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2024-08-25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选11篇)

1.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篇一

学习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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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弘扬法治精神 树立法治信仰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是历届全会以来最鼓舞士气、激动人心的一次会议,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近期,单位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有序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二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我们也应该把对法治的信仰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中。通过二十多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六五”普法阶段。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三要坚定法治中国必然建成的信念。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的共识,也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法治,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从历史经验上看,法治价值观的形成及实现,确实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发展走过弯路,也历经过波折,法治和人治的斗争,有时还面临重重困难甚至险境,法治要获得胜利,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必要的代价。我们要切实认识到,法治价值观念的构建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根植于人们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信念和期盼之中。尽管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

2011年,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让醉驾相关人员说情无门;加大执法、处罚和宣传普法力度„„,三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

如今,我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力推动下,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一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定能早日建成。

(篇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3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出我党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与跃升,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在我国,依法执政事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对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本次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以来,这一方略对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广大的中国人民受益于其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为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描绘出更加美好的蓝图。全会将会使法律这一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深入到人民心中,使人民自觉履行义务,合理合法的享受权利,使公平正义能够为所以人民所享有。作为一个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我们应该关注全会,学习全会精神,自觉做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机关工作人员,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经常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的基础,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实现。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坚持执政为民,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充分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结合我们的工作,这些年来,民生工作根据就业促进法,围绕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目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社会主义建设输入了大量的技术人才。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们工作中也由充分体现,例如:民生工作中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做了法律上的保障。我们做为国家法律的实施者,在工作中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好国家的政策,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到党的政策好。才能稳定社会,促进发展。

我们的执政党要想提高执政能力,就必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在我们有的地方多多少少仍然存在执法必严,违法不究得现象。还存在有些人依仗权势无视法律,称霸一方。这都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善,让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在新的世纪,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民利益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政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救济渠道畅通、问责监督有力的政府工作机制。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制化无疑使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机关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发展中国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干部带头守法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我们的工作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人民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我们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代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制头脑”。我们的一切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制政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由政府机关执行的,严格政府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公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部分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民生工作这几年有了大的改善,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很大关系,以前出现的违规的事件都是群众举报,我们及时处理并加以改正,以后有了知法、守法的广大群众做监督,和我们政府公开、透明的办事方法相结合,民生工作会更加的完美。

人民群众是法制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制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制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制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个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话。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在新的征程中,法制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制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好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就应该带头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之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做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为**区的民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三)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这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方向和要求。

一、把切实落实党建基本工作制度作为机关党建新常态

围绕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突出抓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规范化,推动以“三会一课”为基础的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确保“三会一课”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做到不缺不漏不假,经常性地开展政治学习、党支部活动和民主生活会等活动。

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严格抓制度落实,确保制度真正能够管人、管事。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将制度学习和检查落实相结合,促进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和宣传党支部、党员落实制度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公开促落实,督促党支部和每个党员认真执行制度。

二、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党建新常态

党支部要着重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要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党建,从严从实改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机关党委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带头读原著,把握总书记对机关党建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努力做“落实中央政策的表率、服务人民的表率、推动改革创新的表率、注重强基固本的表率和弘扬清风正气的表率”。支部委员会团结一致,带领全体党员以创新型思维和开拓型干劲,提出新思想,拿出新举措,开创党支部建设新局面。支部全体党员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地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注重转变作风、重心下沉,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主动走访服务对象,认真倾听意见建议,着力服务基层,切实转变作风。

三、把围绕机关中心工作抓党建作为机关党建新常态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财政”的工作理念,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机关党委始终将财政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党组织的工作成效体现方式之一,在工作中积极引导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锤炼能担当、尽职责的工作作风,在重大任务中锤炼提升党员干部作风。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为财政中心工作和大局服务的能力。党支部要经常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及时解决党员同志的思想问题;党支部要积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打造政治思想坚定、工作作风扎实、团结战斗的集体,强化组织战斗力。

(篇四)

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精神,要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办实事、做决策更加自觉;“四风”积弊得到有效整治,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讲真话、做诤友的真诚同志关系正在回归;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基层基础巩固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提高了能力;反“四风”改作风制度规定陆续出台实施,党员干部按规矩办事用权的意识逐步增强。财政工作要坚持依法执政,机关干部要带头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把活动中没有解决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继续解决好,积极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着力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不懈开展作风教育,持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为财政部门要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推进预算公开,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减少部门自由裁量权,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查摆和解决问题,标本兼治、扶正祛邪,取得重大成效,让群众充分认同。

