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

2024-11-27

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精选15篇)

1.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 篇一

班组职业病防治管理

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件大事,对实现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企业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情况而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薄弱环节。因此,企业实现职业病防治,在努力地做好本岗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同时要非常注重 班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因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关键在于班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搞好班组职业病防治

班组是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细胞,只有细胞充满活力,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才会有勃勃生 机。因此,企业在职业病防治管理过程中,要非常重视班组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实行班组自查制度。在工作前,每人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班长在布置重点工作前首先提醒职业安全注意事项时,对生产岗位上所需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具、排风扇等,提前进行认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一时未能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上报部门,同时作为注意事项写入检查记录中,交接与下一班的班组。

抓好班组职业病防治管理

企业要求各部门每月或不定期地组织各班组员工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相互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对各班组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区域、重点岗位进行认真分析,讨论研究相应的职业防护措施,不断增强班组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更好有效控制和防范职业病的发生。在班组管理工作上,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安全操作规章和劳动纪律,严把关、常提醒、勤检查、盯得紧,对班组职业危害隐患不隐瞒、不搞虚假。

同时,班组员工必须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熟悉和掌握本班组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设备情况,以及每个岗位的特殊职业防护要求,积累职业病防治经验,增强辨识职业危害的能力,不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求各班组员工应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果断处理职业危害及排除各种故障的过硬本领。

发挥班组成员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部门班组集体智慧和优势,做好不同员工、不同岗位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和检查工作,积极查找和彻底消除各类职业危害的隐患,坚决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操作现象。

企业要经常开展以人为本的职业病活动。比如企业要求各部门的每个班组进行“全员职业危害隐患查找活动”,各班组成员对自己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隐患以书面的形式写出来,将所汇总的职业危害隐患公布于各部门的宣传栏上,(让每一员工看到存在的职业危害隐患,即可以作为警示,又可以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所查找出来的所有职业危害隐患逐条进行限时整改。

综上所述,在进一步夯实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班组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检查工作,使每个班组在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中作为一个个“结”,且班组内每一位员工就是这个“结”上的个个“点”,只要不发生断裂,就能确保企业安全平稳、可持续健康发展。

摘自《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略有改动

2.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 篇二

1 基层职业病防治现状

1.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远低于实际数量, 漏报、瞒报情况严重

目前, 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规定了10大类115种 (或小类) 。其中, 严重职业病有尘肺病 (矽肺、石棉肺、煤工尘肺等) 、各种急慢性化学中毒、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放射病及其他物理有害因素所致职业病, 以及职业性肿瘤等。几乎所有工业生产领域和专业门类都可能存在职业危害, 产生职业病[1]。在我国沿海等经济较发达区域, 小型生产企业密集, 每个县 (市) 都存在各类生产企业上千家, 但卫生行政部门掌握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往往只有一两百家, 与当地的企业数量存在明显差距, 漏报明显。在已进行申报的生产企业, 申报的职业病接触危害因素也往往不能按照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涵括自身的所有生产工序, 瞒报比较普遍。

1.2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处在停滞状态

我国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小型企业的建设项目一般都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立项, 其职业卫生审查同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规定, 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一般和严重3种类型, 根据不同类型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实行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程序要求。目前县 (市) 基层大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立项、设计到验收都没有卫生部门的参加, 建设项目可以不经过卫生审批[2]。工业园区工地比比皆是, 建设单位未进行任何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而直接被许可建设,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在基层尤其是对小型生产企业处于停滞状态。

1.3 基层职业病监管人力及技术支持不足

据统计, 全国各级监督机构共有卫生监督员85 376人 (由于监督体制健全, 部分区域乡镇派出监督机构的建立, 实际监督员数量要大于此数) , 全国监督员平均配备0.7/万, 沿海经济较发达区域配置超过1/万[3]。对同时需承担食品、公共场所等其他类卫生监督任务的基层县 (市) 级卫生监督机构, 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投入的力量往往只有几个监督员。如此人力要承担本区域上千家生产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监管, 人力存在很大不足。职业病防治涉及多学科, 技术性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由于快速检测设备不足, 对劳动现场的监督检查只能凭感觉、经验或者表面资料确定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科学性不强, 影响到职业病防治执法的严肃性, 削弱了执法力度。同时, 现场检查时也无法及时发现劳动环境中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及人员严重不足

职业病防治过程中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劳动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等都是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才能开展相关服务, 县 (市) 级基层能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只有CDC。目前, 基层CDC中能开展职业卫生评价或职业健康体检也只是一个科室几名工作人员, 全部由几名工作人员承担该县 (市) 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工作根本难以按要求完成任务。在基层县 (市) 经常存在预约职业危害评价、劳动场所检测, 预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时间长达几个月, 检查、检测结果几个月才下达的现象, 同时检测、检查不规范, 使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工人的应检项目无法落实[4]。

1.5 地方基层政府未把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发展规划, 部门之间没形成默契

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工业的同时, 简化或放宽了对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上的要求, 没有把本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到经济发展规划。职业病防治领域广, 涉及到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发展和改革、建设等政府多个管理部门, 目前各部门之间沟通机制还未建立, 缺乏沟通渠道, 各行其是。如规划、发展和改革、建设部门都未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为其审批条件。

1.6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服务管理不完善, 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弱

许多职业危害严重的岗位, 大多雇佣临时工。由于这部分工人文化水平较低, 经济条件差, 对所从事的作业危害毫无意识, 不懂得自我保护, 劳动操作过程中不规范或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部分用人单位对这些工人采用轮换制, 定期辞退, 逃避职业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责任。有些工人只是调换了工作单位, 却未改变从事的工种, 超工时、超高浓度接触有害物质, 最终罹患了职业病

2 基层职业病防治现状成因

2.1 企业未能正确履行在职业病防治上的自身职责

企业是职业病防治主体, 承担职业病防治首要职责。小型生产企业未能真正履行在职业病防治上的义务, 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1) 企业在追求最大利润化的同时, 无视自身的社会职责, 规避职业病防治上自身的主体责任, 无视法律法规, 认为建设项目职业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等是增加企业的麻烦与负担, 不愿接受开展职业卫生所需费用; (2) 企业经营者由于自身文化层次限制, 没能认识到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和开展职业病防治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没有把职业病防治纳入到企业的运作中去。

2.2 地方政府注重经济而忽视职业病的防治

职业病防治周期长、见效慢, 短期内无明显效果。大部分基层地方政府往往把区域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 片面追求GDP增长速度与数量, 把招商引资、兴办工业、增加企业数量当作政府的工作重点, 忽视了企业增长伴随职业病危害增加的事实和采取对应的防治措施。职业病防治被排斥在政府规划之外, 甚至当职业卫生监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与当地“招商引资”或兴办工业出现冲突时, 反而会受到政府责任追究。

