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2025-01-10

农村合作社申请书范文(精选10篇)

1.农村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篇一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

1.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 “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2.农村合作医疗申请书 篇二

机构的请示报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荆州普爱康复医院是2013年4月成立的非营利性专科医院,医院服务面积约为20公里,可以承担周边辖区6万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医院使用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编制70人,现有在职人员60人,副高职称5名,中级职称10名,初级职称35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各类人员能够依法执业行医,医院各种设备运转正常。荆州普爱康复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医院内外环境优美,科室管理规范有序。

我医院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医院收费价格、药品目录、药品价格公示上墙,医院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中西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麻醉科等多个诊断治疗科室,技术力量雄厚。

为了更好的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服务,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民营医院的优质服务,特色服务。

我们的服务宗旨就是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需要为导向,使每位公民都能获得优质卫生服务。实施公共卫生均等化,让老百姓少得病,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促进老百姓的健康是我们的责任。鉴于我院特色突出,设备先进,收费合理,医德高尚,服务方便等优势,但由于没有成为新型合作医疗的定点单位,不能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特别是农村居民,前来就诊的病人受到很大限制,为了更好的为病人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和推广,推进医疗改革的发展,我院特申请设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如我院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定会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严格遵守物价收费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监督。

特此请示,请审批。

3.农村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篇三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对参合患者就诊报销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查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与就诊人员身份是否相符,就诊人员既往报销情况,以及本次就诊报销金额累计是否超过封顶线等项目。如合作医疗证有字迹不清、涂改、删划等要与县合管办核对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合农民就诊报销过程中其审查、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要有专人、主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参合患者在县级医院住院报销5000元,乡镇级3000元以上时,工作站报告县合管办,并由监管人员查对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转、外诊患者报销由县合管办综合科专人对转(外)诊人员资格、转(外)诊病种、转往医院等转外诊过程进行登记。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者,移交审核科,由审核人员再次核对有关情况并按报销标准计算应报销金额,逐级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在农村信用联社领取补助资金。

五、县域内就诊报销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参合患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实行“在哪看病,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门诊必须在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或村级定点卫生室就诊,方可动用门诊家庭账户进行报销。

六、符合大病二次补助范围的参合患者,由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其住院医药费用后,填写大病二次补助登记表。年末(11月1日——11月15日),根据具体大病二次补助实施方案,办理补助手续。

七、慢病患者由具备诊断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开具诊断书,建立慢病门诊病志并到县合管办审核备案。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由诊治医生详细记载病程记录,治疗方案等内容,将每次就诊治疗相应的报告单、处方、正规收据粘贴在慢病门诊病志的相应位置,病志交给患者自己保存(如有丢失,患者自行负责),每半年患者携带病志到诊疗单位审核报销一次(上半年6月1日—6月5日;下半年12月1日—12月5日)。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站在垫付完补助资金后,汇总慢病参合患者报销登记表,将诊断书、门诊处方(第二联)、门诊正规收据、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慢病报销凭证等装订成册,一同报县合管办审核,县合管办将审核后将应拨付补助资金报财政局复核,由信用联社将慢病补助款项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未经县合管办审核、备案的慢病参合人员,其发生的医药费用合作医疗不予报销。

七、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单位发生的合作医疗报销相关票据及报表,其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谎报、漏报。

八、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柳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报销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报、少报或多报,不得以任何形式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4.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申请材料六 篇四

11、**农村合作银行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竞争能力,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信,指**农村合作银行对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本行有信用业务关系,或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单一法人客户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范围包括贷款、贴现、承兑和担保等。

第三条

本行实施授信遵循主体统一、区别对待、动态调整、权限管理的原则,规定对客户的最高余额限度。第二章

授信额度核定

第四条

除本行章程另有规定外,对单一法人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如下: ㈠对AA级与AAA级客户,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后,其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测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本行现有信用余额)+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70%(资产总额-本行现有信用余额)+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㈡对A级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供的抵押物变现值的70%、或质押物现值的90%、或他人100%保证担保,对信用总量超过规定的客户,要逐步压缩达到规定要求。