四中全会会议公报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这个总目标就是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通过制度上的完善,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且要使这样一些创造的成果更加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使我对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民理好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篇二

一、大学生遵纪守法的社会意义

高校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 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肩负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大学生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外, 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法律意识, 才能适应未来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 在保证其全面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服务社会。另外,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加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完善市场经济建设, 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具有积极的意义。目前, 几乎每所高校都在倡议国家的号召, 每年学校都会举行“五五”普法讲座, 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可见国家对高校大学生的关注程度。从各项法律中涉及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到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设为大学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从上层建筑的宏观把握是很美好的, 但是在底层, 也就是说高校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倒像是为了完成任务, 老师在完成任务, 学生可以不来上课, 这样就没有达到普法的效果。高校应该从这方面下功夫。另一方面, 根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 最近几年, 青少年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 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7%。近年来也出现一些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恶性事件, 比如马加爵杀人案、刘海洋伤熊案。可见, 高校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够到位, 作为一名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同时要呼吁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一名辅导员老师24小时工作也不可能看住一个学生, 所以说, 从小就要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 预防学生心理扭曲, 总之, 大学生法律意识还需不断提高。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 家庭因素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

1.父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长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在现今经济发达的社会中, 家长对孩子是无比的溺爱, 孩子哪怕是要天上的星星, 家长也会想办法给, 这就把孩子惯坏了。还有一种家庭教育是平时忙着自己的生活和事业, 对自己的孩子是不闻不问, 每当孩子犯错误和成绩不好时就会大骂, 一味指责, 时间一长孩子就慢慢的讨厌学习, 厌恶大人的说话, 离家长越来越远, 和家长没有沟通, 我行我素, 最终偏离了教育的原始轨道, 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说,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多给孩子讲道理, 少指责;多沟通, 少命令。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家庭组织结构对孩子的影响也是相当重要的。当今社会离婚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种时尚, 个个都争先恐后的, 难道这也和学习成绩一样排名吗?在笔者的学生中90%来自农村, 但是离异家庭也不少, 有些学校离异家庭的学生可以达到20%, 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不禁吓一跳, 心里默默的想这些家长想干什么, 两个人的生活真的那么难过吗?在一大部分违法犯罪的学生背后总能看到家庭的异常, 这些孩子平时调皮捣蛋, 不好好学习, 总喜欢搞一些恶作剧, 上课捣乱不听课。在出现这些一系列的问题时作为家长笔者建议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和教育方式。不要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而只选择了自己, 呼吁大家要为孩子多想想, 难道等到年老希望把他告上法庭说他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悲剧上演吗?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前途, 理应牺牲一下自己。

(二) 大学教育及管理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

1.大学教育体制存在缺陷。在当今大学教育体制中, 大学只注重专业课的教育, 公共课就像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上课, 学生上课很随意, 经常旷课, 这样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就形同虚设, 学生考试不及格, 补考和重修更是不值得一提, 再不济还有大清考。教师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学校对这些课程也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这样学生的道德品质也就可想而知了, 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淡薄, 观念不强, 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对自己的人生也没有一个规划, 很容易走上错误的道路, 最终导致道德沦丧, 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

2.大学生管理相当薄弱。随着经济的发展, 2002年开始大学生大量扩招, 全国高校在校人数达到两千多万, 规模位居世界首位, 使得大学生的素质大幅下降, 飞速的扩招造成学校教学资源严重短缺, 后勤服务跟不上, 教师的水平有所下降, 这些因素制约着高校的发展。同时学生数量骤增之后, 学生管理方面也出现了新的问题。高校学生管理方面全部落到了辅导员的身上, 一名辅导员管理几百名学生, 辅导员日常事务繁杂, 对学生的管理上就有所欠缺, 另外高校上课教师对学生极不负责, 学生上不上课教师基本不管, 这是基本的管理落后。其次, 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引起了足够的重视, 对于心理健康问题一定要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再次, 为了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专门制定并颁布了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往往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 最终使问题处理打大折扣, 而长期有规无循, 最终丧失威严, 也令少数学生有恃无恐, 不断做出违纪行为。管理力度不够的另一个表现是, 对本为数不多的校纪处理, 基于某些考虑, 不能及时公布于众, 使得他人从中受到警示。这样就会使学生放任自由, 我行我素, 无视学校校规校纪, 最终会有更多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 使学校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同时, 由于教育目标追求功利, 学校把一切工作都纳入量化管理, 通过打分测评等方法评优, 把一切管理手段和标准量化, 把学生的一切行为都与分数挂钩, 导致以利益相诱的恶性竞争。这种恶性竞争很容易导致学生心理的失衡, 跟着向功利化发展, 同时也就把脚踏实地的优良传统丢失。

