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部

2025-03-03

信访部(15篇)

1.信访部 篇一

信访简报

第9期

xxx信访局编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xx县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就“两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作出安排

12月25日下午,我县召开了信访联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x主持,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xxx传达了地区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全国和自治区人大、政协会议期间信访工作的精神,县委副书记xxx就“两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作出了安排。全县各乡镇、农牧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xxx指出:去年奥运安保和今年60周年大庆期间,全县上下通过共同排查化解,做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大力调处。使我们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确保了奥运会期间以及2009年重要时段进京上访“零控制”。目前信访工作的现状主要有

几个方面:一是临近岁末,农民工工资问题日渐突出;二是

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三是已息诉罢访的一些问题,随着人事

调整,试图抓住领导不熟悉情况的机会,趁机谋取利益;四

是重要时段过去以后,一些乡镇有松懈现象。“两节”、“两

会”即将到来,境内外敌对分子企图制造一些破坏活动,做

好这一期间的信访工作,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xxx还对信访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要认真做好信访突出

问题的摸排查工作,要把村一级、乡一级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县上协调解决的问题分门别类摸清楚,劳动、交通、建

设、煤炭、经贸等部门要做好关于本行业、本部门信访问题的调处,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抓紧解决;而是要建立预警机

制,要安排指定信息员,随时掌握和上报重要信访信息;三

是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认真研究,并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四是要兑现责任,对在此期间导致重大上访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县委常委、副县长xxx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信

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要合理合法解决信访问题;三是要

依法行政。

2.疏通信访渠道维护和谐信访 篇二

【关键词】信访渠道;和谐稳定

1.目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企业员工、群众法律知识相对提高

作为一家特大型现代化矿井,企业经常性开展法律宣传、维权活动等,员工群众民主意识、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但是法制观念淡薄,专业法律知识欠缺,导致群众盲目信访、随意信访,无序信访、无理信访,只强调个人即得利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有时上访目的与上访部门的职能不符,造成无知、无理上访。

1.2基层信访渠道不畅通,信访干部专业素质不强

作为煤矿企业,虽然近几年信访部门职能不断增强,专业信访人员配备逐步齐全,但是由于煤矿企业的特殊性质,导致信访案件逐年增加,由于上世纪煤矿企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企业资金不足,安全设施落后,导致大量轮换工、工伤、工亡等情况的存在,由于历史原因各类问题交织,极难处理,因此,基层单位在处理信访案件时不能很好的传达贯彻法律规定、上级精神,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特别是对于重复上访等,极少数信访干部对前来信访的基层群众态度冷淡,话语生硬,阻塞了信访渠道。

1.3非正常上防、越级上访现象增多

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明显增多,部分员工群众在上访前不能认真了解自己上访案件的法律规定、国家政策,一味道听途说,听信谣言鼓动,上访过程中情绪激动、行为过激,不停劝阻,肆意谩骂信访工作人员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越级上访、跨界上访事件经常发生,找领导“直接对话”,甚至胡搅蛮缠,形成一股歪风邪气。

2.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

信访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公民通过信访制度反映问题、上传民情,是政府与公众有效沟通的制度化渠道。通过信访反映民众的问题和诉求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信访宜堵不宜疏,以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燕子山矿在信访工作中, 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矿职工代表大会精神,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进一步通过多渠道为员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继续保持我矿信访形势的良好局面,以构建和谐稳定的矿区为重点,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建设新同煤,打造新生活”的发展战略以及矿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带着问题接访、约访、下访,集中化解各类矛盾糾纷为重点,以员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信访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全力维护好员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燕子山矿和谐稳定发展。

2.1抓信访,维稳定,实现“一到位”、“四及时”的工作目标

一到位即:矿领导接访要到位;四及时即: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信访案件处理及时,热点问题分析预报及时,群体事件处置及时。燕子山矿进一步深化了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充分发挥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的职能作用,畅通信访渠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每周二矿领导干部带队接访制度,按照 “一站式” 接待、“一条龙”服务、“一体化”调处、“一竿子到底” 解决问题的模式,为员工群众来信来访提供便利条件,消除上访人员的心理障碍,拉近矿领导与员工群众之间的距离,用一心一意为员工群众服务的态度赢得员工群众的信赖,促进信访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2.2抓信访、维稳定,做到“四坚持”

要坚持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四个转变”。要由过去的信访部门主抓向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转变,信访部门协调处理;要由过去的就信访抓信访、维稳定,向多为员工群众办实事好事转变,切实解决员工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实现上访变下访的转变,要深入到员工群众中去,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并深入了解企、民矛盾,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源头;要由单纯的矿领导接访,向矿领导带着问题下访、约访转变。

2.2.1要坚持源头治理

要重点抓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全矿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制。把重点单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对象全部纳入信访视野,切实把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纳入掌控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不积累。

2.2.2要坚持信访宣传活动

加大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走依法、文明、按程序信访。对缠访、闹访、扰乱秩序的违法上访人员和个别挑头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置。

2.2.3要坚持严格的考核追究制度

3.关于信访信息信访事项报告制度 篇三

信访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规范信访信息、信访事项报告工作,使一些突发事件、群众集体上访能够及时妥善地解决,并更好地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服务,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重点信访信息、信访事项报告工作制度。

一、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急重大信访信息、信访事项的报告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重大信访信息、信访事项处理和报送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这项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要具有超前意识,努力拓宽信访信息渠道,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安全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信息网。

1、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凡属紧急重大的信访信息或信访事项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如实报告情况,要做到立收立报,及时处理,决不延误。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紧急重大的信访信息或信访事项要认真阅批,切实负责。

2、要建立紧急重大信访信息或信访事项报送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报送工作,落实责任制,以确保报送工作的落实、到位。

3、要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街道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都要亲自带班、有关人员在岗值班,主要领导和分管稳定工作的负责人一定要保证随时可以联系上,一旦有紧急重大的信访事项,必须迅速处置。

三、要建立规范的信访信息、信访事项逐及负责、逐级报告制度。

1、紧急重大信访信息或信访事项由街道主要领导向区信访局报送;区信访局再对特别紧急重大的信访事项向本级领导报告。

2、区信访局收到街道报送的信访信息、信访事项后,根据所报内容、紧急程度、事态发展趋势,逐级报信访局领导、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阅示,然后再根据两个办公室领导的批示精神报相关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时将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及时反馈回街道办事处。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在做好处置工作和向本级领导报告的同时,有下列或类似情况的,必须在事发后立即向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报送,并及时续报处理进展直至办结的情况:

1、信访部门接待的30人以上,且有过激行为,已影响到本地区、本部门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

2、集体上访人数在10人以上且有可能赴上一级机关集体上访的;

3、上访人数虽不多,但反映的问题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上访人员有跨地区进行串联倾向的;

4、当地发生的涉及人数较多的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重要事故;

5、携带枪支、爆炸物等危险品上访或在上访中扬言制造事端和自杀的;

