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转让合同

2024-11-04

铲车转让合同(共9篇)

1.铲车转让合同 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甲方将自己的一台 ,现转让给乙方,车辆价格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付款方式:合同签字时乙方首付,

2、自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自 年 月 日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与本车有关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保证本车具有本人合法所有权,并所有手续合法合理,如发现手续不合法及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将本车一切手续交与乙方。

4、此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违约,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整)。

5、以上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愿,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2.铲车转让合同 篇二

近年来, 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 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 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 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 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 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 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 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 而此时, 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 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 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 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 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 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 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 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 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不难看出, 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 并且风险隐患大, 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 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 根据法律规定, 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 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 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 理由如下:

第一, 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 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 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 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 既保障了交易自由, 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二, 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 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 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 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 从另外一角度来看, 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 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 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 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 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 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 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 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 增加农民的收入, 实现双赢。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 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 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 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 原因如下:

第一, 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 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 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 当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 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 从法律角度来看, 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 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 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 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 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 所以不能进行转让, 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 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 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 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 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 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 由此可见, 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 因此, 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 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13年12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 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 虽没有具体的规定, 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 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 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 那么, 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 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 法律后果如何承担,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 都值得深入探讨。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 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买受人归还房屋, 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 双方协议决定, 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 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 既合同标的灭失, 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 值得思考的是, 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 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 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 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 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 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 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 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 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 意思就是说, 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 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 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 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 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 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 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 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 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 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 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 处于优势地位, 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 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 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 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 财产利益减少,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 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 相对于卖方而言, 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 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 因此, 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买方利益受损大, 卖方受损小, 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 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 应采取的措施为:恢复原状, 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 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第一, 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次, 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第三, 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 对该条款, 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 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 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 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 一方面, 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 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 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 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 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参考文献

[1]肖亚飞.我国小产权房的法律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 2011 (26) :22.

[2]戴孟勇.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纠纷的司法规制[J].清华法学, 2009 (5) .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2007) 二中民终字第13692号.

[4]陈耀东, 吴彬.小产权房及其买卖的法律困境与解决[J].法学论坛, 2010 (1) .

[5]任辉.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及救济—以宋庄画家村案为例[J].西部论丛, 2008.12.

3.论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篇三

关键词 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债务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1合同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具体含义包括:(1)合同转让仅仅指合同主体变更,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当事人。(2)合同转让的不是合同内容,也就是说没有改变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3)合同转让本身是合法的,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要求,否则,合同转让行为不受法律保护(4)合同转让应该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针对合同义务转移)或者通知对方(针对合同权利转让)。(5)合同转让如果涉及到批准、登记手续的,还要办理相关手续。

2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即不改变合同权利内容,由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里转让权利的合同当事人为让与人,接受转让权利的人为受让人。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出合同关系。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与原来的债权人共同拥有债权。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取得债权时,也取得了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但是,《合同法》特别规定,三种情形下,债权人不得转让合同权利。

一是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权利,主要是指合同是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订立的,如果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就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使合同难以履行,从而破坏了合同订立的基础,违反了合同订立的目的,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这种合同权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

二是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就可对权利的转让做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这种约定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那就能够产生法律效力,那就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然,这种约定 只能在合同转让之前作出,相反,如果在转让之后作出,则不能影响合同的转让效力。而且,这种约束也不得约束第三人,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则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项权利。

三是依照法律不能转让。我国一些法律对某些权利的转让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比如《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对于这些规定当事人应该严格遵守,不得违反法律,擅自转让法律禁止转让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权利完全不同于转移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只是应该通知债务人。没有经过通知,该转让权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就生效。

3合同义务转移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法律责任。

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债务人全部转移合同义务时,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原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合同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债务人部分转移合同义务时,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合同义务的转移,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一是新债务人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请求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新债务人享有基于原合同关系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权利。《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三是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四是原第三人对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如果担保人没有明确表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则担保责任因为债务的转移而归于消灭。《担保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4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是指当事人一方经过对方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也可以分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前者指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由出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后者指合同权利义务部分由出让人转移给受让人。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可以看作是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移的综合,因此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分别适用于其中的合同权利转让部分和合同义务转移部分。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者分立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置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参考文献

