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制度(精选13篇)
1.公务卡制度 篇一
第四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个别特殊情况需要,经领导批准,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现金报账: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金或其他补助性支出;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的个人劳务报酬,包括调查员补贴、稿费、讲课费等;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必须发生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等;五、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支出项目。
第五条 本局确定的公务卡发卡行为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
第六条 公务卡的开立,按照“个人申请、领导审批、办公室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我局不对公务卡开设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局设定3万(人民币)的信用额度,并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具有20天至56天透支期限。
第八条 公务卡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第九条 单位职工新增、调离、退休等人事变动,科室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申办或变更等手续。
第十条 公务卡和密码安全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挂失、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补办,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发卡行更新公务卡管理系统。
第三章 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二条 持卡人在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支付结算时,具备刷卡条件的,要先用公务卡刷卡支付,但不得超过公务卡信用额度,刷卡支付后要取得本人签名的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有效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根据发卡行的规定,持卡人可自行(或通过办公室)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消费。
第四章 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十五条 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要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最迟于每月15日(免息还款日前7天;如遇休息日,办公室另行通知)前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并按照以下报销程序办理:填制附公务卡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有效发票的报销凭证,按照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报销审批流程报销。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由财务人员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
第十六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财务管理规定的报销时限及免息还款期内,到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七条 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免息还款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发票复印件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5天内补办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一、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二、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刷卡凭证(pos机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四、因个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日前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五、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刷的支出和损失;六、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务卡支付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时向相关专业科室了解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新增、调离、退休或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等信息。
二、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业务,做好财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三、特殊情况下,持卡人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卡支付需要时,经领导审批后,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四、配合发卡行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严禁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二十条 公务卡持卡人的管理职责:
一、须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
二、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协助办公室按时归还公务卡消费欠款。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清理并妥善处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
三、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支付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二十一条 公务卡持卡人科室的管理职责:
一、审核本科室持卡人公务支出的真实性;
二、督促本科室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
三、在本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报销时,协助持卡人办理借款手续。
2.公务卡制度 篇二
2007年5月14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公务卡推广会议, 推动公务卡在中央和各级地方预算单位的广泛使用。以此为标志, 公务卡的应用推广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有关资料报道, 至2011年底, 银行发放公务卡数量达750万张;财政部明确要求有16项公务消费不得用现金结算;并在2012年底, 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
一、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重要意义
1. 工作人员携带公务卡方便, 使用便捷, 节约了取现的时间, 通过先刷卡消费、后回单位报销的作法, 避免了携带现金带来的风险。
2. 使用公务卡结算, 减少了预算单位现金存、取、保管等环节, 降低了现金使用量, 有效解决了资金安全性问题, 增加了资金支付的透明度, 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3. 公务卡的推出, 完善了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 拓展了银行卡支付空间, 密切了发卡机构与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互动关系, 推动了我国金融产业发展, 增强了我国金融领域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4. 财政部门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 弥补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缺陷, 能够对财政资金使用活动进行监督控制, 明晰预算单位现金支付轨迹, 解决大量现金游离于国库动态监控之外的难题, 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公款私用、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制约公务卡推行的瓶颈
由于我国银行卡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 用卡频率、持卡消费观念、商户普及率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受理市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存在, 使得推行过种中存在着一定的阻力。
1. 宣传力度不够, 使用频率不高。
部分单位片面强调发卡的普及率, 在讲解使用与具体要求方面不到位。有些工作人员根本不知道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公务卡, 也不了解公务卡结算的流程, 导致用卡积极性不高, 公务卡使用率偏低。还有的职工传统的现金交易观念根深蒂固, 并不认可这种新的消费形式, 不习惯于刷卡消费。
2. 用卡环境存在不和谐现象。
很多地点尤其欠发达城市、中小、零散商户没有安装公务卡使用平台, 只能由个人先行垫付现金, 为使用者带来不便。若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需付出较高的手续费用, 引起持卡人的抵触情绪;银行对公务卡的注销、新办、查询等业务没有专门的受理窗口, 手续繁琐, 办理业务时间较长, 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 使用公务卡存在着罚息风险。
公务卡具有一定的免息期限, 在免息期内还款, 不会产生利息费用。对于有寒暑假的学校职工及出差时间较长的同志来说, 使用公务卡消费, 往往不能在免息期限内还款, 一方面会由此产生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另外要付出较高的罚息, 这部分工作人员对使用公务卡存在一定程度的担心。
4. 公务卡的保管与使用存在不安全隐患。
一些部门对个人资料管理方面有瑕疵, 防范高科技犯罪手段相对落后, 使得个人信息泄露, 银行卡诈骗、盗窃案件时有发生, 这类案件涉案金额较大, 所造成的损失往往由个人承担。但使用银行存折的形式相对安全, 蒙受损失的机率低, 使得部分工作人员宁愿使用存折而不愿持有银行卡、公务卡。
5. 公务卡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部分商家为吸引顾客、促进销售, 往往按照持卡人的要求来开具发票的内容, 将购买私人用品开具成公务用品的现象;而作为报销凭证的公务卡签单, 上面没有标明个人消费明细, 使得预算单位无法监督到公务卡的使用轨迹, 很难实现规范公务行为;部分有假公济私心理的工作人员担心公务卡的透明度高而不愿意使用公务卡, 利用各种借口使用现金。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1. 加强宣传力度, 加大使用公务卡结算力度。
预算单位应将现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好处进行合情合理的宣传, 将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 促使工作人员深入地了解使用银行卡的便利, 从观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结算;
2. 银行部门应积极研发操作简单、方便灵活的刷卡
机器, 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商家安排能够刷卡消费的机器, 开通公务卡的联网使用功能;提高办事效率, 为公务卡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利用因特网技术, 开设公务卡网站, 为广大公务人员提供一个查询、沟通、交流的平台, 促进公务卡业务不断完善。
3. 预算单位可为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
加强会计人员培训, 熟悉公务卡业务操作, 节约报账时间;安排专门窗口, 负责公务卡消费人员及时办理业务;派专门人员及时检查使用公务卡消费人员信用期限, 提示工作人员在免息期限内还款报账;学校应在寒、暑假期间安排财务人员受理公务卡报销业务。
4. 构建安全的使用环境。
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务卡的日常管理, 保管好个人密码, 遗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退休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个人信用资料的管理力度, 完善个人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 避免个人档案资料流失;国家安全部门积极研发银行卡保密安全技术, 加大打击高科技犯罪力度, 解除持卡人的后顾之忧。
5. 建立公务卡结算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预算单位要完善财务制度, 严密审核每笔支出行为, 严格控制现金支出的范围和额度, 增强公务卡使用的刚性, 对具备条件但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行为, 不予报销;审计、纪检部门定期对持卡人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政府职能部门对虚开发票的商家进行严厉处罚。
