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24-07-19

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4篇)

1.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个《决定》在第三部分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中,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并在第七部分集中阐述了“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问题,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今天,我就同大家一起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三个来共同探讨一下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其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怎样理解这个概念呢,现在有很多讲法。有的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同阶级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区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信仰的人们,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和崇高理想,相互尊重、平等友爱、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形成的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诸多要素相互兼容、相互依存、稳定有序、协调运作、共同发展的社会。它应该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也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还有的认为,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良性运行和相互协调的状态。和谐社会也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把工作的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而在2月19日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诠释:他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诠释,我们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理解。

一、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二、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三、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四、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五、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著名社会学家,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朱力认为,和谐社会至少达到四个基本条件:第一,社会的管理控制体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第二,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有凝聚力。第三,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能得到满足。第四,社会成员具有流动的途径。另外,要达到这四个条件,成为和谐社会,还必须具备六个机制。一是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二是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三是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四是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五是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六是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

二、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对于我们党完成执政的历史任务、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意义重大,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决定》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对于这一论断,应从两个方面来学习和领会。

一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我们党要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来。也就是说,必须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

2.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二

1 图书馆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学习平台

和谐社会的建立有赖于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全面”既指单个人的全面发展, 亦指所有人均得到发展。如果只有少部分人受到良好教育, 人就不能得到全面发展, 社会就不能和谐。因此,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设法使人人都受到良好教育显得非常重要。在当前大学教育还没有普及的客观条件下, 图书馆被喻为“全能大学”、“没有围墙的大学”, 可以起到很好的教育补充作用。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图书馆找到相应的学习位置, 可以说图书馆是面对最广泛人群的可持续发展的终身学习的最理想场所。因此, 图书馆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拓展服务区域和服务人群, 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创造条件在农村、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等文化教育落后地区设立图书馆, 为创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进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所以, 图书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学习平台既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2 图书馆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

如何用正确的思想理论、行动纲领、价值观念影响社会, 引导群众、动员群众、团结群众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 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特别是对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关键时期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显得尤为迫切。作为向公众传播先进文化和进行思想教育的图书馆, 负有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的神圣职责。图书馆要注重积累并传播先进文化, 特别是注重向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成果, 以陶冶人们的情操, 升华人们的精神境界,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促使人人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3 图书馆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设和谐社会最本质的是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全面提高人的素质, 一方面是提高人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笔者将其归类为前述的精神动力源泉。另一方面是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图书馆作为“没有围墙的大学”, 是科教兴国和倡导“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文化教育机构, 要注重利用丰富的人文馆藏资源,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做平台, 深入宣传先进科学文化, 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各种职业技能, 为生产、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提供知识信息保障, 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4 加强图书馆自身建设, 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4.1 重视数字化图书馆建设, 实现文献信息共建共享

近年来, 随着因特网的快速发展, 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 但是, 无论是与国外发达国家比, 还是从国内要求看, 特别是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来看, 我们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 要积极组织图书馆和有关机构的中文信息资源上网, 使我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以及各方面的建设成就, 通过因特网传输到世界各地, 并在国内积极创造条件把因特网开通至所有地区。让数字图书馆的网上咨询、信息导航、学科服务等信息走进千家万户, 走进每一个街道, 每一个乡 (镇) , 每一个村庄、社区甚至每一户家庭, 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4.2 重视馆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图书馆能否把握住机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 关键在于图书馆员素质如何。要使图书馆在其中起到很好的服务作用, 图书馆员首先必须具有高尚的个人情操与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高尚的情操、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 能使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 图书馆还存在着大量的图书期刊文献的采购、编目、阅览、流通等工作, 同时, 由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在图书馆领域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图书馆员必然会遇到越来越多的工作或学习上的问题, 图书馆员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 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胜任本职;再次, 在任何情况下, 都必须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如果不具备以上这些, 图书馆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就成了一句空话。

总之, 图书馆是公众终身学习的重要场所, 也是人们获得精神食粮的能源所在, 图书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既大有作为, 也大有可为。

摘要:主要从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容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观点入手, 分析图书馆在其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进而提出图书馆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学习平台、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等服务。

关键词:图书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3.浅议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 篇三

关键词:和谐社会 构建 基本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说到:“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的基础上,和谐社会的实践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已被社会所认可,今天,对和谐社会的研究在我国学界已然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向。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可见,和谐社会的构建,它不仅是中国人民应该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并且应该是整个人类社会应该共同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如何理解和把握和谐社会的内涵呢?国内外学者对其研究和看法举不胜举,在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见解。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认为和谐社会至少可以包含三层要义。首先,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其次,和谐社会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再次,和谐社会的实现程度直接反映着一定时期公共治理的水平。[1]本文以和谐社会内涵为基准,简要分析构建和谐社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的涵义

和谐社会构建的基本原则,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则或者准则。与其他学科相比,和谐社会构建的研究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实践性强,就必须有指导实践的原则。在国内,学者大都把研究的焦点放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概念的明晰、与传统文化的结合等方面,本文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中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试图从基本原则的涵义和意义着手,简要的分析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几点基本原则。

二、和谐社会基本原则提出的必要性

如何正确的理解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理论,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使和谐社会的构建快速健康发展,如若偏执或狭隘的理解和谐社会的相关理论,那结果势必出现阻碍和谐社会发展的现象,如此一来,和谐社会的构建就会出现紊乱的局面。所以,对和谐社会实施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探讨,有利于其理论的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

三、和谐社会基本原则浅谈

《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其基本原则,但是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的理论和实践,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概念,本文对《决定》提出的和谐社会构建基本原则进行研究,从理论出发,深入实际展开探讨和分析。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原则

邓小平在1978年12月13日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讲话指出 “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我党走出困境,走向富裕的一条万古不易的真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同时,实事求是作为和谐社会实施的第一条基本原则,其在和谐社会实施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和谐社会构建者对实事求是理论的理解也就显得至关重要。古语说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所以,必须以解放思想、实事求为基本原则,本着科学的态度,以实践为准则,以有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思想为指导,大力提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优良作风,切合实际,步步为营的发展和谐社会。

2、实践原则

实践,顾名思义,就是把理论从书本上拿到真实的生活中来,看看理论的正确与否,并且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是理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实践活动。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就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和谐社会是胡锦涛同志提出来的具有开拓性思想的理论,是党和国家新时期的一件大事。《决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由此可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时至今日,“和谐社会”的前期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党和国家已经在此基础上进行着更加细致、宏伟的实践活动,我们党不断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努力奋斗。

