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农药的购销合同(共5篇)(共5篇)
1.化肥农药的购销合同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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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农药、农膜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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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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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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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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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肥农药的购销合同 篇二
1农药化肥施用原因分析
1.1茶农环保意识低下
很多茶农为防治茶树病地虫的大面积爆发, 长期对茶园喷洒各种农药, 虽然在短期遏制了害虫的进一步发展, 却严重破坏茶园的生态环境;而且各种农药对茶园生态环境有着不同的影响, 也使茶叶品质和产量大幅降低。同时他们还在茶园大量的施用化学肥料, 这对土地造成严重的污染, 以上两种做法对茶园和茶叶的品质造成致命的打击。因此我们正在逐步推广无公害农药和有机肥料, 但由于茶农自身的意识保守和环保意识低下, 这种推广带来的成效微乎其微。
1.2无公害农药和肥料科研缓慢
现代人对纯天然无污染的需求, 使无公害茶叶成为最受欢迎的茶叶。目前很多地区也正在努力生产无公害茶叶, 而无公害茶叶的标准近年来不断的提高。无公害茶叶生产存在的最大难题就是无公害农药和肥料科研缓慢的问题, 特别是无公害农药的科研缓慢问题。同时我们还要考虑茶园的害虫监测, 茶园的无公害农药包括生物农药和植物性农药, 使用的时间和频率;以及如何在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进行农药的施用;利用生物相克的法则进行病虫的防治等。如此众多的问题需要相关专家建立一系列合理、有效的操作方式, 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因此无公害茶叶的生产需要解决很多的问题, 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需要长久的努力。
2农药化肥施用对茶叶产品影响
2.1茶叶中农药残留 (MRL) 超标
我们检测出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最严重的有以下几种:氰戊菊醋、甲氰菊醋和优乐得。发达国家的茶叶农药残留标准具有严格的限制, 比如氰戊菊醋这种残留物质, 氰戊菊醋农药主要治理小绿叶蝉虫害。欧盟农药残留标准 (MRL) 十年前为10mg/kg, 2000年以后改为0.05mg/kg。自我国加入WTO以后, 农药残留标准更为苛刻, 我国规定茶叶生产中不允许使用氰戊菊酷。而另外一种农药:唆嗓酮 (优乐得、扑虱灵) , 对杀灭小绿叶蝉、黑刺粉虱具有极好的效果, 以前的茶农经常使用这种农药进行害虫的治理。欧盟农药残留标准 (MRL) 关于唆嗓酮的含量为0.2mg/kg, 所以茶园的农药使用大大减少。如今的出口茶叶需要经过100种农药的检测, 这使茶叶中的农药残留大大降低, 茶农只能通过技术革新来解决问题。
2.2化学肥料使用使土壤退化
化学肥料的使用会造成很多严重的后果。比如:茶园土壤板结, 茶叶根系不发达, 土壤有益微生物衰死, 茶树的抗性降低, 从而使茶叶的品质全面降低。目前我国关于无公害产品的标准有以下几条:无公害茶叶的栽培需要采取有机肥料施用, 治理害虫的工作也不仅仅是喷洒农药, 需要从生态环境改善、天敌相克和土壤护理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从根本上杜绝害虫的产生;最后才是进行少量的农药喷洒进行控制, 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治目的。
3无公害茶叶针对化肥和农药的对策
3.1科学使用化学农药
根据检测的害虫数量进行农药的用量和频率上的控制, 通过短期的抓虫和天敌相克法则进行害虫防治。如果达到规定的效果就不再喷洒农药, 未达到预期效果进行农药的喷洒, 喷洒的时候注重农药喷洒的用量和频率。一般喷洒限制为春天不喷洒农药, 夏天和秋天可喷洒一次农药。根据害虫的数量多少, 进行适当的农药喷洒。只有害虫达到一定规模才进行农药的喷洒, 不仅能降低害虫耐药性, 也能保护茶园的生态环境。
3.2推广茶树有机复合肥料
化学肥料对茶园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我们施用有机复合肥来改善茶园的环境。有机复合肥不仅能有效改善化肥污染的土壤, 同时能使有机质含量逐步提升, 在防止水土流失和肥料流失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有机肥是动物粪便与秸秆和枯枝败叶的粉碎发酵而成, 通过这些肥料的实施能有效的减少化肥的使用量, 保证土地生态的缓慢恢复。
