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汇编试卷(共4篇)
1.浙江科技学院汇编试卷 篇一
学生进校后有4次机会申请转专业: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在全校允许的专业范围内转,第三学期末至第四学期末在学院内转,转专业主要考察学生大学期间的学习综合测评成绩和高考成绩(具体按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新变化
艺术类专业取消外语单科不低于60分的限制,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除外;各省美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统考成绩;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第一批提前批招收美术专业学生12人。
2.浙江科技学院汇编试卷 篇二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问卷的填写采取不记名形式,从而使问卷结果相对客观真实。在就业辅导员的协助下,对生化学院、艺术学院、建工学院、理学院、机械学院、外语学院、电气学院、中德学院、经管学院的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发放问卷5557份,回收有效问卷4108份,回收率为73.92%。问卷分22道选择题(其中7题为多选题)和1道问答题。
二、调查内容
我们以浙江科技学院在校大学生为例,在大学期间学生对未来职业生涯的规划、就业形势的看法、就业的态度、择业、就业的意向、自主创业、自身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以及对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方面的看法与建议等进行了调查。
三、、调查结果统计及简要分析职业生涯规划
从统计结果看,被调查者对未来职业发展有规划的占76%以上,但是有清晰规划的只有9%,其中没想过、说不清的占到了24%。
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校大学生急需要一个合理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
1、就业期望
(1)对将来就业形势的评价及就业态度
从统计结果来看,56%的学生认为自己能找到工作,但是自信可以找到工作的只有15%左右。面对这种形势,40%的学生抱冷静态度,从而选择了先就业再择业;其次29%的学生选择了“车到山前必有路”;14%的学生期望就业形势好转。当被问到造成目前这种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原因是什么的时候,66%的学生认为主要问题是期望值过高和缺乏就业技巧和方法;43%的学生认为最好的找工作方法是现场招聘,25%的学生认为最好是通过学校推荐,还有超过16%的学生不清楚该如何找工作。
调查显示:面对就业形势持乐观态度的只有少数,但大多数相信自己能找到工作;大多数学生认为企业在招聘时看中毕业生的主要因素是综合能力,接着看中的是专业技能、品德、潜力、学历、社会实践等。
(2)就业岗位期望
从统计结果来看,被调查者将来就业的第一选择是外资企业,占43%;其次是合资企业,占22.97%;国营企业,占22.75%;再次是政府机关,占20%;民营企业占16.97%;自主创业占16.74%,只有14.99%的学生愿意去私营企业。另外,在选择岗位的类别时,选择最多的是管理类,占31%;其次是技术类,占23%;再次是其他、财经类、行政类、销售类,最后是研发类。在薪酬期望上,1001-2000元占了50%以上;其次是2001-3000元,占了32%。
调查显示:外企仍然是目前大学生心目中最受青睐的就业单位,但作为容纳毕业生就业很重要的民企、私企,占的比例较少。管理类岗位仍然是大学生的首选;29%的学生在选择企业时把个人发展机会放在了第一位,然后才考虑企业发展前景2008年第16期和薪酬福利水平,而在薪酬待遇上,绝大多数同学都抱有冷静的态度。大学生注重自我发展,有与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的方面,但如果毕业生过分强调个人发展,而不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将难以适应目前社会需求的现实,造成择业困难。
(3)就业区域
从统计结果来看,在选择工作地点时,选择留在杭州的占了40%;其次是其他沿海发达地区占19%。愿意到西部或欠发达地区去发展的占19%;看情况、不清楚的占48%;另外,明确不愿意去的占33%。
调查显示:选择就业地点的时候,杭州,其他沿海发达地区、回生源地、上海高居前四位,大学生就业还是以本地区就业为主,跨地区就业还没有形成主流,人才流动比较缓慢。经济发达地区与国际接轨更快捷,更能为就业者提供机会,这与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需要密切相关;而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机会较其他地区高,且就业岗位多元化,也是吸引学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2、求职
从统计结果来看,把实习经历放在简历首要位置的占41%;其次是把社会经验放首要位置,比例占39%:认为专业成绩放首位的占26%。在找工作方面,43%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场招聘适合自己;其次是学校推荐,占25%;通过亲友介绍占21%。当被问到所知道的学校给学生提供的就业指导主要有哪些方面时,45%的学生选择了就业的专题讲座:27%的学生选择了就业指导课程。除此之外,38%的学生还希望提供长期深入到企业实习的指导:28%的学生希望提供求职技巧培训:25%的学生希望提供素质拓展指导。有53%的学生认为用人单位最关心毕业生的是综合能力;其次是专业技能和品德,占24%。
调查显示:实习经历和社会经验越来越受到学生和社会的重视,在实践中掌握书本知识也是检验能力的最好方法之一。就业指导在宣传方面还应加大力度,学生希望在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讲座、课程外,需要提供长期深入企业实习的机会。沟通能力、心理素质、专业水平和适应能力被认为是毕业生最应该具备的素质及能力。而被调查者认为综合能力、专业技能、品德是用人单位最关心的条件。
3、创业
从统计结果来看,54%的被调查者有想过创业;另外有强烈的创业意愿的占16%。在对大学生创业的看法中,持支持意见的占55%;选择保留意见的占30%;只有4%的学生抱反对意见。另外,在大学生应当在什么时候进行创业的调查中,51%的学生选择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再选择创业;31%的学生选择只要有创业意愿随时可以;选择在校期间和毕业时创业的各为9%。在问到参加过的有关创业方面的活动,54%的学生没有参加任何这方面的活动:27%的学生与他人认真讨论过创业的问题;7%的学生参加过有关的创业竞赛;6%的学生已经创业经营。而33%的学生听说过国家有扶持大学生毕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没有具体印象:31%的学生不知道有这样的政策;26%的学生知道不全面;只有10%的学生知道。
调查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有创业意识,但是有强烈愿望的只有两成不到,真正参与过的学生却是少之又少。在什么时候进行创业的问题上,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再选择创业,说明大多数人对创业都有明确的想法,时机成熟时他们就会选择创业,
四、建议
根据上述调查得出的数据分析受到启发,提出如下建议:
1、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树立良好的择业观。
针对大部分学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不够、储备不足现象。学校可以在四年中循序渐进的对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纠正学生眼高手低的心态,首次就业从基础做起,建立良好的心理素质。不要期望太高,即使不如意,可作为一次学习锻炼机会,尽量调整自己的心态,对职业的预期值也能适时加以调整。
2、强化动手能力,建立实习基地,增强实践能力。
专业强,基础厚,理论深,技能精,是每个用人单位渴望的人才标准。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加社团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就业有正面影响。因此,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专业实习的基础上,大胆地鼓励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包括兼职在内的校外活动,提升自身实践、动手能力。
