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10篇)
1.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一
2016年湖南高考本科一批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文科)如下:
科类院校代号院校名称计划数投档线语文数学外语文史类1101北京大学18642121141141文史类1102清华大学4644112140134文史类1103中国人民大学34626122125129文史类1104北京师范大学20607126116137文史类1105北京科技大学20580112107127文史类1106北京邮电大学10583112122141文史类110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6601117123143文史类1108北京理工大学9591106117129文史类1109北京交通大学858611595132文史类1110北京化工大学9567100110134文史类1111北京工业大学4557104117114文史类1112中国农业大学7581104128134文史类1113北京林业大学14578106111134文史类1115北京中医药大学2594108120129文史类111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2596110117132文史类1117北京外国语大学14606111121144文史类1118中央民族大学37582109121133文史类1119中国地质大学(北京)65749792140文史类112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4530
文史类1123北京体育大学956398121131文史类1125北京语言大学10579121104141文史类1126华北电力大学(北京)9578117107133文史类1127中国矿业大学(北京)9568102103131文史类1128北京联合大学655097116127文史类1130中国传媒大学12599117114138文史类1131中央财经大学13602109125138文史类1132中国政法大学33601118125139文史类113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7581115113135文史类1135北京工商大学8570110124121文史类1151中华女子学院2537104100125文史类115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6576115102119文史类1155首都师范大学5564112107133文史类1163北京电影学院157211287131文史类1201南开大学27597105135138文史类1208中国民航大学6563111127117文史类1210天津财经大学9572107114117文史类1301河北工业大学655410599140文史类130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655711696127文史类1304燕山大学855411090129文史类1305石家庄铁道大学954110298127文史类1401太原理工大学16545114102125文史类1403山西大学54545102105126文史类1411中北大学145379987128文史类2101东北大学125729994123文史类2102大连理工大学13577106107135文史类2103大连海事大学4572105116141文史类2105辽宁大学9560110107135文史类2108东北财经大学6572116102122文史类2186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3567105114135文史类2201吉林大学24585110123127文史类2202延边大学20546110105127文史类2204东北师范大学22563110117118文史类2215长春理工大学553910089130文史类2302哈尔滨工程大学955211791123文史类2303东北农业大学954810895133文史类2305东北林业大学18547107101128文史类2310黑龙江大学3053997103115文史类3101复旦大学8637116141135文史类3102上海交通大学1639118131143文史类3104同济大学12606125110140文史类3106华东师范大学11604111131139文史类3107上海外国语大学4602115127136文史类3109上海财经大学10613108118144文史类3110上海大学3590114109127文史类3116华东政法大学19576106128125文史类3122上海海事大学1456511299130文史类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0573117105126文史类3201南京大学18620122133135文史类3202东南大学8592110128127文史类3203中国矿业大学12551112103132文史类3204河海大学18573108108125文史类320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1577102127126文史类3207南京农业大学20565115107125文史类3208中国药科大学2567114118110文史类3209南京师范大学2758199112135文史类3210苏州大学17584113113121文史类3211江南大学27573111117133文史类321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255499104128文史类3213西交利物浦大学1055398103133文史类3215江苏大学14560113110116文史类3218南京林业大学8552100108124文史类3222南京邮电大学1556110999121文史类3226南京审计大学6584111118139文史类3227南京财经大学18572116101134文史类3230南京工业大学1755211395128文史类3235江苏科技大学8548116113125文史类3245扬州大学3561115114138文史类3280江苏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254011489129文史类3301浙江大学18619113136134文史类3303宁波大学9562122105117文史类3308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0557107108125文史类3310浙江理工大学18556103111121文史类3314浙江工业大学555793106125文史类3318浙江师范大学9558112105124文史类3322浙江财经大学10562112107130文史类3335宁波诺丁汉大学2055710895136文史类3402安徽大学3256511789139文史类3404合肥工业大学12556111109122文史类3405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3544107118111文史类3501厦门大学11608110134142文史类3502福州大学11565101111131文史类3503厦门大学4576117113134文史类3508华侨大学3255710294134文史类3516福建农林大学6549105102131文史类3524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454210299137文史类3601南昌大学37565102113132文史类3603华东交通大学13549106109131文史类3604江西财经大学18570112109128文史类3701山东大学23583114107136文史类3702中国海洋大学21582119127136文史类3706山东大学威海分校1657511791122文史类3713青岛大学20557100102135文史类3716济南大学2653811687128文史类3719山东师范大学1353210980130文史类4101郑州大学22563116116131文史类4104河南大学3754311773132文史类4201武汉大学53610114135127文史类4202华中科技大学47591108112136文史类4203武汉理工大学2657697132129文史类420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4572104119132文史类4209华中农业大学3156593121118文史类4210华中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6530
文史类4212武汉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156711399139文史类4215华中师范大学29586116107138文史类421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7587109123130文史类4219中南民族大学36544107103128文史类4224湖北大学14555109101129文史类4226武汉科技大学1855899111134文史类4227武汉工程大学854810590127文史类4235三峡大学2654196126108文史类4238湖北中医药大学3553112114119文史类4247华中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854311195119文史类4301湖南大学42597104122137文史类4302中南大学16596107135134文史类4303湖南师范大学50256596114109文史类4304湘潭大学60755111092138文史类4305湖南农业大学37654011690132文史类4306湖南科技大学45353910984131文史类4307湖南中医药大学33853493108130文史类4308长沙理工大学328547105109132文史类4309南华大学79953110296122文史类4311湖南师范大学4853810193115文史类431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175545114101112文史类431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124530
文史类4324湖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10530
文史类439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45530