㈢对B级与C级客户,原则上只收不放。

第五条

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后,本行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对客户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信用需求实行特别授信。

第六条

对由多个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或集团性关联企业,本行在分别确定集团内各法人企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确定对该集团客户的总体最高授信额度。

第七条

本行对单个客户以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不同方式授信的额度之和,不得超过对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第八条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第三章

授信的管理

第九条

本行授信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㈡社会形象良好;

㈢建立或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㈣经本行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和AAA级的客户。第十条

授信操作程序包括:

㈠授信申请。客户向开户行提出书面授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企业章程、房产、地产权属证书、固定资产、实收资本、向外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等清单及开户、贷款银行分布情况。

㈡授信管理与调查。开户行受理后,对客户提交的资料和实际经营情况及担保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拟定最高授信方案,上报审批。

㈢授信审查与审批。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查后,向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提交意见,由行长或授信副行长审批,超过其审批权限的报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㈣办理担保手续。各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就批准的最高授信额度办理最高额保证或最高额抵押担保手续。对统一授信有效期内发生的超过最高额担保的单笔业务,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担保。

㈤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由总行下发最高授信额度通知书(见附件)。在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由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审批。超过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其单笔业务发放权限的需报总行审批。

㈥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应完善贷款担保手续,做好跟踪检查,严密关注企业动态,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

授信有效期满后,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应及时对客户统一授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提出改进和加强统一授信管理的意见及下一最高授信额度和授信管理方式,上报信贷审批委员会。

第十二条

本行授信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分支机构不得对单一法人客户或集团客户授信。

第十三条

授信额度是商业银行对企业规定的内部控制信用的最高额度,不是计划贷款额度,也不是分配的贷款规模,一般只在银行内部掌握使用,但因改善优秀企业服务等原因确需告知授信企业的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

第十四条

对关联股东的授信,应告知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作出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章

授信变更与终止

第十五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授信人要及时调整直至取消授信额度: ㈠受信地区发生或潜伏重大金融风险; ㈡受信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和风险; ㈢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㈣货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㈤客户发生重大经营问题,出现贷款逾期、欠息、或有资产垫付等违约事项发生,并在本行要求限期履约仍未践约;

㈥客户产权关系和经营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并有可能导致客户出现信用风险; ㈦客户挪用或转移银行信用;

㈧客户从他行获得追加信用额度后,本行原则上应相应减少信用额度; ㈨其他应改变授信额度的情况。

㈩授信人认为需要终止授信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授信的变更程序

㈠授信期间,受信人在业务发展需要扩大授信限额的,由受信人向开户行申请,开户行审核后提出授信变更建议上报审批。

㈡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变更事项的,授信人应及时予以变更(或撤销)。第十七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授信将自动终止: ㈠授信期限届满; ㈡授信被撤销; ㈢受信人发生分立、合并、被撤销或槐涓? ㈣实行新的授信制度或办法;

㈤授信人认为需要终止授信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与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㈠非信贷部门审查核定客户授信额度; ㈡越权审批客户授信额度;

㈢未经批准向客户提供银行信用;

㈣参与或默许客户编制假财务报表,以帮助客户获得授信额度; ㈤对客户发生的重大变化不及时报告,以致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

**农村合作银行最高授信额度通知书

公司:

根据贵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发展规划,经我行审查决定对贵公司确定如下授信额度:

一、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可以达到

万元。贷款方式根据资金用途和风险度确定。

二、票据承兑

在我行办理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额可以达到

万元。

三、票据贴现

在我行办理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额可以达到

万元。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贵公司可申请办理业务。

本通知仅限于贵公司使用,不作为贷款承诺,对其他企业也不具有融资或担保的效力。

**农村合作银行

二OO 年

5.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申请材料十二 篇五

**农村合作银行贷款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防范和消除贷款风险,强化信贷人员放款的风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贷款管理责任制,是指本行发放的全部贷款及其应收利息(包括本制度实施前发放的全部贷款和利息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通过明确贷款管理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贷款的管理和收回,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根据责任人管理责任大小,追究责任人按一定比例或全额赔偿及相关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

贷款风险和损失,一是指非正常程序造成的贷款;二是指正常程序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难于收回的贷款。第二章

责任人

第四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 1.分理处信贷员、负责人;

2.支行(营业部)信贷员、负责人; 3.总行业务职能部门信贷员、负责人; 4.本行高级管理层; 5.本行相关权力机构;

6.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信贷人员。

第五条

调查、审查、审批贷款,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贷款申请书上明确“同意”或者“不同意”意见,并签名和盖章。

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意见的,或者没有明确意见的,或者意见表示模棱两可不清楚的,均视为“同意”。

第六条

原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本行筹建期间发放的贷款其责任人在本行成立后仍负有相应的责任。新发放贷款,第一个同意贷款的人,确定为贷款管理责任人,其他有关贷款管理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

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贷款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贷款管理第二责任人对贷款负部分或者次要责任。第三章

管理责任

第七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有管理好辖属所有贷款的职责。

第八条

贷款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信贷规章制度,支持借款人合法合规经营。坚持信贷资金周转、有偿使用,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并按规定收取利息。

第九条

原欠不良贷款、原欠正常贷款和新发放贷款,在本行成立后按照贷款五级分类进行重新界定。对原欠不良贷款、原欠正常贷款和新发放的贷款,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对贷款管理责任人分别建立管理责任台账,按实登记,并据以考核。

贷款五级分类之前,按原有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并据以考核。

第十条

发放贷款时,应签订责任书,明确贷款管理人的责任,根据贷款管理责任的不同,不同的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风险的损失的贷款按下列标准承担不同的责任: 1.根据信贷员等级管理规定,在规定审批权限内信贷员直接经办的全部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100%责任。

2.实行审贷分离进行贷款风险度管理的贷款,调查岗、审查岗、决策岗人员分别负45%、35%、20%责任。

调查岗、审查岗人员不同意,决策岗人员不得发放贷款。

3.超过审批权限,下级行审核同意并上报上级行审批的贷款,下级行调查岗、审批岗、决策岗人员分别负40%、30%、20%责任,上级行审批人员负10%责任。4.因人员不足未设置三岗的支行(或分理处)所发放的贷款,信贷员调查同意报支行行长(营业部负责人)审批发放的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70%责任,支行行长(营业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30%责任。

5.信贷员不同意,本行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高级管理层成员不得发放或指令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集体多人调查、审查、决策的,多个调查、审查、决策人员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

多人调查、审查、决策人员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中,负责人的责任为其他单个人的两倍。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也有管理贷款的责任。下列情形之一者,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的,会计人员应当负一定比例的责任(会计人员指分管记载相应贷款本息账户的内勤人员):

1.会计人员收到信贷人员发出的贷款到(逾)期通知书,贷款到期日当天及以后,借款人账上有款,会计人员未扣收贷款,并不向信贷人员反映或向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的,因此造成信贷风险的损失,按借款人账上资金数(最高不超过贷款额),会计人员负100%责任;会计人员未收到信贷人员发出的贷款到(逾)期通知书或信贷员、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不扣收的(以书面同意为准),会计人员不负直接责任。

2.贷款结息日当天及以后,借款人账上有款,会计人员未扣收贷款利息,因此造成贷款利息不能收回的,按借款账上资金数(最高不超过应收利息实际额),会计人员负100%责任。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信贷员同意不扣的(以书面同意为准),会计人员不负直接责任。

3.发放超权限贷款不制止,会计人员应负该笔贷款额10%的赔偿金,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另有书面通知办理的,会计人员不负责任。

