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财税法规专题复习

2024-10-11

本科财税法规专题复习(共6篇)(共6篇)

1.本科财税法规专题复习 篇一

综合作业

(二)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税收优惠:指税法根据国家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某类纳税人或者某些征税对象给予的有利政策及措施

2、城乡维护建设税:国家为扩大和稳定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加强城乡维护建设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3、关税:指海关依法对进出口本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课征的一种税

4、资源税:对开发国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和开发条件的差别而形成的级差收益征收的税。

二、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有(1234)

A教育劳务B农业服务C博物馆门票收入D医疗服务

2、按照(1)标准,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A课税目的B货物流向C适用对象D计税依据

3、下列选项中,免征关税的是(1234)

A国际红十字会捐赠给我国的药品B欧盟捐赠给我国的抗灾物资 C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D入关前丢失的货物。

4、下列关于企业税的各项支出中,不允许扣除的是(2)

A成本B违法经营罚款C销售费用D管理费用

5、在我国,下列选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包括(1234)

A自然人B个体工商户C合伙企业D个人独资企业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的是(4)

A县政府用地B某公园用地C某寺庙用地D某商业大厦用地

7、下列机关中,无权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234)

A国家税务总局B省国税局C自治区地税局D国家财政部

8、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4)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A 15 B 30 C 45 D 60

9、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人员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有(124)

A 在中国大陆定居的中国公民 B 在中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侨民 C 具有中国国籍,但未在中国大陆定居且在一个纳税中在中国大陆居位不满1年的华侨 D 不具有中国国籍,但在一个纳税中在中国大陆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

10、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三、判断题

1、企业解散,需要进行税务变更登记程序(错)

2、我国的发票实行一式三联制(错)

3、查定征收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凭证不够完备的小企业(对)

4、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一律不征营业税。(错)

5、税权的横向分配包括集权和分权两种模式(错)

四、简答

1、增值税的特征?

答:(1)克服了重复征税(2)税负公平(3)多环节课征(4)税率档次少(5)税收转嫁性

2、简述消费税的概念和特征。

答:(1)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销售收入额或经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2)消费税的特征有:

A选择性征收 B单环节课征 C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D赋税转嫁性

3、简述营业税的概念和特征。

答:(1)营业税: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2)营业税的特征有: A征收普遍 B税负均衡 C简便易行

五、分析计算题

某电器公司2006年8月销售液晶彩电共取得销售收入117万元,进货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13万元。问:该电器公司该月共应缴纳增值税多少?

答:(1)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117÷(1+17%)=100(万元)

(2)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00×17%-13=4(万元)

所以,该企业8月份应纳增值税4万元。

注:该商店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其在零售环节的销售额应为含增值税的含税销售额,即价税合并收取。因此,应将其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作业2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预算法》规定,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可以暂时不设立预算,但要经过下述哪级政府确定?B B.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2.一般而言,我国的财政级次有几级?C C.五级

3.我国《预算法》规定了财政收入的几种主要形式?B B.四种

4.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国家预算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果以国家编制形式差别为依据,国家预算可以分为哪些种类?A

A.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5.按照国家预算内容上的差别为依据,国家预算可分为哪些种类?C

C.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6.以预算的级次为标准,可以把预算分为哪些种类?B B.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7.下列哪一部法规是我国建国后的第一个预算法规?D D.《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8.以下哪一部法律是德国制定的预算法?A

A.《联邦预算法典》 9.我国是哪一年开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度的?C C.1994年

10.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多长时间之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A

A.1个月

11.一般来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预算,即在一定的时间界度内,全面反映该的财政收支活动。但是各国预算的起止日期并不一样。我国预算起止期限是从何时到何时?A

A.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12.美国的预算起止期限是从何时到何时?D

D.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 13.预算编制要求实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关于这一原则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C C.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可列赤字

14.我国从哪一年起由单式预算编制改为复式预算编制?D D.1992年

15.预算草案需要经过特定的机构批准生效,才能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哪个机构负责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6.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下列哪个机构审查和批准?B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7.从哪一年开始,拥有法人财产权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集中的资金不再列作预算外收入?C C.1994年

18.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这个部门是下列哪一个?C C.财政部门

19.一般而言,中期国债是指多长时间以内还本付息的国债?A

A.1年以上10年以下

20.我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国债托管客户的权利与义务。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债托管客户的权利?C C.有权随时卖空国债

21.下列哪类机构不能充当国债托管人?B B.政策性银行

22.关于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B

B.投资人应以真实的身份开立账户 23.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金融机构必须在申请的前几年中无违法和违章经营记录?C C.2年

24.国债一级自营商必须连续参加每期国债发行承购包销团,并且每期承销量不得低于该期承销团总承销量的多少比例?B B.1%

25.外债监管部门负责对外债和对外担保实施监管。关于外债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职权,下列哪一个说法是不正确的?D D.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债的统计监测,不定期公布外债统计数据

二、多项选择题

1.实质意义上的预算法是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财政法的主要组成部分。预算法调整的预算关系包括哪些?ABCD A.国家在组织预算资金收入和支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B.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C.国家在管理预算资金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D.国家在监督预算资金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2.关于预算,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BC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C.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内至少三次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以下哪些法律是美国制定的?BDE B.《国会预算法案》 D.《1921年预算和会计法》 E.《平衡预算法案》 4.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ACD A.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C.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5.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ABCD A.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B.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

