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信号检测

2024-09-08

药物不良反应信号检测(共12篇)

1.药物不良反应信号检测 篇一

药品不良反应培训考核试卷

单位名称

姓名

得分

一、选择题

1、药品不良反应(ADR)的概念是什么?(C)

A、不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B、不合格的药品在错误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C、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D、合格的药品在错误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什么是新的ADR?(C)

A、患者用药后出现了医生以前没见过的不良反应

B、患者用药后出现了患者以前未出现过的不良反应

C、患者用药后出现了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D、患者用药后出现了《临床用药须知》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3、以下哪些情况属于严重ADR(多选)?(ABCDE)A、引起死亡

B、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C、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D、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E、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4、ADR与药品不良事件(ADE)有什么关系?(C)

A、ADR和ADE的定义是一样的

B、ADE肯定是ADR,但ADR不一定是ADE

C、ADR肯定是ADE,但ADE不一定是ADR

D、ADR与ADE没有任何关系

5、如果您是某单位的ADR负责人,当发现ADR后,您将会向哪些部门报告?(多选)(ABC)

A、所属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所属辖区卫生局

C、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D、其他部门

6、新的和严重的ADR的报告时限是什么?(B)

A、10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E、不知道

7、发生死亡病例的ADR的报告时限是什么?(A)

A、及时

B、10日

C、15日

D、20日

E、不知道

8、ADR报告内容和统计资料可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的依据吗?(B)

A、能

B、不能

C、说不清

9、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哪些情形,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甚至罚款?(多选)(ABCDE)

A、无专兼职人员负责ADR监测工作

B、未按要求报告ADR

C、发现ADR匿而不报

D、隐瞒ADR资料

E、未按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

F、ADR报告填写欠完整、准确

10、省级ADR检测中心职责有哪些?(多选)(ABCD)

A、ADR资料收集、核实、评价

B、反馈

C、上报

D、其他有关工作

11、患者用药后发生ADR是否属于医疗事故?(B)

A、是

B、不是

C、不知道

12、下列哪些药品会导致不良反应?(E)

A、化学药品

B、中药

C、生物药品

D、诊断试剂

E、以上全是

13、下列哪些因素会导致不良反应?(多选)(BDE)

A、质量不合格品

B、药品杂质

C、使用方法不当

D、药品性质

E、患者自身体质

14、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副作用是一回事吗?(B)

A、是

B、不是

C、没有考虑过

15、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警戒是同一概念吗?(B)

A、是

B、不是

C、没有考虑过

16、您认为谁应该报告不良反应?(多选)(ABC)

A、医疗机构

B、生产企业

C、经营企业

D、患者本人

E、任何人

F、其他

17、药品出现严重安全性问题时,国家应采取哪些措施?(多选)(ABCD)

A、发布公告

B、暂控

C、从市场撤出 D、修改说明书

E、不知道

2.药物不良反应信号检测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06年—2009年收集到的167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1.2 方法

将收集到的ADR报告, 按患者一般情况 (性别、年龄) 、引发ADR的药物种类、ADR临床表现等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167例ADR报告中, 男118例, 女49例;患者年龄最小1个月以内, 最大78岁。除儿童外, 药物不良反应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 尤其是老年患者最多见。各年龄组的ADR分布情况, 见表1.

2.2 不同给药途径与ADR的关系

静脉滴注138例, 占82.63%;口服给药18例, 占10.77%;肌肉注射7例, 占4.19%;皮下注射3例, 占1.79%;吸入给药1例, 占0.59%.

2.3 ADR涉及到的药物种类及临床表现

根据ADR报告分析, 其中抗感染药物引起的ADR占总例数的49.1%, 临床表现以皮疹、疱疹、红斑、皮肤红肿、瘙痒多见。见表2.

3 讨论

由表1结果可以看出, 除儿童外, 药物不良反应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 老年患者最多见, 其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大多数不良事件与剂量相关, 而不是特异质或过敏现象。主要是由于:老年人对药物的反应性增加;多种病症而使用多种药物;肾脏和肝脏功能紊乱, 使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发生改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差;体内药物的消除情况改变;老年人用药个体差异大。

注射给药ADR发生比例高于口服给药, 其主要原因是:注射给药时, 药物直接进入人体, 没有肝脏的首过效应, 所以血药浓度较高, 对机体的刺激性较强。另外注射给药对药品的质量要求高, 对用药的整个过程都要求必须是无菌操作, 注射剂为保持其稳定性而加有很多附加剂, 如:pH值调节剂、防腐剂等, 这些也有可能使患者发生不良反应。

表2结果显示: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 一方面导致耐药性增加, 另一方面增加了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比例较高, 占到49.1%, 可能是由于抗感染药物应用频率最高, 应用量最大。主要表现在: (1) 药物选择不当。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社区获得性上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如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病原菌抗菌作用差, 又有明显的耳、肾毒性, 门急诊常见的上下呼吸道感染不宜选用此类药物。 (2) 注射速度过快。许多ADR与注射速度过快有关, 减慢给药速度则不良反应明显减轻。因此, 对于某些过敏反应较重, 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必须严格控制滴速。 (3) 药物浓度过高。药物浓度过高主要是医师为了减少输液次数, 使用溶液量偏少, 导致ADR增加。 (4) 用药剂量过大。许多老年患者或肝、肾功能不全者未根据年龄及肝、肾功能来调整抗菌药物用量。 (5) 溶媒选用不当。譬如, 青霉素在酸性或碱性溶液中均不稳定, 鱼腥草注射液必须选择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使用, 不正确选用溶媒明显增加了ADR发生率。 (6) 联合用药不当。联合用药不当容易导致药物毒性增加, 药物联用必须谨慎。

表2结果显示:中药制剂不良反应发生率占第二位, 尤其是中药注射剂。其原因为: (1) 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物配伍后, 一方面是由于药物自身所固有的不溶性微粒, 另一方面中药注射剂成分比较复杂和一些未被除尽的杂质与其他药物配伍后, 使不溶性微粒增加。 (2) 临床使用欠合理, 也是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频发的重要原因。中药注射剂是在中医指导下研发的产品, 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中药的特性, 临床需要按照中医辨治规律才能获得较好效果。 (3) 有过敏史者使用中药注射液更易发生较严重的不良反应, 尤其是过敏性休克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无过敏史患者。所以用药前要认真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 (4) 生产工艺不合理, 制备过程中杂质未除尽。

3.远离药物不良反应 篇三

“是药三分毒”。任何药品都有不良反应。中药也不例外。中药也是以化学物质为基础的,而且更讲究一人一方、随症加减,有时还讲究地道药材、如法炮制等,所以也会有毒副反应。甚至连滋补药品也会有副作用,比如服用最广的人参,全国已有许多不良反应的报告。当然其中有些是没按规定的用法服用,有些是因为药品的质量有问题,比如贮存、加工有问题一引起皮疹、咽喉刺激、失眠、神经衰弱等情况。

2.不要超量应用

严格控制药量、给药间隔及持续时间和疗程,防止蓄积性中毒。某些药物其治疗量与中毒量非常接近,临床应用有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照公斤体重核算药物用量,稍有超量,就会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

3.了解自己体质

有些人属于过敏体质,平时对于花粉等物质容易过敏,这类人不可随意自己购买药物,更不能随意服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药典中一些药物并未规定用前要做过敏试验,但也导致了过敏反应;有些药物在用药前进行皮试是阴性,而用药过程中仍会出现过敏反应;部分药品在常规做过敏试验时,即可发生过敏性休克。更需注意的是,某些抗过敏药物本身也能引起过敏反应。既往有药物过敏史、家族过敏史和特异体质的人对曾发生或可能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应避免使用,选择其他药物替代,对易致过敏的药在用前宜进行皮肤敏感试验。

4.看清每片药的含量

许多药物都有不同规格含量的包装,尽管是相同的药品名称,可能每片药的含量不同。购买和服用时,一定要看清楚药物的含量,不要以“片”为计量单位。曾经有一个8个月的支气管炎患儿,在医院按照医生处方服用氨茶碱每片10毫克,每次2片,每日3次。后来到药房买药,误买成每片100毫克的氨茶碱,结果每次服2片,实际每次服用200毫克,较原来的药量大10倍,造成严重中毒。