理论在指导实践的同时,也应该不断在实践过程中完善自己。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螺旋状不断向上的过程,所以,即使一个理论在实践过程中已经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但并不能就此认为该理论失去了意义,相反,更应注意该理论的价值,挖掘其其他层面上的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潜力。

3、共同富裕原则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由此可知,发展“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具体体现,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达到共同富裕。以共同富裕为基本原则,一是为了明确在和谐社会的实施过程中,不能偏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而行事,更不能背离社会主义的本质而行事。一定要做到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坚持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做到在力求一部分地区和人发展的同时,做到公平、公正的发展。二是为了明确和谐社会的实施是通向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由之路。没有和谐社会的实施,继续沿用古人开山种地,放火开荒的方法,或者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焚林而猎,自然规律必将对人类的行为设下陷阱。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发展工业的时候,毫不顾忌和谐发展,从而导致诸如大气升温等等的许多严重后果。在和谐社会的实施过程中,注意了科学发展,社会生产力从长远来看,一定会取得更加充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带来科技的革新,从而在和谐的路上达到社会主义的本质——共同富裕。三是说明不坚持共同富裕原则,和谐社会的实施无法开展。没有了目标,实践将是盲目的。不仅会使人们在实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失去积极性,也会使人们出现思想的偏差和多元思想的出现。所以,没有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的实施,是不完整的一种实践活动,最终,也会成为一种虚无的实践活动。

4、以人为本原则

《决定》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原则的第一点便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决定》指出:“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历史和文化是人民创造出来的,社会的发展离开人民就无法正常进行。“生产力是社会当中最革命、最活跃的一种力量,而其中最活跃、最能动的要素就是人”。[2]故而,和谐社会的实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人民的实践活动,是一种“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以人为本原则,就是要看到人民在社会发展过程的不可取代的作用,以及人民为了社会的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和谐社会的实施,是人民认为正确的、可行的、并愿意为主体的行为。在和谐社会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看到人民的力量和贡献,并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其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今社会,仍有一些有悖于和谐社会的行为,森林被破坏了,江河被污染了,食品里含有各种有毒物质,这些事件和行为有悖于国家和人民,并不能真正的做到和谐,是对和谐社会的一种践踏。所以,一定要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自学接受人民的监督,时刻本着“一切发展为人民”的思想,不给不法分子有空可钻。缺少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实施,是背离和谐本质的实践活动,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5、与时俱进原则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品质。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在和谐社会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必须看到社会是发展的,理论会在不同时代产生不同的效果。在古代社会,和谐社会的和谐程度有限,人与人、人与社会、自然之间不可能根本和谐,即使有,那也只能是短暂的和谐。这与社会生产力的本质有关。在当今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自然是可以达到和谐的。不过,在当今社会,和谐社会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在人民的努力下必将得到解决。其次,必须看到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规律,在我国,在生产力的发展的过程中,党和国家领导人认识到这一规律,总结出一系列理论成果,及时提出在我国发展和谐社会。其实,不管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和谐社会都势在必行,虽然现在有些国家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和谐社会的发展,但是我们要看到这种现象只是暂时的。最后,必须看到和谐社会的实施是一个长久的过程。任何一种规律的完善都需要在实践中反复进行,因为规律本身不会一瞬间完全展现,只有在长期的实践过程才会逐渐显露,进而被人们所认识,被人们所掌握。所以,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才能完全掌握和谐社会构建的规律,才能走上构建和谐社会的光明大道。

“和谐社会”的实施原则,是指导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是相辅相成的互为一体的,这五个原则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能离开其中一个而谈论另一个。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蓬勃发展的今天,和谐社会为其探寻了一条科学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用基本原则指导实践,并为实践提供新的方法,如此以往,和谐社会一定会在我国迎来它的春天。

注:本文作者王洪为曲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助教;华东师范大学在读硕士。

参考文献:

[1]汪玉凯.党内和谐,公共治理和谐与社会和谐[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12):22.

4.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四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计生协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目的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相吻合。计划生育协会是协助党和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团体。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计划生育协会发动会员在控制人

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在计划生育好范文版权所有中起带头积极作用。向群众宣传科学理论、计生政策,传播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协调社会力量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的优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发挥计生协会在村民(居)自治的建设作用。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队伍自身的建设,适应新的形势。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计划生育协会的服务对象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一致。各级协会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育龄群众。计生协会基层网络有乡、村(居)会长、理事、小组长、会员,通过这样网络联系广大的育龄群众,联系千家万户。计生协会会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他们与育龄群众朝夕相融,接触最近、联系更广、感情更深、作用更大、效果更好。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方法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一致。计生协会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管理”活动。自我教育——通过协会组织学习计生政策和科学知识,把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科学知识交给群众,通过节假日、世界人口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母亲节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新的生育文化氛围。加强思想沟通,润物无声,在会员和育龄群众中间谈心交流。通过开展有声有色文艺宣传,使育龄群众受到教育和启迪,接受新的婚育观好范文版权所有念。自我管理——按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制定各种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村规民约。实行国家计生政策、落实优惠政策和奖励扶持政策,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公开、张榜公布并实施监督管理,时时反馈计生信息落实计划生育任务,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自我服务——组织广大会员发展经济,帮助群众的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园“三结合”活动,为广大育龄群众。实施帮扶工程,幸福工程,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上的优质服务。

5.谈检察机关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篇五

实践证明,检察建议在预防犯罪,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检察建议,首先要注重合理性,要讲事实,摆道理,这样才易于被相关单位所接受;其次,要有针对性,要针对犯罪发生的具体成因,管理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检察建议,要有的放矢,不能空穴来风;第三要有可采性,建议的对策要便于操作,便于实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际效果。

二、靠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作依托,几乎是不可想像的。提高公民的安全感,当前情况,就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员单位,且负有法律的职能,所以更应承担更多的职责,更好地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要抓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动摇,不但要强化“严打”力度,更要加强防范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协调的职责,把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好,提高公民的安感度。

三、靠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检察机关应当有效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性质犯罪,以突出的打击成效,彻底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势头,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的社会局面,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四、靠预防职务犯罪 惩治腐败现象发展和谐官吏腐败历来是困扰社会的一大问题,也是影响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取信于民。同时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除腐败发生的根源,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从而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6.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六

作为一个工会工作者,现就工会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从以下两个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社会转型呼唤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出来。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封闭向开放转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在社会转型期里,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就业困难、劳资关系矛盾凸显等各种不和谐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稳定。