2.3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单一, 社会其他机构参与缺乏

县 (市) 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由一个机构承担, 其他机构参入很少, 缺乏竞争机制。CDC设置的从事职业卫生服务科室无论是力量还是人员都非常有限, 且缺乏医学临床方面条件。基层各级医院虽具备临床诊疗条件, 但长期以来没有进入职业病防治领域 (除少数地方和机构外) , 也缺乏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内在动力 (责任和风险比较大) 。

2.4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工作量大, 职业卫生监管专业技术人员不够

按照“重心下移, 关口前移”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原

则,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分别在各乡镇设立派出机构, 实行分区综合执法, 撤消了以前分条管理的职业卫生监管科室, 削弱了职业卫生监管。同时,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大量的其他公共卫生监管工作, 工作重心也大多集中在食品监管和政府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上, 在职业卫生监管上投入的监督力量相对较弱。基层监督执法机构比较注重执法的法律业务工作, 但在职业卫生技术层面的业务培训与员工再教育不够, 监督员大多缺乏职业卫生监管中的专业技术能力, 由于专业技术欠缺, 在企业职业卫生检查时往往存在走过场现象, 难以发掘隐藏的职业卫生隐患。

3 提高基层职业病防治对策

3.1 做好政府参谋, 把职业病防治纳入到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以政府为主导, 加强有关监管单位沟通, 建立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创立职业病监管沟通平台, 形成政府的监管合力。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 充分利用现有相关法律资源和行政监管资源, 加大执法力度, 提高监管效率, 体现应有的执法权威性和威慑力。各级政府应加大职业病防治投入, 大力扶持发展职业病防治机构队伍, 为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建立技术支撑平台, 使企业能够通过专业技术机构和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解决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把企业职业病防治情况纳入到企业信用体系, 与其项目批准、执照许可年审、税收返还、、融资外贸等挂钩, 对职业病防治体系健全、工作到位的企业给予财政专项补助或相应优惠政策。

3.2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通过媒体、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在集镇等剩余劳动力较集中区域设立职业病防治及相关知识咨询平台;流动设摊、宣传材料分发、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培训、专题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 提高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与知识。

3.3 加强职业病防治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效率

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人员配备, 充实职业病防治科室, 根据当地职业病防治实际, 有差别地设置一定比例职业病防治专业卫生监督人员。在逐步实行区域综合执法的基层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可通过设置跨科室的职业病防治协会等模式把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组织起来, 实行条块结合的监管。加强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提高监管专业水平。配备职业病防治快速检测设备, 通过现场监督及快速检测, 及时发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的严肃性、科学性与公信力。

3.4 整合卫生力量, 鼓励、支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发展

卫生部门应开拓思路, 打破专业门户界线, 积极团结其他部门、行业的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和人员参与到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来。根据本地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 适当地充实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各级CDC职业病防治科室和人员, 吸纳非卫生专业的相关技术人员进入职业病防治院所和CDC职业病防治队伍, 建立多学科、跨专业的职业病防治队伍。积极响应WHO的号召, 依据第四届职业卫生合作中心网络会议优先发展中小型职业卫生服务的建议[5], 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 尝试把职业健康体检等职业卫生服务落实到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中去, 把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BOHS) 如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与城乡初级卫生保健结合起来。

(温冬爱编校)

参考文献

[1]苏志.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职业病防治瓶颈[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8, (15) 2:106.

[2]周承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难点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5 (21) 2:120.

[3]侯峰忠.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现状调研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 2006 (13) 6:410.

[4]曹乐胜, 段小贝, 林琳, 等.深圳市龙岗区职业卫生现状与对策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7, 23 (6) :540.

3.慢性胃炎——驾驶员的“职业病” 篇三

像张师傅这样的情况在驾驶员中相当普遍。慢性胃炎几乎成了他们的职业病。慢性胃炎除了与个人的易感体质有关之外,不良的生活习惯,如生活极不规律,长期饮浓茶、烈酒、咖啡,大量吸烟,或进食过热、过冷、过于粗糙的食物,以及长期大量地服用某些消炎镇痛药,如阿司匹林等都是致病原因。因为这些因素可导致胃粘膜的损伤。就拿长期吸烟来说,烟草中所含的尼古丁不仅刺激胃酸分泌,影响胃粘膜的血液循环,还可导致幽门括约肌功能紊乱,造成胆汁反流,而胆汁反流又可破坏胃粘膜屏障,诱发慢性胃炎。

最近,医学专家还发现慢性胃炎与一种叫幽门螺旋菌的细菌密切相关。这种细菌呈螺旋形,有鞭毛,进入人体后,常定植在胃粘膜上,可以在胃粘液层中自由活动,并能与胃粘膜细胞紧密接触,直接侵害胃粘膜;它还能产生多种酶、代谢产物及毒素,破坏胃粘膜,引起炎症。这种细菌一般可以通过粪-口或口-口的传播途径进入胃内。这种细菌目前在我国的感染率很高,普通人群为40%~60%,慢性胃炎病人中的检出率为60%~80%。

慢性胃炎的症状没有什么特点,大多数病人没有任何不适,只有少部分人有不同程度的上腹部隐痛、食欲减退、餐后饱胀、反酸等,有的病人上腹痛可能会更明显一点,张师傅就是典型例子。当然,病人除了要向医生讲清发病经过外,还必须依赖胃镜检查和胃粘膜病理检查等才能确诊是否患了慢性胃炎。

一旦确诊患有慢性胃炎,就应备加爱护自己的胃,积极治疗。具体来说,首先应尽可能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尽量做到按时就餐,改变不良的就餐习惯,生活要有规律。少吃辛辣、过热或过冷、过于粗糙的食物,少喝浓茶,不吸或少吸烟。其次在医生的指导下适当用一些胃粘膜保护剂、抑酸剂或胃动力药。如果经胃镜检查证实有幽门螺旋菌感染,则需抗幽门螺旋菌的治疗,目前常用的有三联疗法,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一般可明显提高幽门螺旋菌的根除率,降低复发率。此外,还可服用一些消化道粘膜保护剂,如思密达,它可以均匀覆盖在消化道的粘膜上,增加粘液蛋白量,使粘液层增厚,形成强有力的粘膜保护屏障,防止胃酸、胃蛋白酶、胆酸、胆盐等对胃粘膜的侵袭。思密达是一种天然矿物药,能抵御胃酸作用,减轻病人的疼痛,还能促进胃上皮组织的修复再生,有利于炎症的消除。此外,它还有抑制幽门螺旋菌的作用。

4.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篇四

为贯彻、落实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五班实际,针对每个工人的实际健康情况,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五班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一、职业病防治目标:

1、严格防止职工发生I期及以上尘肺。

2、严格防止职工发生噪声性耳聋。

3、周围环境粉尘符合规定要求。

二、责任制:

组长:李成全(负责全班的职业病预防、监督、工作)

组员:郭忠军(负责职业病知识的教育工作)

组员:祁军(负责玛泵职业病预防、监督工作)成员王战修、王君、李海云、陈鹏协助完成玛泵职业病预防工作。

组员:王振生(负责一泵职业病预防、监督工作)成员吴达协助完成一泵职业病预防工作 组员:王永廷(负责振动筛职业病预防工作)

三、措施

1)按时发放分厂的劳动保护,不拖欠。并且监督职工在劳动中正确使用劳动保护。

2)发现设备漏粉,危害周围环境,及时联系检修处理。消灭漏粉现象。

3)承压部件漏泄,造成噪音增大,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分厂的要求,进行定期职业病考试,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5)按规定进行职工体检,保证身体健康,并且有效及时治疗。

6)值班室门窗加强管理,有损坏的及时修

5.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1.1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X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印发《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1.3定义

1.3.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1.3.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解除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类危害。

1.3.3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1.3.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1.4组织机构

本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一把手姓名+职位(职位企业根据自身设置填写)副组长:副职姓名+职位(职位企业根据自身设置填写)

成员:具体的职能部门人员姓名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姓名+同志)担任。

1.5职责分工

1.5.1安监部(如需更换,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1.5.1.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本公司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体检标准,并监督贯彻执行。

1.5.1.2协助(一把手姓名+同志)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1.5.1.3参与编制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

1.5.1.4制定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1.5.1.5制定全本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计划。1.5.1.6建立职业卫生防治健康档案。

1.5.1.7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1.5.2人力资源部(如需更换,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1.5.2.1联系并确定职业健康体检卫生机构以及职业病诊治医院。

1.5.2.2编制体检费用、职业病诊治费用计划并组织实施。1.5.2.3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岗位,安排修养。1.5.2.4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

1.5.3工会(如需更换,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1.5.3.1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1.5.4各部门(如需更换,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1.5.4.1各部门是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1.5.4.2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健康权益,按规定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1.5.4.3制定本部门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规定。1.5.4.4建立本部门职业病卫生防治台账。

1.5.4.5制定本部门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员工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2.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2.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4要求本部门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2.7参与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业病预防

3.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3.1.1工作场所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1.2有防护职业病危害相适应的设施。

3.1.3施工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1.4有配套的更衣间等卫生设施。

3.1.5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3.1.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员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3.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3.2各部门若存在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每年一次如实向公司安监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并接受本公司安监部监督检查。

3.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必须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3.4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防护设施,应当经本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后方可作业。

四、职业卫生现场管理与监测

4.1有职业病危害的单位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4.1.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4.1.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1.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4.1.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4.1.5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4.1.6建立健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4.1.7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4.1.8制定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1.9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10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1.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4.2各部门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且提供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现场应当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4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应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并对职业病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防护效果,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5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4.6各部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4.7各部门在安排工人作业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不得隐瞒或欺骗。

4.8职业卫生教育:

4.8.1各部门人力资源科应制定计划,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4.8.2操作人员应自觉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9按国家规定各部门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五、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5.1各部门应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操作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操作人员从事其禁忌的作业。

5.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

5.3公司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5.3.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 5.3.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5.3.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5.3.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六、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患者管理

6.1本公司与有资质职业病诊断机构签订合同,承担全本公司职业病诊断工作。

6.2凡在本公司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员工,按相关规定必须安排进行体检,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及早诊治。

6.3职业病患者,必须持有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4经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持诊断证明书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并报安监部备案。6.5职业病患者应到期复查,重新出具诊断证明书,到期未复查者,原诊断证明书作废,也不再享受职业病待遇(包括经复查痊愈者)。

6.6职业病病人治疗,康复费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7.1凡在下列单位作业员工体检周期为一年:

煤矿、洗煤厂、甲醇厂、焦化厂、催化公司、动力公司、质量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安监部、总调度室、总工办。

7.2以下单位员工体检周期为两年:

物业公司、服务公司、供销公司、集团企管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审计部、规划发展部、党办工会、基建实业部等。

八、附则

8.1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加油站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篇六

为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规范加油站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的职业病管理。

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站长负责加油站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员工有权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督。

4、加油站委托职业卫生检测站及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完成加油站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及企业标准化管理审核提供监测数据,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5、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员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6、负责组织本站员工按相关规定开展职业病健康监护工作,并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护档案。

7、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是依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责,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管理档案,按有关规定逐级汇总上报。

9、加油站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告知说明。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员工。

1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加油站承担。

12、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为正常出勤。

13、职业病诊断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4、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相关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员工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15、员工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7.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 篇七

一、驾驶员的遴选指标体系

1. 驾驶员适宜性检测。

驾驶员适宜性检测是指利用适宜性检测仪对驾驶员的生理、心理素质进行检测与评价, 以辨别事故多发者, 拒绝其进入职业驾驶员队伍。交通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职业汽车驾驶员适宜性检测评价方法》 (JT T422–2001) , 标准规定, 须利用选择反应、速度估计、处置判断、暗适应、深度知觉和动体视力6个检测仪对影响行车安全的驾驶员的生理、心理素质进行检测。对所得总体评价极差的受检者, 运输企业应拒绝其进入职业驾驶员队伍, 从而有效地提高驾驶员群体业务素质, 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2. 驾驶员性格测试。

驾驶员的某些动作常常取决于驾驶员的性格和道德修养, 而这决定了驾驶员的驾驶态度。研究已经证实, 经常违背交通规则的驾驶员, 其驾驶态度一般极不严谨, 表现为:对障碍目标 (车辆、行人、骑自行车等) 的回避, 常拖到十分紧迫之时;喜欢刺激性事物, 容易发生操作失误;对交通规则不够重视, 自我控制能力较弱, 易出现违章行驶行为等。这样的驾驶态度对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目前, 我国驾驶员的性格测试主要是艾森克人格问卷 (成人式) , 该问卷将人的性格分为内外向型、神经质型、精神质型及社会掩饰型四种。通过对该问卷的问答进行分析, 可以检测受检者的性格特征。对那些情绪不够稳定、喜欢冒险的受检者, 应尽量拒绝其进入职业驾驶员队伍。

3. 驾驶员年龄、文化程度等其他因素。

研究表明, 驾驶员重复事故比率与驾驶员年龄有关。25岁以下驾驶员重复事故率最高, 26~30岁驾驶员重复事故率较高, 31~45岁驾驶员重复事故率最低, 45岁以上驾驶员重复事故率有所上升。