4.会计人员负责部分,记账人员(综合柜员制柜员)负70%责任,复核(事后监督)人员负30%责任(以记账凭证有关经办人员签章为依据,未签章的由主办会计负责)。

5.临柜会计人员有审查贷款凭证要素的责任,贷款凭证要素不齐,造成风险损失,临柜会计人员负30%责任,信贷员负50%责任,主任负20%责任。6.会计人员负责部分,同额抵减贷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负一定的连带责任的实现形式有:

1.非全额赔偿; 2.全额赔偿; 3.其他行政处理。以上实现形式可以并处。

第十五条

责任人应负的责任包括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十六条

本行行长、分管副行长及职能部门对信贷资产质量负全责,对按正常程序发放的贷款若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负管理责任,与其薪酬收入挂钩,对指令下级发放的贷款负赔偿责任。第四章

全额赔偿

第十七条

下列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由贷款管理责任人全额赔偿: 1.信贷人员发放的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贷款; 2.非信贷人员发放的全部贷款;

3.实行包放包收的全部小额农业贷款。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违规贷款: 1.超越审批权限发放的贷款;

2.未经本行批准发放的跨地区贷款或经调查本系统网点已有贷款而未经本行批准新发放的交叉贷款;

3.未经本行批准,擅自向有利害关系人发放的人情贷款; 4.未经本行批准,向关联的董事、监事发放的贷款; 5.未经本行批准,向关联的法人股东发放的大额贷款; 6.超越本行授信范围发放的贷款; 7.以贷还贷,以贷还息的贷款; 8.违反规定展期的贷款; 9.借名、冒名贷款;

10.未按规定依法办理抵押、质押手续发放的抵押、质押贷款; 11.绕规模贷款;

12.“定存定贷”的贷款;

13.贷款管理责任人在管理期内的失时效贷款和失职原因放弃追索机遇而损失的贷款;

14.其他严重违规发放的贷款。

第十九条

新发放的全部贷款,如逾期三个月以上本金在2万元(含)以内,实行本息全额赔偿,待责任人收回不良贷款后再退还赔偿。

第二十条

全额赔偿中,对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的贷款,从发现之日起,向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收取;对其他贷款,从贷款逾期三个月起,向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收取。

第五章

非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除本制度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之外,新发放的全部贷款,如逾期三个月以上,本金在2万元以上实行本息非全额赔偿,其中本金在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内部分按30%进行赔偿;本金在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5%进行赔偿;20万元以上部分以行政处罚为主,待责任人收回不良贷款后可退还赔偿。以上扣罚标准(包括第十九条)按累进制计算。第二十二条

新发放贷款第一年贷款到期收回率必须达到100%,责任不良贷款余额占比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本行信贷管理部门决定。

第二十三条

对应收而未收回的贷款利息并入第十九、二十一条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良贷款余额中。

第二十四条

本行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后,对次级、可疑、损失贷款,要明确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对“三违”贷款落实贷款责任要坚持“责随人走”的原则,对一般贷款落实贷款责任制采取信贷员离任审计落实责任人。对已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要视不同责任和完成落实清收目标任务的好坏等情况,实行非全额赔偿。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五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㈠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1.借款人各方面情况正常,能够正常还本付息,银行对借款人最终偿还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即使存在消极因素,但是不影响贷款本息按期全额偿还。

㈡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在此前提下,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潜在缺陷)。1.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2.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借款人或有负债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4.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 5.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6.借款人还款意愿差;

7.借款人或保证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银行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8.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9.借款人的管理层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10.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11.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12.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3.银行对贷款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㈢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在此前提下,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潜在缺陷):

1.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91—180天(含); 2.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债,支付出现困难; 3.借款人经营亏损,并且难以获得补充来源; 4.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

5.借款人不得不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6.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 7.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

8.银行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造成实质性影响; 9.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以下。

