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服务协议书

2024-07-09

结算服务协议书(共7篇)

1.结算服务协议书 篇一

服务合同尾款结算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的财务服务合同,经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经甲乙双方确认合同的总价款由******元整(******元)变更为***拾元整(******元),合同的尾款为:壹拾万元整(*****元)。2.服务合同的尾款******元,包含差旅、住宿费用、伙食费在内的款项。

3.该协议作为双方协定的合同的补充协议,于财务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结算服务协议书 篇二

笔者所在医院是一家地市级大型三甲医院, 编制病床2900张, 长年病床周转率都在120%以上, 日均在院病人3300人, 日均出院病人350人次。随着医改制度的持续深化, 全民医保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铺开并日益完善。结算中心的工作已由过去单一的现金收费和自费结算业务, 拓展为集办理病人入院、身份归类和管理 (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合、伤残、工伤、商业保险、协议单位、跨地区及跨省医保农合病人等) 、出院结算、资料整理等为一体的多元化结算业务。由于各种身份的病人结算政策不一样, 采用的结算软件也有差异性, 特别是市辖区范围外的县市, 包括外省地区, 一旦将本院作为定点医院, 就涉及到数据对接的问题, 从满足病患需求、方便病人核销的角度出发, 不能实施网络结算的, 仍然保持手工核算。因此, 在这样结算政策繁杂、工作任务繁重、结算需求多样的情况下, 还要保障优质高效的服务, 是我们长期关注和探索的重要内容。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 笔者认为住院结算中心主要应将服务意识、工作素养、流程指导、弹性排班等方面作为提升服务质量的途径。

一、强化服务意识是推动服务质量的灵魂

服务意识是指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解决问题过程中, 能给服务对象提供满足感, 也能给自己带来价值成就感的一种自发意识形态, 它反映着员工的忠诚度, 并最终形成医院文化。医院的发展力核心和竞争力核心都是紧紧转绕“以病人为中心”这个主题, 因此, 强调整个医院自上而下的机构和员工都必须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改变服务观念。住院结算中心作为窗口科室, 直接面对迎来送往病人环节, 也是直观形成服务印象的门面。在服务观念上要强调责任感、亲和力、可靠性、周到性和知识性;在强化手段上主要从员工形象和科室文化两方面入手, 从而推动医院整体文化的形成, 增强病人满意度。

1.塑造良好的员工形象。要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住院结算中心是有形展示医院服务环境的窗口科室, 员工的工作技能、行为态度、言谈举止、答疑解惑能力等都对病人形成最直观的印象。因此, 对窗口员工要进行规范培训, 讲究服务艺术和服务技巧, 注重讲话语气和交流方式, 作为训练有素的职场人员, 要永远将对和尊重让给病人。

2.注重科室的文化建设。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业务流程, 结算中心工作的核心一是快捷高效地服务于病人, 二是满足医院内部的管理要求。首先要建立健全科室工作条例和管理制度, 做到技能化和规范化;其次组织参与各项创建活动, 如卓越绩效创建、青年文明示范岗、模范窗口示范岗等, 创造积极活跃的工作气氛, 开拓创优争先的工作局面, 集聚科室正能量;再次是定期换岗, 培养复合型员工, 熟悉各岗位工作内容, 增进科间协作和科内合作意识;最后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增进同事间的依存感和认同感, 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达成服务共识。

3.提高病人满意度。窗口服务, 强调快捷高效, 时时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尽可能为病人提供“一对一”的终端服务, 并正确接受和处理病人的投诉。一是经常换位思考, 不断改进工作流程以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减少病人结算时间;二是定期开展病人满意度调查, 广泛收集意见, 了解病人在结算流程中的迫切意愿, 指导和改进工作质量;三是认真接受和正确处理病人投诉, 针对所指问题积极反馈, 迅速回应, 虚心整改, 以病人投诉为镜, 正工作之冠, 克服工作盲点, 做好自我修复, 提高病人满意度。

二、提高人员素质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

优质的服务来源于过硬的工作能力。目前住院结算中心承担着现金结算、本市各项医保农合结算、外地区或外省定点县市医保农合结算、民政优抚网上补助、本市血费网上直报等工作, 覆盖范围广, 结算政策和方式多元化。这就要求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政策, 精通业务, 还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 有为病人解决结算过程中问题的能力。

1.每周组织业务培训。统一操作, 领会政策精神, 规范标准, 建立结算模版, 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练兵, 做好政策变更记录并及时传达到每个结算人员, 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

2.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注重医德医风的培养和职业道德培养, 积极参与医院道德大讲堂, 统一思想, 严守财经纪律, 树立自觉为单位、病人和自己负责的道德标杆。

3.定期开展情景模拟竞赛活动。病人情绪千差万别, 心理素质不好就容易被病人情绪所左右, 特别是一些负面情绪的病人, 可能对窗口其他病人起到“串烧”的作用, 这势必会对窗口形象和秩序都带来不好的影响。模拟设置几个容易激化矛盾的场景, 让不同的人员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应对, 然后评选最优方案作为服务标准模式, 做好提前预案, 锻炼工作人员心理素质, 作自己情绪的主人, 用热心、耐心和决心为病人服好务。

三、设计合理流程是保障服务质量的载体

如果每一位病人到住院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时, 不是没有办理身份审核, 就是资料不全, 或者是根本就还没办理出院, 那么病人无疑就是白白浪费了排队等候时间, 并且要来回奔波, 无所适从, 这种情形是根本谈不上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

