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及扬尘治理方案

2024-08-21

环保及扬尘治理方案(精选4篇)

1.环保及扬尘治理方案 篇一

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5m高,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实施方案(类型方案2)

一、施工安排

根据工程的现场情况,分为几个作业小组:挖空装作业组、运输作业组、整平作业组、弃土场作业组、后勤协调组、沿线清污保洁组,直接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工作。

为保证高效、快捷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作如下安排:进场后立即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小组;对施工区域内的工程量进行测量;清理施工区的排水沟和临时的截水沟;修建进入施工区临时便道和场内临时施工便道(含弃土场内);施工过程中采用机械化施工,充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总工期的按时实现。

二、施工方法

1、施工测量:根据业主提供的控制点,结合现场实际,沿红线两侧在土质坚硬视野开阔通视良好的地段,布设施工控制点,并将计算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使用。

2、因本工程是罗店西大型居住社区0314-01地块(A5)动迁安置房区域内,渣土和建筑垃圾为施工所遗留下来,部分为淤泥。对进场施工场和进场弃土场的道路,用废弃的建筑料进行硬化处理,方便车辆进出。

3、挖装车:根据基准面的高程,有技术人员配合施工人员在现场指挥挖机操作手,按照施工要求,将要外运的渣土和垃圾分段集中打堆,方便装车,同时按照基准面的要求,对低于基准面的部分,挖机进行回填,以保证施工地段的整平。渣土装车:用挖机装车,自卸车外运,挖装车要派专人指挥,有序进行,挖运要保证每天的生产量,采用“多作业面”,交叉作业,互不干扰。

4、待接近基准面时,测量人员进行检测,对不足或超挖部分进行修整,以免超挖和欠挖。

5、渣土运输:运输车辆上路必须证照齐全,司机须有多年的驾驶经验,能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运输车辆按照上海市垃圾渣土清运的有关要求,运输车辆遵循“宁少勿多”的原则,要求车辆有覆盖设施,严防抛洒滴漏,污染沿线道路。

6、弃土点:弃土点施工必须有专人指挥,运输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卸车,不得随意卸车,在车辆卸车后,用挖机或者推土机,将渣土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弃土场因堆积,可能改变原有水系,应在四周做好排水和防护,以防污染和滑坡。

三、进度计划与措施

因本工程是罗店西大型居住社区0314-01地块(A5)动迁安置房区域内,而且弃土场较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渣土垃圾的清运在开工日20日历天内完成,场地的平整清理5日历天内完成。进度保证措施:

该分项工程施工特点是面多线长,各种干扰因素多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我们在确保设备满足并及时排除外在的干扰,确计划的实现。

首先:对沿线工程进行分段,实施多点作业,每分段作业点根据工程量,再细化工程进度计划; 其次:加大设备和人员的投入,按照分段施工的要求计划投入挖机2台,运输车辆4台,推土机2台,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12人,本着资源配置最优,考虑一定的富有余地的原则。第三:项目经理部及时协调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加强同业主,监理及其它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运输路线的保障措施:

渣土垃圾清运工程量大,而且运输线路长,要想计划期限如期完成,路线保证十分重要。首先要派专人负责路线的保障,要有措施,有预案;

其次:做好自身的工作,尽量不抛洒,不扬尘,不制造噪音,对抛洒滴漏及时清扫或都水车冲洗‘ 第三:加强驾驶员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同时对事故易发地段,提醒驾驶员注意;

第四:加强与路政和交警的沟通与协商;

第五: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与协商,对出现的矛盾和纠纷,通过协商处理。

五、文明施工和运输路线保洁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坚决服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2、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扫干净,保证整齐有序,燃油管理保证安全环保;

3、每天工作收尾阶段要认真作好清场工作,清理整顿现场和保证沿线路容整洁无污染;

4、尽量不夜间施工,如有需要夜间作业禁鸣喇叭,做到不扰民。

5、渣土和垃圾等装运物应预先保证湿润,进行湿式作业,以免尘土飞扬,出场采用封闭式或用覆盖车辆运输,保持良好的现场环境。

2.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篇二

单县铸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________

日期:

日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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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1、编制目的

由于该工程的场地位置紧邻单县主城区,位于32号路东临方向,为了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田园城市做出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菏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单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菏泽市工程建设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菏泽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2、编制依据