5.细看药品说明书

自己购买药物,服用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主要成分、用法用量、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贮藏等。结合自己的身体特点和病情慎重选择,比如一些日常服用阿司匹林的人,再服用一些其他药物时,会有药物的相互作用。这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弄不懂时宜咨询医生或药师。

6.注意药物排泄特点某些药物,能通过乳汁排泄,忽视这一特点,会殃及乳儿。曾经有小儿出现冬眠灵中毒,是其母服用冬眠灵所致。

(编辑 林妙)

4.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 篇四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监测,在欧洲国家也习惯称为“上市后药物监测(Postmarketing Drug Surveillance,PMDS)”,以1964年英国黄卡制度(Yellow card system)的问世而宣告诞生。ADRs监测有志愿报告体系(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SRS)、集中(或强化)监测体系(intensivereporting system)等多种方式。由于SRS一直是ADRs监测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似乎已约定俗成,ADRs监测一般指的即是SRS。SRS主要目标是尽早获得药物安生性问题的信号,为药政管理提供依据以及向卫生专业人员传递信息。

药品不良反应常成为医疗、科学、道德、商业与诉讼的焦点。法律判决依据的事实。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不确切性,常使得问题的讨论难以为继。

ADR报告的获得过程可分析如下:(1)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和发现;(2)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药物,这一判断很多源于经验,通常考虑的是时间上有联系,以及没有混杂因素等;(3)把归咎于药物的不良事件以可疑的ADR的名义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制药公司报告。而报告的只占实际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极少部分。

为了减少漏报,提高检测的灵敏性,一般都提倡“有疑即报”,即不必在肯定了药物与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后再报告。

监测方法的优劣,不但要看其灵敏性,还要看其特异性。70年代后期以来,为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特异性,许多专家探讨、研究了各种因果判断方法,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对厂方报告ADR时的一种要求。这一倾向曾使人们以为应用这些方法能测定具体病人或个例报告的因果关系,能解决不确定性问题。现在已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偏向,但“因果”方法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可以告诉初报者如何考虑这是一起ADR,该收集哪些资料,该从哪些方面描述。

为了更准确、更有质量地报告ADR,系统地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判断的思路十分必要。而为了高屋建瓴,从战略角度全面地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与地位,探讨药物警戒中的信号问题就十分必需。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归因判断

1.1 因果性质的标准——ADR判断时的考虑因素

① 与现有资料要有一致性(或生物学合理性)

即从已有的文献资料中其他类型信息的观点看因果联系的合理性。其他类型信息是指其他人体研究的数据,其他有关问题研究的数据,动物实验的数据以及科学的病理生理学理论。如果某项发现能为已有的资料和理论所解释,一般就会更令人信服。

② 以往的经验,即是否已有该药反应的报道、评述等——联系的一贯性

科学的标志之一是可以重视。如果一项发现是真的,就应该可以以不同的研究方式,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人群中得到重视。

③ 时间方面的联系——联系的时间程序

除了先因后果,原因在时间程序上必须是在结果之前以外,原因与结果的间隔时间应有其特性。

④ 有否其他原因或混杂因素——联系的特异性

亦即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的命题。这一命题在生物学上除了某些感染性疾病外,较难适用。然而当有病例符合时,则说明联系有极强的因果性质。

⑤ 发生事件后撤药的结果和再用药的后果——联系的强度

包括3方面的内容:量的强度、剂量一反应的强度、研究的类型方式。

(1)量的强度是指联系范围的大小。量大的相互联系,往往说明其间有因果性。

(2)剂量—反应的关系对流行病学和临床药理学都是极为重要的概念。暴露越多,危险越甚,则说明存在剂量—反应关系。与此相当的是持续时间—反应的关系,即暴露时间越长,危险越大。如果有剂量—反应或是持续时间—反应的关系存在,则说明联系有因果性。

(3)不同的研究方式得出的结果联系强度是不同的。

1.2 ADR判断的二个层次

(1)该药是否会引起不良反应?

(2)在具体病人身上,该药是否确定引起了不良事件?

第一个问题需要先把各方面的数据作综合评价,再在其他研究中作论证,然后才能作解答。

第二个问题,即具体病例的因果评价(或更确切地说是药物关联评价或归因),涉及到具体病人或病例报告中可疑药物与不良事件间有关联可能性程度的评价。这一判断主要基于知识与经验,即使在专家之间也常有分歧。

1.3 ADR判断时的考虑因素

ADR判断的考虑因素是在流行病学因果联系5项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建立的。一般都含有这样一些要求:

① 以往的经验,即是否已有该药反应的报道、评述等

这一点与流行病学因果评定中的对联系的一贯性的要求类同。

② 发生事件后撤药的结果和再用药的后果

这一点代表了对联系强度的考虑。

③ 有否其他原因或混杂因素

大体类似于联系的特异性。

④ 时间方面的联系

1.4 ADR判断的若干方法

ADR判断的方法可分类4种:

① 总体判断法

主要凭临床经验作判断的方法。

② 推理法

或称为树型分析法或半规则的方法。

(1)Karsh & Lasagna法;

(2)WHO推荐的方法;

(3)我国应用的方法;

(4)FDA法

③ 记分推算法

(1)Kramer法;

(2)Naranjo法;

(3)Venulet法;

(4)法国官方方法

④ 概率化方法

贝叶斯方法

1.5 ADR判断中应注意一些问题

对ADR判断的5项准则,不应简单套用,而应立足于主动寻找资料,在主动研究的基础之上,具体病例,具体分析。

① 在考虑时间关系时,应注意:

(1)从药动学的考虑更为慎密;

(2)不要把原发疾病症状与不良反应混淆。不良反应症状出现之后所用的药物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和原先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相互作用,引起更严重的反应。

(3)滞后事件(Delayed events)。即在长期用药后,甚至在撤药后才出现的事件。在癌症病人中可见到,其他病人也有,如某些特殊代谢类型的病人出药物蓄积。这一情况短期暴露不能鉴别危害性,只可能在少数长期用药的病人身上发生。类似的是撤药综合征,如果研究在撤药后即中止,就会疏漏。如果目光局限于眼下的治疗窗,就可能误认为是当前所用的药物所致。

② 评估有否其他引起不良事件的机会,是ADR判断的主要困难之一。应注意:

(1)其他药物的可能性,不要遗忘非处方药、避孕药、中草药、减肥药等;

(2)几个药物的合并或协同的作用。在中毒反应中,几个药物合并使用后,即使其中单个药物的血药浓度、组织浓度没有达到致死水平,也可能引起死亡;

(3)多重用药(Multiple exposures)而出现的复杂情况。持续用药既可能加重也可能减轻不良反应的危害程度。一些被看作用药无变化的病人,所用药品的生产厂家很可能变化。同样的药物不同厂家生产,其中无治疗作用的附加剂往往不同,附加剂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而判断时不一定会注意到药物的生产厂家的变动。

(4)疾病的自然进程,应考虑人的原发疾病或原先有的其他疾病及其并发征引起的可能性;

(5)手术或诊断过程产生的影响;

(6)其他治疗方法的影响。放射、化疗等治疗方法可能干扰药物反应,特别是血液系统的反应;

(7)病人的心理因素。已证明安慰剂也能引起不良反应,且不仅是主观症状方面的;

(8)如果实验检测数据异常仅是1次测定的结果,且无其他证据支持,应考虑随机误差象的可能性;

(9)存在其他可能原因,并不意味着所疑的药物引起的可能性就已排除。

③ 在查核是否已有类似报道时:

(1)要注意文献来源。由于编写大型教科书需要较长时间,如仅参照教科书,会遗漏许多近年发表的资料。而如参照刊物最新发表的病例报告,由于这类报告缺乏时间的考验,也有可能并不确实;

(2)对于文献资源尚少的新药,可参考同类药物的报道。

④ 在观察撤药后临床反应时:

(1)撤药后症状改善的,也应辨别是撤药的作用、使用了减轻症状的药物的结果,还是病理变化的结果;

(2)撤药后症状未改善的,要区分是否不良反应已造成组织损伤。组织损伤比功能性损害恢复的时间要长;

