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报建办理流程

2024-07-17

前期报建办理流程(共9篇)

1.前期报建办理流程 篇一

建 设 工 程 前 期 报 建 流 程

一、编写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用房总论

2.项目市场分析和营销战略 3.建设条件与场址选择

4.项目用房建设规模及功能标准 5.项目用房建设方案 6.组织机构及定员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项目财务分析与敏感性分析 10.社会效益分析 11.环境保护 12.节能

13.劳动安全与卫生防疫 14.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

(一)项目立项备案 1.立项申请 2.会议纪要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意见书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办理前期函准备要件

1.项目单位请示(建设单位、地点、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

2.土地拍卖确认书原件、市场供地收据证明 3.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4.1:500图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要件

1.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及四至、建设内容、总投资、土地价款、项目资本金及占总投资比例、资金来源)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附成交确认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1:500图)4.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5.开户行资信证明

6.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附投标基本情况表)

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8.法人、经办人身份证 9.发改委批复函

三、选址阶段

(一)选址定点项目申请报告(规划局)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

2、项目所在地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报告;

3、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结果;

4、初步设计方案与设计任务书及基础资料。

(二)规划红线、建设工程选址意见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1.选址书面申请

2.1:500现状地形图

3.国土部门土地权属证明或确定的国土红线图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 5.工业项目须环部门的环评意见 6.发改委立项批复

(三)征地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四、(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发改委以及土地部门意见函 5.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意见函 5.土地成交确认书、宗地图、用地拆迁范围图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1:500或1:1000定线地形图及电子版

五、国有建设用地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局)

1.地块所在地提出商请项目用地预审和招拍挂的函。(内容包括:土地来源、四至界畔和有无权利限制纠纷、拟开工、竣工时间、是否拆迁安置完全毕等说明)。

2.发改委出具的拟用地项目准入条件,包括投资金额,建筑总规模,建设进度等情况。

3.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初审意见。

4.项目可研报告或土地利用方案(包括投资金额、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建设指标)。

5.拟供应地块红线图《1:500或1:1000》并要求所在地国土所签署意见。

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局)1.申请书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代办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缴款情况证明文件

5.上规划线的地形图(1:500)6.地籍工作联系单

7.主管局长签字审批的用地申请

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土地局)1.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用地单位的用地申请

5.拟申请地块的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500)6.土地出让金缴款发票(取正式合同时查验)7.土地出让合同文本(草签)8.出让土地申请审批表 9.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用地请示

1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1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规划公示函及其附图(1:500)

八、缴纳土地契税(土地局)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2.土地成交协议书; 3.成交确认书

4.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局)1.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红线图 5.营业执照副本 6.出让金缴费发票 7.国土勘测报告

十、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市安监局)

(一)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

1.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

2.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安全与评价报告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环保局)1.立项批复文件

2.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部门确认件 3.供暖方式及相关证明 4.平面布置图、现实地形图 5.中水回用相关材料

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附公众参与意见)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十二、职业病评价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2.参加评审专家签名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书;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 5.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的公函; 6.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证明。

十三、项目环保审批(市环保局)1.立项批文 2.申报表

十四、规划设计方案审定(规划局)1.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3.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 4.规划设计方案图

5.计划部门的有关文件(财政投资项目)

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消防、环保、人防)。

十五、地源热泵审核

1.地源热泵系统建设项目备案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旧房提供房产证); 4.地源热泵系统取水许可证; 5.地源热泵系统验收报告复印件;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复印件; 7.其它有关资料。

十六、市政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市规划局)1.市政规划设计审批申请表 2.《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3.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4.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

十七、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通知书、附图 4.《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5.建筑扩初设计图

6.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表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章

十八、图纸审查 1.施工图4套 2.地质报告 3.计划

4.规划设计要点 5.初步设计批复

6.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7.消防审核意见书

十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一)招标申请

1、时间

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二)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三)招标文书的编写 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四)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五)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2.宣布发标会开始;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8.其它有关事项;9.宣布会议结束。

(七)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八)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2.宣布开标会开始;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7.宣读标底;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九)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十)宣布复会:

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十一)填写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二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市消防局)

(一)备案抽查的范围及程序

1.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或《建筑扩初审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备案,或报送纸质备案表由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

2.备案完成后进行随机抽查,建设单位自行打印保存受理凭证,被抽查的单位须在五日内向消防机构提供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企业预核名通知、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当年年审附页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规划总平面图、红线图)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6.消防设计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防雷)审核(市气象局)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审图报告》 3.总建筑平面图 4.建筑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说明 6.屋面防雷平面图 7.接地平面图

二十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市人防办)

(一)人防结建地下室立项

1.《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及附图

2.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的人防结建地下室扩初设计建筑平面图

(二)办理《人防结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 1.《人防结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理通知书》(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4.《人防结建工程所有权确认书》(市人防资产管理中心)

二十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市卫生局)1.二次供水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标有泵房及蓄水池的总平面图、综合管网图 4.蓄水池(或水箱)的平立剖面图

5.设计部门提供用户48h用水量、提供蓄水设备材质、衬砌材料成分和内壁涂料、供水管线、水处理设备等设计说明

二十三、净空审批 1.地形图 2.请示函 二

十四、地质勘探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评估单位资质证书; 5.评估报告工作合同; 6.评估报告光盘。

二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附图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意见函 6.配套费交款证明

7.消防部门备案或审核意见、《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中载明的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及相关协议 8.1:500或1:1000定线地形图 9.建筑施工图及其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彩色附图(须下载)11.现场公示照片及网上公示电子文件

二十六、申请三通手续:

(一)申请用水:

企业在施工建设和建设完工之前,书面向市水务公司交申请(施工、正式),水务公司与实地勘察后,提交方案和预算,企业核定并交付安装费后,实施安装。

(二)申请用电:

1.施工临时用电:企业到管委会办理申请手续后,到供电分局填报施工用电申请表,并交付供电保证金,供电分局责实施安装。2.正式用电:企业在建设竣工之前,向区电分局提交申请,由区电分局现场查勘后,结合施工设计单位出据方案和预算。经双方签订合同后实施。

(三)申请用气:

企业向中燃气有限公司填报申请,燃气公司设计室实地查勘、设计后,填写安装审批表,缴费办理安装证,然后实施安装,完工 后在办理通气手续,再验收通气。

二十七、监理合同备案 1.监理合同

2.实行招标委托的中标通知书;3.实行招标委托的要提交廉政协议书;4.项目监理委托书;5.项目总监的资格证书;6.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二十八、施工合同备案

(一)对依法招标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正副本不少于4份);2.招标文件(包括预算控制价及电子数据);3.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制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中价标的电子数据)。

(二)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正副本不少于4份);2.经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三)对补充合同(协议)备案

1.对已办理备案的施工合同(核验原件);2.补充合同(协议)(不少于4份);3.经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和经图审办核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材料复制件。

4.接受过处罚罚款单据或补交规费相关单据(提交复制件)。

二十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1.申报表

2.施工图1套和图审意见 3.招投标手续

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1.申报表

2.工程保险凭证 3.招投标手续 三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1.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施工条件确认书

5.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承认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0.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 1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12.银行存款证明 13.气象防雷手续 14.农民工保障金 15.人防审图合格书

2.前期报建办理流程 篇二

1、测绘现状地形图

在确定开发项目后,联系重庆市勘测院测绘拟开发地块,并确定所需地形图份数,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2、国土用地手续 2.1 申请用地红线。

2.1.1 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国土局审批:申请原件1份,经现状测绘的1:500地形图3份,并在申请上盖章。

2.1.2 审批通过后,领取国土用地红线(1份)保存。2.2 土地出让手续。

2.2.1 经公示取得土地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国土局审批:建设用地申请原件1份,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1:500现状地形图4份(必备资料)。

2.2.2 审批通过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领取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及附图进行保存。

3、项目立项 3.1 编写完成“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立项申请”。3.2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计委立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计委立项,准备和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立项申请”原件1份 2)国土公示资料复印件1份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5)如申报的项目规模超过60000㎡,则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送交原件1份。

3.3 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计委审批。

3.4 在取得建委初步设计意见书后,根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编写下达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许可证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向市、区计委申请下达年度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1、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申请原件1份

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 4规划批文(含方案阶段、初设阶段的文字批复)复印件1份 5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建委初设批复原件1份

3.5 计划下达后,领取批文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规划定点、选址

4.1申办开发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初审。4.1.1 向市国土局大厅提交以下资料: 地质灾害评估申请表原件2份(此表在市国土大厅领取); 2 国土红线图复印件1份 3 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4.1.2 根据审批情况,决定是否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若需作地质灾害性评估,联系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需经市地房局专家评审通过。

4.1.3 审批通过,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4.2 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规划局审批: 1)申请表(表由规划局提供)原件1份

2)申请报告原件1份 3)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4)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2份 5)1:500的实测现状地形图3份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8)道路红线2份(首先持光盘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画道路红线)9)其它。

4.3 审批同意后,向区规划局交纳40%的规划证照管理费,然后领取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存档、提供利用,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5、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若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10万㎡则须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具体步骤如下。

提供修建性详规方案及设计说明2套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规划审批:

1)方案申请表原件1份(由区规划提供)2)申请原件1份

3)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4)修建性详规方案原件2套 5)设计说明书原件2套 6)彩色效果图 7)设计模型

审批过程:详规方案报送区规划后,区规划上报市规划,市规划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若通过,则形成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否则继续修改设计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会。

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向市规划下达同意详规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在详规方案总图上划红线、盖章,领取市府批文及附图交本部资料员存档、提供利用,批文复印件送相关部门。6 规划方案审批

6.1 环境保护审批[申请环评书(表)编制要求通知书]。6.1.1 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各1份报区环保局审核:

1规划设计条件;

2立项批文; 3规划红线图。

6.1.2 取得“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后,联系、确定环评单位,委托其编制环评书(表)并通过专家评审。

6.2 在完成消防、绿化的设计方案后,开展以下工作: 6.2.1 消防方案审批。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若有联建单位须同时盖章),2设计方案原件1套。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6.2.2 绿化方案审批。

6.2.2.1 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即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

1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红线图); 4设计方案原件2套;

5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以上(需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编制,明确范围、界限、指标,若有地下架空平台绿化需表明其范围线); 6设计方案总平面蓝图1份;

7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1份。6.4 规划方案审批。

若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无差异,则仅更换封面即可申报。

6.4.1 在备齐下列资料后报区规划局审批: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2份 3)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3)彩色效果图 4)设计模型

5)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等部门的方案批复,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地质灾害评估审批表)6)拟建项目设计条件要求的其它书面意见。

7)申请原件1份

6.4.2 审批同意后,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方案审查意见书及方案,交本部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7、规划初步设计审批

首先开展人防(方案)、防雷(方案)、消防、绿化、综合管网专项设计,在取得上述设计初步设计图后,在等待项目初步设计图及说明过程中,首先进行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送审,下列工作除绿化需先取得消防初设审查意见书外其余均可同时开展: 7.1人防方案审批。

5.7.1.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人防审批: 1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2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

3设计方案原件1套送市人防审核。7.2教委批复。

向区教委提供编写的“某项目教育配套设施报告”,要求下达该项目教育配套设施意见。下达意见后存档。

7.3 防雷方案审批。

准备设计方案原件1套报市防雷办审批。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审批通过后存档。7.4 消防初设审批。

7.4.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 2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原件各1套。

7.4.2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7.4.3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7.5绿化初设审批。

7.5.1办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即可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

1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

2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3市政府有关批文(建面10万㎡以上必备);

4初步设计原件2套(由策划部提供);

5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由策划部提供);

6初步设计总平面蓝图1份(由策划部提供);

7消防初设批复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7.5.2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

7.5.3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设计方案存档。7.6环境保护审批[环评书(表)审核意见]。7.6.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环保局审核: 1环评报审表原件1份(由环保局提供); 2已通过专家评审的环评书(表)原件2份; 3环评书(表)评估报告2份。

7.6.2审批通过后,领取环评书(表)审核意见及附件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7.7综合管网审批。

准备以下资料报市规划市政处审核: 1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2综合管网设计说明(含图)原件2份(由策划部提供)。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附图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7.8拆迁许可证。

程序详见《拆迁管理流程》。7.9规划初设审定。

7.9.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规划审核: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原件2份 3)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