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定、决定和命令

D.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6.下列哪些属于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ABDE A.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B.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C.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D.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E.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7.下列哪些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BCE

B.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C.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E.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8.关于预算外资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BD

B.预算外资金要依法设置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9.国债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下列关于国债分类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BCD A.按照国债发行的区域,可以将国债分为国内债务与国外债务B.将国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长期国债的目的是依据债券期限的长短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影响差异,来确定合理的期限结构C.按照债券是否可以流通,将国债划分为可流通国债与不可流通国债,其目的是利用两者对货币流通的不同影响,确定合理的上市债券的比例 D.现代国家中的国债,一般均为自由国债

10.关于国债的法律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 A.在强制国债的情况下,国债的购买不以自愿、平等、合意为前提B.在自由国债的情况下,国债购买者的意志不受国家的强制,国债买卖属于平等下的利益交换C.国债的发行受到严格的法律控制D.国债的发行应当受公法基本原则的约束

11.下列对国债托管人权利义务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ABCD A.有权扣押伪造、变造的国债券B. 应将自有国债和其他财产与为客户代理托管的国债分别开设账户,予以分别管理,不得擅自挪用客户的国债C.切实保护客户的国债的安全,对客户国债托管账户记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D.对客户送交托管的实物国债券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对送达实物国债保管库的实物国债券的真实性负责

12.下列哪些外债属于国际商业贷款?ACD

A.国际融资租赁 C.非居民外币存款 D.补偿贸易中用现汇偿还的债务

13.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D A.境内机构不得为非经营性质的境外机构提供担保C.境内机构对外签订担保合同后,应当依据规定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D.国际商业贷款担保合同须经登记后方能生效

三、名词解释

1、决算是指对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决算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决算草案,提请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和批准后方可生效。

2、预算外资金是指地方财政部门和由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规定,自行提取、自行收取、自行安排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一种财政性资金。

3、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4、国债托管指国债投资人基于对国债托管机构的信任,将其所拥有国债委托托管人进行债权管理、实物券面保管与权益监护行为。

四、简答

1、国家预算的原则是指国家选择预算形式和体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根本准则。目前世界

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包括:

(1)公开性原则,是指全部预算收支必须经过权力机关审查批准,并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使政府的预算收支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可靠性原则,是指国家预算收支数字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实际,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都应以各级政府的情况报告为依据。

(3)完整性原则,是指该列入国家预算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反映在预算中,不得造假账,预算外另列预算。国家允许的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原则,是指各级预算收支要按照统一的口径、程序来计算和编制,任何机构的收支都要以总额列入预算。(5)性原则,是指政府必须按照法定预算编制国家预算,既要全面反映该的财政收支活动,又不能将不属于本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的国家预算之中。

2、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预算监督程序如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有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人大代表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就预算、决算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受询问或受质询的有关的政府或者财政部门必须及时给予答复。

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的情况。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3、中国国债一级自营商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包括:(1)除政策性银行以外的各类银行;

(2)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经纪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

(3)其他可以从事国债承销、代理交易、自营业务的金融机构。

除此之外,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实力,如最低的实收货币资本、良好的信誉、过去若干年内无违章经营记录等。

五、论述

2、国家预算通过生效以后,即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为了增强预算的法律效力,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规范预算调整的实体标准和法定程序,并严格其他预算变动的形式和审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的特殊性。预算法中应当特别强调,预算审批通过以后,除非发生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的特别重要的理由,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2)严格预算调整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本级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1个月前提交预算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审查决议。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半个月前必须将预算调整方案及预算委员会的初步审查决议发给各位委员。人大常委会审批由全体委员的2/3以上的多数投票通过。审批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还需由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方为有效。

(3)取消县级以下政府追加预算的权力,如果发生重大自然灾害而无法通过本级预算自求平衡时,可以通过上级政府转移支付的途径予以解决。

(4)规范预算变更的审批标准和程序。预算变更虽然不需要权力机关的审批,但在政府机关内部也应该确立明确的标准和程序。(5)调整预算起讫时间消除预算效力真空。我国预算实行历年制,与我国权力机关审批预算的时间无法衔接,以至于造成预算效力的断档和真空,因此必须予以改革。

2.本科财税法规专题复习 篇二

冯爱国

高校教师法规专题

冯爱国

***

第一讲 法律的内涵本质

一、契约精神

二、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1、权利——私法领域(1)资格(2)自由(3)合法利益

2、权力——公法领域

公权力:国家权力、政府权力等

三、宪政

(一)相关概念:

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一种政治形态。

(二)宪政的基本理念

1.首先是法律的至高无上,或者是宪法的至高无上。

2.现代社会对法律的违反是多种多样的,但最可怕的一种违反是来自政府。为了使政府能够严格地以法律和宪法的规则来做事情,就必须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约束。这种约束来自两个方面,内部约束(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来自外部的方面(三权分立)。3.司法权的扩张,司法的独立,确立违宪审查制度。

4.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必须要得到进一步地规范化,不能模糊不清、不能不公开。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稳定性。