6、其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昆区市府东路街道党工委

4.信访部 篇四

——xx县“两公开”工作

2011年4月,我县按照《XXXX》要求,在全县全面推行信访事项“两公开”。为确保此项工作良性运行,起到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的实效,我县创新思维以乡镇、村(社区)信访代理体系为基础,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在全县范围内顺利开展。目前已在全县20个乡镇、218个村(社区)设立了信访投诉代理点,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代理员)315人。

一、推动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组织健全的工作格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亲自批示并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全县大会上进行学习、宣传,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转发了《XXXX》和制发了《XXXX》,在县信访局成立了办信和网络投诉受理科,在乡镇、部门设立了“两公开”受理办公室,村设立了“两公开”代理点。

二、整合资源,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

我县充分整合畅通的村(社区)基层组织网络信息平台、政府信息查询平台和基层信访代理网络等资源,将村大融入到原有的基层信访代理员中作为网络投诉代理员。通过该举 1

措,首先可以帮助群众通过网上查询相关政策,起到解疑释惑作用,其次可以帮助群众反映问题,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再次可以充分发挥大学生政策宣传员和老代理员调解能手作用,在事前对部分上访群众进行“过滤”,提高受理的质量,还可以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群众越级上访。目前我县218个村(社区),除3个山区村受地理环境约束无法联通网络外,已全部开通了“两公开”网络投诉平台,确定了315名专(兼)职网络投诉代理员,制作了统一的标牌、标识和办理流程、代理职责等。

二、注重培训,提升工作能力,达到“对流”操作的效果

由于“两公开”工作是涉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一项受理、处理群众诉求的工作,因此我们要求每位信访工作人员不仅要会操信访信息系统,更要理解“两公开”的实质内容。因此在制定培训计划时,我们采用分批培训、分层培训方式。一是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全县20个乡镇、30个县级重点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信访事项“两公开”的概念、目的意义和时代背景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参训人员逐级负责制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了解网上受理信访事项的基本步骤。二是由县信访局负责对20个乡镇、30个县级部门和40个村(社区)[每个乡镇选派2名村(社区)网络代理员]具体操作人

员进行“两公开”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让其了解“两公开”含义,掌握网上受理和网上办理信访事项的基本技能,提升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引导能力。三是为进一步强化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县信访局分五个片区对全县20个乡镇和182个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责任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告知、答复程序,做好群众反映信访事项的“过滤”工作,提高投诉质量。截止目前,共培训各级信访干部、信访工作人员、网络投诉代理员600余人次。

四、健全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为促进信访事项“两公开”落到实处,今年我县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重点目标考核内容。一是创新考核机制。将镇、村级网络投诉代理的宣传面、事前信访事项“过滤”、合理规范帮助群众网上反映信访事项等内容纳入基层信访代理专项目标考核体系,并按难易程度分30元、50元、100三个等次确定“代理”工作经费,以逐月上报,年终统一兑现。二是建立日常通报制度。对信访事项“两公开”的办理率、公开率、回复率、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限令不及时、不规范办理的按要求更正,以督促各责任单位依法、及时、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切实将各级各部门职责置于阳光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宣传到位,正确引导

为充分发挥信访事项“两公开”收集社情民意、监督社会舆论和规范信访人行为的作用。一是利用送法律、送政策下基层到村(社区)以及“党员活动日”的时机,通过资料宣传、社区网络代理员演示等形势进行宣传,特别是对偏远山村,要求乡镇、村(社区)四职干部走村入户或通过社员大会进行宣传,将“两公开”在我县全覆盖,使每位群众都可以享受现有资源,节约上访成本。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公示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信访事项“两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和语言,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促进“阳光信访”的实现,提高政府公信力。

5.信访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总结 篇五

篇一

今年,市信访局根据上级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通过××个月的时间,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积案促进全市信访形势的持续稳定和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我市信访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上有较大突破。并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活动开展情况介绍

我局从7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市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通过对历史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化解历史积案率达到××*以上;对上级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到期结案率达到××*%以上,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和息诉息访率达到××%以上,力争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数量比20xx年均有下降。

我局以08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和“信访案件大调查”、“矛盾纠纷大排查”中尚未解决和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通过建立各种有项措施,切实开展好“积案化解年活动”。

1、建立台账,汇集案卷。认真调查核实,切实掌握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案件处理、稳控措施等情况。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信访积案,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办结时限、解决措施等。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彻底化解。

2、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分类化解,努力实现“事要解决”和息诉息访。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提出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

3、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包案,落实责任,深入实施,推动解决。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到重点地方和部门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1、抓组织领导,统筹研定方案。我局成立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确定了工作原则,提出了工作步骤,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规范操作,步步着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了解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并定期调度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定期下发情况通报,定期编辑印发工作简报,有力的推动了我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开展。局长××*同志亲自挂帅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每3个月听取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收到实效。

2、抓排查梳理,层层摸清底数。我局要求各级信访部门立足于信访积案底清、事准、案明,层层排查摸底。于××月份下发了《关于做好未化解信访积案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以下各信访单位,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未息访案件进行统计、上报。统计范围包括行政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单访案件和集体访案件。各地各部门按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集中进行了大排查,对未息访的信访积案进行了大清理。做到信访积案件件登记建册,逐案梳理,逐件核实,层层上报,实行一级督一级,把工作做实、做到位。

3、抓交办自办,统一标准定案。市局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信访积案,按照时间跨度、处理难度、复杂程度、事涉广度等情况进行再梳理,统一报请省领导批准后,向各专项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交办。共交办信访积案××*件,并确定结案标准、办结时限和办结程序。为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案件的解决,局会议办公室经筛选,对其中××*件“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逐一研究明确主管部门、事涉地方和单位,向责任主体单位和属地进行了“双向交办“,既落实了解决问题的责任,又落实了人员稳控责任。各地各部门立足于扩面、补底,坚持交办自办相结合,在完成省交办案件化解任务的同时,还积极自选自立案件,把时间

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进京上访特别是进京非正常访问题一并作为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办理。在化解工作中,各地自立信访积案××*件,其中涉法涉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拆迁安置、土地承包、占地补偿等方面问题分别占××*、××*、××*、××*、××*和××*。

4、抓责任落实,推进领导包案。为强化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我局把解决问题情况纳入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大接访的重要内容来实施。积极推公安厅“一件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领导包案工作模式,凡是领导接访的问题,凡是和本地本部门自立的信访积案,都纳入包案范围,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5、抓源头治理,政策层面研案。我局把研究政策、完善政策措施、力求从政策层面上破解集体访积案作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做好稳定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国企改制、劳动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非法集资、涉法涉诉和农村土地流转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盘,共梳理出未解决的集体访突出问题××*批,事涉××*人,对这些问题组织省直8个相关部门成立政策调研工作组,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事涉地方和部门进行政策调研。通过调查研究,在清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有利于解决集体访问题的政策措施,推进集体访问题的解决。针对反映比较集中、事涉人事劳动政策层面的81件集体访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研,亲自研究有关政策,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促进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献计献策。一年来,各地各部门集中研究处理集体访积案××*件。

