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12-14

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7篇)

1.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

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排查和整治瓶装液化气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瓶装液化气用户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努力防范瓶装液化气生产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重点

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气行为,严厉打击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三、职责分工

(一)住建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负责排查治理违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和倒装液化气行为;住建部门负责查处燃气充装量不合格的行为,接收并依法处理用户关于燃气服务的投诉;查处燃气企业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查处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等行为;查处燃气企业向用户(包括餐饮企业)提供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燃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督促燃气企业加大对用户宣传检查力度,排查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城管执法部门根据住建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配合开展处罚工作。

(二)公安部门。

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侦察力度,查处非法经营液化气相关案件;加强瓶装液化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规运输行为。

(三)市场监管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负责加强对液化气质量抽查、液化气瓶质量检测,查处液化气瓶充装站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液化气瓶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合格减压阀和软管等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排查治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

(五)其他部门。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19〕X号),做好餐饮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等方面安全监管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6日)。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动员部署。

(二)检查治理阶段(7月17日-7月30日)。

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排查整治基础台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三)总结阶段(7月31日-8月8日)。

各乡(镇)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检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狠抓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打击非法充装、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等,重点查处重点使用单位安全隐患,突出整治重点,依法进行整治。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借助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液化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及安全防护、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处理常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监督,有效遏制液化气行业安全事故发生。

2.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协议 篇二

供气方(甲方)*** 用气方(乙方):**** 为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双方民主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燃气用具所在地为工农北路102号食堂。

二、用气种类为瓶装液化石油气。

三、用气数量以按每月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四、供气价格,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当地价格计算,不得高于市场价,并随市场价格波动适当调整。

五、供气安全,供气方(甲方)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供气方必须保证钢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在使用期限内,因钢瓶及附属设施质量等不合规范造成一切安全责任由供气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3.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三

摘要:介绍针对珠海社会经济情况、瓶装气供应特点和管道燃气发展趋势,编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瓶装气销售点的规划思路。

液化石油气在我省得以广泛利用,不同城市瓶装气和管道气的所占比例不同,的调研资料表明,就广州、深圳、珠海和佛山而言,各市主要燃气供应公司瓶装气供应所占比例分别为39%、35%、98%和33%(数据仅供参考)。数据表明。由于瓶装气投资少,见效快,机动灵活,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仍有不小的市场。从实际情况看,因一个城市存在多家瓶装气供应商的竞争,各市的瓶装气销售点的设置或多或少出现混乱局面,给城市带来安全隐患。珠海也不例外,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不断采取了措施来整顿和管理瓶装气销售点,但很大部分销售点仍不符合消防要求,且整体布局不合理。在此情形下,为了瓶装气销售点的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方便用户,珠海市政府去年将瓶装气销售点纳入市政公共设施进行整体规划,《珠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规划》的编制提上议事日程。在规划编制公开招标中,我司所作方案中标。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珠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规划》圆满完成,规划成果已通过珠海市有关专家组的论证,并得到省、市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好评,现将该规划的编制思路作简单介绍。

1规划成果文件组成

本规划成果文件由三部分组成:

1.1正本文件一―说明书,以文字形式介绍珠海市燃气供应现状及发展趋势和瓶装气销售点的规划规划说明书包括章节有:(1)城市概况(2)燃气供应现状(3)瓶装气销售点规划概述(4)瓶装气气源(5)瓶装气用气量(6)瓶装气供应系统(7)瓶装气销售点(8)劳动定员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9)规划实施。

1.2各种图档--平面布置和地形图,以图形的方式,体现人口的现状、瓶装气销售点周边情况及各组团不

同时期销售点布置。

1.3声像资料―――以照片和录映带,既静态,又动态地反映瓶装气销售点现况和规划选址情况。我们尽量使规划文件内容丰富、生动形象、资料的齐整,以清晰、准确表达规划意图。

2规划编制条件

2.1规划主要解决现有的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现有销售点布局不合理。混乱的市场竞争导致效益好的地块,出现几个供应商争着设点;效益差的地方,无人投资。政府批准或管理销售点无依无据;

(2)销售点性质和定位不清。现有瓶装气销售点规模参差不齐,一些销售点甚至附设到一般商铺,政府管理困难;

