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精选7篇)
1.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篇一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上的报告
王 寿 祥(2012年1月8日)
同志们:
我代表部党组,就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各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也是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部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徐绍史部长就反腐倡廉建设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每月听取一次专门汇报。部党组成员责任分工明确,狠抓工作落实。一年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及中央领导同志三次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 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以“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为平台,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深化管理改革,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行风政风评议名次总体上升,专项治理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着力维护政令畅通,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开展了对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耕地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部领导带队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围绕推进“双保工程”,开展土地督察、卫片执法检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清理检查等工作。对土地违法问题突出的地方实施了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二,着力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部机关通过开展国土资源学习大讲堂,全系统33 万人次接受了廉洁从政视频教育;通过集中整训,全国427名地(市)国土资源局长接受了廉洁从政集中教育;通过常态化培训班,4000多名市县国土资源领导干部接受了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各地教育形式丰富多样。广东省厅打造“大地清风”廉政文化建设品牌,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思想渗透力。河南省厅开展廉洁从政学习月活动,组织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集中整训507人、培训人员10300人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厅和浙江省厅突出先进典型的培树和学习宣传工作,分别培养和树立了全国模范国土资源所所长韦寿增、第七地质大队等先进典型,在全国引起反响。
全系统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部机关开展了以“强党性、抓班子、带队伍、破两难”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江西省厅以治庸、治懒、治散为重点,切实纠正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厅开展了“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等多项主题活动。北京市局聘请了23名社会监督员,设立了58部行政服务电话,推动改进政风行风。成都市局向社会发放政风行风调查问卷1800份,反馈满意度达98%。
第三,着力加强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专项检查。部机关建立了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地对照《廉政准则》开展自查自纠,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查摆纠正问题780多条。重庆 市局开展“三项治理”,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国土资源部党组连续4年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巡视工作,已组织9批对41个司局级单位的巡视,并逐步探索建立具有部门特点的巡视工作机制。全系统继续强化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预算和财务审计监督,部机关建立了财务监管电子信息系统,对大额资金支付、对外投资等重点业务实施全程在线监管。严格实行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会审制度,积极推动土地使用权证、探矿权采矿权证全国统一编码,向全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核对,主动接受监督。中国地质调查局全面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实行项目承担单位公示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江苏省厅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154项,35项权力事项通过56个电子流程在网上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着力开展专项治理,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坚决纠正征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国土资源部门严把征地补偿安置关,对补偿标准偏低、安置途径单
一、社会保障措施不落实、存在征地信访问题的,一律不通过用地审查。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公布实施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水平普遍提高30%以上。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12个省份的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进行了督促检查。针对一些地方发生的征地拆迁暴力冲突事件,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坚决制止和防范暴力征地拆迁行为。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部机关开展了公务用车情况的清理,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地积极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继续深化公款出国(境)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出台了一批管理制度和防治措施。部对直属单位投资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彻底清理,撤销了88个,对保留的进一步明确了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
第五,着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2011年,国土资源部会同监察部对36起非法占地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了42起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积极配合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对11起社会影响重大的强拆事件进行了查处。
全系统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1年,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318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4%;全系统受处理违纪违法人员总数为390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4%,其中组织处理14人,党政纪处理270人,追究刑事责任106人。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受处理违纪违法人员总数为1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 分8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
第六,着力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部及时总结和指导地方加快建立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先后召开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推进会、网上交易现场会,对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网上交易作出部署。目前,各地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建成省级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并实现网上交易和监管。天津市局已建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在全市14个区县局设立交易分市场,实现全覆盖。河北省邯郸市、湖南省长沙市等17市已建立并运行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辽宁省建立了14个市级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全国已建成省和地市级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62个,在建87个。31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矿业权有形市场,239个地市建立了矿业权交易机构。
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部机关先后取消了七成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保留15项。加强制度“立、改、废”工作,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对建部以来的1414件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1200多项内部工作制度进行了清理。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步伐加快。部党组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以系统促领域,部机关认真开展廉政专项行动,查突 出问题、查不廉洁行为、查岗位风险点,共查出廉政风险突出问题497个,制定防范措施407条。全系统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针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共查找廉政风险点3664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469条,提出建立和完善制度的建议1054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了公示,一些单位主动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部党组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廉政风险教育、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等六个方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例行督察中探索交叉验收和会审机制,有效防范了验收环节的廉政风险。湖北省出台了配套办法,形成了廉政风险防控“1+3”制度体系。海南省厅制定了《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九项杜绝”》等11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第七,着力探索把握规律,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全系统始终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采取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跟踪督促等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有机交融、深度结合,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部机关和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积极探索总结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和“两整治一改革”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形成了150余篇调研报告和一批研究成果。我们欣慰地看到,自2010年8月全系统部署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以来,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初步实现了部党组提出的预期目标,“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已经成为强化队伍作风和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业务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关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下一步任务,部党组春节过后还要专门召开会议作出部署。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探索,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更加合理,制度更加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和办法。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保障和生命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党政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有机交融和深度结合,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坚持把行政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区位,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上系统把握,积极构建具有部门特点的监督工作布局;
——坚持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提高预防腐败的效能和水平,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前移廉政关口中的基础作用;
——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 8 要抓手,有效克服行政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以系统促领域,发挥机关的带头和表率作用,通过机关带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在国土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树立了责任意识、主题意识、大局意识。
我们感到,这六个“坚持”既是我们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做法。
同志们,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风险与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迫切。从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实际看,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不会在短期内根本改变,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权力腐蚀和滋生腐败的土壤短期内也难以得到根除。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与考验将是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是长期的,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全系统必须深刻认识到,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国土资源事业继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的重要一年,国土资源管理任十分繁重,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9 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两整治一改革”专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国土资源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系统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障性住房、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二,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全系统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 10 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以“廉洁国土”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大力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预算管理、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对学会、协会、基金会资金管理的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多占住房、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尔夫等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从业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