1.从整体流程上来看,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方, 只有合理设计出院流程, 保障出院环节的畅通无阻, 部门之间高效配合, 医患之间密切沟通, 使病人到达住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时已是有备而至, 才能避免病人迷茫奔波、重复排队的现象, 才谈得上服务质量。从病人进入住院环节, 从首诊医生办入院手续开始, 就应有入院流程提示卡, 入住病房后有管床医生和护士负责督促和指导其医保、农合身份的办理和审核手续, 并在其出院日时协助整理好出院所需资料, 以保障病人到达结算窗口时顺利结算。

2.从结算中心内部而言, 一方面要提升内部管理质量, 做好在院病人的身份归类和状态管理, 比如医保病人要分正常卡和冻结卡管理, 同时在院的和出院的又要分开, 定期验卡, 及时变更卡的状态, 以协助病房进行病人欠费控制和催收, 并及时通知卡已解冻的病人前来结算。另一方面, 结算工作流程的设计也尤为重要, 为了方便病人, 实行“一站式”的柜员制度, 改变过去收费、结算和出纳付款分开的服务模式, 使病人在同一窗口可以完成入院、交费、出院结算和退补款所有事项。这样可以减少病人重复排队的时间, 并在后台工作人员的结算准备辅导下, 提前完善结算资料的准备工作, 以保障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执行弹性排班制度是强化服务质量的手段

住院结算中心面对出院病人的最后一站, 也是病人对整体医疗服务活动是否满意的关键点。只有认真分析, 分析季节性原因和摸清历年的病人高峰时期和时点规律, 才能做到科学排班, 从容高效地服务于出院结算患者。

1.实行弹性排班。住院结算中心每天的工作高峰时段为上午8∶00-11∶00, 下午2∶30-4∶00, 其他时间相对缓解一些。高峰时段中, 住院收费登记窗口和出院结算窗口的病人经常是此起彼伏, 交替忙碌。针对这一特点, 可开辟一个弹性窗口, 当入院登记或交费病人量较大时, 帮助办理入院手续和收费, 当结算病人量较大时, 又协助办理出院结算工作, 以缓解病人量过于集中、等待时间过长的压力。通过跟踪调查分析, 查找日常工作规律, 发现一周中周一、周二及长假过后的第一天, 病人量相对于平日要高出40%~60%。针对这一特点, 我们采用弹性排班制度, 在高峰工作日加派人手, 并对各项应急工作做好预案, 以确保工作秩序井然, 病人入院快捷, 病人结算畅通, 尽量减少病人的等候时间。

2.开设特殊病人绿色通道。比如危重病人或急诊手术病人入院手续从简, 由病房电话通知办理住院号, 做好登记备案, 随后按规定程序完善病人入院手续;对待结算窗口规定年纪的老人、残疾人员等特定群体进行优先结算, 由后台人员灵活接待, 不影响窗口临柜人员的结算秩序。

总之, 提升结算中心服务质量的途径有很多, 随着结算服务工作内容的日益增长, 结算方式的多元化发展, 我们要积极寻求更好更科学的服务流程和方法, 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结算需求。

摘要: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对履行“以病人为中心, 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服务宗旨, 打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口碑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住院结算中心如何提升服务质量进行了分析, 指出强化服务意识是推动服务质量的灵魂, 修炼人员素质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 设计合理流程是保障服务质量的载体, 执行弹性排班制度是强化服务质量的手段。

关键词:医院,住院结算中心,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乔丽君, 闫玉华, 张义梅.浅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及完善.经济师, 2012 (3)

[2]杨琴, 乔丽君, 宁君云.医疗消费卡的产生及账务处理方法探讨.中国卫生经济, 2009 (9)

[3]乔丽君, 闫玉华, 李怡凡.浅谈医院物价的信息化管理.经济师, 2012 (5)

3.结算服务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 清结算系统 第三方支付 资金核对处理 服务水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平台为人们提供了基于各种消费场景的支付能力,包括以下两大类型的服务能力: (1)资金管理和交易:通过电子虚拟账户,用户可实现安全便捷的线上线下支付、转账、代收、代付、资金归集、融资、投资等一站式丰富金融服务。(2)便民缴费:提供7*24小时、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业务涵盖水、电、煤、话费充值、交通罚款等一站式便民缴费业务。在交易过程中,电子支付平台会与支付机构(提供扣费服务)和服务提供商(提供业务办理能力)有资金的往来。电子支付平台在资金的管理和维护过程中,需要解决财务正确性、资金安全性、系统稳定性等几大问题,以支撑日益多元化、数量庞大的资金交易需求。因此,电子支付平台的运营商需要通过建设清结算系统来满足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资金的处理效率。

一、清结算系统的意义

清洁算系统是电子支付平台的运营分析支撑系统,主要用于电子支付平台的多个生产系统中(如便民缴费、在线支付、资金归集、投资理财等),对生产运营数据进行清结算和业务统计。平台整合各个系统的生产数据,提供统一清结算和数据视图,为企业进行高效准确的资金结算。清结算系统通过采集各平台的生产运营数据,建立统一的清结算数据仓库帮助电子支付平台运营商高效的运营,满足结算、运营分析、对账数据下载、结算数据下载等需求,为用户提供更好使用体验,同时确保关键数据的有效管控和系统运行的持久稳定。因此,建设清结算系统对于电子支付平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降低赔付率。清结算系统负责对电子支付平台相关的资金往来方进行勾对,自动识别因各种技术原因造成的资金差异问题,解决平台资金与支付机构、服务提供商资金不一致的问题,降低支付平台的赔付率。