5.司法机构和非司法机构界定要清楚。

(三)宪政的实质

一个硬币的两面:一个是严格地限制政府的权力,包括在政府之上的某些组织的权力,另一个就是严格地保障公民的权利。

(四)依法治国

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人民和公民)。

2.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律轨道:良法之治、蕴含特定的价值理念,包括:人民主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利受到有效制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义等。这些制度表现为: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人权保障制度等。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

4.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实现法律崇高的权威、法律信仰。

第二讲

法的概念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一、法律的词源 灋: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去;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从去。廌通豸,解廌兽也,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说文解字》

二.、非马克思主义法的学说

(一)苏格拉底:法律是神的意志的体现

(二)自然法学派法律观

1、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2、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3、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4、•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

(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法律观

1、真正的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即“国家法”。

2、实在法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是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

3、法律与政治道德等价值观没有必然和内在的联系,“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应该是什么”分开处理。

4、形式上合理的法律体系自给自足,法律裁判直接可以由法律规则中演绎得出。恶法亦法

5、侧重于法律语词的语义和语用分析。

(四)社会学法学派法律观

1、法扎根于社会之中,法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

2、真正的和主要的法律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而是社会立法中的秩序或人类联合的内在秩序。

3、法律与国家并非不可分割,即法律的立法和实施主体未必一定是国家。

4、法律绝非仅是规则的体系,还包括原则、政策。

5、法律不是作为规则体,而是作为一个过程和事业。

三、马克思主义法的概念

(一)概念: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二)法的内涵及特征: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1、社会规范性

2、法的普遍性

3、国家意志性

4、国家强制性

5、权利、义务性

(三)法的作用:

1、政治职能;(维护政治统治)

2、社会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法的起源与发展

1、法的起源

习惯、习惯法、成文法

2、法的发展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第三讲

法律的一般理论基础

一、法的渊源

(一)概念:法的表现形式

(二)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立法过程

1、提出议案

2、审议和讨论

3、表决

4、公布

二、法的部门

(一)概念:

根据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对法律规范进行划分,凡具有相同调整对象与调整方式的法就是一个法的部门。

(二)法律部门划分 1.宪法

2.行政法

3.刑法

4.民商法

5.经济法

6.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7.环境资源法

8.军事法

9.诉讼法

10.国际法

(三)宪法中的相关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公有制经济主体,非公有制为重要组成部分。

3.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效率与公平,机会的平等,税收制度。4.国家保障人权:

第一代人权:生命、财产、自由;

第二代人权:人权的社会化,要求政府保护的权利;请求权、受益权。5.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

(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问题,秘密投票

B.六大政治自由;

C.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取得国家赔偿;(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立宪国家视为人身权)、通信自由秘密不受侵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5)社会文化教育权: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6)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

(四)刑法——犯罪与刑罚 A犯罪构成

1.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方面:主观有过错

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3.客体:侵犯的法益

4.客观方面: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

B刑事责任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

管制(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无期徒刑(不能少于十三年)

死刑(死缓二年期满后可减为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五)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主体(1)自然人(2)法人

(3)其他组织(两户一伙,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例外(胎儿和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法人

1.概念:指由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合组织体和财合组织体。(拟制说)

2.法人的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

(2)非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法人

4.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2.内容 3.客体

(1)公民的生命健康利益;(2)行为;(债权的客体一种请求)(3)物;(物权的客体)

(4)人身、人格;(身体权、姓名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益、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5)智力成果。(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第四讲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相对于相关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责任主体

(二)过错,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三)违法行为

(四)损害事实

(五)因果关系

三.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

(二)过错责任:指以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

无过错责任:指不以主观过错的存在为必要条件而认定的责任

公平责任:指法无明文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但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因而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的一种特殊责任。

(三)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四)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五)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四.归责与免责

(一)归责的概念

指针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的活动。

(二)归责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因果联系原则

3.责任相称原则(责任相当原则)

4.责任自负原则

第五讲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一.教育行政法

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教育行政行为的特征 1.合法性 2.裁量性 3.单方性 4.权责统一性 5.公共服务性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三.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做出的行为。

四.公民权利的救济方式 1.内部申诉 2.行政复议

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受理机关依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的一种法律制度。3.行政诉讼

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依司法审判程序解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的一种活动。

第六讲 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一.教师法立法概况

(一)基本概述 1.立法背景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实行。2.教师的概念: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二)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教师资格和聘任制度

1.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2.教师聘任制度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四)教师的待遇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法律责任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教育法

(一)义务教育:

1.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2.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3.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4.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2)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6.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1)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2)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3)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4)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二)学生的权利义务 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学校的权利

347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生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用公开收费项目;

/ 10

高校教师法规课程讲义

冯爱国

6.依法接受监督。

三.高等教育法

(一)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二)高等学校学生毕业要求: 1.思想品德合格;

2.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 3.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

(三)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较好的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学校承担责任

1.校舍、场地、设施不符合规范,承担责任; 2.学校安全、保卫存在重大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3.提供药品、食品、饮用水存在不安全因素;

4.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没有必要的安全教育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学校知道从事教育工作人员患有某些禁止性疾病,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造成学生损害; 6.学校知道学生具有特异体质未采取措施的; 7.学校让未成年人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体罚、虐待学生;

9.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学校没有采取及时救治措施; 10.学生擅自离校,没有及时告知家长。

(五)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不可抗力;

2.来自学校外部突发措施; 3.学生自杀、自伤;

4.在对抗性、风险性很强的体育竞赛中; 5.在节假日期间发生损害; 6.在上学或者放学途中。

3.本科财税法规专题复习 篇三

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体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这次省纪委省监委举办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班很及时,也很解渴,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补齐业务短板、提升履职能力的绝佳机会。此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我明显感受到自己学到不少管用实用的“干货”,一些参加培训前较为模糊的认识逐步清晰起来,也进一步树牢了执纪执法理念。我将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学习党纪法规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做到学用结合、学心致用,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最大贡献!

