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户籍证明信

2024-11-20

河北省户籍证明信(6篇)

1.河北省户籍证明信 篇一

1 文献回顾

2014年7月, 新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国内外学者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研究实际上就是以前对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对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及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建议两方面:

1.1 制约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主要有宏观的制度因素和微观的个体因素两个方面

刘传江、程建林 (2009) 认为户籍制度以及粘贴在户籍制度上的其他相关制度安排形成了双重“户籍墙”, 抑制了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两个方面, 是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黄锟 (2011) 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和入户调查数据, 进一步对城乡二元制度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 结果发现城乡二元制度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具有明显的阻碍作用;谢云等 (2012) 还针对1877名湖北籍农民工的落户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分析, 发现农民工落户城镇意愿与户籍迁移分类政策呈现逆向选择关系。宏观因素只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一个方面, 农民工个体的微观因素也是影响其市民化意愿的重要方面。王竹林 (2010) 认为农民工个体拥有的物质资本、权利资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等自致性因素也影响着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王桂新等 (2010) 对在上海市务工的农民工的调查发现, 农民工个体的婚姻状况、在城市居留时间及找工作的困难都影响着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另外, 成艾华, 田嘉莉 (2014) 则基于武陵山片区的田野调查数据, 在控制个体人口统计特征因素的情形下, 采用probit模型主要考察了“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对农民市民化意愿的决定, 研究发现, 预期收入增加是农民愿意迁居城市最重要的动因, 与迁居相关的住房获得成本以及子女教育获得成本对市民化意愿有不可忽视的显著影响。周建华、周倩 (2014) 还利用2012年长沙市农民工田野调查数据分析了高房价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 发现高房价不仅抑制了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 还将进一步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定居地选择。

1.2 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建议

刘小年 (2011) 通过广东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进行分析发现农民工市民化的户籍改革是必要的, 但不是充分的, 更不能激进, 应该通过城乡协调发展与中央统一城乡改革规划来突破;黄江泉 (2011) 重点考察了基于职业差异的农民工对市民化需求的不同, 提出将不同职业的农民工分层分类区别对待、引导其融入各类城市是解决广大农民工市民化的有效途径;陈会广等 (2012) 认为土地对农民而言除了是经济资源还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 面向农民工市民化的土地退出机制设计不应贸然推进;郭晓鸣、张克俊 (2013) 建议让农民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

从上述文献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政策建议的分析可以看出, 以往的文献强调了宏观的制度因素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重要影响, 而宏观制度因素中最重要的户籍制度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有文献还缺乏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内部差异的研究, 不同地区、性别、婚姻状况、年龄和学历不同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有所不同, 本文将在新的制度背景下, 基于对湖北406个农村转移人口的深入访谈和问卷调查, 从统计上客观地描述湖北省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内部差异, 为贡献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提供依据。

2 特征分析

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即愿不愿意进城是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决策的起点和首要问题。本文将农村转移人口界定为居住在农村一年内在外务工超过6个月的未享受高等教育的人员, 这些人基本上脱离了农业生产, 以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 也是未来有可能转变为市民的主体。为避免样本的相似性和重复性, 每一个农村转移人口均来自不同的家庭, 我们对湖北广大的农村地区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此次调查涵盖了湖北省的十余个地级市的406个有效样本农村转移人口及其家庭, 其中, 山区样本112份, 占比27.5%;平原样本174份, 占比42.9%;丘陵样本120份, 占比29.6%。新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湖北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具有如下特征:

2.1 有一半左右的湖北农村转移人口愿意市民化

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是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决策的首要问题。本次调研的结果显示 (具体见表1) , 406个有效样本中愿意市民化的有216个, 占53.2%;不愿意的有180个, 占44.3%;不确定的有10个, 占2.5%。

2014年,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指出到2012年, 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261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19.4%, 占城镇常住人口的36.9%。2012年中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5.29%, 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2.57%) 低17.28个百分点, 这二者之间的差额大约有2.34亿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 2014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此次改革的亮点在于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较以往的更彻底, 不只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统一为“居民户口”的名称上的变化, 还包涵了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应的社会福利的改善, 并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保护农村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新户籍制度改革从长期来看必然会增加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 改变人口城市化滞后于空间城市化的现状, 本次调研也显示有一半以上的湖北农村转移人口愿意市民化, 这必然会加速湖北的城镇化进程, 为湖北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2.2 湖北丘陵地区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最高