6、抓案结事,力投资金解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共投入资金××××万元用于解决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加大信访救助力度,今年省财政共批准2275个案件的救助总额12897.67万元,其中省配套6295.27万元,地方匹配6602.40万元;省财政现已拨付2081个案件的救助资金11777.03万元,其中省配套5754.94万元,地方匹配6022.09万元。四平市积极筹集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上访老户问题,目前,全市上访老户已减少60以上,尤其是一些长期越级进京来省最为频繁的上访老户息访率达到70以上。

篇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基层工作者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潜能,犁耙乡村“板结”土壤,破解乡村振兴痛点、堵点、难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农村人口空心化、农业产业凋敝等现象日益凸显。农业一二三产业发展融合度不高,特色农业产业不明显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人居环境整治的系统谋划有待提升。一些乡村增值服务较少,带动群众从乡村旅游中实现增收致富的能力还不够强等问题仍显著。究其原因,主要有农业农村发展要素短缺、劳动力和人才资源匮乏、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这就要求发挥“基层人”之力,助推乡村振兴。

发挥“基层人”带动作用,做产业增收的带动者。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兴旺,产业兴则人心聚。“基层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想所盼,不断促进群众共同富裕。要反映社情民意,好参谋助手,为出台更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各项政策、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秉持创新精神,探索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点。着力突破传统农业规模小、分散型发展模式,在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龙头带动上做文章,把特色农产品做大做强。

发挥“基层人”主体作用,做基层治理的探索者。“基层人”要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相关政策,引导村干部走村入户,营造“人人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助推作用,以加强村级党组织队伍建设要重点,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筑牢基层战斗堡垒。要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从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着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持续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发挥“基层人”纽带作用,做生态宜居的倡导者。“基层人”要主动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做好农旅结合文章,坚持示范宣传和资金扶持相结合,结合实际,发展森林旅游,将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让更多的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受益。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深入挖掘生态、红色文化资源等,在乡村振兴中建设更多“一村一景、一村一品”。

6.民众信访,法律何为? 篇六

“信访”作为反映公民诉求,解决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已经为越来越多的民众所熟知,与此同时,信访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不断显现出来,切实解决这些矛盾,维护司法尊严,维护人民利益,已迫在眉睫。

信访是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是一种政治化解决矛盾的途径。如今,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信访形势出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呈现出四大趋势:一是上升化趋势。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可形象称为“信访洪峰”。二是群体化趋势。重复信访比例大,反映的问题集中多,政策性问题突出。三是组织化趋势。一般选择在“两会”召开、重大节庆活动、党政机关换届之时,有组织地进行集体上访。四是极端化趋势。表现在拉横幅、喊口号、静坐请愿、寄发恐吓信等,造成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的混乱。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信访?从法院看,有多种表现和原因,有些案件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处理不公,致使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造成当事人上访;有些案件处理结果正确,但裁判文书表述不当,内容简单,说理性不强,看不出裁判结果形成的过程,缺乏说服力,进而造成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正确性产生怀疑而上访;还有些是案件重实体、轻程序、拖沓审理、拖延执行,使当事人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上访。另外,有些法官司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审判作风欠佳,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态度或蛮横或冷淡,方法或简单或粗暴,以致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不信任感而到处上访。

但也有一些问题是非理性的,比如,有的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不能正确看待,对审判和执行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釋更是知之甚少;有的当事人文化水平低,对诉讼寄予过高期望,一旦得不到满足就缠诉缠访。主观臆断办案人员偏袒对方、办案不公、徇私枉法,进而不停地申诉,到处上访。一旦他们得不到利益,只要案件对自己不利就到处上访,并不断向法院施加压力;有的当事人情绪激动、行为偏激、强词夺理,坚持自己对法律法规、政策的误解及偏见,长期纠缠不休。在某些地方、某些人当中,信访还成了一种时尚、一种“勇敢行为”、一种“有素质”的表现,而我们有些部门、有些人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失当,为了暂时的“稳定”而牺牲原则,助长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信访问题涉及到国家制度、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转型时期中国政治国家的建构中,一方面它作为社会矛盾的一个排解渠道,不可或缺;但另一方面,信访本身又具有“双刃剑”的属性,很多方面不易掌控,如何处理总是显得比较敏感、棘手。从理论上讲,信访这一依靠行政手段的介入进行权利救济的方式本身有“人治”的痕迹,与法治社会的理念格格不入,但从实践中看,信访量不断攀升,信访的社会影响力逐渐突显,社会又离不开信访。

“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除了极少数无理取闹、心怀叵测的人之外,群众相信党和政府才上访,群众有困难、有意见、有怨气才上访。信访群众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因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才求助于信访。也许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都是些琐碎、繁杂的小事,但对信访人来说,却是大事、难事,这些事,连着家事、国事,系着人心、民心。显然,我们不能将正常的、依法有序的信访视为不稳定因素,更不能消极地对待群众信访活动。上访已经不仅是社会矛盾积累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深的表征,也是制度、法律失灵的征兆。惟有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地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才能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系数”。

没有人热爱上访,绝大多数群众上访都是事出有因,他们反映的信访问题,绝大部分都与自身或某一群体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息息相关,这些在上访群众家庭生活中都是“头等大事”。真正小题大做、无理取闹的,毕竟还是极少数。在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时,一定要带着强烈、深厚的群众感情去做工作,马虎不得、厌烦不得、生气不得,千万不可糊弄群众、埋怨群众。要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站在他们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尽心竭力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多做解民情、暖民心、顺民意的事情,上为党和国家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

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破除“四种意识”,强化“四大理念”:一是破解“应急应付”的意识,强化“守土有责”的理念。信访工作是政治考验,不重视信访工作是缺乏政治头脑的,回避信访问题是缺乏政治胆识的。做好信访工作,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要求。二是破除“怕这怕那”的意识,强化“有为有位”的理念。民意似水,宜疏不宜堵。回避矛盾,矛盾就只会越积越深;逃避问题,问题只会越来越复杂。不要担心“睡着的孩子又吵醒”“平息的火焰又复燃”,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三是破除“就事论事”的意识,强化“统筹兼顾”的理念。要“跳出信访抓信访”“换个角度看信访”,综合施治,多管齐下,强化战略思维、树立科学态度、增强操作能力。四是破除“一阵风过”的意识,强化“一以贯之”的理念。信访工作不能时紧时松、浅尝辄止,贵在坚持,重在坚守,形成常态。

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我们要树立“三个不”的意识。一是不推。凡正常的群众来信来访,不论事情大小,难度多大,都由信访接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予以解决,确保群众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二是不拖。凡群众实名反映的信访问题,能够及时答复的,及时给予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向上访人承诺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在承诺时间内不能办结的,要追究承办人员工作责任。三是不等。坚持定期开展下访活动,主动摸排,发现各类信访问题,及时化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难”的被动情况。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于解决纠纷而言,利益博弈应该建立在法律之上,信访必须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过分美化或强化信访,都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有可能将纠纷掩盖起来,在制度以外走入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道路:不服判决(通过信访)→获得更大利益(花钱买平安)→改判(司法权威下降)→得到好处(更多的信访),这对法治、对整个社会的损害是根本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

