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协议书

2024-08-04

经济担保协议书(共13篇)

1.经济担保协议书 篇一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协议书

协议编号:庆担协小(2007)号

担保申请人(甲方):

身份证号:再就业优惠证号:

住址:电话:手机:

营业执照号:营业地址:电话:

提供担保人(乙方):庆元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邦宝电话:0578-6220127

开户:庆元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134701

开户:农业银行庆元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9-***

反担保人(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电话:手机:

工资账户开户行:账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以内、期限为壹拾贰个月以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甲方与贷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期限不得突破本协议约定的范围。

第二条由丙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三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如甲方未按时清偿借款,致使乙方被贷款人扣款偿还甲方借款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及丙方追索。追索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乙方被贷款人所扣款项在未受清偿前以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计息.。

第四条 乙方有权检查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财务、经营状况,并查阅有关资料。

第五条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借款使用及效益情况。

第六条 甲方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如果转变用途或者有意逃债的,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如本协议系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情况,致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的,为无效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未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据此协议要求乙方提供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不能提供反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或期限超过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或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权将甲方借款逾期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的签订并不代表担保行为的成立、生效,乙方的担保行为须得乙方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文件上签字、盖章之时起成立。

第十条 本协议纠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庆元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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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0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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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担保协议书 篇二

今年以来,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夷陵区全力加快小额担保贷款融资工作, 有效解决了创业者融资难问题, 推动了全民创业深入发展。元月至六月, 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2笔1638万元, 累计发放总量突破1.6亿元, 当期数额及贷款总额都位居宜昌市前列。

该区借助大型招聘活动、创业培训班、门户网站、乡镇平台加大宣传政策力度, 使小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模式, 已有627人圆了创业梦, 带动周边2600多人再就业;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 层层审核把关, 杜绝不良贷款、不实贷款, 全区小额担保贷款还款率一直保持在100%;积极调整人员分工新组建“创业指导中心”, 安排专职人员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贷款申请、贷款审核、贷款发放、后续跟踪指导等一条龙服务, 进一步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和创业成功率。

统计显示, 该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8962户, 新发展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61家, 1000万元以上企业27家;上半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54亿元, 同比增长26%;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03亿元, 同比增长18%;完成财政总收入24.84亿元, 同比增长19.7%, 居全市首位。

3.经济担保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融资担保企业;风险;业务开发;防控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增长速度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与传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粗放增长模式基本告别。由于产业结构将逐步调整到位,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占据主导,未来中国经济将呈现质高效优,速降量增的新态势。但也应该看到项目重复建设、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需求萎缩、市场低迷等,使我们面临的发展阻力依然很大。

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担保行业代偿率目前已高于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两者间的差距或将进一步拉大,资本实力弱、风险管理不到位的担保企业将受到进一步冲击,担保行业分化将进一步加剧。所以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及业务开发,是当前融资担保企业普遍思考的问题。

一、经济新常态下融资担保企业业务开发

就担保企业来讲,GDP增长速度放缓,部分行业扩大投资规模的意向减弱,对资金的需求可能会出现萎缩,因此会影响担保行业发展。但任何时候基于国家政策的行业投资取 向总是动态的,担保业要善于研究国家政策,及时准确把握行业动向,适时推出带有方向性和前瞻性的担保产品。微观方面,经济新常态下融资担保企业应加强与银行的合作,积极开展银、担、企对接活动,配合银行优化担保业务,如对纳税诚信企业,以其实际纳税额为基础,给予一定的信用担保的“税融通”业务等。宏观方面,瞄准国家产业导向中的潜在产业市场,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精准定位,锁定特定目标客户,实行一对一专属服务,以小促大,聚小成大,小始大终。

二、担保公司要创新与金融机构合作方式

金融机构应与担保机构密切协作,及时通报受保企业的有关信息,加强对受保企业的监督,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担保公司,为有市场、有信用、有效益的小微企业提供的担保项目,应减少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或给予利率下浮优惠。运作规范、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强、信用等级高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也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比选合作银行的条件,为其承保的优质项目提供服务质量优、贷款期限适宜、利率更加优惠担保服务。

三、经济新常态下融资担保企业风险防控

从经济新常态下融资担保企业所呈现出的风险来看,融资担保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风险防控。