茶树有机复合肥各种营养元素丰富, 主要包括:有机质15%、无机质25%、微量元素18%、腐殖酸10%、活性生物菌20亿个单位/kg等。通过一系列的研究观察发现, 有机复合肥和化肥相比, 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土壤结构肥力提升, 茶树的根系粗壮, 叶片更加坚实翠绿, 茶树抗逆性也有较大提升;茶树酶活性被激活, 光合作用增强, 转化和同化有机物增强, 茶叶产量和质量大大提升;土壤环境的改变使土壤微生物逐渐增多, 土壤营养元素含量明显提升, 植物营养吸收作用增加。有机肥料的施用发现, 如今的茶树叶面伸展达到原来的105%, 茶树的间距明显降低, 鲜芽达到原来的105%, 发芽率达到102%, 亩产增长为原来的125%, 茶叶品质明显提升。
4无公害茶叶针对环境整治的对策
4.1改善茶园自然调控能力
无公害茶园应该选择远离城市和工业地带的地区, 至少附近4000米以内不能有污染源, 一般茶叶的生产地带都位于远离城市的高山地区。同时茶园和其他的农田、果园应该间隔一定的空间, 防止农田或者果园的农药喷洒对茶园造成影响。茶园附近应该有高大的树种覆盖, 一方面是环境隔离的要求, 另一方面有利于茶园的整体遮光, 保证茶园的水分存留和土壤肥力的保存。同时适当的培养和茶园相配的生物, 保证茶叶的生态环境多样性, 在多个方面达到平衡, 促进茶园的健康长久发展。
茶园的管理要遵循一定的茶叶生长和生存规律,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 季节条件, 土壤肥力和茶叶的生长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茶园管理。由于茶叶属于常年作物, 因此需要在一年四季进行不间断的管理, 特别是茶园的肥力施用。茶园应该定期的进行基肥、追肥和叶面肥的使用, 从而保证茶叶的高产。但高产的同时又要保证茶叶的品质, 因此我们需要施用有机肥, 做到尽量不施用化肥。有机肥全部是农家无公害肥料, 促进土壤肥力的上升, 但土壤肥力的上升又会导致生物病虫的出现, 因此我们要做好害虫防治工作。害虫的防治尽量施用天敌相克和病菌防治的方式, 可以降低害虫的复发率, 保证茶园土壤环境的良好;同时要定时抽查茶叶中的农药残留含量水平, 保证茶叶标准的合格。农药科研部门也应该加大农药科研力度, 研究出更好的无公害含毒量和残留量少的农药种类。
4.2加强茶树栽培管理
茶园的护理是长期的工作, 不仅在施肥方面需要逐步杜绝尿素和氮肥的使用, 也不能过量使用有机复合肥。过量的使用有机复合肥使茶园的肥力过剩, 从而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同时茶园茶树的管理也是茶园工作的重中之重, 茶园一年四季不间断的锄草, 修剪茶树的粗枝大叶, 对茶树的枯枝败叶进行及时的清扫工作, 保证茶园人行通道的畅通无阻。秋天的时候进行茶园的彻底打扫, 铲除虫害产卵繁衍的有利空间, 从根本上解决病虫滋生问题;冬天使用石硫合剂进行茶园的全面杀菌处理, 同时继续修剪茶树和进行杂草的清理;最后使用波尔多液进行茶树树干的全面消毒, 防止各种病菌和苔藓感染茶树。采摘茶叶的时候要按照时令, 对不同的茶叶进行筛选, 分为几个等级;根据不同的品相进行采摘, 采摘茶叶的鲜嫩部分;小批量的多次采茶, 保证茶叶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茶叶产量的持续供应。总之要运用多种方法, 从农药使用、化肥施肥、病虫防治, 生态建设和日常护理多个方面努力, 保证茶园的水土条件和生态平衡。茶树的良好生长离不开精心的看护和治理, 只有在多个方面共同着手, 才能完成这项工作。
4.3农村能源生态建设
农村能源建设能够促使生态茶园更好地发展。关于农村生态能源的发展, 在不同的地区环境中有不同的侧重方面, 我们今天主要介绍的就是沼气工程的推进。沼气工程是农村目前发展的主要项目之一, 沼气工程不单单是利用沼气能源进行厨房的燃气使用, 它还有更多的优点。沼气工程可以形成一个有机的农村生态结构链, 比如:废弃的枯枝败叶和粉碎的秸秆能够进行沼气的发酵, 发酵后残留的渣滓可以用作有机肥料进行茶树的营养追肥, 肥料中的微生物能够有效的改善茶园的土壤结构, 茶园的杂草和各种枯枝败叶能进行沼气的发酵, 他们之间连接成紧密的整体。农村生态能源建设不仅要实现农村环境的清洁, 最重要的是实现废物的有效利用, 而且要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形成完整的生态结构链。沼气的使用有效的减缓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空气环境。
5结语
有害化学肥料包括农药和化学肥料, 他们在茶园的大量使用不仅造成茶叶质量和产量的下降, 也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因此我们不仅要减少化学肥料的用量, 更要从根本上整治生态环境, 保证茶叶的绿色无公害生产。
摘要:化学肥料和农药在提高茶叶产量的同时, 对茶叶品质的危害也不可低估量。本文通过探讨安溪茶叶生产中滥用农药和化学肥料的相关问题, 指出化学农药和肥料对茶叶品质造成的影响, 以及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的严重污染。因此我们给出茶叶无公害发展的方向, 即通过生物相克预防害虫, 减少农药和化肥用量和施用有机肥料, 从而完成生态环境的治理, 保证茶园的健康长久发展。
关键词:茶叶,污染防治,农药,化肥
参考文献
[1]余殿友.有机肥料在茶叶上的肥效试验研究[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 (04) :109-110.
[2]潘玲玲, 王建林.沼肥对景宁惠明茶产量与品质的影响[J].浙江农业科学.2012 (04) :488-489.
[3]丁钊, 张崇玉.不同浓度深度发酵沼液对春茶产量和品质的影响[J].广东农业科学.2012 (20) :55-57.
3.化肥购销合同 篇三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农药、肥料供货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电话或订单通知所需肥料和农药的具体名称、数量及送货时间。