[1] 孙鹏.合同法热点问题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

4.铲车租赁合同 篇四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铲车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铲车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修建高性能稀土发光材料厂房车间一、二,需要租赁乙方挖机铲车开挖土方工程,乙方现有挖机铲车可供甲方土方开挖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租赁乙方挖机铲车开挖甲方所需车间一、二土方工程,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甲方车间一、二所需用土方开挖(额外由甲方单独承担的部分),由乙方进场进行施工,按挖机中机210元/小时,大机270元/小时,铲车220元/小时进行包干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为甲方所开挖的台班,需与甲方在现场的代表共同确认,全部开挖完毕后,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在5日内给予付款。

四、甲方租赁乙方担任车间一、二的土方开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工地其他施工项目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以上事项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x年 月 日

铲车租赁合同2

租赁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铲车和翻斗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由甲方当天通知。

二、租赁设备概况

租赁铲车和翻斗车数量由甲方当天工程情况前一天通知乙方,租赁金额铲车每小时250元/台,翻斗车每小时120元/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租赁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指定现场后,乙方司机服从甲方管理

五:甲方的基本职责

1.为乙方司机提供食宿。

2.甲方负责设备在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甲方承担。

2、租金结算:租赁结束后一次性结算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铲车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工程进度需要铲车一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租铲车一辆,租期暂定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总额人民币 整,包括司机工资一切和安全等费用。

2、乙方提供铲车壹台,每天24小时工作制,空闲时检修维护好铲车,必须保证随时可以使用铲车。

3、甲方负责铲车司机的吃住,提供然油和施工场地,保证乙方正常工作。

4、铲车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生产指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6、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时,在停工十五天以内时,甲方照常按月支付租金,在停工十五天以上时,按实际停工天数扣除月租金为一万三千元计算,扣除实际停工天数,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应扣除影响时间的实际影响天数计算,机械故障在一天内不能及时修复,应另配铲车,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7、甲方除支付租赁铲车费用外无其他任何费用。

8、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责任,均有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11、铲车在租赁期间的车辆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大洼区人民法院起诉。

1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4、此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铲车租赁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承包方式

1、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租赁台(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铲车给乙方。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出租机械,乙方自行负责铲车司机。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本租赁内容为统一合同单价,按每台铲车每月________元,机械使用费、机械维修费、机械用油费、铲车司机工资、福利、劳保和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量按实际使用月数进行计算。

2、结算程序及付款方式

①、结算程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使用后,统计出使用期数,并与甲方进行核实,确认后按合同结算要求进行结算。

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月月底向甲方结算租赁费,如需重新协定结算方式,则应于租赁合同后附加协定,并以附加协定为主。

附加: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签订当日至租赁款全部付清当日止。

第四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铲车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进行抵押或转让。

2)甲方提供工作性能良好的机械,承担正常的机械磨损,但不负责机械维修。

2、乙方职责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当发生机械丢失或不可维修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按合同及时支付机械租赁费。

5)乙方负责机械使用费、机械维修费、机械用油费、铲车司机工资、福利、劳保和其它费用。

6)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归还甲方机械时,应保证机械具备良好使用性能,如不可使用时,乙方需维修该机械至可使用性能。

第五条、争议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_可以向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使用完毕租赁款项结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宜宾市方方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5

甲方(租赁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 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租赁乙方铲 车事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铲车(规格___数量_台) ,每月按 28000 元/月 计算(每月 1 日起至 30 或 31 日止) .

二、乙方负责机械保管、安全、使用、保养、维修、燃料,铲车司机 工资、福利等费用。

三、双方职责:

1、乙方铲车及司机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影响甲方生产,如有出现根据情节每次给予乙方罚款。由于乙 方机械或人为因素影响甲方生产,甲方将有权扣除乙方铲车两天 费用。

3、乙方不能认真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提出变更协议或解除协 议,凡甲方解除协议必须 5 日前通知乙方。

4、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5、乙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需提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不得单方面停止履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

6、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违规照章 处罚。

7、乙方车辆凡夹带甲方生产所有物资,违反管理制度的,将处 以十倍罚款并解除合同。

8、乙方在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铲车故障,修车时间乙方必须找其他铲车代替,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9、乙方铲车司机,由于消极怠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包者承 担。

10、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司机的食宿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 。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无效时,可提交 经济仲裁部门或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 年_月_日至___ 年_ 月_日止。

