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2024-06-10

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12篇)

1.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篇一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不准向外单位和有业务联系的单位索取接受礼物。

6、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

7、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8、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9、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10、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每个监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

监理工作人员须知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规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7、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断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论证并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守法和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严加处理。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12、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情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14、每日做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2.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篇二

1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是指监理工程师因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从而给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而需要承担的合同责任的总称。该定义考虑了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责任的承担主体之一;其二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法律的规定, 即法定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合同的约定, 即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风险从监理工程师的责任的定义、类别的划分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征来分析, 监理工程师由于自身原因所引起的责任风险可归纳为如下五个方面:

1) 行为责任风险。指监理工程师违反或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职责义务或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 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

2) 工作技能风险。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造成的损失, 属于工作技能风险。

3) 技术资源风险。某些工程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 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并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或者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不可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4) 管理风险。因管理机制不健全, 可能因少数监理工程师的失误导致整个监理工作的失败, 这类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5) 职业道德风险。因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 自私自利, 敷衍了事, 回避问题, 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的风险。

2 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风险的规避方法

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风险的规避方法相应的有:严格履行合同、提高专业与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职业道德约束、推行职业责任保险。纵观责任风险的规避或降低风险的方法, 笔者认为职业责任保险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对自身因工作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而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 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 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 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这在国际上是一种通行的办法, 对于保障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切身利益均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3 监理责任风险保险制度

3.1 监理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首份监理责任保险于2002年在上海诞生, 上海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取得了1000万元的监理责任保险。但上述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试办阶段, 远未形成规模。与其他险种相比, 职业责任保险从总体上仍然是最为滞后的保险业务。业务量极其狭小, 与巨大的职业责任保险潜在市场不相适应。难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保险人目前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上找不到规律, 无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办法以及其他实务操作规范;风险巨大, 效益不佳。赔付率居高不下, 保险人几乎无利可图。为此, 很多地区对这一险种望而却步, 不敢问津。

3.2 监理责任保险制度不能大力推广的原因

分析主要原因有:尚缺乏完备的法律制度, 还没有足够的能够作为职业责任保险开办依据的各种职业责任赔偿条例。职业技术责任事故的处理, 需要各种具体的法律依据。在我国, 职业责任纠纷很大程度上依靠《民法通则》的损害赔偿原则来解决, 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还很少。具体到建设工程监理, 到目前为止, 我国仅有《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限的几个法规条例对监理单位的损害赔偿作了规定, 但却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 且赔偿数额相对较小, 致使监理单位风险意识薄弱。

缺少权威的鉴定机构来明确判断职业责任归属, 对职业责任纠纷进行仲裁。由于职业责任与专业技术有关, 保险人不可能对各行各业所特有的专业知识像专家那样深人掌握, 一旦发生事故, 对于是否属于职业责任, 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判断的。

保险公司缺乏经营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 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关服务。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人少之又少, 因此难以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服务。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服务的做法, 也极易引起投保人的抵触情绪。即使在法规、政策等配套措施到位后, 如果不尽早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将阻碍职业责任保险的顺利实施。

4 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4.1 完善相关法规和合同条件

在立法上明确、完善, 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能否有效推行的关键。《建筑法》规定了监理责任赔偿制度, 这是实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 还必须建立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与之配套。我国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没有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做出规定, 对其中涉及监理工程师赔偿责任的条款也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解释, 使得我国现有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过小, 不足以补偿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误所造成的业主和第三方的损失。

4.2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宜采取强制保险的形式

第一, 从保险原理分析, 责任保险的基本社会目标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以自愿保险方式开展, 则工程监理单位有可能不愿投保, 保险人则有可能拒绝承保。这样, 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将会降低;第二, 从社会现实分析, 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还不强, 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 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 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赔偿制度还有许多工作要靠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去贯彻落实。交通强制保险的实施可以借鉴。鉴于这些情况, 只有实施强制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 才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也才能促进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完善。在目前尚无强制保险的情况下, 当然也可以制定一些倾向性的政策, 来推动工程监理单位投保的积极性。

4.3 建立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鉴定机构

在发生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时, 由何种机构判断责任归属, 是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专业性极强, 保险人以及一般仲裁机构不可能对复杂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做出权威判断。目前, 能够成为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判断的权威机构有两种:一是人民法院, 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 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经上述权威机构认定后,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实施理赔工作。

4.4 提高保险公司服务水平

我国保险公司在建设工程方面开发的险种单一, 保险费偏高, 服务质量较差, 专业人才缺乏, 这与我国推广工程保险制度的要求相去甚远, 也难以适应加入WTO后面临的国际竞争, 必须尽快加以改变。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才和工程保险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制度, 联合社会上现有的专业技术人才, 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不仅是推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需要, 也是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艾幼明, 关惠清, 沈晓凤.责任保险与建筑安装工程保险[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 1996.

3.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篇三

【关键词】进度分析;工期目标;管控措施

1.明确进度控制的目标、进行进度分析

如何有效的进行进度分析首先要明确监理进度控制的目标。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目标工期的实现。进度计划是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围绕如何实现进度目标所作的组织安排。进度计划进度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它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进度目标是否能够实现。监理工程师通过协助业主编制控制性计划、审批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来对进度目标进行控制。

1.1确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各节点进度计划

进度、投资、质量是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它们之间有着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即实施阶段的工期要求),并根据工期要求分解建立分解各层次、各阶段的进度目标,由此构成一个建设施工进度目标系统。在此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全方位的考虑影响工期的因素,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项目总进度计划对施工工期的要求:项目可按进展阶段的不同分解为多个层次,项目的进度目标则可按此层次分解为不同的进度分目标。施工进度目标是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分目标,它应满足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2)项目的特殊性:施工进度目标的确定,应考虑项目的特殊性,以保证进度目标切合实际,有利于进度目标的实现。

(3)合理的施工时间:任何建设项目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决不能盲目地确定施工期限,否则必然在实施中造成进度的失控。为了合理地确定施工时间,应参照施工工期定额和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