在法治国家,纠纷的解决应由法律说了算,没有其他可行之道。西方法官“一槌定音”,判了纠纷也就了结了;在中国语境下的司法,法官即使槌了,判了,也仍未了解,涉诉信访事件还是不断,“上访、闹访、京访”让法院忧心忡忡。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司法功能有一定限度,但司法毕竟是解决争端,避免社会震荡的最有效手段,是减压阀。在法治社会里,司法应当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尊重司法裁判,树立司法权威,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

上访问题之所以会形成今天的局面,再次反复提醒我们,必须按法律的规则办事,严格守住法律的底线。法治并不排斥信访,信访也不必然是人治。现实生活当中,信访问题最难解决的就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事或是“无理上访”,如果没有一个法律底线去解决这些信访问题,那么,信访就永远难以规范化,就容易被人钻空子,给社会管理带来干扰。 因此,解决信访问题,必须建立应有的法律底线,让公民的利益诉求都在法律可控的范围内解决,处理任何信访案件都不能用“牺牲法律”的方法,来换取暂时的稳定。

在实践中,有些地方为了卸掉包袱、减轻压力,随意突破法律政策底线,以牺牲司法权威为代价,换来个案问题的一时解决,这会导致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的倾向,这是不可取的。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过程中,要维护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结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要把信访问题纳入到法制轨道,实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对上访困难群众,一方面,要建立涉访特困救助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救助、社会救助、民间互助的作用,妥善解决好上访群众的实际困难,使上访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促进历史遗留的老案息诉罢访。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简单花钱买平安,助长少数上访人以访牟利的错误心理。要坚决依法终结无理访案件,对经过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复查终止的案件,不再重新处理,解决反复信访问题。通过建立规范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保护合法上访,制止违法上访,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的信访导向。

7.信访局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篇七

一、上半年

今年—月份,我县信访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信访局面良好,经对照检查,主要如下:

(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日常。

—月份,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件,与上年同期对比上升××,其中初信××件,上升××,重复信××件,下降××。在××件初信中,求决类的××件,占初信总件数的××;检举揭发类的××件,占××;反映建议类的××件,占××。—月份共接待群众来访××批,计××人次,与上年同期对比分别上升××和下降××。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建房纠纷、土地征用、河滩采砂、城市拆迁、“农嫁女”经济权益等几个方面。

(二)坚持信访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的信访。

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县领导明确要求把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抓好落实。各乡镇、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做好,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落实领导包案、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

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维护稳定和信访会议,亲自交办信访问题××件,基本上达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少数长期无理取闹、纠缠不休,极有可能进京滋事的上访老户,采取得力措施,做到“早晚有见面,出行知去向”。

开展排查,及时调处。从月日召开的会议之后,各乡镇、部门组织力量开展了信访疑难问题专项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和信访人,各乡镇、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尽可能把做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会前。全国两会期间,我县无去京上访,实现了“零进京”的目标。

(三)做好××赴省上访劝阻。

(四)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一是重视抓好机关信访干部的培训,今年月份组织了××名机关单位信访干部到市信访局接受培训,提高了机关单位信访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了硬件建设,加快了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今年我们新增了两台电脑,实现了人手一台,全体干部通过参加电大计算机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

(五)积极配合,做好全县机关效能建设。

信访是社会变化反映的“晴雨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动向、新变化都会通过信访得到及时反映。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发表意见和建议。为此,在全县上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中,信访干部也成了县效能办、法院、城建等部门的义务监督员,在繁忙的中,抽出时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将监督作用作为我们平时的一项重要,积极推进信访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二、下半年的打算

一强化信访基础建设,努力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素质。

进一步完善基层信访网络,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提高基层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在乡镇一级建立综治、司法调解和信访“三位一体”的机制,开展创“三无”(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活动,引导群众逐级信访,使大部分信访问题解决在起始单位,化解在萌芽状态。

继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在全县范围内举办基层信访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广大信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和广大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地对待上访群众,全心全意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群众分忧解难,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二)建立涉法信访问题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快信访法治化建设步伐。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涉法信访问题的处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一时无法解决或无政策、法律可依的涉法信访问题也要做好过细的思想,主动回访,反复疏导,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

针对当前信访面临的形势和变化,下一步信访的法治化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一是继续抓好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进一步规范信访部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和信访人依法信访的行为,依法治理信访秩序,维护群众的正当信访权利和正常的信访秩序;二是加大宣传和引导的力度,依法分流信访问题,凡属涉法问题,

要说服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三)开展信访老户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一批信访老户的信访问题。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访机制,尽力减少新的信访老户产生。一是彻底排查信访老户,认真研究治理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对那些反复、越级、集体信访,以及扬言闹事的信访老户,落实责任,限期查明上访原因,弄清是非,妥善处理,力争使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查结率达到%;二是本着认真解决问题,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措施,妥善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对要求过高或无理纠缠的,做好疏导教育;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采取组织调解,把做深、做细、做扎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信访案件督查力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的上报程序。对重大信访案件,特别是对领导批示件,加强督办,并建立查办责任制。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确保督查的质量和效率。严肃督查纪律,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按时报结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要说服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三)开展信访老户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一批信访老户的信访问题。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访机制,尽力减少新的信访老户产生。一是彻底排查信访老户,认真研究治理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对那些反复、越级、集体信访,以及扬言闹事的信访老户,落实责任,限期查明上访原因,弄清是非,妥善处理,力争使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查结率达到%;二是本着认真解决问题,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措施,妥善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对要求过高或无理纠缠的,做好疏导教育;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采取组织调解,把做深、做细、做扎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8.信访部 篇八

为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减少缠访、重复访、越级访,今年以来,山亭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的“信访双百”专项治理活动,围绕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有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的工作效力,建立并推行了纪检监察信访听证会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探索出了一条“阳光纪检监察信访”的有效途径。截止目前,通过召开纪检监察信访听证会,已成功解决了10多起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办结率达100%。