3、协议期满前 15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约协议。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乙方:(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铲车租赁合同6

立协议人:_______(以下称甲方)

租车人: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现有_______型铲车一台欲对外出租,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急租铲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铲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提供租赁标的物(铲车)为_______型铲车一台,乙方自愿租赁。

二、租价为_______元/月,此租金为纯利润,不包括租期内铲车所需燃油,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铲车进场时乙方向甲方另支付押金_______元,并于当月_______日结清七月份的租金,同时于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支付八月份的租金。以后每月_______日支付当月租金。押金待工程完工时结算,或抵租金或退还给乙方。

三、租期为不定期,按乙方工程的实际情况具体定租期:

四、相关事宜

1、甲方提供铲车时,应随车配备良好的师傅,以保障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

2、师付(开铲车)的日常生活起居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铲车的保养所需的附属机油。

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纯包月租金,不受其它任何原因影响。

5、在租赁期内,除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应保障外,乙方不得随意超负荷延长工作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6、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的铲车和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除非甲方工作人员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不负责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铲车的正常保养时间,以保障乙方的工程进度。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遵守,如果乙方、甲方有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7

立协议人: (以下称甲方)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电话:

甲方现有 型铲车一台对外出租,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急租铲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铲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提供租赁标的物(铲车)为 型铲车一台,乙方自愿租赁。

二、租价为 元/月,此租金为纯利润,不包括租期内铲车所需燃油,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维修由甲方负责。每月26日支付当月租金。

三、租期为不定期,按乙方工程的实际情况具体定租期:如不做够一个月按一个月计。乙方租用期间一切事宜全由乙方负责。

四、相关事宜

1、甲方负责铲车的保养所需的附属机油。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纯包月租金,不受其它任何原因影响。

3、在租赁期内,除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应保障外,乙方不得随意超负荷延长工作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9月26日

铲车租赁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工程进度需要铲车一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租铲车一辆,租期暂定从20xx年 3 月 1 日到20xx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总额人民币整,包括司机工资一切和安全等费用。

2、乙方提供铲车壹台,每天24小时工作制,空闲时检修维护好铲车,必须保证随时可以使用铲车。

3、甲方负责铲车司机的吃住,提供然油和施工场地,保证乙方正常工作。

4、铲车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生产指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6、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时,在停工十五天以内时,甲方照常按月支付租金,在停工十五天以上时,按实际停工天数扣除月租金为一万三千元计算,扣除实际停工天数,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应扣除影响时间的实际影响天数计算,机械故障在一天内不能及时修复,应另配铲车,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7、甲方除支付租赁铲车费用外无其他任何费用。

8、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责任,均有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11、铲车在租赁期间的车辆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大洼区人民法院起诉。

1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4、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时间:二0xx年三月一日

铲车租赁合同9

甲方(承租方):

乙方(作业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210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210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210小时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350元的标准再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2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按月度租赁计取费用,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40000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1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将型号铲车用于甲方施工工程使用,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原地倒运渣土、平整施工现场,倒运灌注机具以及钻机成孔和灌注所需要使用装载机所做的一切工作及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

第三条、租赁单价

施工期间月租价格_____元/月,折合元/天,如因拆迁或其他原因停工及时通知乙方退场,恢复施工后按本单价执行。

第四条、结算方式

每个月计价一次,报送经营部,根据甲方结款情况,按照疆土的比例,支付铲车租赁费,结算以支票或转帐形式付款。

第五条、工作量包月计价

1、工作时间满30天(含31天)按整月计算。

2、每月25日为结算日,乙方必须与甲方现场经理签订工作量及每天确认的原始工作内容明细表,报送甲方经营部进行结算(上述表格必须每日签订,补签无效)。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进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途未按规定时间进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主动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与特种设备操作证,并接受现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否则不能上岗。

3、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状况良好,不能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租赁其他设备。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合理的设备调动和安排,否则甲方有权停止该设备的施工。

5、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作,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进行。

6、乙方铲车司机必须每天与甲方现场经理签认原始记录单,如不按时签认原始记录单,甲方经营部不予结算。

7、乙方须配备技术娴熟、且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铲车司机进入本工程施工,如不能达到甲方的施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铲车司机。