(4)资金条件:资金是保证项目进行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资金的保证,进度的目标则不能实现。所以,施工进度目标的确定应充分考虑业主的资金的投人计划。

(5)人力条件:施工进度目标的确定应与可能投入的施工力量相适应。

(6)物资条件:确定施工进度目标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构件等物资供应的可能性,特别是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包括阶段性投入计划,时间计划,工作量计划等。

(7)环境的影响:包括所在地的天气、政治经济条件等环境的影响。

1.2审核进度计划

(1)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及业主主要时间节点的要求。承包商的进度计划首先必须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同时还必须符合业主控制性进度计划中一些关键时间节点的要求。

(2)进度计划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施工方案中的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机械以及施工组织方式直接影响进度计划安排,因此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时必须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如果有矛盾必须要求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或施工方案。

(3)资源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需要。在报审进度计划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供各工种劳动力、施工机具、材料(尤其是周转材料)主要资源计划作为附件,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查资源计划是否与进度计划相符,来评价进度计划的可实施性。

(4)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在进度计划报审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供进度保证措施作为附件。进度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如为了缩短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在混凝土中掺加早强剂)、管理措施(如增加周转材料的投入、组织交叉平行作业和流水作业等)和季节性施工措施(如冬季施工措施、雨季施工措施、夏季施工措施等)。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这些措施也将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没有采取这些措施而导致工期延期,一般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意工期延期申请。

(5)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参与本工程的其他承包商或甲供材料和设备进度计划相协调。当所监理的项目由多家承包商施工,在审批各承包商进度计划时必须注意各承包商进度计划之间的协调,比如土建与机电安装、机电安装与精装修、室内工程与室外工程之间的时间进度一致,否则,一旦批准了承包商的进度计划,而各承包商在时间进度上又存在矛盾,将会给监理工作带来被动,甚至索赔。

2.监理工程师进度分析方法

2.1工程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

(1)持续时间。用持续时间来表达某工作或工作任务的完成程度是比较方便的。但此种方法并不一定能反应实际的进度情况,因为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始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滞后。

(2)完成工作量。对于工作性质、内容单一的工作任务可以用其已完成工作量来表达它们的进度。

(3)已完成产值。根据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工程量情况乘以它们的单价,通过与工程总造价的比值,即已完成产值占总造价的比例来反映进度情况。

(4)资源材料消耗情况。主要的资源材料消耗指标为人工、机械台班、材料、成本,各项工作任务均可通过这些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反映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于不同施工阶段采用不同的指标来分析,例如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通过钢材、混凝土的消耗量就能很直观的反映进度情况。

(5)時间节点。以上四个要素严格意义上反映的是工程进展情况,而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是达到合同工期要求,而通过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与工程总进度计划中相应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节点对比而反应的进度偏差情况是最重要的进度指标。通过关键线路的各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与计划进度节点的对比能够最直观的判断工程进度的偏差情况,判断合同工期目标是否能够实现。

2.2监理对于工程项目进度预测

监理通过阶段性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可以分析出检测节点前的工程进度状况,如果出现滞后情况则必须对此阶段施工工程进行分析,以此阶段施工现状来预测后期进度情况,特别是对关键线路上的进度情况进行预测,如有影响就必须再此基础上对施工组织进行调整,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合同工期的影响。

3.结语

施工进度控制的相关因素较多,如技术原因、组织协调原因、气候原因、政治原因、资金原因、人力原因、物资原因、工地条件等,如何准确的对进度进行分析,是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任务的主要工作之一。而科学、合理的分析结论为进度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的资料和信息依据才是监理工程师进度管控水平的体现。 [科]

【参考文献】

[1]张道军.工程建设监理的实践和前瞻,黄河水利出版社,2000,7,1.

[2]李清立,田杰芳.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实务,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9,1.

4.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篇四

【背景材料】 某建设工程,招标人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预审。其招投标工作程序如下:

(1)招标备案、确定招标方式;

(2)发送投标邀请书;

(3)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4)踏勘现场、答疑;

(5)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6)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7)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

(8)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

(11)签署合同。

【问题】

1.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程序存在什么不恰当之处?应如何改正?

2.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就投标人和投标文件的哪些方面完成评标工作?

3.招标人于2008年6月1日确定了中标人,应当在多少日内向何部门备案?

【考点】

工程招标。

【要点分析】

考查考生对于工程招标程序和具体工作的掌握情况。

【参考答案】

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因此“发送投标邀请书”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是“发布招标公告”;此外,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各程序步骤有错误,正确的步骤是:

(1)招标备案、确定招标方式;

(2)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4)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5)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答疑;

(7)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

(8)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

(9)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11)签署合同。

2.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就如下方面完成评标工作:

(1)符合性鉴定;

(2)技术标评审;

(3)商务标评审。

此外,如果是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投标,还应在此阶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审)。

5.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篇五

【背景材料】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金融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本工程的工程师为林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施工单位认为应当提出索赔的事件,于是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林某递交了索赔报告,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

【问题】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有哪些?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哪些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4.经调查,该索赔事件增加了工程量,确认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根据比例计算法确定工期索赔值。试说明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哪些事件的索赔。

【考点】

索赔管理。

【要点分析】

考查考生对于工程师索赔管理工作相关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2)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3)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4)诚实信用。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6.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篇六

第一题

某施工,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按照下列步骤组建项目建立机构:①确定项目建立机构目标;②确定建立工作内容;③制定监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④进行项目建立机构组织设计,根据项目特点,决定采用矩阵制组织形式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建立机构的部分工作安排如下:

造价控制组:①研究制定预防索赔错失;②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质量控制组:④检查成品保护措施;⑤审查分包单位资格;⑥审批工程延期

事件3: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项目监理机构拟采取下列措施开展工作:

(1)明确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2)拟定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

(3)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监理工作制度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5)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6)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7)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实施动态控制

(8)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9)优化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工作流程

(10)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

事件4:采用新技术的某专业分包工程开始施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了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其中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等主要内容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组建步骤的不妥之处和采用矩阵组织形式的有点。

