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情况工作报告(精选9篇)
1.法院审判情况工作报告 篇一
文章标题: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_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_件,审结_件,年审、结案件数在安庆市法院系统内位列前三名。受理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_件,执行标的额_万元。行政审判庭配备正、副庭长、审判员_名,书记员一名,保证了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大诉权保护力度,受案范围不断拓宽,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自1999年8月我院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来,始终把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当作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众所周知,由于行政审判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案件数量少,制约着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为此,上级法院采取了以诉权保护为中心行政审判目标管理制度,以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一是推行行政审判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保护诉权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二是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当事人诉权,疏通诉讼渠道;三是拓宽受案范围,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2005年,我院受理当事人不服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苏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当事人不服县人事局、教育局行政录用等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均属首例,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其中诉上海市劳教委的案件在安庆日报下午版作为案例进行了专题特别报道。由于措施得力,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受案数逐年上升,从1999年的二十几件到2002年突破百件大关。近几年均在五、六十件左右。从2000起,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综合考评中均名列前茅。2005年我院行政庭庭长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
2005年我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7件,审结57件,被告涉及公安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公安交警大队、计生委、交通局、商务局、乡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劳教委等十四类主体,案件类型分别为行政颁证、行政处罚、行政侵权、行政不作为、计生管理、劳动教养、不履行法定职责七大类。原告胜诉率达66,案件上诉维持率百分之百,未出现检察机关抗诉和本院再审案件。今年上半年,共收各类行政案件14件,已审结13件,其中因主体不符合驳回起诉的3件,原告撤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含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6件。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狠抓审判质量,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优质服务
1、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一是认真审理涉农行政案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2003年以来,我院受理涉农行政案件26件,均积极慎重地予以审理,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化解了农民群众与基层政府的矛盾;二是依法审理好经济行政案件,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服务。行政审判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息息相关。2003年以来,共审理此类行政案件30件。同时,还依法审查执行了一大批此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执行,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市场监督,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如某个体工商户诉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个体工商户就同一产品的质量、包装问题进行重复查封、重复处罚。我院受理后,认真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法撤销了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审理后,安徽电视台以此案作为专题进行了法制宣传的报道。三是依法、及时审理涉及社会保障制度、拆迁安置等类行政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是集团和群体诉讼案件,处理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做到快立、快审,充分发挥司法救济的职能作用,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规范审判活动,注重程序公正,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近几年来,我院所办行政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裁判公正,经得起上级法院的质量评查。我们的做法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行政审判法官不仅要熟悉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同时要了解熟悉涉案的行政法律法规。二是针对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强调坚持程序公正的重要性,规范了案件的审理程序,杜绝了严重违反审判程序的现象。三是严抓审限,院里规定了超审限将承担相应责任的具体细则,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大大缩短,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锐意改革,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继续深化,提高了行政审判水平
为使我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更加适应
2.法院审判情况工作报告 篇二
2011-10-24 16:41:45 来源:XX法院 作者: 【大 中 小】 浏览:116次 评论:0条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法院的中心工作就是审判,围绕这个中心的审判管理,必然成为法院各种管理的核心。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要担负起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管理体制,成为当前法院改革的重点。为此我院就审判管理进行了改革和尝试,取得一定的效果,现将我院有关审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审判管理情况
我院审判管理工作以审判委员会为核心,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审判事务、审判活动由政治处负责,信息、数据由立案庭负责,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权限由立案庭、各业务庭和分管院长行使,案件评查和质量监督工作由审监庭负责,民事、刑事的调研和指导工作分别由民一庭和刑一庭负责。
二、我院审判管理的经验和主要成果
(一)完善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平等的竞争激励机制
我院打破“评优评先靠人缘、提拔任用凭印象”和“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用人模式,建立了“评优评先看政绩、提拔任用靠能力”的科学、平等的竞争激励机制,全面实施了审判、执行、行政、法警分类绩效考核制度,从全年学习考试成绩、出勤率、案件的结案率、发还率、办案数量占庭室比率、平均结案天数、完成临时工作任务等方面对业务庭室和每名法官进行量化考核,并把案件审限、信访案件数量作为硬性考核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规定凡有一案超审限或有一案越级上访者取消当年个人及庭室评优评先资格。政治处对庭室、干警每月的工作情况排队通报,年底汇总作为综合考评成绩。干警的提拔、晋升、评优、评先与业绩考核完全挂钩,根据表彰、提拨的名额,按照先后顺序截取相应的人员作为提拨或表彰对象。对年终考核后三名的庭室及个人,实行中层干部“诫免”制,一般干警待岗学习制,全面建立起了“能者上、庸者下、竞争向上”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日常管理工作格局,突出了工作实绩在法官考评中的主导作用,完全避免了因提拔、晋级、评优等引起的不和谐因素,增强了干警的责任心、庭室的凝聚力和荣辱感,调动了的工作积极性,在全院庭室和庭室之间、干警和干警之间形成了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2008年3月,省高院政治部主任王重阳亲自到我院进行了考察。
(二)抓好案件流程管理,从程序上保证案件公平公正
案件流程管理是实现法院案件良性运转循环的重要措施,因此我院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都纳入了流程管理的范畴,制定了《规范立案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等规定,以保证案件运行过程中做到程序公正,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案件立案后,立案庭根据案件审理流程表随时掌握审理进度,并在审限届满前十五日,向审判庭和相关领导发出催办通知书,对在期限内未能结案的,由督察室介入查处。通过一系列的管理工作,我院审判效率显著提高,年平均结案率均能达到90%以上,基本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确保了案件的良性循环。
(三)搞好案件评查,促进全院案件质量的提升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追求“公正与效率”,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为有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我院成立了由业务骨干组成的审判研讨小组,对经合议庭合议,仍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提交研讨小组进行讨论并给出指导性意见。对仍难统一意见的新型、重大、疑难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呈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我院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评查范围、评查标准、评查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评查作出了具体、严格的规定。案件承办人按照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自查后,各业务庭再次组织审判人员对本庭室审结案件进行交叉评查,之后由审监庭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全面细致地进行全面评查。对案卷存在的问题,审监庭书面反馈给各业务庭室,由业务庭室7日内补正后送审监庭再次评查。院领导每季度根据各业务庭的结案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对案件随机抽查,在对个案检查的同时,对审监庭履职情况一并进行监督。通过以上措施,我院各类案件的办案效率、案件质量都有了稳步提升,呈现出结案率提升、调解率提升、息诉服判率提升,上诉率下降、上诉改判率、上诉发还率下降的良好效果,保持了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零发生。
(四)重视司法信息统计,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司法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我院立案庭将司法信息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每月、季度对全院审判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如收、结案数、积案数、判决率、调解率、上诉率、维判率、改判率、发还率等,并对全院各阶段审判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使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时刻掌握全院的审判工作情况,以便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0一0年上半年,针对司法信息统计中反映出的调解率下降的问题,我院及时召开会议,要求各基层法庭,民