驾驶员的文化程度反映了驾驶员的基本素质。文化程度不同, 其理解问题的深度和广度、遵章守纪的意识、职业道德的高低、基本技能的掌握及新技术的接纳吸收能力都有差别。

除此之外, 道路运输企业在遴选驾驶员时, 还应严格执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并对驾驶员的技术素质 (技术等级) 进行考核, 并充分考虑驾驶员的驾龄因素 (一般随着驾龄的增加, 肇事率会降低) 。

综上所述, 职业汽车驾驶员的遴选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的指标有驾驶适宜性检测 (Al) 、驾驶员性格测试 (A2) 、驾驶员年龄 (A3) 、驾驶员文化程度 (A4) 、驾驶员技术等级 (A5) 、驾驶员驾龄 (A6) 。

二、驾驶员遴选评价方法

依据各单项指标的评价方法, 可以得到驾驶员的每个单项指标得分。但由于各单项指标的重要性并不一致, 在进行综合评价时, 各单项指标权重也是不一样的, 因此, 要建立综合评价方法, 就需要得出各单项指标的权重。本文, 笔者运用主观赋值Gl计算指标权重, 其思路如下。

聘请L (L>1) 位专家对各指标进行比较评判, 给出比较评判的重要性赋值rk, 赋值依据见表1。

若专家给出的重要性赋值rk满足表1要求, 则

而ωk–l=rkωk, k=m, m–1, …, 3, 2。 (2)

L位专家中可能存在Ll, L2, …, Lk (1≤L5

给出x (s) j–l与x (sj) 间重要性赋值rkj (s) , (k=1, 2, …, Ls;s=1, 2, …, h) , 由关系式 (1) 可得到x (s) kj权重系数为ω (s) j, 对每一个j (1≤j≤m) , 把L5个ω (s) kj的算术平均值计为“综合”的结果并记为ω (s) j (j=1, 2, …, m;s=1, 2, …, h) , 即

求出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为

式 (4) 中, ks=Ls/L, s=1, 2, …, h。从而得到综合评价公式为

三、结论

8.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 篇八

关键词:院中有校;“理实一体”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8-0100-01

随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汽车维修与汽车驾驶专业在职业院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不尽合理,体制机制不畅,办学条件薄弱,质量有待提高。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大人才红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是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汽车行业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发展迅速、日新月异。大型的国企汽车制造厂引进国际上先进技术和生产线,采取合资或独资多种方式,研制生产着各型先进的车型,供应国内国际汽车市场。目前,中国的车辆分布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车辆的社会化和私家车的大量发展使汽车维修业、4S店、乃至汽车驾驶培训也走向社会化。随着汽车的社会化和私家车的大量发展,汽车驾驶学校如雨后春笋到处萌芽。但是这些汽车驾驶培训机构规模较小,资金有限,设备简陋等……根本达不到正规驾校的规格,所以也培训不出优秀人才,这样就给职业院校带来了一个很好的办学机遇。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规定》指出:现代职业教育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发布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设职教强国、成就中国梦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事关广大职业院校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实施汽车维修与汽车驾驶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培养素质高、综合职业能力强的实用人才,是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职业院校本身已具备了相应的规模和专业设置。可是一些职业院校的汽车驾驶专业设置还不够完善,招生情况不理想,倒不如一些社会力量办学的招生情况好。想解决这一现象应结合实际情况,打破瓶颈,申办汽车驾驶专业(驾校),采取院中校模式,办一个汽车驾驶学校,与汽车维修专业对接延伸。汽车驾驶专业周期短,学员多、符合办学宗旨,顺应国情。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与职业资格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重点提高青年就业能力。彰显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的优势,利用职业院校的优势特性,解决社会上一些私立驾校不达标,规模小,难管理,学员所学知识单一,只会开车的不足之处。职校生具有深厚的汽车基础知识、再结合驾校实际操作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终成为适应现代社会的中高级技能型人才。

汽车维修与汽车驾驶专业衔接,主要培养汽车维修与汽车驾驶的专业操作人员,毕业生主要从事汽车驾驶与汽车维修等工作。通过对汽车专业理论的学习,掌握汽车整车和各个总成结构,以及有关汽车机械、液压、传动、电子的原理,使学生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进行汽车故障的诊断和排除等维修技艺的训练,具有汽车维修技术和运用各种检测仪器、诊断排除汽车故障的能力。具有计算机运用能力,熟识各种现代汽车检测手法和手段。具备从事汽车使用和维修单位的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熟悉国家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维修企业的组织、管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汽车驾驶与汽车维修专业实施“一体化”教学。首先应根据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来确定应开设的课程和课时分配。整合专业课程与实践课程设置,突出职教特色,强化技能训练,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实践教师队伍。专业课程改革给教师提出了极具挑战性的问题,促进教师在教学同时进行充电,在实践过程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实际教学组织过程中,根据该专业所对应的工作过程,培养方向划分学习模块,根据特点实行教学。

在职业院校内开设汽车驾驶专业(驾校),是在汽车维修等专业的基础上的一个延伸与完善。现代社会的发展迅速,原有的驾驶培训学校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且在学习质量上也不能完全达到要求。在职业院校中学习的学生、通过2—3年对基础知识系统的学习、并通过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法学习,利用先进的教学设施和生产设備、运用多媒体、实物教具等。实现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和实践操作技能训练的统一。通过专业协同对接学习,合理课时安排,汽修专业与汽车驾驶专业对接,在学好基础课的同时,合理安排学员在驾校实际操作车辆,系统正规培训,增加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趣味性、也充实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学业期满,一生两证,效果可佳。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前景为世界各国重视和认可,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是惊人的,汽车总需求量猛增,不久的将来中国汽车市场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大市场面临的是大机遇,现代的汽车驾驶培训与汽车维修服务于千家万户,面对的是机、电、液一体的高科技集成物,且种类繁多,技术更新快,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要适应汽车维修及相关工作需要,应掌握必备专业知识,通过良好的职业教育学习,具有较强的专业基本技能和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态度。

9.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篇九

根据2011年12月31起公布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推动集团公司良性发展,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现制定宁煤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建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确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级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逐级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签订各级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和充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变更应及时报公司职业病防治科审核、备案。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学习。

5、依据HSE管理体系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目标、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6、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改善单位员工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职业病防治教育与培训

1、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考核范畴,并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2、制订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单位员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及职业卫生知识的学习,并规范记录,每年11~12月向公司职业病防治科报告对员工的培训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2、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进入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受限空间、密闭空间作业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检测并采取相应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5、为员工个人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6、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保存记录。

7、每月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8、遵守并执行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1、组织本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参检员工。

2、每年如实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申报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新增职业病危害及时申报。