推行公务卡改革, 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管理的必然要求, 能够有效解决了现金支付问题, 提高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为财政监督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贪污、腐败现象。但要使公务卡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 还依赖于其他相关的技术建设和严格的问责机制;通过各个部门联手, 为公务卡的推行提供更多的支持, 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让公务卡真正成为一张“透明卡”、“阳光卡”。
摘要:当前, 公务卡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了瓶颈, 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卡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 用卡频率、持卡消费观念、商户普及率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滞后, 受理市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造成的。推行公务卡改革, 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管理的必然要求, 能够有效解决了现金支付问题, 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为财政监督提供一个较好的平台, 在一定程度上可遏制贪污、腐败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卡效用, 还依赖于其他相关的技术建设和严格的问责机制;通过各个部门联手, 为公务卡的推行提供更多的支持, 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让公务卡真正成为一张“透明卡”、“阳光卡”。
关键词:公务卡,意义,瓶颈,建议
参考文献
[1]甘永清.浅议公务卡支付结算的实践与完善[J].经济师, 2007 (11) :229
3.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篇三
(一)公务卡推行广度与深度不足 一是公务卡推广还不够普及。中央、省、市、区县等各级政府部门虽已相继出台了公务卡推行相关通知、管理办法,但仍有部分预算单位未实施公务卡结算,在已推行公务卡的预算单位中,公务卡办理情况也参差不齐,有些单位为应付公事仅象征性地申办几张公务卡。公务卡推广不普及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单位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因各种原因,如外部压力、内在需求等,不愿意切实推行公务卡,由此造成公务卡推广工作中的盲区和死角。二是公务卡应用还不够深入。受传统的现金结算模式的影响,部分工作人员还是习惯用现金结算,不习惯用卡支付,在短时间内很难养成持卡消费的观念,因而对公务卡消费有抵触情绪。有些单位办理公务卡后其公务应用消费仅发生一两笔,有些单位的公务应用消费一直保持零记录。
(二)公务卡使用缺乏有效监督与执行 公务卡的推行尚处于初级阶段,财政、银行等部门未能将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贯彻到预算单位,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未引起预算单位的足够重视,导致预算单位公务卡推行不力。此外,在公务卡的推行过程中,一些预算单位并未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流程操作,在公务费用报销时,持卡人应提供发票和消费POS单,一并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入账,但持卡人却有意或无意地拒绝提供消费POS单,公务卡代理银行也未按要求提供个人刷卡消费对账单,因此,财务部门无法查询到公务卡的使用信息,也就无法实现会计的监督功能。
(三)公务支出刷卡渠道不通畅我国的大中城市,银行业相对发达,布设POS机的商户相对较多,可以达到刷卡消费的要求,但是一些偏远地区和商业尚欠发展的中小城市和地区及新城区,商业服务设施尚不到位,布设POS机的商户相对较少,这就使得公务卡在使用上受到用卡环境的限制。此外,因刷卡消费还牵涉到刷卡手续费的问题,刷卡消费时商户需支付销售额的0.5%的手续费,商户的费用将直接增加0.5%,所以商户并不愿意支持公务卡消费,其以各种理由推诿刷卡,甚至提出如要刷卡就要提高售价,使得公务消费人员出现两难选择。这些主观和客观情况的存在,使公务支出刷卡渠道尚不够通畅。
(四)公务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络纵深推进,乡镇和基层预算单位已基本实行网络支付,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横向联网不健全,虽然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建立了横向联网,但未实现公务卡消费信息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单位财务系统、代理银行支付系统的无缝对接。公务卡消费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无法进行实时监控,公务卡的使用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预算单位的现金支付结算,而在强化财政部门动态监控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效用上被打了折扣。
(五)公务卡技术性能与安全存在隐患 由于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人员发放的,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信用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信用卡一旦丢失、被盗、被伪造、被变造或持卡人密码不慎泄露,就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六)公务卡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腐败 公务卡结算模式依旧停留在技术防腐的初级阶段,而技术防腐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电子化的公务卡可以明白无误地记录并标示出消费的时间、地点和金额等公款消费信息,故而以往现金结算暴露的凑票报销的漏洞,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但对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公务卡同样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如公务员在公款消费后,同样可以要求经营者为其开具超过实际消费额的发票,然后在用公务卡进行支付后要求对方将差额部分退还。公务卡刷卡属于准现金交易,只需经营者的简单配合,仍然有空子可钻。公务卡只是改进财政管理体制、推行阳光财政手段之一,并不能成为抑制职务腐败的万能卡。
二、促进公务卡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公务卡推行的组织、宣传与考核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公务卡推行工作的领导,从组织、宣传、思想认识、考核等方面加大推行力度。一是财政、人行等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公务卡的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公务卡结算相关制度,强化宣传引导,为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有针对性地对预算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其纠正错误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卡推行考核制度,明确公务卡考核的内容和目标,定期对预算单位进行考核和检查,对公务卡推行力度大的预算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在预算安排、经费下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公务卡推行不力的预算单位给予批评和教育,责令在一定期限内达标。四是组织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应用交流活动,通过交流认真总结公务卡应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预算单位内推广实施。
(二)加大公务卡的执行力与监督力 预算单位要切实重视公务卡推广应用的意义和作用,将公务卡管理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范围,根据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务卡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公务卡实施细则和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卡的结算范围、报销手续、报销流程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报销环节,财务部门审核人员要严把审核关,对于属于公务卡消费范围的公务支出,规定持卡人应当在免息还款期内,凭公务卡刷卡POS单、交易明细单和发票,按要求前往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审核人员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刷卡POS单,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查询消费信息,确认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打印查询凭证,作为报销结算的原始单据,对于应该刷卡消费却未刷卡或虽然刷卡消费却未提供刷卡POS单的人员,第一次实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坚决不予报销,使公务消费刷公务卡的制度深入人心,切实强化公务卡的推行广度和深度,提高会计的监督职能。
(三)拓展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一方面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总行、银联总公司等部门协商,研究对特约商户的财税支持政策,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对受理公务卡的定点商户给予适当的补贴或税收优惠,积极鼓励POS 机的布设,提高商家刷卡的积极性,提高公务支出集中领域特约商户普及率。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选定公务支出(包括政府采购)定点单位时,将具备受理公务卡作为必要条件或优先考虑条件,有效督促商家加大POS 机的投放力度。
(四)强化公务卡应用的相关系统建设 发卡银行要建立公务卡支持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处理能力和效率,确保公务卡交易信息传送的及时、方便和准确,满足预算单位的数据查询、会计审核、资金清算等需求,同时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数据导入到财政国库资金动态系统中,便于财政资金动态监控。
(五)防范公务卡带来的风险从银行角度来看,人民银行和银监局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强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体系;各发卡银行和银联部门要强化内部安全风险管理。各发卡金融机构要将保证持卡人安全使用银行卡作为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公务卡的安全性能。从预算单位和持卡人角度来看,预算单位应通过骋请银行专业人员上门举办公务卡安全使用讲座、通过单位网站宣传用卡知识、向职工发放安全用卡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提高职工用卡安全意识; 持卡人应注意用卡知识的积累, 高度树立用卡安全意识,保管好公务卡和密码,公务卡和密码一旦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六)强化监督,完善制度防治腐败是一个长期的全球性的难题,欧美、新加坡、香港等在这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一方面要强化公务消费的监督,将更多公务消费信息公开透明化,接受来自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不但取信于人,而且可以有效遏制各种腐败的滋养。另一方面要完善各种制度,严厉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完善的制度法规是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严厉的惩治措施是防治腐败的必要手段,只有惩防并举,才能使腐败份子无空可钻,如此不仅惩治了腐败份子,而且对思想上有松懈的公务人员敲以警钟。
公务卡改革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是预算单位强化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目前,公务卡的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推进公务卡改革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发卡银行、预算单位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形成多部门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的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公务卡推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才能确保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戚道锋:《浅析公务卡推广应用中的问题和对策》,《交通财会》2008年第3期。
[2]欧阳云、袁新智、李艳红:《推行财政公务卡结算浅析》,《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年第1期。