2、逐项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对造价控制组合质量控制组的工作安排是否妥当。

3、逐项指出事件3中各项措施分别属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管理措施中的哪一项。

4、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审查监理实施细则中的那些内容。

【参考答案】

1.(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不妥,正确的步骤是①②③④,先④进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设计,然后再③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2)矩阵制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

子项目系统。这种组织形式的纵、横两套管理系统在监理工作中是相互融合关系。矩阵制组织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忧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确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矩阵制组织形式的特点:①优点: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忧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

②缺点: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2.不妥当。其中,②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和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均应属于质量控制组工作,⑥审批工程延期属于进度控制组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对造价控制组的安排不妥当。理由:②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和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均应属于质量控制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组的安排不妥当。理由:⑥审批工程延期属于进度控制组工作。

3.组织措施:(1)、(3)、(8)、(9)、(10)

技术措施:(4)、(7)

经济措施:(5)、(6)

合同措施:(2)

4.(1)在采用新技术的某专业分包工程开始施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不妥。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必须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如下几个方面:1)编制依据、内容的审核,2)项目

监理人员的审核,3)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的审核,4)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

第二题

某工程,参照定额工期确定的合理工期为1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此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①总监理功臣是代表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②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直接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拨付工程款③项目监理机构增加平行检验项目。

事件2:在基础工程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有部分构件出现较大裂缝,为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经检测及设计验算,需进行加固补强,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加固补强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按工作程序进行出之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事件3:为使工程提前完工投入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3个月竣工。于是,施工单位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未执行原施工方案,提前拆除混凝土结构模板。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此发出《监理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以工期紧、气温高和混凝土能达到拆模强度为由回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再矜持整改要求,因气温骤降,导致施工单位在拆除第五层结构模板时混凝土强度不足,发生了结构坍塌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9人重伤和11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所提出要求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的做法。

2、针对事件2,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在签发《工程复工令》之前需要进行的工作程序。

3、针对事件3,分别从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方面分析事故等级,并综合判断该事故的最终等级。

4、针对事件3的安全事故,分别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有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

(2)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直接报连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提交监理人审查,监理人在14天内完成审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自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2.在加固补强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连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3.2人死亡属于一般事故,9人重伤属于般事故,11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属于较大事故。该事故的最终登记为较大事故。

4.(1)建设单位有责任,发包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该工程定额工期确定的合理工期为1年,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3个月竣工,超过20%,不合理。

(2)监理单位有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再坚持整改要求不正确,施工单位拒不整馥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施工单位有责任,承包人应修订进度计划及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赶工措施,而不是违反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第三题

事件1: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完成下列施工准备工作后即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工:①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监理;②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③施工机具已具备日使用条件④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⑤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从未上述开工条件不够完备

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了施工单位报送的实验室资料,内容包括:实验室资质等级,实验人员资格证书。

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认为:①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②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③施工总平面布置科学合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事件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采购的一批材料运抵现场,施工单位组织清点和检验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材料合格证后即开始用于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随即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该批材料的试用,并补报质量证明文件。

事件5: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钢结构屋架吊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将由其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专项施工方案直接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准了该专项施工方案。

问题:

1、针对事件1,施工单位申请开通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2、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对试验室的审查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3、针对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4、针对事件,施工单位还应补报哪些质量证书文件?

5、分别指出事件5中分包单位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申请开工还应具备的条件:(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进场道路已满足开工要求。

2.项目监理机构对试验室的审查还应包括:(1)试验室的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

3.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还应包括:(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4.施工单位还应补报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1)质量检验报告,(2)性能检测报告,(3)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

5.(1)分包单位的不妥之处:分包单位将由其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专项施工方案直接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正确做法: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给总包单位,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准了分包单位经项目经理签字的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总包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将审查意见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

第四题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编制监理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应具备规定的工程监理资质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已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4)属于混合股份制企业

事件2: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了排序。建设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5日后公示了中标候选人,同时,与中标候选人协商,要求重新报价。中标候选人拒绝了建设单位的要求。

事件3:中标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监理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就以下四项工作是否可作为附加工作进行了协商;①工程建设过程中外部关系协调②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性检测③施工合同争议处理④竣工结算审查

事件4:管道工程隐蔽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提出质疑,要求进行剥离复验。施工单位以该隐蔽工程已通过项目监理机构检验为由拒绝复验。项目监理机构坚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剥离复验,经复验该隐蔽工程质量合格。

问题:

1、逐条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针对投标人提出的条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分别指出事件3中四项工作是否可作为附加工作?说明理由。

4、针对事件4,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该隐蔽工程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要求不妥当。理自:招标人不得以投标人是否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

(2)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妥当。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的要求不妥当。理自:招标人不得以地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属于混合股份制企业的要求不妥当。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政策。

2.不妥之处:5日后公示,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Z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不妥之处:与中标候选人协商,要求重新报价。

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窨的其他协议。

3.①②可以作为附加工作,①本是建设单位的工作属于监理工作范围外的工作可以作为附加工作,②是使用单位的工作,监理单位做为监督单位参与验收,但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性检测。③④不可以作为附加工作,③④是监理的正常工作范围。

4.施工单位拒绝复验不妥当,监理机构做法妥当。

监理人对已覆盖的隐蔽工程部位质量有疑问时,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

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第五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A为基础工程,施工中发现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障碍物导致工作A暂停施工0.5个月,施工单位机械闲置损失12万元,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申请。

事件2:由于建设单位订购的工程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使工作J推迟2个月开始,造成施工人员窝工损失6万元,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要求工期延期2个月,补偿费用6万元。

事件3:事件2发生后,建设单位要求工程仍按原计划工期完工,为此,施工单位决定采取赶工措施,经确认,相关工作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见表5-1

问题:

1、指出图5-1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及工作E、M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2、针对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说明理由

4、针对事件

3、为使赶工费用最少,应选哪几项工作进行压缩》说明理由,需要增加赶工费多少万元?