3、及时告知体检结果给员工,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4、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管理

1、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如实上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做到无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无新增职业病例。

3、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调查和处理。

六、定期职业卫生工作管理考评

1、建立考核制度,按月、季度、半年、年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评,实施奖惩,并落实纠正预防措施,做到持续改进。

2、对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人与分管负责人管理业绩按月进行检查考评,实施奖惩。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

一、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考核办法

1、领导小组未建立或未确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扣罚领导组组长5—8分,责任管理人员3—6分。

2、责任制未落实到位,未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扣罚防治科科长5—8分。

3、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未及时调整和充实,或者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报职业病防治科审核、备案的,扣罚经理5—8分,防治科科长3—6分。

4、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经理5—8分,防治科科长3—6分。

5、方针、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制定,或者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经理5—8分,防治科科长3—6分。

6、未提供用以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条件,或者保护员工相关权益的职业卫生投入,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经理6—10分。

二、职业病防治教育与培训

1、未开展职业卫生教育(或无教案、考核、记录)、未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相关规定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防治科科长5—8分,培训中心主任5—8分。

2、未制订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或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学习,或者记录不规范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防治科科长5—8分,培训中心主任5—8分;未向公司报告培训学习情况的扣罚防治科科长5—10分。

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1、未按规定设置,或者公布职业病防治相关信息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防治科科长5—10分;各分公司经理5—10分。

2、未按规定设置告知卡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防治科科长3—6分,各分公司经理及分管负责人5—10分。

3、卫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或设施损坏、通道堵塞等并未及时恢复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各分公司经理和分管负责人5—10分。

4、作业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检测,或检测后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扣罚分公司经理5—10分,专职检测人员3—6分。

5、未按规定给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或未对员工进行使用培训的,扣罚经理5—10分,劳动保护科科长3—6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扣罚当事人5—10分。

6、未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或未保存记录的、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防治科科长5—10分,劳动保护科科长5—10分。

7、未按期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进行及时整改,或者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及时进行有效治理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扣罚防治科科长5—10分,各公司专职管理人员5—8分。

8、员工违反法规、制度和规程的,经查实,扣罚各公司专职管理人员5—8分,当事人5—10分。

四、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1、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未按要求履行告知义务的,扣罚防治科科长5—10,分各公司专职管理人员3—6分。

2、未按规定及时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扣罚分公司经理5—10分;未按规定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的,经查实,扣罚6—12分。

3、未及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的,扣罚防治科科长3—6分,各分公司经理3—6分,未对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进行调离原岗位和妥善安置的,扣罚各分公司经理5—8分,人力资源部部长5—8分。

4、对发现使用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和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一经查实,立即整改并扣罚各分公司经理5—10分,各分公司专职管理人员5—8分。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管理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或者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的,经查实,扣罚各分公司经理5—10分,防治科科长5—10分,分公司专职管理人员5—10分。

2、无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无新增职业病例,如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或新增职业病例,扣罚各分公司经理5—10分,专职分管人员3—6分。

3、事件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调查和处理的,经查实,扣罚经理5—10分,各分公司经理5—10分,防治科科长3—6分;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按照事故危害程度和所造成的危害,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严厉处罚。

六、定期职业卫生工作管理考评

1、未建立评分考核制度,扣罚各分公司经理5—10分,防治科科长5—10分;未定期组织开展考评或无考核记录,扣罚防治科科长5—8分,专职管理人员5—8分。

10.04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篇十

◆Tel:+86-795-3650888 ◆Fax:+86-795-3650666 ◆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管理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生产厂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各生产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3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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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工业园Industrial Park.Yuanzhou District.Yichun City.Jiangxi Province

◆Tel:+86-795-3650888 ◆Fax:+86-795-3650666 ◆

4、一般规定

4.1安全部及各生产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4.2公司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4.3各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各生产部应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5、报告程序

5.1凡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当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安全部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同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5.2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迁安市疾病防控中心诊断。

5.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唐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5.4当人事行政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11.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行为 篇十一

(1)主动参与,找工作时不要忘了问“该工作是否有害健康”。在许多工作中会接触到粉尘、有毒化学物、放射线、噪声等职业有害因素,如果不注意防护就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因此在寻找工作过程中,在询问工资待遇的同时一定不要忘了主动向企业询问“工作是否有害健康”。

(2)主动参与。岗前培训从我做起。职业健康知识是劳动者应当掌握的基本常识。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机器设备和原辅材料,可能会接触到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劳动者要主动参与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正确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程序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了解工作岗位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种类以及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预防措施、急救方法等。

(3)主动参与,预防职业病。在工作中,粉尘、有毒化学物、噪声、放射线等职业有害因素广泛存在,难以避免,但只要了解职业危害,增加职业病预防知识,企业采取措施,自己积极参与。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要重视职业病危害,但不要过度恐慌。工作中保护劳动者健康毫无疑问企业负主要责任,但在职业活动中,员工的参与至关重要,要有职业卫生意识,学习掌握基本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容易的自己去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企业提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有毒物质吸收,防范职业危害。

2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作为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前人用众多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为了避免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伤亡事故而制定的。用人单位应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而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操作规程,千万不能嫌麻烦,图方便,而忽视操作规程。事实上,许多职业病事故的发生,都与劳动者违章操作有关,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培训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也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禁止的不安全操作行为:

(1)未按职业安全卫生规程违规操作。

(2)拆除工程防护装置,或使防护装置失效的行为。

(3)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或选用不当,或佩戴不安全。

(4)随意触摸未知化学品。

(5)贸然进入密闭空间。

(6)发生事故贸然相救。

3注意细节,容器加盖密闭,及时清理,减少挥发

盛放化学品的容器是有害气体重要的散发源,工作时要尽量对使用的容器加盖,减少存放量,养成随时把空容器清理出车间岗位的习惯,减少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

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4S),创建清洁工作场所。

(1)整理——做到物品有毒、无毒分开,有用、无用分开,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2)整顿——有用物品须分类存放,取放简单,使用方便,安全保险。

(3)清扫——随时打扫、清理垃圾、泄漏物、灰尘和污物。

(4)清洁——保持服装整洁,车间干净。

4合理通风,加快有害气体的排出

在进行岗位操作时,要确保生产设备、车间、岗位上已安装的通风设施正常运转,开启换气扇后要选择合适的进风口,及时关闭排风扇临近的门窗,防止气流短路。夏季要注意电风扇的摆放位置,要防止电风扇的风从污染源吹向自己,做到“顺风施农药”。寒冷的冬天也应该注意通风,克服寒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然通风或开启部分换风扇。在利用自然通风时,要尽量靠近窗户。