一是明确信访听证适用范围。该区充分利用山亭广播影视台、区政府门户网、宣传栏、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关政策法规。公开信访举报者和受访者的权利义务,在区、乡镇两级建立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并聘请了63名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宣传信访举报知识,收集和反馈信访信息,现场为群众释疑解惑。在受理信访时,采取召开“信访听证会”的办法,旨在解决问题复杂,涉及面广,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经多次处理未果,信访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老信访户;涉及几个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造成重大影响的纪检监察信访件;信访调查结果向反映人反馈后,反映人不满意继续上访等四个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明确告知,接受查询;不属受理范围的问题也明确告知,说明理由并告知投诉方向。二是规定信访听证参加人员。信访听证会参加人员除上访当事人外,还邀请知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参加,参加听证的听证员人数一般应是5人以上的单数,与会人员在听取了解相关情况介绍后,面对面地发表各自看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使问题得以解决,将纪检监察信访听证会的“独角戏”变为“大合唱”。针对少数上访人,尤其是老上访户对信访调查结果不服,久拖不能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专门制定了《关于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听证案件调查的规定》,只要不涉及保密及隐私的问题,吸收部分上访人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参与信访听证案件中有关问题的调查,拉近了和上访人间的距离,使上访人变成调查人,也成为查办信访案件的协办人,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灵活采用信访听证办法。对重访、缠访、越级访的老户,采取公开听证的方法,通过召开由信访人、信访事项承办人、信访人所在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信访事项相关人员,并邀请群众代表共同参加的公开听证会,以达到用典型事例教育群众的效果。对涉及面广,甚或是窝案、串案的信访件,采取庭审式听证办法,通过把涉案单位负责人、办案人员、上访人员及其代理人或律师、执法执纪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召集在一起,采取庭审式听证的方法,让办案人和当事人当场对质,辩明是非,进而分清是非,找准症结,解决问题。对容易造成群体访、越级访的信访件,采取联合听证的方式,解决因个别部门认识不统一、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体访、越级访,把事情解决在萌芽阶段。

四是制定完善信访听证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亭区纪检监察信访听证办法(试行)》、《纪检监察信访听证主持人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听证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对信访听证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为信访当事双方搭建了面对面沟通的平台,增强了信访处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拓宽了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的方式和途径,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有效防止了重复访、越级访的延续和升级。同时,建立健全信访听证制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把制度宣传融入纪律教育和干部培训之中,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和考核方式。对落实制度措施不力、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信访结论是否可诉? 篇九

2010年8月1日甲省A市B区张某等十人通过邮寄方式向甲省人民政府寄出了《要求撤销【2006】政国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的申请》。2010年9月30日,甲省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向甲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出具《关于移送信访材料的函》,该函件载明:“我处于2010年9月20日收到A市张某等十人要求撤销【2006】政国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的申请,现将相关信访材料转送你处,请调查核实处理,并请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函告我处及相对人。”

后A市B区拆迁事务所于2010年10月21日作出《对张某等十户要求撤销土地审批单的情况汇报》,甲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将该情况汇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给张某等十人的委托代理人。

2011年3月23日,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接受张某等十人的委托,向甲省人民政府发出了《法律意见书》,就A市B区拆迁事务所的回复提出法律意见。2011年5月23日,张某等十人向甲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甲省人民政府对张某等十人2010年8月1日提出《要求撤销【2006】政国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的申请》不予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2011年8月22日,甲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告知张某等人,已在2010年9月30日将此事项移交甲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理。

张某等十人不服,遂依法诉告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最终裁定驳回张某等十人的起诉。

案情评析

本案做此裁定,主要理由如下:其一,甲省国土资源厅没有撤销甲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06】政国土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的职权。其二,甲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的行政执法监督处将张某等十人要求撤销甲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06】政国土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的相关信访材料移送至甲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属于政府工作部门之间信访材料的转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批复》(【2005】行立他字第4号)的相关规定,信访行为不可诉,故此裁定驳回张某等十人的起诉。

思考探索

一、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时候,首先看该案件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诉讼范围及双方主体是否适格。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从而导致其在遭遇政府行政行为时,动辄信访、复议、诉讼,这是我国近年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此准确把握行政复议、诉讼范围及双方主体是否适格能有助于行政机关更准确及高效处理相关复议及诉讼案件,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行政机关应充分发挥政府信访部门的职能职责,多途径缓和行政机关同行政相对人的矛盾。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扩大,从而有效地减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节约行政复议及诉讼成本。

“法眼”链接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批复》(〔2005〕行立他字第4号)全文内容如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05)210号《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信访工作机构是各级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授权负责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承办、协调处理、督促检查、指导信访事项等行为,对信访人不具有强制力,对信访人的实体权利不产生实质影响。信访人依信访机构依据《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或者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再受理决定,信访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0.信访部 篇十

积极参加信访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4月24日,庆城县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班在庆城宾馆举办,庆城县规划局分管信访工作副局长和业务主办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秦买宁在深入分析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形势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强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提高信访处理水平,并对提出了四点意见。县信访部门负责人分别就《信访条例》、初信初访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信访件的办理为学员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经验。

培训结束后,县规划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秦买宁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并安排部署了全局信访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从以下三方面狠抓信访工作,一是建立信访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对建设单位与开发建设用地相邻住户之间矛盾的动态监督力度,组织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及管理现状,排查隐患,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并采取相应措施将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大管理力度,提高超前意识。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监察,将工作重点前移,提高信访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三是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做到处理到位,有始有终。针对信访工作的特殊性,加大对接访人员的素质培训,做到“服务观念要强,自身素质要高,处理办法要妥,接访语言要和”,在具体处理上力求做到不拖、不粗、不推,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受理一起及时到位处理一起,尽量做到让群众满意。

11.上半年县信访局信访工作小结 篇十一

一、所作的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今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和坚持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在县信访局坐班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制度。26名县级领导干部在信访局坐班接待来访群众213批 685人次,共现场受理、解决信访事项3件,交办信访事项48件,带案下访62批131人次,共化解信访积案8个。有效化解了全县的突出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实行“月排查、季交办、年终销号”的常态工作机制,对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和影响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排查、梳理和甄别,按照县级领导分工管线和联系乡镇,及时予以包案。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包案化解力度,逐步减少信访积案存量。对每一个信访突出问题、每一个重点群体和上访老户,逐一建立了信息档案,落实包案化解和稳控措施,确保有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答复到位,对缠访闹访者予以打击处理到位。

(三)筑牢防线,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信访工作网络。按照“七有”、“三无”和“六统一”的要求,完善县、乡(镇)、村、组四级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网络。选派234名县直单位干部驻村担任重点村(社区)群众(法治)工作站站长,协助、指导和开展以信访维稳工作为重点的群众工作。

(四)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县政府继续实行“以奖代投”支持乡镇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建设; 31名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在所联系的乡镇挂点一个示范村,在岩泊渡、龙潭河、江垭、阳和4个乡镇创建示范点, 积极创建“三无”、“七有”乡镇,确保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起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作用。

二、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访问题涉及人数多、规模大、诉求高。各级各部门维稳压力大。

二是依法三级信访终结的上访老户择机“抱团”集访。对此类重复赴省进京上访老户打击处理难度大。

三是恶意越级上访,增加了劝返工作难度和成本。

四是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今后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信访形势仍然会比较复杂,信访任务不会减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和改进工作,做实做细,促进社会和谐。

(一)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制度,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变坐访为下访,开展经常性的出门下访活动;推行联合接访,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和处理平台,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群众信访工作网络;建立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解决重复疑难信访问题。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明确重点信访案件责任主体,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承办和参与办理单位,落实工作要求和措施,切实解决一批重复疑难信访问题。

(三)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全面掌握信访维稳动态,及时化解和消除赴省进京上访尤其是集访的苗头隐患。

(四)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对在信访活动中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组织群体性上访的,继续按照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湘公通〔〕4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的通告》,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训诫、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信访中国”的法 治忧思 篇十二