(三) 社会因素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

1.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经济飞速发展, 人们追求享受的欲望开始膨胀, 再加上现在挂在人们嘴边的话:现在是一个看脸和颜值的社会。这些使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就产生偏离, 他们相互攀比, 趋乐避苦,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评判标准不是他的能力和素质, 而是物质、官二代、富二代、白富美等名词。这些扭曲的社会现象影响了这一代大学生, 使得他们对公正公平丧失了信心, 如果不走歪门邪道就办不了事, 社会不良风气腐蚀了他们, 这就要求重塑社会形象, 给年轻人树立良好的形象。

2.不良媒体文化的诱惑。现在是网络化信息时代, 网络的传播速度是非常惊人的, 它可以给人提供方便, 获得较大的信息量, 开阔了视野, 学到了非常多的东西。同时, 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媒体传播一些不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 这些有可能包含了许多暴力、淫秽的内容, 一些意志力不强的学生就会受其影响, 他们长期沉迷于这些不健康的内容之中, 最终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路径

通过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有关大学生犯罪的相关现状, 以及前人研究的大学生犯罪的原因;通过调查问卷对陕西具有代表性高校的老师、学生和从事专业学生工作研究的三类人群进行调查分析;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为背景, 探究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新型模式。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实证分析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以陕西具有代表性高校的老师、学生和从事专门学生工作研究的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 探究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路径研究。

(一)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通过走访陕西省具有代表性高校的老师和从事学生工作研究的老师, 分析得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归纳为学生家庭教育和家庭结构的残缺, 特别表现为单亲和离异家庭;高校教育管理体制的不合理, 只注重学生专业教育, 对学生的能力教育、品德教育、素质教育显得较为松散;社会因素也相当明显, 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追求享受、爱慕虚荣等因素, 诱发学生违法犯罪。

(二) 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度调查分析

通过表1不难看出当代大学生对法律是比较陌生的, 能够对法律非常清楚的只占到了12%, 而不了解的则占到了29%, 可见当代大学生是非常需要普法的, 这就要求家庭、学校、社会等团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最起码明白干什么事情的时候是违法犯罪。

(三) 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手段

通过表2可以得出对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手段中最为有效的为现场参观, 其他的手段受教育者并不十分受欢迎, 所以在以后的大学生爱国教育、法制教育时多组织学生前往实地进行观看, 但是高校在外出活动的时候安全问题需要格外注意。

(四) 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现场学习参观

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最直接的手段是现场参观学习。例如, 可以法庭进校园, 让在校学生现场观看对犯罪分子的审判过程, 了解法律, 目睹真实法庭, 促进大学生的心灵感触, 反思违法犯罪的行为;开展法律专题讲座, 分析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了解学生家庭教育背景和家庭组织结构, 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同时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 当发现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等状况时, 做好早预防、早治疗。

四、小结

如何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它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 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育人要育有人性的人”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 教会他们为人之道, 是高校不可忽视的课题。在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路径中我们还要不断创新, 寻求更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参考文献

[1]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2]于伟东.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培养途径[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 2008 (01) :13-16.

[3]朱海.论大学生法律缺失及其培养[D].吉林农业大学, 2013.

3.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篇三

“四中全会”

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会议认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会议强调,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下半年经济

经济运行面临一些困难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主要指标符合年度预期目标。

会议指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平衡点,准确把握近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平衡点,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结合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定向调控。

就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在充分肯定我国经济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运行正面临着一些困难,特别是出现了一些可能引发经济下行和风险增大的边际变化。

习近平指出,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全面把握和准确判断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各种新挑战的准备。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勇闯难关。

释疑

党的“四中全会”怎么开?