我参加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班,邀请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xx处长授课。x处长以其丰富的党内法规研究知识和工作经验,为我们讲授了党内法规发展和各项法规衔接各项知识,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能有这样一次学习机会,非常难得,进一步加强我对党内法规的认识,对我今后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可以说是受益非浅。

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处政策研究处处长xx同志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详细的解读,使我对这两个党内法规的现实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自己遵规守纪的政治素养,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党内监督,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在全镇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领会到的知识作为镇纪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传达下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后,对政治纪律有了更深的认识,纪在法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识大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跟紧随,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在工作中要时刻反省自己,以更高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防微杜渐,从自己做起,做到廉洁自律。

通过培训,让我深刻领会了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了《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我将从思想深处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用之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对照《准则》《条例》要求,在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同时,坚持“律人者更要自律”的原则,自加压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切实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绝对忠诚、绝对干净、绝对担当承载起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

通过这次培训班的学习,对纪检监察干部怎样带头学好条例、用好纪律,把条例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有了更深的理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带头学习好《条例》,不仅要学深学透,更要结合工作实际,带头领会精神实质,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敢负责、敢担当,敢于严格执纪,勇于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真正担负起维护执行《条例》的重要职责,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维护者,要时刻牢牢抓住《条例》这个根本,严格执行《条例》,运用好《条例》指导实践,切实提高运用党纪条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近期,我参加了省纪委监委举办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中央纪委监委法规室的四位专家型主任,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经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深入浅出,诠释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方法、要点、流程。使我更进一步系统的学习和掌握了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知识,四位主任的精彩授课呈现给大家的是一顿丰盛的大餐,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作为一名刚刚从调入纪检系统的新兵,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全新的岗位、全新的职责,全新的挑战,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强学习,才能更加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只有以时不我待的劲头学习各项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细则规定,才能尽快地适应新岗位职责的要求,投入到全新的工作中去。

本次培训,我非常荣幸地聆听了全部课程,虽然只有短短两天,但这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让我饱尝了一次“理论大餐”,接受了一次“精神洗礼”。通过陈亚新处长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解读,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也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不仅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同时也明确了作为党内专责监督机构的一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肩负的重任和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近日参加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班,系统的学习了《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各位领导的授课深入浅出,生动精彩,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消化、吸收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把所学本领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逐步使自己成为一名理论扎实、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干部。

5月22日,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专题培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政策研究处副处长王薇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特点、重点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授课内容实、形式新、干货足,通过观看视频直播,使我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认为学习好、运用好《条例》,是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使条例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信条,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践行者。

通过学习培训,获益匪浅。《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两部法规都是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制定的,首先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两部法规同向发力,一脉相承,都体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后工作中,将以本次学习培训为契机,不断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不断增强专业能力,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工作本领。

4.兽医法规期末复习 篇四

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章: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局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等。

兽医法规体系:主要是有关动物疫病的防控及兽药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和有关动物病原微生物管理的法规,关于兽医从业管理的法规有待完善。

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即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的行为。

行政确认: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特定的事实是否存在的认定。

行政处罚:指主管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予以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为了顺利实施某种管理职能,依法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强制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主体内部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这是由上一级机构,根据管理相对人的请求,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特定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处理、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判的诉讼制度。

官方兽医: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动物疫病:所管理的动物疫病为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指的是具有传播扩散特点的动物疫病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和养殖业生产的动物疫病。

动物防疫: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等方面内容。

一类动物疫病:指对人和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如口蹄疫、猪瘟等。

二类动物疫病: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疫病,如狂犬病、炭疽等。

三类动物疫病: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如牛流行热、猪传染性胃肠炎等。

重大动物疫情: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兽用处方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兽用非处方药:指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新兽药是指我国新研究制造的兽药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兽药新制剂系指用国度已经核准的兽药原料药品新研究制造、加工出的兽药制剂已经核准出产的兽药制剂 兽药通用名:也就是兽药国家标准中收载的兽药名称。是药品国际非专利名称的简称。

内包装标签:系指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上的标签。

外包装标签:系指直接接触内包装的外包装上的标签。

一类动物病原:可导致地方性流行,但属于不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致病微生物。二类动物病原:为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但实验室扩散风险低的致病微生物。

三类动物病原: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实验室释放后有中等危险的致病微生物。

四类动物病原:为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实验室释放存在高危险性的致病微生物。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

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

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

三、三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四、四类动物病原微生物:是指危险性小、低致病力、实验室感染机会少的兽用生物制品、疫苗生产用的各种弱毒病原微生物以及不属于第一、二、三类的各种低毒力的病原微生物。