文史类4401中山大学34608105136122文史类4402华南理工大学25588104127130文史类4403暨南大学1659011598145文史类4404华南师范大学9580107129132文史类440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2580114109134文史类4408华南农业大学1056299120136文史类4410深圳大学14579115103132文史类4411汕头大学10569105128122文史类4412广州中医药大学1056110590124文史类4426广东工业大学855810798131文史类4427广州大学1256299100128文史类4428广州医科大学854410599128文史类4435南方医科大学11558107112128文史类4501广西大学20561105132127文史类4603海南大学7155810498120文史类4855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8593119126135文史类488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8538101103128文史类5001重庆大学12590107132134文史类5002西南大学11581102115118文史类5003西南政法大学4457710886135文史类5004西南大学(荣昌校区)754510196124文史类5005西南政法大学(中外合作办学)5567105113129文史类5010重庆交通大学11551106114106文史类5012重庆邮电大学555211885127文史类5101四川大学35594106104127文史类5102电子科技大学557811686140文史类5103西南交通大学1657010988136文史类5106西南财经大学27585114122135文史类5108成都中医药大学2562102114114文史类5201贵州大学456011199126文史类5301云南大学29563103120133文史类6101西安交通大学12592110118137文史类6102西北大学17571112101144文史类6103西北工业大学4576111109108文史类6105长安大学10558114105128文史类610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8562109126129文史类6107陕西科技大学1054510799120文史类611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45389890128文史类6114西安外国语大学1456311787137文史类6125西北政法大学13560105111133文史类6129西安科技大学1054597106116文史类6201兰州大学34572103118120文史类6402宁夏大学655110683136文史类6501新疆大学853211775129文史类6502石河子大学18534103100118体育(文)1123北京体育大学67499577124体育(文)420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1722917288体育(文)4215华中师范大学2739987284体育(文)4303湖南师范大学83674965466体育(文)4305湖南农业大学20650926943体育(文)4306湖南科技大学53650896951体育(文)4501广西大学2649876860体育(文)5001重庆大学472410159103体育(文)5201贵州大学2665905179体育(文)6402宁夏大学3645
说明:
1、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体育类专业投档线为考生档案分(不含体育竞赛优胜者优惠加分)与专业分之和(档案分和专业分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4、计划数中包含投档前学校增加的计划。
[关于湖南高考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的分数线]
2.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二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河南省招办按计划数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供高校审查录取。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3.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三
此前,我省高考文理科提前录取及艺术类第一批高校已录取完毕。近200所高校实际录取7400余名,其中文理科、艺术类各3700余名。第一批提前录取中,包括上海交大和浙江大学在内,共有36所高校在我省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500余名;本省属16所本科高校,首次安排面向12个重点欠发达县考生定向招生近300名。
投档比例压缩
为降低退档风险,今年我省平行志愿投档比例进一步缩小。按各校招生计划,除省外高校文理科第一批首轮投档比例原则按1:1.05确定外,其它各批、各轮原则按1:1确定。
平行志愿投档后并不意味没有退档风险。若考生分数偏低、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身体条件等不符合高校要求,则退档风险依然存在。
与传统顺序志愿不同,平行志愿按科类及考试类别,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高校志愿逐个检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如达到高校投档线但其名次号不够,仍将无法投档。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意味着一旦符合条件被投到某高校,其余志愿自动失效。
文理科第一批招生增加
今年,全国重点高校、“211”高校及经批准列入第一批招生的文理科普通高校(含提前录取及平行志愿),在浙江计划招生3.78万余名,其中文科约0.725万、理科约3.055万。与去年相比,文科增加500余名、理科增加2100余名。
高校投档线的确定,与各高校在我省投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直接相关。所以,看投档线的高低要跟高校的招生量结合起来,如若招生量大,分数线会相应降低,反之则会上升;招生计划的增加或减少,投档分数线也会相应降低或上升,同档次高校更明显。
首轮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第一批高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将于16日晚上在省教育考试网公布。因高校各专业生源差异,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其他综合因素影响录取的考生会有退档,将造成招生缺额。
4.平行志愿投档线是什么意思 篇四
平行志愿投档线是指平行志愿投档的分数线,考生达到后即可报考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一种新型的录取方式,也就是一个志愿中包含多个平行的院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平行志愿介绍
平行志愿是指高考志愿的一种新的投档录取模式,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平行志愿好处
以往,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时,“必修课”之一就是查询有意报考高校往年的录取情况:前一年分数线高了,当年报考的人会少一些,分数就会降低。这种非正常现象又直接影响到下一年度考生的志愿填报,于是频频出现“大、小年”的现象,造成恶性循环。前几年未推行平行志愿时,几乎所有一流大学都曾遇到过在某地第一志愿考生数不满,录取分数线仅为当地重点控制线的情形。
高考志愿填报的技巧
1、客观评估自身分析待选院校投档线水平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主要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在考生入围、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比较考生各学科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前提下,才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招录。因此,考生客观评估自己的实力与特点,摆好自己的位置,是填报志愿的依据。
2、排查志愿细节“冲稳保”合理组合方案
适用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策略是“冲稳保”,即各个大学要按照“可以尝试冲刺的院校、录取比较稳妥的院校、一定保底的院校”的顺序和层次来组合志愿表。
同时,还要排查志愿细节,调整及确定志愿方案。考生可以将初步拟定的志愿方案与老师、区招办、院校招办等熟悉志愿填报的人士进行沟通,征询意见,并对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和家庭实际情况,特别是本人的学习志向、高考分数,最终确定本人的报考志愿方案。
3、专业和学校,权衡选择好
5.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五
1.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志愿前,首先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检索时,先检索排在第一位考生所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依志愿顺序确定投档。再检索排在第二位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以此类推。
2.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有逻辑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且A校有计划余额,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
3.一次性投档。即按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各招生院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也就是说,考生一旦因各种原因被高校退档,即使他的投档分超出后续高校的调档线,也不能被投档,只能参加下一轮投档录取(下一志愿组、本批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换句话说,同一批次平行志愿里虽然可填报多所高校志愿,但考生档案只投一次,实际只是一个志愿起作用。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1)专业填报要合理,要服从专业调剂。从关于平行志愿的例子不难发现,平行志愿投档是同时进行的,这就存在时间差(比如上面案例中,甲被投档到复旦时,乙同时会被投档到同济,如果甲被复旦退档,同济已经投满的话,甲分数再高也进不了同济)。要避免时间差,选择合理填报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要注意。