学校要求学生在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深化专业知识、增强综合能力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实习、实践活动。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每年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开展一系列相关的调查(如:寻访校友足迹,优秀校友采访等)和调研(如:本专业在某地区的就业情况,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增强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的爱校教育,加强学生的思想品行教育,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能力、社交、处事能力、进入社会的角色转换能力等。
学校还可以与相关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加强互动。通过实习基地,解决学生渴望得到锻炼的同时,为企业找到相关专业的人才并及早进行培训,做好衔接工作。建立实习基地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互赢互利的好事。
3、建立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队伍,为提供良好的服务。
由调查可知,大部分同学对自己就业前景持乐观态度,也有不少同学感到迷茫,大多数学生能够认识到就业指导的作用,学生最需要的是专业就业指导人员的指导和刚刚经历过求职的高年级毕业生的现身说法、经验交流。由此看来,学生对系统的开展就业指导课程和实用性的就业指导有着较强烈的需求,就业指导工作的系统化、常规化以及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化、专家化势在必行。
4、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大力宣传就业政策,通过各种形式提供就业信息。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学生已经意识到创业的重要性,但缺乏创业的认识以及为创业而努力的意志和行动。学校在开展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的同时,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多参加创业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
学校要积极宣传、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加强对毕业生政策上的指导。提供全面的就业信息服务,及时搜集、整理、储存和发布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包括专业、人数、报酬、要求、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等,供毕业生随时查阅。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更多双向选择的机会,利用学校的各种有利条件,组织好“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加强与兄弟高校的沟通,学习其他高校的就业指导经验,丰富就业指导的手段,突出个性化服务,建立针对毕业生职业测评和求职技巧等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总结
通过这次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意识的调查,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就业意识。总的来说,学校要适应新形势,采取相应措施,深化教学改革,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就业指导工作,学校教育要对接市场需求,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适时调整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社会要努力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完善就业市场和人事制度,建立真正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家长和亲友要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期间的心理变化,积极配合学校,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缓解心理压力。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才能使他们有积极、健康的就业心态。
摘要: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前社会十分关注的话题,而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通过对浙江科技学院在校生就业意识的调查,立足在校大学生就业主体,详细分析了目前在校生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期望、求职、创业等就业意识的现状,同时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对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的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以便更好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和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就业意识,择业,职业生涯,创业,调查
参考文献
[1]、冯波,张汝金.浅析大学生涯的“一个导向、四种意识、三种能力”[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7.8.
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第五条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美丽的钱塘江畔,地理位置优越,占地总面积1006亩,校舍建筑面积16.46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08个校内实训场所及11个仿真实训中心,39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七条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在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106,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每年的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根据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江苏省考生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单考单招中职考生为:专业理论、数学、语文、外语;江苏省考生单科成绩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综合素质评价。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两个专业中招收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文、理科考生及其他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为英语。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303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笃学”新生奖学金用以激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优秀新生奖学金一、二、三等;“笃学”新生奖学金一、二、三等。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经国家电子注册、具有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班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生顺利修完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4.浙江科技学院汇编试卷 篇四