改革开放以来,每一届中央委员会通常要召开七次全体会议,即“一中全会”到“七中全会”。

深化“三中全会”部署

“一中全会”一般紧接着党的代表大会之后召开,聚焦“人事”,讨论、选举党的领导;“二中全会”一般在全国两会之前召开,主题也以“人事”为主,讨论新一届国家机构的人事安排;“三中全会”则以“经济与改革”为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中国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四中全会”,一般与“三中全会”相隔一年左右,会期一般4天,会议内容通常全面落实、深化“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

8个月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今年10月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多以“党建”为主题

特别是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四中全会”还常聚焦“党建”。十二届四中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十四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均以党建为主题。

如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内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

会进行部分人事调整

依据党章等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要经党的全会决定。

十五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分别撤销许运鸿、田凤山的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开除二人党籍。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超过以往,此前被查的34名省部级高官中,有中央委员(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中央候补委员(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等。

按照规定,上述人员的处理,也将在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追认、确认。

纵深

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20个月前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8个月前的“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3个月后召开的“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梳理十八大以来的重要节点,“依法治国”贯穿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日益清晰。

习近平多次提依法治国

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在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其后,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多个会议上,习近平多次提到“依法治国”。

2013年2月23日,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强调,“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endprint

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

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十八届四中全会还是党史上的第一次。

7月8日,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开幕会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今年底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上,中央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而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现在要解决的是有法必依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许耀桐等受访专家认为,自“依法治国”理念提出以来,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十八大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构成,因此,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如何才能做到“有法必依”?“这就是四中全会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竹立家说。

据记者了解,为形成四中全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相关部门数月前就已行动。今年4月,新华社调研组就来到南通,专题调研“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南通网报道称,“此次调研是根据中央领导要求,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而开展”。

“司法改革”或为切入点

受访专家认为,四中全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应以司法改革为突破口。

司法改革是三中全会的重点内容之一,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等若干改革措施。

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三次会议,两次都涉及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依法治国的切入点,更是依法治国的保障。”竹立家说,“依法治国”涉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多方面内容,“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底线,只有真正实现了司法公正,才能谈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

四中全会 时间:今年10月 地点:北京

主要议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一中全会 时间:2012年11月15日

成果: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二中全会 时间:2013年2月26日至28日

成果: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三中全会 时间:2013年11月9日至12日

成果: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历届“四中全会”回顾

●七届四中全会 时间:1954年2月6日至10日 地点:北京

成果:通过《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决议》和《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八届四中全会 时间:1958年5月3日 地点:北京

成果:全会讨论了党的“八大”二次会议的议程、代表团的组成和大会主席团的组成等议题。

●十一届四中全会 时间:1979年9月25日至28日 地点:北京

成果: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十二届四中全会 时间:1985年9月16日 地点:北京

成果: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讨论确定了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

●十三届四中全会 时间:1989年6月23日至24日 地点:北京

人事:全会对中央领导机构的部分成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四届四中全会 时间:1994年9月25日至28日 地点:北京

成果: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十五届四中全会 时间:1999年9月19日至22日 地点:北京

成果: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增补胡锦涛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撤销许运鸿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

●十六届四中全会 时间:2004年9月16日至19日 地点:北京

成果: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胡锦涛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撤销田凤山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

●十七届四中全会 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18日 地点:北京

4.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篇四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臵,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十九大报告中有关依法治国的内容

(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

5.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篇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可见,政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可见,让司法机构在阳光下办事,预防和减少腐败,赢得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司法公开应在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位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谈。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6.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篇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目标、五大体系和六项任务,开启了依法治国“升级版”的新篇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更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在依法治国新阶段大幕徐徐拉开的历史性时刻,税收作为共和国的血脉,是体现并承载着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立法与行政等方面基本关系的枢纽,因而税法在法治建设大局中必然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而依法治税也必然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环节。

回溯依法治税的历程,是随着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而确立的,其标志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客观地说,这一方针虽然提出已久,但一些领域和部分机关仍然没有对其形成准确认识,在实践中未能全面有效贯彻,呈现税收法律供给明显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和执行状况不佳的状况,甚至局部产生按指标征税而非依法征税的现象。个人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格局下,应当按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要求,在以下几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加快税收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会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结合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任务来看,税收立法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房地产税法、环境税法等单行税法有望加速推进;同时,“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对下一阶段税收立法在提高法律实质正当性、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和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将为税收法定入宪提供有利的契机。