㈣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在此前提下,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潜在缺陷): 1.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2.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3.借款人的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阶段; 4.借款人已资不抵债;

5.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案件;

6.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失踪或触犯刑律,对借款人的正常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7.贷款经过重组仍然逾期,或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 8.银行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9.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

㈤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者说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具备下列特征之一:

1.借款人被依法撤消、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2.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停止,且企业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3.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涉临倒闭,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4.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7.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8.由于借款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9.其他确实无法收回被认定为损失的贷款; 10.预计贷款损失率在90%以上。第二十六条

责任贷款管理的形态界定

五级分类后,贷款为次级、可疑、损失的贷款界定为原欠不良贷款(含抵贷资产),贷款为正常、关注的界定为原欠正常贷款。以五级分类为界,新增的贷款为新发放贷款。

第二十七条

原欠贷款,通过界定明确有关管理责任人,在原欠不良贷款控制限额的基础上,年末下降或上升额农户、个私按1.5%奖罚,农村经济组织、工商企业按0.5%奖罚,旬均下降或上升额农户、个私按3%,农村经济组织、工商企业按1%奖罚(按责任额考核到信贷员,收回标准为:不增加该户贷款,不损失本金、利息,损失按比例扣减,不包括贷款呆账核销)。

原欠不良贷款、原欠正常贷款责任人、原经办人为贷款责任人,现经管人员为贷款管理责任人,原欠不良贷款收回奖励原则上给现经管人员,原欠正常贷款发生不良,原责任人员负40%责任,现管理责任人负60%责任,属违规贷款的原经办人员负100%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以上全额和非全额赔偿,原欠不良控制按各社上报的旬报和月报为依据,经本行信贷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后实施奖赔。第六章

扣款和罚则

第二十九条

赔偿款项按月申报,新发放贷款按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执行。原欠不良控制,年底一次性结清,也可以从核发工资时扣收,不作退赔。原贷款管理责任制中已扣款也不作退赔,但要保证最低生活费(最低生活费暂定为300元)。第三十条

因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经本行审计核准后,可以酌情赔偿或者不赔偿。

第三十一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弄虚作假,不真实反映贷款形态,一经查实,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

当贷款管理责任人无经济能力或者无法继续履行责任的,或者赔偿损失不足以抵消其过错的,由本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

1.停止责任人的贷款审批权; 2.停职下岗清收;

3.取消信贷员资格、信贷员等级; 4.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5.降低行政职务; 6.撤销行政职务; 7.开除留用; 8.开除;

9.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处理可以并处。

第三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贷款管理责任人必须立即停职下岗清收。1.新发放的贷款中,责任人不良贷款余额占比超过规定比例5个百分点以上的; 2.第二次发现严重违规贷款的; 3.发现违法、违纪贷款的;

4.因管理失职,造成贷款损失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第七章

奖励

第三十四条

奖赔考核到人,奖赔兑现由总行设专户管理,统一核算。

第三十五条

对已核销的贷款呆账,仍应积极组织清收,并可按收回额适当计提劳务费,具体比例可掌握在: 1.内部职工收回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下的,按收回额的8%计提,一万元以上的,按收回额的6%计提。

2.外部或股东收回的,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下的,按收回额的10%计提,一万元以上的,按收回额的8%计提。

在以上比例范围内具体提取标准应报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批准。提取的劳务费,先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账,经总行核准后,再作分配。

第三十六条

不良贷款(包括抵债资产)占比5%以内且贷款规模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支行,按每个百分点2000元标准进行奖励。第八章

特别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信贷人员由本行统一管理,信贷员的聘用和解聘,由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提出,报本行审查确认。

第三十八条

对所有贷款管理责任人按原欠正常贷款、原欠不良贷款和新发放贷款分别建立《农村合作银行原欠正常原欠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台账》、《农村合作银行新发放贷款管理责任台账》后,分支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要按季上报考核表,本行信贷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按季统计,并按单位逐人建立贷款管理责任档案,实行档案管理。