4.公务卡制度 篇四
沪财库[2007]31号
2007-12-14
各市级主管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全国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将《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
为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根据全国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和《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各省市相继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等重大财政管理改革,为构建公共财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多数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得到了有效遏止。但也应当看到,大量提取现金规避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从而对规范现金管理和加强财政监督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将现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建立以推行公务卡应用为抓手,构建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为目标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今年5月,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武汉召开全国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中,再次向各省市提出加快推进公务卡在财政财务管理领域应用推广的要求,并于近期制定发布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为各省市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起到了指导性作用。而本市的《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要点》中,也对深化公务卡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推行公务卡管理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的内在要求,是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制度。
(二)原则
1.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行公务卡制度,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有账户管理的要求,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直接划款,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
保留在国库中。
2.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推行公务卡制度是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革新,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能够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的详细信息,实现公务支出的“阳光消费”。
3.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推行公务卡制度,可以尽量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存在的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调动其参与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4.有利于分步实施。改革以建设预算监控体系为主要目标,系统建设要兼顾财政性资金管理方向,兼顾区县管理内容,最终实现监控所有财政性资金运行。
三、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公务卡申领
公务卡由各单位为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卡种为个人贷记卡,最高信用额度控制在2万至5万元。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定发行贷记卡的本市发卡金融机构作为签约单位,定期签订公务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确保公务卡支付的安全性、独立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本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卡原则上应使用银联标准卡。已经完成公务卡申领工作的单位,可以结合期满后的换卡工作,逐步将已发放的公务卡换成银联标准卡。
(二)拓展公务卡使用范围
各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在进行公务支出消费时,应当
优先选择具备受理银行卡能力的商户。
(三)规范公务卡报销流程
各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程序,加强单位职工个人公务卡的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在公务支出报销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银行卡支付为主要手段。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后,报销人应当同时提供报销凭证(发票)和银行卡付款单据(银行卡签购单),按照原财务报销程序审批,与供应商、银行信息核对无误后办理报销。财务人员应当将上述报销单证作为原始
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对提取现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并加强对单位公务
卡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四、改革配套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要求,本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信息委要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动员、布置落实工作,把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作为重头戏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按照《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积极、稳妥、快速、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十一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完成公务卡推
行工作。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上海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在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中的职责,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公务卡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公务卡支付信息的透明度和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及时性。要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并将公务卡纳入该系统的监管,从而实现公务
卡监控、透明、效率的管理目标。
(四)认真做好深化公务卡应用推广的试点工作
要选择一部分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具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以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措施。试点工作要准备周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要慎重初战、务求必胜,为整个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
本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应与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一)2007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拟定财政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将公务卡纳入国库系统建设范围。
(二)2008年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市政策和操作管理制度,完成财政动态监控体系和公务卡系统建设,并争取年内在市级或部分区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中进行深化公务卡推行试运行。
(三)2009年—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改进完善系统并在全市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预算单
位中全面推广。
各区县可根据本市总体要求及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改革的时间与步骤,并在2010
5.工行公务卡简介 篇五
1、公务卡的定义
公务卡是指由工行发行、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联品牌个人牡丹贷记卡。
2、优惠服务
(1)免公务卡年费;
(2)免公务卡本地本行存款取现手续费;
(3)免公务卡本地、异地本行存款手续费;
(4)免予收取挂失、补办、更换新卡片费用;
(5)免费余额变动提醒。
(6)公务卡持卡人可在济南站、济南西站享受工行提供的贵宾休息室。
3、卡片额度
公务卡授信额度分层授信,一般3-5万元。对个别有公务支出需求的人员,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后,可调高授信额度。
4、办卡人所需提供资料
6.公务卡相关知识 篇六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监察局等10家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的通知》精神,2年内公务卡改革将覆盖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现结合中心学习要求,收集整理了关于公务卡改革相关知识,和大家一起提前学习了解,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做准备:
1、公务卡含义:公务卡是指市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它既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2、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区别: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是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具有普通信用卡授信消费的共同属性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主要区别: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办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三是公务卡的公务消费信息必须纳入财政动态监控;四是公务卡享受银行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存款本地本行取现免手续费、免费提供短信息等优惠服务。
3、公务卡是单位卡还是个人卡:银行卡按发卡对象不同,可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公务卡在性质上属于个人卡。公务卡由单位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后,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除公务消费支出由单位报销外,公务卡的其他消费支出均由个人负责还款,单位不承担因个人原因引致的一切责任。
4、公务卡的适用范围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但是属于政府采购目录管理的支出,继续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5、推行公务卡结算改革主要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的需要。随着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入,各项财政资金均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部门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但由于现金的特殊性,预算执行中的现金支付行为透明度普遍较差,部分公务消费实行“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不仅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甚至容易发生财务报销环节出现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个别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规避监管,甚至滋生各种腐败现象。现金管理成为当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难点和焦点。
6、公务卡结算方式与现行结算方式有什么区别?