1、我国实行官方兽医制度的必要性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1)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计划经济(供需矛盾)--市场经济(结构矛盾)--世界经济一体化(WTO)(2)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包办—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政府调控+国际通行规则(WTO,OIE,SPS协议)(3)兽医职能的转变:为畜牧生产服务(皮-毛)--二者并重—二者分离(监管服务)(4)供需关系的变化:短缺—相对过剩(量多质低,结构不合理)--安全优质均衡(5)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推进体制改革:SARS—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均衡;禽流感、链球菌—动物疾病与人类健康;瘦肉精、三聚氰胺—违禁药物对人类危害。

1.实行官方兽医制度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兽医卫生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

2.实行官方兽医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动物疫病的防制水平

3.实施官方兽医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动物产品的质量

4.实行官方兽医制度可大大提高我国兽医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

2、对1998年颁布的“动物防疫法”进行修订的原因是什么?

答:(1)动防疫法制度不健全;(2)兽医管理体制不完善;(3)防疫法中一些规定过于原则,缺失可操作性,对一些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或处罚不力;(4)WTO/SPS协定和国际动物卫生法典有关。

3、与1998年颁布的“动物防疫法”比较,2007年颁布的“动物防疫法”有哪些新的补充?

答:(1)强化预防监测力量,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公布疫情,确定损失补偿区别,控制扑杀造成的损失要补偿;(2)规范动物的诊所;(3)加强对随意处置病死动物的处罚;(4)检疫规定更加具体,对售出运输动物要申请。

4、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答: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

(三)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5、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哪些动物防疫条件?

答:(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6、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

(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5.体育法规复习题 篇五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目标任务而确定的行动指导原则与准则。

区别:1.从制定的主体和程序来看:政策是党和各级政府依照其职权制定的。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

2、从表现形式来看:政策其内容比较概括,很少用具体的条文规范来表述。法律通常采用制定法的形式,有法典式的,也有单行法规形式。

3、从调整和适用范围来看:政策比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广泛,政策可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发挥作用。

2、体育道德与体育法律的区别 P.48-491、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体育法律属于制度范畴,体育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规范表现为各种规范性文件、判例法和国家认可的习惯法。道德观念和规范存在于人们的舆论中、在理论化的伦理思想体系中。

3、调整的范围不同。体育法律规范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具体的体育行为,而体育道德规范除了调整人们的具体的行为之外,还调整许多涉及观念范畴的问题。(友谊、尊重对手)道德比法律更广。

4、规范的内容不同。体育法律规范既规定权利又规定义务,并要求权利与义务相对应,道德规范则主要规定道德义务。

5、调整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规范的施行主要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实施。

3、我国体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讲,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距离依法执政、依法治体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体现体育改革成果的法规和规章较少。

2、低层次体育法规多,高层次体育法规少,内容和效力都有限。

3、与其他部门相比,体育法制建设相对落后。

4、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分为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重点是什么?

5、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接受原有的体育事业并对它进行改造,尽快建设“为人民的健康、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和人民的国防服务”新型社会主义体育事业。

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从学校体育转向竞技运动,同时根据实践结果对已有的一些法规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2、十年**时期体育战线也和其他战线一样遭受空前浩劫。

3、体育法制建设的新时期经过拨乱反正,迅速恢复和修订了1966年以前的体育法规,同时制定和公布了许多新的法令,体育事业重新

步入正规并且飞速发展。

6、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相对落后表现在哪些方面?P.86-87

主要表现在:

1、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还不高,依法行政、以法治体还

没有牢固地树立起来;

2、体育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

3、解决困扰体育改革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些重点、难点

问题的立法还不多;

4、体育执法队伍还不够健全,执法监督也不够有力;

5、体育工作的很多方面尚未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7、面对入世,我国体育产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立法工作? P.93-951、应制定明确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经营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制定体育产权界定的法规。

3、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例外条款,保护我国体育服务业。

4、国家应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体育服务业。

5、制定提于无形资产保护的法律、法规。

6、加强体育法规、法规的编撰工作。

8、体育行规行约的概念,具体表现形式P.123、124

体育行规,是体育行业规定的简称。

1、协会章程。

2、行业公约及行业服务规范。

3、行业交易规范。

4、行业质量标准。

9、行规、行约的效力 P.1251、行规行约是法律的必要补充。

2、行规行约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中具有特殊地位。

3、行规行约不得违法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10、体育竞赛规程与体育法律的区别和联系P.132-133

竞赛规程的制定程序比较简单,一般由承办比赛的单位,按照比赛举办单位的要求制定,是本次比赛的主要依据,一般来讲,比赛结束后该规程就无效。体育法律则不同,非经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一直有效。竞赛规程的制定必须遵守体育法律、法规,否则是无效的。在体育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规程可以自己规定在本次比赛中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23、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求。

24.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5、商业贿赂和贿赂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主体的不同。刑法上的贿赂,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这些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而商业贿赂,主要指市场中参与竞争的平等主体通过贿赂的手段来赢得商业机会,谋取暴利的行为。商业贿赂的犯罪主体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26、校园伤害事故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如何处理呢?首先,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是教育关系。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学校的主要义务是采取安全措施、注意安全防范,确保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对基于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规定