(3)如未撤药症状就已改善的,虽然看来不象是所疑药物引起,但还应考虑是否出现耐受性,是否使用过减轻临床症状的药物。

(4)要考虑药物不良反应中不稳定性危害(Non-constant hazard functions)现象的可能性。通常考虑药物不良反应的危害是以持续、稳定的形态出现的。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由于掺有其他暴露与其他易患因素,事件往往提早出现。而一些长期用药的病人,往往由于避免了早期的危害,受危害程度也大大减轻(如首剂效应)。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可能是:病人以往用过相同的药物或相同种类的药物,已经致敏,或是遗传或代谢的因素,或是与病人其他的疾患或同用的其他药物的相互影响。致敏物耗竭(Depletion of susceptibles)的假设,可解释这种长期用药,病人危险性反而减小的现象。这一假设同样可用于解释病人以往用药发生过不良反应,再用同一药品,危险性却减小的现象。因此,根据药物反应不同的类型与机理,以往同过同类药或是可使反应更甚(如过敏反应),或是可使反应减轻(致敏物耗竭)。不清楚药物不良反应的机理,就可能在归因判断时严重失误。

⑤ 观察再用药的后果时:

(1)要注意病人疾病的自然进程,即要注意病人的病理状态是否与前一次用药时有了变化,同时要注意有否其他药物的作用;

(2)再用药试验,应根据有关药物的药动学参数,使药物在体内完全消除后再进行,即中断用药时间必须长于药物不良反应完全消散所需的时间;

(3)再用药试验不仅应给同样的剂量,还应有足够的疗程;

(4)同时中断使用二个药物,不良事件消散后,再用其中一个药物进行再用药试验,反应结果为阴性,并不能作为不良反应是另一药物引起的根据;

(5)同样存在过敏反应类型(第1次不出现反应,第2次却出现)与致敏物耗竭类型(第1次出现反应,第2次却不出现)的反应的可能性;

(6)再用药试验只有在不良反应有客观指标衡量的情况下进行才有意义,否则有误导可能。

1.6 因果评价的用途与有限性

能:减少评定者的不一致性

区分出不确定性(半定量法)

为个例报告列等级

改进了评价(教育)的科学基础

不能:对关联可能性的准确的定量测算

对不确实报告的正确区分

证明药物与事件之间的联系

药物对不良事件发生的作用的定量

变不确定为确定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评价

2.1 ADR报告评价的难点

ADR报告一般都有这样一些特点:

(1)ADR报告的着眼点是被怀疑和用药联系的临床病例,因此,填写ADR报告一般就是因为怀疑事件是由某种药物引起,这样往往忽视收集其他方面因素的数据,对归因评定造成困难。

(2)ADR的报告的填写一般是回顾性的,有些关键的数据难以得到。

(3)有关暴露的数据,主要是病人用药的数据常常不完整,往往遗漏准确的用药时间过程、确切的剂量及同用的其他药物。

有关事件的数据,即对不良反应描述的数据,如发生时间、特征、过程,也常不完整。

(4)评价标准常不明确。例如多年来广泛认可,被各种因果评价方法都引为评价基本准则的Karch和Lasagna判断表中的前三项问题:① 用药与事件间的时间间隔是否适合?② 反应是否已知?③ 事件能否为病人的临床状况或其他(非药物)治疗合理地解释? 在回答第1个问题时,有时按照药动学特点或是病理机理,碰巧时间间隔很有特点。这是有利于判断因果关系的有力证据。然而何谓“适合”并没有解释,显然这本身就是一个课题。而第2个问题,如果反应并非已知,就得扣分。这样,未知的反应得分就少。这明显不利于新的不良反应的发现。而大量可旁征博引的不良反应,有的已编入教科书,也并非就一定证据确实。把曾经报道与否作为评判药物引起可能性的重要因素,显然有失偏颇。再看第3个问题,不只是问题本身难于判定,“合理”二字就难以判定,关键之外没有具体的概念,就可出现主观臆断。

(5)许多个例报告对问题的选择会在是否之间。比如,“时间间隔上有可能性,但无特症”,“少数报告提供了反应因药物而发生的不确定的证明”,“事件偶可因病人的临床状态而发生”等等。显然,如此含糊的回答丝毫无助于因果关系的判断。

(6)归因程度分类的用词意义明确的,如“无关的”’“肯定的”等,只占少数。而ADR报告中可分类这些有明确意义的,更只是少数报告。在药物警戒中,绝大部分报告都是“很可能”、“可能”、“可疑”或“未能分类”。这些类别的定义并不清晰,相互间也有重叠,在评价中为不同观点和个人主观偏向留下了余地。

2.2 ADR报告的评价

ADR报告的评价分二步:

① 个例评价:

收到报告后即进行,内容一般包括:

(1)评价报告的内容是否与监测的目的相关,即判断反应是否是未为人知的、严重的或是有科学与教育意义;

(2)对药物与反应分类、编码;

(3)评价观察的可靠性、因果关系性质。

由于个例报告是志愿填报的,数据不全,甚至支离破碎,是ADR志愿报告工作中不得不接受的事实。由于其不确定性,评价一般是临时性的。很少个例报告有阳性证据,如再暴露于某药再次出现反应(再激发阳性)等具有有关药物作用的结论性的证明。作为一般规律,ADR志愿报告体系不能提供确定的答案。

② 集中评价(信号评价)

常在信号加强期行将结束时进行。

从多方面考虑,如联系的量的增强,数据的一致性,暴露—反应的关系,生物学合理性,药理与病理机理,与其他药的类似性可能等。

信号评价标准 标

量的方面

联系的强度

个例报告的数量,统计学有显著意义

质的方面

数据的一致性

特点、形式方面基本相同;相反的,无或少见

暴露-反应相关

部位、时间、剂量-反应相关性、逆转

假设有生物学合理性

符合药理学与病理学的基本原理

试验

再激发,抗体,药物的血液或组织浓度,异常代谢,诊断器械

类同性

相关药物有类似反应;已知事件经常可由该药引起

数据的性质与质量

事件的特征性与客观性,证据的准确与确实,病例的因果评价

2.3 ADR监测中心处理信号的程序

(1)相关资料(个例损告)的选择与信号(假设)的配酿;

(2)文献检索;

(3)检查已有资料,辨认遗漏数据与存在问题;

(4)收集遗漏数据(随访病例,组织查询);

(5)与药厂联系,研究注册资料;

(6)向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咨询;

(7)根据信号评价标准,评价或再评价所有获取的资料(包括完整的报告);

(8)写报告,内容包括:

① 概要;② 原始数锯;③ 附加资料;④ 讨论不同观点;⑤ 结论(初步亦可);⑥ 深人研究的建议。药物警戒中的信号问题

3.1 信号的定义

对信号、信号检测的深入了解,将有利于药物警戒与药政管理的推动与发展,什么是信号?

□□——未为人知的或是尚未完全征明的药物与不良事件相关的信息。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与信息的质量,一般需要多份报告才能产生一项信号。

□□——组成假设的一组有关合理、安全用药于人的数据,数据通常临床、药理、病理或流行病学性质。信号由假设以及数据与争论组成。

3.2 信号的Ⅲ时相

药物警戒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在药物上市后发现其未知的ADR。发现过程一般呈S形曲线,分成Ⅲ期(相)。

(1)不良反应潜伏,发现疑问,出现信号期;

(2)数据加速积累,信号加强期;

在该期的末尾,将出现对数据的基本估计,即对该药的药政管理措施(说明书的修正,用药指征的限制等)的出台或是医学刊物有关文章的发表。

(3)评价期,即不良反应被确认、解释与定量,也可说是信号试验或随访期。

Ⅱ期结束,对该ADR的所知远非已达终点,发生率、机理、危险因素等常常还不清楚。不良反应的法律上认可了,但仍有待科学论证。这就是Ⅲ期的内容,要花费一定的资金、迸行较长时间的观察、深入的分析、可能的话进行实验研究等等。

3.3 信号产生的相关因素

1.发现信号的有利因素

(1)临床事件或综合征具有下列一个或几个特征:

① 自然发生率极低;

② 有特征性的或异常的体征和症状;