4)相关部门专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等部门的初设批复,人防、防雷等部门的方案批复,区教委的教育配套设施意见,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

5)拟建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要求的其它书面批文。6)地质勘察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7)若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时,应提供复印件1份 8)申请原件1份

7.9.2审批同意后,领取初设批复及初步设计,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8、建委、人防初设审定 8.1建委初设审批

8.1.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区)建委勘设处审核(除特殊说明外其余资料统一用A4版面装订,建面2.5万㎡以上应报市建委审批),: 1)申请表原件1份[由市(区)建委提供]; 2)申请表原件1份;

3)初步设计文件原件3份(图纸、说明书、概算、渲染图,统一装订为A3版面);

4)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综合管网意见及附图); 5)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6)国土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国土使用证、国土红线); 7)消防方案设计审查及附图复印件1份; 8)工程勘察质量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 9)勘察合同复印件1份; 10)设计委托书及合同复印件各1份。

11)若有以下资料应同时报送复印件各1份:1可研批准文件;2联建协议;3项目转让批复;4市政府规划方案批复;5经济适用房批复。

8.1.2市(区)建委检查资料无异议后,确定初设审查会的时间、地点和通知参会人员(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公司相关技术人员、领导及设计院设计人员均应参加会议。

8.1.3初设会议中的技术疑问,由设计院人员出面解释和答疑。审批通过后,领取初设批复及附图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8.2人防初设审批

8.2.1完成人防专项设计后,准备以下资料报市人防审核: 1)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

2)初设人防专项设计原件1套(由策划部提供);

8.2.2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本部存档。若有设计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

5.8.2.3若项目无法修建人防工事,经市人防批准同意交纳易地人防建设费的,需送以下资料到市人防审批:1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2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 意见);3设计方案原件1套;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人防易地建设申请1份。

9、规划施工图审批

9.1在取得建委初设审查意见书,完成人防、消防、防雷施工图设计后,在等待项目施工图设计中,首先完成(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9.2人防施工图审批。

准备人防施工设计图原件3套(由工程部提供)报市人防审批。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存档。若有技术疑问,需派员解释和答疑。9.3消防施工图审批。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

2施工设计图原件2套(其中1套应存于建设工程档案盒内)。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存档若有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9.4防雷施工图审批。

准备防雷施工设计图原件1套、总平图4份、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报市防雷办审批。若有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审批通过后,缴费后领取批文资存档。

9.5环境保护审批[“三同时”审核意见]。9.5.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环保局审核: 1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由环保局提供);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总平面图、管网总图1份; 3环保设计图说及排污口座标、编号1份; 4生化池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5生化池工艺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

9.5.2审批通过后,缴纳建筑施工燥音排污费,然后领取“三同时”审核意见书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9.6市政手续。

准备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综合管网设计图原件1份送区市政委审批,审批同意后领取批文存档。9.7规划许可证。

9.7.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规划审核: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2)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原件2份(由工程部提供)

3)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人防、防雷等部门的施工图批复,环保“三同时”批复,区教委的教育配套设施意见,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区市政委管家网方案审查意见,拆迁许可证,国土用地许可证及附图,投资许可证,年度投资计划通知)4)拟建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求的其它书面批文。5)地质勘查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申请原件1份

9.7.2审批同意后,领取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并持以下资料到市地形勘测院申请放线: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原件各1份,施工图建筑部分原件1套,规划红线图复印件1份。放线完成,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3份交存档。

9.7.3在获知规划许可证证号、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光盘后,可申报制作拟建项目的公示牌,具体步骤如下:

将勘测院回单、光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等资料送市规划“信息中心”申请制作公示牌,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公示牌制作完成后,由市规划“信息中心”送到区规划。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制作三类公示牌,并收取不同的费用,类型主要有:1)5万㎡以上收取4453元;2)2-5万㎡收取3047元;3)2万㎡以下收取2612元。

3.前期报建办理流程 篇三

项目收费标准责任部门前置条件

1.土地取得

1.1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土地现状利用图市、园区规建局审核开发:到市规划局查阅

1.1.2总体规划图市、园区规划局总工办

1.1.3用地红线图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市、园区土地处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2.3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企业动迁摸底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搬迁补偿洽谈

1.2.3.3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规划设计方案

1.2.5土地挂牌评估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办理摘牌手续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园区科技发展局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

1.2.8办理中标通知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中标通知书

1.2.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2缴纳土地出让金园区财政局依摘牌手续

1.2.13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依摘牌手续

1.2.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5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园区规建局、土地处依摘牌手续

1.2.16办理土地使用证

1.3拆迁补偿

1.3.1动迁普查

1.3.1.1动迁地块摸底开发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的确定

1.3.1.2居民动迁摸底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3企业动迁摸底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4动迁标的物产权核实土地局、房产局

1.3.2动迁手续办理

1.3.2.1选择拆迁单位拆迁公司经理办公会,招标、投标

1.3.2.2签订委托拆迁合同拆迁公司董事会

1.3.2.3办理拆迁许可证开发部、财务部房产局中标通知书、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许可

证、银行资金证明

1.3.2.4办理三停手续配套处煤气、自来水、电业局

1.3.3居民动迁实施

1.3.3.1编制拆迁方案董事会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3.2发布拆迁公告办公室大连日报社

1.3.3.3摸底情况公示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4召开居民动迁大会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5制定拆迁补偿费发放计划财务部

1.3.3.6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财务部

1.3.3.7动迁标的物拆除拆迁公司

1.3.3.8进行居民回迁安置公证处

1.3.4企业动迁实施被拆迁单位

1.3.4.1拆迁委托评估市房地产评估所

1.3.4.2拆迁补偿费确定董事会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4.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财务部

1.3.4.4动迁标的物拆除拆迁公司

1.3.4.5拆除现场移交工程部

1.3.5动迁管理

1.3.5.1拆迁政策法规搜集归档档案室

1.3.5.2居民动迁资料归档档案室

1.3.5.3企业动迁资料归档档案室

1.3.5.4外理企业居民动迁纠纷法院、执法局、派出所

1.3.6拆迁评价

1.3.6.1形成委托拆迁单位评价

1.3.6.2签订委托拆迁终止协议

1.4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园区规建局、财政局确定最终规划用途和面积

2.勘测设计工作

2.1勘察测绘与环评

2.1.1现状地形测量、基础配套设施测绘

2.1.1.1确定红线图

2.1.1.2面积确认(根据坐标)