1、《菏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单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3、《菏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4、《菏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3、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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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2、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单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好在建工地“七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100%封闭围挡,砂石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立网100%张挂)要求,施工现场组织结构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4、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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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沿白云路工地南北向长约1公里区域内,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砖砌围墙,施工现场外围次干道设置不低于1.8米的彩钢板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在二标段东侧设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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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项目部,同时在施工大门口设置高压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每个区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架空层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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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页岩空心砖及配砖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七)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砂浆拌制时严格按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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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九)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十)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大门,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1个月以上。

(十一)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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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十二)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三)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十四)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十五)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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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8、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9、在建工程房屋外立面采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维护。

5、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建设局发放的《单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单县名城国际二期B区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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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6、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扬尘领导小组名单:

1、组长:李卫国-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

2、副组长:杨睦艳-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

3、组员:耿辉-负责扬尘治理方案的编制。

4、组员:耿辉、王发涛、杨睦艳-负责扬尘工作人员安排、检查。

5、组员:胡林责扬尘治理资料收集整理。

6、组员:董超负责进出车辆的清洗、检查。

3.扬尘治理方案. 篇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 《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4、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9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三、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扬尘污染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五、管理控制措施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c、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洗车,如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a、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是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模版) 篇四

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一管理、严格标准、防治结合的原则,以责任考核为主要手段,实施属地管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要做到围挡、硬化、绿化、覆盖标准化、出入车辆清洗自动化、扬尘监控信息化、垃圾清运密闭化、洒水降尘常规化、混凝土商品化、砂浆搅拌预拌化,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率达到100%.三、责任分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负责对施工现场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处理。

(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主管领导,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三)水利、交通等市政工程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工作标准

(一)、施工现场围挡、大门标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材质使用砖砌体结构或专用金属定型材料,保证围墙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墙高度:市区主要路段不低于3米,其他路段不低于2.5米,围墙内外抹灰,上下刷灰色涂料,中间刷白,压顶采用灰色琉璃瓦,壁柱顶端设置灯座,并安装照明,壁柱表面刷灰色涂料勾白缝;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于4米,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项目名称,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内容,门头应有灯箱或霓虹灯,夜晚要亮;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公示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并保持公示内容得清晰完整;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分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并设置标牌;建设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做到定期冲洗,保持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外溢,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洒。

(二)自动化冲洗设施标准

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设置自动化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槽帮、底盘和车轮进行冲洗,车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

(三)扬尘治理远程监控系统安装标准

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远程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及环节扬尘污染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远程监控系统前端摄像头等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前端监控部位至少包含以下部位: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前端;

2、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周边。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保养,以确保每个监控点都能正常运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实施动态监控,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网。

(四)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标准

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用相应的隔离措施,按总平面布局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并设置标牌;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施工现场空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五)场地内道路硬化标准

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必须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禁止使用其它软质材料铺设;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六)垃圾清运标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密闭器具或临时管道运输,严禁从空中抛洒废弃物;安全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定期冲洗安全网,保持安全网的清洁;场地内建筑垃圾要集

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七)拆除工程降尘标准

拆除工程现场要做好封闭围挡,围挡要稳固、整齐,高度不低于1.8米;房屋拆除时应配备洒水喷淋设备,边拆除边洒水,防治产生扬尘污染。机械拆除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方式降尘;拆除工程完成后,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后用于房屋建筑的工地围挡标准参照建筑工地围挡,拆除后用于绿化或市政道路建设的采用彩色钢板围挡;不能开工建设的,及时采取绿化或防尘网覆盖。

(八)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雨雪天气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定时洒水,保证施工现场无尘土。

(九)建设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十)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遇有四级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遇市政府发布空气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

六、各方责任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1.应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3.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应将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前足额支付施工单位;

4.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余留土方和垃圾。

(二)施工单位(含拆除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1.投标文件中应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的内容包括:扬尘防治工作目标、各分项工程不同施工工艺专项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分别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负责;

3.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技术措施;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

七、工作措施

(一)实行统一部署、分清职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应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主管领导,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分包责任人制度,分包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督导各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本辖区施工工地有变更的,由辖区乡镇负责及时变更本辖区工程台账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报市大气办备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明确分包乡镇工作人员,分包乡镇工作人员负责对分包乡镇的扬尘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负责联系乡镇配合市大气办和石家庄考核组对我市的扬尘管理考核。

(二)施工许可前现场勘验环节增加扬尘污染治理是否

达标一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凡是不达标的,现场勘验不能通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没有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的,招标办应将招标文件退回并要求补充;备案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制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并于开工前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各施工现场应在显要位置悬挂工地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明确本工地扬尘治理责任人、扬尘治理标准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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