一、民
二、民三庭加大调解力度,使调解率迅速提高,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基层法院由于审判管理机构分散,责任不明,如对某一方面的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和信息统计,往往需要调动几个部门才能完成,效率不高,制约了法院的审判工作,制约了“公正与效率”司法价值的实现。
(二)选派有经验的法官从事审判管理工作。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由政治处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他们往往不参加案件的审理工作,业务生疏,更谈不上其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不能很好地履行审判管理职责,加之工作琐碎繁杂,也不能专注于审判管理,势必导致审判管理工作形同虚设。
3.法院审判情况工作报告 篇三
来源于:包头律师专家服务网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民事审判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作法
2008年至2011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5698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87.9%,审结42687件;结案标的额32.3亿元;民事法官年人均审理案件100.9件。
(一)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兼顾情理法,审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全市法院在审理中,坚持兼顾情理法,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离婚不生仇、分家不生隙。2010年,市中院联合市妇联在全市法院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注重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婚姻家庭案件13349件。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近年来,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年均增长12.8%。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977件,涉及赔偿额2.2亿元。市中院审理的植入患者体内钢板断裂损害赔偿案,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评为“3·15”典型维权案例。
———保障劳动权益,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全市法院坚持裁判的平衡点向弱者倾斜,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建立了快立、快审、快结的“诉讼通道”,采取比照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减轻农民工的举证责任,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三年来,共审理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案件2435件,年增长49.6%,共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1.6亿元。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审理房屋买卖案件。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582件。为了妥善处理纠纷,2008年,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城镇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统一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尺度,坚持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注意审查物权行为的给付原因和法律效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司法关注民生,依法审理涉及“三农”案件。2008年,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维护法治统一的前提下,始终把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审理相关案件的立足点。三年来,共审理涉及“三农”案件250件。
(二)坚持能动司法,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审理合同案件。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意维护商业信誉,制裁失信行为,对民间借贷等纠纷建立了风险提示制度,切实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三年来,共审理各类合同纠纷20315件。
———调整市场主体行为,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全市法院树立大局意识,严把案件受理、资产移交、债权清收、资产评估变现、财产管理和分配等关键环节,增强破产程序的透明度,从制度上遏制恶意破产、逃废债务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提高破产财产清偿率。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59件,无一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依法审理金融案件。全市法院将办好金融借贷案件放到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的大局高度来把握,坚持保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重,防范逃废银行债务的违约失信行为。三年来,共审理借贷、保险、票据等案件374件,涉诉标的5.3亿元。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市法院审慎审理商标权案件,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发展;妥善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专利权案件,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连续八年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法律贯彻力度。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62件。
(三)加强调解工作与维稳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三年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66.7%。同时,针对民事案件总量大、增速快、办案压力大的状况,全市法院完善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做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成立了小额诉讼合议庭,加快了审判进度,减轻了当事人讼累,推动建立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全市法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坚持民事审判机制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防控机制建设,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变化,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置能力。
(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思想和理念教育,强化服务大局的政治观念。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了广大民事审判人员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意识和自觉性。
———以教育培训为重点,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把增强素质的业务培训作为最大“福利”来抓,切实加大培训的投入力度。三年来,市中院举办了17期名家论坛和讲座,邀请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就物权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等进行专题讲授,着力增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人员的专业素质。
———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严肃职业纪律,规范职业行为。全市法院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针对民事审判工作特点,完善诫勉谈话、差错待岗等制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着力提高司法技能。开展民事案件的庭审观摩、技能竞赛、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交流司法经验,提高庭审效率和审判质量。在民事审判中,注重“经验法则”在认定事实、明辨是非中的运用,确保裁判结果符合基本的社会价值观念,提高了裁判的社会公信度。
———以人为本,深入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人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深入校园、社区、乡村、企业,体察民情,送法上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当事人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案件,审判人员克服困难赶赴当事人居住地开庭,现场解决纠纷;在审理相邻关系等案件时,审判人员坚持察看现场,杜绝主观臆断带来的偏差。认真落实司法公开,推行民事裁判文书上网,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在案件合格率、结案率、调解率等多项主要审判指标上,均位列自治区法院前列。2008年以来,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民一庭荣获自治区“优秀妇女
维权岗”,两名民事法官分别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二、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民事审判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学习不够、素质不高,缺乏责任心,极个别法官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司法严肃性有待增强。民事审判中经常遇到各种干扰,生效裁判尚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三是个别当事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有待提高。
三、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思路
4.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篇四
受亓宗宝院长的委托,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会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职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科学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深入贯彻刑事法律政策,积极推动平安临沂建设。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4176件18811人,其中中院审结1381件2336人,刑事案件数量占全省的六分之一。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3256件4195人,醉驾、飙车、交通肇事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769件3917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涉枪涉暴犯罪以及集团犯罪的首犯、主犯,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坚决依法严惩,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6369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187人,占13.4%。付安礼等11名被告人制造海洛因16000余克,是建国以来我市发生的最大涉毒案件,三名主犯被一审判处死刑。