2.1.1.3基础配套设施的测定

2.1.2地质勘察(初勘)

2.1.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市环保局

2.2设计招标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2.2.1下达设计任务书营销部

2.2.2确定设计单位

2.3规划方案设计

2.3.1设计方案全图(见备注)

2.3.2交通影响分析市交警支队邀请市交警支队科技规划科参加规划评审会

2.3.3方案评审

2.3.4方案调整

2.4详规方案批复市规划局、园区规建局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

2.5扩初设计设计院

2.6施工图设计设计院

2.6.1建筑施工图设计院

2.6.2结构施工图设计院

2.6.3给排水施工图设计院

2.6.4暖通施工图设计院

2.6.5弱电施工图设计院、专业公司

2.6.6强电施工图

2.6.7消防施工图设计院、电业局

2.6.8人防设计消防局

2.6.9自来水设计自来水公司、总工办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水内线设计图

2.6.10煤气设计煤气公司、总工办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建筑设计图、房间布局方案

2.7建筑工程单体施工图审查园区规建局、市建委审图办

2.8外网设计(采暖、雨水、污水、道路)相关单位

3.工程前期工作

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研发部园区规划局单体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核

3.2城建绿化审批市城建局、区城建局规划批复

3.3人防设计审核、批复及履约保证手续总工办市人防办人防建设立项通知单

3.4消防审核、批复本内阁

3.5政府代收费

3.5.1墙改基金缴纳墙改办规划批复

3.5.2砂石费缴纳市水务局规划批复

3.5.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缴纳市经贸委散装水泥办规划批复

3.5.4水土保持费水土保持办规划批复

3.5.5白蚁防治费房产局白蚁防治办公室

3.5.6办理劳动保险缴费手续质量处市建委统筹办规划批复

3.5.7人防费缴纳人防办规划批复

3.6市政手续

3.6.1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审批市城建局市政处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2占用公路路产赔偿及挖掘审批交通口岸管理局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市城建局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站工程预先提要求

3.6.4路灯设置工程路灯处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7建设项目有关手续

3.7.1施工图审查

3.7.2防雷审查

3.7.3行政执法检查手续

3.7.4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招标委员会市建委招标办

3.7.5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7.6办理档案手续

3.7.7办理备案手续

3.7.8交易中心手续

3.8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9办理预销售许可证开发部、营销部市房产局、房屋测绘部门详规方案批复、规划、施工进

3.9.1商品房面积测绘市房屋测绘管理部门建筑施工平面图

3.9.2商品房登记

3.9.3商品房销售价格认定

3.12增容项目

3.12.1水大连水务局、项目部、总工办详规图、规划批文并报送自来水公司;主体工程基本封顶。

3.12.2电电业局、项目部、总工办详规图、规划批文

3.12.3煤气煤气公司、项目部、总工办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2.4热力热力公司、项目部、总工办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3红线外市政设施

3.13.1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力市政、自来水、电业局、煤气规划方案

3.13.2通讯建造电讯公司规划方案

3.13.3管线铺设规划方案

3.13.4接口规划方案

3.14三通一平

3.14.1临时道路

3.14.2临时用电电业局、项目部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电负荷及使用地点

3.14.3临时用水自来水公司、项目部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水点及使用地点

3.14.4场地平整

3.15临时设施

3.15.1临时围墙

3.15.2临时办公室

3.15.3临时场地占用

3.15.4临时围板

9.后期手续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综合验收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1工程档案验收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2环保验收手续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审批市环保局、环保监测单位依规划批复协调

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手续市环保局依规划批复协调

9.1.3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项目部园区规划局竣工

9.1.4工程竣工消防验收项目部市消防局竣工

9.1.5工程竣工人防验收项目部市人防办竣工

9.1.6工程竣工电梯验收项目部市消防局竣工

9.1.7工程竣工市政验收项目部市竣工

9.1.8工程竣工防雷验收项目部市消防局竣工

9.1.9工程竣工专家组验收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2竣工备案质检站备案科

9.3办理地名及建筑物门牌号批复手续市民政局地名办规划批复

9.4房产测绘

4.前期报建办理流程 篇四

(2013.11.1-2014.1.22)

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项目:

1.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农业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已取得)

2.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农业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目前正在区环保局网上申报。

3.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农业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处开设临时道口报批手续已取得区建设局审批完成。

4.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农业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条(H)型道路路口搭建施工围挡报批手续已取得高新区水务局堤匝大队审批完成。

5.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农业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编制可研报告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领导处审阅。

6.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已取得)

7.苏州高新区西京湾生态农场(农业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已启动,目前招标需求表已转至公司成本核算部。

8.目前工作正在准备材料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

镇湖卫生院项目:

1.正式立项(已取得)

2.项目选址意见书(已取得)

3.拨地成果(已取得)

4.红线(已取得)

5.规划用地许可证(已取得)

6.规划设计条件(已取得)

7.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已取得)

8.防雷核准书(已取得)

9.土地划拨手续批复(已取得)

10.人防审批联系单(已取得)

11.镇湖卫生院企业投资项目开工登记表(已取得)

12.目前正在等人防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镇湖小学项目:

1.正式立项(已取得)

2.项目选址意见书(已取得)

3.拨地成果(已取得)

4.红线(已取得)

5.规划设计条件(已取得)

6.规划用地许可证(已取得)

7.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已取得)

8.目前正在区国土局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等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受理。

镇湖幼儿园项目:

1.正式立项(已取得)

2.项目选址意见书(已取得)

3.拨地成果(已取得)

4.红线(已取得)

5.规划设计条件(已取得)

6.规划用地许可证(已取得)

7.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已取得)

8.目前工作暂停

锦湖花园二期项目:

1.正式立项(已取得)

2.项目选址意见书(已取得)

3.拨地成果(已取得)

4.红线(已取得)

5.规划设计条件(已取得)

6.规划用地许可证(已取得)

7.环评情况说明(已取得)