二、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地方,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肥料和农药质量标准,随产品附送同批产品的生产批号、开据正规发票,并保证产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__________个月。
五、验收方式:
产品包装要完好,生产批号与产品批号须一致,如有破损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
六、结算方式:
乙方与甲方以月结形式付款,甲方需每月初与乙方核对上个月所产生的货款,开具发票,乙方尽快审付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不合格而造成乙方作物减产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合理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时送货的,应提前至少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处理。否则甲方逾期供货的,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收货或折价后接受货物。
2、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必需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如乙方不严格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产生药害或其它病害,甲方不负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4.农药购销合同 篇四
乙方因客户需要,委托甲方加工若干种农药(附后)销售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甲方必须做到:
一、所加工的农药“三证”要确保齐全,来源正规,必须经得起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网上查找,标签内容要与网上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凭当地执法部门罚款收据)。
二、所有原药和溶济要确保真实不假,原药按乙方要求的含量不能少(按折百计算)。否则,(一)要退回所加工的不合格农药(已售给农户的甲方要退款给乙方,由乙方退回农户)。(二)甲方要负责乙方直接和间接损失5倍的赔偿款(按甲方所销售的货款计算)。(三)律师费、起诉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
三、所加工的农药如出现结晶、沉淀、二年内自然干少等未例举列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失,甲方仍按第二条款的约定给乙方退赔。
四、计量要按国家计量法执行,瓶贴和箱贴要正规,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做到:
一、按双方约定付款。
二、所加工产品如甲方确保了本合同约定的成份和含量,乙方不得退货。
三、以上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经济纠纷由乙方签字代表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5.化肥农药的购销合同 篇五
(一) 概念
根据《刑法》第147条规定,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指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 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 罪名释义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主要特征有: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秩序和农业生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 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指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或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任何单位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件的特点
(一) 发案数量大
近几年来, 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化肥和种子给农民和市场带来的危害越来越大。例如, 2004年全国质检系统查获伪劣农资货值3亿元,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2.5万起;而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 化肥、农药、种子等主要农资商品的抽检合格率仅为30%-70%, 这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二) 案件发生原因的多重性