第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人 11 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12年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国土资源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抓好国土资源领域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继续深化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巩固提高“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成果。
全系统要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接访等制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继续落实部党组“五项规定”,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征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有关规定,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形成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约束和政策规范,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建立和谐征地拆迁的长效机制。
按照中央要求,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及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坚决制止或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 12 式重于内容的活动。经过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深化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范执法用车,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减少公务用车总量。继续贯彻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四,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持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抓好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上交易试点工作总结,扎实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健全网上交易、全程公开、全面监管、及时查处、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面落实好部党组关于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配置、管理创新、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预警、廉政风险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机制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
第五,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政纪。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以严肃查处发生在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领域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审批权、执法权、督察权、13 项目管理权、大额资金支配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土地及矿业权市场交易和项目管理中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财物、经商办企业、干预市场交易活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案件。严肃查办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好全年各项工作。
同志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篇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 提出了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工作, 促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要继续把住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要完善政策, 增加有效供给, 继续综合运用土地、信贷、税收等手段, 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重点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 稳定市场预期, 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同时要研究促进中长期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
要通过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扩建 (购置)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 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其开工建设的套 (户) 数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 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另外, 安排建设的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安置住房规模将比去年增加一倍, 以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 基本解决城镇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当前, 廉租住房仍然以实物保障形式为主, 新建廉租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 在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的同进, 可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 由低收入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国家将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廉租住房建设的补贴标准。各地特别是各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管理, 严把准入关, 强化使用监管。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各地要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制定的指导意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10年要扩大规模。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
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大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房价上涨过快、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不足的城市, 要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其土地供应数量和比例。各地要对以上五类住房抓紧编制今后三年建设规划, 年度计划要落实到地块。各地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在继续支持居民自住住房消费的同时, 要更加严格二套住房信贷等管理, 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城市政府都要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分析研判, 特别是要加大对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的跟踪调研,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 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 要对去年以来新出台的不符合调控要求的地方性房地产政策及时进行清理和调整, 采取针对性措施,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 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组织实施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
二、提高城乡规划水平,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管理, 改善人居生态环境。高水平的城乡规划是推动人口、经济和资源在空间上合理布局,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保障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城乡规划的制定, 要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以人为本的原则, 注重城市功能的完善, 注重资源的节约, 注重保护环境、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 增强规划的科学性。要努力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监管工作。同时, 要下功夫研究城镇化发展战略问题, 尤其是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直接有关的问题。
明年要重点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和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提高城市安全等运行管理水平。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要推进城市无障碍建设, 做好100个开展创建活动城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 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建筑节能潜力很大, 是住房城乡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和提高质量效益的关键工作之一。要切实提高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大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从2010年起, 北方城市新竣工集中供热建筑都应当实行按户用热量计价收费, 未安装按户热计量装置的建筑不得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2010年要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5000万平方米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国务院要求的“十一五”期间改造1.5亿平方米的任务。争取实现所有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二是着力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 2010年施工阶段执行率要超过95%。三是增加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继续组织实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一步发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示范作用。四是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
继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推动城镇减排。配合有关部门,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继续加大对配套管网建设的支持力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大污水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力度。2010年, 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5%, 东部地区都要实现每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监管标准, 继续开展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级评定工作。垃圾焚烧项目建设, 要依据规划, 科学选址, 技术可行, 并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工作。2010年,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72%。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的建设以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扩大推行无车日范围, 保留和修建自行车道和人行道, 减少城市交通能耗和污染排放。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吸尘、降噪、减排等生态功能和防灾避险功能, 加快编制和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严格绿线管理, 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切实提高园林绿化水平。
四、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下大力量整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 虚报售量、制造紧缺假象和假按揭、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 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坚持依法拆迁, 细致做好工作。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源头。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修订建筑业企业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强化对企业资质、个人注册执业资格的动态监管。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各地要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监管, 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等大型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对建筑施工安全开展以预防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设备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将建筑节能列入工程质量监管范围, 严格执行。确保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
五、继续做好法规和建设标准完善及改革工作
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力争出台有关加强城市燃气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方面的法规。继续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村庄和集镇管理、住房公积金、城市房屋拆迁等方面的立法调研工作。各地要加快地方性的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工作。继续完善稽查执法机制。