【参考答案】

1.关键线路B→D→K→I→K→L→N→Q、B→D→G→J→L→N→Q。

E的总时差为1个月,自自时差为1个月。

M的总时差为4个月,自自时差为2个月。

2.施工中发现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时,建设单位承担自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但是自于A工作有1个月的总时差,所以A停工0.5个月不影响总工期,所以工程延期为0月,可以索赔施工单位机械闲置损失12万元。

3.自于工程设备是自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J工作是关键工作,所以应批准工程延期2个月,费用补偿6万元。.(1)L、N、Q为关键工作,自于N工作的赶工费率最低,故第1次调整应缩短关键工作N的持续时间1.5个月,增加赶工费1.5×10=10万元,压缩总工期1个月。

(2)调整后L、N、Q仍然为关键工作,在可压缩的关键工作中,自于L工作的赶工费率最低,故第2次调整应缩短关键工作L的持续时间0.5个月,增加赶工费05×20=10万元,压缩总工期0.5个月。

(3)经过以上两次优调整,已达到缩短总工期2个月的目的,增加赶工费为:15+10=25万元。

第六题

某工程,签约合同价为2500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800万元,合同工期24个月,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自施工单位实际完成产值达4000万元后的次月开始分5个月等额扣回。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单位每月应得进度款的90%签认,企业管理费率2%(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7%(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管理费之和为基数),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规费综合费率8%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综合税率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数)。

施工单位在前8个月的计划完成产值见表6-1。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基础工程施工中,自于相邻外单位工程施工的影响,造成基坑局部坍塌,已完成的工程损失40万元,工棚等临时设施损失3.5万元,工程停工5天。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索赔申请,要求补偿费用43.5万元、工程延期5天。建设单位同意补偿工程实体损失40万元,工期不予顺延。

事件2:工程在第4月按计划完成后,施工至第5个月,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搭设慰问演出舞台,项目监理机构确认该计日工项目消耗人工80工日(人工综合单价75元/工日),消耗材料150㎡(材料综合单价100元/㎡)。

事件3:工程施工至第6个月,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经确认,该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共计18.5万元。

事件4:工程施工至第7个月,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混凝土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于次月返工处理合格,该返工部位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8万元。

事件5:工程施工至第8个月,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确认的损失有:

①在建永久工程损失20万元;

②进场待安装的设备损失3.2万元;

③施工机具闲置损失8万元;

④工程清理花费5万元。

【问题】

1.本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按计划完成产值考虑,预付款应在开工后第几个月起扣?

2.针对事件1,指出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针对事件2至事件4,若施工单位各月均按计划完成施工产值,项目监理机构在第4-7个月应签认的进度款各是多少万元? 4.针对事件5,逐条指出各项损失的承担方(不考虑工程保险),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损失是多少万(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参考答案】

1.工程预付款(25000-3800)×20%=4240(万元);

1~6月份计划完成产值=350+400+650+800+900+1000=4100(万元)>4000(万元),所以预付款应从开工后第7个月起扣。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同意补偿工程实体损失40万元,工期不予顺延。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应补偿工程实体损失和临时设施损失共计43.5万元,工期顺延5天。

3.第4月应签认的进度款=800×90%=720(万元),第5月应签认的进度款=[9000000+(80×75+150×100)×(1+8%)×(1+3%)]×90%=8121024.36(元)=812.10(万元);

第6月应签认的进度款[1000+18.5×(1+12%)×(1+7%)×(1+8%)×(1+3%)]×90%=922.20

第7月应签认的进度款1200×90%-4240/5=232(万元)。

4.①在建永久工程损失20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②进场待安装的设备损失3 2万元 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③施工机具闲置损失8万元 应自施工单位承担;

④工程清理耗费5万元——应自建设单位承担;

7.工程造价监理现状分析 篇七

Analysis on Project Cost Supervision Status Quo

谭松Tan Song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杭州310011)

(Zhejiang Architectural Association Engineering Consultation and Supervision Co.,Ltd.,Hangzhou 310011,China)

摘要:施工阶段的造价监理和造价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监理工作的进度、质量控制密不可分,它渗透到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投入。因此,严谨、公正地完成施工阶段的造价监理,是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它对业主与承包商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Abstract:Cost supervision and cost manage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supervision,which is inseparable with the work schedule and quality control of supervision work,permeated into each link of supervision work,directly affecting project cost input.Therefore,it is bounden duty and obligation of supervising units to complete rigorously and fairly cost supervision in construction stage,which has a very important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理的基本内容就通过预期确定工程造价并采取控制造价的一系列措施。由于每一个工程的建设,从设计施工到最终的竣工都需要漫长的建设工期,并且在整个工程建设的进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也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这就决定了整个工程的工程造价水平也是不稳定的状态,直到工程的最终竣工对工程造价进行决算的时候,才能确定整个工程的工程造价水平,因此,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必须是分布在每一个工程工序

作者简介:谭松(1965-),男,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人,工程师,(国家注册)总

监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4-0049-02

的动态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工程造价水平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仍没有达到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监控的目标,当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仍然处于针对某一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的管理,由于它们“条块分割,彼此互不关联,因此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的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的工程造价扔处于起步的阶段,所以在最近几年,我国逐渐的重视起来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 工程建设监理无力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在最近几年中,我国的工程监理事业发展较快,我国工程监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投资效益的增加,而且也提高了我国工程建筑的质量。但是,目前的工程监理制度仍然达不到施工工程方的要求。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实施监理的工程中,真正开展项目投资控制的不到30%,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工程建筑的造价成本管理任务还是由建设方承担着,这是令人费解的,因为建设单位通常都不懂得很多的工程知识,对工程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因素也没有了解。

发达国家里,监理工程师被誉为工程建设的经济专家和管理财务的经理。而在我国,监理工程师面对项目投资控制却经常是软弱无力或束手无策,具体分析起来,感觉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其一,建设单位(业主)的原因: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观念比较落后,一切的工程决策都由建设单位决定,而又不重视工程的监理,往往将工程监理人员当作一种摆设,走形式主义;