(2)大胆”冲一冲“要谨慎。在平行志愿的填报过程中,很多媒体和专家都在讲,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下可以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方式来填报。但在志愿填报的过程中,考生往往需要从高校、专业和地域三个维度进行选择,因此,是否“冲一冲”需要慎重考虑。
6.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六
2.今年高考将第一次划分文、理科投档,即省招生办将分别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今年部分院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揭晓,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将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计划进行招生。
7.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七
广东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与高考人数
5月30日,广州招考发布6月招考日历,其中提到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24日左右,届时将同时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
近日,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广州召开,今年广东高考报名人数达78.3万人,比去年略有下降。
距离2021年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全国各省市陆续公开高考报名人数,部分呈上升趋势:河南高考报名人数达125万人,比去年增加约9万人;山东79.5万人,增加1.3万人;江西49.5万人,增加3.3万人;湖南56.84万人,增加3万人……与全国上升趋势不同,广东报名参加高考78.3万人,比去年的78.8万人略有下降。
广东作为全国8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今年考生将迎来新高考首考。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夏季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其中,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均需参加。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随着考试科目增加,2021年夏季高考考试时间从往年的2天调整为3天,考试安排在6月7日至9日。
广东2021年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 提前批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 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 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第十九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第二十六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二十七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2号)执行。
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
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纸介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
二、体检
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10.2021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
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单独举行。
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简称“四选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文
(9:00—11:30)
数学
(15:00—17:00)
6月8日
物理/历史
(9:00—10:15)
外语(15:00—17:00)
(英语听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月9日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全省其他统一考试科目为英语听说、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11.高校招生专业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下同)划分,对应的考试科目如下:
(1)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四选二”。
(2)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四选二”。
(3)艺体类考生(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艺术校考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专业术科。
12.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
(1)分数构成普通类(物理)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
普通类(历史)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
艺术体育类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
艺术统考类考生总成绩(除广播电视编导类外)=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2.5×40%。
体育统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
(2)各科目卷面满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目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考生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3)外语选考英语语种
英语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13÷12+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英语听说考试成绩=英语听说考试卷面分÷3(四舍五入取整)。
13.本科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本科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统考相应的术科成绩。省统考涵盖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由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下称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组织校考;其他高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校考。经批准自行组织校考的高校,其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
14.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评卷顺利进行。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15.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公布。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等指定渠道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
四、考风考纪
16.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完善高考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及派出巡察组巡察各市、县(市、区)考试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高考工作的巡查督察。
17.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监考员遴选工作,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监考等涉考工作。要加强对主考和监考员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监考员要按照考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并如实反映考生考试情况。