以马绿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抽逃出资、保险诈骗等犯罪,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办公秩序,马绿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案其他2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严厉惩处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审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655件932人,追缴非法所得3108万元,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5亿元,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刘双锤虚开3万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非法抵扣税款,涉案金额4.7亿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高度关注民生权益保护,协同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审判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235件369人。杨金华等5名被告人炼制、销售110余吨“地沟油”,两名主犯被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王洛聪销售病死猪肉,涉案金额18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三)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审判贪污、贿赂、渎职、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犯罪案件431件,判处犯罪分子47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维护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兖矿集团原总会计师陈长春(副厅级),收受贿赂207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沂水县政府原副县长张传才(副县级),索贿受贿210万余元,贪污公款42万余元,滥用职权,擅自扩大征地拆迁补偿范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44万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兰山区清泉庄居委原会计朱效靖、原出纳卢秀荣挪用资金2300万元,非法获利44万余元,贪污土地拆迁补偿款52万元,非法侵占社区资金29万余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二、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水平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理解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刻内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发挥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震慑功能。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有组织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等,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对于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轻微的一般犯罪案件,本着刑罚的谦抑原则,适度从宽,以利于教育、改造和挽救罪犯。去年以来,共对8160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缓刑率为49.9%,与全国、全省持平。
(二)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主要是细化刑罚适用情形,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为搞好这项改革,我们于去年在蒙阴县法院召开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现场会,并组织了专题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确保了量刑规范化的全面实施。通过推行这一改革,统一了量刑的方法步骤和量刑情节适用标准,较好地实现了不同法官、不同法院之间的量刑均衡。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一审、二审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93.6%和99.9%。
(三)全面加强监督指导工作。依法履行审级监督职能,两年来中院共审理二审刑事案件1060件,其中依法改判254件。制定了缓刑适用、财产刑适用、减刑假释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统一了司法尺度。通过规范案件请示、开展庭审与裁判文书“两评查”、编发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制定了层级管理规定,明确了审委会、院长、庭长、合议庭、审判长、承办法官的审判管理权限和程序,并采取“一表、两查、三把关、四通过”的办案流程,在证据认定、定罪量刑、文书制作等环节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了办案质量效率。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裁判正确率达到98.3%,死刑案件核准率达100%。
三、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追求最佳办案效果
(一)完善少审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全面维权”的少审司法理念,按照专门化管辖、专业化审判的要求,中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改革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行“圆桌审判”、“前科封存”等制度,为失足少年撑起一片蓝天。20以来,共审理未成年犯罪360人,其中对225人依法适用了非监禁刑,占62.5%。中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前来接受教育。郯城法院与妇联、共青团、学校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联动机制,受到省法院周玉华院长的批示肯定。
(二)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建立犯罪心理矫正机制,将刑罚矫正功能前移,贯穿于庭审全过程,注重心理疏导、法制宣传和励志教育,感化教育被告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通过回访帮教等方式,加强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犯的管教、帮扶,促使他们改过自新。实行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制度,加强对在押服刑人员的回访帮教,协助做好监禁矫正工作,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去年以来,共对3532名罪犯依法办理了减刑、假释。今年3月21日,中院在临沂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乔某等三名残疾罪犯假释案件,并当庭宣布假释,百余名在押服刑人员参加旁听,《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三)积极倡导恢复性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做好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通过经济赔偿抚慰受害人,弥合社会关系,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防止形成积怨,影响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全市法院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到93.8%。与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已先后为9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管理、消除社会风险的司法建议16条。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等方式,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
(一)加强审判机构建设。中院设立了三个刑事审判庭,分别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犯罪案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权利和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及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多数县区法院设立了两个刑事审判庭,兰山、郯城等法院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审法庭,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法官遴选、公开招考等方式,为刑事审判引进了一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刑事法官111人,占一线法官总数的16.4%;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94人,占85%;硕士以上学位的8人,占7%。在临沂看守所建设了1000平方米的刑事审判专用审判庭,并建立了固定刑场,确保了刑事司法安全。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严格履行押解、值庭、执行死刑职能,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群众观点统揽刑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等活动,努力改进审判作风。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廉政谈话、风险防范、司法巡查等机制,努力培养具有“明如镜、清如水、坚如石、重如山”司法品格的刑事法官队伍。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孙叶梅,参与审理案件七百多件,判处犯罪分子近千人,先后荣获“市十大杰出女性”、“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并光荣当选市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成为沂蒙刑事法官群体的优秀代表。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实行周六集中业务学习制度,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曹全来等刑事专家作学术报告,组织法官深入学习领会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提高法律适用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举办了《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与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学术讨论会,推出了几十项在全国和全省有影响的优秀调研成果,造就了一批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刑事法官。去年,各县区法院一线刑事法官人均办案80件,居全省之首,高于全省法院55.8件平均值,其中罗庄区法院刑事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13件。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优化刑事司法环境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全市法院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宪法意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办理人大督办案件,去年以来中院共办理各级督办的刑事案件38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完善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配合搞好各项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及时发布消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热点、敏感案件进行事前评估,以正确把握审判时机和裁判方法,正确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影响司法公正。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刑事审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从社会管理形势看,临沂是人口大市、商业城市,严重刑事犯罪、侵财型犯罪、流动人员犯罪相对突出,刑事案件总体上一直在高位徘徊;新型案件不断出现,犯罪的组织化、暴力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从法院自身看,新刑诉法实施后,二审工作量将增加4.8倍,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有的法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影响了办案效果;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司法水平有待提高。从司法环境看,社会对刑事案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有的案件受害人通过越级上访、堵法院大门、打标语等方式施加压力,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党的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也对刑事审判在内的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刑事审判体现国家意志,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民主权利甚至是生命权利,责任尤为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精神,正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过硬的司法能力,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四点: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按照“五位一体”的工作总布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与保护职能,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对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帮教和虚拟社会管理。