5佩戴合适的防毒防尘口罩,减少吸收

从事有毒或有粉尘的作业,要养成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习惯,如果单位没有配备,员工应当主动索要。要注意防尘口罩的滤膜需及时更换,防毒口罩也要及时更换滤罐内起到吸收有毒气体的活性炭;防护口罩一定要坚持佩戴,要养成先佩戴防护口罩,后进岗位作业的习惯。特别是短时接触较高浓度有害气体时,一定要佩戴好防毒口罩再进行操作;,罩的面罩部分要经常进行清洗,保持清洁;清洗时要注意滤灌和滤膜的防潮、防水,滤膜一旦湿透即失去了防尘作用;防毒口罩不要存放在工作场所,要养成用干净的塑料袋密封保存的习惯,确保防毒口罩的有效性。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对皮肤的伤害

上下班要及时更换工作服装,吃饭前,一定要先洗手,有条件的下班后一定要洗个澡;接触化学品前一定要戴好防护手套,避免直接接触,万一在工作中手等皮肤碰到化学品,不论其毒性如何,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清洗;夏季不要只穿汗衫、甚至光膀子上岗;皮肤有破损或炎症时,要及时进行治疗。如果眼睛或皮肤被腐蚀陸强的化学品污染,必须先进行彻底冲洗(特别是眼睛),再送医院,千万别一慌乱,只忙着送医院,忘了现场急救处理,否则到了医院。医生也无能为力了。

7熟知安全卫生警示标识并遵守

应熟知在作业场所、设备、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等醒目位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含义,并遵守有关使用规定。

8劳逸结合,注意饮食,提高抵抗力

工作之余,要注意劳逸结合,休闲轻松的娱乐、运动有利健康,但娱乐一定要适度,特别是要确保有充足的睡眠,切忌通宵达旦,否则将有害健康;要注意饮食卫生、营养,肝脏是化学毒物的解毒器官,因此,要避免酗酒,损伤肝脏;在单位纪律允许的情况下,注意工间休息,也有利工作和健康,另外,当身体出现不适时,要及时就医,尽量避免带病工作。

9听从企业安排,及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招工要体检,看看自己有没有职业禁忌,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上岗:工作中定期参加体检,看看是否有职业相关的损害。要关心体检结果,也要正确看待体检发现的问题,因为健康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在一生中谁都有可能生各种各样的病,影响因素也非常多,要相信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当然,您也随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监督等部门咨询。如果发现了职业禁忌,要服从企业的安排,调离原岗位。一旦被确定为疑似职业病,尽量不要和企业私下解决,要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以确定是否患职业病及其程度。

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有利于保护劳动者自己健康和相关权益。

10注意车间空气变化,及时发现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车间空气的变化。如果闻到的气味变重,或其他异味或看到灰尘很大,您要及时向企业提出,帮助查找原因,如果简单的问题,也可以自己解决,或许就因为您的注意,就杜绝了一起严重事故的发生。您也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看看是否还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如果企业对您的要求置之不理,工作环境仍然恶劣,您应该及时向安全监督等部门投诉反映。

11对待急性中毒事故,应沉着冷静,正确进行现场急救

万一发生事故,若处理不当,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发生事故时要沉着镇定,迅速准确判断,采取规定的应急措施,组织自救互救,尽量减少伤亡损失。

立即关闭毒源,尽快将中毒者转移到新鲜空气处(注意:中毒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一定要注意往泄露点或车间的上风侧转移,注意观察风向标),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保持呼吸道畅通,患者的衣服、皮肤已被毒物污染时,要将患者衣服脱下,用温水、自来水或肥皂水冲洗皮肤,眼睛被污染时更要立即的用流动水彻底冲洗,如出现呼吸、心跳停止要迅速实施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抢救。

现场急救是抢救中毒者生命和减少损失的关键,要争分夺秒,但在急救过程中,抢救人员要注意自身保护,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抢救者中毒,导致事态扩大。此外,一旦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在开展积极现场抢救的同时,一定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如同时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他们有专业的救援设施和人员,能及时处理泄漏点或从危险环境中救出中毒被困人员)和医疗急救部门(电话120,他们有专业的急救医师和急救设备,可以对救出的中毒人员进行医学急救处理和快速转运到医院)。

12爱护自身健康,促进企业发展

12.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 篇十二

11月11日至13日,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宇通杯”城市公交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在北京公交驾校举行, 来自25个省、市、自治区的公交企业代表齐聚首都, 充分展现他们安全驾驶、绿色驾驶、科学驾驶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水平, 以及应急处置水平。

赛场风姿

场地比赛包括驾驶技能、驾驶技巧、汽车检验和应急处置四个环节。驾驶技能比赛赛程4.8公里, 要经过日常驾驶所经历的各种路况, 单边桥、限宽杆、起伏路、U形弯、涉水路段行驶……是对一名公交驾驶员的全方位技能考核。

闭幕式

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内容的比拼, 最终, 来自北京公共交通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孙崎峰荣获个人一等奖, 北京市代表队获得团体第一名。上海市代表队、河南省代表队分获团体第二、三名。在获奖人员中, 将有1名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5名申报“全国技术能手”, 20名评为“全国交通技术能手”。

13.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 篇十三

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是指所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驾驶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作特殊的道德要求,是整个社会对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作的驾驶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方面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驾驶员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做出的承诺。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是城市客运运输的主旋律,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之一,是社会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的具体表现。公交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要点是:

一、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修养程度的高低与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一名公交驾驶员理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准点、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安全驾驶,热情服务。

维护线路运行畅通,保证乘客乘车安全,努力为乘客提供方便、舒适的乘车条件是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要达到这一要求,驾驶员必须要有对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热情为乘客服务的意识。确保行车安全是每一个公交驾驶员的首要职责,也是职业道德最基本的要求。要做到安全驾驶,必须具备思想上的重视,法纪上的约束,技术上的保障和文明修养的调节四个基本要素,所以驾驶员能否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就成为衡量驾驶员有无职业道德的一个主要标志。

三、遵章守纪,准点运行。

遵章守纪是驾驶员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内容,严格遵章守纪是公交驾驶员维护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本条件,只有认真执行各项法规,纪律,公交服务才能实现,驾驶员作用才能发挥出来。遵章守纪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驾驶员的自觉,做到一丝不苟,这最能反应驾驶员的道德素质。

运行是否正常,行车是否准点,直接关系到乘客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效益、声誉。影响准点运行的因素很多,但是只有驾驶员充分发挥主管能动性,从线路整体出发,服从调度,均速行驶,不跺站,不超抢,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间内掌握准点的主动权。

四、仪表端庄,车辆整洁。

驾驶员穿着整齐,精神饱满,车辆整洁,可以展示公交企业职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并给乘客以安全感和信任感。

