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住户须知(精选7篇)
1.住宅小区住户须知 篇一
小区住户文明公约小区住户公约
为营造清馨、幽雅、和谐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创建花园式生活工作小区特制订本小区文明公约希大
家共同遵守共建美好家园。
1、爱护院内清洁卫生坚持院内道路、坪地每天一
小扫每周一大扫。各楼道由住户轮流经常打扫。
2、院内严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扔
乱倒各种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停放严禁在门洞和楼道堆
放任何物品。
3、正常工作时间小区内严禁燃放鞭炮、大声播放
音响、高声喧哗。
4、严禁攀折践踏校内花草树木。
5、讲究社会公德严禁向窗外吐痰、抛丢烟头及其
他物品严禁将杂物扔进下水道。
6、校区内严禁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违反者除责
令清除垃圾、脏物外由党校每次收取环境污染费10元。
7、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有困难相互帮助有意见或
矛盾互让互谅公共事务民主协商积极参与。
8、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火
防盗防事故发现可疑人员进入院内要进行盘问并报告
公安机关。
9、校园内禁止赌博及其他非法活动。
10、自觉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1、每晚10点钟以后回来的人员进门后自觉及时
关锁好院门对不按要求锁好铁门的每次罚款200元
如果因此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承担赔偿责任。
12、遵守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其它相关规定。
2.小区住户维权倡议书 篇二
一、违规交房
一期项目已于20xx年6月30日交房,但细心、严谨的业主们会发现西安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个交房验收存在不规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建设部门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不论是一期还是本应该交房的二期,经了解得知,都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手续,让人不仅联想开发商将国家法律,政府规定置于何地?开发商怎能如此轻易避开政府部门监管,而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又是如何履行监管职责?我们认为政府如不能切实尽到监管职能,将是严重失职,也将失信于人民群众,损害政府形象。
二、大配套设施严重滞后,影响业主生活
小区一期交房已半年有余,至今自来水、天然气管道仍未铺设到位,开发商及西安立丰物业管理公司合同履约效果及服务水平就实难苟同了,目前物业公司向广大业主提供没有安全保障的井水,
小区周边遍布重污染企业,此种情况下若是收取水费,那么将是于法无据,于理不通,各位业主,使用放心、安全的市政供水本就是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的义务,但何时能通干净自来水、天然气?我们要求开发商限期给予解决的,对此,我们要求开发商承担房屋交付之日起直至自来水、天然气开通之前所有物业费用,此要求基于《住建部第385号文件---《住宅建筑规范》及《购房合同》约定提出,对于给业主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我们要求开发商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赔偿。
住建部第385号文件是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68-,是国家对住宅建筑的强制性要求,“11.0.1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满足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要求,才能说明住宅已经按要求建成。在此基础上,住宅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后,可交付使用”。
对于开发商违反国家明文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我们业主决不能容忍,对于我们业主的切身权益,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拒绝使用毫无卫生保障的水,使用干净、放心的水,是我们不可剥夺的强烈要求。
我们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付房屋的同时开通网络、有线电视,使得我们的正常生活得以切实有效的维护。
三、小区绿化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小区一期交房已过半年之久,小区绿化率不尽人意,根据《住建部第385号文件---《住宅建筑规范》“ 第4.4条关于室外环境4.4.1新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开发商本应在10月期间完成国家规定的绿化率,但开发商却没有遵守国家强制性要求,违规、违法行为显而易见。对此,我们要求开发商给予业主进行赔偿并限期达到要求。
四、二期项目违约交房
二期交房本应于20xx年12月31日交房,但时至目前,开发商仍未按约交房,对此,开发商应承担以业主所交付购房款为基数,每日承担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限期及时交房。
五、办理大户口的问题
西安立丰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目前已入住的业主们,迟迟不见办理小区大户口的迹象,并且未给予明确说法,及时解决业主诉求,西安立丰物业公司欠业主们一个交代!!