对贷款管理责任人,按考核实行的奖励、赔偿,由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计算考核,报本行信贷管理部门,由信贷管理部门会同审计部门统一审计后确认。

第三十九条

对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本行监事会提出申诉。本行在收到书面申请复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申诉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处罚的执行。第四十条

信贷员离岗审计制度

信贷员因工作调动、轮岗、换岗、离岗休养、退休等原因而离开信贷岗位,对原贷款管理仍承担一定责任。信贷员离岗前要进行离岗审计,有关责任人和接任信贷员要会同本行信贷管理部门对离岗信贷员所管理的贷款进行清理,如发现风险较大,则应由离岗信贷员向本行交纳适当的风险押金后,方可离岗。风险押金交纳多少由清理结果来确定,在二年内未发生贷款风险和损失,则风险押金仍退还本人。如有风险,扣除赔偿后,余款退还本人。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6.农村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篇六

1.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是指CT、MRI、DSA、ECT、直线加速器、彩色B超及价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

2.单病种种类及价格目录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特色提供的不少于十种的单病种价格。请提供各单病种详细计算依据。

3.报销直通车流程是指参合患者出院当日进行结算时,办理出院及补偿手续的程序和途径。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承诺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规定;成立合疗科,确定主管院长,确定专(兼)职合疗工作人员及数量;确定合疗科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包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承诺遵守签约区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报销直通车制度,每月报送相关报表,并达到以下指标:

(1)二级医院参合患者住院总费用药品费用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40%;三级医院参合患者住院总费用药品费用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35%;

(2)特殊检查累计阳性率大于75%;

(3)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单个参合患者的自费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不超过5%,超过5%-10%的自费药品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合患者各50%分担;

(4)参合患者床位费三级医疗机构每天不超过20元/日,二级医疗机构每天不超过12元/日;

专科医院相关指标另行制定。

5.医疗机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的;

(2)承包、出租科室的;

(3)擅自建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比照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的;

(4)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的;

(5)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他医疗机构招揽病人的;

(6)缺乏诚信,做虚假广告宣传、承诺,欺骗群众的;

(7)近三年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负全责的;

(8)手术室、供应室、急诊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

(9)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满意度<80%的;

(10)不积极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任务的;

7.农村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篇七

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关于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承诺书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作为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我院做出如下承诺:

1、落实内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基本设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开展对本院医护人员宣传新农合基本政策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要求。

3、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平均目录外药品费用比例小于20%;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住院次均费用不高于同级同类医疗机构水平;可报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不低于同级同类医疗机构水平。

4、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HIS管理系统)。与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开展参合居民住院费用网上即时结报;按季度向市、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送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5、执行新农合的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安徽省医疗机构申请新农合定点资格审批表

注:

1、表中的“注册”人员是指取得执业资格并在本医疗机构注册从业的技术人员。

2、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由民政部门主管。

8.社保申请书(范文) 篇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本人于20XX年XX月XX日入职XXXX公司,非常感谢您让本人有幸成为公司的一名员工。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为了实现宪法所赋予的这一基本权利,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特此,向公司申请为本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

妥否,敬请批示!

9.岗位申请书(范文) 篇九

企业岗位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已经认真阅读了《XXX重新上岗实施方案》,并对自我本身技能、工作经历等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经过慎重考虑之后,认为自我阅历能够胜任行政组企业文化岗位,也有信心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完成公司给予的其他工作。当然,个人也会听从公司出于大局考虑做出的岗位安排,并尽心尽力的做好相关岗位的工作。

我自从XX大学新闻专业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担任过大型报业集团的编辑记者类岗位,很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也曾自主创业创立文化传播公司,为诸多公司提供文化宣传、品牌宣传、企业主题报道等企业文化相关服务,积累了比较多的有关企业文化工作岗位经验,也有信心在铜锌公司领导的指导和同事的帮助下,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添砖加瓦,为公司的发展奉上自己的绵薄之力。