2010年力争完成提高能效等方面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和造价指标等编制工作。加强对重要建设标准的宣传和实施检查, 探索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审核监管机制。各地要加快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完善和监督检查工作。
做好继续发展工程总承包管理和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等改革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做好全国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六、关于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
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 姜伟新强调三点:
(一) 反腐倡廉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继续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权力不少, 思想上稍一放松警戒, 就有可能将手中的权力演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增强宗旨意识, 解决好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强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和业务工作同样重要的位置, 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要不断完善制度, 堵塞漏洞, 规范权力运行, 防止以权谋私。要加强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 都要自觉将自己置于公众和舆论监督之下, 保证我们的行政行为始终符合人民的利益。
(二) 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很多工作直接关系百姓生活, 社会影响大。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我们要以“文明行业创建”为重点, 深入开展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政府机关要以政府公信力、服务满意率为核心, 企业要以倡导社会责任为核心, 公务人员要以勤勉、奉献、效率、公正为核心, 企业职工要以职业道德为核心, 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建设, 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要大力宣传新时期先进人物, 以鲜活的时代形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荣辱观教育, 营造学楷模、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三) 真抓实干求实效,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一要加强学习, 特别是理论学习。为了应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种复杂的情况和问题, 我们的同志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 沉下心来, 踏踏实实地研究问题, 开阔视野, 提高水平。二要扎实工作。要在一个“实”字上下功夫。不做表面文章, 不搞形式主义, 不图虚名, 不讲空话, 多做实事, 少说多做, 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 察实情、辨实理、出实招、求实效。三要注重协调配合。协调配合, 要有大局观念和长远思考。部机关与中央各部门之间,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 机关与部属单位之间, 都要加强协作配合, 围绕中心工作, 相互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的很多工作离不开城市人民政府的支持, 今后, 我部将在继续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的同时, 加强与城市人民政府的联系。
姜伟新在总结回顾2009年工作时指出,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扎实工作, 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是大规模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
2008年已建设和2009年开工建设了380多万套 (户) 保障性住房;同时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
二是加大了建筑节能工作力度。
2009年, 预计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99%, 施工阶段超过90%;全年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6611万平方米;预计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3%, 全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9%。
三是加强了城乡规划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工作加快;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有新进展, 已向全国51个城市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68名;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取得新成效;北川新县城重建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是强化了市场和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
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了建筑市场相关制度;加强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全国建筑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在全国80多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化管理试点工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设施改造规划。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加强村镇建设工作, 目前全国已有12万个村庄基本完成村庄整治。
六是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取得新进展。
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框架;共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59项、城镇建设和建筑工程行业标准39项, 工程建设产品标准40项。
3.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篇三
本刊讯10月29日,北京市档案局在昌平区沙河镇召开村级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动员全市各区县档案局(馆)和农村基层档案工作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深入落实全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新农村建没档案上作新思路,把推进农村档案信息资源按享上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农村档案资源建设、各项基础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出发点,扎扎实实抓出新的成效,为北京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会议传达了国家档案局刚刚召开的全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会议精神,昌平区档案局介绍了建立区、镇、村三级档案工作网络,指导建立村民、外来人口、农村科技、拆迁等特色档案,加强村级档案室建设,促进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和为农业、为农村服务的做法和经验,现场观摩了昌平区为村级档案室配备计算机、数码相机、空调、防盗门窗、档案柜、灭火器六大硬件设备活,动会议气氛和现场探讨、交流十分热烈。与会者还参观考察了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档案室建立特色档案、档案信息资源网络共享演示等具体工作。
近年来,按照国家档案局2008年宜都会议精神,全市涉农档案部门把建好村级档案、服务“三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狠抓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促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市档案局2007年成为北京市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平台成员单位,2008年召开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议,2009年年初提出了要在两年之内实现“档案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手段先进、服务高效”的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新目标。昌平区政府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拨出近400万元用于村级档案室硬件设施建设,分两年为全区304个村全部统一配备了六大件。海淀区政府拨付了78万元为本区83个村级档案室更换了铁皮柜、安装了防盗门、空调等设施设备,各涉农区县通过建立联系点、抓示范、树典型,纷纷推进村级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并全部实现了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网络共享以及文件汇编、电脑光盘等多种形式的共享。在此基础上,2009年7月,市档案局组织研制开发了“北京市农村档案资源共享系统”,已经在昌平区的回龙观村、松兰堡村以及平谷区的上镇村、大华山村开展了试点工作,初步实现了区镇村三级间双向互通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会议要求,把农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实,继2009年昌平、平谷、顺义、朝阳、房山、大兴区率先完成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到今年年底,全市3930个行政村将全面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3930个行政村在农村信息资源网络共享的基础上,大力深化提高市、区(县)、镇、村四级组织档案信息资源双向互通共享,实现农民不出村就能利用丰富的档案信息,把档案和档案工作在发展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权益、丰富农民生活等方面的基础性、凭证性、文化性、教育性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4.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篇四
](2008)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文件之二
创新思路
狠抓落实
努力开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冯 惠 敏(2008年1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税收事业新局面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总结2007年工作,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总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稳步推进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在全面总结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了税务系统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警等六个机制的实施办法,印发了“试用本”,搭建了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各地在认真贯彻落实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提供了依据。各级税务机关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加强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认真开展巡视监督,先后对8个省(市、自治区)国税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9个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检查。组织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400余名司(局)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对系统处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重新登记,对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参与赌博进行了专项治理。总局对10名厅(局)级干部进行了函询,与7名省国税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诫勉谈话,与新任职的40名厅(局)级干部进行了任职前廉政谈话。全国国税系统有2475人次上交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折合人民币811.62万元。17名干部因参与赌博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两权”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公开目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及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为重点,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规范政务公开程序,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围绕公务员录用、军转干部接收、领导干部选拔、基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票证管理等工作实施了过程监督。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2.0版,加强了税收执法的动态监控。结合信访分析、案件检查、巡视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对税款入库、票证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发票保证金的管理。全系统共开展执法监察17442项次,提出监察建议8123条,建章立制1452项,发现和纠正违纪金额7506.29万元。总局对11个省22个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查补税款近8亿元。
(四)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
加大对信访和案件的直接查处和督办力度,全国国税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5800件,初步核实1604件,立案326件,总局督办重要信访案件88件,受党政纪处分423人。2007年信访举报比上一下降7.67%。重点对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资金存储、票证印制、服装制作、税控器具推广等环节进行检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3件,其中查结41件,涉案金额468.79万元,涉案人员43人,其中26人受到刑事处理。严肃查办一些房地产企业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中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对“利剑二号”涉案税务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理。查处了个别领导干部违规为子女操办婚事案件,对此类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整顿。对个别单位采购项目中发生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积极探索“一案双查”,对涉税案件,在外查纳税人偷骗税的同时,坚持内查失职渎职、内外勾结等问题。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建议,起到了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辐射作用,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