六、小区附属幼儿园的问题
各位业主,当我们在昆明时光售楼部看房、选房摇号的时候,开发商工作人员都曾明确向业主提供幼儿园,但时至今日,小区幼儿园进度缓慢并有停工迹象,针对此问题,请开发商明确答复幼儿园何时投入使用,满足业主小孩正常入园的问题。
七、关于要求西安立丰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公交线路新开及线路延伸
随着业主不断入住,小区周边交通出行已成为广大业主的困扰一大问题,我们强烈要求物业公司积极联系公交公司、相关政府部门尽早开通公交线路以及线路延伸工作,及时明确答复业主相关工作开展进度。
八、兑现小区公交的承诺
开发商前期曾承诺开通小区公交,但时至今日仍未能兑现承诺,我们要求开发商及早兑现,切勿透支诚信,失信于广大业主。
3.10住宅装修须知(业主签收) 篇三
一、为加强住宅装修管理,保证房屋的合理、安全、正常使用,明确管理职责及管理范围,减少与业主产生不必要纠纷,本着“以人为本”、“引导为主”的原则,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制定本须知。
装修范围:业主装修只限在其产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外墙或在其他共用部位从事装修;
二、业主或使用人对住宅进行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三、房屋装修和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三)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跃层禁止上下两层阳台中间搭建构筑物进行上下封闭,破坏外立面的整体统一性)
(五)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六)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七)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九)乱倒垃圾、杂物;
(十)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一)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二)(十三)
(十四)(十五)在预置的空调架板外安装空调机; 调换、修改分户防盗门时改变原有尺寸; 包没封闭管检修孔;
在阳台、厅、房间排设水管、安装洗手盆;(十六)(十七)(十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一,二楼临平台的阳台禁止开墙改装成门、平台不得占用、不得安装防护栏;
禁止以任何形式安装防盗保笼、防护栏、防护网及禁止安装、晒衣架、遮阳棚、花架等;阳台封闭需统一颜色、材质、规格、型号,达到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后再安装。(十九)
(二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二十一)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及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本居住小区不得擅自进行下列装修行为:
(一)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1)、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款所列第(1)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2)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二)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三)装修活动涉及本须知第四条第一、二款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四)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2)申请人身份证件;
(3)装饰装修方案;
(4)如施工中发生管线变更,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
(5)如自愿选用无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进行装饰装修的,所有因装修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业主自行负责。
(五)涉及本条第一款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条第二款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五、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施工前,应当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六、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及时告知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有关《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及相应的注意事项。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服务公司可与装修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七、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住宅使用人必须在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住宅装修申请、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业主或使用人应督促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公司的有关装修内容施工,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公司;
(二)严格执行本市住宅装修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遵守施工作业时限;
1、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双休日及节假日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3、春节期间清场,不得留宿;
4、晚间18时至次日上午8时,午间12时至14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钻、锯、拆打等产生严重噪声及有刺激性气味的施工活动。拆打时间为8:30—11:30 14:30—17:30。