③ 在类似的一组病人中发生(如:年龄、地区、病史、用药);

④ 已知经常是由药物引起(如:过敏、粒细胞缺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2)药物使用频率高;

(3)不良反应具有下列一个或几个特征:

① 发生率高;

② 时间有提示性(立即反应、再激发阳性)或剂量有相关性;

③ 符合药物与病理机理。

2.Ⅰ发现信号的困难因素

(1)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

(2)反应的背景发生率相对较高;

(3)用药机会少;

(4)无时间提示或无剂量相关性。

3. 药物警戒面临的现实

(1)同样的临床症状可由多种药物或非药物的原因引起;

(2)同一药物可引起各种不同的临床事件或症状;

(3)不同的人群(如年龄组、地理区域、用药指征、处方习惯)中出现不良反应的主要药物不同;

(4)对具体病人,通常不能证明反应确实是由可疑药物所引起;

(5)许多一般的不适和疾病的病因学、发生率与病理学仍不明确。

3.4 信号的来源

1.对个例病人的观察(发现ADR——质的信号)

(1)志愿报告体系;

(2)专业杂志的个例报道;

(3)医院集中监测;

(4)处方事件监测;

(5)随访研究;

(6)市场监测计划;

2.对人群的观察(检测ADR——量的信号)

(1)

发病率与药物应用的大型数据库(包括记录链);

(2)病例对照研究,病例对照临测;

(3)随访研究;

(4)处方事件临测;

(5)医院集中监测;

(6)大型志愿报告体系(如:WHO、美国FDA)

3.实验发现

(1)临床试验;

(2)体外实验;

(3)动物毒理实验;

3.5 不良反应的类型与信号发现方法的关系

1. 药物不良反应的特点

(1)形式多样

不良反应可大致分成10种类型:

① 与剂量相关的② 与剂量不相关的③ I型过敏反应

④ 反应发生在用药部位

⑤ 相互作用引起

⑥ 药物依赖

⑦ 不可逆转的⑧ 撤药症状

⑨ 致畸胎

⑩ 其他

(2)意外发生;

(3)异常发生;

(4)不能预测;

(5)新的信号往往不同于以往的——检测的方法也必然形式多样

2.A型不良反应

(1)难于发现的原因□

① 症状象是巧合(如:恶心、头昏);

② 中低剂量很少发生;

③ 从时间上难于发现有相关性;

④ 在特殊情况下发生(临床试验中不出现);

⑤ 相互作用;

⑥ 机理不清;

⑦ 多药共用

(2)发现方法

① 临床试验(Ⅲ期或Ⅳ期);

② 随访研究;

③ 处方事件监测;

④ 志愿报告体系或专业杂志的个例报道;

⑤ 实验性研究(如:动物实验)

3.B型不良反应

(1)难于发现的原因

① 少见甚至极为罕见;

② 意外的,不能预测;

③ 与剂量无关;

④ 一般没有适用的诊断试验;

⑤ 难以用实验重复;

⑥多药共用

(2)发现方法

① 志愿报告或专业杂志的个例报道;

② 处方事件监测;

③ 病例对照研究与病例对照监测;

④ 诊断登记;

⑤ 大型发病率与药物应用的数据库及记录链方法

4. C型不良反应

(1)难于发现的原因

① 意外、不能预测

② 背景发生率一般相对较高;

③ 从时间上难于发现有相关性(滞后反应);

④ 难于用实验重复;

⑤ 可由多种原因引起;

⑥ 用药多而用药史不全;

⑦ 缺少足够的与不用药病人对比资料;

⑧ 混杂的机率高

(2)发现方法

① 病例对照研究;

② 长期随访研究;

③ 建立发病率与药物应用的大型数据库及记录链;

④ 长期进行处方事件监测

3.6 信号产生速度的三要素

1.用药人数

2.该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报告率——取决于参加志愿报告的医务人员比例

(1)业务水平;

(2)素质——社会责任感

(3)客观社会环境

① 社会发达程度;② 医务人员社会地位 小

沙利度胺悲剧发生后,引起了志愿报告体系作为药源性灾祸的早期警报体系。其主要目的是收集以往未知的或重要的ADR。为使其敏感性尽量增大,要求医生不管是否确定,数据是否完全,都要保密地把疑问尽早报告。这样未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志愿报告数据不仅受到偏倚和少报的影响,又是各期信号的混和物。反应的多种性质,数据的不确定性,又无药品消耗数据使问题更趋复杂。

(1)SRS作为一种发现ADR信号的工具,既要发展其灵敏性,也要发展其特异性,不能偏废;

(2)对ADR的判断,要全面综合考虑,知识与经验是正确判断的重要因素;

(3)ADR判断方法不能消除个例报告的不确定性,也不能定量测定其不确定性,而只是以半定量的方法对不确定性分类。由于药物不良反应性质的千差万别,不可能有一项统一的方法适合所有的不良反应。

(4)ADR的判断方法能帮助被报者如何考虑这是一起ADR,该收集哪些资料,该从哪些方面描述。报告的因果评价实际上对报告归因程度的暂时性分类。因果评价常规用于数据交换、国际合作和错误结论的防范。从这些目标看,因果评价试图减少数据的不明确性,使志愿报告体系的应用更趋理智。但随着事情的发展,评价往往有所变化。

(5)象拼图游戏,只有当出现一批或一系列有关联的报告,个例报告才能体现其价值。要确定因果关系、发生率、危险因素和发生机理,作为规律,只有在ADR发现过程的Ⅲ期,个例报告收集至一定数量后,通过进一步的分析或实验性的研究而进行。

(6)在药物警戒工作中,从效率的角度考虑,药物警戒中心应集中精力评价有潜在意义的个例报告。

思考题:

1.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愿报告体系的主要目的是

A.尽早获得药物安全性问题的信号;

B.为药政管理提供依据;

C.向卫生专业人员传递信息;

D.A、B与C

2.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A.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能确定不良反应究竟是由哪一药物引起;

B.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不能解决报告的不确定性问题;

C.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可告诉报告填写报告该收集哪些方面的资料;

D.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可告诉报告者该从哪些方面描述。

3.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能证明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联系;

B.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能区分出不确实的报告;

C.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能为不良反应报告数据的完善程度列等级;

D.个例报告因果关系判断减少报告评定结果的不一致性。

4.下列哪一叙述是不正确的A.药品不良反应的信号由假设以及数据与争论组成;

B.药品不良反应的信号是未人知的或是尚未完全证明的药物与不良反应相关的信息;

C.药品不良反应的信号可分成3期;

D.对药品不良反应,只有经过科学论证后,才能采取行政措施。

5.非影响上市药品不良反应信号形成速度的是:

A.漏报的比例高;

B.该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

C.使用该药品的端正人数少;

5.浅谈药物不良反应与合理用药 篇五

【摘要】近年来,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的报道和讨论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通过对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现象进行分析,探讨了引起药物不良反应的因素,从而提出了减少不良反应,如何合理用药及合理用药的意义。【关键词】不良反应 危害 减少 合理用药

常见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谈一下抗生素不良反应,目前临床常用的抗生素品种有100多种,但其在临床应用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主要有过敏性休克,溶血性贫血,血清病、药物热,未分型的过敏反应 2.毒性反应,主要有对神经系统的毒性,肾脏毒性,肝脏毒性,对血液系统毒性,免疫系统的毒性,胃肠道毒性以及对心脏毒性 3.特异性反应,特异性反应是少数患者使用药物后发生与药物作用完全不同的反应。其反应与患者的遗传性酶系统的缺乏有关。氯霉素和两性霉素B进入体内后,可经红细胞膜进入红细胞,使血红蛋白转变为变性血红蛋白,对于该酶系统正常者,使用上述药物时无影响;但对于具有遗传性变性血红蛋白血症者,机体对上述药物的敏感性增强,即使使用小剂量药物,也可导致变性血红蛋白症。