本次调研的406个农村转移人口样本中, 山区样本112个、平原样本174个、丘陵样本120个, 在这三个不同区域中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有所不同 (具体见表2) 。其中, 丘陵地区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最高, 占比为60%, 平原和山区差不多, 分别为50.6%和50%。不愿意市民化的农村转移人口中属山区的比例最高, 为48.2%;其次是平原, 为47.1%;丘陵最小, 为36.7%。

从资源禀赋的角度看, 江汉平原地区地形平坦、土地肥沃是我国重要的粮仓, 而且交通便利、商业发达, 平原地区的农村和城镇没有明显的分割, 联系紧密;湖北的山区则由于地形和光照等原因, 适合种植果木等经济作物, 由于地理的特征和自然禀赋, 湖北山区旅游资源丰富, 旅游产业相对发达;而湖北的丘陵地区地形复杂、耕地面积小, 在进行交通、城市建设时, 如果破坏植被, 还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地形复杂的丘陵区还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从经济发展水平即湖北省历年的人均GDP来看, 平原地区最高, 其次是山区, 最后是丘陵。因此, 平原地区和山区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由于当地丰厚的资源而有所降低, 但是丘陵地区的农村转移人口则由于资源相对贫瘠、生活条件较差而增加了市民化意愿。

2.3 湖北农村转移人口中男性市民化意愿略高于女性

本次调研的406个农村转移人口样本中, 男性样本242个, 占比60%;女性样本164个, 占比40%, 男性市民化意愿略高于女性 (具体见表3) 。其中, 男性中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130个, 占54%, 不愿意的112个, 占46%;女性中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86个, 占52.4%, 不愿意的68个, 占41.5%, 还有10人不能确定自己的市民化意愿。

社会往往对男性赋予了更多的责任和角色要求, 男性是一个家庭的支柱和方向, 更期待男性能脱离农村去闯天下、事业有成, 而女性的社会责任和角色要求是配合男性且以承担家庭义务为主。因此, 男性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略高于女性, 而且有6.10%的女性无法确定自己的意愿, 市民化的决策取决于自己的配偶或家庭。

2.4 湖北单身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略高于已婚农村转移人口

本次调研的406个农村转移人口样本中, 单身 (包含未婚、离异和丧偶) 的农村转移人口样本110个, 已婚的农村转移人口样本296个, 单身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略高于已婚的 (具体见表4) 。其中, 单身的人中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60个, 占54.5%%, 不愿意的40个, 占36.4%, 还有10人不能确定自己的市民化意愿;已婚的农村转移人口中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156个, 占52.7%%, 不愿意的140个, 占47.3%。

整体来看, 单身的农村转移人口没有家庭的束缚, 更具冒险性, 市民化意愿的确定相对简单, 已婚的农村转移人口受到家庭的束缚, 更倾向于保持家庭的稳定性, 市民化意愿的确定相对复杂, 考虑的因素更多。因此, 单身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略高于已婚的。

2.5湖北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年龄分布成倒U型

本次调研的406个农村转移人口样本中, 小于和等于25岁的农村转移人口样本108个, 介于25和35岁之间的142个, 35岁~45岁之间的有118个, 大于45岁的有38个, 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年龄分布呈倒U型分布 (具体见表4) 。其中, 25至35岁之间的人中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88个, 占62%, 是所有年龄段中市民化意愿最高的;其次是小于25岁的, 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60个, 占55.5%;市民化意愿最低的是35至45岁这个年龄段的, 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50个, 占42%;45岁以上的, 愿意市民化的个数为18个, 占47.4%。不愿意市民化的人群中, 小于25岁的人比例最小, 为35.2%;比例最大的是35至45岁之间的人, 占比为58%。

结合表4和表5, 我们发现未婚的人的市民化意愿确实高于已婚的, 年龄小的市民化意愿高于年龄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负担不一样, 35岁至45岁之间的人群的家庭负担最重, 是“上有老下有小”, 因此, 这个年龄段的人市民化意愿最低, 而大于45岁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子女多已成年, 有的老人也已经离世, 家庭负担相对较小, 但是年龄较大的农村转移人口的乡土情结较重, 较年轻人更安于现状, 因此, 年龄大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占比虽高于35岁至45岁之间的人群, 但低于35岁之下的人群。25岁至35岁之间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最高, 这个阶段的人群正值负担较小、工作能力最强的黄金时期, 这个阶段的农村转移人口处在孩子较小、父母年纪较轻、整个家庭的劳动能力最强、经济实力最雄厚的时期, 因此, 这个阶段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最强。25岁以下的农村转移人口虽然处在没有负担的时期, 但由于未来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有一部分人无法确定自己的市民化意愿, 导致这部分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低于家庭已趋于稳定的25岁至35岁之间的农村转移人口。

