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2024-09-23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精选5篇)

1.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篇一

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石油工程建设安装质量管理水平,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是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省部级)单项质量奖。

第三条 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由协会负责组织评选、公布和表彰。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申报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工程,应为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年及以上、三年以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指石油工程建设项目中能独立 以是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功能的某单项工程。

工程评选范围和规模要求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分类及规模要求》的规定。第五条 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一)保密工程;

(二)参加过石油安装优质工程评选没有入选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

第六条

申报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的合法工程;

(二)工程设计应获得局级优秀设计奖(局级单位不开展优秀设 1

计评奖的、应由局级质量主管部门出具设计先进合理性证明);

(三)安装工程应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工程质量、工期、工艺等产生积极影响,并在本专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安装技术水平应达到行业或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并已获得局级工程质量奖(未开展局级工程质量奖评选的单位,应由局级质量主管部门出具达到局级质量奖水平的证明);

(四)已完成建设单位(局级及以上)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经过一年以上生产运行考验,运行正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第七条

申报单位条件

(一)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均可以申报。

(二)工程承包单位申报,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申报,应与建设单位或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

(三)申报工程由两家及以上单位承包完成的,经协商可以由一家承建单位牵头申报,其它单位作为参建单位。

第八条 受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资质降级等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年内不能申报。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资料

第八条 申报资料主要包括:

(一)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二)获得局级工程质量奖证书、文件或达到局级质量奖水平证明扫描件。

(三)获得局级优秀设计奖证书、文件或设计先进合理性证明扫描件。

(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五)工程承包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合同额页、盖章页),如工程造价含土建部分,应由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安装量清单证明。

(六)建设单位(局级及以上)组织的竣工验收资料。

(七)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证明。

(八)工程介绍(1500字以内)。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对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措施、效果及水平等;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的电子版工程彩色数码照片10-15张;

(九)先进安装技术、水平介绍(1500字以内)。

(十)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十一)申报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境外工程,除上述条款外,还应提供:

(1)主申报单位资质证书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扫描件;

(2)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其中:由企业在境外投资(含对外援建工程)且执行国内相关标准的,应提供国家对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由国内外合资的项目,需提供国家或企业对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

(3)工程承包商务合同和技术协议,其中,执行境外工程建设标准的项目需提供与国内标准比较的对标说明;

(5)工程使用单位的评价意见(原件);

(6)中方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意见(原件);

(7)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十二)其它

1、申报表内签署意见各栏应写明对工程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资料中的文件、证明、印章等必须准确、真实、清晰;

3、填写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他资料书面一份;申报资料U盘一份。

第五章 评审、复查

第九条 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审定工作。审定委员会由协会和企业有关领导、行业的工程质量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条 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协会秘书处每年年初下发关于申报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通知;

(二)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复查;

(三)复查组按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复查工作要求,对申报工程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复查报告;

(四)审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协会秘书组对申报项目现场复查情况汇报,对申报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查、质询、评议,并以投票的方式(参加评审会委员的2/3及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评出年度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

第十一条 评审出的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项目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工程,正式确定为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对项目有举报、经查实达不到获奖标准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六章 纪 律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请客送礼。违者视情节给于 4

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三条 参与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复查和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参加有关工作的资格。

第七章 表 彰

第十四条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每年对获奖项目的单位和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授予奖牌、奖状及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负责解释,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6月

附件: 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分类及规模要求

一、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

1、原油生产能力10万吨/年(含)、天然气生产能力3亿立方米/年(含)以上项目配套的安装工程;

2、海上投资8亿元以上的油气田建设项目配套的安装工程;

3、其它独立发挥效能的油气田建设项目的单项工程。

二、油气管道/储运工程

(一)油气管道工程:

1、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610mm、设有首末站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长度80公里(含)以上、管径610mm以上、设有1座及以上站场、阀室的油气管道工程;

2、大型油气站场安装工程;