第二、提升客户体验。通过清结算系统高效的资金核对,提高资金流转的效率,极大帮助客户和合作商户快速地结算资金,提高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

第三、有效的风险管控。由于交易制度设计缺陷、技术安全缺陷等因素,电子支付可能导致交易风险。其中有一些风险并不能通过实时风控被有效地拦截,因此清结算系统提供事后风控能力,对风险进行多维度、可灵活配置的监控,能够有效拦截风险交易,如某时间段内交易量、业务类型、交易金额等的监控。

二、清结算系统的构建

电子支付平台的清结算系统构建涉及到生产系统的整合、组织管理、系统维护与运作等服务。构建完善的清结算系统,需具备以下的功能: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对账、清分和结算等功能。

(1)数据采集:从各支付机构、服务提供商、电子支付的生产系统下载对帐数据文件,并根据文件定义将数据导入系统。(2)数据预处理:将采集到的支付机构数据、业务合作方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和信息补充。(3)数据勾对:负责将支付机构和服务提供商的交易数据与平台方的数据进行勾对,勾对内容包括交易流水、交易金额、交易状态等信息。(4)差异处理:对数据勾对环节产生的差异数据,根据业务规则进行相应处理,如退费或者补做业务等。(5)清分结算:对账成功后,将交易数据按支付机构、服务提供商、客户等对象进行清分和结算。输出收款报表、付款报表等。

三、清结算系统的运营支撑策略

越来越多的客户和合作商户希望能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和准确性,快速的进行结算,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清结算系统的运营支撑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相关的运营支撑规划步骤:1、制定清结算中心的使命,明确组织中的角色扮演,如数据分析岗、差异处理岗、结算岗等。2、制定标准的工作流程。3、明确各项业务的结算规则。4、明确企业内部的财务流程,以清结算系统的结算报表为依据进行结算。5、培养专业的清结算人员。6、利用信息科技升级系统,提升结算效率和准确率。

结论:资金清结算是电子支付平台的强有力保障,建设清结算系统能够实现交易数据的完整,提高资金到账及时性、降低差错率,更实时的结算效率带来用户体验的提升,从而增加用户黏性并获得收益,所以清结算系统已经成为电子支付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参 考 文 献

[1] 欧阳卫民 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财经科学 2009(2):34-40

[2] 杨彪,李冀申 第三方支付的宏观经济风险及宏观审慎监管 财经科学 2012(4):44-52

4.结算服务协议书 篇四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其他信息: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其他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客户与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与支付结算有关的金融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遵守《合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大额现金管理办法》、《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支付结算业务。第三条定义

支付结算:在本协议中,支付结算是指乙方基于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通过使用各类结算工具及服务为甲方提供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

模块:本协议第二章每一节作为一个单独模块,对应不同的支付结算金融服务。

第四条甲方自愿选择以下种(大写)支付结算金融服务,分别是第__________________类支付结算服务(可多选)。基本服务:

(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贰)对账服务 特色服务:

(叁)人民币对公通存通兑(肆)支付密码服务(伍)企业网上银行服务(陆)95533电话银行服务(柒)企业短信金融服务(捌)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协议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则)、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三章(附则)是本协议的固定部分;第二章(分则)是本协议的可选部分,由乙方根据甲方在本协议第四条所选择的服务提供一一对应的模块文本形成。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章(分则)由 __节(大写)构成。

第六条经甲乙双方分别对协议文本加盖骑缝章确认后,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共同构成本协议的完整文本。双方承诺不对本协议的结构、协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出任何异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的除外。

本协议的附件亦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各文件的条款有冲突之处,本协议中条款的适用优先于附件的条款,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将被视为违约,但下列情形除外:(1)为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执行公务的;(2)依《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的;(3)依法行使法定抗辩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如果甲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如果甲方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消除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乙方保证以不低于行业惯例的标准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如果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将首先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办法》未作规定的,乙方仅就本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额以甲方就该项支付结算服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第十条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其在本协议项下亏欠乙方任何应付款项的,且经乙方通知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第十一条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完成甲方业务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方式包括柜面收款和账户扣收两种。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等内容进行调整,在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乙方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有关结算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甲方既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又不执行乙方施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有关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第十三条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快递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协议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协议对方当事人,并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三日,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以后的执行问题。

第二章第节

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

第一条 甲方使用中国建设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供的如下服务功能: □简版企业网银

□高级版企业网银(并同时开通如下___项可选功能:□代发、□代扣、□账户归集、□银企直连、□国际结算)。

第二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节中的含义为:(一)网上银行:指乙方借助因特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并利用这一服务进一步为甲方提供支付中介服务。

(二)网上银行客户:指乙方网上银行的企业客户,包括普通客户、高级客户、VIP客户。网上银行普通客户拥有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简称“CCBCA”),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账务查询、解付E票通等;

网上银行高级客户拥有中国金融中心颁发的证书(简称“CFCA”)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证书保存在特定证书载体上,安全性更高,除了享受普通客户的服务外,还可签发、解付E票通,进行代发代扣业务,并且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对子公司的账务进行实时监控,在集团公司内部及相关企业间自助办理结算。高级客户具有一定的级别或者交纳服务费后,可升级成为VIP客户,VIP客户除可享受高级客户的同等服务外,还可享受乙方提供的报表统计、主动通知等VIP级的服务。