其二,监理单位原因: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人员大部分是从其他建筑职业转行来的,他们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工程建设中的施工操作问题等进行监督管理,但普遍缺乏经济观念,他们对工程造价的问题无能为力,所以根本对工程造价问题进行监督管理;

其三,监理的法律环境原因:目前我国在工程监理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一方面法规、规章上对监理行为尚未有较为完善的阐述,另一方面在而且简述单位和监理人员所认可的法律法规有出入,不能够统一标准,双方的雇佣关系造成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没有责任心,这也是监理工程师迫于业主意图无意于或无力与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因之一。

不管什么原因,监理工程师目前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工作现状都是不正常的。工程建设监理是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控制的,众所周知: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互相关联、相互制约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目标系统,但我们更要明确,市场经济下的工程建设运作,归根到底是一项投资效益的实现,脱离这个根本目标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根本就失去存在意义。另一方面,对监理工程造价控制的切实授权即是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条件,又符合建设单位(业主)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的根本利益。

2 没有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系统,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责任

即没有把负责投资控制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并建立相关制度,使投资控制有人管且“管有所据”。比如除现场监理人员在一线进行控制外,还把投资控制的任务具体落实到业务部的对口预算人员身上,从单项造价至整体造价上把关,并严格按“业务部工作范围”及“预结算员职责”的规章制度办事。没有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明确投资控制重点。一项建设工程的造价,百分之八十决定于设计,因此要想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透彻理解设计意图,并熟悉施工方案和标底预算书,从而了解预算中暂定的计费因素,注意实际施工情况与预算的差异。在以后的监理工作中要特别注意由于实际情况改变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对于在地下室结构的土建工程,地下室围蔽、土方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可变因素最多(比如由于天气恶劣造成的护壁崩塌、防水失效等等),造成的损失很难预料,它应作为投资控制的重点。

3 施工监理对造价控制的先天不足

工程建设监理本来是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控制,而按照工程建设规律,这种工程建设监理应当是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但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主要还是集中在工程的施工阶段。而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是将工程的设计构想转化为项目实体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之前工程图纸设计和施工承包商确定一般均已完成,所以该阶段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工程新增费用控制、现场工程签证和工程费用索赔处理等方面。从现实监理实践来看,有一个因素同时对上述各方面都构成巨大影响,那就是设计问题:如:设计图纸的矛盾导致工程洽商变更大量增加;设计图纸中的施工要求不明确,造成工程结算扯皮甚至费用索赔;有些设计与施工脱节,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相关费用也增加。目前相当比例的设计人员很少甚至没有去过施工现场,施工经验贫乏。如果在设计时能从经济上把把关,这么大的浪费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以上种种,可见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中遇到的相当比例的扯皮事项都源自设计原因,因此,仅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具有明显的先天不足特性,要切实做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的建造价格,就必须将建设监理范围扩展,至少应向前扩展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

4 关于工程结算审核

在我国工程监理活动中,绝大多数业主在竣工验收之后,并不直接按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的工程结算与承包商结算,而是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工程结算书再委托社会审计单位审计,然后按审计的结果与承包商结算。目前这种工程结算审核模式司空见惯,在人们观念中好象已经顺理成章。但静下心来追溯源,确可发现上述逻辑存在明显缺陷:

其一,缺少法律依据。以监理审核并签署的工程结算作为业主向承包结算的依据在我国是被法律法规认可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拔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社会审计单位与业主仅仅是合同委托关系,即业主委托其进行工程结算书的审核,其审核结果对业主与承包商的结算并无直接的约束力,是否以此结算完全取决于业主单方面意愿,而缺少基本法律条文支持。

其二,舍近求远、隔行求医。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结算书是集技术与经济于一体的技术经济文件,建设监理活动始终贯穿于其中,所以监理工程对承包合同理解和分寸把握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了解、责任是非关系的明确都是任何社会审计单位所无法比拟的,通过现场工程量的计量签证以及处理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格变更、索赔与反索赔,监理工程师掌握了工程结算审核的第一手资料,而这些情况反映到结算凭证中,未必都能准确无误地表达,就是表达出来,其中隐蔽工程部分也再无法跟实物一一核对,社会审计单位单纯依靠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其审核的准确性显然是要打折扣的。真是犹如隔行求医,情理不通。

5 加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五点对策

5.1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以市场为中心对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按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精度。建立完善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和造价控制制度。

5.2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程造价控制重点应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即转移到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注重技术与经济的优化结合。推行“限额设计”方法。严格实行监理制度。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必须实行监理(含造价监理)制度。通过对设计过程的监理,使设计趋于合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内,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

5.3 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5.4 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工程造价队伍

5.5 加快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

我国眼下“条块分割”的建设管理机构和建设监理即无意也无力搞好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是与此格格不入的,所以建设管理体制的重新构建势在必行,造价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正确使用工程计量审核权、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权、工程造价审批权,主动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发包、施工、结算等每一环节的投资实施有效控制,发挥监理的高智能服务作用,实现质量、工期、投资三控目标,使监理事业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监理的社会地位与效益真正得以提高。

摘要:施工阶段的造价监理和造价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监理工作的进度、质量控制密不可分,它渗透到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投入。因此,严谨、公正地完成施工阶段的造价监理,是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它对业主与承包商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8.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理要点分析 篇八

关键词: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电力工程

中图分类号:TU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0-0128-02

电力工程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主体、参与者的建设行为进行检查、控制、监督、评价和确认,并采用疏导、组织、协调的方式使其建设行为符合要求,确保其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从而实现工程的进度、投资、质量和安全的目标。因此,在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实施质量监理制度。

1 质量监理概述

项目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工程能否可靠、适用、经济、安全地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行和设计功能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实现预期目标。工程质量监理是指对工程在整个施工运行过程中全方位地进行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是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工程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其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来保障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要求和标准。按照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时间的不同,将工程质量划分为:事前的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人员可以通过审核相关的工程资料和现场检查监督。