稳定是和谐的重要内涵。社会不稳定,改革难以进行,发展无从谈起,包括职工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和实现,所以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对于社会政治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实现,我国的劳动关系在总体上是健康协调的。但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导致一些企业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劳动关系矛盾的增多已经成为影响职工队伍团结稳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构建和谐社会当中,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追求劳动关系和谐,以“两促进”、“两满意”,实现劳资双赢为目的和手段,这正是工会的出发点。近几年,工会处理了大量的劳资纠纷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如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工会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解决拖欠工资、协调劳动关系;工会设立职工热线电话,开通了“12351”工会职工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旗帜鲜明地及时介入处理一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等。

建立和完善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一个长期的重要任务,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和国家长治久

安的高度出发,工会应协助党和政府不断解决建立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与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职工群众性事件,化解矛盾。总的来说,在社会转型期,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二、工会必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呼唤工会发挥其自身作用,特别是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更应有所作为。我认为,工会需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投身改革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建功立业。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会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把工会工作放到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积极发挥工会作用。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把他们团结和凝聚到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阶段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工会组织越壮大,作用发挥越充分,党的阶段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就越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越有保障。

二是切实履行维权职责,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会必须依法履行维护和表达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着眼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要维护和表达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包括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等制度以及重大侵权事件快速反应制度,发挥这些制度在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其次要依法健全完善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另外,要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是切实为困难职排忧解难,当职工的贴心人。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当职工的贴心人。对困难职工,要从工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为他们排忧解难,济难救困。一要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大力加强困

7.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七

关键词:工会,构建和谐社会,作用

0 引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 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 又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 也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 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 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必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 因此更要认真探讨工会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1 工会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好稳定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当中,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追求劳动关系和谐, 以“两促进”、“两满意”, 实现劳资双赢为目的和手段, 这正是工会的出发点。要从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 工会应协助党政不断解决建立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时准确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与呼声,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职工群众性事件, 化解矛盾。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深入基层, 摸清情况, 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对涉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要及时介入, 合情合理合法处理, 积极为下岗、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2 工会组织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投身改革发展

工会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 做到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把他们团结和凝聚到党的周围, 不断巩固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 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工会必须适应我国社会的多样性发展, 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的高度, 充分认识工会组建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加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 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同时还要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促进发展,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实践表明, 工会组织越壮大, 作用发挥越充分, 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就越巩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越有保障。

3 工会组织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切实履行维权职责, 化解劳资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工会必须依法履行维护和表达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 着眼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要维护和表达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 首先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包括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等制度以及重大侵权事件快速反应制度, 发挥这些制度在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健全完善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另外, 要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要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 重点解决好无故拖欠职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漠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侵犯职工人身权利等突出问题。对那些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 不仅要依法查处, 还要在坚持有基本事实、有法律根据、有处理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新闻曝光, 努力推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4 工会组织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当职工的贴心人

为职工竭诚群众服务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帮扶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直接具体的体现。对困难职工, 要从工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 为他们排忧解难, 济难救困。一要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 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 建立帮扶职工快速反应系统, 真心实意地为职工排忧解难;二要充分发挥工会再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作用;三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推动国家有关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监督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现工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目标;四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认真研究解决未参加养老保险而无能力缴费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问题, 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五要办好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增强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能力。工会要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观念, 真正当好职工的贴心人。

5 工会组织要培养工会干部勇于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模范

在工作中, 工会干部都要围绕履行维权职责、密切党群关系这一共同目标, 要努力营造和谐的共事环境, 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坦荡处事, 倍加顾全大局, 倍加珍惜团结, 倍加维护稳定, 做到气顺、心和、事业兴在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中, 要从严从紧, 但也要做到以人为本, 心平气和, 要以理说服人, 以情感动人, 以法教育人。以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平和维权, 不仅努力减少矛盾, 而且更有效地解决矛盾, 使已经产生的各种劳资纠纷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

8.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八

关键词:文物工作 构建 和谐社会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正逐步由经济、整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整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文物是历史的载体和文化的基石,文物工作作为一项社会事业,在和谐社会中起着传承历史、保存文明、振奋民族精神、延续民族文化血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文物保护和管理作为一门学科还很年轻,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样有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作出科学回答。因此,研讨文物工作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一、关于文物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个问题

(一)准确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

新世纪新阶段,也是党的理论创新时期,一系列重要奋斗目标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标志着党的执政思想的成熟。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文物工作业务性和实践性较强,在研讨如何更好地将文物事业融入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时,有必要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一个比较理性的认识,做到有的放矢。

首先,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结构整体转型期,经济社会进入关键的发展阶段,适应社会的深刻变化,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依据。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它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也可以体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传统的和谐社会建立在少数社会群体剥夺大多数社会群体和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基础之上,往往以牺牲个体利益来换取社会和谐的局面,因而在本质上是不和谐的。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相适应,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和以追求更高和谐状态为理想的新型的和谐社会。

其次,正确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他奋斗目标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就是为实现建设全面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实现这个目标所要完成的重要战略任务之间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

归根到底,我们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实际上就是达到最理想状态的和谐社会,我们为之奋斗的各种目标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以上所述,旨在将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上来,使文物工作和文物工作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思想端正。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二)正确把握文物工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相互关系

文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强大的精神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文物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其实质是发展包括文物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漫長历史过程,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载体,反映了人类追求和谐社会的曲折历程,文物工作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仅与其他社会事业一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者,还是这段历史的客观记录着和忠实见证者,这也是文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区别于其他社会事业之处。

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状态,对于文物工作而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充分利用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发挥历史内在的精神感染力,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爱国主义情感,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之达到和谐的精神状态,争取每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二、文物工作自身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一)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物工作理念

讨论文物工作如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以和谐社会的要求指导文物工作,以规范有序的文物工作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达到相互促进,互利双赢的效果,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整合文物工作必须的文物资源、各类社会资源与利益关系为突破口。同时,还应认识到文物工作不仅是单纯的社会事业或简单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文物工作是基础性、长效性的事业,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潜移默化和文化滋养作用,厚积而薄发,文物工作者要有甘于清贫、耐得寂寞、踏实苦干的准备。

(二)妥善处理与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为文物工作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

认识和谐,首先要认识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前提是协调矛盾。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具体到文物工作,就是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就是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发展环境的矛盾,就是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文物工作自身不足的矛盾。

一方面围绕国家经济建设需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方面积极转变发展思路,加大有效保护基础上的合理利用。

(三)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迈出文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坚实步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文物工作是一个平凡而又艰苦的岗位,要求文物工作者具有更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严格依法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文物是全民族不可再生的家产,是先进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得天独厚的根基。文物工作者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竭尽全力保护抢救文物,千方百计地保证文物安全。同时通过挖掘提炼和展示宣传文物所蕴藏的深刻内涵,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我们国家灿烂的历史和坎坷的历程,保持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邵凤芝.试论博物馆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08年第1期

