半个小时的每次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假期。

9、本组或邻组员工不在岗位,卖场经理或部门组长询问时不按事实回答者给予开除处理。

考勤制度

1、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2、员工在到达公司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打卡。

3、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罚款10元。

4、任何员工不得代为其他员工打卡,否则将被视为较重违纪行为。

5、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6、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7、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8、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15分钟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9、员工迟到、早退3分钟内,每次罚款10元。

10、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11、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2014-考勤请假制度 篇五

为加强我厂考勤及请假工作的管理,为加大企业的管理力度特制订以下管理条例,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制,具体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工作中10:00—10:15和15:00—15:15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加班时间为18:00-21:00。加班每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元/小时计算。每日早 7:50~8:00点名签到,开生产例会,员工无特殊原因必须准时参加。

二、请假制度

1、事假: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三天,月累计不超过五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基本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的,应第一天请事假,持医院病例在请病假。病假不得超过七天。

3、全年事假和病假超过45 天者,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外,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

三、其它规定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罚款5元,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至1小时以内罚款15元,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3、休假员工不得超期,每超期一天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另罚款50元。

4、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填写请假单,经车间主任及厂长签字后生效,否则视为旷工。

5、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推托,或无故不加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6、节假日全厂放假时,按规定放假日前一天和后一天不允许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 篇六

一、凡进行教学计划内容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都实行考勤。因病、因公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学生因病请假者,应由本人及时用电话或书信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交付医院诊断证明到校办理请假手续。无论因病或因事请假,都必须持单位证明信送交班主任。

三、考试期间,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由学生办公室批准。不请假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四、请假期满如因故仍不能到校学习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日期累计计算。

五、凡未请假,请假未准,超过假期或申请休、退、转学未被批准即擅自不参加第一条所规定的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以及未经请假不按时报到者,均以旷课论处。对旷课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每阶段课程旷课累计超过40课时以上者,该阶段课程重修。

7.教师考勤与请假制度 篇七

(试行稿)

一、日常考勤

1.全体教师分教研组实行坐班制;

2.每天上午第二、三节,下午第一节各点到一次;

3.教师例会点到一次;

4.点到地点:教室、办公室(阅览室、乒乓球室、微机室、体育教师可在场地上);

5.考勤费逐月发放,全月满勤者可享受30元考勤费,每缺点到一次扣1元;

6.请假而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未获批准者按缺勤处理;

7.请事假、病假1~3天者,假期的课务必自行调换,学校不安排代课,若造成空堂的,学校追究请假人的责任。

二、正常上课期间按学校课程表执行,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

三、班主任因事假、学习、患病等每月超过10天者,按当月班贴的标

准半数发给,超过20天的不发班贴。

四、旷职旷工

包括未经请假离校离岗,或虽经请假,超假后补假未获批准的,旷职半天扣本人1天的基本工资;旷职旷工1天扣本人2天的基本工资 ;旷职旷工2天扣本人4天的基本工资 ;旷职旷工3~7天的扣本人月工资的50%;一个星期以上者,扣除本人全月工资。旷职旷工者,除按上述规定扣发工资外,还要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以自动离职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除名。教师旷课一节扣20元;例会缺一次扣2元;班主任会、校务会每缺一次扣5元;上课、开会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者每次扣2元。

五、事假

凡弃教经商或从事第二职业的均不列入事假。请事假期间一律由自己换好课,并把请假条交教导处登记备查,假期第一天扣除当天考勤费2元,第二天扣除4元,第三天扣8元,第四天扣16元,扣完为止。若造成上课空堂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扣除当事人每人10元/节。

六、病假(持有关证明)

1.病假1~3天,自行换好课,并把请假条交教导处登记备查,假期每天扣除考勤费2元,造成空堂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扣除当事人每人10元/节;

2.请病假4~7天,出示医院证明,请假批准后交教导处登记备查,课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代课,假期每天扣除考勤费2元,若造成上课空堂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扣除当事人每人10元/节;

3.请病假7天以上,出示医院的证明,课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扣除当月的考勤费。

七、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各安排3天婚假;双方 不在一地的可根据路程适当增加路程假;晚婚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双方可安排晚婚假18天(路程假除外)。

九、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妇,可安排90天产假(含其中的星期天和节假日);晚育假,女教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可安排晚育假120天(含其中的星期天和节假日),男方护理假7天(外系统的男方本校不负责安排护理假)。

十、四大手术假

女教职工上环休假3天;人工流产休假15天;结扎休假30天(男教职工相同);引产假30天。以上休假,以医院和县乡计生办证明照批。

十一、丧假

直系父母(含祖父母,岳父岳母)、配偶、子女亡故的,可准予教职工丧假3天。

十二、请假审批手续

8.公司考勤及请假、休假制度 篇八

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员管理及考勤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员工责任感,确保公司有序经营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实习人员、兼职人员

考勤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上班、下班两次打卡考勤制度。

2、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者将受公司的罚款:一个月迟到5分钟之内的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将不作罚款处理,但这直接影响该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超过3次的将作旷工半天的处理;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需按时参加晨会);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元;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每次扣款40元;3小时以上的扣除当天工资。一个月迟到超过3次,每次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计旷工一天的处理。

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报人事部备案;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假,由各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如遇不在公司,可向人事部进行审批备案,但人事部需先口头征得主管部门或主管经理的同意,并在审批单上做相关记录。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病假、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如需请假的,需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核查批准后送人事部方能生效;

3、对于突发性事件的,无法及时请假的必须及时联系,经直属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并通知人事部,重返岗位的第一天补填请假条交人事部,否则视旷工处理。