根据苏高新办【2013】202号文件要求,环保部门应简化环评手续,针对动迁安置房确定的年度建设计划,提前指导各项目所在地对所属区域规划建设动迁安置房项目做整体性环境影响评估。在单个一般项目实施时,只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暂未编制整体性影响环境报告书,区环保局为了加快动迁房项目的建设,秉着平行受理、平行审批的工作模式,特出具此情况说明,证明环评材料已

在区环保局受理中。

8.土地协议出让手续未能办理(2014年上半年区征地指标中未有此地块)

龙惠花苑二期项目:

1.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已取得)

2.预选址已完成,蓝线图(已取得)

3.目前工作暂停

太湖湿地二期游船码头项目:

1.太湖湿地二期游船码头(临时用房)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已取得)

2.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已取得)

5.前期报建办理流程 篇五

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详表

序号 所办手续 办事期限(工作日)所需材料 备注 项目立项审批

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与可行报告)

2、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

3、工程方案设计 立项批复分为投资批复和建筑面积批复两部分 环保登记环评报告或环境评价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5

1、建设用地选址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可研或项目建议书;4 计划任务书(仅限政府投资项目)

5、环保部门审批意见;6 选址确认书(仅限三小区)

7、选址确认图(仅限西区)办理拨地定桩书 3 委托开发区测量队办理

注册阶段能源证明 3 申请表一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政府批文或立项批复; 4 土地使用合同; 5 用地阶段能源可供证明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 10 1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表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方案设计文件(按规划设计规定)2份及电子光盘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 15 1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申请表2 地质勘察报告3 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综合管网)十套;4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5 改、扩建项目非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的,须提供原设计单位的结构安全鉴定书。6 标注相关尺寸、距离的总平面图开口位置图(A4规格)3张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 方案设计批复注明: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企业设计阶段能源申请一份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 15 1 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申请表;2 施工图两套。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 扩初批复复印件注: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施工图纸报各专业公司审核

报控股各专业公司审核施工图,并提出审核意见。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5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立项批复、方案或扩初批复、书面申请、施工图一套

环境保护 7 环境报告批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环境保护措施审批表》3 《消防审核意见书》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5 方案设计审查批复6 扩初设计审查批复7 施工图设计备案8 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施工图纸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一式三份);2 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3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 规划部门批准的1:500施工图总平面图;6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批复;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8 天津市勘察设计临时进市证明;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批复文件;10 加固、改扩建等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1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12 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报告;13 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2套)14 各专业设计计算书(注明电算程序名称、版本)节能备案 3

1、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一式四份;(按建筑性质,分别填写)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4、墙改专项资金缴费发票复印件;

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发票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节能部分)

7、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办理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 3 1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申请表2 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采用招标方式提交)3 业主对承包商确认文件(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提交)4 境外企业承包提交境外承包商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办理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 3 1 质量监督申报申请表;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4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 5 地质勘探报告;6 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7 监理大纲及施工组织设计;8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副本;

9、施工图纸

10、岩土勘察备案施工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5 申请表一份临时电申请

临时电合同一式两份、临时用电申请表、TEDA用户送电申请及验收单临时水申请

临时用水合同一式两份临时建筑消防审核意见书

1、施工单位申请书(包括土建工程概况。临建面积、层数,选用材质及大约土建工期);

2、申报表;

3、材质检测报告;

4、临建位置图(总平面图),房屋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8米,在图上标注;

5、临建的平、立、剖面图;

6、防火安全制度;

7、消防安全备案书。注:图纸及文字资料需加盖公章。临时建筑审批表

1、临时建筑申报表

2、临建消防审批件

3、临建总平面图办理临时排污申请

1、临时排污协议书(一式2份)

2、排水管网平面图(甲方盖公章)办理临时占道、掘地

申请表一式3份办理临时出入口(绿化、市政、交警等12个部门)

1、申请表

2、总平面图一份(蓝图)

3、开口位置确认图2份

3、出入口地下管线已加固证明

建筑物验基线 3 拨地定桩书

验线表申请 3 拨地定桩书办理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 5 1 开工规划验线申请表2 现场控制桩布置图及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出具)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 拨地定桩书5 验线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5

1、安全员备案;

2、安全措施备案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 1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B4纸)3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复印件(B4纸)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复印件(B4纸)5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B4纸)6 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复印件(B4纸)7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并办理安全主管备案)8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9 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复印】10 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a、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中标价*1.2(超过3000万元按1 计算)b、承分包服务费(外地施工单位在市建交中心交纳)c、定额测定费

中标价*0.5

【发票复印】11 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障金证明(建设单位);代发工资协议书(施工单位)

消防变更及装修消防审核

1、申请表

2、书面申请

3、图纸

工程正式供水合同(含中水)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水申请表(盖章)

工程正式供电合同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电申请表(盖章)

工程正式供暖合同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暖申请表(盖章)

3、供暖工程竣工图及全套施工图

工程正式燃气合同

1、能源可供证明批件

2、供气申请表(盖章)

3、供气工程竣工图及全套施工图

办理通讯合同、网络合同

弱电工程施工图等

正式排污并网工程申请

1、室外管网总平面图;

2、申请表2份

办理增设、改变出入口(正式)7 1 增设、改变出入口申请表

总平面图(开设出入口)一份3 定标书复印件4 市政公司批件5 路口地下管线全部加固证明或承诺

办理防雷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办理电气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办理水质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15

1、申请表

2、消防审核意见复印件

3、防火专篇

4、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竣工图

5、电气检测报告

6、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监理报告

7、主要建筑防火材料材质证明资料8、119并网证明

9、避雷检测报告

10、建设单位关于工程概况的汇报材料

环保验收意见 10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环保验收申请表

卫生防疫验收意见 5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安全评价验收 5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

资料预验收(档案馆)3

1、全套竣工资料

2、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建筑安装、市政工程)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5

1、测量登记

2、总平面图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7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2、《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档案馆资料预验收证明;

7、竣工测量报告。

竣工资料移交(公司、业主、档案馆)30

1、公司存档(前期报建批复文件、项目管理文件、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2、移交业主(全套竣工资料、项目管理文件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文件、电子目录)

3、移交档案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表、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全套竣工资料、电子目录)

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 15

1、竣工验收备案表(建备表1)

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

3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

44、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建设表

55、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设表6)