答:公务卡结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它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的结算方式。与现行的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相比,公务卡结算方式的特点是将财政财务管理与现代金融工具相结合,公务人员先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报销还款,具有结算方便快捷、支付透明公开、便于监控管理的特点。
7、实行公务卡制度后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可概括为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两个基本不变”,即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第二句话是“一个严格管理”,即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8、公务卡制度能够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实行公务卡制度后,一般情况下预算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公务卡刷卡消费的所有信息,包括消费商户名称、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消费地点等均会被真实、全面地记录下来。单位财务部门在报销时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提取上述信息,对公务消费进行更全面、有效的审核,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假发票,防范腐败行为。
9、那是遇到商户不具备刷卡条件怎么办?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应优先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对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消费活动,单位职工应先行垫付现金完成交易,在报销时单位财务部门将款项支付至职工的公务卡账户,不得以现金支付。
10、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每位职工是否都必须开设公务卡: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务卡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发放的,开设公务卡主要是考虑在职职工的工作需要,离退休职工不能开设公务卡。公务卡由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办理,原则上在职工作人员人均一卡。但在改革初期,考虑到还有一个认知熟悉过程,发卡范围和数量可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在工作人员新增、调动、退休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相关信息。市级各发卡银行免费办理公务卡相关业务,包括免费开户、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等。
11、公务卡信用额度怎样确定:按照规定,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公务卡的具体透支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
7.关于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思考 篇七
一、公务卡结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1.单位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存在抵触情绪,短时难以改变传统的现金结算观念,使用公务卡交易的方式尚未被大众所接受,办卡、刷卡率仍旧不高,睡眠卡多、刷卡消费少。
2.公务卡报销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把关不严,部分公务支出如大型会议费超过公务卡信用额度,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依然存在。
3.代理银行对公务卡业务的专项管理不足,开办公务卡手续烦琐,还款流程不畅,后续服务未同步跟进,对公务卡的注销、新办、查询等业务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和处理办法等。
4.财政动态监管机制不健全,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随意性强,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会计人员在报销时,不能完全按照公务卡结算制度规定的还款流程操作,依然使用现金还款。结算方式流于形式。
5.对公务卡使用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存在使用公务卡非法套现等违法行为,同时,部分地区POSE机数量有限,布局不合理,管理相对混乱。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公务卡是一种便捷高效、透明度高的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但现代化的工具只有和现代化的制度相结合,才能真正在管理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是简单地增加一种财务结算工具,重点是要通过规范化的制度设计,使公务卡成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有效手段。诸多问题的产生,既有公务卡结算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也有使用人、使用环境等外部因素:
1.单位对公务卡结算制度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推行进展缓慢,部分部门、单位甚至刚刚起步,一是受传统的交易方式、思想认识等因素的影响,对刷卡消费的模式还没有普遍地接受;二是在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认为公务卡的使用限制了公务消费,给公务消费带来日常工作上的不便,其次通过使用公务卡消费,使各类公务消费公开化,减弱了部门单位公务消费的自由度。
2.公务卡推进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健全,使用不方便。公务消费的覆盖面广,涉及多个行业和地区,在部分中小城市、县城周边、乡镇等区域没有相应的配套设备支持。在公务还款时,经常发生预算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难以读取公务消费记录,无法正常还款的现象。而且,受公务卡额度的限制,也不能满足部分大额公务支出的需要,给正常的公务消费带来诸多不便。
3.公务卡报销流程相对复杂。使用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必须依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造成公务卡结算与现金结算相比,存在环节多、手续复杂、效率低的不足。对公务消费人员来说,必须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公务消费,在规定的还款期将消费小票、发票报财务部门报销;对财务人员来说。必须根据消费小票金额,查询相关的消费记录,根据领导签批,确认报销,然后到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打印支票,集中还款,烦琐的报销流程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卡的推广使用。
4.财政动态实时监控不到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现金管理规定,单位原使用现金支付的日常公务经费支出,原则上必须采用公务卡或其他非现金结算工具进行结算。实行公务卡结算后,预算单位应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确因个别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的业务支出,必须经单位领导和财政部门批准,方可采用非公务卡方式结算。同时,财政部门尚不能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单位财务部门及时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的详细信息,并纳入动态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存在监管上的“盲区”。
5.缺乏考核量化指标,公务卡存在使用风险。受单位部门预算不细化影响,单位满足于转账支票和现金结算方式,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缺乏公务卡使用考核量化标准。同时,部分单位为了方便省事,集中办理公务卡,审核把关不严,公章随意加盖,让少部分钻空子,出现利用公务卡套现、恶意透支的现象。
三、有效地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建设
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推广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用卡单位会计报销和财务管理方式的改革,又涉及银行服务品种的创新、制度流程的再造和业务系统的改造,既涉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又涉及金融机构和特约商户,具有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情况复杂的特点,要加强科学规划,统筹组织推进,确保收到实效。针对公务卡推行不利的原因,提出以下相关的对策和思考。
1.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配合公务卡改革推进的步伐,要加大对公务卡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有补助有组织地宣传公务卡改革,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提高持卡人使用公务卡,商户受理公务卡的积极性,形成广泛共识和舆论氛围。同时,提高预算单位对公务卡使用的认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预算单位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行政成本管理具有重要重义。
2.逐步完善公务卡用卡环境。一方面,加快公务卡受理市场建设,推动各代理银行加大对用卡环境的投入,要不断完善电子支付系统,扩大POS机的布设范围,尤其在公务消费较多的商场、宾馆、交通售票场所增加机具数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行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创造良好的刷卡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行政职能。凡是政府采购的定点商户必须强制安装和使用POS机,否则不予定点,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商户配合公务卡的推行。
3.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一是不断完善国库支付系统软件。简化软件操作流程,认真查找软件存在问题,提高支付系统软件财务与其他商业软件的兼容性;二是健全代理银行管理机制,加强代理银行的接口系统建设,即时传输公务卡消费信息和公务卡还款信息,确保用款单位的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快捷对账与清算;三是不断加强预算单位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财务管理信息渠道通畅度。