二是规范税收征管。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对于财税机关而言,落实的关键和难点都在于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作为本次全会一大亮点的“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也应在税收执法领域加以探索和推行,对于违法违规征税、用税的行为应予以严肃查处,切实净化税收环境。同时,以税收征管法修订为牵引,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纳程序、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此外,应在推进纳税服务方面更进一步,在原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举措的基础上,对取消审批事项、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程序负担和缩短办结时限等提出新要求。三是强化税收救济。全会要求:“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在依法治税方面,这主要表现为完善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获得救济,特别是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税务机关应当改变追求“零纠纷”的维稳思维,强调通过法治方式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通过个案来实现公平正义,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遵从与法治信仰。此外,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环境诉讼、消费者保护诉讼已经逐步开展的背景下,待时机成熟时,纳税人诉讼或有望试水。

四是培养税法意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大力开展依法治税宣传教育,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宣传的重中之重,大幅度增加以税收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学习、宣传,努力增强税务干部的依法治税意识,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做到公正执法,廉洁从税。通过对依法治税的大力宣传,提升地方政府部门对依法治税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防止擅自制定与税收法规相违背的政策,坚决维护国家税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同时,加大税法宣传,坚决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而提高税收政策的公信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的税收政策环境,也为依法治税赢得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从严治理队伍。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我们应结合张家界地税实际,以任务求实、干事踏实、说话朴实“三个实在”为尺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各项措施转化为张家界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具体行动,为推进张家界地税依法治税提供作风保障。以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为契机,从细梳理廉政管理考核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廉洁从税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从严落实执法禁贪、服务禁懒、管理禁散“三个禁止”,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基本要求,对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查处、执行并重,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特别突出对在监控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从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入手,建立起点高、内容全、覆盖广、可操作的监控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税收执法的随意性现象,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

7.十六届四中全会 篇七

敬爱的党组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了,我认真学习了会议的精神,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议题重大、关系重大。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党和国家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向全会作了报告,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总结党执政成功的经验,深入分析党治国理政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贡献是新时期加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纲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次全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议题是我党历史上的第一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这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的决定,高度评价了江泽民同志为党和国家、为人民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崇高精神,决定胡锦涛同志任中央军委主席。为了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长治久安、承前启后,江泽民同志主动提出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并从中央委员会退下来,为我们党高层领导新老交替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忠心拥护党中央作出的决定,忠心崇敬江泽民同志作出的杰出贡献,忠心拥护胡锦涛同志担任中央军委主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我,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同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8.十七大四中全会体会 篇八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体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党成立88周年,执政60周年,领导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几代共产党人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也是对我党在各个历史时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中的深刻认识和高度总结,并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会研究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在新中成立60周年之际,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使我深深的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加强我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是关系到我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全会分析了党的建设的走向,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历史任务。这就是世

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的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落实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全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作为一名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大学生,首先应提高对党的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的学习放在首位,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真理,纠正错误,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保持和发挥好积极分子的模范作用,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改革创新,清正廉洁,不断的完善自我,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踏实工作,团结同学,完成好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号。

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这就是“四个着眼于”的新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党章要求,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

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我身为一名大学生,我要有一颗忠于党的事业心,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还应有优异的学习成绩,多思考在新的课程学习中如何做到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进取,更具体地就是如何适应新课程的要求上好每一节课,同时要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使自己成为一名全优的三好学生。

通过学习,深入理解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思想内涵和基本要求,不断强化学以致用能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更加自觉、主动地用会议精神指导学习实践。要从自我做起,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贯彻落实到自己的实际行动中,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上。再次我身为班长,我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规范学习行为,强化课堂纪律,另外我们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地融入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之中,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9.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篇九

11月份,我参加了厂党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培训班,期间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反复研读,深刻感悟。使我的思想认识大深化,也使我的认知水平大大提升,无论是对国家发展大计的认识,还是对于个人如何做好工作的启示,都让我受益匪浅,更让我倍受鼓舞。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内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大致分为五个方面:

一、“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

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党的历史经验说明,要使党和国家的发展不停顿,首先理论上不能停顿,否则我们党就有丧失先进性和领导资格的危险。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深知思想理论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正如马克思所反复强调的,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当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党员干部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这使得工作中一手软、一手硬,重绩效工作、轻党建工作,重领导高兴、轻群众满意,重软件资料、轻工作实绩,重年终考核、轻动态考核,重考核、轻使用的问题仍然程度不同的存在,从而削减了责任制考评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弱化了责任制考评的目标激励、责任激励、效果激励的导向作用。

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发展,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改进。

二、“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得到较好发扬,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及时得到纠正;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走弯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我们实际工作当中,有的党员对党的命运不关心,党的凝聚力下降,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干部怕担风险,不负责任。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今后生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地目标。我们应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党组织形成的决定建立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真正体现广大党员的智慧和意愿。