7、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表7)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施工图审查备案书(新建工程扩初设计的批复)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12、建

设项目环境状况监测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复)

13、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5、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1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17、档案合格证明文件

18、有防雷工程的,提供防雷装置合格证

19、有人防工程的,提供人防验收证明20、标志牌镶嵌申报表

退水贴费、排污押金

办理门牌号登记申请及通邮 5

1、《门牌号登记申请表》;

2、规划总平面图

房屋所有权证

1、《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表》(天津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提供);

2、《房屋所有权固定资产证明》(同上);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邮地址;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7、《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

8、天津开发区质监站签认的《质量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竣工图纸(原件);

10、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出具专用复印件);

11、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

6.项目报建流程 篇六

1、进行项目了解和地方性项目报建程序及建立相互关系;勘验项目现场情况并将所取得土地边界坐标、面积数量进行复核;取得该宗《土地现状图纸》,联系设计院并和建设单位沟通后出台项目规划方案,并和规划部门沟通后进行项目方案的申报。同时将该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为后期申报工作奠定基础。勘探工作及项目《勘探报告》取得备用申报。

2、项目规划方案获批后,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和施工图纸规划对接工作,并与勘探、审图、消防、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保证施工图纸的正常进行。

3、进行《项目审批手册》工作开始,并办理建设手续工作图审、消防、质监站、安监站等工作办理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前期已办理);进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原来17个部门盖章、缴费,现在需要详查确认。各种配套费用缴纳等。

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道路(三通一平,具备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建设及临舍建设等。并陆续进行项目建设单位供材的各单项招标工作。

7.报建流程(正本) 篇七

土建报建流程

1.目的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使项目正式开工,进入工程进度管理流程。

2.流程

1.前期部向主管副总、总经理提出报建计划申请,经批准后向

市计划局领取《立项申请表》,办理立项批文。所需资料:

(1)立项申请表

(2)土地证复印件

(3)政府批文

(4)银行资金证明

(5)拆迁图

(6)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前期部持《立项申请表》到区建设局、银行、财政局、审计

局、计委申请办理项目立项计划;

3.前期部将项目总平面图送市规划局用地科审批。具体审批步

骤如下(30个工作日):

(1)市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供资料:

1、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规划蓝线图;

3、地形图光盘

4、总平面图。);

(2)市规划局用地科主办审理总平面;

(3)市规划用地科科长审理总平面;

(4)市规划局审查小组审理总平面;

(5)市规划局副局长审理总平面;

(6)市规划局局长审批总平面;

4.前期部将批复的总平面送市规划局用地科定红线。具体审批

步骤如下(30个工作日):

(1)市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交资料:

1、申

请表。

2、立项申请复印件。

3、国土证复印件。

4、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蓝线图。

6、地形图光

盘。);

(2)市规划局用地科主办绘红线图;

(3)市规划局用地科科长审核红线图;

(4)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审核红线图;

(5)市规划局副局长审核红线图;

(6)市规划局局长审批红线图;

5.根据已审批的红线图,设计单位做建筑方案,前期部将方案

送市建设局招标办。具体步骤如下(30个工作日):

(1)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建筑方案招投标;

(2)委托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建筑方案招标公示;

(3)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召集专家组对建筑方案进行定标;

6.前期部将建筑方案送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初审;

7.前期部到市建设局设计科办理地质勘探合同备案,审查建筑

方案招投标;

8.前期部将建筑方案送市建设局设计科艺术评审委员会评审;

9.前期部将建筑方案送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评审(单体、外立

面)。具体评审步骤如下:

(1)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主办审理建筑方案

(2)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科长审理建筑方案

(3)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审理建筑方案

(4)市规划局副局长审理建筑方案

(5)市规划局局长审批建筑方案

10.前期部将建筑方案送市消防局报建科审批,领取消防审核书。

具体审批步骤如下(20个工作日):

(1)市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消防局窗口办理消防报建;

(2)市消防局消防监督处主办审理建筑方案图

(3)市消防局消防监督处副处长审理建筑方案图

(4)市消防局消防监督处处长审理建筑方案图

(5)市消防局副局长审理建筑方案图

(6)市消防局局长审批建筑方案图

11.前期部将建筑方案送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审批;

12.前期部到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领规划许可证(正本)。具体步

骤如下:

(1)市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交资料:

1、申请表;

2、红线图;

3、方案图;

4、建施图原件一套;

5、蓝线图、国土证、用地证、立项批文、复印件。);

(2)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主办审核;

(3)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

(4)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审核;

(5)市规划局副局长审核;

(6)市规划局局长审核;

13.前期部将设计合同送市建设局设计科备案;

14.前期部将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送市建设局图审中心审图。具

体步骤如下:

(1)送施工图市建设局设计科;

(2)市建设局审批中心各小组审施工图;

15.工程部办理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

16.前期部将总平面送市政园林管理局报建。具体步骤如下(7

个工作日):

(1)市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园林管理局窗口(提交资

料:

1、申请表。

2、绿化设计图。

3、方案图。)

(2)市政园林管理局报建科主办审理绿化设计图

(3)市政园林管理局报建科科长审理绿化设计图

(4)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审理绿化设计图

(5)市政园林管理局主任审批绿化设计图

17.前期部到端州区地震局办理工程防地震手续;

18.前期部到市白蚁防治中心办理工程防治白蚁手续;

19.前期部到市人防办公室建工科,缴纳人防设施费。具体步骤

如下(5个工作日):

(1)市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公室窗口(提交资料:

1、方案图。

2、施工图。)

(2)市人防办公室建工审核方案图、施工图确定是否需缴交人

防设施易地费

(3)市人防办公室建工科科长审核方案图

(4)市人防办公室副主任审核方案图

(5)市人防办公室主任审批方案图

20.前期部到市气象局防雷所办理防雷报建,防雷所发防雷设施

设计审核书;

21.前期部到市建设局设计科办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

22.前期部到市建设局建工科办理施工许可证审查。具体步骤如

下:

(1)市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建设局窗口(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企

业名称及施工合同;

3、监理合同;

4、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及地质资料;

5、资金保函或银

行证明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

6、商品混凝土销

售合同或肇庆市混凝土现场搅拌许可(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及《白蚁防治合同》,墙材专项基金缴款凭证;