18.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有应届毕业生的中学在考前应召开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动员大会,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违纪舞弊处罚警示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各考点、考场均须配置金属探测仪,严禁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无线电收发装置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省、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均要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舞弊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加强社会监督。
19.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加强试题试卷机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相关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严肃保密纪律,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与机密工作,加强试卷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有直系亲属及利益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试题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保密等工作。
20.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将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
2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等制度。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学校的单考单招考试(含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以及高职自主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招生计划及章程
22.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其他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23.属地在我省的高校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并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并一同上报。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省内各市属高校要严格按省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
24.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和重要依据。高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分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有歧义。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26.高校需按规定上传招生章程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经学校主管部门核定后,将招生章程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并向社会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27.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在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报送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分“物理、体育艺术”版,“历史、体育艺术”版二册分别汇总编印出版《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只摘编院校招生基本信息。
28.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时,高校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对因调整不当造成遗留问题的,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处理;生源总量不足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六、填报志愿
29.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顺序投档。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
30.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须在相应批次普通类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
31.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考生须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确认志愿填报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或院校指定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导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2.考生填报志愿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高校志愿无效。
七、录取
33.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国各类高校在广东省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4.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即在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校。投档前,省招办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要根据生源分布情况,主动与省招办沟通,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录取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在粤招生高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对高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校要重视处理好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考生的不合理录取或退档,高校应予纠正,否则,高校需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35.各高校要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及通讯线路建设,保障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与网络防病毒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要指定一位熟悉招生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与省招生办公室联系,录取期间须保证系统和通讯畅通。
36.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
(1)普通类:本、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本、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
(2)艺体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结合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分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文化分、专业分两条分数线。
(3)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4)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应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须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37.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
(2)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38.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不超过1:1.2,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
(2)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
在广东省省级艺术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艺术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除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外的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涵盖的专业),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39.高校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40.录取原则。