8、施工用柴油由甲方承担,设备维修保养用油和材料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现乙方有私自倒卖柴油情况,甲方有权利追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的铲车应有设备合格、驾驶员应有特种机械操作证。

2、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签定安全协议和安全技术交底协议,拒不签定协议的,不允许施工。

3、铲车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及调动,铲车司机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随时待命,并按操作规程施工,如不按照规范操作或工作结果达不到甲方和项目部满意的,造成甲方和项目部责令其退场的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铲车司机不得野蛮施工、违反操作规程,如违规操作、发生机械、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铲车司机须按规程操作,如果甲方人员野蛮指挥,则铲车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6、乙方保证铲车正常使用,进场时须满箱柴油,维修保养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不能因设备原因而影响施工,如要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租赁其他设备,临时发生的.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根据所耽误时间扣除相应租赁费。

7、设备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维护保养时间不超过2——3天。

8、乙方应看护并保证自身的设备安全,同时,爱护甲方的

9、乙方铲车司机住宿甲方承担(与现场施工人员同等待遇)。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施工中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如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

协商未果,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11

租赁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铲车和翻斗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由甲方当天通知。

二、租赁设备概况

租赁铲车和翻斗车数量由甲方当天工程情况前一天通知乙方,租赁金额铲车每小时250元/台,翻斗车每小时120元/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租赁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指定现场后,乙方司机服从甲方管理

五:甲方的基本职责

1。为乙方司机提供食宿。

2。甲方负责设备在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甲方承担。

2、租金结算:租赁结束后一次性结算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xx月xxxx日 xxx年xxxx月xxxx日

铲车租赁合同12

甲方:_____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

个体运输户:《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修建高性能稀土发光材料厂房车间一、二,需要租赁乙方挖机铲车开挖土方工程,乙方现有挖机铲车可供甲方土方开挖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租赁乙方挖机铲车开挖甲方所需车间一、二土方工程,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车间一、二所需用土方开挖(额外由甲方单独承担的部分),由乙方进场进行施工,按挖机中机210元/小时,大机270元/小时,铲车220元/小时进行包干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为甲方所开挖的台班,需与甲方在现场的代表共同确认,全部开挖完毕后,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在5日内给予付款。

四、甲方租赁乙方担任车间一、二的土方开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工地其他施工项目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以上事项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13

立协议单位: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XXX风井冻结项目部7月份开始筹备施工,因处没有给项目部配备铲车,经请示并取得同意,暂由项目部租赁铲车以供筹备使用。为了保障工作的正常展开,本着互利互惠,互相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此协议。

一、结算单价及付款方式

铲车型号为龙工50型,铲车租赁费300元/时,(含一名铲车司机工资)。待租赁期结束经调度人员和项目部领导签证汇总后一次性付清。付清完结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二、租赁日期

每工作一天结束后由我单位调度人员给予签证认可,租赁结束后由财务部门结算。

三、出租方义务

1、服从承租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承租方所安排的工作。

2、如果因出租方原因耽误施工,承租方可以按影响情况扣减出租方租赁价款。

3、出租方驾驶员工资和及维修配件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4、消耗的油料和司机的住宿饮食由承租方提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承包方式

1、合同内容:甲方租赁_________台(型号为_________的)铲车给乙方。

2、承包方式:甲方出租机械,乙方自行负责铲车司机。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本租赁内容为统一合同单价,按每台铲车每月_________元,机械使用费、机械维修费、机械用油费、铲车司机工资、福利、劳保和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量按实际使用月数进行计算。

结算程序及付款方式

结算程序:乙方使用后,统计出使用期数,并与甲方进行核实,确认后按合同结算要求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乙方每月______日向甲方结算租赁费,如需重新协定结算方式,则应于租赁合同后附加协定,并以附加协定为主。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自合同签订当日至租赁款全部付清当日止。

第四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铲车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进行抵押或转让。

(2)甲方提供工作性能良好的机械,承担正常的机械磨损,但不负责机械维修。

2、乙方职责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2)当发生机械丢失或不可维修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按合同及时支付机械租赁费。

(4)乙方负责机械使用费、机械维修费、机械用油费、铲车司机工资、福利、劳保和其它费用。

(5)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归还甲方机械时,应保证机械具备良好使用性能,如不可使用时,乙方需维修该机械至可使用性能。