[2]李艳萍.浅谈博物馆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博物馆研究,2009年第3期

9.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九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对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历史进程中,民政部门应起的作用与作为作了一些调研和思考,旨在为推进新时期民政工作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弱势群体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自治化、生态环境优化的持续性过程,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考虑,综合平衡。其中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弱势群体是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它主要包括:

1.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者、残疾人和其他因丧失、缺乏劳动能力而无生活来源者;

2.遭受自然灾害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个人和家庭;3.无固定职业或失业造成的生活低于基本标准的个人和家庭;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生活水平低于基本标准的个人和家庭。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研究报告《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的计算,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规模已达1.4亿—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就XX而言,全市465万人口,仅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的农村绝对特困户就有23.59万人,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相对贫困户有47.1万人,城市低保对象5.7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83万人,残疾人21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59万人。由于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起步较晚,且财力投入有限,使得体系建设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XX到目前为止已建立、相对比较规范的只有城市低保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低保尚处于试点阶段,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弱势群体在生存、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已经成为XX乃至中国当今一个日益凸显的重要问题。从长远来看,发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在伴随发展的整个过程中,这些问题都将长期存在,如果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仅会危及社会的稳定,而且制约经济健康发展,从而伤及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因此,救助弱势群体的受益者并不仅仅是弱势群体,同时受益的还包括强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所以,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应当关注和重视的一项共同责任和战略任务。

二、民政是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保障

朱德同志曾说,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社区建设、救灾救济、城市低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其中不少工作还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灾民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就一个部门的工作看,还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有民政工作这样广泛的社会覆盖面,也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像民政部门这样面对的是这么多的困难群众。因此,从工作性质上讲,民政部门是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在思想上的知情人、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排忧解难的办事人、党的温暖的传递人,是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保障。政府有两只手,一只手是发展经济抓效率;另一只手是做好二次甚至三次分配,兼顾好社会公平,使所有人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经济发展成果。这后一只手的责任必然更多地落在民政部门身上。民政部门一定要自觉认识到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党和政府的重托,更是困难群众的期盼,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肩负的历史重任。

三、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呼唤“强势民政”

古往今来,关心民瘼,体恤民力,注重民生,与民休养生息,一直是开明统治者的一条重要执政经验。民政历史悠久,过去是统治阶级的“惠民之政”、“治民之要”。新中国成立后,民政“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成为“为民之政”,是一大国政、德政、善政,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管理之基、施政之要。可以说,民政工作是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承担着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但是,由于过去社会矛盾不突出、社会相对较公平、民政部门自身不强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并不突出。“民政”在社会职能中处于“弱势地位”,发挥着有限的职能和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中国既处于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怎样救助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越来越成为摆在各级党和政府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而急迫的问题。

民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扶贫济弱、缓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推进民主法制、维护社会公平的历史使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更是起着主力军的作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弱势群体涌现,稳定问题频发,民政部门如果自身不强,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能力有限,弱势群体就得不到很好的救助,工作就会陷于被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已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政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弱势群体需要“强势民政”,只有“强势民政”才能为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民政人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把打造“强势民政”、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理念、新追求、新目标。

四、打造“强势民政”的目标和任务

所谓“强势民政”,就是相对传统民政必须做到“五个有”。即:有做强的信念与理念,有清晰而正确的思路,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干部队伍,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卓著的工作成效,使得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有重要地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良好形象。“强势民政”既是一个工作的理念,同时又是发展的方向,奋进的旗帜。民政只有形成强势,才能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爱民、亲民的各项举措,才能逐步满足社会对民政工作不同层次的需求,才能建立起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强势民政”不是为民政部门争夺权利、谋取好处,而是为了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他所承载的内容是要“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建立福泽全民的“大民政”。

打造“强势民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民政部门树立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等、不靠,迎难而上,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坚持不懈地全面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发展,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去不断提高民政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的位置,去树立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去建立在部门协调中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在工作上,对内要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增强民政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并通过“强势民政”的建设和体现人本关怀,增强民政系统自身的凝聚力;对外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弱势群体,增强民政的影响力和亲和力,同时通过有效的宣传,唤起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意识,建立起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统一战线。为此需要增强四种意识,突出五个重点,强化六项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四种意识。

1.增强人性意识。民政工作是代表党和政府做人的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虽然民政工作的内容繁多,但基本的主线是要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解决民生,就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落实民权,就是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维护民利,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部提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第一要事,就是要求民政工作要始终突出为民、利民的人本思想,坚持为民、利民的价值取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好标准。要打造“强势民政”,有爱心和激情必须成为民政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发自内心地热爱人民群众,把困难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地为困难群众着想,千方百计、满腔热情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灾有所救、残有所助、孤有所依的公民社会。

2.增强市场意识。传统民政工作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到现在仍深深地留下了计划经济的烙印,给人的印象民政主要是用钱。客观上,要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弱势群体,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一个特点。但是,要打造“强势民政”,除了要继续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外,现代民政人还必须学会用市场经济理念来找钱,特别是在一些涉及需要用市场机制配置和获取资源的工作上,民政人要按市场规律主动适应市场,融入市场,利用好市场,逐渐从市场上募集更多的资金。当前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创新工作:(1)积极推行福利彩票产业化、市场化运营,努力拓展福彩市场,为社会救助积累更多的资金。近几年,福彩销售随着经济发展,市场份额有所增长,但还需要在市场培育、产品营销、网络和队伍发展上开拓创新,积极扩展空间,挖掘潜力,同时顺应市场变化和需求,推出即开型电脑彩票,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XX福彩销售超过1个亿。(2)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广大企业、百姓大众特别是富裕阶层回馈社会、帮助弱者的理想渠道,激发社会各界乐善好施、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德意识,通过自觉自愿的捐献,在一定程度上均衡财富的流向和弱化收入的两极分化,缓解社会贫富矛盾。(3)把地名管理纳入经营城市的范畴,要根据城市规划发展,提早设计并策划可供拍卖冠名的新街道、新桥梁、新社区等,积极组织拍卖。同时充分利用地名招牌开展广告业务,使城市无形资产产生实在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强政府救助弱势群体的财力。(4)促进社区服务业形成产业化、专业化,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5)把民间组织管理提升为事业来开发、产业来扶持,培育“社团经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快民政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顺利完成民政工作任务的重要手段。作为基层民政部门,一方面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提出修改、完善相关民政法律法规的意见,使之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需要强化民政执法,发挥好民政执法部门的作用,做到有法必依。长期以来,“发发钱、拜拜年”的“弱势民政”形象,使社会各界不把民政作为执法部门,而实际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赋予了民政部门明确的执法主体资格,民政部门不主动执法,事实上就构成了行政不作为。民政工作是服务性工作,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民政行政执法,明确民政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做到服务和管理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定完善的行政执法规范,学会运用法律来指导工作、规范管理、解决问题,坚决纠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各项民政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4.增强社会意识。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动、组织和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民政事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主要责任,确保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但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政府逐步加大投入、完善民政事业发展政策的同时,必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民政事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民政部门一是要消除过去存在的给多少钱、办多少事、不给钱不办事的“等、靠、要”思想;二是要改变独家包揽的观念,树立部门相互配合的“大协作”思想,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其他部门在救助弱势群体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战线”;三是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出力参与和发展民政事业。如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创办福利公益机构,采取国办民营、私办公助、合资联办、股份制经营等多样化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政事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把民政事业推向前进。