第一,融资担保企业应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审、保、偿”分离制度、廉洁运作制度、项目经理AB角制度、保后跟踪制度、风险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稽核制度、风险月报制度等。融资担保机构可对中小企业的申请资格及相关的情况严格审批,评估其信用等级及项目风险,在此基础上确定担保费率,做好事前控制。不定期地跟踪调查在保企业生产消耗、工资发放、资金流水、负债规模等,随时对项目可能发生风险的苗头及时监测并提出风险处理措施,做好事中控制。

第二,建立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强化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根据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和风险分担比例,建立“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建立地方政府、合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共同分担风险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担保机构可以与银行共同加强对被担保企业的风险识别与防控;另一方面,政策性担保机构、地方政府、银行三者的风险责任分担,实现地方政府对政策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可以增强政策性担保机构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融资担保企业应做好对被担保企业的风险管理。担保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与业务开发、风险防控相联系的绩效考核办法。在风险管控方面,要坚定不移的贯彻“保前调查、保中审查、保后管理” 这三项基本规则。具体到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层面,要进一步将这三个环节细化,将担保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列出清单,形成一套规范的、可行的操作规程,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保前调查、保中审查、保后管理。

第四,以省为单位,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区域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和再担保体系。通过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区域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可以发挥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龙头作用,突出再担保功能,采取联保等方式,支持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推动区域内担保机构业务错位发展。同步建立体系成员信息系统,实现体系成员间的信息互通,提高担保企业对担保对象的信息分析研判能力。

总之,经济新常态下融资担保企业业务开展总体上保持良好趋势,担保机构应及时研究产业政策发展变化,区别对待新老产业,重点关注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加强与银行合作开展风险分担模式的担保业务,规范业务规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企业风险防控。

参考文献:

[1]陈海烽.基于融资性担保的中小企业融资分析[J].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04):17-18.

[2]李偉.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构建[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0,2(04):35-36.

[3]田天,赵倩.论风险投资与担保公司协同运作的金融创新[J].南方金融,2012,2(02):59-60.

4.担保协议书 篇四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为促进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同 公司签订的 担保合同,甲方同意并决定提供再担保。经甲、乙双方研究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再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对乙方同公司签订担保。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再担保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要求。

第二条 担保责任承担比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种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连带保证:甲方对乙方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再再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成数分保: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

3、3、溢额分保:乙方承担该笔担保业务的担保限额为万元(大写超过担保限额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4、超额赔款担保:乙方该笔担保业务的代偿额度为万元),超过代偿额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5、以上方式的组合运用。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 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担保额 %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存入乙方提供的专用账户,并经甲方确认。

第三条 再担保费用

再担保费用原则上在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收取,甲方根据承担担保责任比例收取相应比例担保费。在本再担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担保费用数额为万元(大写 万元)。

第四条 相关的职责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清算、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4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并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违约方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破产,或被行政机关责令撤销,自破产宣告之日或撤销生效之日起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另一方有权要求破产或被撤销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被其他债权人并且非因担保责任所涉诉讼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机构)做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做出强制执行的裁。

决时,双方可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出现上述情形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5.担保协议书 篇五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营口市浙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公司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xx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xxxxxx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为:xxxx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展业务,推进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各方的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三)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六)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3

第十四条 各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缴纳各自所认定缴的出资额;若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的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五)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六)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一)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首次会议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6.资金担保协议书 篇六

资金担保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愿意就甲、乙的股权转让过程中乙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本保证合同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丙方在本协议中为乙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有责任协调甲、乙双方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无法转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能收回转股协议约定的为股权转让所支付的金额。

第二条甲方将其持有的原陕西鼎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个人资料、本人身份证以及股权过户的全部款项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内(如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完成甲乙双方的股权过户事宜。

第四条甲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必须把乙方交纳的因股权过户产生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顺利从甲方处取回上述款项,则由丙方在第四个工作日承担先行还款义务,同时,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款项并保留相应的权利。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项下有关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乙、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本担保合同在甲乙双方完成股权转让,乙方收到股权托管卡原件后自动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办理股权转让时,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甲方所应履行的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先给付义务。

2.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股权转让到乙方名下,乙方违约,丙方视甲乙双方完成股权转让,丙方不承担乙方资金担保义务。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壹份,由乙、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资金担保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资金担保协议书由上述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订立:

第一条丙方愿意就甲,乙签订的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乙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

本保证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丙方在本协议中为乙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以期望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航天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法转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能收回转股协议约定的为股权转让所支付的金额。

第三条甲方将其持有的原____________航天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__股股权转让给乙方,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个人资料,本人身份证以及股权过户的全部款项之日起,在__个工作日内(如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完成甲乙双方的股权过户事宜。