三要依法履行司法职责。牢固树立“司法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突出抓好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努力把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刑事审判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高度重视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审判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刑事法官队伍。
5.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篇五
××,男,汉族,现年50岁,福建省××市人,中共党员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现任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兼任泉州市人大法制委员,全国法院干部法律业余大学法律专科学历。因工作成绩突出,2005年他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光荣
称号。其先进事迹如下:
一、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在思想、政治上,能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在“保先教育”活动过程中,自觉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高尚的精神情操,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二、敬业爱岗,恪尽职守,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当好司法公正的表率,提升自身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担任庭长以来,自行承办了一些疑难复杂的骨头案件;2003年以来,共审结复查案件、再审案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减刑假释案件等类案件共计154件,参加院审委会审议案件达500多件,超额完成院里下达的岗位责任制500以上。在所审结的案件中均能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无出现错案或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在担任审委会委员讨论案件时,能认真听取承办人的回报,审阅每份案情报告,认真分析案情,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审判意见。(二是当好审判监督的标杆,扎实推进审判监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各基层法院规范审判监督庭的职能;2002年以来,全市法院建立了审判监督庭,形成三个分立的工作格局。成立伊始,许多基层法院对审监庭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为解决新矛盾,他本人经常深入到各基层法院加强这方面的业务指导,介绍、推广中院及各地法院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督促基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适时召开两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交流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法院的好经验;建立各项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于工作突出,在全省审判监督工作会上,市辖××、惠安法院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通过调研、探索、指导与监督,统一了全市基层法院对审监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规范了审监庭的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有力地促使成立伊始审监工作有序的开展。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抓好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以评查促公正,以评查促效率。案件质量评查系审监庭一项新的业务,在××庭长主持下,2002年中院制定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的方法、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各类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在审判程序、实体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内容和标准,并逐步建立起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及网络,中院审判质量评定办公室设在审监庭,他是评定办公室副主任。根据文件规定,审监庭定期对各类案件开展质量评定,××庭长能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每次质量评查方案、重点和要求,逐步形成全面监控的多方位、平面化、整体化的审判质量监督评估局面,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法院审判工作质量的提高。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践行者,取得人大的工作支持与理解。
6.关于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汇报 篇六
一、审判管理基础建设
XX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于2012年8月份成立,现有人名二名,专设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配备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正常办公用品均有,积极参加省院、中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学习,院党组非常重视,由于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处在建设阶段,各项制度也在逐渐规范化。
二、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是搞好审判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我院在认真组织开展“三评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先后制定和落实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案件执行流程管理办法》、《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合议庭工作规则》、《审判流程管理规则》、《法官行为规范》、《裁判文书技术规范》、《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刑事一审操作规程》、《民商事一审操作规程》、《行政一审操作规程》、《赔偿案件操作规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进一步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则》,逐步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勃利现场会之后,我院更加注重了卷宗管理工作。卷宗管理是保障审判工作质量的最后环节,审判管理(勃利)现场会后,我院在审判管理上重点加强了此项工作,自三季度以来实行每月案件报结前,办案人将报结的案件送交审管办进行归档前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有效预防了卷宗带病归档。
发改情况案件管理的情况,我院对发改案件是先评查,查出原因后,追究责任,对于发改案件少的审判人员进行奖励;延审台帐的建立及管理情况,延审台帐正在建设当中,目前已初步摸清自2010年至2012年9月30日之前案件的审限情况,下一步将与办案人核实,对超审限的人员进行通报,对超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逐步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争取在2013年建立延审台帐;审委会责任管理情况,审委会责任管理按着审委会管理办法进行工作,进行管理;庭长责任管理情况,庭长年初已与院里签订了责任状,庭长对全庭的审判管理负领导责任,按审判管理责任制进行奖惩。
一、审判管理基础建设
XX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于2012年8月份成立,现有人名二名,专设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配备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正常办公用品均有,积极参加省院、中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学习,院党组非常重视,由于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处在建设阶段,各项制度也在逐渐规范化。
二、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是搞好审判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我院在认真组织开展“三评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先后制定和落实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案件执行流程管理办法》、《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合议庭工作规则》、《审判流程管理规则》、《法官行为规范》、《裁判文书技术规范》、《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刑事一审操作规程》、《民商事一审操作规程》、《行政一审操作规程》、《赔偿案件操作规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进一步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则》,逐步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勃利现场会之后,我院更加注重了卷宗管理工作。卷宗管理是保障审判工作质量的最后环节,审判管理(勃利)现场会后,我院在审判管理上重点加强了此项工作,自三季度以来实行每月案件报结前,办案人将报结的案件送交审管办进行归档前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有效预防了卷宗带病归档。
发改情况案件管理的情况,我院对发改案件是先评查,查出原因后,追究责任,对于发改案件少的审判人员进行奖励;延审台帐的建立及管理情况,延审台帐正在建设当中,目前已初步摸清自2010年至2012年9月30日之前案件的审限情况,下一步将与办案人核实,对超审限的人员进行通报,对超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逐步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争取在2013年建立延审台帐;审委会责任管理情况,审委会责任管理按着审委会管理办法进行工作,进行管理;庭长责任管理情况,庭长年初已与院里签订了责任状,庭长对全庭的审判管理负领导责任,按审判管理责任制进行奖惩。
三、审判管理调研情况
自审管办成立以来,审管办对各业务庭的审限情况、卷宗管理情况、庭审情况、裁判文书情况、合议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我院的案件
(一)不注重审判程序。在部分审判人员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例如:有的合议庭笔录签名不全;有的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未经合议准许原告撤诉;有的合议流于形式,一言堂现象较为突出,主审人外的其他合议庭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