(二)以点带面,突出五个工作重点。

1.全面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今年6月,四川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0

年在全省建立起覆盖城乡、科学规范、运转协调、保障有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这就决定了现在和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建立和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将成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逐步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确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灾害防范机制,搞好预警预报、物资储备、社会动员工作,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二是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因大病、重残、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三是抓紧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已建立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将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低标准起步,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低保范围和提高低保标准。四是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供养实际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加快敬老院建设,争取5年内实现乡乡镇镇有敬老院。五是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内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并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到2007年,在全市建立起基本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六是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努力建设和谐社区。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以建设和谐社区为主题,以重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为突破口,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一是大力加强社区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备社区基础设施,通过新建、改建、租用、有偿使用、无偿提供等形式力争使每个社区都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200平方米的服务用房,有一处以上老年人服务设施和便民利民的文化娱乐设施。二是要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社区体制改革,随着城市的发展,做好“村改居”工作。三是实行直接选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强化社区履行职能的民意基础。四是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培育各类社区中介和民间组织,让社区居民顺畅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意愿。五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凡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工作职责,不应摊派到社区;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应推行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执行。六是要着眼方便社区居民生活,做好社区服务,加大政府投入,重点发展面向广大居民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七是同步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3.认真做好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民政事业整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社会结构变迁的前瞻性、战略性决策,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内在与紧迫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在过去重视经济建设、忽视社会发展的传统发展观的影响下,民政事业囿于计划经济模式思维,在指导思想、政府计划、开展业务范围等方面,其职能角色只是充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的服务型的“配角”,带有临时性、突击性、应急性和边缘化的特征。当前,抚恤、救济标准偏低,保障面窄,优抚、社会救济保障对象相对贫困的现象仍然突出,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较多,都与民政未整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有着深刻的关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呈现出工作对象扩大、工作内容增加、工作任务加重、工作领域拓宽的发展趋势,国家宏观决策层及广大群众对民政事业也越来越关注。要从根本上解决民政事业发展滞后问题,就必须把民政事业的发展整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前正是全国各地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时候,XX民政要抓住有利时机,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科学、严谨地编制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导今后五年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地顺利发展。

4、确保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军政军民关系直接影响着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大局。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根本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劲动因。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以贯彻落实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契机,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巩固双拥工作成果,促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二是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逐步实现安置方式从安排就业到自谋职业的过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三是以落实“两个待遇”为中心,以实现“六老”要求为目标,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切实提高军休服务管理质量。

5.着力抓好民间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坚持依法审批、突出重点和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同业企业自发组建、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自律性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形成与我市产业结构、市场体系、区域经济相适应,涵盖各个产业领域,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体系,注重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帮助农村建立一批农村专业技术组织,不断发展“支部加协会”的管理模式,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社”分开,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领域中的功能定位,努力创造条件,不断优化民间组织发展环境,实现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的局面。着力发展、做大做强为社会提供非营利性公益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慈善组织,加快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逐步形成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服务、参与社会救助的组织体系。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纪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非法组党结社活动。

在突出上述几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地名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老龄工作等其他各项民政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提升民政工作能力,强化六项措施。

1.继续争取并强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党委和政府领导对民政工作的重视,是推进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民政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站在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民政工作的发展,摆正位置,找准位置,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民政部门要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适时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建设性的建议,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思路和措施,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用显著的工作成绩赢得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信任是各级民政部门打造“强势民政”的首要之务。

2.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不断创新。打造“强势民政”,必须首先在民政干部职工中统一认识,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上来,只有广大干部职工真正理解了什么是“强势民政”,为什么要打造“强势民政”,怎样打造“强势民政”,民政人才能够齐心协力,共同为之奋斗。为此,要在民政系统掀起打造“强势民政”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通过学习党中央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打造“强势民政”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联系,从而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其次,要在全系统形成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深刻认识化为行动,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时针对变化的形势和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3.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民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民政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对做好民政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民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要下大力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民政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广泛树立“爱心、敬业、创新、和谐”的XX民政精神,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廉洁型、节约型、服务型的民政机关,建立起一支积极进取、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兼备的民政干部队伍,促进民政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使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长远看,要逐步提高和改善队伍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要重点把想干事的同志根据其特长放在合适的岗位上,通过人尽其能来开拓新的工作局面。二是要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民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民政工作的优势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是打造“强势民政”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当前XX的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人”的问题。随着国家免征农业税后,作为乡镇政府主要任务的“催粮要款”工作随之消亡,乡镇行政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乡镇面临着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一批乡镇干部面临着下岗或转岗,而民政工作随着社会的转型,乡镇政府亟需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民政工作的职能和任务变得越来越重要。民政部门要抓住乡镇区划调整和强化民政职能的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采取有效措施,使基层的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4.整合民政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点多线长、面广量多且各项业务相对独立性较强的特点决定了民政业务之间常常是各自为阵,不能形成一个整体的合力,再加上由于认识、工作力量配置等方面的原因,民政业务发展不平衡、整体效益不高的状况不可避免地存在。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惑着民政部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发生变化,迫切需要整合多元的民政业务,创新运行机制,形成最大合力,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综合效能和整体优势,推动民政事业的协调、持续发展。一是根据民政工作的主要特点,可以将多元分散的民政业务整合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公共事务等四个体系,促使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随着社区建设的迅猛发展,需要把民政业务有机融入社区建设当中,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组织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整合城市民政工作,提高城市民政工作的整体效益,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整个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三是整合利用民政资源,力求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办较多、较快、较好的事情。如在兴建社会福利服务项目时将福利院、光荣院、社区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培训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和场所统筹安排,资源共享,使之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服务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四是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社会心理等管理方法和手段,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代科学方法,从而有效地利用有限的人财物资源去实现各项民政工作的特定目标,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5.切实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对于扩大民政工作的影响,争取各级领导、各部门、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营造积极向上的民政工作发展环境,激发民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民政队伍建设,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既要“埋头拉车”,也要“抬头看路”,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民政事业的率先发展的高度,认识和开展新形势下的民政宣传工作。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同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的联系,注意发挥互联网、局域网等现代传媒在民政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畅通民政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二是紧紧抓住政府重视,百姓关心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待抚恤等焦点、热点问题,适时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三是对新颁布的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重大政策、法规,及时在各新闻媒体的显要位置进行宣传,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各新闻媒体予以解难释疑。四是对需要集中全社会之力推进的民政事业,要通过媒体广泛呼吁,调动社会积极性,动员社会群众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五是抓好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勤政为民,做百姓贴心人”典型事例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民政、关注民政、理解民政,进而参与、支持、发展民政事业。