第五条甲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必须把乙方交纳的因股权过户产生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顺利从甲方处取回上述款项,则由丙方在第__个工作日承担先行还款义务,同时,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款项并保留相应的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七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资金担保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或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其他方,三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三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各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三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金担保协议书3

甲方(受托方):

地 址:

法 人: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 人:

丙方(担保方):

地 址:

法 人:

一、 三方义务: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资金进行管理,交由甲方指定技术团队进行交易理财项目。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本协议所涉及到的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乙方因未将协议所涉及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资金信息如下:

资金金额: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交付方式:(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

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___个月

委托授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应当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若因委托资金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乙方需返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收益3%以上部分(即收益全额-本金3%收益)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说明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所有收益的作为乙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不足部分由丙方补齐。

丙方愿意以其自有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汽车、股票、债券等)为甲方提供担保。丙方保证甲方在履行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内具备充足的履行能力。

甲方股东会(董事会)以表决通过,同意丙方承担本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及签署本协议。

因此,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列三方经过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在合同生效期间内,丙方保证甲、乙双方订立的资金委托管理与担保协议合同项下权利(不包括有关利息的约定)实现。丙方承担上述保证责任的期间内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合同延期,则丙方的担保日期也顺延至合同完成即合同失效时间。

2)丙方对甲方提供一般保证责任。丙方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对于上述保证事项,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前将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在签署后向丙方提供合同文件副本一份。如因甲方未提交相关资料及合同副本,则丙方免除保证责任。

3)该责任范围不包括甲方应承担的债务及利息及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4)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修改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施以仲裁决断。

5)如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其担保金额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超出时间则按照逾期天数本金0.5%/日支付给甲方交予乙方作为补偿。

8、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治行为、军事行为)而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履行,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本金。当月结算、未结算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 收益约定

1、双方约定,每月1-10日为资金产生的收益结算日。

资金收益的计算标准:

资金收益=“当月资金余额”-“本金”

甲、乙双方每月收益分配为:甲方取得每月收益额的60%,乙方取得40%。

甲方保证乙方每月最低收益不低于本金的3%,若收益不足3%,由甲方补足。

甲方保证乙方资金的本金安全,本金若出现亏损,由甲方承担,结算日双方划清损益收益,次月10日前结算完毕。

三、 安全约定

基于资金安全需要,乙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资金私自提取、划拨或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提取、划拨,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资金交付后,甲方具有资金的使用权、支配权,甲方拥有独立的操作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操作。

3、乙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即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解除本协议。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1)干扰或应向甲方的操作。

2)私自登陆资金账户进行交易操作(下单或平仓)。

3)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

7.经济担保协议书 篇七

一、松滋市中小企业融资与涉农贷款现状

松滋市是一个县级市, 被连续六届评为“全省金融信用县市”。

1.松滋金融机构组织状况。

目前, 在松滋设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共有15家。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湖北银行 (原荆州商业银行) 等7家银行在松滋设有支行, 松滋农村商业银行 (原农村信用合作社)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共9家银行, 惠民小额贷款公司、金诚小额贷款公司等2家, 金鑫典当行1家, 金财投资担保公司、银莎担保公司、松滋市三农担保公司等3家。在15家机构中, 9家银行由银监会批准;2家贷款公司、3家担保公司和1家典当行由省政府金融办审批成立。

2.松滋中小企业、个体户、农民融资状况。

至2011年10月, 松滋工商注册市场主体12380家, 个体工商户10260家, 企业2120家。2010年年末存款余额119.3亿元, 贷款余额32.2%, 存贷比为26.7%。全市存贷比达到29.74%, 新增存贷比达到45.56%。截至2011年9月末, 全市贷款余额40.4亿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9.2亿元, 涉农贷款9.1亿元。松滋市金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已由5000万元增资扩股到7500万元, 2011年9月底贷款余额8225万元。

3.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松滋现有金财投资担保、银莎担保、市三农担保等3家担保公司。金财投资担保公司是由财政直接投资控股的股份制公司。该公司与5家银行合作, 担保比例为1:5, 累计为810家 (次) 中小企业担保贷款4.67亿;目前在保中小企业95家, 担保贷款余额2.45亿元。资本实力由550万元初始注册资金扩股至5230万元, 资产总额9703万元。上缴财政利润100万元, 提取风险准备金651.1万元, 未分配利润458万元。银莎担保公司和三农担保公司是两家民营公司。银莎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担保比例为1:5, 在保余额1.45亿元。市三农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资扩股到8000万元, 担保比例为1:3, 在保余额1.9亿。全市通过3家公司担保, 在保余额5.8亿元, 比年初净增2.2亿元, 占全市实体经济贷款余额的50%, 凸显了担保对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杠杆作用。