第五条、铲车租赁押金

铲车租赁押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如乙方无违约情况,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租赁方:郑州市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铲车一台,租赁费用每月__元。

2。租赁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3。租赁期间甲方为乙方铲车提供燃油。乙方负责铲车的维修、保养及其它相关费用。乙方每月维修铲车时间为三天,超过三天,超出天数从铲车的租赁费中扣除。

4。乙方必须保证铲车能在24小时正常工作,不得因车辆状况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如铲车出现故障乙方必须主动及时安排其它铲车代替。如需甲方安排铲车代替时,乙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安排代替铲车,代替铲车费用从租赁费用中扣减。

5。乙方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而由甲方安排铲车时,每小时按__元从其租赁费用中扣减。

6。铲车在工作期间因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损坏场内设备,影响生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7。乙方不能认真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须提前__日通知乙方。

8。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乙方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方能终止合同,并须结清有关手续。

9。合同期内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则合同自行终止,并不负违约责任。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5.铲车买卖合同简单 篇五

乙方:

现乙方有铲车一台 型号ZL50CN,因业务量不足卖与甲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铲车购于 乙方铲车卖于甲方,以乙方铲车开到甲方工厂场地为准,并以此计算付款。

3、乙方铲车在开到甲方工厂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甲方只承担购买铲车的分期付款,若铲车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同甲方与脱售铲车方索赔或更换修理,若无法保修,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铲车开到甲方场地后,甲方在三天内打款给乙方(铲车首付款),相关铲车的一切权利转移给甲方(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等)。

5、铲车若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必须完全配合甲方办理,若不配合甲方将铲车退还乙方。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6.铲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六

乙方(出租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铲车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铲车一台,每月租金为23000元,具体时间从乙方施工第一天算起,三十天为一月,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工作不超过二十五天,按每天765元计算,如果大于等于二十五天按一月租金计算。

二、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天数计算租金,工期结束后结算。

三、租赁期间,乙方铲车施工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并提供乙方伙食。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天的施工时间按时施工,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施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五、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排,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不得拒装、拒载、拒卸货物、严谨野蛮作业,由于乙方运输不及时,运力不到位、不服从调度指挥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包括机具和人员伤亡事故)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如果由于天气原因(比如下雨、洪水)而导致的甲方停工三天以内的由甲方负责,如果超过三天的,甲方应扣除乙方停工期间产生的租金,具体以实际停工天数为准。

八、正常施工期间,乙方铲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产生的修理费、误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不得单方面停止履约,否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如果乙方不能认真履行以上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

十一、协议执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无效时,可提交经济仲裁部门或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然油和施工场地,保证乙方下常工作。

2、乙方提供中国宜工50型铲车壹台,每天24小时工作制,早、晚各半小时保养设备,每月必经保证28天工作日,小一天减一天,多一天加一天(按月租金÷30天价格计算)。

3、设备维修,配件、及润滑油由乙方负责。

4、租金每月21000元,租期暂定三个月,租赁时间从车到工地开工计时,甲方须先付一个月押金。

5、进厂费由甲方负责,出厂费由乙方负责。

6、乙方配随车司机一名,工资乙方负责,另二名甲方负责付工资,由乙方雇司机(月工资1200元)司机必须按时上班,服从甲方生产指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7、甲方因故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按正常生产计算月租,乙方因故不能正常生产,应扣除影响时间,机械故障在2天内不能及时修复,应另配铲车,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8、乙方雇请司机由甲方提供食宿,自带被盖和日常用品。

9、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0、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铲车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装载机壹台(带装载机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装载机及装载机司机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装载机必须为加长臂装载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运行状况良好,能连续作业,保障甲方的使用要求;装载机司机必须为守法公民,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服从甲方各项制度的管理。

2、服务内容及时间安排。原煤销售装车;煤场平整、整理;煤场道路清理(用铲车清理矿区路上洒落的原煤);服务时间服从甲方安排。

3、乙方服务期限:年月号至年

4、装载机及装载机司机管理。乙方完全承担装载机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及财产安全责任;乙方完全承担装载司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管理责任;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文明、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装车等工作安排,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依据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不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乙方如对甲方财产及人员造成损害,乙方无条件承担完全责任;甲方将给予夹带、占用物资价格十倍(低于贰仟元的按贰仟元计)的罚款;甲方允许乙方的装载机故障时间(耽误甲方装车销售)10小时/月,如超出,每小时罚款500元,乙方装车速度不得低于55吨/15分钟,否则甲方有权每次给予壹佰元到伍佰元的处罚。