2.6 湖北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的学历状态成U型分布

本次调研的406个农村转移人口样本中, 受过小学教育的样本66个、受过初中教育的样本212个、受过高中教育的样本128个, 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有所不同 (具体见表6) 。其中, 受过高中教育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最高, 占比为70.3%, 其次是受过小学教育的, 占比为52%, 市民化意愿最低的是受过初中教育的人群, 占比为43.4%。不同教育阶段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呈U型分布。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这是我国首次将免费的义务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那么, 本次调研中的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农村转移人口一般应该是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口, 他们应该在44岁以上, 而接受了初中教育的人群年龄一般应该在44岁以下。根据表5和表6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享受初中教育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低于享受小学教育的农村转移人口, 主要原因在于这个阶段的农村转移人口家庭负担较重。而文化程度越高, 越容易获取信息、找到工作, 越具有竞争力, 越容易在城市立足。因此, 享受过高中教育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最高。

3 政策建议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 农业释放了大量劳动力形成了农村转移人口, 这部分人是未来新增市民的主体, 也是湖北城镇化的主要动力。新户籍制度改革在长期来看必然会提升湖北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 但是湖北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存在内部差异。

湖北的丘陵地区资源相对贫乏、交通不便、城市和农村分离, 丘陵地区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较高, 政府应鼓励丘陵地区的农村转移人口外出务工, 以家庭为单位迁移到城镇实现市民化;平原地区交通便利、城市和农村没有明显分割, 而山区则由于旅游资源丰富和特色农业的发展, 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相对较低, 政府应推动平原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在山区鼓励第三产业和特色农业的发展, 实现农村地区的非农化和产业升级, 推进平原和山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不同学历和年龄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有所不同, 学历较高、年纪较轻、家庭负担较小的农村转移人口更有能力和意愿市民化,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 增加青年农村转移人口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 提升其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 并支持农村的非义务教育、让高等教育机会更多地向农村倾斜, 鼓励更多农村青年通过享受高等教育脱离农村带动因供养学生而无力市民化的中年父母, 实现整个家庭的市民化。

参考文献

[1]成艾华, 田嘉莉.农民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2014 (01) :14-17.

[2]黄锟.城乡二元制度对农民工市民化影响的理论分析[J].统计与决策, 2011 (22) :11-14.

[3]黄乾.农民工定居城市意愿的影响因素—基于五城市调查的实证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8 (04) :21-28.

[4]刘传江, 程建林.双重“户籍墙”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J].经济家, 2009 (10) :20-24.

[5]王桂新, 陈冠春, 魏星.城市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考察—以上海市为例[J].人口与发展, 2010 (02) :47-52.

[6]王竹林.农民工市民化的资本困境及其缓解出路[J].农业经济问题, 2010 (02) :24-27.

[7]谢云, 曾江辉, 夏春萍.农民工落户城镇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以湖北为例[J].调研世界, 2012 (09) :28-31.

[8]叶鹏飞.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研究—基于七省 (区) 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社会, 2011 (02) :153-169.

2.办理户籍证明 篇二

但你说问题恐怕不能实现

一是派出所户籍证明不会证明XXX和XXX属同一人,它也无法证明,只能证明你的基本人口信息。

二是此问题出在学校集中给你们办理银行卡的时候把名字给你弄错,户籍证明管不了学校弄错的问题,建议你带身份证到银行重新办理一张还要方便点。

尽心尽力了,也很准确,望采纳,并予好评,谢谢

办户籍证明需要身份正2代吗

我本人拿着户口本页去派出所办户籍证明还需要带什么东西吗?

比如身份正,等等

我自己的身份正是1代的能不能办?

还听说只能星期24才可以办户籍证明是不是真的?