(三)园区内的装修材料从4楼起吊,请匆使用消防楼梯及电梯,以免损坏消防楼梯墙面及电梯顶板。施工期间铺设地板,木龙骨须用井字龙骨方式或用水泥进行敷设,且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操作,钻头安装限位器且钻孔深度不得超过3.5CM。(删)
(四)搬运装修建材时不得妨碍其它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通行,不得造成公共部位的损坏和污染,住宅装修施工废弃物,应装袋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确保沿途清洁;
(五)装修施工时,应做到文明规范施工,不得造成下水道堵塞和损坏、墙面、楼面等渗漏水;
(六)施工人员在从事住宅装修施工期间应接受物业服务中心的检查和监督。
(七)严禁在阳台堆放超长、超宽物品。禁止在外墙上乱贴面砖等而破坏外立面的整体美观。
(八)高层业主(住户)装修使用电梯时,不得影响他人上下,散装物品须袋装处理。超重、超长及易损坏电梯的建材、工具等物品须走安全通道。
(九)施工期间须遵守如下消防要求:(1)不得使用电炉及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2)动用明火须拟定防火措施后向甲方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3)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并按相关作业规范操作,不得无证上岗。
(4)施工中若需使用油漆等易燃材料时,需提前做好储存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控制存放量。施工完毕后,须及时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5)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6)施工区域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1到2只2公斤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7)现场装修废料及时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拦、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畅通。(8)施工人员下班时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所有电源切断。
(9)保证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九、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完毕后,应当将小区临时出入证交还物业服务公司。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房屋装修活动进行日常的巡视、监督和检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查,应当出示有关证件。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十一、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对规劝无效的,提请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使用人按《(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物业服务公司对规劝无效的装修施工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二、房屋装修违反房管、规划、环保、绿化、城建、公用事业、市政、环卫、消防管理等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公司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三、附装修手续办理修流程表。
十四、处理方法
片区管理员如发现上述行为,要及时劝止,并告知业主限期向各主管部门、单位补办好手续,限期内仍未整改的,室内对结构构成影响的违章行为向杭州市下城区区建设局综合执法队报告,室外对整体布局和美观造成影响的行为向下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报告。
上东名筑物业服务中心
二○ 年 月 日
签 收 单
本人和本企业已阅读并充分知晓上述文字的全部内容和含义,愿意在装修过程中遵守,接受上东臻品物业服务中心对我装修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并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
业主签收:_______
二○
****年**月**日
住宅装修须知
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据《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第141号市政府令)有关规定,现将居民住宅装修中的有关注意事项、相关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损坏、拆改房屋原有公用、共用管道,降低使用效果;
4、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
5、拆除窗间墙;
6、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
7、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8、改变外立面格局;
9、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10、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住宅使用人必须在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住宅装修申请、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违反该项规定的,住宅使用人未申领住宅装修许可单擅自进行住宅装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不符合装修条件的,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住宅使用人系单位自管房或私房的承租人、借用人、代管人的,应当先征得住宅所有人书面同意后,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住宅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装修内容和规定的时间进行装修。