(3)缺乏制定相应管理条例和处理措施的依据。因无具体、明确的要求,现有站点大多无必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既然瓶装气的供应和使用,在短期内无法取消,政府有必要作出相应的规划,以完善该方面的管理。

2.2瓶装气销售点规划编制主要考虑因素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小组针对珠海市的地理特点、城建模式和燃气供应的具体实际情况,力图编制最具操作性的规划。如珠海市有人口密度相对较小,岛屿多(146个)的特点;城市组团发展不平衡,各组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具有较明显的三个层次;各片区的管道燃气供应设施建设也差别很大,即使在城区,有建好气化站和市政管网的,也有还没作供气管网设计的;珠海市和珠江三角洲大部分城市的瓶装气供应方式和外省主要的瓶装气供应方式(以下称外地供应方式)有很大不同。见表l。其中,规划编制时最需注意的是珠海本地的瓶装气供应方式的特点。

另外。珠海的瓶装气工业用户和绝大部分商业用户的钢瓶周转并不经过销售点,而是采用直接从用户到液化气充装站再回用户的形式,这些都对销售点液化气销售量计算和销售点设置模式产生直接影响。瓶装气只是城市燃气的其中一种供应方式,其规划必然受城市和所在地区燃气供应规划的影响。

本规划在考虑珠海目前燃气供应主要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的实际情况的同时,特别指出瓶装气从长远来说,只是一种过渡供应方式或辅助方式,城市现代化建设要求燃气供应须以方便、安全的管道化供气为主。而广东的液化天然气为此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不管管道液化气的发展进度如何,价廉物美的天然气上岸后,管道燃气必将会在珠海得以加速发展,成为主流供气方式。因而,综合考虑珠海人口的增长和管道燃气用户发展情况的共同作用,瓶装气用户数会呈现先小幅上升(管道气发展较慢,人口增长为主要影响因素),再到一段不短的平稳期(管道气发展和人口增长差不多相互抵消),后明显下降(管道气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到最后渐变为接近0值的趋势线(瓶装气主要在不成规模的偏僻地区供应)。因为这种瓶装气用户数的变化线较为特别,瓶装气销售点的设置须体现出动态的特点。也正是由于这个特点,销售点基本上是一种较长远的临时设施。

瓶装气供应有一些特点,如日高峰用气和小时高峰用气会通过用户钢瓶的气化量的变化来调节,不会反映到销售点的销售量上,对这些细节,本规划都作了考虑和说明。

3瓶装气销售点的定位和设置

销售点的定位和选址是本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

3.1销售点定位和设置原则

在珠海的瓶装气供应模式和用地紧张(根本无法划出数量较多的大面积地块)情况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的“瓶装供应站”根本不适合于珠海。因此,规划编制时,我们提出按“供应安全”和“方便用户”的原则对珠海的瓶装气销售点重新定位(定位过程中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以达共识),采用安全距离要求较低,能设置在各小区边角地的小规模销售点。

为方便市民换气,瓶装气销售点一般设置在居民区内,服务半径应适中;从安全角度考虑,每个销售点供应规模不宜过大,以减小万一发生事故时造成的危害。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尽量提高销售点的数量。本规划提出销售点的.钢瓶总容量控制在3M3至4M3,一般按4M3的设置,与液化气瓶组站类似,可套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6.6.8条规定。而不必沿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第6.5条“瓶装供应站”中的做法,以方便在城区内选址和降低生产成本。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要瓶库(间)按一、二耐火等级建造,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作好安全措施,平时作好安全

管理,这类液化气销售点的安全性是较高的。

销售点的布置须综合考虑《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有关要求与指标。珠海市为居住人口密度较小的城市(平均759人/平方公里),销售点的服务人数取相对小值,以避免过大销售点服务半径过大;但在边郊地区,特别是人口稀少的海岛地区,以目前的人口,按销售点的服务人数指标已不具实际意义,如淇澳岛、桂山岛、大万山岛和外伶仃岛虽然目前人数较少,为了岛上居民的生活方便,应各设一个销售点。

3.2销售点的选址

根据我们与政府部门(主要是城建、规划和消防主管部门)对珠海瓶装气销售点的定位

和珠海用地紧张的现状。我们提出销售点选址方案。以满足“方便用户”原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容易征地的点解决办法:

(1)销售点应尽量选择在供应区域的中心。全市实行总量控制,分步实施;

(2)销售点的位置微观上尽可能选择近山边或小区边缘等地方,且有便于运瓶汽车出入的道路;

(3)要求尽可能采用独立的建筑物形式,适当考虑利用或结合现有液化气气化站、有条件的垃圾站合建的方式;

(4)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较高,而且高层建筑按国家有关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只准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气销售点应尽量避开高层建筑。

3.3各组团销售点布置

整个规划区销售点总数从近期到远期前段基本维持在110个左右,随着管道气的发展,城区的瓶装气销售点会逐渐减少,其余地区有增加的趋势,到本规划期限末,整个规划区大致保留40至50个销售点。并基本分布在郊区。

根据销售点设置要求。各组团人口密度、燃气项目发展等情况,本规划区内各组团可分成四类:

A类:香洲、吉大、拱北等城市化程度较高部分。此类地区人口密度高,经济发达、生活节奏快。

该类地区主要在近期供应瓶装气,组团内销售点的设置主要按每个销售点约为1万人的平均服务人数确定总数,再按选址原则定销售点的具体位置。近期销售点的服务半径约为1Km,中期会增大至2Km左右,远期只保留少量点。以供应极少数因各种原因仍没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

B类:含南屏、湾仔、唐家等边郊和城市次中心。这类地区除中心城镇外,人口分布稀疏、分散。销售点服务半径较大,近期每个销售点服务人数6000―10000人,销售点主要在城镇和人口较多的小区内。中期随着人口增长和城镇化程度的提高,销售点的数量应跟随适当增设。远期销售点随管道气而减少。

C类:桂山等岛屿,人口不会大量增加,将持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方便岛上用气,镇所在地的岛需设一个销售点,销售点的服务人数和服务半径指标意义不大。

D类:几个总体规划中留待以后要定位的特殊片区。这类地区根据以后发展情况机动设置销售点。

4规划实施

为了使规划能得到更顺利地实施,本规划指出了规划实施时应注意问题:

4.1规划实施须注意问题

(1)由于客观原因,瓶装气的气化人口是较难准确预测的数据。规划实施时应根据各阶段、各片区实际情况对销售点规划作适当调整。

(2)政府应制定减小瓶装气使用,鼓励发展管道气的倾斜政策。

(3)销售点的建设工作宜采用“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

4.2规划实施难点

销售点的征地工作是规划实施时的难点。虽然本规划销售点大多数设置在边角地带,所在地作其他用途可能性不大,但所在地土地使用权基本上已划拨或出让出去,建设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建议按以下原则处理土地使用权临时转让问题。

(1)规划销售点所在地块土地使用权没有被划拨或出让的,优先划拨给作为公共设施建设的本项目使用

(2)土地使用权属划拨的。应给予转让,其中属无偿划拨的,应无偿转让;

(3)土地使用权属出让的,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采取与使用权取得者协商的方式,使其临时转让,并给予一定补偿;

(4)在个别土地使用权(临时)回收特别困难的区域,可充分发挥燃气经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让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在该区域自主选地,政府主管部门对符合各方面要求的点发放经营许可。

4.3相关政策

在提高燃气气化率(瓶装气和管道气)。以减小环境污染的同时,应认识到管道气相对于瓶装气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便利性,管道气的发展情况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程度的指标之一,因而政府有关部门宜制定本市(特别是城区)鼓励发展管道气的倾斜政策,加强管道气的辐射能力,提高管道气气化率,尽快完善兹装液化气的管理方法,使本规划能得到真正实现。

4.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四

县纪委: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xx乡镇根据上级《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自20xx年xx月启动以来,坚持边查边整边改,扎实推进“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有效促进全乡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县委办“办字〔20xx〕xx号”文件精神,乡党委及时制定《xx乡镇“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乡纪委、组织、财政等工作人员,统筹推进全乡“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学习。多次召开乡党委扩大会议、乡村干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会议,认真传达省、市、县、乡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重申和强调相关纪律,要求乡村干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集中组织乡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转变思想观念,摒弃“酒桌办公”的陋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效能建设,乡党委多次修订完善《xx乡镇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全乡公务接待行为,要求乡村两级干部自“酒桌办公”专项整治以后,除招商和外事工作以外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含带酒精的饮料),同时继续执行好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的规定。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发布领导干部“禁酒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提升“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的自律力,乡纪委牵头拟定了《防范和杜绝“酒桌办公”不正之风承诺书》,要求全体乡干部签字承诺,并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以强化广大乡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同时,乡纪委还牵头对全乡境内的饭店、农家乐、政府食堂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实地检查是否存在公务接待饮酒(含带酒精饮料)的行为;同时与饭店、农家乐经营户、乡政府食堂等管理人员约谈,宣传“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我乡在“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等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做到严格自律,严明执纪,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自查自纠,我乡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和认真执行整治内容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严格约束自己,认识到“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5.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五