二、松滋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据央行网统计, 至2011年9月30日, 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 贷款余额3359亿元, 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贷款1379亿元。其中, 湖北省担保机构86家, 实收资本47.98亿元, 在保余额57.04亿元。松滋担保机构3家、实收资本1.62亿元、在保余额5.8亿元, 在全省位置靠前。但就松滋金融需求而言, 担保规模太小, 担保风险过大, 银行动力不足, 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依然严重。

1.担保总规模过小。

担保资金规模与实际贷款需求差距大。金财投资担保等3家公司, 注册资本总额1.62亿元, 按现行规定, 最高比例为1:5, 担保总额只有8.1亿元的规模。

2.承担风险很大。

中小企业因为普遍存在的生存年限短, 产权关系模糊, 经营透明度低, 财务制度不健全, 资信等级低, 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抵押, 产业层次低, 产品竞争力弱等问题。银行放贷如履薄冰, 只得将风险转嫁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仅靠2%左右的担保费收入, 承担银行也很难承担的风险, 稍有不慎就会亏损。

3.补偿机制缺失。

松滋3家担保公司, 只有财政控股的金财投资担保获得过风险补偿。该公司在近十年的时间里, 共获得46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公司有政府背景, 由财政控股。市内的银莎担保和三农担保两家民营担保公司则好似“无娘的孩子”。

4.政府激励不够。

依据七部委联合发文《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第3号) , 目前具有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有10个, 但实际工作中, 部门作用发挥十分有限。另一方面, 政府激励需要在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上才能有所作为。

5.不良贷款率偏高。

据统计, 松滋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7%, 高于全国平均不良贷款率1%左右。

三、健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的思路与对策

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经过十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 全国各地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融资担保的功能作用主要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资金问题, 促进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健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涉及政府、企业、居民、银行、担保机构, 要确保融资担保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 必须保证相关利益方的利益, 明确找准利益平衡点的思路与方法。

1.明确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的路径。

融资担保公司是市场主体, 它必须接受市场主体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遵守企业经营的所有规则, 必须依法纳税;它是金融机构, 必须接受人行、银监会、地方政府金融办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但它与普通的市场主体又有区别, 它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规避风险成为经营管理的第一要务, 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它兼有一定的公益性, 它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部门要给予一定的扶持, 按公共财政理论, 政府要将融资担保公司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从单独的融资担保公司到完整的融资担保体系, 其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

融资担保公司产生之初: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发展:政府引导——国有 (国有控股) 融资担保公司+民营融资担保+商会 (企业互助组织) 互助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体系:融资担保公司+ 反担保+再担保公司

+保险公司+政府风险补偿+政府激励。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 融资担保已初步形成“一体、两翼、四层”的体系框架: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两翼;中央、省、地 (市) 、县为四层支撑。

2.完善政府激励机制。

从1999年6月原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十多年来, 政府在担保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其中, 2005年财政部出台了《担保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成为担保业日趋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2006年11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随之中央财政扶持力度逐年增大。2010年4月30日, 财政部、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各个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该文首次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并明确“四补”政策, 即资本金补充、业务补助、保费补贴、损失补偿等方式, 政策适用于担保与再担保机构, 是迄今为止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最强的文件。

应该说, 从政府政策层面, 对担保公司的政府激励机制已经形成。但从实际操作的层面审视, 政府激励的覆盖面, 激励考核办法的有效性, 激励的强度等, 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 是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的关键。一是建立再担保体系。依据各地实际情况, 设立地方担保、省级和全国性的再担保多层担保补偿机制。二是构建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信用担保活动中, 金融机构要相应承担10%-40%的担保贷款风险。借鉴它们的经验, 各机构分担比例如下:一笔担保贷款, 由贷款银行自己承担20%的贷款风险, 由担保机构承担80%的贷款风险。在80%的贷款风险中, 由省级政府的再担保机构承担30%的担保风险, 再由该地区的下一级再担保机构承担20%的风险, 最后30%的风险由担保机构自己承担。三是建立再保险体系。很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日本中央信用保险公司为地方性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再保险, 其比例一般为70%-80%。我们可以将再保险与担保行业相结合, 担保机构在承担担保责任同时, 将已经承担的风险按一定比例进行再保险, 由再保险机构承担部分风险, 当担保机构发生赔付时, 由再保险机构按与担保机构约定的方式和承担责任的比例赔付。政府同级财政每年按担保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预算安排, 用于建立担保风险化解补偿基金。