10.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十

2010441476 李后涛

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认为我们应该先了解什么才是构建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做为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我们的未来息息相关,从某些方面来说,未来我就是们这一代人的,如果我们自己不能明白自己在构建社会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那么我们的未来可以说是很可悲的,因为如果真的是那种情况,我们未来将会生活在不和谐里。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中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具体的说就是以下几点:

1.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2.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3.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4.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首先理解了解我们自己。了解我们的使命和我们的责任,只有了解了这些才能明白我们去向哪个方向努力和发展。其次我们必须要坚持一个当代大学生该有的觉悟,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进而我想我们应该把这些理论性的东西应用到实践和现实生活中去。比方说在学校里,讲究的是自己与自己、自己与同学、自己与老师、我们与校园的环境等等的和谐。

在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方面,现阶段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或许不能出很大的一份力,但是,我们应当坚信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当,一定会做到依法治国和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我想近几年来最可以说明这一观点的就是房价问题,从前几年的房价疯涨,现在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局面,没有疯涨的情况了,这就是国家为广大人民做的事。在诚信友爱与安定有序方面,可以说我们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时时刻刻都有关系,但是我却不认为现在的我们做的很好,这一方面,我们还应该有很大的改善。比如,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坐车问题,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我们在坐公交是主动给需要的人让坐,然后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却做的不是很好,另一方面,拿我们自己来说,大学城位于城市的郊区,人数众多,每到周末坐车就十分拥挤,但是坐车的时候却依然有那么多人抢座位,一点也没有当代大学生的样子。有时候我们真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在做着类似的事,这一方面,我认为我们还应努力。

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可以说,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而地球的一些资源却在被我们无休止的使用着,还有很多已经超出了地球自身的负荷,面对这些,很多国家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应当爱护环境,从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做起,必须到达彼此的双赢的境界,学会去爱校园里的每一草每一木,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在生命的旅行中我们都是过客,都是大自然的造化和恩赐,所以应该让我们对彼此的感觉更好一点。

在我看来,当代大学生,我们还有其他一些方面需要自己注意的,比如自己与自己的和谐往往被别人忽略,在我看来,校园里的自我和谐是其他和谐的基础,首先认为自己分为两面,内秀和外秀,内秀:自己多看书多学习,来提高自已的修养;多经历困难和磨难来增加自己的韧性和沉稳度。外秀:在我看来具体在大学生这里就应该是加强锻炼自己的身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起居饮食习惯等等,然自己做一个励志的人,励志的大学生。

11.浅议现代社会伦理文化的构建 篇十一

一、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伦理文化现状

当中精神层面的变革在现代化进程中尤为,主要呈现以下几种现状。

1.社会伦理文化正处于蜕变阶段。社会伦理文化是一个社会文明的精神核心和民族文化的体现,它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社会系统结构以及民族文化的结构中具有很大的稳定性。

2.社会伦理文化重建难度大。社会伦理文化体现的事一个民族文化价值系统的核心与精华,是该民族长期所奉行的日常生活价值在文化层面的沉淀与提升,它深深地积淀在人们的心理结构中。因为文化的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具有一定的继承性,这就决定了社会伦理文化和伦理精神的变迁必将表现出明显的民族一脉性与承袭性。

3.社会伦理文化处于新旧道德秩序的交替进程中。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和转型存在着双重道德标准,必然导致人们在道德观念和道德价值上有着尖锐的冲突,普遍在道德问题上的存在着不同的困惑,进而引发一系列的道德失范和非道德主义现象。

二、现代社会伦理文化变革的主要原因

中国由此经历着深刻的社会伦理文化转型以及个体自我道德价值观的改变。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伦理关系变革的根本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和生活发生重大转变,社会经历着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现代社会具有向外扩张的特征,其基本元素:市场经济、政治制度、社会民主、科学理性和无限目的论等现代社会的文明化价值观念表现,都具有开放性、普遍性和扩展性的特征。

2.经济全球化导致社会伦理文化的变迁。经济全球化借助发达的科技,进一步形成了文化全球化趋势,它对整个社会生活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和思维方式,以及整个人类社会和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发生了强烈的转变。

3.现代科技对社会道德和人文价值的影响。经济、文化精神领域的现代化、全球化,是以发达的科学技术做支撑和后盾的。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技术理性正替代政治理性而成为新型的社会控制形式,在新型的极权主义的影响下,社会向单向度转变。造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和扭曲,进一步改变了社会伦理文化。

4.信息网络化对社会伦理文化和道德价值的影响。当今社会,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正强烈地改变人的生存方式,已然成为现代科技中最有生机和活力的领域和最具现代性意义的力量与全球化工具。信息网络化不断冲击和渗透传统伦理文化,促使其保守性、封闭性的精神理念发生变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虚拟时空中深入到异质文化价值环境中,表现出极强的开放性精神,并导致网络生存中的文化模式、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复杂多变。

三、现代社会伦理文化的构建

1.公民权利是现代社会伦理文化构建的逻辑出发点。与传统的社会伦理秩序建立在宗法等级制度秩序基础之上的不同,现代社会伦理制度及其秩序的合理性在于公民权利平等。公民权利主张人生而自由平等,它是以个人的存在及其价值为前提,以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利为核心,是在个人的自由交往活动中以及理性的基础上构建起的社会共同体及其秩序,这种伦理秩序标志着文明社会时代的到来。

2.契约伦理是现代社会伦理文化构建的核心。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要保障个体自主和权利的实现,以及社会生活与交往的有序运行,最好的形式与途径就是契约。契约不仅作为规范化的条文,而且它的使用经常化和日常生活化,与之发挥出精神形态的伦理功能深刻影响着社会伦理文化的良性转变。

3.正义伦理是现代社会伦理文化构建的基础。正义是古今中外各种伦理文化的基本理念,没有正义便没有道德。在东西方传统社会中,社会正义首先是作为一种个人美德而出现的。

4.公民伦理理念是现代社会伦理文化构建的目标。公民伦理体现的是对公民身份的道德确认和自我与社会交往中平等性的社会契约,涉及的是个人道德到社会道德的延伸,它是以公共理性为基础的现代性道德,是现代性道德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维度。

以唯物史观为参照,构建现代社会伦理文化,塑造公民倫理,提升公民伦理理念,是当代社会道德自我价值建构及其实现的根本对措。当前重要的是尽可能快地构建起适应现代化要求的现代社会伦理文化体系,而要构建现代社会伦理文化,就必须始终把握现代化这个时代主题和历史发展趋势,确立现代化的价值目标,体现现代化的精神蕴涵,从而有效的构建现代社会的伦理文化。

参考文献:

[1]罗尔斯.万民法[M].张晓辉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2](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3](美)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

[4]施惠玲.罗尔斯正义论中的制度伦理观[J].新视野,2001(03).