3、总库容8万立方米(含)以上成品油储罐及配套工程;总库容30万立方米(含)以上原油储罐及配套工程;总库容2万立方米(含)以上的球罐及配套工程;

4、LNG项目及配套工程。

三、石油化工工程

1、炼油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的安装工程;

2、乙烯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及配套的安装工程;

3、化肥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及配套的安装工程;

4、煤化工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及配套的安装工程;

5、其它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及装置配套的安装工程。

四、其它石油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其它石油安装工程。

2.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篇二

此次会议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社承办, 山东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协办。出席会议的人员有中装协领导、《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地方 (企业) 工作站站长、摄影大赛参赛企业及有关专家。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项目摄影大赛共评出一等奖 (空缺) 、二等奖3名、三等奖20名、纪念奖50名, 大会为获奖者颁发了证书和奖金。会议对201`4年为《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发行工作做出贡献的10个工作站予以表彰。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本杂志社社长张京跃在会上讲话。他肯定了杂志社一年来的宣传成绩, 并对如何进一步改进宣传, 提高质量, 增强本杂志的影响力, 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如何做好发行工作, 张京跃要求各地方协会、各装饰企业单位, 要切切实实把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发行举措条例一条一条落到实处, 地方协会要把《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作为推动行业工作的重要工具, 会员企业更要积极征订。《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社总编辑华敬友向与会代表报告了杂志社一年来的宣传工作, 向各地方协会和广大装饰企业、材料企业对杂志社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并宣布了2015年发行工作要求及奖励措施。

为庆祝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30周年, 中装协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举办了“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项目摄影大赛”活动。此次大赛得到了地方协会和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大力支持, 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为了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展示企业风采、提升业内摄影爱好者的创作水平, 也为了感恩支持杂志社工作的地方协会和企业领导, 鼓励各地工作站努力工作, 本杂志社自2014年11月起将举办“富达杯”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摄影大赛。

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篇三

来源: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4日 查看次数:1496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市政工程部分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市政工程部分)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协”)组织评选,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参与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优质工程(芙蓉杯)”(市政工程部分)奖的评选范围:

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道路、市政广场、给排水、燃气、河堤、垃圾处置等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轨道交通、自来水厂等。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并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工程应有竣工验收后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并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

(四)桥梁等结构物工程应为优质结构工程。

第五条申报程序:

(一)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凡属市政工程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向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申报。

(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单位将全套资料,送交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秘书处;再由市政工程协会汇总后转报市质协。

(三)提交申报资料时,按相关要求缴纳评审费用。

第六条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一份(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鲜章);

(四)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合同主要部分)、施工结算书复印件一份(均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有关单位鲜章);

(六)监理评价报告一份;

(七)全部申报文字资料必须打印,图纸用标准3号图,全套申报材料统一按A4幅面大小装订成册;

第七条 申报工程项目,经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由成都市质协组织复查小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小组由市政工程行业3至5名专家组成。

第八条 工程复查内容: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情况介绍,重点介绍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和难点、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质量;

(二)查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技术管理资料。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

(四)座谈及交换意见。

第九条 复查小组依照“市政工程芙蓉杯检查评分表”对工程外观、实测实量、质量控制资料、技术管理资料等进行评分,达到85分以上者予以推荐参评。

第十条 “芙蓉杯”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的市政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委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报告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三分之二评委通过,确定中选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凡荣获“优质工程(芙蓉杯)”奖的申报单位,由市质协组织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将在年会上予以表彰,并通过“成都市政”刊物及其它新闻媒体对获奖单位进行宣传、表彰。

第十三条建议获奖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为获奖项目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时,对获奖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择优推荐参加“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工程”的评审。

第十五条工作纪律

(一)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或超标准接待。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申报资格,直至取消获奖资格。

(二)评审委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撤销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十六条获奖工程在三年内出现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行业协会将收回其一切获奖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4.建筑装饰行业优秀材料商评选办法 篇四