4、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超假期应续假者,未请示有关领导批准的,均以旷工论处。

5、假未满回公司需进行销假,通报人事部填写《销假申请单》,否则仍视为请假处理。

6、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7、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无故旷工达3次者,作辞退处理。

8、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部备案归档。

9、月底考勤:人事部在月底对照考勤记录与请假条进行复核,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部门。对当天既无考勤记录,又无请假条的,作旷工处理。

长假的处理: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请长假者须做到

1、超过5天的病、事假,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最高不超过10天(住院治疗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2、婚假:3天,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需延长假期的最高不超过10天。

3、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公司准予假期。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案;

②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③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5、工伤假: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6、丧假: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准假3天;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2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9.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篇九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进而形成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学校实行坐班制,所有教职工都应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到校上班,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按时签到签退。签到时间截止到预备铃响结束,铃响后到校者视为迟到;签退时间由放学铃响开始,放学前未请假离校者视为早退。

2、当天的值班领导负责考勤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签到地点组织教职工签到、签退,并不定时抽查教职工在岗情况。

3、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集体学习、重大活动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二、请假

(一)事病假

1、事假。教职工每学期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7天。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核后,15天以上报请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批。

2、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须携带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处方笺和交费凭证及本人申请于休假3天以内请假,经核实确需病休的方能准假。教职工请病假30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批;30天及以上的由学校审核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备案。

3、婚丧产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婚假5天;父母(公婆)病故,准假5天,祖父母(包括婆家)病故准假3天,其他家庭成员病故准假1天;女职工产假6个月。

(二)因公外出须经校长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但不作事病假对待。

(三)请假程序

1、中层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教师请假不能上课者,一天内(含一天)经教务处调课并备案,由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经教务处调课并备案,由校长批准;后勤人员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请假要认真填写请假条,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存档,以便统计考勤。请假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前请假,确因急事不能到校请假者,事后必须补上,不补者视为旷工。

三、奖惩

1、每月按时上班,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情况的为满勤,按每月40元发放考勤奖,并计满勤量化积分300分。

2、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量化积分5分,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一次扣量化积分50分。每学期旷工累计两天(含两天)以上者,年终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为优。

3、中间抽查发现不在岗者按缺岗处理。缺岗教师向校长办公室说明原因的,每次扣量化积分10分;缺岗教师未向校

长办公室说明原因的,作旷工处理。

4、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作如下处理:因事临时请假不能参加者,每次扣量化积分10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每次扣量化积分20分。

5、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月只允许请假一天,仅扣发当月考勤奖10元。每超一天扣量化积分30分(请假半天的折半计算)。请假一天以内的,事假人自己找人代课,学校不发代课教师补助费;超过一天的,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每学期事假累计7天以上的,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定为优。

6、教职工请病假原则上每月累计不超过两天,仅每天扣发当月考勤奖10元。每超一天扣量化积分20分。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的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每学期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定为优。

确属重大疾病者,由学校视其情况研究酌情处理。

7、因公请假的教师,由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

四、几点说明

1、接送学生或家中子女就读初

三、高三者,在没课的情况下可提前20分钟离校(学校集体活动除外);哺乳期间的教师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半小时的喂奶时间。相关人员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备案后方可执行上述规定,否则按早退或不在岗对待。

2、学校将教职工轮流值班情况纳入考勤管理,发现不按时值班或值班不认真者,亦按缺岗对待。

3、考勤以签到表为准,忘记签到(退)者,需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旷工。

4、因临时、突发事件,确需本人处理,且时间较短、不足一小时的,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并填写临时请假出入凭条,将出入凭条交传达室保卫人员后方可离校。返回后,将出入凭条交相关处室负责人手中,以便统计离返校时间。当月临时外出时间累计不足半天的,不计入考勤,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半天对待。

5、考勤请假情况一月一汇总,月末办公室按照1量化积分1元的标准扣发考勤奖,考勤奖为负数的按1分1元向学校缴纳代课费,逾期不缴的,则从其其它补助或工资中扣除。当月汇总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应得考勤奖原则上当月发放。

10.考勤请假制度 篇十

为维护我校的教学秩序,给教师和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考勤和请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迟到:上午和下午学生应在预备铃响结束前到校,否则视为迟到;上课期间,每节课上课铃声结束后学生应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否则视为迟到;上课间操时,学生应在下课5分钟后,在操场上在本班区域内站好队,否则视为迟到;举行升旗仪式时,学生应在老师整队前站好队,否则视为迟到。

2、早退:在学校上课期间或举行各种活动及参加各种会议时,提前5分钟走出教室、退场或走出校门,一律视为早退。

3、旷课:上课期间,学生迟到15分钟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定为旷课半课时或1课时,以此累计;上课间操时,学生无故不到或到了无所作为时,视为旷课半课时或1课时;举行升旗仪式时,学生无故不参加的视为旷课1课时。

二、请假制度:

1、上课期间,学生不到的,必须有附家长签字的请假条或家长的电话记录,否则视为旷课。

2、上课期间,学生因确实生病或特殊事件需要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得到班主任证实,取得出门证,并且班主任签字后才能离校,否则视为旷课。

3、上课期间,学生不能以上厕所、喝水、买文具等理由向任课教师请假进出教室,否则视为旷课。

4、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3天以上必须报学校批准,否则视为旷课。

5、学生请假期满后,必须向班主任报到消假,否则视为旷课。此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对违反此规定的学生按23中学生违纪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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