4.二重感染,在正常情况下,人体表面和腔道黏膜表面有许多细菌及真菌寄生。由于它们的存在,使机体微生态系统在相互制约下保持平衡状态。当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后,正常寄生敏感菌被杀死,不敏感菌和耐药菌增殖成为优势菌,外来菌也可乘机侵入,当这类菌为致病菌时,即可引起二重感染。常见二重感染的临床症状有消化道感染、肠炎、肺炎、尿路感染和败血症。5.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引发或加重不良反应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联合用药的,如一些慢性病(糖尿病、肿瘤等)合并感染,手术预防用药,严重感染时,伴器官反应症状,需要对症治疗等。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引发或加重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与心血管药物合用,红霉素和四环素能抑制地高辛的代谢,合用时可引起后者血药浓度明显升高,发生地高辛中毒。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抗生素,重视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临床监护对于临床医生安全用药,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采取果断措施,如停药或换药。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这些做法对抗生素不良反应的预防和补救都是行之有效的。 4不合理用药的原因与危害 4.1医师因素:医师是疾病诊断和治疗的主要责任者,掌握着是否用药和如何用药的决定权,即只有具有法定资格的医师才有处方权。因此,临床用药不合理,医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2药师因素:药师在整个临床用药过程中是药品的提供者和合理用药的监督者。药师在不合理用药中的责任主要有:调配处方时审方不严;对患者的正确用药指导不力;缺乏与医护人员的密切协作与信息交流。4.3护士因素[11]:护理人员负责给药操作,住院患者口服药品由护士发给患者。给药环节发生的问题也会造成不合理用药。

4.4患者因素:患者积极配合治疗,遵医嘱正确用药是保证合理用药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患者主要有对药物疗效期望过高;理解、记忆偏差;不能耐受药物不良反应;经济承受能力不足;滥用药物等。

4.5药物因素:药物的一些特性容易造成不合理用药。因药物固有的性质导致的不合理用药往往是错综复杂的,主要有药物作用的个体差异、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使药效、不良反应增加或降低。

4.6社会因素:主要是药品营销过程中的促销活动、广告宣传以及经济利益驱动等。

5.怎样做到合理用药 1.合理选择药物 首先是根据具体适应证纵向选择药物,简单的说就是对症下药,哪一种病就用哪一类药。其次是横向比较选择药物,就是要在许多同类药物中根据病情选择最有效、副作用最少、最经济的药品。

2.合理用量

每个病人由于性别、年龄、种族、遗传、体重等各种原因,对药物的反应性、耐受性等都存在着很大的个体差异。

3.合理用法

用药方法包括用药途径、用药间隔时间、用药与时间、用药与进食、不同药物应用的先后顺序等,具体药物具体要求,如铁剂的吸收率在19:00时最高,上午较低,所以在晚上服用效果较好。

4.合理联合用药

各种药物单独作用于人体可产生各自的药理效应。当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由于它们的相互作用,可使药效加强或副作用减轻,5.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中应发挥专业作用,做好药学服务工作 向病人做好指导工作,交待服药时间、用法、用量、次数及服药后可能出现的正常生理反应,做好医生用药咨询工作,以不同的形式如出版药讯,做好药物信息工作;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血药浓度监测、对抗生素使用监控,对不合格处方及时通知有关医生等,以督促临床合理用药。

6把好用药安全关

6.1 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 6.2 不能轻信药品广告。6.3 药品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用药后如出现异常的感觉或症状,应停药就诊,由临床医生诊断治疗。6.4 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用药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自行增加剂量,6.合理用药的意义

合理用药始终与合理治疗伴行,是一个既古老又新颖的课题,也是医院药学工作者永恒的话题。目前公认的合理用药的基本要素: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和理论为基础,安全、有效、经济及适当的使用药物[14]。只有加强对药物使用权限、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力求应用得当,趋利避害,才是合理用药的意义所在。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生活质量问题的日益关注,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国家正在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尽量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给人们造成的各种危害。因此,人们应抱着无病不随便用药,有病要合理用药,正确对待药品的不良反应的态度,正确的服用药物和保管药物,不断提高用药水平,从而达到真正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合理用药。7.参考文献

6.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认识与思考 篇六

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定义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随着药品种类日益增多, ADR的发生率也逐年增加,就我国而言,每年约500万患者因ADR而住院,有19.2万人死于ADR。

其临床表现及特点可归纳为几个方面。

1 副作用:药物在治疗剂量时与治疗目的无关的药理学作用所引起的反应。

例如舒喘灵在治疗支气管痉挛时引起的双手震颇,阿托品在治疗胃肠痉挛时可引起口干、心悸、尿闭、视力模糊。

副作用是药物固有的药理作用,药物器官选择性愈低,其副作用可能愈多。

一般副作用在停药后很快减轻或消失,但有时也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

2 毒性作用: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对机体产生的有害作用。

例如利福平所引起的肝损害,庆大霉素所引起的肾损害。

3 后遗效应:停药后仍残留在体内的低于最低有效治疗浓度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理效应称后遗效应。

这种作用有的非常短暂,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发生的宿醉现象;有的比较持久,如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在停药后因垂体前叶的负反馈作用引起的肾上腺皮质萎缩,致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较难很快恢复。

4 依赖性:反复使用某种药物后,若停药可出现一系列的症候群,致使病人强烈要求继续服用以避免因停药而引起的不适,这种现象称药物依赖性。

5 特异质反应:指少数人用药后发生的与药理作用完全不同的特殊反应。

目前认为特异质反应大多数是由于个体酶缺陷所致,这种酶缺陷在正常并无表现,而仅在应用有关药物时才显示症状。

例如有的人肝内缺乏乙酞化酶,使异烟麟在体内延迟灭活,易引起维生素B6缺乏症及多发性神经炎;又如维生素K环氧化物还原酶变异者对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耐受,这些都是遗传决定的异常。

6 变态反应:是机体被药物致敏后,药物再次进人机体时发生的抗原抗体结合反应。

该反应通常造成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紊乱。

药物变态反应可表现为全身反应,如血液样反应、血清病样反应、支气管哮喘及心血管、神经系统、肾脏、呼吸道等变态反应或胶原系统病变等,甚至变态反应性休克,也可表现为皮肤反应,如皮肤痰痒、粟粒样疹、尊麻疹、固定性药疹等,重者出现剥脱性皮炎、大疤表皮松懈萎缩型药疹等。

7 继发反应:是由于药物作用诱发的效应,而非药物本身的作用,如应用某些抗菌药物引起的.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等均属继发反应。

7.影响药物不良反应的因素 篇七

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危害是严重的, 在用药后的数秒至数小时乃至停药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均可发生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的症状也各不相同, 常见的有皮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胃肠道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严重的引起死亡。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很多, 总结以下几方面仅供参考。

1 药物方面的因素

1.1 药物化学结构

化学结构相似的同类药物应用过程中常有类似的不良反应发生。如青霉素类药物能引起过敏反应, 化学结构相类似的青霉素、氨苄西林、羧苄青霉素等都能引起过敏性肾病或间质性肾炎。结构类似的新霉素、卡那霉素、乙基西梭霉素等均对耳蜗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 表现为耳鸣、不同程度的听力减退, 严重的可引起耳聋。

1.2 药物的剂量、剂型、生产过程

药物应用过程中随着给药剂量的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也有所增加。阿司匹林临床应用中有发生耳聋的病例有文献记载阿司匹林剂量低于600毫克时, 在312人中未发发生耳聋, 剂量600~899毫克时, 在2273人中有3人耳聋 (1%) , 剂量900-1199毫克时, 269人中有12人耳聋 (4.5%) , 当剂量大于1200毫克时, 120人中有18人耳聋 (15%) 。

同种药物不同剂型应用时产生不良反应也有所不同, 如氯霉素口服时对造血系统地损害较大, 而肠道外给药造血系统地损害就较少, 临床应用时医生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用药目地选择不同的剂型合理应用。

有些药物不良反应的产生除药物有效成分本身引起外还与生产过程差异有关。生产过程的差异造成了药品中杂质含量差异、各种添加剂用量的差异、甚至是生产过程中氧化、分解、降解、聚合产物的微小差异都对药物的不良反应影响很大。同是合格出厂的同种制剂, 不同批次应用时, 不良反应反馈情况就有所不同。可见药物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工艺, 控制好生产环境也会减少临床用药中不良反应的发生。