因哪些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28、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一、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是否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到哪家仲裁机构、由谁来主持纠纷的解决等,都可以由当事人来自主选择,主持纠纷解决的仲裁员都是各行业的专家学者。诉讼则实行级别、地域管辖,审判庭的组成也由人民法院指定。

二、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一旦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

三、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民事纠纷,而法院是可以受理刑事、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申请撤销时法院不会从实体处理中审查,如程序中有明

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法院有相关的法定监督机构和救济程序。

五、仲裁庭审理案件具有“保密性”,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六、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法院有规定。

劳动合同法

29、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0、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1、提前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不需要,除非企业对员工进行了培训。

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1、保守秘密条款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二年。

3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一,预告解除:

①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第二,无须预告的解除: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⑦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无须预告的解除。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随时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给予经济补偿的义务。

须预告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限制(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

38、劳动纠纷的解决劳动仲裁:劳动局内设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仲裁时效(F27):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和中止。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9、劳动诉讼(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应在5日内作出)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庭逾期(45+15)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科财税法规专题复习 篇六

1,下列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不属于宪法部门法范畴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取法》 答案:C 解析:《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参加教材p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投保人参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建筑工程项目,保险人须负责赔偿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A,设计错误 B,原材料缺陷 C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 D,工艺不完善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3,下列法律责任中,属于刑事处罚的是()A,处分 B,暂扣执照 C恢复原状 D,罚金 答案:D 解析: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参见教材p46。

4,根据《建筑法》,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内,向施工许可证办法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A,15天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答案:B 解析:在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参见教材p54。

5,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建设项目所在城市,县人民政府()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土地主管部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D,授权的镇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见教材p51。6,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申请施工许可证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B,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措施须在申请施工许可证前编制完成 C,只有法律和行政法规才有权设定施工许可证当的申领条件 D,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答案:A

解析,只有取得规划许可证之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参见教材p51.7,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 无资质承包主题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 实际施工人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则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无关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答案:D 解析, 实际施工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参加教材p65。

8,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是()A, 施工企业负责人 B, 专职安全员 C专职消防安全员 D,项目负责人 答案:D 解析: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则应是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参见教材p235。

9,施工企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出的停止施工处罚决定的,将由()负责强制执行。A, 公安机关

B,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C人民法院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参见教材p239。

10,某工程事故造成3人死亡,10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罚案例》,该事故等级为()A, 特别重大事故 B, 较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一般事故 答案:B 解析: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参见教材p239。

11,根据《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 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B, 代理人可以超越代理实施代理行为

C,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一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 解析: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名师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参见教材p12,12,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版等自升式架设设备,必须由()承担。A, 设备使用单位 B,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C,设备出租单位 D,检验检测机构

答案:B 解析: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机械和自升式架设 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参见教材p258,13,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B, 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形

C,即使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次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D,此约定即使写入合同中,也属于无效合同条款 答案:B 解析:教材没有直接的描述,参见教材p293 14,根据《仲裁法》,关于仲裁庭组成的说法,正确的是()A, 仲裁庭必须由3名及3名以上的单数仲裁员组成 B, 仲裁庭可由当事人双方个选定两名仲裁庭组成 C,首席仲裁员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 D,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任命产生 答案:C 解析: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包括合议仲裁庭和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明仲裁员组成,参见教材p328。

15,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古墓,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件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一般应在不超过()小时赶赴工地现场。A, 12 B, 36 C,48 D,24 答案:D

解析:文物行政部门应该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6,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是()A, 电工 B, 架子工 C,钢筋工 D,起重信号工 答案:C 解析:建筑行业那些属于特种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17,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分包情形中,不属于违法分包的是()A,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承包单位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就将其全部劳务作业交由劳务单位完成

B, 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C,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D,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答案:A 解析:劳务分包无需经总包的认可。

18,关于用单位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B,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C,对各类能源消耗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 D,对能源消费应实行包费制 答案:D 解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19,下列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中,不属于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是()

A, 食品加工生产企业 B,建筑施工企业 C,烟花爆竹施工企业 D,矿业企业 答案:A 20,施工人员对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A,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单位 B,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 C,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D,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答案:D 21,关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说法,错误的是()A, 可以转包检测业务 B,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C,是中介机构

D,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答案:A 解析:检测机构不得转包业务

22,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买受人,以替代标的物的现实交付,该种交付方式成为()A, 简易交付 B, 占有决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答案:D 23,根据《专利法》,对产品的形状,架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成为()A, 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设计方案 答案:B 24,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上诉案件的二审裁判的说法,正确的是()A,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B,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申

C,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申,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D,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额,依法改判 答案:C,参见教材p320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监督管理 A, 企业 B,政府 C,社会 D,行业 答案:B 26,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包括()A,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B,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C,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

D,签署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答案:D 解析:应该在3年内提出注册,逾期注册需要提供继续教育的证明、27,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关于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原则上不停止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B,公告部门一律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C,依照当事人申请可停止公告 D,公告部门可自行决定是否停止公告 答案:A 28,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提出注册申请的最长期限为(),逾期未申请者,须富恶化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A, 3年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A 2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职责和权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B,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

C,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D,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进行竣工验收 答案:B 解析: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进行竣工验收,参见教材p285

30,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贷款支付给乙供

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A, 乙供应商因无过错,无需返还 B, 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的给付请求

C,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D,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进行竣工验收 答案:B 31,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 违反用人单位