如果公司出于对我工作经历和能力的信任,让我担任行政组企业文化岗位,我将从以下几点严格要求自己,为弘扬铜锌公司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倾尽全力。

一、少说空话,多做实事;

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大量实际事例和丰富的宣传资料,闭门造车、空话套话永远塑造不了优秀的企业形象。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要掌握第一手详细的资料,就必须亲自多下现场,这是获取更多宣传资料的最佳来源。所以,无论现场的环境有多艰苦恶劣,我也有担负着公司使命“冲锋陷阵”的勇气。

二、共同探讨,建立相应的宣传平台;

公司拥有丰富的可供宣传的资源,建立相应的宣传平台,掌握宣传的话语权,对公司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如采用网站+报刊+论坛的模式,全面展示中冶铜锌公司的精神面貌,可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一步步完善自身的宣传平台。

三、策划文化活动,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扩大、员工数量的增加,进行有效的文化活动策划,可以增进员工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打造团队精神,为工作中的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肯做“小”的,能做“大”的;

企业文化作为一个跨度大、范畴较宽广的理念,就决定了这个岗位既含有林林总总的小事,又有大层面上的操作。

如要让这个岗位发挥应有的作用,就不能怕小事的繁杂,不畏公司大决策执行的艰难。

以上寥寥数语,本不足以描述担任此岗位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权当抛砖引玉,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个设想,其中有不成熟的地方还请多加指点。不管申请结果如何,我都将在后续的工作中,为公司的建设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俗话说路遥知马力,希望能在公司发展壮大的这条路上展现自我。

希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申请书

姓名:xxx 姓别:女 年龄:27岁 专业:电气自动化

入职时间:20xx年10月15日 部门:技术部 现岗位:技术工程师 申请岗位:社区保安

以上是我个人简介。

由于现在从事的工作是水处理技术方面的,作为夸行业的非专业人员来说,刚进入水处理专业,工作起来压力非常大。通过公司的栽培和我个人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对公司除盐水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已经相当熟知,对于各种工艺的标书编制都能应对自如。

依据我个人的情况和公司制定的《技术部考核管理办法》中岗位评定标准,20xx年我将申请高级技术工程师的岗位,请领导审核。

申请依据一:《技术部考核管理办法》

说明:在高级技术工程师的岗位评定中,专业知识和商务能力低于要求,而个别能力甚至高于高级技术工程师的要求。为此,经过慎重考虑,特申请高级技术工程师岗位。

申请依据二:

技术工程师晋级高级技术工程师,须在一年内独立完成至少3-5个中标项目,项目评级中优良以上项目占70%以上,并达到岗位技能表中关于高级技术工程师的各项技能要求,可提出晋级申请。说明:20xx,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配合其他员工制作标书和方案。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间,经我主设中标的项目共有7个,分别为“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除盐水系统、哈密第一热电厂反渗透系统、阳泉南庄煤矸石电厂超滤及反渗透系统、山东信源铝业有限公司480m3/h除盐水系统、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60m3/h脱盐水站系统、华宇氧化铝新增120m3/h反渗透装置、中泰化学双室离子交换器设备”,以上项目公司没有评级,请公司相关领导评定。

在工作中,由于不是本专业的,所以工作中不免会有不足之处,不足之处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矫枉过正,取得新的成绩。

教师换岗位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

申请岗位:某级岗位

申请理由:

1、我于2006年取得中教一级职称,至今已逾三年。08年取得十级岗位,至今已近两年。任现职以来,我担任了高中部a、b层班的语文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有近四十篇作文在校、县、地级报刊发表,并有四人次获国家级、省级、县级作文大赛奖。08年在xx县举办的教师继续教育专业水平考试中获高中语文全县第一名的好成绩。综上,我符合九级岗位竞聘条件之c款 “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内容。2、09年教师节获县先进工作者称号,符合九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中“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九级岗位”之c款为“县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这一要求。