(1)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
(2)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又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高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春季高考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普通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原高职院校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4)各高校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仍未能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
(5)高校退档,必须注明详尽、具体的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由高校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6)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7)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1.高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等一并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42.被录取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
43.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同时被高职院校在春季高考录取和本科高校在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应办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接受其报到注册。
44.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工作。
八、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45.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4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同时取得多项加分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九、招生管理职责
47.省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本省区域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等省级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汇总并公布高校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我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协调有关省级招委会解决不符合本省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
(7)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8)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9)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省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高校对单独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1)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48.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负责本辖区区域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等省级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以及其他有关工作。配合解决不符合本省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
(4)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承担评卷老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5)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辖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7)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市要安排人员参加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统一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来访咨询及其他工作。
九、招生经费
49.各级考试机构的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保障。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保障。
50.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51.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试卷保密值班、录取等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十、招生工作纪律
52.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广东省严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招〔2015〕16号),自觉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53.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54.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十一、附则
55.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56.特殊类型招生(含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第二学士学位、残障生单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的高校或专业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7.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58.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59.此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教育部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8.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八
在考平行志愿的时候,我们要把热门的专业和不热门的专业都报考一些,这样如果被有优势的专业录取更好的,但是要是没有 被录取,我们还能被一些冷门的专业录取,确报自己不落榜,这也是非常好的.一种方法。
我们要把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分数线是在哪个范围内,应该报考什么学校,不要盲目自大,在高考平行志愿之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自己要报考的学校,在网上查一下这个学校的资料,包括学校的一些简章,这样会增大学校对我们的录取率。
9.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九
问题十二:平行志愿有风险吗?已经投档的考生是否一定会被投档高校录取?
答:实行平行志愿依然存在风险。考生填报志愿仍然有被退档或无法满足志愿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档案投不出去。原因可能是考生定位不准确,选择的高校志愿过高、或各志愿之间缺乏合理的梯度。实行平行志愿后,高校录取的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差距一般会减小,也就是录取分数呈扁平化状态。如果考生在一个志愿中全为层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成绩较低,计算机检索该考生志愿时,其所填报的高校招生计划均已满额,该考生档案就不能投出。
二是虽已投档,但被高校退档。原因可能有报考录取分比较高的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高校专业录取要求等。 问题一:什么是平行志愿?它与传统顺序志愿的区别是什么?
答: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高校志愿均为并列的志愿。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主要区别在于投档方式上的区别。平行志愿是首先将所有考生分文、理科按照投档分数(高考原始分与政策照顾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当被检索到的高校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即被投到该高校,体现了“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而传统的单一高校志愿投档中,考生只能在一个高校中排名投档,遵循“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投档原则。
问题二:平行志愿有哪些优点?