认真纠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乱摊派、推销商品、接受纳税人宴请、纳税人出资的旅游、经商办企业等不正之风,有力维护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治理公款旅游、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取消或压缩出国团组12个,节约经费190万元,取消庆典活动73个,减少开支约175万元,取消或压缩基建项目165个,节约经费5.19亿元。认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1918项减至41项;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政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纳税人的评议监督,进一步树立了税务系统的良好形象。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个,涌现出以“全国基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先进典型”邓波和“全国道德模范”刘国江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有290个地级、2650个县级税务局在地方行风测评中位于前三名。特约监察员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全系统现有特约监察员近11万人,共提出意见和建议4300条。
(六)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有效
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和整合教育资源,不断充实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了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逐步形成。总局印发了《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教学大纲(试行)》,在《中国税务报》开辟了“学先进、见行动”宣传专栏,与中央纪委电教中心联合拍摄了《闪光的税徽--税务系统先进人物事迹专题教育片》,向社会展示了基层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在部分地区进行了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漫画巡展。各级税务机关开展了思想深刻、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构建税收廉政文化电子网络、廉政书画摄影展览、巡回演讲、读书思廉、为廉政建言献策等活动,推进了具有税务系统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七)纪检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惩防体系建设、监督资源整合、“两权”监督制约、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实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适合惩防体系需要的日常协调配合机制、严格的工作报告机制和快捷的情况通报机制,努力提高有效监督能力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各省、市税务机关分别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水平。各级党组注重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和能力建设,74个单位、76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表彰。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不够有力,在责任追究方面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各个职能部门发挥主体作用还不够充分,税收业务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一岗两责”有待于进一步强化;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区还时有发生,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强,有的制度规定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手段需要进一步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勇于正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不断创新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
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深刻阐述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提出了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严格政治纪律,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总局党组部署的中心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保障税务系统政令畅通。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继承全系统多年来取得的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把握规律,创新机制,改进方法,突出重点,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全面推进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个责任主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认真检查体制机制落实情况,查找“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职责、部门落实各自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使体制机制的作用和优势得到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总体谋划,统一部署,认识上要更加重视,安排上要更有位臵,指导上要更加有力;职能部门对管辖业务和系统情况最清楚,对发生问题症结和要害最明了,要主动发挥优势,紧密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措施,认真落实好部门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搭建工作平台,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通过努力,形成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格局,有效解决税收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二)突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健全和完善以科学管用的制度为支撑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任务。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已经形成了基本框架,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着手制定2008年至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各级税务机关要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强化教育计划落实,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夯实广大税务干部的思想道德基础,解决教育针对性不强和有效性不足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增强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制度不完善和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要整合监督资源,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层级监督,扩大民主监督,解决监督缺位和监督不力的问题;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注重分析发案原因,堵塞管理漏洞,严肃办案纪律,解决执纪不严和惩处不力的问题;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研究科学合理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问责制,解决责任追究标准不一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当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面对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形势,税收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各级税务机关要着眼于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寻求科学的思路、管用的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举措,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和新成效。要实现工作理念的创新,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治理、源头防范,务实为民、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贴近税务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和探索,形成管用的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要实现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住防止以权谋私这个重点,抓住正确行使“两权”这个关键,抓住维护纳税人利益这个根本,健全完善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和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的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监督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创新,立足源头治理,找准切入点,在深化与税收工作结合上努力探索和实践,使反腐倡廉建设真正融入到税收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税务文化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精心组织开发《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水平。经过不懈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更加严密,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做到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不出大问题,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整合监督资源,努力形成协调高效的监督格局
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把握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转变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在保证各部门独立行使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整合调配法规、人事、审计、巡视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畅通监督信息,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等权力相对集中岗位人员的监督,形成以重点岗位人员为监督主线,以“两权”运行的关键环节为监督重点的监督格局;要改进监督方法,积极研究正确履行监督职能的新方法、新路子,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不能放手不管,游离于权力运行之外,不能大包大揽,沉陷在具体事务之中;要转变监督方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巡视成果,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纪委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主动争取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好特约监察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
(五)服务税收工作大局,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是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本职要求和重要任务。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影响税收事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税收执法方面,要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和“征、管、查”重点环节的监督,防止违反规定批准企业缓税、欠税,少征不征税款及滞纳金、截留转引国家税款等损害国家利益问题的发生。推动稽查工作“首查负责制”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在行政管理方面,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严格落实财务、基建管理制度,加强资金运行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采购需求确定、交易、评审和采购合同审验等方面的监督,防止投标企业弄虚作假和围标、串标等问题。促进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全系统营造想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三、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加强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征管体制、税收政策、内部管理、行政审批等重要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不断增强依法治税意识,认真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税收执法、人财物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督促各级税务机关继续落实好“两个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继续严格控制税务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纠正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行为。
(二)扎实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把勤政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意识,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认真执行《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闲臵资产处臵、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职务升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三)坚持从严执纪,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解决越级信访、重复信访的问题;落实督办制度,严禁推诿扯皮、压案不报、拖案不查、避重就轻,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就信访举报中的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排查分析,对其中纯属诬陷的举报予以澄清,消除影响,保护干部;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按有关规定予以妥善解决,努力使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案件有明显下降,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注重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违规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税务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案件。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整合办案力量,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创新办案方式方法,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确保办案质量。完善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调查研究,与监察部、人事部共同做好《税收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严肃查处税务干部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税控器具采购推广等方面以权谋私、接受或介绍商业贿赂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开展《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切实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巡视工作制度和方法创新,提高巡视工作水平,突出巡视监督重点,重视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