(二)实体处理不当。有的案件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漏列或多列法律条文;有的案件认定事实不清甚至认定事实出现错误等等。(三)法官庭审能力不强。一些法官忽视庭审活动,习惯于案头工作,对庭审作用认识上存在偏差,未能充分发挥法庭的诉讼引导作用,对案件的审查能力不强,归纳不精,锁定案件争议焦点不准,再有就是法官的法律知识储备较少等。(四)其它问题。经评查发现,有的案卷装订不规范,例如:合议笔录装订在正卷中、裁判文书单方送达、证据不能体现哪方当事人所举等。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成因:一是办精品案意识不强。个别审判人员对如何注重细节,办好案、办精品案注意不够;二是不善于统筹兼顾。有的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平时不注重均衡结案,没有定期清查积压案件,许多案件拖到审限临近时才仓促审理,无法保证案件质量;三是重实体轻程序。个别审判人员对案件的程序性、规范性事项的处理不够细致严谨,有些审判人员将案卷交给书记员后,很少过问或检查;四是司法能力有待加强。有的审判人员对审判工作中的操作性、技能性知识,特别是新法律法规中的程序性、规范性事项的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有的审判人员平时不注意学习业务知识,凭经验办案或急用现学;五是业务管理不到位。有的业务部门未严格落实审判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足够重视,未认真分析和整改,致使案件质量问题反复出现;六是办案激励和处罚制度落实不够。没有真正引起法官对案件质量问题的足够重视。在发现问题、分析成因的基础上,我院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案件质量观。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意识,对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从办案过程的微观抓起,保证宏观上审判质量的提高。二是加强审判业务技能培训。以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庭审活动为重点,加大审判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对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较弱的法官加强业务帮带,促进能力提升。三是争取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业务部门对本部门出现需业务指导的问题,在经院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及时向上级法院对口部门寻求指导。四是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审管办的日常管理作用,进一步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级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责任;对评查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能采取补救措施的予以补正,不能补救的,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从严把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开展经常性案件评查活动。虽然此次“三评查“活动已接近尾声,但我院案件评查工作仍将经常开展,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评查效果,使评查活动真正达到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六是切实兑现审判管理奖惩制度。将借鉴宝清法院管理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并落实《审判管理奖惩制度》,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7.法院行政审判庭年终工作总结 篇七
(一)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
2011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政府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公安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政府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2011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90.8。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8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2.5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人民服务,首先就要求干警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全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达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年来,我们通过快办案、办好案,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了以行政审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途径。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如今年二月份我院受理的`丰家彬诉县公安局行政事实行为一案,该案系县水上公安分局接到江西省鄱阳湖渔政管理局鄱阳渔政分局移送处理的丰家彬违法销售禁用渔网一案,该案本不属公安受案范围,水上分局却越权办案。原告丰家彬起诉后,我们在审理中发现这一情况不护短,明确指出了水上分局的违法之处,水上分局当即改正错误并将违规收缴的当事人的财物返还给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撤回起诉。
(三)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如果说开展行政审判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那么进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则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由于行政诉讼案源不足,我们加大了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力度,特别是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长期以来虽然我县及各乡镇的计生干部为我县的计生工作做了不少努力,但违法违规超生第二胎第三胎的情形时有发生。对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国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但计生部门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阻力很大,对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也导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我庭配合县计生委加大了对钉子户的征收力度,以点带面,打开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局面。如今年10月,我庭受县计生委和莲湖乡政府的要求到莲湖乡配合他们对违规超生教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刚开始这些教师们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违反计划生育法私自超生的违法之处反而集中到县委静坐,我庭在进行说服教育工作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对钉子户张胜先进行了拘留。通过这一强制措施使这些教师们收到很大震动,纷纷主动到计生委交纳社会抚养费,为县计生委打开了该地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工作局面。我们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张有弛,对执行时确实有困难的也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筹集执行款项。如我们在执行县工商局申请执行的一批对无证经营不交工商管理费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被执行对象是一批个体砖瓦窖主,一次执行全部罚款确有困难,我们就预先给他们留足筹措
资金的时间然后执行。最后在二、三天的时间内执行一批案件,执行标的达2万余元。除此之外,由于我县是个农业大县,我们在进行非诉行政执行的工作中还着重加强了对坑农害农案件的执行。如在我县田坂街镇有五个仔猪贩子,为了赚钱从外地贩来一批有病仔猪卖给当地农民,当地三、四十户农民买
回家饲养没几天就全部死亡。该案经县畜牧兽医站处理后一直没能得到执行,在当地影响很坏,该案经县畜牧兽医站申请我院立案执行后,我庭当天就派出得力干警赴当地执行,经过一天一夜的工作使该案得到全部执行,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
(一)办案设备跟不上工作需要,大大制约了办案效率的提高。
(二)审理正常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虽有所突破,但仍未能完成上级法院和院党组下达的审判工作任务。虽然这一方面与案源不足有关,但也要求我们平时在工作中还要对行政审判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8.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 篇八
粤高法发[2004]2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配合《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审判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现将该规则印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审判监督工作,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审判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审判监督工作主要是依法审理再审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查审判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审判质量监督与业务指导。
第三条审判监督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司法、依法纠错、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庭之间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和监督关系。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部署、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具体部署、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二、再审案件审理
第五条 审判监督庭审理下列再审案件:
(一)本院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
(二)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
(三)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四)下级法院报请再审的案件;
(五)罪犯因在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案件。
第六条再审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进行审理。
第七条审判长对下列再审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签发:
(一)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行政赔偿案件、附带民事案件;
(二)撤回再审申请、申诉或抗诉的案件。
第八条再审案件的审理报告、裁判文书应由审判长审核、签发,但承办人是审判长的,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由主管庭长审核、签发。
第九条下列再审案件的审理报告层报庭长审核,裁判文书可由审判长签发,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提审的案件,合议庭一致意见维持原裁判的;
(二)提审的民事、行政案件,合议庭有两种或以上意见,或一致意见改判的;
(三)提审的民事、行政案件,合议庭意见驳回起诉的;
(四)提审的刑事再审案件,合议庭意见拟对被判处有期徒
刑、管制、拘役的原审被告人改判较轻刑期的;
(五)提审的案件,合议庭意见发回重审的;
(六)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合议庭意见维持原判的;
(七)中止诉讼的;
(八)审判长认为应当层报庭长审核的其他案件。
第十条下列再审案件的审理报告应当层报主管院长审核,裁判文书可由审判长签发:
(一)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本院生效裁判进行再审的;
(二)本院决定再审或者提审的刑事再审案件,合议庭意见拟对原审被告人由死缓改判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或者由无罪改有罪、加重刑罚的;
(三)院长或者主管院长批示要求呈报处理意见的;
(四)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或者新闻媒体关注的;
(五)庭长与合议庭多数意见有分歧的;
(六)抗诉而启动再审的;
(七)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
(八)终结诉讼的;
(九)庭长认为应当报主管院长审核的其他案件。
第十一条下列再审案件的审理报告层报主管院长审核后,由主管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判文书可由审判长签发:
(一)对本院生效裁判拟予以撤销或改判的;
(二)本院提审的刑事案件,合议庭意见拟对被告人改判无罪或者原审被告人可能被改判死刑的;
(三)主管院长认为应当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案件。
第十二条合议庭决定对原生效裁判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层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合议庭决定对原生效裁判暂缓执行的,暂缓执行建议书层报庭长审核签发。第十三条主管庭长审核意见中与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可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
庭长审核案件也可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或提交审判长会议讨论。审判长会议意见与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合议庭应对审判长会议意见进行复议。
院长审核再审案件,可以建议合议庭或审判长会议再议。
第十四条合议庭拟对本院生效裁判予以改判或撤销的,应听取原作出裁判的审判业务庭的意见,经听取原业务庭意见后,原业务庭与审判监督庭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合议庭应复议一次,经复议仍坚持改判意见的,由庭长报院长审核。
三、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理
第十五条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确认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
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审理,适用《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司法解释及《广东省法院司法赔偿案件办案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审判监督庭对于受理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认真审查案件的有关材料,可以对申请人或申诉人进行询问,可以依法进行有关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审判监督庭对于受理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也可
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听证,是否听证由合议庭决定。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作出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提出,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十九条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不服下级法院裁定而申诉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四、违法审判案件审查
第二十条审判监督庭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负责对原审案件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但对于是否属于法官违法办案和应否给予处罚,不属于审判监督庭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审判监督庭负责审查下列涉嫌违法审判的案件:
(一)本院再审改判的案件;
(二)上级法院提审作出改判的案件;
(三)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检举材料认为需要审查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审查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审判监督庭对上条规定的案件围绕下列几项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否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第二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凡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改判的再审案件,再审承办人必须填写《改判案件情况登记表》,说明改判原因,在结案时连同裁判文书备案。
第二十四条审判监督庭对再审改判的案件认为原审存在违法审判情形的,写出报告连同《改判案件情况登记表》一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对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检举揭发材料,经审查后,将审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回复纪检、监察部门。
五、审判业务监督与指导
第二十五条审判监督庭对再审的案件,应当进行业务总结、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应就原判对案件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纠正建议。
第二十七条再审案件审结后,应当填写《结案登记表》。《结案登记表》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立案和结案案由、督办情况、审理和审批意见、维持或改判的理由和依据、备考等项目。
案件结案时,将结案登记表复印件和裁判文书一同报请结案登记。
第二十八条再审维持原生效裁判的案件,对案件存在瑕疵的,应在备考栏注明。再审作出改判的案件,应具体写明改判的原因,并在备考栏写明改进的建议。第二十九条审判监督庭根据再审案件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小结,对审结的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写出本半或季度的审判监督情况通报,指出案件原审办理的优点和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条报送请示案件,应符合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有关请示案件的条件、范围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下级法院就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由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答复;因业务需要与上级法院其他业务部门联系的,通过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庭进行。
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庭答复下级法院的请示,根据需要可以与其他业务部门联系;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庭需要与下级法院其他业务部门联系的,可通过审判监督庭进行,也可以直接进行联系。
第三十二条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应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庭的业务指导。第三十三条各级法院应加强对审判监督法官的培训,审判监督庭应努力为审判监督法官的培训创造条件。
上级法院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时,应为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法官提供一定的名额。
第三十四条根据受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报制度的规定,下级法院认为再审案件需要报告上级法院的,应向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庭报告。
第三十五条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对下级法院再审的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可以督促依法审理。
第三十六条各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司法为民、便民,解决申诉难,完善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等课题做好调研,根据有关方面反映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及时交流、上报所取得的调研成果,切实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工作。
六、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省各级法院。
第三十八条本规则由广东省高教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9.法院审判情况工作报告 篇九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予以审议.我叫***,29岁,本科学历,郑州市##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2020年来,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62件,结案率达98.7%,名列民二庭第一名,荣立个人三等功,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一,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培养大局意识,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顾全大局,对组织真诚,组织纪律性强,在工作中讲原则,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审理案件中突出公正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在实践中体现司法为民,通过审判活动实现“三个代表”的精髓.2020年8月,我接到一起扶沟县一农民索要欠款的纠纷,当得知他的一双胞胎儿子双双考上北京高校,开学在即,无钱交纳学费,老农不得已才将饲料公司诉至法院时,为了使老农早日拿到欠款,给儿子交上学费,我不顾已过下班时间,当即与老农来到位于北环路的一家饲料公司,送达起诉书并直接进行调解.经销部经理起初百般推拖,我对其讲明利害,劝其将心比心,最后经销部经理终于同意将欠老农的一万余元当场全额给付,当我们离开经销部时天早就黑了,老农再三表示感谢,被我婉言谢绝.新年到来时,我收到了老农的儿子从北京寄来的贺年卡.我想老百姓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个小小的案件认识了法院,了解了法官,我们也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个小小的案件体现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在业务上能够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水平.20XX年,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我除了充分利用每周一业务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了民事证据规则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外,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之外,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的法学书籍,深入了解立法精神,尽快熟练掌握并在实践中大胆加以运用.同时,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积极和同志们探讨在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歇业的法人诉讼地位和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为更多更好的办理民商事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在工作上勇于承担重任.由于2020年年初的人事调整,民二庭人员相对减少,新调整到民二庭的审判人员不熟悉民商事审判工作,且案件数量较往年再度攀升,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针对这一现象,做为一直工作在民商事审判第一线的“老”审判员,我以大局为重,主动配合庭长工作,牺牲周六休息日,加班加点.担负起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在庭务会上,积极参与案件讨论,大胆发言,把自己积累的审判经验介绍给大家,让大家在集体。