1.3 连续用药的时间

一般说来, 连续用药的时间越长, 发生不良反应可能性越大。同一剂量下服用安体舒通, 给药时间在8周以内未发现男性乳房增大现象, 但是服药24周以后, 男性乳房增大的发生率可高达66%。

1.4 药物的相互作用

临床治疗中几种药物同时或先后应用时, 如用药得当, 会增进治疗效果, 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有时, 由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会使药物的不良反应加重, 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 这种不良的相互作用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药理作用相似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同时使用时具有毒性蓄积作用;二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相互作用, 使其中一种药物的药理作用发生了变化, 从而导致了不良反应的发生。

2 机体方面的因素

2.1 用药者的种族

药物不良反应在不同的种族的患者身上存在差异。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受代谢酶的影响。不同种族的人由于基因多态性的存在, 使药物在体内的代谢产生差异, 药物进入体内需要经乙酰化过程被代谢转化, 人体的乙酰化过程又有快型和慢型之分。如日本人、爱斯基摩人种慢乙酰化者很少, 而欧美白种人中慢乙酰化者可达50-60%, 中国人中慢乙酰化者约占26.5%。对于普奈洛尔减慢心率的作用, 中国人比美国人敏感, 同样的治疗剂量在美国人身上是治疗作用可在中国人身上就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2.2 性别

由于男女生理机能不同, 女性又存在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绝经期这些特殊的生理时期, 所以女性在药物不良反应方面有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女性在月经期、妊娠期对泻药及其他刺激性药物敏感, 容易引起月经过多, 流产及早产等潜在危害。一般而言女性对药物不良反应较男性表现出相对敏感。

2.3 年龄

年龄因素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有影响。小儿特别是新生儿和婴幼儿各系统器官发育还不健全, 肝脏对药物的解毒功能差, 肾脏对药物的代谢能力低下, 肝酶系统发育尚未完善, 因而对药物敏感性高,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高。如新生儿使用氯霉素后易产生灰婴综合征等。老年人用药, 随着年龄的增加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也在增加, 据统计51~61岁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4%, 61~70岁为15.7%, 71-80岁为18.3%, 81岁以上为24%。老年人药品不良反应发病率高与许多因素有关。老年人肝肾功能衰退, 组织器官功能减退, 靶器官对药物的敏感性增高;另外, 老年人疾病多, 用药复杂, 这都是不良反应发病率高的原因。

2.4 用药者的病理状况

疾病能改变药物对机体的作用, 既能改变药效动力学作用又能改变药代动力学作用, 因此用药者的病理状况会影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便秘的患者会使口服药物在消化道内停留的时间变长, 使药物吸收量增加, 从而引发不良反应。有中耳炎或中耳病史的患者, 小剂量的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也会引起听觉神经的损害。用药者的疾病情况中肝肾疾病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很大。许多药物进入人体需经过肝脏进行分解转化, 因此用药者肝功能不良时会使许多药物的分解转化受阻, 慢性肝病患者由于蛋白合成作用减弱, 血浆蛋白减少, 使血浆蛋白与药物的结合能力减弱, 使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 易引起药物不良反应。肾脏是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重要排泄器官, 肾脏疾病时常伴有机体脂肪丢失, 这使药物的血药浓度增加, 易产生药物不良反应。

3 饮酒及饮食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

饮酒造成消化道血管扩张, 增加药物的吸收, 引起一些药物不良反应。饮酒能引起肝脏功能的改变, 使药物不良反应增加。用药过程中饮酒也会加重乙醇对人体的毒害作用。因此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饮食习惯也会影响药物的作用。长期低蛋白饮食可使肝微粒体酶活性降低, 药物代谢减慢, 引起药物不良反应。食用脂肪含量较高的食物, 能增加机体对脂溶性药物的吸收, 使短期内血药浓度较高, 引起药物不良反应。鸡肝、奶酪等富含酪胺的食物能促进去甲肾上腺素的释放, 引起血压升高。

4 环境因素

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中有许多的物理化学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人体的生理功能, 从而使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和代谢受到影响。长期处于某种特定的环境中的人群用药时容易产生意想不到的不良反应。因此环境因素的影响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综上所述, 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很多, 也很复杂, 我们应都了解和推广这方面的知识, 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 为临床用药提供指导, 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更好的避免和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摘要:药物不良反应危害严重, 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 药物治疗疾病时产生的不良反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了解和研究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是非常必要的, 临床用药时合理考虑这些因素, 积极的控制和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更好的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关键词:药物,不良反应,因素

参考文献

[1]孙定人, 齐平, 靳颍华.药物不良反应.第三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3.[1]孙定人, 齐平, 靳颍华.药物不良反应.第三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3.

[2]吴文臻, 刘建慧.药疹220例临床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 2004.[2]吴文臻, 刘建慧.药疹220例临床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 2004.

[3]吴安华.临床医师出访抗菌药物前须考虑的几个问题[J].中国医院.2008, 8.[3]吴安华.临床医师出访抗菌药物前须考虑的几个问题[J].中国医院.2008, 8.

[4]潘贤, 陈宪亮, 王士召.药品质量监督与药品管理全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4]潘贤, 陈宪亮, 王士召.药品质量监督与药品管理全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

[5]郑春, 李秋, 王珊.药物不良反应803例分析[J].医药导报.2004, 9.[5]郑春, 李秋, 王珊.药物不良反应803例分析[J].医药导报.2004, 9.

8.浅析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篇八

【关键词】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9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17(201)1-010-02

虽然我国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较晚,但是,借助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监管体系的重视及多次调整,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法律、技术、信息监测网络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而随着药物种类、剂量、剂型等的不断创新,用药人群及公众用药安全诉求的增加,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牵涉面广,使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笔者在总结近几年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我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的措施,为进一步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一定的参考。

1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立及现状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是鉴于“氯霉素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事件发展起来的,研究关于如何发现、报告、评价、处置、防范药物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对人体有害反应的过程[1],美国于194年率先提出,而随着“反应停事件的发生,德国、荷兰、英国等发达国家也陆续建立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968年,世界卫生组织(WO)制定了国际药物监测研究计划,旨在建立一个国际通用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我国于1998年成为该计划的正式成员国。随着对药物安全的理论探索和实践逐步深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也越来越规范化,初步建构了法律、法规、规章三个层次的法律体系,大体形成了自发呈报、处方事件监测及医院集中监测等监测体系。而朱玉洁[2]等对基层医院护士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知识调查研究结果显示80% 左右的护士对不良反应的相关知识有不同程度的认知度,及黄羽[3]对基层医务人员药物不良反应检测现状进行研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基本概念总体知晓率为88%,也进一步证实了我国药物不良反应检测体系日臻成熟,卓见成效。

2 ADR监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逐步规范,但是由于其起步较晚,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远远不足,存在着较多问题。主要包括:

2.1 组织管理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 研究表明[4],对ADR监测重视程度不够,医务人员对ADR的登记报告缺乏及时性,可能会造成重要资料的遗漏,同时, ADR发生的地点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主管上级部门是卫生部,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物不良反应的搜集、分析、评价工作,对以后临床合理用药的改善无法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也给药物不良反应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但是我国ADR监测中心组织管理尚不完善,负责ADR监测的人员缺少,相应的经费不能得到满足,使该项工作不能深入全面地进行。同时,我国颁布的《药品管理法》中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在ADR方面的责任及ADR的报告制度,缺少相应的处罚规定,引发的药物不良反应方面的医疗费用通常由患者自行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也并未强制药事机构和药学从业人员上报不良反应,而是采取自愿报告政策。对于ADR的报告质量及相应的责任亦未提出明确的要求,导致ADR实发数与报告中有一定的差异,ADR发生后无规章制度的约束,无法履行具体的事务。

2.2 信息网络监测存在局限性,不良反应报表的质量亟待提高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开始建立ADR文献数据库,且于2003年实现了全国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在线录入的目标,对于登记ADR的相关报告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便利性,也使我国ADR报告在方法、技术、管理等方面更加快捷、科学、规范。但是信息监测网络仍旧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ADR文献数据库的建立需要大量的国内外ADR资料,而我国数据库资料规模相对国外较小,资料不够全面,缺乏国外关于ADR的资料,使我国数据库的功能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经济落后地区缺少最基本的电脑设施,更无法使用先进的网络技术监测ADR病例。自2011年新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药品使用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个人填报ADR报告,并且上报成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最为主要的手段,每年接收的ADR报告且逐年递增,据统计[6],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共收到131万余份。但是研究表明,采用ADR报告进行上报存在有数据录入容易出错、缺乏有效的管理、上报过程的繁琐等缺陷,同时存在大量的漏报、信息不完整、报告强度与实际发生率可能存在较大偏倚等问题。