三、“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 我们的党组织中,党员干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党员也是有的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这就影响了法制的推行。在实际工作中,我深知纪律的重要性,没有纪律观念,工作定是一盘散沙,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今后还要强化法治意识、纪律观念,丝毫不能懈怠。

四、“一些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火车跑得快,还要车头带,作为一个车间的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乎车间整体的执行力的强弱。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我车间领导班子作出适当地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生产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根本保证。

五、“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不负责任,个人主义突出,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等。” 党的十七大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我们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这关键还在于思想建设。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坚持真理,这是我们基层党组织党建的根本。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是思想境界不高,思想觉悟不够。我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摒弃个人主义、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作风。在用人选人制度上,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前面谈的这几个方面,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我都要贯彻十七大的精神,自觉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10.十七届四中全会心得 篇十

作为一名渴望不断进步的大学生,及时去关注并了解党和国家的各方面的活动与发展是我们的必须。国庆前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完满落下帷幕。我也很快的投入到对这次会议的自觉学习与思考中。现将一些个人的理解汇报如下:

全会的重点内容为,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肯定了党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环境下党面临的各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对党的建设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届内都安排一次中央全会讨论党的建设问题。198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1990年3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2001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党的十七大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以往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做出了统一部署。由此可见,中央对党的建设与发展倾入了很大的决心。

关于党的建设议题,会议呈现多个亮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进党内民主,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事制度改革,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在这里我只择其一,与大家分享一下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这一方面。

腐败问题,历来为我党高度重视。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明确突出了“改革”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地位。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等,颇有新意。

反腐败是长期任务。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客观上形成了腐败高发的态势,所以倍受关注。反腐的关键是建设制度体系,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反腐倡廉必须与干部制度、党的作风问题放在一起,“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如此将反腐与干部制度二者统一起来,体现了中共整体、系统的反腐新思路。

我们党有正面形象,也少不了有一些负面形象,腐败现象就是负面形象,而且是极为严重的负面现象。腐败,现在不仅高层干部中有、中层干部里也有,基层干部也都发生过,有些乡镇干部受贿的数额也高达几百万。在近年来爆发的数起腐败大案中,严重的制度漏洞和违纪违法干部的嚣张气焰,令社会公众愤怒,令有识之士痛心。腐败分子虽然是少数,但对我们党、对国家、对事业造成的危害却相当巨大,党内腐败,足以令党和政府的公信度遭到严重破坏,而公信度的修复将是一个相当痛苦和长时间的过程,这才是最惨痛的伤害。不仅如此,党内腐败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到我国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的生存发展问题,这也足以给我们敲响警钟。以公权与私利的不法结合为其基本特征的腐败问题,毫无疑问是党与人民群众之间一个最不和谐音,也是有可能动摇党的群众基础的一个最大隐患,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把反腐败归为公众最热切关注的问题之一,并不为过。社会也十分期待,党在反腐败上有更有效的办法出台,在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前提下,着力研究让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预防制度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一切有利于铲除腐败的成果。

当今形势下,腐败问题已经是一个跨领域链条。反腐败不仅仅要抓经济领域,也要看政治领域,而且要进一步深入到社会领域和广大民众中来。反腐败的教育要深入到每一位党员、每一个公民的思想意识里。网上一位专家在对这次会议的研究与讲解中,提出教育重点人群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这是最重要的一个人群;第二方面,企业管理层,包括国有企业,包括私营企业、跨国公司;第三方面就是我们的青少年,让反腐败工作得到全国性的、系统性的落实。

11.十七届四中全会体会 篇十一

金秋时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的前夕,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七届四中全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分析了党建

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总结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进行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四个着眼点:第一,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国共产党每前进一步,都是同守旧落后和腐朽思想斗争的结果,都付出很大的代价,都是解放思想的结果这个着眼于延续了十七大精神,又在新时期具有新的意义;第二,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这些都是应该加强的薄弱环节;第三,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由于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困难的内容,经常会出现一些让人触目惊心的高级干部的案件,根本上说是缺乏了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受不住考验,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第四,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和人民犹如当年红军与老百姓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如果离开了百姓就成了无水之鱼,必不能长久。这个着眼于是为了发现也解决某些地方某些人眼中只有上级领导,不为群众办事的思想。

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共同意志,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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