四,时刻谨记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的做人宗旨.在案件审理中,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换位思考问题.针对现在社会上一些人对法院工作执有偏见的情况,做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能够以身作则,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诱惑,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顶住各种风浪,经受各种考验,多次拒绝当事人吃请,并严辞拒绝当事人的贿赂.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不良风气,勤政务实,廉洁公正,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能够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我主动担负起普法宣传.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处处留心,精心挑选了一些有较大影响或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法制时空》,“走进法庭”等媒介,积极宣传法律.同时,在<>杂志上,开辟专栏回答农民朋友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在对待当事人态度问题上有时不够耐心,特别是对待一些缠诉的当事人和对法院工作不理解的当事人,针对这一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2,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在处理个别新类型案件时存在滞后情况.因我区所处地域的特殊性,每年都会出处大量新类型案件,在处理有些案件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不能满足审理的需要,针对这种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刻苦学习,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多向各专业人士请教,努力成为一名学者型,专家型的法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深切的体会到履行好一个法官的职责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我现在所做到的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通过这次述职评议,我恳请各位代表指出我的不足,我将虚心接受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近年来,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这几年里我先后在民庭、执行局、拖顶法庭等庭室工作过,办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我曾于20XX年被XX县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公务员,20XX年被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20XX年被XX县政法委评为政法先进工作者。现将我三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综合素质能力。我从不放松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较好地将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到工作实际中。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执法能力。同时,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我从事审判事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方能胜任法官职业。近年来,我认真系统学习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了自身业务水平,从容应对层出不穷的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特别是20XX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实现了德钦法院司考零的突破,为今后的审判业务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以清理积案为突破口,迎难而上,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上半年我在执行局工作。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42件(包括清理执行积案15件),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借款及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方面,涉案标的金额达60多万元,结案率达90%以上。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的执行原则,我注重案件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
第三、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20xx年下半年至今,我在民事庭工作。到目前为止,我承办民事案件25件,参与合议40件。所承办案件全部已审结,审结率100%。也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上诉案。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实现司法和谐。在这一年多来,在民事审判中我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丝,在审判中确保公正的实现是法官的神圣职责。我所承办每起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既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又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事情的发生。真正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是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审判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我所承办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又降低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
三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为了减轻群众诉讼成本、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难题,积极组织开展巡回法庭,一年中所承办案件一半以上进行巡回审理。这样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起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目的。
四是在工作上勇于承担重任。20xx年下半年我从执行局调整到民商庭担任审判员,我作为一个年轻法官,面对新的工作岗位,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民商事审判工作,而且主动担负起我院受理的医疗纠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村民资格认定纠纷等各种新类型案件的审判任务。这些案件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四、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待人接物清廉持诚。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这就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对得起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从思想上牢牢筑立起拒腐防变的长堤。近年来,我无论在任何庭室、无论办理何种案件,做到了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同时也树立良好人民法官形象。
第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裁判文书仍需改进。我写的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性。
2、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期困扰民事审判。
以上就是我的述职报告,现在所做到的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通过这次述职评议,我恳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指出我的不足,我将虚心接受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加倍努力工作,力争开创民事工作新局面。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正派做人是我的人生格言,公道办案是我的座右铭。审判没有了公道,犹如生命没有了灵魂。在诱-惑纷繁的建设时期,正派对一名肩负社会责任的法官而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我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期间审理了数百起案件,在付出艰辛的同时,也不断从中总结着调解经验,享受着纠纷调解后精神上的宽慰。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官,没有显赫的地位,没有值得炫耀的财富,有的只是一颗对审判事业执着而忠诚的心。我只希望用辛勤的工作化解更多的纠纷,让社会多一份和-谐与安宁,少一份不安与矛盾。
一、把调解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始终,连续多年保持了较高的调解结案率,近7年来共审理民事案件480余件,调解结案350余件,调撤率达75%,社会效果显著。
同志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原因在于她用勤奋的工作把调解做得正,做得实,做得细,做得巧。
一是廉洁。同志能够严格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抵制诱-惑,恪尽操守,不为灯红酒绿所迷,不为物质利益所惑,不为人情关系所动,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工作至今达到了零投诉。
二是敬业。尽管民事审判有琐碎之嫌,但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威信,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同志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每当她面对新的案件时,她都会以“三透”为标准开展工作:即通过阅卷和询问把案情吃透、让当事人充分陈述把话说透、根据事实结合法律把道理讲透。多年来,经她处理的案件程序和实体都比较妥当。例如:
广东省建设集团上诉市三环路建设公司及未央区新房村38户村民财产损害赔偿的集团诉讼案件牵扯到38户村民的切身利益,又因该路段属市政工程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群众封堵道路,打横幅等极端行为。从三个方面着手展开调解:一是平情绪。针对情绪激动、急于获赔的村民,她先后多次邀请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代表进行座谈,请他们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稳定村民情绪。二是多沟通。一方面,同志从村民方着手,主动到年老行动不便的村民家讲-法律、讲道理,召集文化程度较低的村民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清调解的,使他们明白调解不是让自己吃亏,而是减少执行程序的诉累及风险,尽快拿到赔偿款。另一方面,面对拒赔态度强硬的广建公司,抓住广建公司主要领导来开会的机会,在酒店会场与公司老总面对面交换意见,初步达成调解方案。三是重说理。对一审判决在责任分配上存在的瑕疵,制定出应由三环公司与广建公司分担赔偿责任的调解方案后,进一步展开调解工作。她将相关法律依据汇总打印,把案件情况总结为简明扼要的材料,每户村民的赔偿数额制作成一目了然的明细,在争取到与三环公司主要领导当面沟通的机会时,向各位领导做了有理有据、细致全面而又不拖沓冗长的分析,三环最终同意开专题会研究与广建公司的责任分担问题,使案件调解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通过同志的不懈努力,最终两家公司达成共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38户村民顺利的领取房屋修缮费及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计102万。
三是细致。开庭前的细致表现在阅卷之后与当事人的沟通环节,通过分别与当事人细腻的交谈准确把握诉讼参与人的心态和目的。庭审中的细致表现在程序环节,让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庭审后的细致表现在找法环节,确保适用法律的正确性。例如:
在办理某物业公司诉某村委会排除妨碍一案时面临三难:一是双方情绪非常对立平衡难,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均有群众加入事件之中,暗含群访的不稳定因素。二是诉讼参与人人数多心态复杂协调难。三是涉及物业管理的案件头绪多处置难。虽然一审判令拆除建设在小区消防通道上的建筑物没有错,但对消防通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却予以回避,是业主委员会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是业主之一的村委会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这一基础问题既是引发本案的症结,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为了理顺关系,同志组织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共同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同时邀请开发商参加旁听,在各自意见充分表述的基础上对照规定求同存异,最终此案得以调解结案。群访事件至此告结。
四是适时。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认真把握调解的时机、节奏、分寸,让当事人在与法官的沟通中消化诉讼矛盾,把不欺负老百姓落到实处。例如:
市莲湖区某红十字会医院与市某天主教爱国会产权争议一案社会影响较大。天主教教民曾多次上街游-行、静坐,让政府非常头疼,社会矛盾尖锐。因涉及宗教问题,比较敏感,许多领导都很关注,担心此案引发暴-力、不稳定事件,产生社会负面影响。同时本案案情复杂,主要体现为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国家利益、医院利益、教民利益、体制改革等多方面问题。诉讼参与者、关注人数众多,不论是开庭还是调解都有大批教民旁听,人数多、意见多。加之本案争诉的标的物处置困难,涉及不动产,亦涉及财政拨款的认定,分歧很大。一审中各方当事人的不理智争诉导致当事人对审判的信任度下降,矛盾极其尖锐、不稳定态势一触即发。
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案件承办人从耐心说服教民入手,先使教民坚决不调解的对立态度转变到有调解的意思表示,再进一步拟定相对可行的调解方案,稳定教民的激动情绪。最后采取背靠背的方法,从双方的立场
出发,来回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陈明利害;之后又多次与涉案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代表人员通报情况、及时沟通。包括和莲湖区政府领导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以及和与宗教界人士沟通情况、了解案件的历史背景。每一步细致的工作都为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背靠背的基础工作后,面对面主持调解,最终使案件达成和解。
该案的调解结案使案件争议的财产关系恢复到稳定状态,使激化的社会矛盾得以平息,不仅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使延续多年的宗教界的不满情绪得已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社会有关方面对本案的调解处理都给予了很高评价。教民不再因此静坐游行。
二、以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为根本,狠抓学习不放松
新形势下的法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准和相关技能才能胜任复杂多样的审判工作。同志自到审判岗位至今,注重在多个方面强化自己的个人素质和修养。为了增加综合知识积累,把每年读书50本定为必须完成的指标;坚持学习使同志的业务素质逐步增强。几年来先后在《审判》、《三秦审判》、《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研究》、《陕西律师》《安康学报》《法制之窗》等刊物上发表了一批调研文章,如《浅谈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说理是调解结案的有效方法》、《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试论情势变更原则》、《我国物业管理面临的困境》、《新型势下综合治理问题探悉》、《文化领导权与政治教育》等文章的发表,应当是同志勤于学习和思考的有力例证。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同志沿着坦途一路前行
同志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司法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她结合实际确定了自己的前进方向:忠诚于党的事业,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法官。
正派做人是同志的人生格言。她认为,在诱-惑纷繁的建设时期,正派对一名肩负社会责任的法官而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公道办案是同志的座右铭。她说,审判没有了公道,犹如生命没有了灵魂。
总之,同志通过自己的不断修养和辛勤工作,换来了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成功调解,用点点滴滴的言和行,把化解民事矛盾的艰苦过程变成了亲民爱民的具体行动。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我20XX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XX年9月进入北海海事法院工作,20XX年5月开始任助理审判员至今。多年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正确、全面履行法官职责。20XX年、20XX年我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XX年至20XX年先后荣获嘉奖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被区高院评为“全区办案标兵”,连续数年被本院考评为优秀公务员等次。现将其近三年来工作情况如下:
一、注重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人民法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应当增强大局意识、国情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切实履行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这是王胜俊院长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提出的基本要求。为切实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我注重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注重与时俱进,转变发展观念,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树立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恪守司法职责。力求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二、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脚踏实地,勇挑重担。
面对着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我从不怕吃苦,总是脚踏实地,默默奉献。2019年,我在法庭工作,作为法庭的内勤,要处理很多繁杂的工作,5月份任命为助审员后,开始一边承办案件,一边做好内勤工作,由于当时法庭没有书记员,还要兼任书记员的工作,对此从不叫一声累,全年承办案件51件;2020年调回海事庭后,工作更加繁忙,全年主办案件327件,居全院之首。为了办好案件,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其所承办的案件,全部按规定结案,无一超审限;三年来我主办案件407件,其中一审案件303件中,没有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案件。主办的保全案件和强制令案件,也没有发生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情况,全部顺利办结。
三、践行和谐审判理念,强化调解工作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既是司法理念问题,也是司法实践问题。加强调解工作,是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在办案过程中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思想,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判后各个阶段,形成诉前调解重引导、诉中调解重方法、诉后调解重释疑的调解模式,尽可能利用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和积极因素,提高调解结案率,实现案结事了。20XX年我主办的35件一审件,调撤29件,调撤率达82.9%;20XX、20XX年所主办的一审案件调撤率分别达到46%、47%。
四、清正廉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多年来,我始终信奉:“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唯有公正,才能赢得社会的承认;唯有廉洁,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唯有为民,才能赢得社会的赞同。为此,我一贯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人民法官行为规范,自觉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做到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无论是审判案件,还是在外保全,都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从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我经受住了金钱、人情的考验,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许,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20xx,是我从事审判工作的一年。这一年,在市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认真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审判工作任务。静心回顾一年的工作生活,现就20xx年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政治观念,大而言之,是要在思想上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小而言之是要积极主动与市委和院党组保持一致。十月份我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安排在市委党校为期一个月的乡科级理论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修养。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
二、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首先,以公正司法促和谐。人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丝,在审判中确保公正的实现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一年来,本人以公正司法促司法和谐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做到实体公正,在审判过程中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做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护。在审判过程中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事情的发生。迟来的正义就是不公正,一年来所办案中无一超审限。截止目前全年审结109件民事、行政案件,其中调解26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实现司法和谐。
其次,文明司法树法官形象。文明司法就是要求法官文明办案,坚决杜绝办案中的不文明行为。我们的人民群众是朴素的,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懂得太深刻的法理和复杂的法律条文,在他们眼中,与其直接打交道的法官就是代表了法律,法官形象就代表了法律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因而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态度平和,进行换位思考。一年来在庭审过程中举止庄重、语言文明,杜绝以权压人,盛气凌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一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师生三次来我院参加本人主持的庭审,效果良好。
第三,外宣方面,一年中本人有一篇简报在**广播电视报上刊登。有五篇案例在**日报以案说法栏目中刊登。向上级法院报送了两篇民商事案件分析及关于民商案件存在问题的调研文章。
三、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这就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不辱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让领导放心令百姓满意。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能准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一年中本人未接收当事人的礼金,多次拒绝当事人的请吃。
今后的努力方向,除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学习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多做外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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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分析07-13
法院行政审判庭年终工作总结09-12
建湖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巡回审判工作06-13
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09-15
书记员在法院审判中的工作职责10-30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10-13
法院审判执行机制的创新与完善06-15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08-19
人民法院审判流程节点时限管理实施意见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