五、钻研技术,确保车况。

驾驶员要真正做好驾驶工作,就必须保持车辆性能和技术状况的良好。因此,驾驶员必须具备钻研技术,爱护车辆的职业道德素质。

六、见义勇为,救死扶伤。

当今社会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稳定因素,违法犯罪现象还时有发生,道路上的各类意外事故也经常可见.当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危害时,机动车驾驶员应该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不畏强暴,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另外,驾驶员在驾驶工作中也经常会遇到突发性的伤病员,如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急需救助的病人和孕妇,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应急群众之所急,将伤、病者尽快送往医院救治.七、服从调度,团结协作。

驾驶员在行驶中能否服从管理,服从调度,搞好协调配合,决定着公共交通的营运效果,影响着公交的服务质量,也反映着公交驾驶员的道德风尚。

八、欢迎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公交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是城市的名片、精神文明的窗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安全、舒适的服务是我们对社会的承诺。因此,每一个公交驾驶员都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谨守自己的职业道德。那么,公交驾驶员应该具备那些基本素质呢?

一、要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来说,安全行车是头等大事,它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也关系到他人和自己家庭的幸福。要做到行车安全,就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养好自己驾驶的车辆,不开故障车,行车中要谨慎驾驶,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快捷的乘车条件。

二、要有守法意识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是维护驾驶员职业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驾驶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规范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的根本大法,公交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首先要遵守道路和机动车的通行规定;其次,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要停车保护现场,要及时报警,如有人员受伤的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1、应该遵守的通行规定(1)靠右行驶、各行其道;(2)礼让三先、不开快车;(3)尾随行驶、不违章超车;

(4)路口按信号、标示通行,听交警的指挥;(5)正确使用灯光,夜间严禁闭灯行驶;

(6)通过铁路道口做到一慢(停)、二看、三通过;(7)行经人行横道,减速行驶,让行人优先通过;(8)进站靠边,不甩站、不截头进站;(9)雨、雪天气驾车要小心谨慎;

(10)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吸食违禁药品;(11)行经繁华地段、村庄、桥梁要谨慎驾驶,注意观察。

2、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的义务(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2)有人员受伤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3)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人员伤亡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要有服务意识

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是城市的名片、文明的窗口,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驾驶公共交通车辆的驾驶员肩负着承载市民出行的重任,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永恒的主题,公交驾驶员要急乘客所急、帮乘客所需;同时还要热爱劳动,不怕吃苦,为乘客提供干净、文明的乘车环境。

四、要有责任意识

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有些事故还会造成人的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受到损害,重大的事故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因此,公交驾驶员在驾驶工作中,要本着对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好安全车、开好文明车,以保证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可靠,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国家财产少受损失,也关系到你和他人的幸福安康和家庭和睦。

五、要有过硬的驾驶操作技能

1、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行驶中按照公交驾驶员上岗操作规程驾驶车辆。

2、要具有应对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3、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工作。

4、要做到文明驾驶,谨守社会公德。

六、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心里素质不高的驾驶员受外界不利因素的干扰,容易造成思想不集中,临危处置措施慌张,会加大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另外,公共交通企业是窗口行业,驾驶员在工作中要面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行为和少数乘客对我们的误解,因此,驾驶员必须要有比较好的心理素质才能在驾车过程中尽可能的排除外界对自己的干扰,集中心思开好安全车。否则,它会危及到行车安全。

七、要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健全、健康的身体条件是每个人取得驾驶资格的基本要求。因此,从事公交驾驶工作的驾驶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公交行业的需要,公交驾驶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对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年检。

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驾驶员应该注意已下几点:

1、下班后要注意休息,要保证足够的睡眠,以便工作中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

2、不要为了经济利益连续加班,长时驾车,造成身体极度疲劳。

3、不要带病坚持驾驶工作。

八、要具备基本的文化素质

一个驾驶员如果没有基本的文化基础,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当道路上出现新的警示标示和警句时,而他却无法认知,其安全隐患是非常明显的;让他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便从理论上提高自己知法、守法意识更是空谈。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交驾驶员必须要具备基本的文化基础。

14.驾驶员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篇十四

任何一种职业都有自己本行业需要遵循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驾驶员不例外、交通警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不例外,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就必须按照自己行业的准则办事,我们就必须承担本行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可是,我竟然对这样一种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准则、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漠然麻木了,汗颜至极;而更令人感到可怕的是,竟然有这样一个群体,竟然把这种行为标榜为自己的“职业道德”。

“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机动车也揭开了高档消费品的面纱,越来越深刻的融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为了应对机动车高速增长下带来的安全问题,国家修订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各地交警部门也把治理公路“三乱”、机动车“三超”作为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尤其是便携式测速仪的推广,成为对付超速车辆的“终极武器”。从小我们看到最常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就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两句了。可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背后是什么?是一个群体集体参与违法、违规的恶行,也许驾驶员们不这样想,现在车好了、路好了,油门轻轻一踩,体会一下风驰电掣、天马行空的感觉岂不快哉?乐哉?时间就是金钱啊!谁知偏偏有这么一群戴着大盖帽的交通警察,顶着烈日骄阳,冒着雨雪严寒,经常出现在路边监督他们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从而扼杀了他们的快乐,中断了他们与时间赛跑的惬意。可是,他们却恰恰忘记了,时间就是生命,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手握方向盘的人来说,每一秒钟都可能给自己、给别人、给家庭、给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于生命。

恐怕很少有驾驶员喜欢交通警察的,握着方向盘就握着一种特权,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夏有空调、冬有暖风,优哉优哉,其乐无穷,这种特权经常被交通警察们给予迎头痛击,只要违反交通规则,就要老老实实接受处理,轻则批评教育罚款,重则吊扣吊销执照。这对于有着特权思想的群体来说,简直就是无法承受的打击。驾驶员们自誉的“职业道德”也就应运而生了,不管是否认识,只要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就共同履行、共同遵守、共同抵制、共同维护。共同履行他们违反法律、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共同遵守与法律、安全规定相悖的“职业道德”;共同抵制法律对他们的制约和约束;共同维护他们的特权利益。可笑至极!可悲至极!可恨至极!可悲至极!他们可曾想过,他们手中握着方向盘,就是握着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他们脚下的油门踏板,就是法律和生命的临界点、分界线。他们超越的不仅仅是速度,更是超越了法律,是对法律的藐视,是对生命的随意。当速度超越一切的时候,也就超越了生命。无数血淋淋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无数血淋淋的事故现场难道还不足以引起我们的警觉?还不能打破驾驶员们那份侥幸心理,唤醒他们的责任?