答:一是大大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时的心理压力和填报志愿的风险。以前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校作为第一志愿,选报志愿的难度和风险较大,考生心理压力增大。而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多所高校,志愿选择的空间增大、风险降低,这样能够大大减轻考生填报志愿时的紧张、焦虑情绪,并且能够减少志愿填报中的投机心理,有利于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兴趣、爱好和特长填报志愿。
二是有利于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缓解高分考生撞车现象,较好地解决高分考生落榜问题,有效保护考生的利益。传统的志愿填报方式,如果第一志愿填报不当,即使分数再高,一志愿也可能落空,并且如果一志愿落空,后面的志愿要么会落空,要么就是高分低就。而实行平行志愿是根据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每个志愿都有多个高校,选择余地增大,这样就大大提高了高分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
三是提高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出档率,减少了高校断档现象。从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看,绝大多数高校在第一次投档时,就能完成招生计划,出现空档或断档的现象大为减少,有效避免了高校招生过程中的大小年现象。同时也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平行志愿投档前要将模拟投档情况告知高校,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增计划录取优秀生源。
四是提高了考生志愿满意率,缓解了录非所愿现象。考生在选择高校时,都希望可以多选择几所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满足了考生的需求,使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六所高校,考生意愿的表达有了更多的空间,绝大多数考生都可以被录到填报志愿时选择的高校,从而有效缓解了录非所愿的现象。这样,也有效提高了高校的新生报到率,减少了被录取考生的复读现象。
五是增强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透明度。投档过程中将依次公开高校投档比例和实际投档分数线,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追加计划的使用等等,这都有助于增强招生录取的透明度,维护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权益。
问题三:今年我省在哪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答: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高职)批实行平行志愿。
问题四:今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专科(高职)批实行平行志愿。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专科(高职)批在录取前填报志愿1次,在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1次;本科二批在录取前填报志愿1次,在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2次。以上各录取批次均设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在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和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时,除设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外,还设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问题五:平行志愿如何投档?考生的位次是如何确定的?
答: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 “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具体为:一是执行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首先将所有考生分文、理科按投档分数 (高考原始分与政策照顾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序。投档时,先对最前位次的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二是按照“遵循志愿”的原则。每次检索是按考生填报高校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的,当被检索到的高校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即被投到该高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该生的排在后面的其他高校志愿。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被高校退回,就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投档分、语文 、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投档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分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生成。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
问题六:平行志愿投档时,平行的几个高校志愿投档有先后顺序吗?高考志愿的排序是如何确定的?
答:从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看,平行志愿填报的高校是有先后顺序的,高校先后顺序也是计算机检索和投档的顺序。
这个先后顺序是在考生填报志愿时形成的,考生填在最前面位置的高校在先,依次往后排列。对考生个人来讲,如果分数(位次)较高,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所有高校都可以投出去,那么档案只能投档到这些高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计划未满额的高校。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最好将最想就读的高校填在前面的位置。
问题七: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的档案能否同时被投档到满足要求的多个高校?
答: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 “考生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谓“遵循志愿”就是遵循高校志愿顺序,即在完成考生成绩的位次排序后,依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考生一旦投档,计算机不再检索排序在后面的志愿,即使考生成绩都符合后面所有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也不会再次被投档。所以,考生不能在填报的高校中随意选择高校投档录取。
问题八: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是否能在填报的高校中随意选择高校投档录取?
答: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 “考生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谓“遵循志愿”就是遵循高校志愿顺序,即在完成考生成绩的位次排序后,依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考生一旦投档,计算机不再检索排序在后面的志愿,即使考生成绩都符合后面所有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也不会再次被投档。所以,考生不能在填报的高校中随意选择高校投档录取。
问题九:实行平行志愿后,走读生、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如何填报志愿?