C,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案:C 32,根据《合同法》,关于定作人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A, 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B, 没有约定报酬支付期限的,定作人应当先行预付 C,报酬约定不清的,定作人有权拒付

D,因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导致损失的,定作人与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定作人可以随时接触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的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3.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

A.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

B.装、拆卸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C.监理单位负责安全的工程师

D.出租单位生产管理人员

【答案】B

【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参见教材P258。

34,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有分包单位承担,该约定()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由于分包单位自愿签署而有效 C.仅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有效

D.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答案】D

【解析】:按照《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101。

3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因过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其将受到的行政法为()A, 终身不予注册

B, 吊销职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C,责令停止执业3年 D,责令停止执业1年 答案:A 36,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的时间期限应在()A, 评标截至时间前 B, 评标开始前

C,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D,投标有效期内 答案:C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37,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交的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转向施工方案,应由()A,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B, 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D,监理单位 答案:C 【解析】参见教材p229,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8,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行为,属于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担工程。A, 营业执照 B,技术人员 C,资金 D,高层管理人员 答案:A 3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

A,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C,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部分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 答案:B

【解析】参见教材p339,《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第一条。

40.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已签署的工程结算文件

C.完整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

D.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已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答案】B

【解析】:参见教材P287~28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5个条件不包括已签署的工程结算文件。

41,关于行政行为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法定的 B.实施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 C.行政行为多属于无偿行为 D.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裁量性 【答案】D 42,关于工程监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法定代理关系 B.工程监理单位可以分包监理业务

C.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统一可以转让监理业务

D.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答案】D、【解析】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监理不得与设备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也没有分包这个说法。

43,甲公司与乙公司的院落相邻,甲为方便自己车辆进出,遂于乙方约定:甲借用乙方院内道路通行,期限20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50万元补偿费,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2年后,甲方拟定了下列方案,其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甲方拟将全部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自由保留地役权

B.甲拟单独将地役权转让给了丁物业公司

C.甲拟将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一并转让给丙 D.甲拟将房产所有权及土地适用权转让给丙,而将地役权转给丁 【答案】C 44,根据《合同法》,允许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是()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B.法定代表人变更

C.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D.当事人乙方违约 【答案】A 45.依法实施强制监理的工程项目,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有审查责任的是()

A.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B.工程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案】B 46.下列保险中,属于强制性保修的是()。

A.意外伤害保险

B.建筑工程一切险

C.安装工程一切险

D.工伤保险

【答案】D

【解析】:工伤保险是强制的,意外伤害保险是鼓励上的。参见教材P151.47,根据《公司法》,公司法人成立日期是()之日

46.下列保险中,属于强制性保修的是()。

A.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B.申请公司设立

C.工商管理机关批准

D.组织机构代码证签发

【答案】A 48,不良行为记录生活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工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业规范,经()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所形成的记录。

A.乡(镇)

B.县

C.市

D.省

【答案】B 【解析】:参见教材p108 4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B,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C,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D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答案】D [解析]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参见教材p281。

50,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能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是()作业

A.抢修

B.抢险

C.抢工期

D.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

【答案】C 【解析】: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5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上()

A.自提交工程峻验收报告之日起15日内

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D.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52,特征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最迟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届满前()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1个月

B.10天

C.15天

D.2个月

【答案】A 53,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B.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最接近标底价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C.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D.招标人可以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答案】C 【解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参见教材p95 54,根据《合同法》,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最低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A.1/3

B.1/2

C.1/5

D.2/3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55,关于投标联合体资格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即可 B.联合体一方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即可

C.联合体各方均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D.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

【答案】C 【解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56,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额,关于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分包单位只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B,建设单位只能向给其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C,总承包单位赔偿金额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有责任的分包单位追偿

D,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无合同关系,无权向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答案】C 57,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A,勘察,设计单位 B,监理单位

C,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D,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答案】A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试用期,参见教材p298 58,下列法律文书中,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是()A,在仲裁程序中形成的仲裁调解书

B,由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达成的调解书 C,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制作的调解书 D,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节协议

【答案】B 59.在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的情形下,隐蔽工程未通过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由此发生质量问题所产生费用由()承担。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建设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隐蔽工程需要经监理单位验收,所以该责任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

60,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到了变通事故,火灾事故外,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救。

A.15 B.20

C.30 D.40 【答案】C 【解析】除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报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变化,其他事故为30日。

61,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是()

A.国务院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C.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答案】C 【解析】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工作,参见教材p266。

62,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给予警告,并在()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A.2 B.1

C.3 D.5 【答案】B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参见教材p215.63,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了某大型建筑工程的施工,关于该联合体承包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按照承担施工内容即工程质量的比例对建设单位负责 B.建设单位应当与甲,乙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C.甲和乙就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该行为属于肢解工程发包的违法行为

【答案】C 【解析】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94。

64,关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发包人以装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主张索赔的,应予支持

B.承包人应当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任

C.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验收规范的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当应当承担责任

D.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可以免除

【答案】B 【解析】地基基础,主题机构不受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影响,都应在其合理的使用寿命内承担质量责任。

65,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之一是()A.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B.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C.在设计方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安全和预防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D.发现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答案】D 【解析】A是施工单位的责任,B是建设单位的责任,C,为设计单位的责任,D为监理单位的责任。