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余亩。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因办学成绩卓著,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因时局**,学校几度易名,数迁校址,风雨沧桑,历经磨难,但始终坚持办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不断开拓进取,绘就了新的历史篇章。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今天的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学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300余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4个,其中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省重点专业(含在建)15个,并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含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13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拥有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人文社科基地,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研究平台;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700余人,正高职称19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省级特聘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39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2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55人,其中重点资助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2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70余人。
学校坚持以科研工作为重点,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近几年获各类科研奖励2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省部级奖励8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14个国家和地区的47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留学生教育快速发展。
有着110多年辉煌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在新世纪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全校师生正满怀信心,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阔步迈进!
专业设置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工业设计、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
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3280、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960号
第九条学院基本情况: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由浙江理工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院占地面积563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办学设施完善。
2学院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因材施教,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和优秀生培养方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现有本科专业及方向37个,在校生6680人。现有专任教师34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7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118人,并聘请了一大批浙江理工大学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学院依托浙江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综合办学优势,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他省(市)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因专业培养需要,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建筑学、工业设计、广告学专业。
第十六条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对英语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分数线要求。英语专业英语单科分数要求达到100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七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专业级差方式采取计算机二次投档,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2分,自第二个专业志愿之后无级差,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根据浙江省艺术类统考政策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结算。学年制学费标准:普通文理科专业1.6万元/(人·学年);工科类专业1.7万元/(人·学年),其中建筑学、土木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专业1.9万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1.9万元/(人·学年),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2万元/(人·学年)。学费收费具体以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生住宿实行社会化管理,住宿费按照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以1200元/(人·学年)标准由提供后勤社会化管理的公司预收取,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第二十四条 学院对学生实行优秀生培养计划,特别优秀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可申请转入浙江理工大学学习。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近20余种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困难生信息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电话:0571-86843333、85857777
传真:0571-86843999、85857770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71-86843028。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zist.edu.cn
咨询电话:0571-***3
学校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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