当前,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件大量存在主要原因有:第一, 利益的驱动, 随着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结构的调整农资产品的应用十分广泛, 市场需求巨大, 而制售伪劣农资产品又有高额的利润空间。第二, 消费者势单力薄, 鉴别能力较差。农药服务的主体是农民, 由于农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 鉴别假冒伪劣农药的能力有限, 容易上当受骗, 促使假冒伪劣产品得以生存和泛滥。第三, 监管存在问题。当前, 对农资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监管主要是农业行政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在监管实践中容易出现由于多头管理而都不管理的局面, 且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制售假农资的犯罪行为实行“以罚代刑”, 放纵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 犯罪手段的多样性
目前制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的手段多种多样, 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 生产假劣农资。这种方式多以地下工厂为主, 他们从产品名称、三证、包装到单位名称、地址甚至电话号码全部是虚假的。第二, 生产假冒农资。这种方式多是直接冒用知名企业和品牌的产品名称、商标、三证甚至企业名称。第三, 生产仿冒农资。一些中小型农资生产企业, 经过合法登记注册, 产品三证齐全, 产品质量也基本上合格, 但是在商标与名称上仿造国内外著名农资品牌。
(四) 犯罪后果的严重性
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的犯罪活动不仅会给种植户、养殖户由于减产、绝收、禽畜死亡而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且某些案件中还容易造成人畜二次中毒事故, 更主要的危害是由于伪劣农资在使用过程中渗透进入土壤、水体对环境会造成难以逆转的危害。
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件的侦查
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 农资的假冒伪劣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因此, 公安机关应密切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 及时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事实, 并及时立案侦查。在此类案件侦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 对涉案的农资样品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应对被害人提供的剩余农资取样鉴定, 对于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中应由相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或检测报告, 对于公安机关在初查阶段获取的农资样品也应当及时鉴定。农资样品的鉴定主要是查明涉案的农资产品是否由合法的经过行政审批的厂家或经销单位生产、销售;农资产品是否在成分、功效、质量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产品说明书上所标示的成分含量、用途和功能;农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对农作物、禽畜造成损害, 是否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等。
(二) 调查销售单位和个人
如果经鉴定涉案的农资产品属于伪劣产品,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立案后, 公安机关应首先排查营销网络:根据购买农户的指认和农户所持有的购买农资发票、凭证查明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对销售伪劣农资的经销网点、摊位和仓库进行搜查, 查封、扣押涉案的伪劣农资、帐目单据, 根据其进货记录、联系记录、收据发票上记载的信息查明其进货渠道, 是直接从非法生产厂家进购还是从上一级批发、代理商家进购。
(三) 对非法生产、加工窝点进行现场勘查
对于非法生产、加工窝点的现场勘查时侦查人员应当对厂房及周围环境进行拍照、摄像并绘制现场图;对生产、加工的设备进行拍照, 详细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特征, 并提取设备上附着的农资残留物;对现场的农资加工原料进行拍照、扣押;对现场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设备、商标标识进行拍照和扣押。
(四) 查证销售人员的主观故意
实践中, 由于非法销售假农资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辩解其不知所出售的产品属性。因此, 侦查人员应从以下方面查证销售人员的主观故意:第一, 通过比对犯罪嫌疑人进购农资产品的价格和销售价格与市场同类产品进购和销售价格的差异来查证其主观上的明知;第二, 调查销售人员的从业记录和对农资生产、销售基本常识的掌握情况;第三, 调查销售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农资销售的有关规定对所出售产品进行生产许可证、质量强制认证标志等方面的核实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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