当今中国简直可以称为“信访中国”,由於信访氾滥成災,安抚或減少信访成为各级政府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里所言的“信访”,除了通常指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意思以外,还特指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困局。在这里,“信”作动词,“访”作名词。人们似乎越来越喜欢向上司哭诉、请愿,而不诉诸司法程序。过分相信或依赖“信访”途径,当然意味著“信法”程度降低。人们习惯於把自己当成潛在的“访民”或“哭诉者”,而不是依法定程序当家做主的“公民”。

从这种意义上讲,我把中国称为 “信访中国”。“信访中国”是中国5000年历史文化积淀的综合结果,也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和社会模式的副产品,它与“依法治国”的目标之间有著严重的抵牾。目睹此景,我们不能不为之忧虑,不能不亟筹解決之方。

老百姓偏爱信访途径,而不喜欢用司法诉讼方式,这是什么缘故?有很多複杂的原因,可简略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很多案件法院不受理,导致人们不能不走信访途径。如果严格按照法治国家的原则,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应该是没有任何禁区的。但是在中国的情況就不同。很多案件明明是法院应该受理的,但是,地方党委、政府有时候为了“服务大局”,就明确指示法院不能受理。有的地方搞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区或大学城,征了老百姓的地,拆了老百姓的房。老百姓认为征地拆房补偿不公平,要到法院告状,就有地方党委、政府直接打电话通知法院不能受理与此有关的诉讼。既然法院不能受理,於是人们就只好转而信访了。还有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案件、退伍安置纠纷、单位人事纠纷案件、计划生育案件、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农村“村籍”和集体分配纠纷等案件,都是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但一般地方都明令法院不受理,要申诉的人只好蜂拥至信访渠道。

第二个原因,是人们对司法权不信任。老百姓要相信司法,前提就是法院确实是在司“法”,而不是司“内部政策”司“长官意志”。不久前,湖南某地有个农民因诉讼多次到法院“论理”。他拿著法律文本,找到跟自己的案件最贴近的一个法条,用红笔在上面画上记号,跟法院的法官讲理。法官讲不过他,最后气急败坏地说:“我们这个地方不讲法!”这足以导致人民对司法不信任。还有的官员公然要求人们“别拿法律当挡箭牌”。有地方官员竟借口法律文本上没有国务院公章,欺蒙百姓说这样的法律不算数,以这种低劣伎俩制止百姓据法维权。既然如此,百姓怎么会信法呢?

实际上,司法机关在很多情形下没有实际的审判权。人们到法院打官司,稍微複杂一点的案件法院就拿不了主意,都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既然法院说了不算,那不如直接找党委政府。

人们对司法权不信任还由於司法腐败。近年来各地不断出现法官腐败“窝案”,甚至最高法院副院长都因腐败落马了。

第三个原因,人们对司法正义的特性不理解。司法特别讲究正当程序,讲求证据合法性,讲求诉讼时效。这些专业知识一般人不大理解,因此造成不信任而选择信访。

第四个原因,对“青天老爷”的传统期盼。这种青天期盼,是中国几千年的一个文化传统。老百姓一般认为,越是基层干部越腐败,越往上越廉洁公正。

第五个原因,是经济成本的考虑。到法院打官司成本很高,要交案件受理费、证据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等。再加上旷日持久的程序,对一般人来讲是非常痛苦的事情。相形之下,信访的成本相对较低,不过是信函邮寄费、上访的差旅费用。

第六个原因,是人们的投机心理。有些人认为,有的案子,儘管依法判決了,但是,只要自己觉得还有几分理,只要继续闹(信访),总觉得给政府造成一种压力,就可能会得到一定的法外补偿。

化解困窘的方式

信访形势如此严峻,其手段形式如此令人难堪,当政者不能不竭力化解。安抚或者減少信访的做法五花八门,动机都是为了维稳,但其效果和影响就大有可议之处了。

第一是信访办截访。拦截上访告状者,这大概是古代中国就有过的,但“截访”一词似乎是最近几年才有的。对信访的“不良”影响越害怕,可能就越重视信访;越重视信访就越要千方百计控制信访的“不良”影响。用有些地方干部的话说,就是要控制“无理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所以就有了“截访”的不懈努力。各级信访办本来是接待人民来信来访的,现在也肩负著“截访”任务,於是“信访办”变成了“截访办”。一到敏感时期,由政法委领导督办,公检法、司法局、信访办、纪检监察乃至工青妇组织都调动起来,成立联合班子,全面“围追堵截”。把上访的人拦截下来,送上汽车,送回家,派人看住。在维稳敏感时期,有的基层镇(办)和基层政法部门“稳控”一名上访老户一般需要安排12名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工作,有时“被迫”用请当事人“吃饭、旅遊、住院”等办法控制其在当地。

第二是驻京办截访。驻京办现象是中国的一个特殊现象。现在驻京办也肩负截访的任务。有些信访大省大市,驻京办的主要任务似乎主要是截访,令人啼笑皆非。

第三是雇用安保公司截访。据估计,在北京,有100余家保安公司分别受各地方政府委託,将各地进京上访进入马家楼中心等候的访民接出后安置、稳控,这样的安置、稳控点很多。众多保安公司的生存,就全靠各省驻京办提供的访民“客源”维持,保安公司之间为爭夺访民“客源”常发生冲突。

第四是对访民办学习班、拘留、甚至劳教、送精神病院。有的地方,把上访者強行塞进学习班,实际上是限制人身自由。在学习班里,強迫上访者写下保证书、交纳保证金,这种现象现几乎司空见惯。在江西万载,县委、县政府有关於处理非正常上访的明确规定:即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並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甚至还规定:在信访集中整治活动中,对早有劣迹、确定了犯罪事实的少数违法分子要及时抓捕归案,強力震慑,以儆效尤。

第五是信访保证金。強令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迫使想上访的人放棄上访,这种做法现在不少地方都有出现。

第六是“抢屍”控访。一旦出了有人员伤亡的事故或事件,地方政府最为担心的是“携屍闹访”。据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透露,在万载有人“动不动就以死人来要挟,拿屍体做砝码,搞医闹,搞群体事件,向政府要利要钱。”湖北石首群体事件就是因为家属控制了死者屍体后才闹大的。为了控制这种局面,防止有人“抬屍闹访”搞群体事件,各地方政府特别注意控制屍体,所以,就常常发生派公安或武警与死者家属抢屍体的事件,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第七是门卫打人以阻止信访。有些机关的门卫,也肩负著阻止上访者的任务。湖北省政府大楼门口领导夫人被打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信访处理体制之困

目前中国的信访处理体制问题比较严重。

第一是信访多头管理。所有的党政机关、公检法、工青妇,都有信访机构,都有处理信访的职权。这些信访机构职责互相重叠,有时难免互相推诿、踢皮球,造成效率低下、资源浪费。

第二是信访机构定位不明。信访机构本来只是一个通达上下、传递籲请的机构,不应是纠纷处理或准司法机构。但是,现在《信访条例》有把它定位为准司法机构的意思,比如要求它直接开听证会,做出信访处理決定,以解決纠纷。这与法治国家以司法为解纷最后途径的理念是相矛盾的。