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过错责任分析和追究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重点对大额减免税审批、重大涉税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提高执法监察的质量和效率。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纠正影响税务机关形象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防止纠而复发;深入治理税务机关强行指定税务代理机构,参与税务代理中介活动收取费用,以及税务干部与税务代理机构串通谋利的问题;严肃查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等不正之风。对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防止和纠正违规举办庆典活动。加强税务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强化税务工作职业道德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广泛接受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
(六)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税务廉政文化建设 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教育,促使广大税务干部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营造有利于税务干部廉洁从政的环境。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构建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为基础,以清正廉洁为基本内涵,以正确行使权力、远离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建设和谐税务为目标的廉政文化建设新格局。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要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税务人员,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系列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倾情培育健康向上的个人品质和情操。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参与反腐倡廉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学廉、崇廉、守廉、倡廉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采取有效形式进行交流展示和推广。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腐倡廉任务艰巨,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重大。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组要更加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充实纪检监察力量,把政治素质好、税收业务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来;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和交流力度,在考核使用上,要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优先选拔使用敢于坚持原则、踏实工作、有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
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坚定信念,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贴近税收中心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做勤奋学习的表率;要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做真抓实干的表率;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得住身手、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严于律己的表率;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善于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做和谐共事的表率。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5.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篇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及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的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反腐败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听取部分党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
刚才,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火廷同志代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今年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讲四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全面从严治党亮点纷呈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能够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中心任务,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重点,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担当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跟过去相比抓得紧抓得实,成效明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全市排名位次不断提升,工作有以下亮点:
一是年初印发《全市201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市国土资源局2017党建工作目标分解安排》、《全市系统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方案》、《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任务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
及时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半年总结会议,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先后召开15次党组会、13次局长办公会、2次局务会,研究、部署、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各支部纪检委员签订《落实2017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承诺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示范点;制定《中共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主动接受监督。二是扎实开展“四个大排查”、“四个专项治理”、“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查找全市系统在民主决策、项目审批、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漏洞,查找违纪违规、失职失责、“四风”等问题。
这三项工作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三是率先在驻在部门制定《XX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洁建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适时更新,时刻警醒市局系统干部职工,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党风廉政纪律。
四是加强调研督办,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的调研组,深入县(市、区)局、直属单位,调研督办各地各单位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充分听取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五是在选人用人方面能够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合理安排人员,使人尽其用,杜绝吃空饷的现象。六是局机关纪委能够积极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多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编印《以案促廉自律警省》手册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事迹汇编》以及相关学习资料等,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实际,唱响了主旋律,激发了正能量,收到了好的教育效果;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节假日前下发通知进行廉洁过节提醒,组织市局系统考生家长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并进行提醒谈话;认真及时完成各级纪检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每半年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洁风险点防控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组织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作风建设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过去的一年,国土部门在抓管党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也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抓业务工作与抓廉政工作不平衡的问题,二是推进廉政工作与实行痕迹管理不匹配的问题,三是检查督办和通报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四是压实“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和向党支部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同时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同样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半途而废。从我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情况来看,也充分印证了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
市委书记
同志在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保持头脑清醒,绝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绝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绝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要在“常”“长”上下功夫,经常抓、长期抓,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排除错误思想干扰,防止盲目乐观,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抓下去,进行到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
同志在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上指出,一是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数每年均保持大幅增长、高位运行,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冷静应对。二是要看到当前工作诸多困难问题。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道路光明,但并不平坦。我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约因素和问题还不少,有些问题还很突出。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包括有的领导干部党纪法规意识薄弱,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牢;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存在模糊认识,特别是十九大后还有新的“歇息论”“圆满论”,还有观望思想;有的地方、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责任虚化、空转;有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怕出事、不干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有老问题,又有新表现,“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蝇贪”“蚁腐”“黑恶”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困难问题,需要我们敢于面对、敢于破解,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三是要看到当前队伍一些短板不足。阔步迈入新时代,我们肩负的职责使命更加光荣、正风反腐的任务更加艰巨、保障全市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同时也要客观分析、正确对待,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短板不足。如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探头”“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处理的问题没有处理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程序意识、制度意识不强,在严格执行制度流程上还有差距;有的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更新,思想认识水平、把握政策能力、破解难点问题本领亟待提高;有的律己不严、不拘小节,甚至以权谋私、跑风漏气等等。这些与新时代、新角色、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不相适应,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从XX国土资源系统的情况来看,我们总体符合中央、省委、市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2018年市局系统没有再发生因新违规违纪被约谈问责处理的情况,以往国土系统违规违纪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从纪检组监督的部门来看,被问责的部门领导干部数,国土系统有之;从纪检部门作风巡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来看,国土系统发现的问题有之。
因此,全市国土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清全国、全省、全市和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国土系统管党治党的全过程、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各方面。
三、履职担当,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实现派驻(出)监督单位和人员全覆盖,不只是监督党员,全部工作人员都在监督之列。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能就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执法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和履职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承担的是“专责”任务,驻在部门既有主体责任,又有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要落地生根。对此,我们要正确把握,找准定位。市国土资源系统要压紧“党组――支部――党员”三级主体责任链条,压实“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两级监督责任,健全组织网络体系,切实担起责任。