4.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一是对支付中心工作人员、代理银行业务人员和财政相关业务处室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全面、熟练地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政策、知识及软件操作方法,减少操作差错,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全面掌握公务卡还款报销流程,及时督提醒用卡进行公务消费的人员,通过报销流程再造,简化报销流程,提高公务人员用卡积极性。
5.规范预算单位财经纪律,严把现金管理关口。建立健全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操作程序。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的范围、额度,由财政部门将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额度的10%设为现金提取上限,超过部分必须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对公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公务卡支出及现金支出之和)比重达不到50%的单位,将现金提取额度调整为授权支付额度的8%,以规范现金管理促进公务卡使用。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符合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必须优先使用公务卡,对于应刷未刷事项,财政部门必须予以拒付。
6.加强管理和监督。一是加强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建立日常在线监测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和纠正。对预算单位公务活动中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应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不使用的,财政部门暂停用款计划下达和经费支出报账,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需提取大额现金的,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二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细化相关制度,建立对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的事前监督机制,对财政、人行、代理银行、用款单位的资金运行轨迹全方位监控,明确责任,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和疑点,及时核实和纠正,保证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的用途。
总之,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预算管理、规范公共财政支出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推进源头防止腐败工作,将产生十分明显的效果。因此,加强改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环境经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双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中的问题与思考[J].会计之友,2013,(18).
[2]梁丽香.事业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财会研究,2013,(2).
[3]刘峰.对事业单位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几点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4).
8.公务卡制度 篇八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公务卡 报销制度 思考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政府逐步加强了财政监管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并健全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制度。公务卡就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种支付方式,公务卡报销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贪污腐败的资金挪用情况,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基于此,必须进一步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大对国家公务人员的财政监管力度,及时解决公务卡报销制度中的问题,进而完善我国的财政管理体系。
一、公务卡报销制度的概念
公务卡报销制度是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采用公务卡的支付方式,被预算单位所使用的一种结算制度。具体来讲,公务卡在使用过程中,持卡人可以透支消费,之后出具发票和银行单据[1]进行报销。简而言之,公务卡的实质是一种贷记卡,类似于我们平常使用的信用卡。
二、公务卡报销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进行公务卡报销制度改革,是完善我国财政支付体系和财政监管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我国财政管理工作透明度的必要举措。
(一)财政管理的需要
现阶段,我国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管理体系之下,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资金流向也日趋合法化和透明化,进而有效预防了财政管理中的贪污腐败现象。然而,与发达国家的财政管理制度相比,我国的财政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欠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财政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公务报销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单位预算的需要
单位预算是财政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传统的支付方式和报销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一种新型的结算工具,公务卡不仅携带方便,而且使用便捷,透明度还很高[2],真正做到了财务管理中的有据可查,有效避免和预防了违法乱纪行为,进而提高了财政管理的效率,增强了财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公务卡报销制度中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的公务卡使用和推广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
作为一种新型的结算工具,前期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然而,在实际的推广过程中,预算单位对于公务卡的宣传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宣传力度不足。这些都直接降低了使用者的积极性和热情,而且很多职工对于公务卡的使用方法和报销流程大都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久而久之,形成了错误的观念和思维。例如,很多公务卡的持有者认为公务卡仅仅是为了方便财务人员和用于公务支出的,忽略了公务卡的个人支出的功能。目前,很多人还习惯现金支付和现金结算的消费模式,公务卡的使用频率非常低,使用效率也不高,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强有力的宣传。
(二)使用设备不齐全
目前,公务卡的使用设备还不够齐全,使用环境比较狭小,很多地方不支持公务卡的刷卡消费。有些小的商店和边远地区根本不具备刷卡条件,这些都直接阻碍了公务卡的推广和应用。除此之外,公务卡的办理过程比较繁琐,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卡的质量普遍较差,有些公务卡还不是标准卡,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公务卡的推广和使用。
(三)监管力度不到位
在公务卡的使用过程中,预算单位对于公务卡的监督和监管不到位,没有经过和银行的审核比对,只是根据持卡人的消费单据进行报销。对于交易是否存在,预算单位并不知情,这样就难免出现一些发票造假、虚开发票现象的出现。
(四)管理制度不完善
对于公务卡的使用方法和报销流程,预算单位并没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更没有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公务卡的推广过程中,大多采取直接发卡的方式,很多持卡人并不知道如何使用公务卡,严重影响了公务卡的推广进度。
三、公务卡报销制度的改进措施
对于公务卡报销制度推广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预算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公务卡的宣传,提高公务卡使用人员的积极性和热情,在宣传过程中,还可以通过讲座、会议、培训等各个方式详细讲解公务卡的各项知识以及公务卡的优势。尤其是公务卡的使用方法和报销流程,必须准确告知持卡人。
(二)改善使用环境
首先,预算单位要扩大公务卡的结算范围和使用领域,加强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使用条件,尤其是在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市中心和商场,增加ATM机和POS机这些相关设备。除此之外,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对资金的监控和监管。
(三)加大监管力度
一方面,在公务卡的推进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公务卡的监督,并安排专人负责实时监测和监管,一旦发现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另一方面,预算单位要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并详细分析公务卡的支付情况,保证公务卡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公务卡的作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和报销项目,预算单位都要做到一清二楚,而且要将其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来。此外,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于公务卡的违规使用,要严肃处理并予以公示。与此同时,预算单位还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结语
总之,公务卡是一种新型的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公务卡报销制度是我国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能够保证资金安全,增强资金透明度,预防腐败行为。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公务卡报销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公务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切实预防公务消费和贪污腐败的违法乱纪行为。
参考文献
[1]刘敏.浅析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中公务卡制度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会计师,2012(15):73-74.