12.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十二

一、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在平等协商中求和谐

劳动关系的和谐首先是利益的和谐。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 工会必须要协调好企业内部不同方面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 加强不同层次的参与力度, 确保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体系建设。要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协调体系, 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 化解大量微观层面的利益摩擦, 进而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化解、缓和矛盾。二是注重载体建设。要把坚持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作为利益协调的有效载体, 坚持劳资双赢、和谐发展的理念, 在协调疏通中争取权益, 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三是注重源头参与。要增强政治敏锐性, 经常分析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变化的新特点、新变化、新问题, 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建议、要求和相关对策, 实施源头维护。

二、建立权益保障机制, 在依法维权中求和谐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必须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依法、及时、有效地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全局性问题, 尽心尽力为职工说话办事, 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维护作用, 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是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 也是是工会的立会之本。当前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和实现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最有效的形式, 单位重大改革事项和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时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也要不断加大推动力度。

二是加大落实《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劳动法》是以劳动者权益本位为出发点构筑的, 也是目前工会维权的一部重要法律依据, 工会组织应该充分运用这个武器, 推进职工劳动权益的落实;

三是加强“三方协商机制”的建设。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条件。继续推进平等协商, 加大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建设力度;

四是强化制度维权。要加强维权的制度层面建设, 如劳动争议仲裁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等, 构筑工会代表职工主张权益的平台, 在维权上真正做到“职工有所呼, 我必有所应”。高度重视劳动争议调处和仲裁工作。这是调处劳资关系的一个重要机制, 也是解决特殊矛盾的有效手段。

五是进一步增强主动维权意识。准确掌握新形势下容易发生侵权行为的领域, 自觉研究应对侵权问题所需采取的举措, 提高在基层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实效性, 切实做到预警在前、控制在前、超前预测、主动维护, 努力实现从事后的被动维护向事前、事中的主动维护转变, 最大限度地把劳动关系矛盾解决在未激化之前, 把侵权行为减少到最低程度。

六是要提高职工群众的自我维护能力。积极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提高职工应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在职工群众中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强化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矛盾调处机制, 在促进稳定中求和谐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 其实就是不断消除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 就是在学法普法用法中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的过程, 也是在维护稳定中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的过程。要搭建“三个平台”:一是搭建化解矛盾的组织平台。要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发放监控系统、突发性重大劳资纠纷处理办法、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等多种预警措施, 切实加强劳动关系的预警机制建设, 防患于未然。二是搭建平等对话的沟通平台。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缓冲器和解压阀作用, 通过建立员工沟通制度、职工代表信息反馈制度、劳资恳谈会等多种沟通形式, 使大量微观层面的矛盾和误解在沟通中得以化解和消除。三是建立保障和谐的整合平台。要把维权工作纳入到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总体格局中,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善于利用社会资源, 协调内外关系, 借助社会力量维权, 把工会工作的活动空间向社会领域拓展, 扩大社会影响, 加强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

四、建立职工诉求表达机制, 在团结凝聚中求和谐

疏通和增加职工群众的利益表达、诉求渠道, 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和必要措施, 也是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必然要求。要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畅通职工意愿的表达渠道。要健全职工诉求表达机制, 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职工的情绪, 理顺职工的情绪, 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工会的舆论宣传工作, 利用媒体向社会充分表达和广泛宣传职工的意愿和工会的政策主张。二是关注职工会员的基本需求。要把竭诚为职工会员服务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健全完善职工会员服务机制, 高度关注并努力满足广大职工会员的基本需求, 满腔热忱地为他们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使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三是建立职工诉求的代理制度。要强化工会维权的身份特征, 积极开展职工诉求代理工作, 对职工反映的合理诉求, 代表职工与同级党政 (行政) 协调沟通, 督促解决处理;对一些涉及职工多、社会影响大、基层工会难以处理的职工诉求, 通过与政府联席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等机制, 协同帮助解决。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劳动关系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工会组织是劳动关系建立、调整和规范的重要参与者、监督者, 只有致力于协调好劳动关系, 才能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工会组织,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戴新芳.关于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思考[J].工运广角, 2007, 3.

13.浅议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十三

和谐社会,这个概念是由“和谐”与“社会”两个词组构成。所谓社会,就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相互联系起来的人群”。“和谐”就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所谓“和”一般就是指“平和、和缓”,“和”还有“连带”和“整体”的意思。作为动词的“和”还有“搅动而形成整体”的意思。所谓“谐”则有“谐音、谐调”的意思,谐音就是指多种音阶形成的整体,不同的音调构成了悦耳的音乐。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是中国共产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体现。面对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企业转换机制时期,以及利益关系复杂,劳动关系矛盾突发的现实状况,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和新建企业的迅猛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职工队伍不断壮大,职工队伍的内部结构、就业形式和物质文化需求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事关能否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这也是工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环节。因此,要加大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工作力度。要把建会重点放在非公有制企业和进城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商贸等行业,并积极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新型社会组织的建会工作,不断拓宽工会组织的活动领域和工作范围。要改进工作

1方法,加大外资企业的工会组建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外资企业工会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要坚持边组建、边规范、边发挥作用,在建立工会并广泛吸收职工加入工会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的新路子。

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职工所求、企业所谋、社会所需,是保持职工队伍先进性的关键所在,也是工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工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一要围绕市场需求、企业用工需求,加强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确定培训重点,丰富培训内容,提高职工群众的劳动技能。二要深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着眼于新型工业化和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职工经济技术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群众投身到活动之中。三要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四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五要加强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建设,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发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投身经济建设的热情,在广大职工中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坚持把抓好自身学习和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章立制,苦练内功,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和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和汇报制度、议事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制定机关内务管理办法,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和档案管理工作;推行工作人员联系基层制