(三)网上银行集团客户:指利用乙方网上银行对下属企业(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的集团企业客户。

(四)客户证书:普通客户的证书是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高级企业网上银行客户和VIP客户的证书是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该证书储存在IC卡或USB Key存储介质中;

(五)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指乙方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系统。

(六)签约账户:指企业客户指定的本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管理的账户,该账户需通过乙方营业柜台的签约认证后成为网上可交易账户。(七)授权账户:高级客户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将签约账户的管理与操作权限在一定范围内授予另一高级客户,此账户称为授权账户;授权账户的登记需经过对外发出授权和对方接受授权两个过程实现,发出授权方可以主动收回对外发出的授权。(八)银企直连:指乙方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供的一种联接方式,其通过互联网实现了银行和企业内部系统的联网对接。企业通过内部系统(如ERP、财务系统或资金管理系统等)的界面即可直接对其银行账户和资金进行管理和调动,完成信息查询、转账汇款、代发代扣等业务操作。

第三条 甲方申请成为网上银行客户后,在企业客户服务系统中登记的各签约账户在乙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原有各项业务的手续不变。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认可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通过客户证书、交易密码产生的交易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

第五条 为保证快捷实现甲方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所要求的交易和服务,甲乙双方认可乙方根据甲方网上电讯指令所作的交易和记录及由此产生的记账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

A-B 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网上银行开户程序正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及相关表格,并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在成为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后,甲方申请服务中有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建设银行提供书面修改申请。

第七条 甲方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服务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办理签约账户的查询、转账、账户授权等业务。

第八条 乙方发放的证书和客户设定密码是甲方进入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甲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需妥善保管其证书和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的密码,因证书失控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有关规范设置操作人员岗位和权限,分会计岗位职责妥善保管证书及密码,对于客户证书和密码的遗失、被盗情况,甲方须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并向乙方提出证书注销或恢复申请。

第九条 甲方根据乙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实现客户端操作及人员证书和交易密码的权限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若开通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甲方可选择自行下载证书或委托银行下载证书。第十一条 若开通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甲方根据乙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自主实现对签约账户的授权操作,在被授权单位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接受授权后,由此产生的对授权账户的查询、转账结果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内发送与网上银行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三条 如甲方发现乙方执行其电子支付指令确有错误,应在发现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给予甲方答复,经查实确系乙方错误,对由此引起的甲方资金结算延误和损失,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十四条 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应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然后持原有开户材料、单位证明到发卡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网上银行高级客户和VIP客户必须交回已发放的IC卡或USB Key。第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证书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证书的使用期限、相应手续费用和展期手续依照证书颁发机构的相关的管理规定办理。乙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对由于自身系统问题造成的甲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培训和咨询,并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网站刊登有关内容;对于网上银行功能变更或优化,乙方以告示的方式告知甲方,可不逐一通知甲方。第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乙方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电子支付指令信息不明确、不完整或无法辨认;

A-B(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四)甲方不按照乙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手续和权限办理业务;

(五)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第二十条 客户申请恢复证书的,原则上恢复后的证书下载至原IC卡或USB Key中,如因原IC卡或USB Key损毁等原因需要更换新IC卡或USB Key卡的,乙方有权收回原IC卡或USB Key。

第二十一条 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甲方的网上银行服务:(一)甲方出现破产、被撤销等停止经营情况的;(二)甲方利用网上银行系统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

(三)甲方未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缴纳服务费用的。可选功能及服务

第二十二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代发业务,则乙方应受理甲方在网上提交的代发交易指令,单笔代发实时反馈交易结果,批量代发提供交易结果查询功能。甲方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向乙方提交代发清单文件,保证清单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代扣业务,则乙方需为甲方分配代扣业务编号,并受理甲方在网上提交的代扣交易指令,单笔代扣实时反馈交易结果,批量代扣提供交易结果查询功能。甲方不得擅自扩大代扣范围,由此造成被扣款方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民事及法律责任。甲方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代扣清单文件,保证清单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四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国际结算业务,则乙方应受理甲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甲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甲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甲方必须按乙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五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银企直连业务,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银企直联中双方系统的安全连接,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安全、准确地交换业务数据。(一)甲方对由通过数字证书完成的银企直联交易负责,而甲方在其内部系统进行的所有非银企直联服务的操作均与乙方无关;

(二)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立与乙方的安全链接。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三)甲方应在安全环境中使用银企直联,必须使用财务专用电脑,避免存在病毒等危害性的程序影响,不得通过银企直联发送与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息,由此造成的风险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行负责其内部系统的安全,应有必要的权限设置和风险控制手段,在业务流程控制中应坚持分岗分工的基本原则。操作人员交易权限等的管理全部由客户主机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五)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方案依法承担保密义务。(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银企直联开发标准说明文件、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文件;

A-B(七)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银企直联业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在甲方的开发过程中,乙方有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的义务;(八)银企直联开通前,乙方应安排双方系统的联机测试,联机测试通过后方可以正式开通业务;

(九)乙方有权根据业务的需要更新和升级银企直联的版本,银企直联版本如有更新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更新的版本、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十)乙方保证放置于甲方内部系统中的接口程序与其服务器通讯联接的安全性;(十一)因乙方内部管理问题或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的甲方直接资金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十六条 若甲方申请开通账户归集业务,则在甲方下属企业(公司)提出申请后,乙方负责将其所提供的账户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归集到甲方名下。