我不知道时代发展了,科技进步了,人该学会什么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交通警察们在忠诚地履行自己职责,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为尽可能的挽救生命努力的时候,我们的驾驶员却在背道而弛,职业道德竟然成为一个贬义词,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我无法知道还有多少行业有这样的“职业道德”,我也不敢想,我甚至不愿意去想,到底是道德的沦丧、是法律的无力、还是对生命的轻视!还有那很多驾驶员津津乐道、奉若神灵、高科技含量十足的“电子狗”,它在警惕什么?它究竟扮演的什么角色?难道所有的交通标识驾驶员都不认识,驾驶员学习的交通安全规定竟然需要一只“电子狗”来提醒?恐怕不是如此,恐怕“电子狗”也和驾驶员们所谓的“职业道德”有异曲同工的作用,都是为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做掩护,是一条恶狗。

15.驾驶员职业病防治管理 篇十五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交通运输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运管机构对培训机构的职责是: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 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 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培训质量, 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驾驶人才。如何规范经营行为、培养合格的驾驶员人才呢?本人在此浅谈一点看法或想法,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1 平顶山市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2所。

五所二类学校、七所三类学校 (其中一所为内培学校) , 这些学校覆盖了整个平顶山市 (县) , 教练车近180台, 教员200余名 (部分还有待于经省交通厅统一培训) 。这些学校, 为平顶山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为驾驶员队伍输送了合格的新鲜的“血液”。但是, 它们有时相互捧场, 更多的是相互利用, 明争暗斗, 恶意竞争, 竟相降价, 不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和《计划》, 缩短学时, 放宽条件招收学员, 严重干扰了我市驾培市场的稳定秩序, 使学员学习不到位, 降低了培训质量, 为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有的学校甚至巧立名目, 在未经批准的地域内非法招生, 开展培训业务, 譬如:五月份, 在叶县境内, 我们查处的一所驾校 (培训班) , 就是借用它校名义非法招生、进行培训的, 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还有七月份, 由电视台、平顶山晚报和我们管理人员给成的暗访小组, 查获的三所学校 (培训班) (与某些驾校有着千丝万屡的联系) 。他们均以金钱为目的, 根本保证不了培训质量:一辆破旧的老车、几根细小的竹竿、教员又无资格证、豆腐块大的场地, 怎能做教学工作?又怎能保障培训质量?它们与经批准审核后的正规驾校能相提并论、同言而语吗?我们管理部门若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任其泛滥, 能行吗?不行!如果那样的话, “黑驾校”会如雨后春笋、遍地皆是!他们培养出来的驾驶人员会一瓶子不满, 半瓶子逛荡。这些人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 他自己、路人能有安全感吗?能保证不发生事故吗?不出事故才怪呢!作为管理部门, 肩负着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使命, 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应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加强市场监督与管理, 纠正违章, 严惩非法“黑驾校”, 使培训机构 (学校) 间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规范、稳定、繁荣, 才能对得起党, 对得起人民。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学校) 是培养机

动车驾驶员的基地和摇篮, 肩负着培养合格人才、减少安全隐患的职责。培养出来的人才好与坏、合格与否, 与学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因此, 学校就必须有过硬的素质, 教员必须有高人一筹的技能, 这样学校才有可能培养出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合格人才。那么, 怎样才能使学校素质过硬、教员技高一筹呢?我看大致有两种因素:a.学校要从自身抓起, 从严治校, 在管理上下工夫, 将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教练场地上9种训练科目, 要设置齐全标准, 等等……b.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 加强监督、指导, 将好的经验、管理方法, 传递给学校;加大管理力度, 使学校向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向管理要质量, 让管理出效益。在此, 本人想以后者因素做以阐述。

2.1 抓好教员工作。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教员是老师, 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虽机动车教员与其他的教员有所不同之处和特殊性, 但也有共同之处。好的老师, 可传道授业解惑也、能指点迷津, 使学员快速接受和掌握新知识、举一反三、少走弯路, 事半功倍, 提高学习效率, 这何乐而不为呢?教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明文规定去选配!理论教员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 掌握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 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 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理论教员的年龄在其本人的身体健康的状况条件下, 可适当放宽4~5岁。实操教员应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具有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的基本知识, 熟练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 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 具备驾驶要领并讲解, 驾驶动作示范, 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具备驾驶要领并讲解, 驾驶动作示范, 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实操教员则要严格执行规定, 控制于60岁以下。

2.2 抓好培训机构的教学、教练员、学员、质

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的管理工作, 使其明确到人, 职责严明。明确负责人、管理人、教员等人员岗位。

2.3 抓好培训机构的9种管理制度。

安全、教员、学员、培训质量、结业考试、教学车辆、教学设施设备、教练场地、档案等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位, 制作上墙。

2.4 抓好必要的教学车辆。

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并安装副后视境、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每年要进行至少一次的二级维护作业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使车辆处在完好的技术性能之中。对教练车的数量的要求, 本人认为:目前, 我市各机动车驶员培训机构的生源都不太好, 可以说都吃不饱, 若严格按数量去执行的话, 我认为是一种浪费 (给它们增添负担) 。而应在满足教学的前提下, 保证一定的数量, 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即可, 以避免培训机构的资金占用。

2.5 抓好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功要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设施、设备和场地要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这项条件很重要, 因为学会驾驶后, 人们总是要上路行车的, 这个条件若满足不了学员的要求, 试想:学员敢上路行车吗?即使上路了, 行人安全、国家财产能有保障吗?

总之, 上述几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 不是孤立存在的。若仅仅片面的做好某几个方面, 而忽略其它方面的作用和重要性是不行的, 同样搞好教学工作、提高不了培训质量。质量搞不上去, 培训出来的驾驶员能合格吗?能操作规范、程序化吗?因此, 我们要严格管理, 发挥我们管理人员的职责, 不辜负我们的使命;杜绝恶意竞争, 确保培训质量。

3 要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 促进其自律价格的落实。

通过自律价格的落实, 使各培训机构 (学校) 间开展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指导, 以企业管理企业, 真正达到机构 (学校) 间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 共同来维护好驾培市场的秩序, 巩固已有的稳定局势, 促进本行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4 要在各培训机构中, 定期或不定期的采

取多种形式或方法, 开展技术比武、竞赛、学术交流, 使好方法、好的技能, 在各培训机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广泛流传;相互间的促进、借鉴、交流, 共同促进本行业经营行为的好转, 培训质量的提高, 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 为平顶山市经济繁荣、交通事业的兴旺、驾培市场的稳定, 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 经营行为的规范, 培训质量的提高, 是我们大家所期盼的, 但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和处理好的问题, 我们做管理部门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同时, 防微杜渐, 加大力度、做到违章必纠、违章必惩, 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维护好驾培市场的秩序, 共同为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摘要:针对运政管理人员在驾驶员培训市场的作用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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