7、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

(2)市建设局建工科主办审查资料;

23.前期部到市质监站进行质量监督报建。具体步骤如下(7个工

作日):

(1)市质监站办公室审查资料;

(2)市质监站总工程师审查资料;

(3)市质监站副站长审查资料;

(4)市质监站站长审查资料;

(5)市质监站办公室缴交报建费用;

24.前期部到市安监站进行安全监督报建。具体步骤如下(7个工

作日):

(1)市安监站报建审查资料;

(2)市安监站副站长审查资料;

(3)市安监站站长审查资料;

(4)市安监站报建缴交报建费用;

25.前期部到市建设局散装水泥办公室缴交散装水泥押金;

26.前期部到市建设局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办公室缴交新型墙体材

料专项基金;

27.前期部到市建设局建工科领施工许可证;

(1)市建设局建工科主办审核资料;

(2)市建设局建工科科长审核资料;

(3)市建设局局长审核资料;

28.前期部到市环保局办理施工噪音排放许可证(7个工作日);

29.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使得项目正式开工,进入工程

进度管理流程;

30.前期部将所有报建资料归案保存。

8.市政(建筑)工程报建流程 篇八

目录

一、可行性论证阶段

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3、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预审

5、环境评价批复

6、招标方案核准

7、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二、规划设计阶段

8、规划设计条件(市政规划要点)及定点蓝线

9、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一阶段)

10、总平面图(修建性详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三、用地确权阶段

11、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二阶段)

四、工程规划设计阶段

12、初步设计审查

13、报建图审查(非房建项目无需办理本步骤)

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许可阶段

15、招投标备案

16、监理合同备案

17、施工合同备案

18、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19、安监注册 20、质监注册

21、核缴劳保基金

22、施工许可证办理

市政工程报建流程

一、可行性论证阶段

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重大项目在申报立项时还应当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内容和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财政直接拨款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政府批准后批复立项。办理机构:发改委

提交资料: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预审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要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3、选址意见书 办理机构:规划局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1)立项批复(2)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

(3)重要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经审核的规划依据图及附件、电子文件;(5)城市道路办理须提供道路方案设计审查通知书

4、建设用地预审

办理机构:国土局规划耕保处 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2)预审申请报告(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办理机构:环保局

6、招标方案核准 办理机构:发改委

相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强制的范围规模标准摘要

(1)《招标投标法》规定,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全部招标采购。(2)《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①②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7、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建设单位应依据立项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环保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依据。

发改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环保、财政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邀请相关专家,重点对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进行评审论证后依据审批权限进行批复;重大项目的建设方案需报市长办公会议审查确定。需要报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由市发改委组织评审后提出意见上报。

发改委核准招标方案后批复可研报告。

二、规划设计阶段

8、规划设计条件(市政规划要点)及定点蓝线 办理机构:规划局 办理时间:9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1)立项批复

(2)带地下管网的1/500现状地形图;

(3)重要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选址意见书(专指办理了“选址意见书”的项目);(4)经审核的规划依据图及附件、电子文件;

9、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一阶段)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一阶段是咨询调整和听证阶段,主要程序是:测量、地籍调查、办理调查红线和听证。办理机构:国土局用地处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用地申请表或报告(附资料出证书)原件1份(2)用地原权属证明文件(3)立项批复

(4)规划定点蓝线原件2张及设计要点(5)被用地权属单位意见(6)1:500至1:2000现状地形图原件2套或数码盘

(7)被占用土地单位属国有企业的,提供职代会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原件1份,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原件1份。

10、总平面图(修建性详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根据不同情况:

情况一:可同时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情况二:申报总平面图审查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大型建设项目应先审总平面图再审方案,小型简单项目不要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情况三: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道路、桥梁等)办理机构:规划局 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仅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规划选址、定点阶段所有资料;(2)规划设计条件书;

(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测绘成果; 发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批单

三、用地确权阶段

11、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分为局审阶段和登记发证阶段。办理机构:国土局用地处

办理时间:局审12个工作日,登记发证7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划定的调查红线原件1张(含规划定点蓝线)(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批单、规划要点(3)地籍调查表 原件1份(4)测量成果表原件1份(5)土地登记申请书

发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红线图

四、工程规划设计阶段

12、初步设计审查 办理机构:建委科技处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2)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3)初步设计文件;

(4)规划批准文件(总图批复及设计条件或设计要点)(5)建设工程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证;(6)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7)工程设计主要参数统计表。

审查形式: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联合会议审查。大型工程需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后再进行联合会议审查。

13、报建图审查(非房建项目无需办理本步骤)办理机构:规划局 办理时间:11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2)建设单位报建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用地红线资料及电子文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4)规划依据图1份,并用铅笔标明拟建位置;(5)规划设计条件书;

(6)发改委立项批复(专指政府投资及经济适用房项目);(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7)房改部门的批复(经济适用房);(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8)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立、剖面图等1份(附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和说明等);

(9)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和竖向及管网综合图;(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10)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会议纪要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大、中型项目);

(11)省(市)建委的初步设计批复,经建委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1套(限额以上);

(12)出让土地须附有出让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13)高层居住建筑须有日照分析报告;(14)消防设计专项说明(设计院签章)。

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非房建项目直接进窗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建项目还需要办理并联审查、放线、核面积指标、上定位图等程序后再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非房建项目具体办理方法: 办理机构:规划局 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2)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3)规划设计要点;

(4)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5)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和方案审查意见书;

(6)建委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原件和经建委审定并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各一套;

(7)施工图2套、电子文件1份(其中一套由道路建设业主及道路建设指挥部盖章);

(8)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

(9)设计要点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提供的其他资料。房建项目具体办理办法:

相关流程:并联审查——核面积——人防审批——放线——上定位红线图——领取工作联系单——核费——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办理时间:发证阶段为8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报建图审查阶段所有必备资料;

(2)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原则上“修改报建图通知单”应在报建图审查阶段阶段复审);

(3)建筑平、立、剖面等建筑施工图1式3份;

(4)建筑环境景观设计文本3套;(含市园林局签章的文本1套)(5)放线报告单及回执(须经批后管理责任人签字);(6)1/500定位红线图3份及其电子文件;