(一)甲方下属企业(公司)可直接向其开户行提出账户归集申请,开户行经审核无误后,应为其办理账户归集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集团企业客户账户归集清单》,并通知其下属企业(公司)。甲方下属企业(公司)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程序到其开户行填写《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账户授权书》,办理账户归集相关手续。(二)甲方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服务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归集账户的账务活动及可能由此引起的账务纠纷负责,乙方不介入甲方公司的内部事务,但可以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公司)根据乙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实现客户端操作及人员证书和交易密码的权限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如要取消已归集的账户,应通知账户所属企业(公司)到其开户行办理账户删除手续。甲方下属公司有权主动取消其归集到母公司的账户。已经办理账户归集的下属企业(公司)需单独使用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其已经签约到母公司名下的账户可以签约到下属企业(公司)客户名下,无需先办理账户归集的取消手续。服务系统及收费

第二十七条乙方可就所提供的企业网上银行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包括机具初装费、转账手续费、代发代扣手续费和年费。转账手续费包括按笔收费和按月收费两种方式。(一)机具初装费:机具初装费:USBKEY ____元/个,共 ___个;

(二)转账手续费:□按笔收费(同城:1元/笔;异地:按电子汇划标准收取);

或□按月收费(标准为4000元/月),扣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三)代发代扣手续费标准:______元/笔,扣费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年服务费:甲方同意乙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中扣划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系统年服务费,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扣款金额为

_______元/年;甲方同意乙方从其指定账户扣收办理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并保证支付费用时该账户有足额的资金以供支付。甲方除可采取被扣也可通过网上银行自助缴费功能自行缴纳年服务费,但超过扣款日未能扣收或缴纳款项时,乙方将中止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功能。

A-B 第二章第节

95533企业客户服务

第一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节中的含义为:

(一)95533企业客户:指在乙方开立账户并向乙方申请95533电话查询服务的企业。

(二)签约账户:指企业客户申请95533客户服务时指定的本单位可通过95533渠道进行查询的账户,该账户需通过乙方营业柜台的签约认证后成为95533系统中可查询账户。第二条甲方申请乙方95533服务成功后,乙方提供甲方通过95533查询本企业账户余额及明细的功能。在乙方95533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各签约账户在乙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原有各项业务的手续不变。

第三条甲乙双方认可乙方95533系统在正确验证客户号、密码后受理的交易指令的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

第四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签约申请程序正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查实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节项下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申请服务中有关资料信息、服务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变更申请,并按乙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客户号和密码是甲方办理交易时确认甲方身份的有效依据,甲方需妥善保管其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密码遗失、被盗的,甲方须立即按照规定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第八条乙方要向甲方提示正确的操作说明和安全使用须知。第九条甲方通过乙方95533服务查询到的账户数据,仅作为参考,正式的账户数据以乙方数据集中系统记录为准。

第十条甲方如需变更(增加或减少)签约账户或终止使用95533服务,须持单位证明、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到开户网点,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节项下权利义务的变更和终止

一、本节项下权利义务的任何变更应得到对方的同意,但以下原因造成的变更除外: 1.本节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变更; 2.95533客户服务章程变更; 3.95533交易操作流程变更; 4.95533服务收费标准变更;

5.因国家法律法规原因而造成的变更。

二、客户和银行均有权终止本节项下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三、本节项下权利义务在甲方注销其在乙方开立的所有签约账户时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乙方可就所提供的95533企业客户服务向甲方收取一定的年服务费用,标准为______ 元/年,扣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主动缴纳或乙方从其指定账户扣收办理业务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并保证支付费用时该账户有足额的资金以供支付。超过扣款日未能扣收或缴纳款项时,乙方将中止甲方的95533企业客户功能。第十三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当然之组成部分。” 第二章第节

企业短信金融服务 第一条名词定义

(一)短信金融服务:指乙方通过通信运营商的手机短信平台为甲方提供的金融信息服务;

(二)账户变动通知:指甲方的签约账户余额变动时,乙方通过短信通知甲方账户变动情况;

(三)账户查询服务:指甲方通过手机短信发起签约账户的余额、明细等查询服务;

(四)银行信息通知:指乙方通过短信向甲方提供的除账户变动通知外的金融信息服务;

(五)短信特服号:乙方为甲方提供短信金融服务使用的移动、联通手机特服号码为95533。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设置,向甲方提供账户资金变动通知、账户查询等服务。甲方如需变更服务内容、签约账户及用途,则需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办理。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发送的账户变动提醒等短信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甲方办理业务的依据。

(二)短信业务是乙方和移动通信运营商共同提供的短信服务,并不保证发送的短信能及时到达甲方手中,凡因通讯、电脑故障或不可抗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造成短信发送不成功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提醒甲方妥善保管手机卡,因转借或转让手机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负责。若甲方手机卡遗失、被窃,应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签约手续;甲方手机卡遗失、被窃至办理撤消签约完成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与银行无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使用乙方短信金融服务,须在乙方开立账户,且是合法的移动、联通手机用户,使用的手机必须能够正确接收和发送中文短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签约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确实为本单位使用。

(二)甲方可根据需要通过银行网点开通/注销短信金融服务。

(三)甲方签约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到我行网点办理签约信息修改手续。

(四)甲方须对其使用短信金融服务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由于使用不当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短信业务,须按照乙方公布的短信业务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使用服务费,费用包括通讯费、信息服务费:

(一)通讯费:甲方使用短信金融服务上行短信产生的通讯费由通信运营商按标准收取,由甲方承担。

(二)信息服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短信金融服务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遵照《中国建设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账户变动服务费按月收取,收费标准为:15元/月/账户(含3部手机),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费用由乙方从甲方约定的扣费账户中按月扣取,扣费账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收费标准变化时,银行不再另行通知,以网点通告为准。如甲方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短信业务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使用的短信业务。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被注销之日起终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要变更、部分解除或全部解除协议,需提前七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变更、部分解除或全部解除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约定,书面约定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第六条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1.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中国建设银行支付密码业务申请书

3.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对公通存通兑业务申请书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客户申请表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客户账户登记表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客户证书载体申请表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网上银行代发业务申请表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短信金融服务申请书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电话银行客户申请表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5.结算协议书 篇五

承包人: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结算人员,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 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 年 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1.5承包人虽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1.6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1.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 年 月 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6.结算协议书汇总 篇六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结算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结算协议书 篇1

为了简化电费交纳程序,方便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办理电费结算,合理分配电费,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提前将电费按照6万元的标准预存入甲方指定中国银行账户内,账号:227310599809。

二、甲方收取电费时,按应交电费金额直接从乙方预存电费中扣除。

三、供电公司抄表日期为每月20日,甲方委派公司项目部电工在同一天对乙方表码进行登记,登记数字经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会同施工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以便日后进行核对并合理分配电费。

四、甲方通过银电联网收费系统交清全部电费后,由财务部人员到银行打印电费发票,并根据发票记载的总表码和20日抄表时的乙方分表码电量数据进行电费分配,期间发生的变损,线损由施工单位按用电比例进行分摊。

五、取回发票后,甲方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分配并编制电费结算表,注明总表码、分表码、金额、相关损耗分摊情况,经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字,交与乙方单位签字后,根据手续完备的结算表,予以结算。

六、若乙方未按约定方式将足额资金存入甲方账户,导致电费划拨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项目部电工有责任定期与乙方和供电公司核对电费账目,确保代扣电费及分配电费准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XX(签字)

乙方:XX(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结算协议书 篇2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医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丙方:(银行)

住所:

负责人:,职务:

鉴于:

1.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 释义

第一条 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天:指自然日历日。

10.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 合作事项

第二条 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乙方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 主办行

第三条 主办行

1.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章 结算规定

第四条 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 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 支付交易价款

1.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 出金

1.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 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 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 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 融资核实与校验

1.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签订了药品电子购销合同,到期未付清药品交易价款的金额和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3)乙方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4)融资金额为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与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之和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

2.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 融资还款

1.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1.三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外两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2.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 违约

1.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救济措施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 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乙方:(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丙方:(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

结算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现代化结算手段的优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服务社会的原则,经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代发员工工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员工下述第 种款项:

(一)工资

(二)奖金

(三)其它款项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在乙方建有对公结算账户。

(二)甲方为员工在乙方开立个人工资账户。

(三)甲方开立员工个人账户时应向乙方提供下述资料 :

1.甲方经办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代发单位员工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须有甲方员工本人签字)和加盖甲方公章的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 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要求真实可靠。

3.委托期限内甲方如有新增发放人员, 甲方应根据本款 1、2项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开户资料并办理开户手续。

(四)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清单或报盘文件给甲方员工开立工资账户时, 视同甲方员工个人已经与乙方签订折(卡)开户申请协议。

(五)本协议一经签订, 即表示甲方对其员工折(卡)申请表及领用合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认真履行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定。

(六)甲方应加强对工资折(卡)发放的管理。批量办理的密码是统一生成的, 甲方财务经办人员领回工资折(卡)发放给员工时, 甲方必须告知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开户支行网点修改密码。甲方授权的财务人员在乙方处签名领折(卡)后发生折(卡)丢失和折(卡)内现金被冒领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七)甲方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 日到 日间, 甲方应于工资发放日前 天将代发工资总额资金拨付到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明细工资清单和加密工资电子文件,甲方对工资明细清单及加密工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性负责, 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因甲方未按本条第六款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及工资加密电子文件或甲方所提供的代发工资明细清单及工资加密电子文件有误导致乙方延期或错误办理代发工资业务, 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

(九)甲方负责员工关于代发工资金额查询及解释工作。

(十)甲方如遇特殊情况, 员工工资需提前或推迟发放, 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并负责向本单位员工做解释工作, 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应在乙方代发工资业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到乙方领取代发工资成功明细文件和代发工资失败明细文件, 并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通知乙方。

(十二)乙方为甲方员工办理商业银行折(卡)须按乙方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甲方负责在办理开户前告知甲方员工, 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三)甲方员工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工资清单和加密文件中做相应的变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差错由甲方负责。

(十四)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严格执行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 的原则, 并负责受理有关储蓄利率、计息等方面的业务咨询, 为甲方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二)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 在工资发放日将款项转入甲方员工个人工资账户。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数据擅自改动。

(三)遇有特殊情况, 如甲方工资发放日为乙方非营业时间, 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由甲方决定提前或推迟发放工资。