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市国土局党组要加强领导,推进落实本部门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抓,坚持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厘清责任界限,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三责”,既要有效承担班子的集体责任,又要有效履行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持之以恒强化日常监督,发现错误要及时谈话提醒,板起脸来批评教育,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督促中进步。三是实行责任支撑,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台帐纪实+百分考评”管理。2017年,派驻纪检组将国土系统的双百分考核机制引入所监督的十个部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8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继续与省派驻纪检组保持同频共振,实行双百分考核,主动把责任向市国土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压实和延伸,着力解决责任弱化、虚化和边缘化问题。
要强化督查问责激发责任担当。督查问责不仅是纪检组的事,更是党组抓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国土资源系统的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监督,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层层传导压力。要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同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把问责事项、方式、程序等具体化,推动问责制度落到实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强调党组的监督职责时指出,党组要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这表明,市国土局党组要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国土局机关纪委要围绕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总体安排开展督办检查,对发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敢管敢抓敢查敢于问责。派驻纪检组与市国土局党组和机关纪委,要互相借力,精准发力,用好督查问责的硬措施,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突出重点,巩固正风反腐压倒性胜利成果
要强化党纪的宣传教育与警示震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认真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把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党员干部教育的内容,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入推进国土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不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培植良好家风。适时收集近几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要按照省派驻纪检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强力排查矿产、土地执法领域腐败问题。驻厅纪检组王组长要求各地各部门先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有问题及时向组织说清楚,一律免予或减轻处分。对省驻厅纪检组和省厅党组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理,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及时改。要按照各级纪委的部署,严肃查处全市系统在扶贫工作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针对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便民利民不够、服务效率低、不廉洁公正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们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配合和支持省驻厅纪检组和省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督促市、县国土局完成好排查、治理活动。
要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有关规定。要坚持从严整治“四风”,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查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重视、不作为、乱作为,有些单位重表态、调门高而行动少、不落实等问题。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倡廉风,大力弘扬务实重行、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的作风,针对工作中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践行“一线工作法”,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沉下去,搞清楚,弄明白,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把问题彻底解决掉。
借此机会,把我们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2018年工作要点也向大家作以通报:
共分为五个方面14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深入推进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新四风的十种表现形式,结合“五化管理”落实情况和二级单位财务检查,将派驻监督引向深入。三是继续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在2017年实现市管干部一对一谈话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开展重点岗位重点对象谈心谈话。四是丰富调研的形式。更多地听取部门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对驻在单位的意见建议,使监督更接地气。五是加强纪检组铁军队伍建设。以“学思践悟群言堂”为载体,更好更快地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
总得来说,要充分释放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效能和威力,当好推动者,切实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当好监督者,及时发现违反党纪、政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各种问题;当好执纪者,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当好执法者,把每起职务违法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当好宣教者,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法纪教育;当好指导者,指导驻在部门建章立制,加快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同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发挥作用。
6.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篇六
3月10日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我局对会议精神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周密部署
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区(市)环保纪检组长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进一步传达,纪检组长张中岳传达了刘富春局长“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重要讲话,李建勋局长结合实际对我局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要从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注重教育、强化监督、健全制度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放松。
二、深入学习、把握要点
尽管我局正在紧张准备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各项工作头绪繁多,但局党组仍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要求各科室、站、支队及各区(市)环保部门科学安排好时间,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的要求以及国家、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局的要求上来。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为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认真制定了《2008年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和下管一级的分管责任,局党组书记与各分管局领导签订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以致分管部门发生违法违纪的,取消全年评先树优资格,分管领导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确保做好工作、管好队伍。
二是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和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抓好中央关于“五个不许”规定的落实,用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干部八个方面良好作风,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保资金和项目分配权、环境执法权、环保设备采购权等环保权力的监管力度,对容易产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都要研究制定规范操作的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随意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程序,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三是认真开展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主题的“严查”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有关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有效预防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7.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篇七
(一) 城镇化建设加快发展, 城乡规划调控作用增强
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2010年, 全区城镇人口2075万人, 城镇化率达到40.6%, 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城乡特色塑造、历史文化保护进一步加强。南宁“中国绿城”形象享誉全国, “中国水城”建设初具规模;桂林“两江四湖”和柳州“百里柳江”生态休闲景观带建设进一步完善, 柳州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北海市、南宁扬美古镇分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称号;昭平县黄姚古镇、兴安县兴安镇、龙胜县龙脊村获首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称号。灵川县大圩镇等5个镇、玉州区高山村等12个村获我区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贺州市加快推进“一江两岸三新区”、“贺八平钟一体化”建设;北海市投资4481万元进行绿化建设, 新增绿地67公顷, 改造绿地约53公顷;河池市全力实施“市政基础工程、畅通工程、景观工程、生态工程和‘城乡清洁工程’”五大工程。全区城乡建设质量提高, 宜居环境日益彰显, 城镇发展质量提升。
城乡规划调控进一步加强。广西城镇体系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颁布实施,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规划相继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修编;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实施, 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达到100%;玉林、贵港、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村镇规划编制加快, 全区年内编制完成乡镇规划修编60个, 编制村庄规划380个。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 (含县城, 下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50亿元, 同比增长12.5%;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464.47平方公里, 同比 (下同) 增加42.3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3.15平方米, 增加0.82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90.8%, 增加0.6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达84.77%, 增加1.6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60.6%, 增加31.43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1%, 增加9.19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25.5%, 增加0.83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 增加1.22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 增加0.9个平方米。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 南宁、桂林、北海三市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全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项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25%以上。村镇建设力度加大, 村镇农房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预计完成190亿元。
(二) 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 住房保障惠及更多群众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 2010年先后8次召开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 部署和研究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推进。年内, 全区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12亿元, 完成投资18.6亿元。累计实施廉租住房保障16.34万户, 其中实物配租2.59万户, 发放租赁补贴13.75万户, 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62项全部开工, 共建设 (含配建) 1.98万套、98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2.23万套, 完成国家下达新增廉租住房2万套任务的112%。全区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4万户, 完成国家下达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27万户任务的178%。
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稳步发展。2010年, 全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3万套、264万平方米, 竣工25265套、274.5万平方米, 完成投资44.9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870套、15.64万平方米, 竣工1202套、8.51万平方米;新开工限价住房9028套、81.26万平方米, 竣工1604套、17.44万平方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竣工1662套。城镇危旧住房改造深入开展, 全区共审批了127个城镇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完成改造投资18.49亿元。