9.未使用公务卡申请 篇九
未使用公务卡报销结算费用审批表
相关领导:
本人,于 年 月 日在 何地、何供货机构、办理何事项,因何原因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发生何项支出 共计 元,发票共计 张,现申请使用 经费,项目号为 , 用现金报销上述结算费用。
今后,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务卡规定的强制结算目录内容,使用公务卡办理各项结算业务,不再自行使用现金结算。
妥否,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
年 月 日 本单位领导意见:
财务处领导意见:
备注:
10.倒逼公务卡改革 篇十
瓶颈亟需突破
2009年,平江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纳入、后规范”的思路,选择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7家单位,在岳阳市县市区层面率先启动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试点。当年,试点单位共办理公务卡518张,办卡率为91%。2010年,改革在全县县直预算单位推开。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发放《致商户的一封公开信》,印发《公务卡使用指南》,督促代理银行增设POS机具等措施,以助推公务卡改革。但是,受思想观念、市场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改革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首先,预算单位积极性不高,改革阻力大。公务卡推广之初,部分预算单位干部职工包括单位领导对公务卡改革认识不足,认为持卡消费程序复杂,不如现金消费方便;认为公务卡限制了消费权力,参与改革的热情不高。201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全县有87家单位,除了财会人员和司机外,其他干部职工均没有办理公务卡,覆盖面仅为54%;有735张卡没有及时激活,占办卡张数的19%;已激活的公务卡,又普遍存在“有卡不带、有卡不刷”现象,公务卡使用率特别低。
其次,执行力不强,现金消费多。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平江县出台了《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公务卡的结算范围、授信额度、各方权限与责任、报销程序与方式等内容。但是,公务卡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有章不知、知章不循、循章不严”等问题,影响了公务刷卡消费的效果。特别是各单位对信用卡先透支、后还款的消费模式还难以接受,习惯于传统的提现、消费、报账“三步曲”,导致现金提取使用量占单位授权支付的比例居高不下。
再次,刷卡受理环境不优,使用效率低。平江县山高地广人稀,金融网点分布少,POS机布设密度小,致使公务卡使用环境受到限制。部分商家由于需要支付装机费、手续费等原因,主观上不愿意安装POS机。同时,由于银联信用卡刷卡系统不尽完善,存在消费记录传递不畅通、消费资金偿还耗时长等问题,也影响了公务卡使用效率。
第三配套措施不同步,监督难到位。推广使用公务卡,大大能提高单位公务支出的透明度,真正实现“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然而现实中,由于配套措施特别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没有完善,公务卡改革过程中容易出现少办卡、不激活、随意缩小公务卡使用范围、违规使用现金、伙同供应商获取与消费信息不一致的发票形成虚假开支等现象。
倒逼机制联合发力
面对困境,平江县探索建立三项机制,倒逼公务卡改革,加大推进力度。平江县为了强化协作机制,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参与的公务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营造合力抓改革的良好氛围。2013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采取印发资料、重点走访等方式,向广大商家宣讲公务卡改革政策,并倡导商家配合支持限制签单消费、现金消费等要求。同时,敦促代理银行加大POS机布设力度,新增POS机137台;升级银联公务卡系统,解决部分消费记录无法及时下载、还款资金滞留在过渡户等业务问题。财政部门依托财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升级,实现了与公务卡支付系统的成功对接。通过优化外部、内部环境,为公务卡改革扫除了“路障”。
建立倒逼机制,督促进度。以支出计划倒逼改革进度。县政府出台文件,要求2013年4月底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必须覆盖到所有县直单位,并延伸到具备刷卡条件的乡镇。未按要求启动改革的,由财政停止单位用款计划审批和所有支付业务办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改革实施进度。以强制结算倒逼依法理财。参照省市管理办法,出台《平江县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17项支出必须实行强制结算,原则上取消现金结算。对“有卡不带、有卡不刷”行为,要求预算单位一律不予报销费用,并在财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
以网上限额倒逼现金提取。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订了约束现金提取使用的两项指标,即: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经费的80%,公务卡结算比例不得低于授权支付的80%。为确保两项指标落实到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预算单位提取现金实行支付系统网上限额控制,即提取现金超过授权支付20%的部分,单位若无法开具授权支付令,不能支取到现金。以协同管理倒逼公务刷卡。以协同管理倒逼公务刷卡。要求代理银行协同加强授权支付业务管理,不支持预算单位开展网银结算业务,且转账支付除了划转公务卡过渡户外,其他业务代理银行一律不予受理。通过限制现金、控制转账,单位授权支付只能选择公务卡结算。
以联合督查倒逼任务落实。建立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参与的公务卡改革联合督查制度,围绕办卡张数、激活张数、刷卡业务量、控制现金提取和使用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下发专题通报,并对未启动改革或效果不佳的单位“一把手”和财经主管进行约谈,起到了较好的提醒、督促和警示作用。
完善配套机制
平江县打出多套组合拳,“声援”公务卡改革。首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坚持财政支出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国库直接支付比重不断提高,2012年达到94.7%,从源头上减少了授权支付、现金支付业务量,降低了资金支付风险。其次健全单位财经管理制度。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指导督促预算单位建立完善现金管理、公务卡报销审批管理等制度,严格现金提取审批、使用范围和额度,统一报销操作程序,增强公务卡使用的刚性。还有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措施。连续5年下发专门文件,实行单位经费总额控制,量化节支控支目标,落实“控餐、控游、控车、控文、控会、控编制、控能耗”措施,每年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乡镇财政联审互查,确保行政成本不断下降。从2012年起,全面公开县直单位“三公经费”,让全社会都来监督财政资金花了多少、花在哪里。
通过对症下药,平江县公务卡改革由被动变主动,并初步呈现出了一些效果。改革进度加快。截至2013年5月,公务卡改革在全县127家县直预算单位全面启动,改革覆盖率达100%;新增办卡310张,发卡总数达到5238张;刷卡金额增加到763万元,同比增长45%。现金规模缩小。5月份,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现金累计使用额控制在312万元以内,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0%。理财水平提升。通过发挥公务卡改革的监控作用,公务消费中的娱乐、休闲和烟酒三类费用实现“零报销”,遏制了虚开、多开发票等随意性行为,促进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依法理财水平。
(作者供职于湖南省平江县财政局)
11.公务卡制度 篇十一
一、黄石市公务卡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黄石市自2008年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以来, 工作成绩显著, 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目前, 市直共有221家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消费, 市本级已办理公务卡9000余张, 消费金额达5000万元, 减少了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 规范了公务支出行为。
二、推行公务卡改革的现实意义
(一) 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
公务卡推广使用能实现公务消费实时查询, 支付信息电子化, 改变了传统公务消费现金借支消费、还款报账等模式, 确保了财政支出公开透明, 极大程度上扼制了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发生。公务卡携带方便, 使用便捷, 其推广使用由原来的现金支付方式改为刷卡支付, 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控, 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公务支出流程和数据和管理规范, 另一方面增加了财政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 提高了预算收支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从源头上遏制了公款消费腐败的问题, 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 提高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传统的公务消费采用的是报销人垫付现金或借支现金, 再开支后报销冲还借支的程序。使用公务卡消费, 简化了用卡单位的财务工作流程, 减少了现金使用量, 到账及时, 安全快捷, 资金使用还有20-56天的免息期, 减轻了用卡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同时财政财务部门还可以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提高了用卡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
(三) 促进了银行卡产业发展
近年来, 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 银联卡成为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多元化市场主体构成的银行卡产业链初步形成。针对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消费的公务卡的推出使用满足了公务开支的市场需求, 进一步扩大了银行卡持卡人范围, 改善了银行卡受理环境, 充分调动了特约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 有利于发挥信用卡扩大消费信贷、培育信用观念、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作用, 拓展了银行卡支付空间, 密切了发卡机构与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良性互动关系, 为发卡机构提供了更多拓展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的机会, 促进了我国银行卡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三、公务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公务卡使用范围有待拓展