1、楼上朋友说的是呀,你既然有户口本、身份证,直接带户口本去用不就齐了?干吗还要办那个户籍证明?人家都是没有户口本或身份证时才去先办个户籍证明,或者是集体户口拿不出户口本的才办呀。

2、“我自己的身份正是1代的能不能办?”:可以,目前国家并没有规定一代身份证作废,只要你的一代证还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用。

3、“还听说只能星期24才可以办户籍证明是不是真的?”:应是真的,各地规定不一,有的是一、三、五办理户籍,有的是二、四,这都是各在派出所自己规定的,你去之前向你户籍地派出所打个电话问一下就行了。

前中央综治委在会议上传出消息,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昨天公安部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全国已有山东、辽宁、福建等11个省的公安机关开展了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工作,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北京暂不在其列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25日在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透露,公安部正在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针对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昨天公安部有关人士说,目前这一规划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时间,但这项规划是中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

目前有的省市已经逐步启动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2003年,湖北省选定在武汉、襄樊和黄石三市为试点,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2004年,山东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费。(北京晚报/王蔷)

中国拟取消户口界限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透露,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广东拟调整改革户籍政策外地人买房建房可入户

在广东购买或自建合法住宅的外来事主有望同时迁入户口!日前,针对外地人来广东购了房但户口迁移却困难重重的情况,省公安厅表示,目前正争取重新启动户籍制度的调整改革,购房入户拟统一政策,届时,凡在广东购买或自建合法住宅达到一定面积的事主可同时迁入户口。

全国登记暂住人口8673万城乡户籍管理拟统一

下一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公安管的工作格局

中央综治办:要严格依法管理流动人口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召开了部分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调研工作汇报会。

据悉,根据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5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安排,8月中下旬,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赴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6省就各省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时,今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要求,组织各区县局开展了流动人口管理调研工作。

公安部门为了方便居民办理户口手续,公布了《办理户口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办理户口须知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雹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落户:

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落户:

1、指分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人持(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接受单位证明;(4)分到兵团驻乌单位,由兵团分办出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核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分配到民营科技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1)就业合同书(公证书);(2)报到证;(3)科委民营科技办出具的证明(兵团分配的,由兵团工商联出具证明);(4)接受单位证明;(5)户口迁移证;(6)分配到市属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凭市分办及就业指导报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大学毕业来我市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乌市落户:

来乌市工作满二年,交纳了二年社会养老金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工作满五年,交纳了五年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办理落户。凭本人申请、大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和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技校毕业生落户:

由单位持(1)计委、劳动部门下达的计划或劳动部门调分计划、花名册;(2)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3)接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集体户口。

投资、兴办实业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人才落户:

1、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凭本人申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投资、兴办实业证明、户籍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2、凡是我市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在乌市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户籍证明、市人事局的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离休干部安置和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各级党委老干局批准文件;(2)离休干部安置单位证明、本人离休证;(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随离休干部当地安置的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证明,到安置单位所在地分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各地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落户:

由申请落户单位持自治区、市政府的批文和落户人员花名册到现住地分局审批,由分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科技人员家属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从事厅(局)证明;(2)被投靠人单位证明;(3)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到现住地(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随军家属落户:

由本人或所在部队持(1)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证明;(2)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两份;(3)本人任职命令原件、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证、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证明,到现住宅区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干部调动家属随迁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军队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2)调入部队证明及任职命令;(3)军官证、结婚证;(4)随迁人员原籍户籍证明;(5)原随军“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到分(县)局审批,分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落实政策人员落户

由单位或本人持(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平反决定;(2)接受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持(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户介绍信”;(2)本人“转业证”、接受单位证明;(3)结婚证、户口迁移证;(4)安置部门出具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落户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干部、工人调动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接受单位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招工、招干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录用通知书(5联单);(2)劳动、人事部门招干、招工文件;(3)接受单位证明;(4)招工、招干登记表;(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审批后,到派出所落单位集体户。

收养小孩落户:

由收养人持(1)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2)收养人申请,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在乌市直系亲属的户口簿;(3)在乌市直系亲属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经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华侨港澳台胞落户:

(1)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并加盖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章,凭此证办理落户手续;(2)港澳台胞回内地定居凭《回乡证》由本人持上述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出国、留学、探亲返回人员:

由本人或单位持(1)本人护照、出境卡、单位证明;(2)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凭县以上政府外事办恢复户口证明;(3)因私出国出境、留学、进修的凭市公安局外事处出具恢复户口三联单,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恢复户口。

补录:

凭(1)本人申请;(2)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3)户籍调查报告(包括户口档案资料和原居地调查)由户籍警调查核实后,填《补漏登记表》,经所长审核签字,到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补录。

出生日期、族别变更、更正: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区、县两劳动部门职工出生年月认定表或区、市民委族别认定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查户籍档案,确属工作失误填错的,填写变更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变更、更正。

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包括退回、开除)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

1、本人退伍证;