2.3 临床人员及制药企业对ADR的重视度不足,公众对 ADR 的认知度低 大量药物不良反应一手资料的收集在于临床,这需要医务人员掌握一定的药物不良反应方面的知识,但实际工作中对ADR的重视程度不高,存在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药物损害的识别能力以及报告意愿不高导致大量ADR资料丢失。章泾萍[7]等对三级甲等医院护士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知识调查发现高年资护士和管理者对ADR认识较为深刻和准确,而在校学生和年轻护士掌握情况相对较差。另外,由于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规定的缺少,医务人员对患者治疗时往往会按照自身经验在一定范围内调整给药的剂量,未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上的规定,导致ADR的发生[8-9],而制药企业普遍把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当作是药品使用和管理部门的事,只重推销而忽视上市后药物安全性造成的突如其来的大量损害赔偿法律事件[10],同时公众未正确认识 ADR 的含义,存在着药物不良反应必然与药物质量有关,也很少会咨询医生、咨询药师或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的有效措施

3.1 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规定 国家出台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及修订草案中规定了ADR监测的控制、报告、评价、处罚以及职责范围,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ADR监测的规章制度,并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使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如明确监测人员的职责,临床用药若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状况,应及时了解状况并详细的填写ADR报告表,及时将ADR上报,制定强有力的赏罚制度,定期总结ADR监测情况,对优秀的ADR报告给予奖励,对出现失误的ADR监测或隐瞒ADR的医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此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ADR监测的重视程度。

3.2 网络监测资源共享 网络ADR监测的实施一方面改变了单一的手工填写报表,避免不良反应的信息的丢失,另一方面采用网络监测有利于加强ADR及药物安全监测工作的管理,因此,应该采用网络技术控制ADR监测,收录药物不良反应的详细资料,分享ADR的数据库资源,加强药政机构、药物研发、生产、经营单位与临床医疗机构的交流,及时反馈临床医疗机构ADR信息,以便于分析ADR发生的原因。同时,加大对基层经费投入的力度,及电脑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完成全国监测技术机构、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用药信息与药品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实现稳定快速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据,将其共享或交换。

3.3 提高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健全ADR监测队伍 派遣监测专职人员外出培训、参加ADR监测的相关交流会议,及时了解ADR监测的现状与最新发展动态,邀请知名专家就ADR监测方面的知识开办讲座,加强监测人员对ADR知识的掌握,并在实践过程中降低ADR的发生率,同时,加大ADR监测人员及经费的投入,明确经费的用途,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由ADR监测员,负责ADR日常的督促登记、收集、整理、分析总结、上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在医院建立由院长、药剂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及临床其他科室主任组成的ADR监测中心组织管理人员,负责临床ADR监测的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对临床ADR监测的重视程度。企业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骨干队伍,进行ADR有关常识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从而调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面向社会,大力宣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ADR监测的目的及意义,且由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关于ADR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如办理阅读栏、报纸宣传、采用多媒体技术定期开展视频宣讲等,使其提高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及重要性的了解,参与其中。

4 小结

ADR是指药物在按照正常的用法、用量使用后,引起的与治疗目的无关对人体有害或意外的反应[11],包括药物过敏、毒性、副作用、致畸、继发反应、药物依赖性、致癌等,ADR不仅可引发药源性疾病,严重时可导致患者的死亡,据统计[12],全球每年约有300万人死于ADR,因此,ADR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同时随着药物品种和数量的增加,合并用药和长程疗法的出现,ADR呈现上升趋势。大量数据已经证实,进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研究药物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和诱发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可以防止发生不良反应药物在更大范围内的危害,成为各国保护人民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重要措施。

药物安全是药物监管的核心任务,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为药物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系到药物监管的成效,关系到公众用药的安全。我国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于19世纪70年代,经查阅大量新近研究成果及文献,发现从国家到省、市、县的各级监测机构的完善、或建立技术队伍的进一步壮大在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取得共识,但从现实的角度来审视我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在法律法规健全度、病例报告数量和质量以及医务人员、公众对不良反应认知程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①尽管我国的有关药物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涵盖了药物安全涉及的各个层面,但是我国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没有对研发、生产、销售药品以及使用药品、监管药品的个人、组织机构和政府部门的相应安全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②基层缺乏监测网点,ADR报告存在大量的漏报、信息不完整、报告强度与实际发生率可能存在较大偏倚等问题,导致监测体系的效率低下,报告的可利用度大为降低;③药物生产和经营企业内部,有些工作人员对于不良反应认识不足,对于不良反应的宣传不够,群众大多不知道不良反应的概念。

根据我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大部门之间、体系内各要素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改进与监测有关的制度;同时,不断利用最新的科学手段和研究方法,加大信息化建设,实现监测的标准化、规范化;此外,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最关键的因素还是人,包括监测的管理与技术队伍,需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社会及职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医学和药物使用专业知识、对药物安全风险高度敏感和重视的报告与监测队伍,才能使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更加健全,将我国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推向深入发展阶段,使药物安全更有保障。

参考文献

[1]赵国光,王欣,李永忠,等.PDCA管理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的应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11,27(4):297-300.

[2]朱玉洁,彭碧霞,钟瑜绿,等.基层医院护士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知识调查及对策[J].赣南医学院学报,2014,34(1):80-82

[3]黄羽.基层医务人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现状及对策研究[J].北方药学,2014, 11():10-106

[4]陈玉皇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实践与体会[J].中国药业,2012,21(14):74-7

杨焕.国内外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发展概况[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09,2(1):7-78.

[6]沈斌,姚健康,张继明.我院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现状[J].实用药学与临床,2011,9():31-31.

[7]章泾萍,何圣红,吕建萍,等.三级甲等医院护士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知识调查[J]. 护理管理杂志,2010,10(11):793-794

[8]王鲁平.医疗单位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重要作用[J].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10,3(2):100.

[9]谢金洲,周勇,黄传海,等.我国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探讨[J].中国药物警戒,2009,6(3):12-1.

[10]刘君,王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探讨 [J].安徽医药.2009, 13(11): 1449-140.

[11]杨玉芳,陈龙英,陈秋萍,等.273例儿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0,2(2):188.

[12]Kearns GL,Abdel-Rahman SM,Alander SW, et al. Developmental pharmacology-drug disposition, action, and therapy in infants and childen[J].N Engl J Med,2013,349(12):117-1167.

9.药物不良反应信号检测 篇九

编号:HB001c

北京积水潭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

1.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田伟

副组长:李海贝、甄健存

成员:宋金兰、夏国光、兰宇、李静、张威

相关科室专家 联系电话:58516688-6532 联系人:李静

2.各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各科大组长及护士长 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是对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与评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资料,反馈不良反应信息,并在药品安全性方面负责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向本院医护人员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解释有关问题。2.密切关注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并督促医护人员认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特别注意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不论轻、重度,只要认为可疑都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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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规章制度

编号:HB001c

时报告。

3.负责指导和督促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的工作。

4.不定期对本院严重或疑难药物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因果关系评价会聘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四.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病历的收集工作。

2.督促主管医生/护士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表。报告表中各项应无漏项,合格后送交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3.应本着“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临床药学室通报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年每个科室向临床药学室报告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若有漏报,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给予处罚。五.药物不良反应专家组工作职责 1.负责评价本院收集的不良反应病例。2.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六.临床药学组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评价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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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B001c

4.不定期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院ADR监测小组通报全院ADR发生情况及报表收集情况,对ADR发生频度高的药品、对导致严重或致死性ADR的药品,应尽量寻找原因,并提出减少或避免发生ADR的应对措施。必要时与厂家联系。

七.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3月4日发布)

1.第三章是有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第十三条、„„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2.第五章是关于处罚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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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规章制度