(四)乙方依据甲方员工开户资料为甲方员工开立个人工资账户, 并及时将甲方员工开户信息明细等交付甲方。

(五)乙方负责将开立的折(卡)和账户初始密码向甲方提供,乙方并将开立的折(卡)一次性交负甲方,并做详细交接登记。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明细清单及工资加密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发工资业务处理工作, 并及时将实际代发工资成功的款项划转到约定的账户中。

(七)代发工资清单、支票、工资加密电子文件在甲方交付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入账、入账操作错误,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但由于计算机程序故障、网络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等非乙方人为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代发工资业务时, 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

(八)乙方在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后应向甲方提供代发工资业务成功明细文件及代发工资业务失败明细文件。

(九)因计算机程序故障或乙方操作人员失误, 导致代发工资资金错误, 乙方有权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十)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工资录入报盘软件。

第五条 代理手续费

(一)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

(二)甲方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

1.每笔元

2.代发工资金额的%。

上述笔数和金额均以甲方委托笔数和金额为准。

(三)代理手续费由甲方于乙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前一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因工资款项收受方账号销户、冻结等原因造成代付不成功时, 乙方不退回相应的代付业务手续费。如需补付也不再另收手续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经乙方合理催告后仍未支付的,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甲方承担所欠费用% 的违约金。

(二)因甲方违反协议相关规定, 造成单位员工与乙方产生纠纷,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代发工资资金挪做他用,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乙方按实际挪用金额 %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 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二)协议履行期间, 如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依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任何一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本协议 :

1.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并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起 5 日内仍未支付代理手续费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后, 一方在接到对方要求变更协议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未予回复的, 合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一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对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晌的, 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 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委托事项已经过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取得员工授权。

(二)甲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 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结算协议书 篇4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核心内容:“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会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因素,它是造价咨询工作中的难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对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存在很大分歧,往往以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来否认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使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下面就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方面分别讨论“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承包合同有效,一方对价款结算方式提出异议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一方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造价,有违公平原则,寻求价款结算调解;或者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后对簿公堂,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或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合同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当事人一方要求进行造价鉴定的,不予支持,依据这一条款,应按合同约定价结算,即按合同约定的“一口价”进行结算。

但小编认为,这种“三边”工程是违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基本规则,合同以固定价款结算,又没约定风险范围和条件,由于种种原因,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造价,这一条款违反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显失公平,因此认为该种工程价款结算不适用司法解释第22条,应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结算,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则应按实结算的原则,即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设计边施工时的图纸就是该工程的计价图纸,并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竣工结算。

2、工程承包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双方就结算协商不能一致,对簿公堂,由于一方的过错,施工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不论是承包人的过错还是发包人的过错,小编认为,并依据司法解释都应按实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或鉴定,即按施工图纸,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造价竣工结算或鉴定。但在结算或鉴定时,应区分哪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

(1)承包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无资质、超越或借用资质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承包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外,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只能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等部分,利润作为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收缴,当承包人过错导致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依据司法解释,承包人应进行修复,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2)发包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未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或者被认定中标无效,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等全部工程价款。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承包人宜提醒发包人,以避免合同无效。如果人民法院收缴利润,承包人可以将利润作为损失,要求对造成合同无效有主要过错方的发包人承担。

结算协议书 篇5

甲方:XXX

乙方:XXX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三、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XXX

负责人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7.结算服务协议书 篇七

1. 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支付结算渠道日益畅通。自2003年以来,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先后完成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在山西的推广应用工作, 加快了资金的周转,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 山西省各级农村信用社网点全部接入支付系统, 全省所有涉农金融机构的对公业务网点全部接入支付清算网络, 都可通过其行内的综合业务系统办理跨行、跨地区的资金汇划, 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高效、安全、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特别是山西省于2011年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小额支付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全覆盖、涉农补贴“一卡通”, 实现了“机到村”、“卡到户”、“钱到账”, 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取现、转账、消费、领取补贴等多项金融服务, 有效改善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得到了人民银行总行和山西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金融时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据统计, 截至2011年末, 全省累计布放转账电话49657台, 覆盖全省21303个村 (不含少数不通电话和处于合并整改的村庄) , 村均2.31台。

2. 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品种不断丰富, 农村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涉农金融机构发行了“福农卡”、“信合通”、“惠农卡”、“邮政绿卡”等多种银行卡产品。尤其针对农村欠发达地区, 人民银行指导临汾尧都区信用联社、运城市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大力发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相继开通农民工银行卡业务, 受到群众欢迎。据统计, 截至2011年末, 山西省农村地区银行卡保有量达1780多万张, 人均0.77张, 较2010年全年增长31.85%;农村地区特约商户达到9795家, 较2010年增长42.9%。其中, 农业银行“惠农卡”覆盖全省576.16万户农民, 户均1张, 激活率达98.3%, 存款余额达8.7亿元;全省通过“惠农卡”发放新农保、新农合等涉农补贴累计60.66亿元。同时,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量大幅攀升, 笔数48.45万笔, 金额2.72亿元。

3. 创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模式, 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了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结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 全省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创新账户管理方式, 简化开户手续, 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 (养殖) 专业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便利条件。近年来, 先后在山西推广了全国通用支票影像业务、依托小额支付系统的通存通兑和银行本票业务, 有效解决了老百姓携带大量现金办理业务的烦恼。为解决偏远地区银行网点路途遥远, 递送纸质资料耗时长, 客户申办账户难的问题,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组织开发了账户影像资料管理系统及网上远程审核系统, 顺利通过人民银行总行验收, 并在忻州、大同、长治及青海省海西州试点运行。截至2011年末, 全省农村地区累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1.6万户, 较2010年增长2.47%。