在公务卡推广过程中, 因公务卡使用市场环境不完善, 商家趋向于用现金进行结算和POS机布点密度小等原因制约, 特别是公务卡刷卡的POS机安置点密度小, 在农村乡镇偏远地区根本未设置刷卡点, 严重影响了公务卡推广工作。
(二) 公务卡使用率有待扩展
主要是公务卡发行多, 使用少的问题。每年地方财政部门将公务卡制度改革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极大地推动了公务卡发行工作。但由于预算单位对公务卡管理改革重要性认识不够, 导致公务卡使用积极性不高, 公务消费仍用现金结算, 阻碍了公务卡推广工作, 也带来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漏洞。
(三) 公务卡网络软件有待强化
在公务卡结算管理过程中, 财政部门在审核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凭证时, 困未共享银行支付数据网络, 无权将消费凭证与银行支付数据进行实时核对, 仅依据预算单位提供的消费票据和刷卡凭证审核报销, 不能有效扼制预算单位变相消费行为发生, 带来资金管理漏洞, 阻碍了公务卡推广应用。
四、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几点建设
(一) 进一步强化公务卡发行和资金结算工作
完善公务卡使用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明确公务开支项目, 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 努力提高公务卡使用面。各发卡银行、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要协助预算单位做好公务卡申办资格的审核、发卡和培训工作, 严格执行结算纪律, 畅通结算渠道, 不得无理拒付或拒收公务卡结算资金, 积极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对财政授权支付的开支项目, 要在规定的项目范围, 以相应的非现金结算方式办理, 不得随意支付现金。进一步推进公务卡软件升级, 使软件能切实满足预算单位需要。
(二) 进一步改善公务卡使用市场环境
促进用卡环境的整体改善, 积极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银联和各发卡银行要根据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的特点, 合理投放POS机具, 维护交易网络, 确保银行卡交易的安全稳定, 为公务卡提供一个优良的受理使用环境。受理公务消费报账业务时, 要确保公务卡使用人资金及时到账, 为公务卡提供一个优良的受理使用环境。要加大公务卡使用宣传力度, 切实推动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 为公务卡试点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 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管
12.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篇十二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务管理,根据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印发〈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号)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公务卡的性质及其持有人
我局公务卡为:以机关工作人员为偿还主体,由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个人与提供公务卡的商业银行签定申请协议、财务部门统一申办、个人持有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银联标准信用卡)。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持卡人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持卡人应及时到发卡行申请补办。
二、公务卡使用范围和信用额度
原通过现金结算及可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初始授信额度由局财务部门与发卡行协商确
三、差旅费、车辆维(护)修费、燃油费、限额以内的会议费及接待费、零星购置费等未超过授信额度的公务消费,原则上均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科一般情况下不再办理对职工个人的现金借款业务,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需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批准。
四、持卡人持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向分管财务的领导请示并获同意,否则不予报销。未获批准的消费支出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相关事宜由持卡人负责。
五、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殊需要,应于事前请示分管财务的领导并获同意。未经同意提取现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六、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消费时,持卡人可提出申请,获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向发卡行申请追加临时授信额度。
七、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期内(每月20日前),凭原始刷卡消费凭条、发票及相关附件等凭证按机关报账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确因特殊原因,持卡人本人不能在免息期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可委托同事代为办理报销手续,或按借款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后,由财务科将资金划入其公务卡。
八、在收到持卡人的报账凭证时,应由报销人填写台账,注明开支项目、报销数额、公务消费日期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九、财务科按照审签批准的报销金额及时向持卡人公务卡划转资金,不再向持卡人另行出具资金支付凭证。持卡人自行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报销后的资金到账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向财务科说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十、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与公务消费支出相关的对持卡人个人的补贴、持卡人用自有现金先行垫付的公务消费支出,按报销程序批准后,原则上划入到持卡人工资卡上(借记卡)。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报账人直接支付现金。
十一、已报销的公务消费,因退货或其他原因,商家将货款退回原持卡人公务卡后,持卡人应积极配合财务科协助办理资金的退付手续(即将资金从公务卡退回单位账户)。
十二、持卡人应全面准确理解公务卡的相关知识和规定(特别是发卡行的具体规定),避免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逾期欠款,避免罚息损失,确保公务消费的顺利支付。
十三、遇持卡人调动、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原因,应及时与发卡行协调,办理终止该信用卡的公务消费及报销的相关手续。
十四、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市人口计生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16、本暂行办法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17、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20日起执行。
三、公务卡支出的报销程序
机关公务卡透支免息期为25天。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在10日内到财务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持卡人应当按照机关财务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pos单)及原始发票,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按照机关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厅财会人员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刷卡信息进行查询、审核,按照公务卡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报经财务处长、主管财会的厅长审批同意后,财会人员据此签发授权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转入持卡人公务卡账户。
对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在外不能在规定的报销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委托本处室相关人员向财会室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每笔支出的流水号及交易金额等明细信息,办理借款手续,经财会人员审核及领导批准后,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返回单位后5日内补办报销手续。
下列情况不得予以报销,发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1、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明显不 符的;
2、报销时间超过免息期后产生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 费用;
3、因个人保管不善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 卡所造成的支出;
4、消费后无交易凭条或原始发票等形成的支出;1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的。
四、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规划财务处审核、厅领导审批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3、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培训|费、劳务费等;
4、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1其他特殊情况经厅领导批准的特殊支出项目。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借款的,经规划财务处审核、厅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职工退还借款时,财会室填写银行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
五、公务卡持卡人的责任
1、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2、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其法律责任 主体为公务卡持卡人。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而引发的公务卡有关费用。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
3、持卡人使用公务卡刷卡支出,应在交易场所取得相 应的报销凭证和公务卡刷卡交易凭证(pos票)。刷卡支出在机关财务审核报销前属个人消费行为,经审批核销后由机关财务核账还款。公务卡支出中不予报销的部分,应由持卡人自行偿还,机关财务不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4、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 报销手续。机关财务部门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六、单位财会部门的责任