编号:HB001c

(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

(四)未按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的;

(五)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医疗卫生机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3.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四)药品严重不良反应 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下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第三十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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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B001c

北京积水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04年3月修订

10.药物不良反应信号检测 篇十

1样本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将本院内科门诊 2013 年 1~12 月含有辛伐他汀的处方不良反应 200 例进行总结。其中男 108 例 , 年龄44~73 岁 ,平均年龄(56.5±2.3)岁;女 92 例 , 年龄 43~75 岁 ,平均年龄(61.2±3.1)岁。

1.2研究方法 作者通过使用电子病例管理检索系统 , 检索出门诊中含有辛伐他汀处方的电子病例 , 筛选其中发生不良反应事件的病例 , 将与辛伐他汀合用而发生相互作用的处方进行记录 , 分析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并进行归类。

1.3统计学方法 记录电子病例中发生辛伐他汀不良反应的情况 , 数据资料均建立 Excel 2013 数据库 , 并采取 SPSS19.0 的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 计量资料以均数 ± 标准差(x-±s)形式表示 , 实施t检验 ;计数资料以率(%)形式表示 , 实施χ2检验 ,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辛伐他汀不良反应累及很多系统。此外 , 统计联合用药发生辛伐他汀不良反应的药物有 ,红霉素类药物 32 例 , 烟酸 23 例 , 阿托伐他汀 13 例 , 地高辛3 例。

3讨论

辛伐他汀常见不良反应中 , 最常见也是最集中的是神经肌肉系统异常。其主要表现有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肉痛、关节痛、肌肉无力等。作者认为 , 虽然服用辛伐他汀后发生磷酸肌酸激酶升高的病例较多 , 但是其升高与服药后出现短暂升高有关 , 如发生磷酸肌酸激酶升高超过正常值 10 倍时可认为发生了显著性升高 , 可以考虑为神经肌肉系统发生异常。本次病例回顾分析中 , 有 42 例发生肝肾系统异常的辛伐他汀不良反应 , 因此对于服用辛伐他汀后出现蛋白质损失的病例可提示患者发生服药后肾脏损伤的不良反应。对于皮肤系统而言 , 本次回顾的 200 例不良反应病例中有 31例发生该系统损伤 , 其中主要是脱发、皮疹等不良反应。通过结果统计可以看出 , 辛伐他汀不良反应也可发生在血液系统、胃肠道系统、神经系统等 , 虽然其发生的比例不高 , 但是依然会对患者产生较大危险 , 临床用药中应尤为注意。

辛伐他汀与其他药物合用也会产生不良反应。通过本次回顾分析 , 总结出如下合用发生不良反应的情况 :①辛伐他汀与大环内酯类药物合用可能发生不良反应 , 主要表现有肌酸激酶升高、肝肾系统损伤等。②辛伐他汀与其他调脂类药物联合使用也有不良反应发生的病例。本次回顾中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合用造成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有 13 例。分析原因可能是辛伐他汀是酯化的前体药物 , 服用后进入体内反应成为辛伐他汀酸 , 此时如与其他药物进行合用会导致辛伐他汀有效成分改变。

11.怎样判断药物的不良反应 篇十一

(94872部队卫生队 河南 安阳 455000)

【中图分类号】 R190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1044-5511(2011)09-0018-01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不良反应是用药中的一种常见现象,药物即使药检合格,在治疗中也会发生不良反应。在用药过程中,怎样判断出现的症状是药物不良反应呢?

1 用药后出现反应的时间判断:

1.1数秒钟至数小时发生的不良反应。常见的有过敏性休克,即接受药物后症状突然发生;固定性药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多发生在用药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支气管哮喘也常是药物过敏反应的表现之一,常发生在用药后数秒至数分钟内。

1.2用药后半小时至2小时发生的反应。用药后半小时以上,或在2小时内发生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可能是药物引起的胃肠道反应。

1.3药1-2周发生的不良反应。药物过敏反应中血清病样反应(一种免疫反应,过敏者多见)一般在用药后1-2周发生,大多在用药后10天左右发生;多形性红斑常在用药后2-7天发病;洋地黄不良反应、利尿剂致水肿等,也多在用药后的1-2周出现。

1.4药后短时间发生不良反应。长期应用普萘洛尔、可乐定降血压,停药后可出现反跳性高血压。

1.5药后较长时间引起的反应。如保泰松、氯霉素所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可能在停药较长一段时间才发生,白消安引起的肺部病变常在病人用药后1年以上才出现,停药后仍可继续发生。

2 以病人出现的症状判断。

2.1药物出现不良反应,其表现不同于原有疾病的症状。如药物过敏性休克、药物性皮疹,其表现可能与原发疾病的表现完全不同。

2.2一些药物所致不良反应与原有疾病症状相同,但是药物使用过程中原疾病症状曾一度缓解,如普萘洛尔治疗高血压,在症状控制后停药而发生反跳性高血压、双氢克尿噻利尿过程中又出现水肿或使水肿加重、钙拮抗剂治疗心绞痛时心绞痛又发作等都是例证。这种相互矛盾的现象务必引起患者和医生的高度警惕。

12.药物不良反应2520例报告分析 篇十二

1 基本资料

1.1 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2 01 0年1月至2 01 4年1 2月ADR报告252 0例,男13 48例,女117 2例。年龄:0~9岁2 2 7例(9.0%),1 0~1 9岁1 1 0例(4.4%),2 0~29岁252例(10.0%),30~39岁330例(13.1%),40~49岁446例(17.7%),50~59岁338例(13.4%),60~69岁29 5例(11.7%),≥70岁5 22例(20.7%)。引起ADR的可疑药物≥2种338例(13.4%)。ADR报告人:医师1178人(46.7%),药师889人(35.3%),护士405人(16.1%),其他48人(1.9%)。

1.2 引起A D R的前5位药品种类

抗感染药9 1 2例(36.2%),中药制剂670例(26.6%),神经系统药物116例(4.6%),循环系统药物97例(3.8%),消化系统药物92例(3.7%)。此外,还有非甾体类抗炎药、血液系统药物、抗肿瘤药、呼吸系统药物、泌尿系统药物、调节电解质平衡药、激素及调节内分泌药、营养和生物制品等共计633例(25.1%)。

1.3 给药途径

静脉滴注2 1 7 7例(8 6.4%),口服2 3 7例(9.4%),皮下注射43例(1.7%),肌内注射38例(1.5%),局部外用23例(0.9%),其他2例(0.08%)。

1.4累及器官及临床表现(表1)A D R主要累及皮肤及附件,其次为消化系统,累及血液系统最少,部分病例发生多系统损害。

2 讨论

本组资料显示,抗生素在ADR中所占构成比例最大,与抗生素使用频率高、存在超适应证用药、超剂量用药、联合用药不当等问题有关。建议医生用药前详细询问家族史和过敏史,有药敏史者ADR发生率较常人高4~10倍[1];医生应避免无指征用药,护士要加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药制剂的ADR发生率仅次于抗生素,除临床应用广泛外,还与中药成分复杂,制造过程工艺提纯难度大有关,因此建议中药制剂要尽可能单用。

本组资料中静脉给药在ADR中所占构成比最大,与患者多在医院输液可以及时监控有关。静脉给药导致的不良反应原因较多,如多种药物联用细菌内毒素会产生叠加效应,不溶性微粒也如此,这些都可让机体产生热原样反应;且输液p H值、渗透压、药物浓度、滴速等均可诱导ADR发生。WHO将注射剂人均用药次数作为评定合理用药的重要标准之一[2],建议医生能口服的尽量不用注射剂。表1显示皮肤损害发生率最高,笔者分析原因为皮肤反应出现较早较容易发现,而不易发现和症状出现较晚的容易漏报。

本组资料中7 0岁以上患者占2 0.7%,老年患者对药物的肝脏代谢功能、肾清除率均有所下降,药物敏感性增强易导致ADR,应重视对老年患者的ADR监控。

虽然ADR监测工作不能给医院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信息报告制度能起到预警作用,是保障社会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屏障。报告ADR是医药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要充分认识ADR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监测工作,尽力减少ADR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彭芸.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分析[J].医药导报,2012,31(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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