2 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由于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所包含的专业比较多,因而,本文主要选择了电力工程项目中土建的施工质量监理要点进行分析。土建施工质量监督的范围非常的广泛,主要包括燃料供应系统工程、热力系统工程、除灰系统工程、电气系统工程、排水系统工程、热控系统工程等。

电力工程项目质量要点主要包括:工程监理公司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公司的制度,通过对文件的审查、巡视、见证、检验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工程的质量,保障建设项目的优质。对于监理来说,一般主要包括:审查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特殊工种的资质证书、资保体系、原材料;审查土建施工的设计、施工方案;开箱验收设备、审查保管、现场交接;检查各种施工的原始记录;阶段性地进行质量评审;对比较重要的工程计量设备,定时进行检修;对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检查;事故的调查、管理和处理;对已经竣工的项目进行管理和验收;促使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

3 电力工程项目监理的内容

3.1 施工方案的审查

对施工单位呈送的施工方案及设计进行审查:(1)要审查的是施工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约束条件和国家的技术标准。对施工法规条件以及现场条件的要求要突显出“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2)审核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运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得到验证。(3)审查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中的难点是否考虑充分,对关键工序、关键点、关键部位的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可行。(4)审查消防、环保、安全和文明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对重要的分项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并且对重要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设计,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在开工前提交详细的计划书,说明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方法以及进度安排等,然后再由项目监理部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核查后才能施工。

3.2 对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审查

监理人员应当将建筑材料、设配、构配件的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各种构配件、半成品以及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监理部门提交报审表,同时还要附加产品的说明书以及合格证。施工承包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实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在经工程监理部门审查确人后,该种配件、半成品以及建筑材料才可以被使用。

4 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

4.1 高层控制及定位要点

(1)检查承建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专业证书以及对设备验定证书的测量;(2)审查并核实承建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果;(3)对于施工现场的高程控制网,要设计成闭合环线、节点网型或者是复合路线。其精准度不得低于三等标准的要求;(4)核对复合控制桩的成果;(5)水准点可以单独埋在有平面控制网的标桩上;(6)施工现场水准点的距离一般应当小于1千米,距离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距土边线的距离应当在200米左右;(7)在现场施工中,如果水准点标无法保存时,可以将水准点标引测到比较稳定的建筑物上,但是引测的精确度应该高于原有的水准点的要求。

4.2 对土方的监理

(1)机器挖土的监理要点。首先审查并且施工单位核实承建单位的基坑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以及可操作性。然后根据已批准的开挖方案的内容实行开挖控制;最后在开挖前要对所开挖的边线进行再次测量,注意查看开挖的深度以及坡度是否符合方案的要求。(2)人工填土监理要点。首先要测量夯实后的干土的密度,检验土层的密实度,对符合要求后才能再铺上干土,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地去解决。对所填的土下沉时,应该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定,发现后及时纠正。对于管道下方的基坑要按要求去填土,要确保管道下部土层的夯实。

4.3 对地下防水的监理

(1)混凝土防水结构的监理要点。在施工过程中要防止不当的操作所造成的麻面、蜂窝;控制漏振所造成的孔洞;对于需要穿越墙体的管道应当埋套管,需要一次性浇灌完成,不能留下洞口再进行二次浇灌,对于穿墙螺栓断头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止水带、变形缝应该保持位置和传接正确。(2)抹水泥防水层的建立要点。对防水层裂缝、空鼓的控制;对于各层的水泥砂浆要按照规定认真规范地操作。

4.4 对混凝土的监理

(1)模板工程监理在施工地区,要认真审核模板的设计方案,并根据工程的合同期、荷载量、模板周转、结构体系等情况考虑承包商所要选择的支撑系统和模板是否符合规定,然后提出书面意见;要确保工程的各个部位的形状大小符合相关的位置,对于结构的连接点和一些异型部位的设计查看是否合理。(2)混凝土工程监理。对混凝土的浇灌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确保万无一失。对于钢筋、模板应该做好隐检和预坚,在浇筑混凝土前,应该再次检查,要保证模板的标高、截面大小、位置与设计相符合,并且要支撑牢固、清除模板内的杂质。钢筋的位置也要固定准确,对于变形的钢筋要及时地修好,对于关键部位的钢筋的变形损坏,要按照设计的规定重新施工。

5 结语

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工程监理的目的就是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并且质量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理的目标是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管理过程中,抓住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地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 刘仕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J].科技资讯,2012.

9.201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篇九

一、与概论相关:

1、监理规范P19 四、一、(一)

2、监理结构:

1、组织形式(p127-131)各自优缺点

2、监理人员配备(p131-135)

3、人员职责(p136-135)(必须重视)

3、监理大纲,规划,实施细则(p145-162)谁编制、谁审核、谁负责;备注: 规划要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报送4、150页第三节

一、案例必考部分

与合同相关的管理(合同)

招投标(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开标时间、定标等相关程序、处理方法)招投标:

1、对招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核查。P542、相关时间(投标禁止时间、开标的相关程序)p56-603、无效标的情况:中大偏差、细微偏差的处理p59

评价方法P75页(二)

二、施工合同管理(p111)

1、承发包人的义务(p111),2、双方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P114页

3、施工工程的合同管理

一、(一)p1154、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p1175、工程试车

(一)p1256、安全防护(设立专职人员)对一些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如何处理安全责任p1257、工程变更,价款的变更程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处理,p1218、工程索赔,不可抗力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及如何索赔,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p123

三、质量控制

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遇见各种情况有谁签暂停令、开工令,结合质量规范处理问题程序(p124--130)

2、进场材料的检验,及如何处理竣工验收必备的条件和程序、隐蔽工程对比,竣工验收应当具体的条件(p116)

3、质量统计与分析案例,和案例有关的是:直方图p144、排列图p1414、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一)(二)

(五)p58-59

四、进度控制

1、关键线路、工期、时差

(五)P352、第三节 一、二、P110必考题

3、P139

一、工程延期的申报月审批主考条件

4、工期压缩的原则:优先压缩费用最低的关键工作。

五、投资控制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索赔费用P154-1572、工程款的结算P165-175Z熟悉一遍