4.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竞争和信用,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一方面必须培养诚实、守信的信用观念, 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解决信用问题, 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实现全社会范围内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 即银行、工商、税务及海关等系统为担保机构提供有关企业信用信息, 逐步建立透明、公开的信息披露机制, 为信用评级制度提供有效保障, 并对企业信用行为起到有效监督。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而融资担保体系的缺失是其重要原因。如果政府遵循市场规律,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就能破解中小企业和涉农融资难题。本文以湖北省松滋市为例, 通过对松滋金融机构运行状况和松滋中小企业与“三农”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解析, 提出了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的对策建议。

8.委托担保协议书 篇八

委托担保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万元,借款期限***个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担(2018)反保字*** 号《反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 *******元。

第三条 甲方应按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银行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数×** ‰

第五条 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逾期担保月数×30 ‰,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

(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担保编号:***(2018)担保字**号

(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第八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条 提示: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签约地点:*******

9.抵押担保协议书 篇九

乙方:

丙方:

为确保丙方能够在 年 月 日前履行还款约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同意,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作抵押为丙方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甲乙丙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抵押标的(物):

乙方以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 (产权号: )设定抵押(附抵押物明细)。

第二条、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抵押物或项目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或项目的权属证明文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抵押物,不得重复抵押,如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乙方应当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甲方债权未得到清偿前,发生抵押物毁 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保证不向甲方做虚假的或误导性的陈述,甲方一旦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均可随时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设定抵押的`一切财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如丙方还款期限届满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通过处理乙方抵押物或接管、转让抵押项目的经营权益并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10.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市工业化进程,积极支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企业发放贷款(以下所称贷款包括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个人融资等融资方式),由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服务至上、防范风险、公平守信、平等自愿的经营原则,甲方有权决定贷款与否,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提供担保与否。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推荐需要融资的企业,并在担保资金专户存款,甲方向企业发放贷款,由乙方为企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双方合作范围为市境内各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和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第二章贷款审查

第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推荐贷款企业之前,有义务对企业的贷款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进行审 1

查,乙方的审查意见仅作为甲方是否发放贷款的参考。

第五条甲方受理推荐后,有权力对企业的贷款资质(包括但不

限于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查。

第六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与借款人串通,制作虚假贷款材

料,骗取贷款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担保

第七条本条所称担保为一般原则,具体担保事项双方在贷款个

案中另行签订贷款担保合同。甲方在《保证合同》生效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及信贷管理需要控制借款发放进度。《保证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乙方为借款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除担保资金外,放大部分由乙方或借款人另行提供充足的资产抵押给甲方,或由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九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实现担保权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基本账户,并在甲方开立担保资金

专户。在甲方发放每一笔贷款前,乙方按甲方在批贷函件中确定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的20%存足担保资金。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人清偿借款前,乙方无权支配此担保资金。乙方在担保资金帐户的存款,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借款人借款总额的五分之一。

第十一条在借款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担保

物权的情形,甲方应依法先行就借款人的担保物实现担保物权,甲方怠于行使或放弃行使担保物权,视为甲方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的担保物权,乙方在甲方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章贷款发放

第十二条担保贷款应按照担保资金的一定比例放大,在合作初

期,担保资金的放大比例可以在5倍以内,但放大部分由乙方或借款人提供资产抵押给甲方,或由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借款人发放的单笔贷款额度不

得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10%。

第十四条对借款人的贷款利率,甲方可在法定利率浮动范围内

适当优惠,乙方不予干涉。

第五章贷款监管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要相互配合,及时交换和通报借款人的有关

信息,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按照事前严格评审、事中经常监控、事后及时处理的程序,共同加强贷款管理,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借款人应进行不定期的联合监管,每季度

至少进行一次。内容包括检查、监督借款人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第六章扣划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人不能到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

随时从乙方的担保资金帐户中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到期后三个月内,借款人不能清偿借

款时,甲方直接在乙方的担保资金中扣划,担保资金不足部分,执行抵押和其他担保。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决定提前收贷的,可以直接