违反本规定,住宅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没有按照确定的装修内容进行装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装修人在对住宅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住宅装修严禁占用共有公用部位,损坏共有公用设施设备。装修材料堆放不得占用共公通道。以及其他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六、住宅装修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七、装修住宅造成毗邻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财产损害的,受损害人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八、住宅装修发生纠纷时,当事人既可向所在地社区、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协调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装修人应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或有营业执照的家装企业进行住宅装修,并签定《杭州市住宅装修施工合同》(推荐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名词解释:
1、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4.城镇住户现状 篇四
一、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目的和作用
了解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支出、消费、手存现金、商品需求、家庭耐用品拥有和住房等变化情况,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货币流通、商品生产和供应等政策提供依据;满足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求,作为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依据;为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提供各类商品及服务项目的权数;可以开展一列有价值的研究活动,如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城市居民收入水平、收入差距、消费结构、消费心理、营养水平,贫困状况等;协助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时掌握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情况,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困难,改善居民生活。
二、华池县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现状
城市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状况调查,这项工作在我县开展已逾十年,它主要采集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现金收支、家庭消费支出等内容。最初的调查对象是城镇户籍居民,2003年底进行了扩大样本的工作,调查样本从原来的30户扩大为100户,并增加了非户籍调查样本。2008年,我区城市住户调查进行了100%的样本轮换工作,从2007年全国城市居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龙岗区的1000户调查样本中按规定制度抽选出100户作为日常调查户,参与常规的城市住户调查日记账工作。目前,我区城市住户调查工作共涉及到龙城等七个街道、紫薇等十个社区,每个社区有十户被抽选为常规调查户。
华池县城镇住户调查网点是按照国家统一抽样方法,在县域内抽选30户城镇住户作为常规调查户,开展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情况日记账登记工作,城镇住户调查,是通过抽样的方法选取部分城镇居民家庭为研究对象,按月登记其家庭收支情况,反映城镇居民家庭衣、食、住、行、用诸方面状况及变化,以此推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和研究居民收支水平,收入分配、就业状况、贫困状况,开展小康监测等情况与问题,从而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的一项重要统计调查。自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工作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就业形式多样化,收入渠道多元化,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数据采集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给城镇住户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严重制约着城镇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提高。
三、城镇住户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华池县城镇住户调查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调查员付出了辛勤劳动,基本上达到了网点稳定运行,原始数据真实可靠的工作目标。但由于在统计方法制度、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给城镇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困难。
(一)家庭收入填报不准,上报收入“缩水”。调查户家庭收入填报是否准确,直接影响调查工作的质量,城镇居民就业形式多样化、收入渠道多元化,住户瞒记、漏记的现象增多。就一个家庭而言,可能同时存在来自单位的工薪收入、从事第二职业的其他劳动收入以及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等。有些收入调查员根本无从掌握,特别是收入较高的家庭不愿记帐,高收入户存在怕“露富”和嫌麻烦心理,因此存在人为隐瞒自己的收入,特别是隐蔽性收入,如:红包、奖金、兼职收入等。同时也有因记帐不规范,隔天或多天记回忆帐造成了部分的漏记。
(二)家庭支出项目登记不全,漏记现象比较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家庭“隐私”不记帐。像家庭的“人情费”,求人办事的“答谢费”,由于属于个人家庭的“隐私”,一些家庭在现金收支帐中往往不体现。二是购买大件商品或大项目支出,如住院费、学费、旅游、购房,买车等,由于是偶尔发生,所以很容易忽略或隐瞒情况不记。三是社保支出和个人所得税不记帐。由于这些支出项目多为单位代扣,本人不过问,所以说这部分支出在住户调查中的漏记现象比较普遍。
(三)调查户配合不到位,出现消极记账。在城镇住户调查工作中,大部分调查户都能积极配合城镇住户调查工作,认真仔细的登好日记帐,但也存在部分调查户对耗时劳神的日记账调查方式认为负担过重,导致配合程度下降,记一段时间,就不愿意再记,认为记帐是一种负担,应付、瞒记、遗漏、数据不合乎逻辑的现象屡见不鲜,数据质量受到严重影响。有的家庭虽然接受了调查,但不情愿,应付“差”事,即使调查员做宣传解释工作,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和配合,但由于思想认识的问题,他们对记帐不重视,始终报以应付的态度;有的家庭态度好,但言行不一致,强调 客观原因,总是借故工作忙事多,没有时间记账,为了图省事,只记少部分收支情况,不能体现家庭全部收支状况,甚至想起来记上几笔,想不起来不了了之。