(7)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复核表(须经办人员签字);(8)规划并联审查批复;

(9)依法建设保证书(新建项目须法人代表签字盖章);(10)违规及补办项目须征得市执法支队书面处理意见并退回原审批资料;

(11)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12)其他(前阶段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协议、承诺等)。(13)消防设计专项说明(设计院签章)。

发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批单、竣工测量通知单

五、施工许可阶段

15、招投标备案 办理机构:建委招标办

相关流程:招标登记——招标文件、公告备案——开标、评标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招标投标资料备案

16、监理合同备案

办理机构:建委市场处窗口 提交资料:

(1)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2)监理合同原件(3)中标通知书原件

(4)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5)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7、施工合同备案

办理机构:建委造价站窗口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6)施工合同文本,施工作业分包(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原件三份,附电子文档

(7)《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备案表》(原件)(各一式六份,一个施工合同填写一套)(8)应担保的工程,须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证明(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9)施工作业分包(专业)分包《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10)加盖公章及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附电子光盘)(11)填写《合同备案管理信息》

(12)授权委托书(甲乙双方的)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18、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报告书及备案表。办理机构:建委设计处窗口 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及批复单位盖章的初步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图及建筑平、立、剖);(3)施工图审查备案表(一式五份);

(4)施工图审查报告和委托审查合同(协议书);(5)(长沙市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6)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

19、安监注册

办理机构:建委安监站窗口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表、安全监督记录本、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支付凭证、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湘建建[2006]78号)。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配备:建筑工程1万m2以下配备1名,1—5万m2配备2名,5万m2以上配备3人以上;其它土木工程5000万元以下配备1名,5000万—1亿元配备2名,1亿元以上不少于3人。)20、质监注册

办理机构:建委质监站窗口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或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机构组成;(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5)其它需要的文件资料。

21、核缴劳保基金

(一)房建项目

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工作联系单;

2、非税局盖章后的“长沙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

3、缴费凭据;

4、中标通知书;

(二)非房建项目

1、长沙市非房屋建设工程劳保基金收费表;

2、中标通知书;

3、缴费凭据;

办理机构:建委劳保处窗口

办理流程:非税局窗口核费——缴费——非税局窗口确认到账——建委劳保处窗口出具收据

22、施工许可证办理 办理机构:建委市场处窗口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报建申请表(原件)

(2)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提供非招标工程项目审批表(原件)(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定表原件(非房地产项目)(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原件)(5)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

(6)注册建造师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发改委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表和招标方式批复(复印件)(11)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复印件)

9.报规报建、产权、销售流程 篇九

(一)选址、定点审批 开发企业持立项审批文件、申请用地的函件、工程情况简要说明,以及拟建方案、开发项目意向位置的1/2000或1/500地形图等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发项目选址、定点申请

(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开发企业持《选址意见书》等材料,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规定了用地性质、位置和界限)

(三)申请领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开发企业持拟建项目的说明、拟建方案示意图、规划设计单位提出的控制性规划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后,下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用地红线图

(四)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开发企业委托有规划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选出至少2个设计方案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较优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报审批,审批后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发《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知书》

(五)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企业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档案保证金证明及其他有关协议(如使用水、电、煤气等),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最后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核 开发项目竣工时,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检验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关城市规划要求的落实情况,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如期建设完毕

单项工程报建流程单项工程报建流程单项工程报建流程单项工程报建流程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交报建资料

1、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提交立项批文;

3、提交国土证或国土批文;

4、提交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提交消防审查意见;

6、提交环保评估意见或排污许可证,防雷设计审核;

7、按规定应招标的工程提交“中标通知书”;

8、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注明造价中所含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内容及支付计划);

9、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

10、施工图审查批准报告及合格书;

11、已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12、施工企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3、安全施工措施;

14、银行资金证明;

15、施工组织方案;

16、监理规划;

17、安全生产许可证;

18、项目经理证书。

(二)建设主管部门受理报建

1、资料经审查后输入电脑,经办人审查,主管领导审批。开具“缴费通知书”,由报建单位到银行缴纳报建费用;

2、工程报建收费 质量监督费,1.8元/平方米(高层2.2元/平方米,超高层3元/平方米);散装水泥专项基金,0.6元/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基金,8元/平方米;人防易地建设费,10元/平方米。以上由建设单位缴交。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造价0.1%,由施工单位缴交。

(三)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报建单位凭缴费通知书的回执,到建设主管部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期限:经审查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产权办理流程商品房产权办理流程商品房产权办理流程商品房产权办理流程 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土地使用证》(3)《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许可证》(6)竣工验收证明单(7)建筑平面图 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5)收费发证 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个人办理房屋产权证流程:(1)买方所购的房屋的整幢楼是否已办理预先登记,这是能否办理产权证的前提。对于商品房,买方与开发商所签定的合同一定要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所购买产权才会清晰,无争议,否则会在办证时遇到很多麻烦。(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商品房销售办理流程商品房销售办理流程商品房销售办理流程商品房销售办理流程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准备以下资料: 1.商品房销售申请书(房产局市场管理科领取)2.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有年检内容的副本)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房产局市场管理科领取)4.国有土地使用证5.建设项目批文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8.人防批复9.预售房款监管合同10.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证书(需有年检内容的副本)11.前期物业管理合同12.地名办批复,公安门牌号码,外销批文(如房屋

不外销则不需要)13.共有公用部位审核表(面积测绘处领取)14.窗口表(房产局市场管理科领取)15.规划核准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剖面图16.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17.国有土地出让金凭证18.项目施工合同19.项目建设进度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原件,除1、4项外,其余均准备一份复印件供房产局留存。办理流程: 准备资料——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科交件——初审——房产局人员查看建设现场——出具收件单——复审——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销售面积的确定及分摊基本工作流程:

1、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房前,应确定商品房的销售面积计算方式,对共用建筑面积予以分摊,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组成。商品房预售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但预售商品住宅的,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2、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3、商品住宅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情况经公示并与第一个买受人签订预售合同后,售房单位不得更改。售房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应当附有经公示的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内容。

4、非住宅的商品房预售时,售房单位应当明示共用建筑面积情况。

三、房地产广告的发布与管理 基本工作流程: 发布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并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名称;

2、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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