住房公积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 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制度, 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 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初步统计, 全区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达196.16万人, 实际缴存职工覆盖率75.6%。全区2010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45亿元, 同比增长16%,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8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5亿元, 占当年归集的52%, 同比增长10%;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65亿元, 累计发放312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大步推进。2010年, 国家安排我区11.5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占全国同期农村危房改造总量的9.6%,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12亿元。我区加快各项前期工作, 落实配套资金共17.73亿元。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竣工11.54万户, 竣工率100.34%, 为“十一五”前三年总和的3.8倍。
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全面完成。柳州、桂林、百色、河池以及三江、融水、龙胜等4市15县 (区) 大力组织实施以“电改、灶改、水改、寨改”等“四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村寨防火改造。截至2010年12月底, 全区1156个村寨的防火改造工程全面竣工, 累计完成投资8.28亿元, 惠及13.4万户59万人, 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 城乡风貌改造深化拓展, 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
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圆满完成。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 涉及全区14市61县 (市、区) 、840个自然村、6.9万户房屋外立面改造和160个村屯的综合整治。各地大力推进“六大工程”项目建设, 突出综合整治村屯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大标准件”建设以及民族特色村寨、科技示范户、科技服务中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村级沼气服务网点、户用沼气池、小型污水处理试点等30多个项目全面竣工, 完成投资12.35亿元, 占计划总投资8.53亿元的144.8%。
“城乡清洁工程”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结合开展第七届“南珠杯”竞赛活动, 全区“城乡清洁工程”稳步推进, 加强对“五乱”的督察,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公共场所周边等的环境卫生, 为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两会一节”活动创造了良好环境, 取得显著成效。
(四)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扎实推进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年内, 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9项, 比2007年新增99项, 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 以及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速度最快的省区之一。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336.05万吨/日, 建成生活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984.8公里, 全面实现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60%的预期目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年内, 全区投入41.98亿元, 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1项, 累计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10412吨/日, 比2007年增加5051吨/日, 增长了1.94倍, 全面完成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0%的目标任务。
建筑节能扎实推进。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为100%, 施工阶段执行率为95.2%。截至2010年9月底, 全区累计完成建筑节能145.6万吨标准煤, 占“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2.5%。全区50栋建筑能源审计、30栋建筑能效公示完成。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和路灯, 绿色建筑开局良好。
墙改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禁实”任务, 全区21个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突破140亿块标砖, 为“十五”时期末的2.5倍, 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50%以上。淘汰落后砖瓦产能企业481家, 淘汰落后砖瓦产能44.5亿块标砖, 超额11%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结合农村危房改造, 投入3000万元补助2万户农民使用新型墙材建房, 并配套补助500万元共20条新型墙体材料设备生产线, 新型墙体材料向农村推广初见成效。开展砖瓦窑炉建设市场清理专项整顿, 加强窑炉能耗检测, 规范和建立墙材生产和建设领域节能准入机制。
(五) 建设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建设经济快速发展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截至2010年11月, 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066.17亿元, 完成年度房地产投资任务的96.9%, 同比增长51.8%;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在全国排名第17位, 在西部排名第4位。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264.1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15.8%;商品房平均售价3595元/平方米, 同比增长10.3%, 增幅下降3个百分点。住宅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不继提升。
建筑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提高企业资质等级, 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广西建工集团年产值突破200亿。预计全区建筑业总产值达1260亿元, 建筑业增加值580亿元, 比2009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业人员接近百万人, 迈入全区千亿元产业行列, 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凸显。强化建安劳保费管理, 收缴建安劳保费12.8亿元, 同比增长49.53%;调剂2009年度建安劳保费2.5亿元, 惠及企业202家、17.59万人次。
建筑市场监管加强,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开展了4次整顿建筑市场大检查, 对29家违规施工、监理企业和19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处罚, 暂停其参加投标或承揽新工程的资格。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校安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监管,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2010年度获得鲁班奖项目1个、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项目7个、自治区优质工程奖项目62个、自治区级建设工法83项。全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 上海世博会广西馆建设运行圆满成功, 重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上海世博会广西馆运行良好, 取得圆满成功。由我厅牵头负责的上海世博会广西展示馆经过两年多建设, 2010年4月全面建成运行, 充分展示了广西民族特色和发展生机, 彰显了壮族儿女的精神风貌, 累计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 是省区市联合馆中最受游客欢迎的展馆之一。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管理, 组织自治区统筹推进的在建重点项目协调会58次, 重点协调解决了全区高速公路、铁路和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 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自治区行政中心、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项目建设的选址、规划及立项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主体工程建设完成, 北海冠岭项目一期工程基本建成。
(七) 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和法制工作成效显著,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大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力度, 规范和强化岗位培训、考试工作, 完善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达49314人次, 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参考人员达17072人次。加大干部培训力度, 举办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再就业技能培训, 完成建筑企业农民工及各类生产操作人员培训近5万人次。加强对建设类行业院校的指导和建设。认真做好2010年度绩效考评, 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建设行业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颁布实施, 建设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加强, 行政行为不断规范, 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依法治理环境进一步改善。
(八)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做到“一岗双责”,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政令畅通, 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得到强化;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行业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 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保持。
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建设;成立了广西建设职工文化艺术工作研究会;积极开展“党组织建设年”、“结对共建、先锋同行”和“创先争优”活动,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010年度对天峨县等投入各类定点扶贫资金275万元, 定点扶贫村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五年来, 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着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着力推进建设经济快速发展, 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33.62%提高到2010年的40.6%, 年均增加1.4个百分点, 与全国城镇化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已经形成, 城镇化进入快速增长时期。2010年, 全区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三项投资”实现2140亿元, 是2005年的1.3倍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80亿元, 是2005年的2.4倍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10%, 增加到2010年的11.2%, 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 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2010年城镇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达30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达34.5平方米, 分别比2005年提高19%和20%。覆盖全社会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解决了32.39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乡清洁工程”深化拓展, 城乡风貌改造全面展开, 城乡特色凸显、品位提升, 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以“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 加强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 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初步建立。
在充分肯定我区2010年和“十一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城乡规划统筹不够, 规划实施刚性不足,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滞后;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土地不落实, 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进展缓慢;城市基础设施滞后,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仍需加强;建设市场秩序还不规范, 建设行业的廉政建设和诚信体系亟待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二、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开局之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以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为主线, 强化城乡规划调控, 着力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住房保障建设和改善民生,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 大力实施城乡风貌改造, 推动节能减排, 优化城乡人居生态环境, 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要预期目标:
——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2.4%左右, 力争比2010年增加1.8个百分点左右。
——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2100亿元。其中, 房地产业投资1200亿元;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900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10亿元。
——新增廉租住房2.85万套,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9.61万户;新增经济适用住房2.62万套, 公共租赁住房0.62万套, 城市棚户区改造2.41万套,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8万套, 限价商品住房0.62万套。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约10万户;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村镇建设投资200亿元左右。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5%。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1%、26%和9.5平方米。