度和工作实绩与考核挂钩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领导和中心人员的分工、职责和纪律,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机制。工会干部学理论、学技能、学本事蔚然成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与时俱进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做好困难职工群众的帮扶工作,既是工会的一项基本职责,又是工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困难职工群众的帮扶要从以往的生活救助向政策帮扶、就业帮扶、助学帮扶、医疗帮扶等综合帮扶拓展,主要做好三篇文章:一是落实和维护好困难职工群众的就业权。创造条件让困难职工就业,这是对困难职工群众的最大帮扶。要充分发挥工会再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作用,逐步在全市形成宣传教育、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帮扶救助“一条龙”的促进再就业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解决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二是维护好困难职工群众的生存权。加大送温暖资金的筹集力度,健全困难职工档案,推动送温暖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保障困难职工子女教育权。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基金,形成帮扶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困难职工子女在工会组织的帮助下完成学业。

我们应如何发挥好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事关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稳定的职工队伍,这就要求工会发挥好维护作用、保障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方。因此,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此,就如何发挥好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提出几点建议:

(一)应充分认识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直接面对基层、面对职工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大有可为。没有工会组织,劳动关系缺乏代表职工的一方,不利于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党联系职工群众也缺少相应的桥梁和纽带,不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因此,要准确把握工会组织的定位,推动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按照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把工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工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支持、经费落实的力度,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努力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劳动群众。工人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定、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我们国家当之无愧的领导阶级,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应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把“依靠”方针的落实,作为工会工作的主题,体现在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上。

(三)要确保工会组织依法维权。工会只有履行好维权职能,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要探索维权的新机制,实现工会维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健全工会组织源头参与机制,加大源头维权力度。政府应建立并完善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改革改制的领导机构或工作部门应有工会组织参加;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应有工会组织参与;对企业安全情况的专项检查,应有工会组织参加。二是健全依法维权机制,使维权效果更加显著。建立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分配集体协商、联合执法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劳动争议仲裁等制度,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三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建立和完善工会、政府、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带有全局性的劳动关系问题。四是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机制,使民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制度,抓好政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对涉及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协商权,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权。四是加大监督参与力度。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开展对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的执法大检查,检查时应有工会组织参加,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

(四)发挥工会宣传、教育、服务职工的优势。和谐社会是全社会互帮互助、全体人民平等友爱、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近几年来,我国一方面经济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出现了如失业严重、就业困难、收入悬殊等社会问题。能否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化解低收入群体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这些都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宣传职工、联系职工、教育职工、服务职工的优良传统和优势,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及各种利益关系,通过正常的渠道,以冷静理性、有序依法的形式来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实际问题。

永康市总工会

童政

1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十四

(高分子学院讲稿用)

同学们,上学期我们学习过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即《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了初步的认识,今天我们继续深入学习这个决议。“和谐社会”一词,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现已成为当前国内政治主题词之一。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演进和升华。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我们执政党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目标,同样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更是新时期下的我们青年大学生理所担当的历史责任。稳定是和谐的前提,稳定提压倒一切。作为当代大学生,在创建和谐社会中,更要努力做到创造安定有序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利条件

我们党之所以今天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和我们已经具备的各方面条件紧密相联。《决定》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决定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本质上是相适应相协调的,它们之间的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可以通过改革进行自我调节;决定了人民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是国家的主人;决定了我国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政治上享有平等地位,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绝大多数利益矛盾可以通过民主、协商、调解等方法,在法制的范围内获得解决,这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奠定了最重要的制度基础。

其次,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们已经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日益巩固,我们已经具备了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精神条件。

第四,党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先进的执政理念。各级

1党委和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决定》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这是一个符合我国当前的重要判断,也是我们开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我们说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可以通过和平的法治的办法加以解决。不能否认,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发生矛盾不可避免。但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的,我们党有责任、有信心、有能力主要通过和平的、渐进的方法,通过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的调整和改革,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第二,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衷心拥护和充分信任,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和谐。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致力于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和深切关怀落实到具体的政策措施中,体现到实现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上。我们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并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群众从切身利益和实际生活中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行动和作风。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使我国社会充满活力。我们党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得到空前发挥。我们党始终高举改革的旗帜,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三、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前所未有

《决定》全面分析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提出了“两个前所未有”的科学论断,这对于我们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自觉具有重要意义。

进入21世纪,国际环境总体稳定,和平、合作、发展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为我们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对我国产品的技术壁垒、生态壁垒、安全合作壁垒等呈上升之势,制约发展的外部因素更多,面临的外部风险和挑战也在增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任务更加艰巨。

从国内来看,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保持平衡较快增长,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得到加强,人民生

活水平明显提高;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势完善,科教兴国战略稳定实施,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公民民主参与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一步发展,全民族的共同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得到巩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更加有力,党的威信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同时,给我国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和巨大活力的空前社会变革,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一些长期性根本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一些新的阶段性矛盾集中凸现,此外,还会遭遇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对我们党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提出的新要求,同样是前所未有的。

四、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决定》指出,目前,我国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

《决定》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进步的。这是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概括,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概括。

世间万物都是矛盾统一体,矛盾的运动、变化和对立统一构成了万物存在和发展的历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否定矛盾,而是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在解决的过程中求得和谐统一。“和谐”不等于没有矛盾,“和谐”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多样性和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法则,是在吸收人类优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从现实的人类存在和社会发展出发,强调社会和谐状态是通过发展和矛盾运动而实现的,这就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正视矛盾、化解矛盾的方法论指导。

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也要注意到,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我们今天面对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表现形式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改革初期,我们主要是要解决社会缺乏活力和效率的问题,今天我们同时要面对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分配不公的突出问题,因此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改革成果的普惠性,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改革初期,我们面临的主要发展任务,是实现经济数量上的快速增长,解决人民生活的温饱问题;今天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这个小康水平还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和不全面的,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成为更加紧迫的任务。改革初期,我们比较侧重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意发挥市场的资源基础配置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今天我们还需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我们要坚持对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研究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准确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始终不渝地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解决我们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和物质基础。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长期而伟大的历史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目标,它的基本要求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不断完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设和谐社会也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但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健全能够不断化解矛盾和解决矛盾的体制机制,在化解矛盾和解决矛盾中保持社会的基本和谐和快速发展。

五、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决定》指出,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不能认为建设和谐社会只是政府的事情,而是要有广泛的社会参与,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以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之间的团结和谐,来促进社会和谐。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共产党员要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切实履行。要在全社会形成万众一心、共创和谐伟业的局面。

要使用各种方法、各种手段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首先,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其次,要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领域,使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第三,要坚持执政为民,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第四,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规范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上一篇:旅游礼仪课程下一篇:规避法律风险:合法合理辞退不合格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