四、提高城镇住户调查质量的建议
住户调查工作的难点较多,存在的问题急待解决,要进一步提高城镇住户调查数据质量,使住户调查工作更加规范,收集更加准确可靠的调查数据,在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调查员的培训,提高调查员素质。住户调查的源头在记帐户,质量的关键在调查员。所以我们要扎扎实实搞好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一是加强对调查内容、意义的讲解,保证他们不出现理解的偏差,重点培训城镇住户业务规范化标准、调查实施细则、方法制度等,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 性和代表性。二是调查技巧的训练和提高,调查员要掌握良好的访户方法和技巧,选择最佳访户时间,采取调查户可以接受和理解的方式,增进与调查户的沟通和了 解,建立认同感;三是责任心的培养,建立调查员岗位责任制。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调查员要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不但要熟炼掌握 住户调查方法制度和指标解释,而且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在调查户中开展思想工作。
(二)通过对调查户的走访,提高调查户的配合意识。在访户过程中,除对调查户细心的业务辅导外,更要增进与调查户的感情交流,争得调查户的理解和信任,消除调查户的思想顾虑,启发他们说实话报实情,带着问题重点访户,对有遗漏的收支情况能够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特别是对生活较富裕的家庭,做好宣传和辅导 记帐工作,保证能够准确地反映其家庭的真实生活状况,如发现调查户有大宗支出不记帐情况,调查员要及时提醒调查户补记。
(三)采取激励机制,提高调查员和调查户的积极性。要加大对住户调查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调查经费与住户补助,切实做到有钱调查、有偿记帐。一是要 设立住户调查员岗位补贴,解决调查人员通信、交通及误餐补贴,通过提高待遇,调动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也是保证调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关 键。二是要提高调查户的补助标准,调查户记帐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可以在付给他们一定数额的记账补贴的同时,赠送小礼品等方式,会起到增进感情、促进沟通 的积极效果,尽最大努力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辅助调查员和居民调查户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广大城镇居民认识到城镇住户 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使城镇住户调查工作能够适应新形势,再上新台阶。
(四)加大分析和反馈力度,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严格把好原始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关,详细记录各调查户在记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利用电话沟通或书面 反馈的形式将其经常出现的问题予以讲解说明,要求改正。同时要做好调查数据的审核与评估工作,对主要报表指标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收支增幅变动异常较大的 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找出原因,对与趋势相悖的指标要认真进行回访核实,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此来提高记账质量。
5.住户心得体会 篇五
我再次来到娜孜古丽哈帕尔家住户,由于此前发现她家的庭院很大,但什么也没有种,长满了杂草。我想牧区的菜价比较高,如果能在空地里种些蔬菜,既能让娜孜古丽一家吃上新鲜的蔬菜还能节省下不少菜钱。想到就行动吧,此次上山之前我特地去菜市场购买了黄瓜,葫芦瓜,南瓜,西红柿等易成活的菜苗儿。
一整个下午我带着娜孜古丽哈帕尔一家翻地、栽种菜苗,并就每种蔬菜的习性、种植间距及在成长过程中浇水、施肥、搭架子等知识一一进行讲解。娜孜古丽告诉我,他们很喜欢吃蔬菜,但因为牧区种植蔬菜的家庭很少,所以不会种,而村里菜店蔬菜价格又贵,舍不得买着吃,这下太好了。并承诺等菜长好了请我到家里吃饭。
6.学校住户安全文明公约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使学校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教职工成为精神文明建设者,成为学生学习的文明榜样,保持居住区域整洁美观,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优雅、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树立现代意识,讲究文明习惯。保持宅区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乱倒垃圾,禁止在楼梯通道和其它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做到公共场所一日二小扫,一周一大扫。
(二)爱护住宅区园林绿化和公共设施。积极支持、配合、服从学校后勤部门对住宅区所有建筑物、园林绿化、公用空间、公共设施的管理。
(三)外墙、阳台是住户文明形象的写照,应保持整洁美观;不随意堆放、悬挂废杂物、拖把、破布、报纸等东西,以免影响整体美观,损害校容校貌。
(四)积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共保一方平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严禁高空抛物、泼水。积极参加群防群治工作,扶正祛邪,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违法破坏活动和不良习俗作斗争,共同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五)增强消防意识、爱护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注意安全用电,不乱拉接电线;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私自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渣,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尽快整改。