第三是政法委直接受理信访並加以处理。各级政法委机关直接受理信访,如涉及司法还可直接调卷,可以直接提出指导意见,最后由公检法做适当的纠正。这与宪法设定的司法体制又是相矛盾的。

第四是信访制度化的误区。把信访制度法律化的想法没有错,但是,法治国家一般似乎没有《信访条例》,只有《请愿法》之类的法律。《信访条例》显然也想解決请愿问题,但是它似乎过了界,管到了 “诉愿”或“行政复议”的领域,进而管到了行政诉讼的领域,甚至还对司法的结果实行复审。

第五是追求“零上访”的误区。从上到下特别強调矛盾化解在基层,要“稳定压倒一切”,实现“零上访”,实现一票否決制,这是略显武断、过於极端的。

第六是 “刚性维稳”思路。从上到下都贯彻“悠悠万事,稳定为大”的认识。似乎只要为了稳定,其它什么都不重要。在这种思路下处理信访,注定是不能根本解決问题的。

最后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決”的思路。有些地方,对所谓闹访缠访者,实在没办法,就花钱买平安,买稳定和谐。这样不仅治标不治本,还会使更多的人冲著经济利益故意上访。

治标之策和治本之方

中国现在的信访困境,出路何在?办法不外两层,一是治标,二是治本。先说治标,大概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要理性地看待信访。信访是人民的权利,它不仅是救济权利的途径,还是举报贪官污吏的途径,是向党和国家批评建议的途径,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一部分。所以,不要把老百姓上访当成是坏事。法律上没有“非法上访”和“合法上访”的区分。所以“一次训诫,二次拘留,三次劳教”是绝对不允许的。有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案,要求刑法里设立非法信访罪,更是不可取的。

第二是“零上访”考核指标要取消。对地方干部、地方单位实行政绩考核,不应以“零上访”为考核指标,不应搞什么“一票否決”。否则,只会逼著地方政府调动一切力量去截访,越截访,就越激化矛盾。

第三是不搞“法外开恩”式“息访”。对所谓缠访的人,通过给好处息访,甚至处理決定在法律上没有错,还要花钱“息访”买和谐。这样的做法应该尽量避免。

第四是对重大信访特别是重複信访事件,儘量公开听证解決。用相当於“人民陪审团”的方式听证解決重大信访案件,也符合《信访条例》的听证规定。

第五是信访的结果要及时公佈。政府把信访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报纸上、电视上公佈出来,有利於百姓知道真相,制止謠言的传播。

最后就是力爭在法定的期限内结案。有人做过考察,发现很多案件是因为拖延司法程序超过了一年,才转变成缠访、闹访案件的。只要在一年内解決了的,老百姓大多能够承受,不会演变成上访。如果拖过了一年(更不用说那些拖过三五年者),发展成反复上访案件的机率就大了很多。

什么是信访困境的治本之方?可以说,根本方法就是两个字——“法治”,依法治国而已。只有依法办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真正执行,才能解決问题。哪怕暂时引起了更多的麻烦,也应硬著头皮坚持到底,久而久之,人们就信法为真,问题就好解決了。

具体说,治本之道主要是:

第一,应该消除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禁区。司法机关受理案件,不应有任何先入为主的禁区。党的机关和干部真正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其公务行为也接受普通司法的监督。没有禁区,司法就能真正起到作为社会纠纷的最后处理机制和正义的最后防线的作用,申诉者也就不会走上非程序化的、灵活机动的信访处理途径了。

第二,要真正保障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因为司法不独立,有权力的个人利用党委或人大的名义来干涉司法以遂私人目的,是易如反掌的。

第三,要完善司法民主。如果借鉴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团陪审,让更多的正直的百姓参与司法,也许法律正义实现的效果会更好。陪审团虽然不一定懂法律条文,但是,他们会凭借一般人心目中的价值观、正义观来判断。外行往往不受法律框框条条的约束,他所理解的正义是普遍信奉的正义。一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如果符合这一正义观,一般就不会有人再怎么想上访了。

第四,要尊重法院的终审和再审结果。所有已经过法院终审或再审的案件,绝对不要再接受信访。谁接受这样案件的信访,虽然可以说动机是好的,但实际上就是贬低司法权,使信访的力量凌驾於司法权之上。即使觉得司法的处理结果不公正,也不应该用行政权力去加以纠正。因为按照法治的设计,司法本来就是设在行政后面的下一道防线。若用行政权力去凌驾於司法权力之上,用行政权来纠正司法的问题,这实际是抱薪救火,也变相鼓励了民众无视司法的威严,坚持上访。

13.信访部 篇十三

http://.cn 2011-8-7 7:58 江门日报 第7981期 A2版

本报讯近日,市信访局召集各县级市、区信访局长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学习和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市委全会的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在如何加强我市信访工作方面,会议提出,信访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探索新的信访工作机制。同时,要不断推进市级人民来访接待厅和网上信访大厅“两个大厅”、“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联络室以及协和义工队伍的建设,实现信访工作载体新面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4.2011市信访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一、来信来访概况

从信访数量来看:连续多年来信访总量持续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特别是越级访总体上出现较大回落。除赴省访因为溆浦县“2·12”火灾户在5—7月连续5次大规模集访而阶段性上升外,到市访、赴省访、进京访均大幅度下降。从信访方式来看:越级访、集体访、串联访明显减少,全年没有越级要案、大案没有访转刑和集体访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发生。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市上半年信访工作小结、7月份开展的信访工作专项督查、全市开展的信访维稳调研征文等活动都反映出自2011年中办“三个意见”和省委8号文件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以来信访秩序、信访形势、信访效能均呈迅速好转态势。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更加重视,实现了“保障有力,投入到位”。

二是机制更加完善,实现了“体系严密,高效运作。

三是绩效更加突出,实现了“优质高效,群众满意”。

四是秩序更加规范,做到了“法纪严明、追责严肃”。

为了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全面扭转一度来信来访高发的形势,结合全面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怀化市信访局迅速组织开展了“两项创新”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争取在信访系统的组织管理模式上创新。++市试点把市信访局建设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信访管理系统的“枢纽”。市信访局理清思路,自加压力,开展“信访工作‘枢纽’工程建设试点”,归纳概括出市级信访部门的“十项职责”并通过机制建设确保这十项职能得到全面履行。“十项职能”是根据《信访条例》、中央5号文件、中办“三个意见”和省委8号文件等法规性文件概括提炼出来的。“十项职能”的具体内容是:引导规范职能、指导调度职能、接访办案职能、信息整理职能、决策调研职能、跨区协调职能、督查追责职能、绩效考核职能、司法协调职能、救济帮扶职能。

二是争取在越级访治理和化解方式上创新。

从++市的信访活动现状分析,下一阶段的信访活动形势可简要概括为

“内容上呈现两种趋势,形式上出现四个转变”