3、费用偏差分析:拟完计划、已完计划、已完实际 P178

一、投资偏差的概念

10.监理工程师职业分析 篇十

在电力电气施工质量的监理中,最关键之处应加强事前控制,为此必须积极加强施工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前阶段的工作落实,具体监理要点包括:(1)结合电力电气工程的具体情况,拟定电气部分的监理规划,并能够做到控制措施有效、目标明确、制度健全、程序合理、职责明确等,具有较高的可操行性和指导性。针对重要工程项目或者大型工程项目,则应当编制电气监理实施的具体细则,以便能够更加周密地进行工程项目。细则通常应将关键工序、控制目标、重点部位、特殊工序以及控制措施等均进行明确[1]。(2)严格把守关键环节,主要包括: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格审查、施工旁站和巡检、竣工预检,除此之外,还必须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熟悉,力争在技术交底上实现各种图纸问题的有效解决。(3)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定。运用新技术或者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制定,并通过项目监理部来进行审定。在进行审定过程中,①重点了解施工平面图是否与规定相符合;②是否具有可靠的质量;③是否与项目情况相符合;④所需要的材料、人力、设备等是否已经完成协调;⑤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符合与规定相符合;⑥是否已经落实到人头。(4)认真落实设计交底。在进行设计交底的过程中,必须对以下几点问题进行明确:①是否满足结构、基础、电力施工的各项要求;②是否与电力建设单位的要求相符合;③由承包单位对设计交底进行整理,并因此形成相关记录;④设计的主导思想。同时若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则必须由设计、建设、监理以及承包共同确认之后才能够作为施工依据。(5)必须向电气技术负责人员进行监理交底处理。施工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所在地区和国家发布的相关电力监理的法规和政策等;在合同上必须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的具体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明确电气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对电力监理的控制工作主要方法和基本程序进行明确。

11.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控制分析 篇十一

【关键词】空调系统;工程施工;施工监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空调系统工程监理中心工作就是通过合同、经济、技术以及组织这四大措施来对空调系统工程的投资、质量以及进度这三大重要目标进行施工监理控制。通风空调的安装工程已经成为了整个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分部工程,因此,我们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验评标准和规范来实施,要求我们采取必要的安装工艺和技术手段,对于各个系统和分项来进行调试和安装,经过对考核试运行来得出质量能否对预期功能需要进行满足。然而,伴随着我国科学技术得到了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国民经济也在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建筑功能也就越来越复杂,建筑标准也就越来越严格。人们对于空调系统依赖性也就愈来愈大。从商业类建筑、酒店以及普通住宅到办公楼、公寓等等,空调形式也逐渐呈现多样化。下面,笔者就对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进行分析。

1 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控制分析之质量控制

众所周知,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控制中的质量控制一直在空调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中贯穿,并且将系统运行维护、投入使用、验收、实施以及设计等等阶段进行了涵盖,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必须要通过各种控制的手段来对标准和规范贯彻的情况来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竣工验收和阶段验收将质量控制好,空调系统工程的构成十分复杂,主要包括大量设备安装、水系统以及风系统等等,因此,空调系统工程所要求的技术比较严格,施工难度也很大,所以,我们必须要采取某些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对空调系统工程质量进行一定的监控。

在空调系统工程施工前阶段中,我们首先要将图纸会审工作组织好,因为图纸会审工作已经成为了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通过对图纸进行会审,能够尽最大可能将图纸设计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在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之前进行协商和解决,这样能够将不必须要浪费和返工很好的避免了。在施工阶段中,图纸会审主要是要侧重在图纸究竟能不能够得到实施以及在施工以后,其系统究竟是否能够有效地运行。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理控制要求我们要对设备、原材料进场进行一定的把关,笔者主要针对当前建筑材料市场中所存在的市场混乱这一种现象,要求将设备进场以及材料进场的情况填入到工程材料报验单中,并且要提前二十四小时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对质保资料、相关生产准用证、许可证以及合格证等进行检查,还要对材料进行必要实测实量以及外观的检查。对空调系统实施工程进行施工后的控制,要求我们在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成以后,在进行自检合格这一基础之上来进行抽样检测,那些需要进行保温的风管要在保温之前进行隐蔽验收,冷却水管和冷冻管要在保温之前做好水压试验,在安装设备之前还要对这一基础进行严格的验收,在安装完成以后,我们还要机型单机试运转,并且要做好相对应的记录,在设备进行单机运转合格以后,还要进行相应的组织,从而对空调系统进行一定的联动试车。

2 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控制分析之进度控制

对空调系统工程进行进度控制,要求我们首先应该在空调系统施工监理控制工作前期作好周密的分析工作。通常情况下,经过周密的分析研究,工期目标确定,并且要在实施之前,把工期的要求纳入到承包合同之中,在空调系统项目实施期间,还要通过网络计划技术、运筹学等科学手段,审查、修改实施进度计划和组織设计,做好监督和协调工作,将干扰降至最低,从而使分段目标以及单项工程工期逐渐实现,最终完成整个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整个运作。在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的三大控制中,进度控制已经成为了最难把握的一个环节,要求现场的工程师必须要在预控环节中狠下功夫,从而进行动态的管理,必须要积极的向相关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和措施,具体来讲空调系统施工监理控制分析的进度控制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进行好的进度控制首先要求相关审核施工单位进行月计划、年度计划以及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将时间安排究竟能不能对合同中工期要求满足这一问题进行审查,各个分项工程施工顺序到底能不能符合相关的施工工艺要求,和材料、设备以及人员等等进场的计划到底是否协调,和其他工种到底有没有产生冲突,从而保证计划是合理可行的。

第二,我们要根据工程实际的进展情况,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像是在进行进度控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自动化监控制度,并运用一些高质量的软件对施工进行监控,从而使其能够直观的将形象进行比较,并且针对相对应的变化情况,将产生原因进行及时的分析,最终督促施工单位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分项、分部以及阶段施工计划能够很好的实现。