二、当前山西省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1. 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分布不均衡, 农村网点依然偏少。近年来, 随着农业银行从乡镇撤出网点向县城和城市集中, 农村信用社从行政村撤销代办站, 农村地区基层金融网点呈减少趋势, 金融机构的网点主要集中在县城和乡镇, 乡镇以下区域支付服务力量薄弱。山西省共设有行政县 (市) 96个, 乡镇1268个, 行政村28237个。根据全省县域地区金融机构统计数据计算, 县均拥有金融机构网点21.05个, 乡镇平均拥有1.38个。加之乡镇行政区划扩大, 偏远自然村距乡镇所在地路途较远, 偏远山村的农户与乡镇所在地金融网点之间的距离在10~30公里左右, 农民办理银行业务十分不便。

2. 涉农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发展现代农业, 客观上对农村金融组织, 尤其是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全省来看, 农村地区结算人员高中以下文化占绝对比例, 即使发展较快的临汾市某农村信用联社, 本科学历也仅占6.86%, 专科占38%, 中专占55.14%。面对农村金融组织结算业务逐步信息化、电子化的新形势, 涉农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结算业务和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 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之一。

3. 受传统支付习惯影响, 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尽管山西省农村地区所有对公银行网点均已开通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 涉农金融机构发行了“福农卡”、“信合通”、“惠农卡”、“邮政绿卡”等多种银行卡产品, 但受传统支付习惯影响, 加之部分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意义宣传乏力, 引导不到位, 农民支付结算知识相对缺乏, 还未充分了解银行卡具有的转账、消费等多功能用途, 只是单一地把它看成一个存取款工具, 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更是感到陌生。

4. 相关部门配套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 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置网点、投入设施以及结算收费方面, 未出台相应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政策, 不利于调动金融机构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的积极性。目前, 金融机构结算业务收费全国执行统一收费价格。由于存在城乡收入差别, 人均负担结算业务费用的感受明显不同, 对处于低收入群体的广大农民而言, 结算费用偏高, 影响了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

三、政策建议及措施

1. 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政策扶持, 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 调动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加大投入的积极性。如, 对国定、省定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采取倾斜性的财政扶持政策, 对填补金融服务空白、新增设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的财政补贴;对城市和农村地区实行差别收费, 降低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收费标准, 提高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同时, 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给予政策和管理上的优惠和扶持, 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 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不足。

2.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的主导作用, 加强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统筹和指导, 构建完善的支付清算网络平台;合理引导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向农村延伸机构网点, 拓宽农村机构网点的业务功能, 重点开办针对农村中小企业、农村专业户的支付结算服务;完善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支付结算功能, 拓展涉农支付结算业务种类, 创新金融工具、丰富业务品种,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适当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的网点, 拓宽其农村支付结算渠道, 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支付服务组织进入农村市场, 鼓励从事支付清算服务的企业和机构进入农村支付服务市场, 拓展农村特色的支付服务渠道和领域, 逐步形成组织机构健全、支付服务种类多样、覆盖地域广泛、服务质量优良的农村支付服务组织体系。

3. 加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投入, 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人民银行作为支付服务的建设者和管理者,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应扶持农村银行网点开办各项支付结算业务, 推进支付清算网络在更多农村金融网点的延伸;加快涉农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步伐, 促进和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与城市金融服务接轨, 不断满足农村地区资金结算需求;加快部署乡村“联网通用”工作, 深化“惠农卡”小额支付“村村通”, 加大“福农卡”、“绿卡”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采取合作或自营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加大在农村地区ATM、POS机及电话支付终端的布放力度, 进驻乡镇网点, 特别是金融机构网点设置不到的行政村;通过优化行内系统网络, 确保每个基层网点具备开办各项支付业务能力, 加强行内系统流程监控, 消除农村金融网点因人员和内控限制引发的风险, 畅通农村地区资金汇划, 建立农村地区“平安金融”的良好环境。

4. 加强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培训, 增强从业人员结算服务能力。针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员工接触业务有限, 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制度不熟悉的问题, 积极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举办业务操作规程、相关法规和制度办法培训班, 尤其应对辖内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同时,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努力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素质, 通过引进、公开招聘, 加强培训等形式, 不断提升员工应用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 造就一批懂金融、懂法律的现代化支付结算管理人才。

5. 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在农村的普及和宣传, 培育农村客户非现金支付结算习惯。充分结合农村地理、人员分布和经济发展特点, 采用生动活泼、浅显易懂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 如通过现场模拟业务操作、采取免费试用等措施, 鼓励农村企业和农民使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同时, 可采取与乡镇政府联合, 结合当地实际, 对农村经常性办理结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宣传, 以做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果。通过宣传、引导, 帮助广大百姓了解、接受和使用ATM机等自助银行设备, 逐步改变农村地区现金结算习惯, 减少农村地区现金收支量,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化。

摘要:近年来, 山西省金融部门按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要求, 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设施, 积极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 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但与城市相比, 仍存在网点覆盖不均衡、业务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对此, 应集聚各方力量, 共同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

关键词:支付结算,服务环境,农村地区

参考文献

[1].王会昌, 胡涛, 丁冬梅.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的思考[J].甘肃金融, 2012 (5)

[2].谭溥, 李琼.对县域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现状的调查[J].区域金融研究, 200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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