信访活动内容上的“两种趋势”是:以利己性诉求为主转向以公益性诉求为主的趋势;以民生诉求为主转向以政治诉求为主的趋势。1~11月,++市信访总量中涉及环境保护、城建规划、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乡村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公益性诉求占到了近两成,同比上升了近40%;基层组织建设、行政程序、干部作风、决策异议、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政治诉求占到近一成,同比超过50%。根据这两种趋势,++市已经初步调整了信访统计口径,以便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

信访活动方式上的“四个转变”是:由疑难咨询向求决问责转变;由困难求助向依法维权转变;由事后追诉向参与决策转变;由散户个访向串联集访转变。这“四个转变”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企业改制、劳动争议、军转安置等领域都十分明显。“四个转变”既反映了信访人素质的提高,也反映出信访事项的处置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两种趋势,四个转变”对信访工作体制、方式、效率、人员素质等多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新要求,信访工作实践中应当高度关注。++市信访局的“信访系统‘枢纽’建设”活动就是针对这种变化了的信访活动内容和形式而提出的。

三、难点重点问题:

一是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如: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劳保和劳动纠纷、企业改制破产、房产销售、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问题仍然处于高发状态,形势严峻。

二是重复访治理较困难。我市赴省进京的走访主要是重复访,绝大多数涉法涉诉,处置不当就会形成新的“老户”、“积案”。

三是信访专业人才短缺。尤其是精通法律、政策、网络技术又熟悉信访业务并热心、安心从事信访工作的人才馈乏,作为市一级信访部门仅仅依靠自身努力还难以解决这一问题。

四是信访宣传力度不够。关于信访工作、信访活动方面的政策、法规、形势、成效等宣传滞后于信访形势的迅速发展和变化,广大群众的信访观念、方式滞后,无序上访、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非信访问题上访等现象普遍存在。

五是赴省访管理待加强。1~11月++市赴省访 批 人次。从客观原因分析是境内几条高速公路开通后形成了“进省访高速通道”等原因造成的。从主观原因分析,主要在于个部分县市疏忽了对“非信访事项上访”的管理,以至我市赴省访批次人次居高不下。

四、新年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将遵照“适应新形势 创造新机制建立新秩序”的指导思想,突出“排查和包案、越级访治理、集体访处置”三项重点,促成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秩序持续好转,继续开展“创先争优,保牌进位”活动,确保省里对我市的综合目标考核、行政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信访工作一项的得分位于全省前列。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包案”工作常态机制。从源头上控访、减访。同时建立相应的约访、下访、陪访、代访机制。争取通过这一机制的建设减访10%以上。

二是巩固越级访治理成果,遏止非正常赴省进京访。力争全年不发生进京集访,不发生进京缠访、闹访和三次以上的重复访。把赴省进京访总量稳定地控制在全省倒数第三名以内。

三是开展“重复访专项治理活动”,探索重复访处置和追责机制。化解上重复访80%以上,同比减少新增重复访50%以上。同时,治理重复信、多头信,建立建议性来信综合汇报、公开、奖励机制。

四是探索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信访事项的防控、应急和访后处置机制。市联席办要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妥善处理突发性重大信访事项的高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大范围推广。

五是充分发挥市级信访部门在调度协调中的“枢纽”作用。把市信访局建设成为信访工作系统的“枢纽”机构,全面履行“枢纽”机构的职责,整体推进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深入总结经验,争取能够干出成绩、总结经验,成为全省的典型。

六是继续开展热点难点信访问题治理,杜绝恶性信访案件发生。进一步归类处理“热点”问题,总结“难点”问题的处理经验,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库区移民、商住房开发、城建拆迁、企业改制方面的信访问题,对重点项目实行风险评估和跟踪管理。

七加大信访工作专业人才提拔、培训和引进机制。争取再通过公开选拔、公开招考充实全市信访中坚队伍。通过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方式提高信访干部业务工作能力。积极推荐信访干部提拔、交流,特别注重向基层重要的群众工作岗位推荐熟悉信访业务的人才。

15.抓好信访稳定构建和谐矿区 篇十五

关键词:信访工作;信访稳定;和谐矿区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4-0166-02

信访稳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关键环节,必须充分认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煤矿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产生的深远影响。要明确维护稳定就是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就是在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煤矿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环境,只有创建一个平安、富裕、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氛围,才能促进煤炭企业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才能越做越大,越做越强。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一)对症施治,突出五项重点保稳定

一是抓导向。抓信访工作要叫响两句话,就是无理越级集体访不行,有理越级集体访也不行;无理取闹不行,有理取闹也不行;必须双向规范,抓好干部规范,对不负责任的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对有理有序上访的群众,要满腔热情地接待,认真解决问题进行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工作实、民心热”。

二是抓排查。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职工群众上访的有效途径。信访稳定工作必须实现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力争区队不漏班组、班组不漏人。对群众最关心的事和问题要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准备,防患于未然。

三是抓调处。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由倾力抓“上访”向抓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转变。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解决工作,应让“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重复访,控制越级访。

四是抓积案。在抓好新发生信访问题的同时,要十分注重抓好信访老户的清理工作。

五是抓实事。以民为本,制定任何措施,都以群众利益为准绳。

(二)实处入手,规范三项责任机制保稳定

一是双向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各类信访案件深入分析,制定双向追究责任。实行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各级领导干部,一手抓闹访、缠访、无理访的人员。

二是领导干部下访制。要摒弃过去在办公室等待接访的被动做法,将工作窗口前移,坚持主动下访调处,严肃接待纪律,明确接访责任。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制。各分管副矿长对所分管的区队、专业科室信访工作负全责,各区队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做到严格考核,责任到人,确保大局稳定。

二、坚持信访稳定工作的“四大转变”,确保全矿可持续稳定

(一)由“被动接受难题”向“主动寻求突破”转变

要把信访稳定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第一责任,抓在手上,不断强化管理职能。提升对不稳定因素的掌控能力,推进信访工作由“被动接受难题”向“主动寻求突破”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应积极主动地把职工群众的情绪作为决策的“第一信号”,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职工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追求”,对涉及稳定信访的重大问题,敢于面对,敢于决策,敢于解决,敢于负责,敢于承诺,调动各级部门抓稳定、促发展的积极性,进而形成矿、科(区)、班(组)各级领导干部维护矿区稳定,建设和谐矿区的强大合力。

(二)由“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

着眼于治本控源,树立和落实积极的稳定观,在建立健全矿、科(区)、班(组)三级信访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加大矛盾隐患超前排查的力度,实现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的转变。坚持排查“不断档”,动态摸排“不间歇”,摸民情、察民意、解难题、办实事,使矛盾纠纷稳控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三)由“就信访抓稳定”向“站在全局抓稳定”转变

推进信访稳定工作不能只从单一角度出发,应把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稳定信访工作的主线,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消除群众信访隐患源头。

(四)由“怕访堵访”向“依法依规办访”转变

应把规范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职工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作为稳定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职工群众合理的要求予以保护,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让步不让原则,有效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同时,教育干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正确对待上访职工群众,真心实意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积极开展依法信访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矿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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