从乙方担保资金中扣划。

第二十条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的,无论贷

款和保证期限是否届满,乙方必须直接对甲方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其后甲方应将追偿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直接申报该担保债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扣划后,应在三日内通知乙方,乙方需向借款

人主张权利的,甲方出具相关证明。乙方履行保证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移交追偿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担保总额超过其注册资金的法定比例或乙方对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没有通报甲方的,甲方享有本协议的单方终止权,甲方决定终止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乙方此前对甲方向借款人提供的授信(或贷款)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乙方对借款人不能清偿的贷款代偿后,甲方可根

据乙方与借款人的协议,并在借款人授权的前提下,或者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乙方或司法机关从借款人在本系统内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数额款项。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提前要求乙方代偿,并保留

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1.乙方与借款人、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甲方贷款的;

2.因乙方不遵守业务规程、失职行为造成担保审查不合规,或者

提供担保过程中有收受贿赂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

2.甲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

提供担保的;

3.甲方转让债权,未告知乙方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同甲方相同或类似的合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定期向甲方通报担保总额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方授权后,适用于

甲方下属分支机构,但担保合作的主体必须为甲方。

第二十八条 因本合同及《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

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向各自

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5年,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担保网上认证协议书 篇十一

离退休人员因指纹原因参加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确有困难的,经离退休人员申请社保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子女亲友及相关单位代为网上认证。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方职责

提交相关资料并提醒担保方按社保部门要求,及时参加网上认证和办理相关认证手续。

二、担保认证方职责

1、根据委托方意愿,按社保部门要求,按时参加领取养老金资格网上认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担保方不积极配合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认证的,将暂停发养老金。如发生冒领养老金现象,担保方负责偿还委托方冒领养老金,并接受社保部门对担保人处于冒领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由担保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担保人刑事责任。

三、社保部门职责

1、审查担保方资格。

2、为委托方和担保认证方办理委托担保认证手续。

3、重点监控委托方和担保认证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超过6个月没有参加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网上认证的,将暂停发委托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认证核实后网上正常发放养老金待遇。

四、担保方类别

请选择担保人:(请在“□”内打“√”)

1、子 女 □

2、亲 属 □

3、朋 友 □

4、街道社区 □

5、原工作单位 □

6、敬老院(所)□

7、其 他 □ 委托方:

离退休人员(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个人编号: 固定电话: 手机: 卧床行动不便病因 详细地址: 担保认证方:

担保认证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与离退休人员关系: 担保认证人月收入: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公章): 单位领导签字: 详细地址 县(市)区社保部门:

经办人(签章): 社服科(股)长(签章): 联系电话: 主管局长(审核): 县(市)区社保部门(公章):

201 年 月 日

说明:

1、担保认证适用范围:①异地或本地卧床行动不便,不能用指纹进行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②异地卧床未采集指纹的离退休人员。

2、担保认证办法:签定本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担保认证方指纹信息与委托方信息捆绑,担保认证方参加认证网上视为委托方参加认证。按社保部门要求,每6个月网上认证一次,时间自选。认证方式有固定网点认证和移动设备认证。固定网点认证是指担保认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部门指定的认证网点参加认证。移动设备认证是指担保认证方通过购置移动认证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居家网上认证。担保认证方在异地居住的,必须使用移动设备进行担保网上认证。

3、担保认方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假、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列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欺诈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担保认证方的担保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收入(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身份),符合社保部门指纹认证要求,自愿为离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担保认证手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经常能在离退休人员身边照看,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5、出现冒领时社保部门通知担保认证方单位或代发工资银行扣缴冒领本息和罚款。

12.贷款担保协议书 篇十二

乙方:XX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现甲方用座落于_____(面积:_____)的房屋在银行按揭贷款,须经乙方担保。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在贷款期限内,甲方必须每月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如出现连续三个月没有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乙方将无条件通过公证处(甲方委托_____)办的《委托公证书》处理甲方房产,以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配偶(签字):

身份证号码:

13.担保借款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方):身份证号码:

兹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担保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自己名下所有资产(包含款。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三、借款期限:。

四、乙方借款用途为自己工地流动资金使用,并有合法收入用于还款。

五、丙方自愿用自己夫妻名下所有资产为乙方此次借款作无限责任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直至乙方将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为止。

六、乙方按借款协议约定期限按时还款,如逾期则由乙方、丙方每天按借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支付甲方资金占用费,并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八、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次借款以月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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