(一)单位财务人员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流水号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二)单位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和资金支付:
1、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填写报销
金额、资金性质、预算科目、结算方式、支出类型、用途等明细信息,其中结算方式和支出类型均默认为“公务卡”。
2、开具支付令,送交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办理资金 支付。
3、及时向发卡行索要“还款明细表”并核对账户。
4、财会部门原则上应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内办妥还款 手续,避免罚息。
5、因公务卡挂失等特殊原因导致发卡行当日无法将资 金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与预算单位沟通核实并重新划款。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划款的,须及时通知预算单位,并按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向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退回手续。
13.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 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我院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2007‟34号)精神,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方式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省我院在职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一、公务卡的开立
凡符合持卡条件的职工都可办理公务卡,并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公务卡办理的范围为我院在职的正式职工。聘用临时工和借用外单位人员不能办理公务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1、职工填写公务卡开卡申请书,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 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2、申请人持审查后的申请书到财务处填写发卡银行公务卡申请表,并与银行签订公务卡合约。
3、持相关资料到财务部门办理开卡手续。
4、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维护到发卡行的系统中。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1、公务卡的透支额度由我院与开卡银行统一约定。特殊岗位人员的透支额度为5万元,其他人员的透支额度为2万元。2、公务卡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置密码,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3、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结算,但只有经过审批同意的公务活动支出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在未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单位不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责任。持卡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透支款项利息及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4、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结算,但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个人承担,透支本息和相关费用由发卡行向持卡人本人收取。
5、持卡人不得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若有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单位不予报销相关的手续费、利息等。
6、持卡人有责任获取并妥善保管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因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丢失造成不能及时报销还款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7、发卡行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0天。
8、持卡人最迟应于每月8日前整理上月所有公务消费相关单据,按照既定的财务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报销。
9、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书面方式委托本部门人员,先办理借款手续,向发卡行还款,然后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冲销其借款。
10、财务部门按月核对由发卡行提供的公务卡对账单,及时办理向个人公务卡还款的相关手续。
11、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清理公务卡的债权债务,经财务部门确认后,通知发卡行停止该公务卡的使用。
三、个人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1、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省外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购买支出,原则上都应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单位职工在公务公务中垫付的现金用出差补助等其他现金支出,可通过公务卡报销还款,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2、我院公务卡持卡人公务消费时,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明确开支用途、金额大小等,不得超范围、超限额开支。
3、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公用经费包干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公务卡持卡人的公务消费行为进行管理和审核,严格控制支出,防止支出的随意性,保证公务消费资金控制在部门包干经费范围之内。
4、持卡人在进行公务消费时,应尽可能选择具备刷卡环境的商家和服务单位,以减少现金的支出。
四、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
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在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均属个人消费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有在财务部门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后,这种消费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才能予以报销还款。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消费和超出报销标准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1、持卡人在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
2、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持正规报销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报销。
3、持卡人在办理报销手续时,既有现金消费又有公务卡消费时,应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分别填制报销凭证审批报销,以便于财务部门、职工与银行对账和进行账务处理。
4、持卡人在财务部门交付报销凭证时,应办理报销凭证登记手续,注明现金消费金额、刷卡消费的金额及时间、公务卡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号码等,以明确责任,便于提示划款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5、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6、财务人员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生成“还款汇总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明细表”和“还款汇总表”提交发卡行。在公务卡到期还款日三个工作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还款汇总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进行还款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6、“还款明细表”应包含流水号、集中支付系统单位编码、零余额账户账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交易日期、交易金额、报销金额、商户名称、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项目分类、用途、备注等要素。
7、“还款汇总表”在“还款明细表”的基础上生成,应包含还款记录序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报销金额、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支票号码、汇总还款金额等要素。
8、“还款汇总表”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保一致。还款汇总表必须从公务卡管理系统直接打印,不得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打印。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一)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1、确需使用现金发放的慰问金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个人劳务费、讲课费、咨询费等支出;
3、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给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4、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职工差旅补助费;、其他特殊情况经批准的支出项目。
(二)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现金借款。不具备刷卡环境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时,由个人先行垫付资金,而后按照财务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六、公务卡实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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