一、评审目的

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激励装饰材料企业争先进管理、创一流品牌,经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大连市装饰装修行业优秀材料商企业评价推介活动,此活动由大连市装饰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价范围

1、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的装饰装修建材企业;

2、企业注册地在大连,生产或经营销售建材产品具有合法授权代理协议的企业单位。

3、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1、申报大连市装饰装修先进企业的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评审委员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评价程序

1、企业自荐,申报单位应填写“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材料商评选办法”申请表(式样附后),单独成册。评选办法和申报表有关事宜请查询邮箱huiyuanbu123@163.com。并附申报资料一册。

2、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打分。

五、参评企业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自觉维护装饰材料市场秩序。

2、参评企业必须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装饰材料企业年销售额800万以上。

3、企业管理规范,人事、劳动、分配等项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资料管理、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

4、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在质量管理上有所创新,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建筑节能环保,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5、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深得广大用户满意,近两年未出现质量投诉和有关部门的不良记录。

6、企业无违法、违纪和拖欠工人工资行为。

7、装饰材料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无一例投诉。

8、企业获得过相关奖项。

六、参评应报送的资料

1、总目录 2、2011《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材料商申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5、企业两年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所有资料规格统一为A4幅面,齐备后页面加盖单位公章,由企业报至市装饰协会。

七、表奖

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召开表奖大会,向荣获“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材料商”称号的企业管理者授予奖牌和证书,并通过网络、杂志、报纸等做广泛宣传。

八、附则

本办法由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5.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 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 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工程 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六)电力建设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主要指标和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七)建筑、安装和调试的质量检验及评定表、施工技术记录和试验技术报告等均真实、齐全、完整、规范,并符合工程技术档案移交的规定。

(八)机组移交后第一年平均等效可用系数 300MW 级在 90% 及以上; 600MW 级在 85% 及以上。

(九)如本期工程超过 2 台机组的,可以同一公用系统的二台机组为单元进行申报。

第六条 申报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标准(见附件 3 — 11)。

第三章 申报材料

第七条 申报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 1)一份;

(二)申报材料目录,并注明各项材料的份数(见附件 2); 其中包括:

1、《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简要介绍》文字材料一份;、本工程计划任务书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复印件一份。、工程报建批件(应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开工批复文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遗留问题处理结果说明一份。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评价意见的复印件一份。、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要附施工情况介绍(一份),其内容如下:

(1)新技术应用含设计的新颖、创新性,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等;

(2)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应用;

(3)施工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

(4)创优控制措施。、工程参建单位(包括:施工承包、施工分包、设计、监理、调试等)合同(要质量和技术部分)复印件各一份。、反映工程概况、特点及特写质量水平的彩照不少于 14 张(其中工程全貌 3 至 4 张,基础施工 2 至 3 张,结构施工 2 至 3 张,主体设备安装照片 2 至 3 张,竣工后照片 2 至 4 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的照片 2 张以上),彩色照片用 A4 纸规格独立装订。、准备配有解说词的“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光盘一份(一般在 15 分钟左右)。光盘包括:工程全貌,施工阶段(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及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部位、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特色及工程投产后取得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等。

应报送的材料、照片和各种复印件要一份并装订成册,另外附一份报送材料的软(光)盘,并将照片和复印件录制在软(光)盘上,一并报来。

(三)申报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附下表 :

(1)火电优质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投产第一年)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3);

(2)火电优质工程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主要指标标准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4);

(3)火电优质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结果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5);

(4)火电优质工程土建质量检查标准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6);

(5)火电优质工程安装质量检查标准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7);

(6)火电优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资料标准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8);

(7)变电优质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9);

(8)送电线路优质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10);

(9)直流换流站优质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11)。

第八条 对档案资料的要求:

(一)各项档案资料必须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二)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三)资料之间有关连时相互应能正确衔接;

(四)各项资料的收集、填写应全面,应能够切实反映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能证明工程的内在质量;