第三,我们除了要将工地例会召开以外,我们还应该根据相应的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将各个施工单位之间问题进行协调和解决。

3 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控制分析之投资控制

在整个空调系统工程施工阶段中,监理投资控制工作中主要的任务就是要将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将已经完成了的工程量进行核实,从而进行空调系统工程索赔控制等各项投资控制工作。在空调系统工程竣工的阶段中,我们应该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要求我们必须明确,投资控制作为整个项目控制工作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场的工程师也必须要将图纸作为依据,用相关精确的数据说话,并且要根据空调系统工程的具体进度,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我们在进行监理控制分析工作中,一定要将投资控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禁造成资源浪费。

12.当前我国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篇十二

1 监理市场行为规范性不够

从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来讲, 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 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 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 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 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尚未形成。

从招投标程序来讲, 我国很多工程监理单位不是政府的而是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 在履行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非公平性竞争的事情出现, 就出现拘私舞弊、对乙方吃拿卡要、对甲方阿谀奉承, 并未真正起到监理的作用;从而也阻挡了其他外部及优秀的监理单位进入地方市场进行公开竞争。

从建立业务的承揽方式上讲, 挂靠监理证件、转包监理业务的现象大量存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私自揽活, 系统内部搞连体监理, 甚至一些监理单位表面上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 事实上却并不严格具备监理公司应在相关法律上应符合的条件, 其监理人员非专业人员, 建立岗位不固定, 监理业务存在极大的变动性, 还有些监理单位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既不独立核算, 也不自负盈亏, 还存在一些建立个人承包的方式, 这些都导致在工程项目上, 监督和管理的巨大作用得不到有效充分地发挥, 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

2 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国际上, 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非常熟悉本职技术的同时对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相当熟悉, 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但相比之下, 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却不敢恭维, 普遍存在不但对经济、法律、管理不能融会贯通而且对本职工作的技术也是一知半解, 好多人都是半路出家并非科班出身;诸如以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等单一工作, 仅仅短期培训以后就很快上岗;有的是刚毕业的学生根本没有工作经验直接上岗;更有甚者一些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条例, 从而片面的认识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以为监理工作就是帮助甲方监督施工单位。这些人要么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 要么个人技能较差, 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不足, 不能严格按监理程序进行有效操作, 只能进行简单的质检, 无法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另一方面, 目前我国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频繁跳槽人员或离退休人员, 这就导致监理队伍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缺乏强烈的使命感, 监理意识较差, 对工作懈怠, 从而使得监理不严、滥用职权, 甚至欺骗业主等现象出现。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 这也正是我国工程监理工作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

3 监理人员地位较为尴尬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 即质量、进度和费用的控制[1]。目前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 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 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微乎其微, 甚至没有, 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

原有的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二元结构, 由于引进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原有的二元结构被三元结构取代, 建筑工程法人制度, 招标投标制度、建设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合同制度的相结合, 让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公司三者因为经济合同而密切联系在一起了。但由于建设方所处的不同位置和想法, 仍然存在部分建设方对监理公司不放心, 不敢完全放权, 从而造成即便签订了有效的监理合同, 但建设方对双方所签的有效合同中规定的授权和委托还是将信将疑。从而造成总监理工程师权利使用受到制约, 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达不到理想效果。目前监理业甚至存在有些建设方虽然聘请了监理公司但对监理人员的不信任而是直接派自己人员凌驾于监理工程师之上, 监理工程师处于有责无权的地位, 造成监理工作风险大、地位非常尴尬。

4 监理行业约束机制不到位

在我国, 建委质量监督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部门。随着时间的推移, 质监站工作体制逐渐有一些问题出现, 如随着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 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 而质量监督部门人员有限, 致使监管力度大幅下降;监理部门属于行政监督的范畴, 这种工作性质容易导致官僚主义滋生和腐败的产生。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 与此相关的监理行业也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市场主体地位和行业框架。但是对建筑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资源相对缺乏,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设置也存在较大空缺, 这些都不利于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以及监理效果的实现。另一方面, 我国监理单位在监理费用收取上存在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现象, 这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同时, 我国的监理单位形式杂乱不一, 有挂靠形式的, 有出租资质的, 这些都使得业主对监理单位缺乏信任, 不利于我国监理行业的长远发展。目前,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缺乏系统, 散兵游勇, 各自为战。监理工作人员缺乏自律性, 监理过程中随意性大, 无所用心, 监理过程中独立、公正、自主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还未形成, 而这恰恰是监理行业的生命所系。而且, 监理单位在信息成本方面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外部几乎难以约束, 由此将造成国家的财产损失。因此, 监理企业对于投资控制方面的权力尽管很多未能得到授权, 可是一旦授权, 却又是一把双刃剑[2]。

5 结束语

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我国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监理行业仍处在发展的阶段, 在体制和行业机制等各方面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这需要不断地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 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 依靠法律为监理行业的健康良性的发展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准入等级制, 要对执业注册人员进行核查, 特别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一致;实行连带责任制, 从公司领导到总监, 从总监到专业监理师, 从专业监理师到一般的监理人员, 一级一级都要做好管理上的连带以及技术上的连带, 以提升施工方和业主对于监理企业的信任度;监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长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促使员工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 不断拓展监理的生存在空间, 让我国的监理行业迎来美好的明天, 摆脱监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困境, 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摘要:近几年建筑重点工程建设发展很快, 工程建设不断规范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但监理市场还不够规范, 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及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与建筑建设的发展不相适应, 因此, 规范监理工作, 对落实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意义重大。结合建筑工程监理的实践, 总结其工作出现的几点问题, 希望为我国建筑市场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 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让我国的监理行业迎来美好的明天, 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市场行为,素质,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黄振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厦门科技, 2012, 20 (5) :51.

[2]盛建叶.建筑工程监理企业面临的尴尬和对策[J].中国民居, 2013, 17 (2) :194.

[3]陈飞.建设工程监理发展中的问题和对策[J].建设监理, 2002, 14 (6) :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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