——建筑节能42万吨标准煤。
2011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必须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一是加强城乡规划调控, 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
各地要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跨越发展的要求, 从实际出发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 突出抓好西江干流城镇带规划、桂贺旅游带城镇规划等重点城镇带规划的编制。加快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编制和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各市要抓好两条景观大道、一个特色街区、一个精品小区的建设, 以及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塑造城镇特色。
二是加快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城市新区建设。
全力推进南宁、柳州超大城市, 桂林特大城市的建设, 以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新区扩展。以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三个重大公益项目建设为重点, 推动金融街、文化街、民族风情街建设, 加快总部基地、保税物流中心、文化 (动漫) 产业园、体育城建设, 全面推进南宁五象新区建设;加快南宁火车东站建设, 推进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深化“中国绿城”建设, 加快“中国水城”建设, 提升首府南宁的城市功能。以“广西汽车城”建设为重点, 全面开发建设柳东新区, 推进柳州工业名城、历史名城、文化名城、旅游名城建设。突出抓好其他中心城市的城市新区建设, 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完善产业园区必要的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各市要做好城市新区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确保新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加快发展县城和重点镇。
推进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争取示范县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5%以上。推进示范县建筑节能, 各示范县年内要完成一条街道的节能照明工程、一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加强自治区重点镇、小康示范镇建设, 组织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工作, 培育和发展一批经济强镇;建立重点镇 (扩权镇) 、小康示范镇考评体系, 完善重点镇动态调整机制。
四是塑造城镇特色, 创造国家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广西园林城市和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为切入点, 在五年内至少新增四个国家园林城市、两个历史文化名城。因此, 北流、梧州、钦州、贵港、百色等城市要以2013年为目标年, 今年全力做好园林绿化和城市新区建设, 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先行。
五是全力办好广西首届园林园艺博览会。
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开始, 每年举办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 由14个设区市轮流举办。首届园博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地特别是建设部门要把办好首届园博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保证首届园博会按时举行, 确保建成高质量的园博园。
六是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
今年全区计划完成约35个县 (市、区) 域镇村体系规划的编制;对未编制总体规划的乡镇开展乡镇规划编制, 对1万个左右的村委所在地或中心村进行村屯规划。各地要按照1月陆续启动、5月全面实施、11月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村庄规划协管员、建筑工匠的规划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加快规划编制。
七是深入开展城乡风貌改造, 打造特色名镇名村。
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重点是对桂林—兴安—资源—龙胜、桂林—阳朔—荔浦、大新—靖西等3条旅游线路的二级公路沿线500米范围内的城镇和村屯, 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村屯道路硬化、村屯绿化建设和村屯综合整治改造;在百色至隆林、南宁至梧州高速公路, 以及融水和三江县城或景区周边, 各选择部分村屯进行村屯综合整治;计划将14个镇、20个左右的村打造为特色工贸名镇、旅游名镇名村、文化名镇名村、生态 (农业) 名镇名村。
(二) 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 严格绩效考核。
建立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体制, 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 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
加强督促检查, 促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的落实。建立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机制, 采取抽查、检查、通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实现“五个确保”、“三个按时”。
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和重点保障形式。重点建设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出台住房保障政策和配套文件, 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棚户区改造和危旧住房改造, 特别是大板结构住房改造的政策法规, 加快拟定限价商品住房政策, 形成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四是继续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对能够保证居住安全的公有住房,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职工出售。修订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和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上市交易行为, 加快推进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增强职工购房能力。加强危旧住房改造监督管理, 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危旧住房改造。
五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内容,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 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带动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贷款支持力度, 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功能。
六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力争组织对12万户左右的农村危房实施改造。落实自治区和市县财政的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技术指导, 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改造台账、“一户一档”制度, 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时, 筹措资金1.35亿元, 组织对融水县30~50户集中连片的320个少数民族村寨进行防火改造, 开展电改、水改和灶改工程。
(三)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抑制投机需求,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物业管理, 全力推进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拆迁管理, 努力化解拆迁矛盾纠纷。
(四) 加快推进城镇减排与建筑节能
一是完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要强化技术指导, 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厂的中控室、化验室建设。着重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 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处理站的建设, 加强垃圾清运设施配套建设, 加强项目运营人员的技术培训, 提高项目运营水平, 促进项目污染减排效益的发挥。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
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工作, 确保2011年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为100%;继续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加强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建设;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自治区级配套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的综合应用;积极开展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照明系统等太阳能应用示范;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扶持力度, 加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领域质量监管, 推动新墙材的研发和墙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推进城镇“禁黏”和农村地区“限黏”工作。加强科技开发和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研究, 促进我区建设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结合实施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 将“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推进、拓展和延伸。健全各级“城乡清洁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和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城乡清洁工程”由“突击型”向“常规型”的制度转变。
二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饮用水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建立和完善用水梯级价格制度。加强城市燃气规划和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规划, 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照明”, 规范城市照明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建立环境卫生监测网络。
三是努力提高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
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城管”的工作要求, 积极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推广工作, 建立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模式与指挥系统, 逐步实现精细化、网络化、信息化、人性化的城市管理。
(六) 大力发展建筑业,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转型”, 就是要由目前粗放型、手工型、内向型向集约型、科技型、开放型转变;“升级”, 就是要实现建筑市场、产业结构、经营管理、科技水平、施工队伍的全面升级。
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要突出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大力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深入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加强招投标管理, 强化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检测机构动态管理, 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
逐步建立起我区城镇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工程标准定额在推进城镇化、建筑节能减排, 以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和引导约束作用。
四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创新监管方式, 提高监管效能。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大公益项目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
三、加强自身建设, 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一) 加强基础建设, 推动工作落实
要落实目标责任制, 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要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 为工作推进提供基础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使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围绕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及时提出对策措施。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强化对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监管。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 重点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 做好协调服务;加强目标考核, 列入自治区政府目标责任状的工作, 完不成的严格问责。
(二) 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牢固树立服务宗旨,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立法, 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强化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 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力争不因行政复议引发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加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加强对信访积案的督查督办, 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和机关接访、带案下访和下访约谈”等督查活动, 完善重大群体性事件、市政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预案。
(三)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干部素质
要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引进和竞争上岗工作。建立培训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 开展农民工等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培训;抓好广西建设职业院校建设, 争取培养更多的建设系统专业人才。
(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等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关键领域的预防腐败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
(五)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支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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