5、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间房子,饮食费用自理;服务期间为乙方提供加油服务,加油费用(甲方采购价格加上管理费)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

6、服务费价格及结算方式。服务费根据甲方销售吨数(乙方装车吨数)进行结算,每月一结算。服务费含税单价为1.8元/吨。乙方开发票、甲方挂账后给予支付。

7、如甲方需乙方提供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服务,可依据市场价格协商。

8、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无效时,可提交经济仲裁部门或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本合同手工改动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7.铲车转让合同 篇七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程序性规定

《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程序性规定主要有两条, 即第72条和第74条。《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为:“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根据以上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程序主要有:取得本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尊重本公司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遵守公司章程;依法履行法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修改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其中, 前四个程序可以界定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前置性程序, 后四个程序可以界定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后置性程序;两种程序的性质不一样,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影响也不一样。

二、前置性程序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一) 前置性程序之一: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关于此前置性程序对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合同效力的影响, 理论界主要有五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股权对外转让合同一般从成立时生效, 不受其他股东是否同意的影响。第二种观点认为是否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股权对外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第三种观点认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若未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应当无效。第四种观点认为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当为相对无效;而非当然无效, 类似于效力待定合同。第五种观点认为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如果没有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 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本文认为, 对于该问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合同存在多种效力, 股权对外转让合同也存在多种效力, 包括:有效、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待定。

《公司法》第72条使用了“应当”二字, 说明该条属于义务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具有强制性, 社会关系主体必须遵守义务性规范, 人们的行为必须和法律的要求相一致, 否则就须承担否定性法律后果。”表面看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合同法》第52条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当属无效的合同, 其实不然。《合同法》第52条所称的“强制性规定”指的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是指订立的合同, 其形式、内容、目的中任何一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禁止性规定。”《公司法》第72条规定的“应当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程序性规定, 不是合同的形式、内容、目的的规定, 因此, 一般情况下, 未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转让股权合同不属无效的合同。当然也不符合合同法之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原理和规定。因此,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合同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 当属有效的合同。本文赞同第一种观点, 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从成立时生效, 不受其他股东是否同意的影响。

但是, 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资合和人合的特点, 特别强调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 对股东往往有特别的要求。外人加入公司可能动摇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 引起原有股东和新加入股东的磨合和冲突, 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不利的影响。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 为维护公司原有股东的利益和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法》应明确确立类似于合同保全制度的公司人合性保全制度, 赋予公司和其他股东对这类合同的撤销权。”

(二) 前置性程序之二:尊重本公司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此程序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理论界素有不受影响说、合同无效说、可变更或可撤销说等观点。众多学说观点在此不在赘述。

实践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 不尊重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比较普遍, 也是产生股权转让纠纷的重要原因。不尊重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表现主要有:在对外转让股权时, 未告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在对外转让股权时,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对外转让股权时, 未向其他股东如实告知有关转让事宜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取得本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是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时未告知或未如实告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事项, 造成了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侵害。但鉴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事实已定, 其他股东是否有意向购买该股权并不确定,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股东是否真正的行使该权利也不确定, 为维护交易秩序, 将此类股权转让合同界定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较为妥当。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可以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股权对外转让合同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 将产生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如返还已经交付的购买股权的资金等。为公司的稳定运行起见, , 须将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进行限定, 可参照《合同法》的规定, 将此期间界定为1年, 自受让方的名字或名称被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之日起算。其他股东在提起撤销权诉讼时, 能否一并提起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诉讼请求, 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观点, 本文认为, 其他股东提起撤销之诉时, 可一并提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诉讼请求。

(三) 前置性程序之三:遵守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有关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对于公司章程的性质, 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 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将其视为公司内部的自治法规, 而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则多的将其视为股东之间的合同。但无论将其定位为自治法规还是商事合同, 有一点是共同的:公司章程具有很强的自治性色彩。