66,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上()A.一个月至2年 B.2个月至一年

C.3个月至2年

D.6个月至3年

【答案】D

【解析】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参见教材p110 67,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实现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是()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包含或者劳动条件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D.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答案】B 【解析】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用人单位。参见教材141 6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所属法的形式是()。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答案】C

【解析】《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参见教材P4.69,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建设工程纠纷中,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70,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说法,错误的是()A.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拍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

B.同一财产向两个人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同一财产向两个人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记生效的,若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

D.抵押物价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答案】D 【解析】抵押物价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参见教材p37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每个项目得0.5分)71,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经鉴定工程质量合格,关于竣工日期的话说法,正确的有()A,应当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B,应当以鉴定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 C,鉴定日期为顺延工期的期间 D,应当以申请鉴定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E,应当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答案】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额,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序延工期间。

72,关于借款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A,贷款人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B,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C,对于未定期限且无法确定期限的借款款合同,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 D,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E,贷款人有权处置拒不还款的借款人的其他财产 【答案】ABD 【解析】参见教材168 73.下列责任形式中,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赔礼道歉

B.支付违约金

C.赔偿损失

D.采取补救措施

E.罚金

【答案】BCD

【解析】参加教材134.7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A,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B,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C,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

D,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答案】BCE [解析]参见教材219 75,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派人参加

A,监察机关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人民检察院 E,工会 【答案】ACDE 【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76,下列情形导致要约失效的有()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D,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E,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BDE 【解析】《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77,根据《建设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A,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B,勘察文件应注明工程使用年限

C,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D,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E,有特殊有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可由设计单位指定 【答案】ACD 【解析】《建设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第十九,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78,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及保证期间。关于该保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A,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 B,丙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C,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

D,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务转让给丁,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甲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BE [解析]参见教材35.36 79,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各单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说法正确的有()

A,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B,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C,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 D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不得违反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

E,民用建筑在改建,扩建时,设计单位不得对原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 【答案】ABCD 【解析】《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80,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下列情形应按废标处理的有()

A,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B,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为送达指定地点

C,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D,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单位负责人签字 E,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答案】BE [解析]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多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1,建设工程以赔偿随时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A,违反执业道德规范 B,造成随时后果 C,具有违约行为,D,违反建筑企业内部文件

E,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答案】BCE 【解析】参见教材125 82,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A,建筑工程的分包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B,资质等级较低的分包单位可以超越一个等级惩戒分包工程 C,建设单位制定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采用 D,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E,劳务作业分包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答案】AE 【解析】参见教材103 84,施工企业必须在变更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生产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情形有()

A,企业股东变更 B,企业名称变更 C,企业法人变更 D,企业设立分公司 E,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答案】BCE 【解析】参见教材214 85,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答案】AE 【解析】参见教材23 86,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有()A,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B,工程建设通用的安全标准

C,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制图方法标准 D,工程建设通用的实验标准

E,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评定方法标准 【答案】BD 【答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行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87,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依据和参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A,各地的地方法规 B,法律,行政法规

C,案件所在县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规定

D,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E,案件所在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答案】ABE

【解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88,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权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股东会意见严重分歧导致董事会主要成员交换的

D.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答案】ABDE 【解析】可以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让,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89,建设单位办理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的材料有()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B,住宅使用说明书 C,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答案】ACDE 【解析】工程质量竣工备案提交的资料

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由于是大型公共建筑,不是住宅,所以不需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0,关于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说法,正确的有()A,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B,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审查

C,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D,按照规定需要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E,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已批准开工报告 【答案】ABCD 【解析】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需要拆迁的额,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三)需要拆迁的,七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91.必须实施鉴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有()A.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B.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C.用于承重机构的钢筋计连接头试件 D.所有的水泥材料

E.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答案】ABCE 【解析】P272

92.施工作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有()A.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 B.拒绝连续加班作业 C.拒绝冒险作业 D.紧急避险

E.对施工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答案】BCDE 【解析】P221-223

9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发现设计图纸不符合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人员应()A.继续按照工程图纸施工

B.按照技术标准修改图纸 C.按照标准图集施工 D.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E.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予以修改 【答案】DE 【解析】P270

94.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符合工程安全部良行为认定标准的有()。

A.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登记的

B.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C.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预防措施

D.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E.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95.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队()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A.矿山企业 B.建筑施工企业

C.日用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 D.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 E.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答案】ABDE 【解析】P212

96.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D.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CE 【解析】参见教材P317

97.根据《仲裁法》,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A.双方当事人均不满意仲裁结果 B.没有仲裁协议

C.仲裁员隐瞒了应该回避的事由 D.没有对另一方当事人形成强制作用 E.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委员会权限 【答案】BCE 【解析】参见教材P331

98.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A.对施工质量负责

B.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C.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 D.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E.审查批准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答案】ABCD 【解析】参见教材P268-276

99.在下列情形中,代理人应当向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有()。

A.在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 B.经追认的越权代理行为 C.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行为

D.代理人因事务繁忙未经被代理人同意将代理事务转托他人 E.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 【答案】:AC 【解析】:参见教材P16.10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合同中,不属于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的有()。

A.编制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资料 B.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资料 C.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

上一篇:教学管理中心职责下一篇:针灸推拿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