(五)资料应清晰易辨认并有详细目录,方便使用;

(六)资料的组卷应合理、装订整齐,页码清晰且与目录一致。

第九条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的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当完整、清晰,内容真实,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备、有效。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章 申报和评选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第十条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的申报单位可以是:

(一)建设单位;

(二)主承建(或总承包)单位;

(三)由两个及以上主承建单位共同承建的,可联合申报。

第十一条

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后,应根据项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和质量指标,制订创优质工程的实施计划(该计划可送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备案),并按照计划在施工全过程开展创优活动;工程竣工后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该工程主管单位,也可经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建企协(行协)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审查并推荐,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第十二条 电力建设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分为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和评定颁奖三个阶段。

第十三条 送变电工程的申报,按工程归属单位,应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进行申报。

第十四条 送变电工程的审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进行。

第十五条 送变电工程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联合进行检查、审查和核查的基础上推荐,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评定全国电力行业优质送变电工程。

第五章 评审内容及评定方法

第十六条 申报材料审查,主要是检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第十七条 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听取现场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含设计及实际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施工期间现场质保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含土建和安装质量验评的统计数据;

4、机组调试质量检验及评定,含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的主要指标;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设备的采用;

6、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存在的质量问题及隐患;、168 小时试运移交生产后运行一年的情况及有关指标,含机组设计技术参数与实际达到的数据对比及可靠性指标等。

(二)听取生产运行单位意见。

(三)听取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四)抽查有关文件、资料、质量验评记录及体系运行记录。

1、必须具备完整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其内容包括如下:

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的整套资料,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技术及管理资料。监理单位的档案资料检查重点是:监理施工旁站记录、监理平行检查(或检验)记录、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通知、监理例会会议记录等。、各项资料的收集、填写应真实全面,应能够切实反映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证明工程的内在质量。、核查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主要核查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核查设计优化项目的合理性。

(五)核查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完整性:主要核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或质量评估(评价)报告;核查政府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劳动卫生、档案、审计等部门通过的书面意见(或文件)。

(六)核查动态质量稳定性:主要核查达标投产报告;核查质量后评估报告;核查生产运行记录;核查可靠性管理记录;核查主体建筑和构筑物沉降稳定记录;核查输电线路铁塔基础及边坡稳定记录;核查输电线路铁塔本体稳定记录(含转角塔、终端塔向受力反方向侧倾斜记录、直线转角塔向外角倾斜记录等);核查输电线路导线压接管温升检测记录;核查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正确性记录;核查计算机系统(通信、监控和自动化)可靠性可维修性记录;核查仪表和数据采集准确性记录;核查充油(气、汽、水、烟、粉等流体介质)设备、附属管道及接口部件的严密性记录等。

(七)到工程现场通过查、看、实测、实量,抽检工程实物质量等。

(八)评审组现场进行抽查,抽查的各项指标为附件指标的 30% 左右。工程已达标投产并经过达标验收合格适当加分;工程在设计、监理和调试等方面有所创新适当加分;工程在施工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并取得显著效果的适当加分;最后由评审组提出初步评价意见。

第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及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审组的现场评审意见(包括:评审组提出的核查报告及评分结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对申报的优质工程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经协会主管领导批准后,授予“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九条 对荣获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的建设单位、主承建单位、监理和调试单位等,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统一制作的奖牌和奖状。获奖单位的名单根据对工程贡献大小和工作量,经优质工程评审组核查后,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决定。

第二十条 获奖单位的主管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功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申报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文字材料标题(格式)

3、火电优质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投产第一年)自查评分表

4、火电优质工程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主要指标标准自查评分表

5、火电优质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结果自查评分表

6、火电优质工程土建质量检查标准自查评分表

7、火电优质工程安装质量检查标准自查评分表、火电优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资料标准自查评分表

9、变电优质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自查评分表

10、送电线路优质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自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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