答:(一)走读生
有走读生计划的高校,其走读招生计划单设代码。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在平行志愿中占一个高校志愿。
(二)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
驻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其相关专业可单设招生代码;外省高校按规定单设代码的,其相关专业可单设投档单位。单设招生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在平行志愿中均占1个高校志愿。
问题十:如何填报招收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答:农村专项计划单设高校代码,单独设置平行志愿。志愿设置与本科一批文理科志愿设置相同,填报1次志愿,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10.关于今年高考有望平行志愿投档 篇十
院校
代号
院校名称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
投档最低分(含优惠)
483 449 454 432 520 432 482 432 446 432 444 456 432 508 432 434 507 463 475 519 465 432 445 432 432 432 432 432 435 432 432 497
非定向
投档最低分同分时的单科成绩要求 语文 105 108 105
8395909487
数学86977476 114
7497808
3外语 115
0007 0023 0049 0061 0096 0100 0110 0118 0119 0123 0126 0130 0137 0162 0166 0181 0188 0196 0202 0213 0240 0276 0283 0285 0290 0300 0302 0305 0316 0317 0325 0330
117
113
29989
6668
107
81888679
108 118 126 102
115
98979
5106
172
7468
117
112
科投档最低分。
第1页
本科三批理工类二志愿平行投档情况统计
院校
代号
院校名称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投档最低分(含优惠)
433 432 472 432 452 432 436 432 432 432 498 432 432 520 432 432 452 492 440 434 482 479 466 512 433 504 432 525 432 449 441 432
非定向
投档最低分同分时的单科成绩要求 语文 111 101 102
数学626989
外语978497
0334
0336 0338
0346 0348 0361 0367 0372 0388 0389 0392 0396 0402 0408 0429 0448
0488
海口经济学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8693929492
96689791877968 111
120
979190
111
102
117
989990
909786
909191988779
0489
0497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107
0502 0512 0516 0534 0551 0554 0557 0564 0568 0604 0605 0608 0614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979992
120 116 114 115
101
112
8995
7994
科投档最低分。
本科三批理工类二志愿平行投档情况统计
院校
代号
院校名称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 江西蓝天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投档最低分(含优惠)
437 494 505 434 491 457 510 435 517 432 440 447 432 464 510 448 432 432 447 458 487 506 432 432 432 432 466 460 436 453 432 438
非定向
投档最低分同分时的单科成绩要求 语文97 109
8198
数学91 100 105
外语96 102 100 102 113 101 107
0621 0623 0650 0674
0752
102 103 108
0755 0762 0766 0782 0807 0842 0864 0876 0901 0908 0915 0951 0962 0973 0979 0997 1020 1028 1054 1071 1076 1124 1149 1155
1157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南昌理工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宁夏理工学院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山东万杰医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
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102 107
9482
7285
97849283
117 100
102
91879785
119
9789
78809379
122
1159 1161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919283
科投档最低分。
本科三批理工类二志愿平行投档情况统计
院校
代号
院校名称
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天津天狮学院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西安欧亚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 西安思源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西京学院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仰恩大学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投档最低分(含优惠)
446 433 432 442 432 434 459 435 437 432 432 516 437 440 449 510 433 472 447 432 448 432 444 445 486 436 432 432 456 432 432 432
非定向
投档最低分同分时的单科成绩要求 语文83 108
数学9978967
4外语83927193
1165 1175 1182 1219 1220 1223 1247 1260 1281 1287 1290 1294 1301 1343 1390 1394 1398 1399 1402 1406 1426 1430 1433 1458 1468 1474 1500 1512 1532 1543 1544 1593
8289
79817989
103 108 102
112
74838284957496
111 112 114 114
113
789279
104
116
93929680
115
809889
113
115
9495 103
科投档最低分。
本科三批理工类二志愿平行投档情况统计
院校
代号
院校名称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投档最低分(含优惠)
434 456 526 477 474
非定向
投档最低分同分时的单科成绩要求 语文 106
数学9597 110
9398
外语6092 123 100
1601 1602
1614
100
1619 1647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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