(六)注意宅区内交通安全,服从保卫部门的交通管理。严格按规定地点停放各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并及时上琐。
(七)要教育管理好自己的未成年子女,不玩火、不损毁公用财物,不高声喧哗,不做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事情,从小养成遵章守法、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八)遵守文明守则,争做文明住户。邻里之间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互让、互谅、互助,和睦相处,不做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事情。
(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不在午休或夜深开大音响设备或进行其它干扰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7.住户手册 篇七
第一节 行为道德规范公约
为把同心家园建设成为一个安全、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高档次商业及住宅居住区,青海天泰物业公司特制定以下行为准则,望所有用户和出入的人员共同维护和遵守。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公民.二、自觉做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三、各业主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礼让、做到不打骂、不吵闹、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四、爱护消防、照明、邮箱及各类标志等公共设施,文明正确的使用电子防盗门、电梯、停车场等设施,使业主单位共同资产得以保值和延长寿命。
五、讲究公共环境卫生,楼道内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
和大小便,不往窗外抛物或倒水。
六、小区内公共场所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不得在楼
层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公共场地一律不准私自占有,堆放吊挂杂物、不乱搭建和不乱张贴涂写。
八、严禁将垃圾、茶渣倒入厕所管道内,确保各种管道的畅通。
九、养成出门前检查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和水闸阀门的好习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十、住在区内不准饲养禽畜,违者将追究;豢养者应对其行为负责,若有合理投诉,应
将宠物迁出小区外。
十一、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赌博、色情活动不吸食贩卖毒品、不将违禁品带入本小区,不参加非法团体组织和集会。
十二、保证楼宇外观完美,业主(住户)不得将窗户或窗台及外墙做任何更改,不得在公共地方檐、棚、帐幕或神位等。
十三、业主(住户)家门门牌,将按客服中心的统一规定安装。
十四、不得随意更改物业用途、楼宇外墙、阳台、窗以及其他工厂场所严禁随意张贴,树立任何关高或标志。
十五、业主(住户)需负责房屋内部一切装置及谁被之保养、维修,但不可做任何结构更改,也不可占用公共空间。
十六、严禁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节 同心家园的出入和治安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与处罚条例》、《西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业主(住户)应认真如实填报《同心家园小区业主(住户)情况登记表》。
二、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由辖区派出所和青海天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负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保安管理办法,即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值班,区内人员业主卡/住户卡出入,外来人员凭施工零食出入证或身份证登记进出。
四、业主(住户)不得携带过大过重非私用的、非生活用品,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进入小区内。
五、为维护业主(住户)利益,凡非业主(住户)携带手提箱、皮箱等大件物品出门,须持有住户签字或盖章后,由客服中心开具《放行条》并附有业主(住户)本人签字的物品清单由门岗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业主(住户)每年搬家次数不超过2次,如超出应交电梯使用费100元。
六、凡住户搬离小区,应提前一天报物业管理公司,并填妥有业主签名(盖章)的“搬离物品申请单”,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实并差清有关费用已经交结后签名(盖章),由门岗人员验证方可出门。
七、业主(住户有这人关好自家及公用电子防盗门,并保证由管治安报警试试完好及有效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惩处。
八、业主(住户)要妥善保管好居室内的贵重物品,不要在家中留存多量现金和重要文件、资料。家中无人时,必须关好门窗,防止室内发生偷窃现象。
九、各业主(住户)要遵守《西宁市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要按规定申报登记住户人口,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自负
十、业主(住户)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戴工作牌人员的盘查和进入私人住宅的要求。
十一、小区内严禁惊醒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不得损毁、移动、阻碍指示、标志。
十二、各业主(住户)开户单元电控防盗门时,请留意陌生人士跟随,提防生人尾随而来。若有怀疑,请通知附近秩序维护员或管理人员,并可致电物业中心或监控中心。请紧记:当遇见或听见可疑人士或声音,可立即通知物业中心或监控中心。切勿随便开启防盗门给陌生人。
十三、凡遇见自称公安机构或政府人员,必须清楚查验其证件,若有怀疑,及时致电给该机构验证。
十四、业主(住户)在需要运送材料或货品时,必须依照物业中心所指定的入口或路线搬运,物品搬运时应服从客服中心根据电梯客流所作出的时间安排,并遵守电梯使用的相关规定。
十五、业主(住户)需要为说聘请的搬运工作人员的行为而负责,在搬运过程中产生的破坏,其修补费用由业主(住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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