2、户口簿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由派出所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入学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落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

3、户口簿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民-警查核确有迁移登记,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审批后,应当场恢复户口。住址跨所变动的,先落户口后迁出。

大中专院校、技校招生落户:

1、入学时选择户口迁入乌市的,由学校派专人(1)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或技校招生计划;(2)迁移证;(3)花名册;(4)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户口内勤直接办理落户。

2、入学时不愿意将户口迁入乌市的外地生源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招生花名册由学校派专人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落户:

自治区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凭自治区教委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跨区办理转学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学生因故退学的,凭学校批准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审核后,所长批准办理落户。

劳-改、劳教注销: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参军注销:

1、入伍通知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出国、(境)人员户口:

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户口的规定。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死亡注销:

由家属持

1、死亡医学证明书;

2、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高校录取学生迁出:

由本人持

1、户口簿;

2、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劳教本市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

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

2、户口簿到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申报,经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由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新出生婴儿落户须知

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条件及申请落户材料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材料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投靠条件及申请落户材料

1、结婚满四年。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4、非农业户口(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兵团户口出具兵团社会保障局无业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现在制度正在改革,以后就没有什么非农业户口了,实行统一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3.户籍证明翻译 篇三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带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编辑本段落户流程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成建制单位搬迁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雹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

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

1、指分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人持(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接受单位证明;(4)分到兵团驻乌单位,由兵团分办出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核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分配到民营科技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1)就业合同书(公证书);(2)报到证;(3)科委民营科技办出具的证明(兵团分配的,由兵团工商联出具证明);(4)接受单位证明;(5)户口迁移证;(6)分配到市属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凭市分办及就业指导报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大学毕业来我市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乌市落户: 来乌市工作满二年,交纳了二年社会养老金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工作满五年,交纳了五年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办理落户。凭本人申请、大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和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技校毕业生落户

由单位持(1)计委、劳动部门下达的计划或劳动部门调分计划、花名册;(2)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3)接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 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批, 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集体户口。投资、兴办实业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人才

1、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凭本人申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投资、兴办实业证明、户籍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2、凡是我市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在乌市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户籍证明、市人事局的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离休干部安置和随迁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各级党委老干局批准文件;(2)离休干部安置单位证明、本人离休证;(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随离休干部当地安置的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证明,到安置单位所在地分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各地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

由申请落户单位持自治区、市政府的批文和落户人员花名册到现住地分局审批,由分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科技人员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从事厅(局)证明;(2)被投靠人单位证明;(3)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到现住地(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部队随军家属

由本人或所在部队持(1)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证明;(2)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两份;(3)本人任职命令原件、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证、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证明,到现住宅区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部队干部调动家属随迁

由本人或单位持(1)军队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2)调入部队证明及任职命令;(3)军官证、结婚证;(4)随迁人员原籍户籍证明;(5)原随军“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到分(县)局审批,分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落实政策人员

由单位或本人持(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平反决定;(2)接受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持(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户介绍信”;(2)本人“转业证”、接受单位证明;(3)结婚证、户口迁移证;(4)安置部门出具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落户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干部、工人调动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接受单位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招工、招干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录用通知书(5联单);(2)劳动、人事部门招干、招工文件;(3)接受单位证明;(4)招工、招干登记表;(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审批后,到派出所落单位集体户。收养小孩落户

由收养人持(1)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2)收养人申请,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在乌市直系亲属的户口簿;(3)在乌市直系亲属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经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华侨港澳台胞落户

(1)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并加盖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章,凭此证办理落户手续;(2)港澳台胞回内地定居凭《回乡证》由本人持上述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出国、留学、探亲返回人员

由本人或单位持(1)本人护照、出境卡、单位证明;(2)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凭县以上政府外事办恢复户口证明;(3)因私出国出境、留学、进修的凭市公安局外事处出具恢复户口三联单,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恢复户口。补录:

凭(1)本人申请;(2)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3)户籍调查报告(包括户口档案资料和原居地调查)由户籍警调查核实后,填《补漏登记表》,经所长审核签字,到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补录。出生日期、族别变更、更正: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区、县两劳动部门职工出生年月认定表或区、市民委族别认定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查户籍档案,确属工作失误填错的,填写变更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变更、更正。

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包括退回、开除)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

1、本人退伍证;

2、户口簿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由派出所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入学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落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

3、户口簿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民-警查核确有迁移登记,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审批后,应当场恢复户口。住址跨所变动的,先落户口后迁出。大中专院校、技校招生落户:

1、入学时选择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由学校派专人(1)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或技校招生计划;(2)迁移证;(3)花名册;(4)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户口内勤直接办理落户。

2、入学时不愿意将户口迁入的外地生源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招生花名册由学校派专人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落户:

自治区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凭自治区教委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跨区办理转学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学生因故退学的,凭学校批准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审核后,所长批准办理落户。新生儿落户

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杭州 户籍证明 篇四

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得需要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另外最好附一份委托书,你本人签字,内容主要就是你本人,身份证号,因在外地不方便,现委托谁,他的身份证号,代理。之类的话就好了。

最后加个本人签字(当然随便谁签,别人也不知道的其实)。

情况说明:

1.我的户口是外地的,已经开了户口证明;

2.我女朋友是杭州本地户口(下城区天水派出所),但因她的户口簿没有在杭州;

想问一下:

1.我女朋友可以在下城区派出所开口证明吗?

2.我们两个人都带着户口证明,在她户口所在地的杭州,可以登记结婚吗?

应该要先去当地派出所的办-证-中-心那里先去咨询一下,然后才有头绪,才知道要带什么证件去办嘛!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带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落户:

自治区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凭自治区教委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跨区办理转学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学生因故退学的,凭学校批准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审核后,所长批准办理落户。

新生儿落户

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条件及申请落户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投靠条件及申请落户

1、结婚满四年。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4、非农业户口(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兵团户口出具兵团社会保障局无业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临时户籍证明 篇五

户籍证明都在你户口所在的公安局派出所开,只收几块钱

1、你需要的证明不需要相片。这样的话有户口就可以开了

2、你需要带相片的户籍证明。这种必须有二代身份证(若没有择必须要办理),因为户籍证明上所用的照片就是你办理二代身份证得扫描照片,不办理二代证的话公安系统的网上是没有你的照片的,所以也开不出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的功效相当于临时身份证,但是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开户籍证明凭身份证或者户口册(一样即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告诉他们说你要一个户口证明带相片的,他们就会出给你了,电脑打印,相片为身份证像(前提是办理过二代证),不需要自己带相片。户籍证明只是证明一个人身份的东西,出多少都不影响,但是你们的考试……呵呵,祝你们好运!希望能给分。字都是用手打出的。

开具户籍证明,对你没有什么影响,问题是你的照片与户籍档案资料照片是否相像?如果不像,派出所不会盖章的临时身份证是可以的,主要看的就是你的身份证是否有防伪图标!在网上可否根据你的身份证号查到你本人!如果是国内的话就没有问题的,如果是要出国的话,你的临时身份证的到期时间最好超过你的签证时间,否则回来入境的时候很麻烦的!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008年各类考试从4月份开始,凡报考人员应事前把本人的身份证件准备好,以备生试时使用。但个别考生可能因极特殊原因,在考前将身份下或准考证丢失,这将使考生无法参加考试。遇到这种情况,可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丢失身份证的处理办法:

正式身份证件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要证件,如果不带正式身份证件,则无法确切证明是否为本人参加考试,因此不得参加考试。正式身份证件是指: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驾照。

考前身份证件一旦丢失,则必须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申请办理正式身份证件。

如果来不及办理正式身份证,应按如下办法办理身份证明材料:及时到您所在的当地派出所,说明原由,申请办理由计算机打印的带有本人电子照片的身份底档证明,由派出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再到当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复审,由县(市、区)公安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持上述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可以参加考试。

二、丢失准考证处理办法:

从2008年起,全省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类考试的重要凭证,打印准考证后,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以备考试、查分、领取合格证用。如果考前不慎丢失,可以在网上再次打樱

对个别人工发放准考证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时补办,否则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补办程序如下:

1、由各市州签发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持户口薄直接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补办。

2、由省职考办签发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户口薄在考前1天直接到省职考办申请补办。

3、人事职考部门对申请补发准考证事项,将通过计算机报名信息库,核对考生本人报名底表的照片和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核发。

6.户籍迁入证明 篇六

兹证明:

我村村民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与xx县xx街道xxxx组1xx号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月x日经核准依法办理结婚手续,证号为:浙x婚字第xxxxxx号。现要求将xxx的户籍从原户口所在地迁入xx县xx街道xx村xx号xxx户。请给予方便。特此证明事实 此致!

证明人:xx县xx街道xx村村民委员会

上一篇:草莓六百字说明文作文下一篇:班主任个人自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