3、任现职以来,我参与了国家级的“全国‘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的子课题“中小学实效性阅读教学策略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而且被列为重要成员。据此,符合九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中“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九级岗位”之d款中第二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与完xx县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这一要求。

恳望学校领导审核并批准我的岗位申请。

10.农村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篇十

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农畜产品专业营销合作社项目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

项目申报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项目申报文号:

项申报日期: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

治区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农畜产品专业营销合作社

2、资金类别自治区预算内专项资金

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改建

4、总投资贰佰伍拾捌万捌仟元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158.8

⑴、中央财政

⑵、省级财政100

⑶、市地财政

⑷、县及县以下财政58.86、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

5、项目单位名称: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农畜产品专业营销合作社

地址: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

开户银行:乌拉特中旗信用社

银行帐号:

项目基本情况

1、乌加河镇是乌拉特中旗灌区一个农牧业大镇,位于乌拉特中旗西南部,总面积729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8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2599人,其中农业人口26444人,可耕地面积32万亩。牲畜饲养总量32万头(只),是自治区商品粮基地。与乌加河镇接壤的有河套灌区的三个旗县,40余个乡镇,有800余万亩可耕地。

2、农畜产品专业营销合作社概况

乌加河镇农畜产品专业营销合作社,筹建于2003年合作社包括支农服务中心和养殖服务中心,兼并了葵花种植协会和肉羊养殖协会,共吸纳当地158户经济人参与。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制度,以服务“三农为第一原则,以“不与民争利”为生存和发展宗旨,以帮助农牧民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目标,以开展农资供应、生产技术信息服务,农畜产品购销为业务。全社现有员工30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有经济合作人员158人。有办公室120平方米,收贮平台3500平方米,精选机3台,固定资产达230万元。

项目建设背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各种农畜产品的质量要求由过去的低层次、粗加工逐步转向高层次、高质量。近年来,绿色食品包括人们直接消费的米、面、肉、乳、禽、蛋等食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农牧民的生产条件的落后,技术落后,组织思想观念落后,农牧业产业化程度低。农牧民收入得不到明显提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们的种、养殖业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另一方面是生产技术水平还不高,特别是缺少企业的带动,缺少中间服务组织的服务,形不成完整的农牧业产业化链条。当前,针对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和农牧业进入新阶段及加入WTO的新形势,农业生产建设将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抓好农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而且农牧业产业化建设是带动农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本项目的提出正是从这一出发点的需求而提出的。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户直接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极大地发展了生产力。但这种生产经营方式存在着固有的弊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规模小、生产水平低、投资多、收入少,农畜产品质量标准低,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优势,同时,由于农畜产品信息和市场不畅通,使农民逐渐成为弱势群体,农业和农村发展受到制约。

2、乌拉特中旗乡镇供销合作社于1993年转制解体。此后,几年乡镇所产的农畜产品销售一直不规范,形不成市场。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民将农畜产品拉至40公里以外的五原县销售二是五原、临河等地的小商贩到本地收购农畜产品,小商贩收购规模小,收购行为不规范,压等压价现象严重,出现了大量的骗农坑农事情,影响了正常-http:///的市场经营活动,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3、多年来,随着农、畜产品数量的扩张,而由于科技服务体系滞后,在农民的种、养殖过程中,科技含量不高,优质农畜产品比例偏低,种、养殖经营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配套不完善,产业链短,也严重影响了农畜产品产业化的发展。

4、专业营销合作社成立以来,由于资金短缺,合作社建设滞后,跟不上农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不足,为了加快专业营销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需申请上级财政给以专项资金补贴。

项目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建综合办公楼800平方米预计投资64万元。

2、仓储库房6000平方米预计投资24万元。

3、凉晒平台10000平方米预计投资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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