根据区委<《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方案》的十二个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采取得力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对照自查、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组织认真核实,我镇无一例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现就我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知》下发后,镇党委书记马锋民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迅速将区委《关于在全区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大家一致认为,专项治理工作对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是非常必要的、及时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我镇专项整治工作由党委书记亲自抓,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由镇纪委具体办理。通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了专项整治工作纵横结合、不留空白。把握机遇,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促进”,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专项治理工作的关系,以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和保证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贯彻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我镇党政机关干部共 名,其中在职行政编制人员 人,离、退休人员 人。为确保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汇总信息。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未接到有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反映、问题举报。二是广开言路,掌握一手资料。主要采取开座谈会、“一对一”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的广泛收集情况。从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看,我镇党政机关干部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向组织汇报情况,无虚假、不报、漏报、瞒报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三是公示党政机关干部填报情况。我镇对填报人员填报的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接到干部群众的反映。四是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镇党委、政府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完善,确保了专项治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贯彻到每个党员干部个人和我镇的各项工作实际中。

6.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六

《**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做好我镇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生产、加工、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梳理全镇食品市场的监管薄弱环节,严控不法食品准入,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真正解决当前困扰食品市场平稳发展的突出问题,以食品生产、加工、批发企业、学校及周边食品店、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食杂店和流动送货商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食品的购进渠道和加工、经营、销售行为,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整治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1年8月21日至2011年8月31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将本次食品的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按照从重从快的原则,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

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相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每一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留下监督检查文书,所有监督资料存档备查。

(一)镇农技站和畜牧兽医站,要大力推进农业、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统一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强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对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检测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检测力度。

(二)镇经贸办,要集中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检查,继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放心肉服务体系技术系统,规范生猪屠宰业监控终端系统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行业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

(三)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条件的重新审核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生产“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四)镇工商所,要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健全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厉打击经营、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市场巡查频率、提高巡查效能,增强对违法食品的严控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应用能力和应用范围,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客观评价体系,推行经营者自律标准和工商人员监管标准,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强化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把好进货关、质量关、销售关,加强食品的抽样检测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五)镇卫生院,积极协调工商部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地沟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抓好对各村及有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要加强信息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

其他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

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整治指标。各村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假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专项整治期间食品安全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

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7.乡镇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七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是民政局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我市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兰州市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发放“低保政策问答”宣传彩页万余份,在全市形成了“人人知情,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清理城乡低保的工作中,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下高楼、出深院,深入全市8个县区和兰州新区,不提前通知被督察县区,不要求县区、街镇、村社工作人员陪同,采取暗访的方式,随机入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促膝交谈,近距离了解低保家庭的具体困难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群众就低保和各项救助政策答疑解惑。

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干部优亲厚友、拆户保等重点问题,市民政局制订了信访管理制度、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行了保障申请对象家庭成员构成、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民主测评综合加权评定保障对象的“3+1”测评方法,对全市36464户、100130人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申请审批。在城市清理规范中,针对“调查程序不规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听证程序尚不完善、公示范围不够广泛、存在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采取了规范申请调查程序、认真开展核对工作、严格申请听证制度、加强张榜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动态管理等手段,对全市39565户、82923名城市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申请审批。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6个县区作出了专项整改,在全市进行了督查通报。

为从根本上遏制“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市民政局强化了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一方面,加强动态管理。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定期核查等动态管理制度,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农村低保对象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对象2年和村低保对象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对象1年的有效期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规范操作程序。重点规范了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比对、评议听证、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张榜公示、资金发放等八个环节。建立了监管台账,进一步深入清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顿和纠正清查出的问题、规范完善低保办理程序,保证了低保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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