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公司章程对股东对外转让其股权作出另外规定。公司章程的另外规定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较《公司法》第72条宽松, 比如, 有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 其他股东不得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此种规定可以视为其他股东权利的预先放弃, 该规定有效, 拟转让股权的受让方可直接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取得股权;二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较《公司法》第72条更为严格, 比如, 有的公司章程规定: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必须经过某大股东同意;或经董事长、董事会的同意, 或经公司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等等, 应认定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违反章程的限制性规定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 该合同无效。

(四) 前置性程序之四: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

批准登记手续与合同的效力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有的合同需要履行规定的批准登记后方可成立;有的合同需要履行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生效;有的合同需要履行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有效;有的合同需要履行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 但批准登记手续跟合同的成立、生效、有效没有关系。纵观《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 并未有规定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经国家批准登记方可有效或生效。因此, 对于不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股权转让合同, 无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但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股权转让合同, 应履行此程序。

三、后置性行程序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一) 后置性程序之一:变更工商登记

按工商登记的效能为标准, 可以将工商登记分为设权性登记与宣示性登记。设权性登记的效能是创设权利, 未经工商登记, 权利不得生成;宣示性登记的效能在于宣示已经存在的权利, 这种登记产生对抗效能, 不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按公司法的理论, 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应属宣示性登记。公司的股东信息属于法定的登记信息, 能否向公司以外的人主张股东身份, 取决于在公司登记机关能否查询到该股东的相应信息;因此, 只要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受让方即可取得转让股东的既有股权, 成为公司实质意义上的股东, 至于受让股东的股权能否行使, 能否向公司以外的人主张, 则取决于是否对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

(二) 后置性程序之二、之三、之四:修改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注销原出资证明书、签发新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第74条规定:“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因此, 此三项后置性程序是《公司法》赋予公司的义务。公司是否履行此三项义务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参考文献

[1]奚晓明.中国民商审判 (第1卷) [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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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戚庆余.企业合同管理法律实务应用全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06) .

8.浅谈集资房转让合同的效力 篇八

【典型案例】

2004年,某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单位职工李某经内部排分,取得集资建房的资格。但因其已有住房,便一纸协议将尚未开工建设的集资房转让给了并非该单位职工的张某,并向张某收取了转让费2万元。随后,张某以李某的名义向该单位缴纳了集资款15万元。5年之后,即2009年该房竣工,张某入住并开始装修。此时,李某觉得当时收的转让费太少,在要求张某增加转让费无果的情况下便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以《房屋转让协议》违反了建房单位严禁买卖集资房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由,要求确认双方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2010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房屋转让协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故合法有效。李某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当时双方签订协议时,集资房尚未竣工,所以转让的不是房屋产权而是集资建房的集资资格。职工李某与单位间是集资建房合同关系,而该合同对主体即集资建房资格有特别限制,因此李某与单位之间的集资建房协议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遂根据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除外”的规定,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李某与张某之间的集资房转让合同无效。

【判例与争鸣】

关于集资房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笔者搜集了大量的案例和专家的观点,发现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判决大相径庭,专家学者们也各抒己见、见仁见智。总结起来,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合同有效论”。持该观点者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社会或者公共利益”和《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之规定。因集资房转让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条件,而目前尚无禁止集资建房转让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故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第二种“合同无效论”。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合同法》第52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法》第88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持该观点者认为职工转让集资建房时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未征得集资建房单位的同意,所以应认定集资房转让合同无效。

第三种“折中说”。即根据房屋是否交付以及否得到集资建房单位的同意来判断转让合同的效力。如果集资房没有交付受让者,并且签订合同时没有得到集资建房单位的同意,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认定该类集资房转让合同无效。如果集资房早已交付,受让者已对房屋进行装饰入住,因为目前尚无禁止集资建房转让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以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集资房转让合同有效。

【笔者观点】

笔者同意第一种的观点,即集资房转让合同有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

首先,目前无论是立法界还是司法界都越来越重视维护交易的稳定,不轻易干预交易而确认合同无效已成共識。只要合同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从保护交易的角度出发,认定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其次,集资房转让合同本身也并未违反有关法律强制性规定。正如以上所谈,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为依据。而目前,我国尚无禁止集资建房转让的此类法律和行政法规。虽然建设部(2004)77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对集资建房的优惠政策、供应对象进行了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判例以及司法实践中达成的共识,这些都属于行政管理性规定,而非“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本不能作为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至于某些地方的住房委员会、建房单位的禁止集资房转让的文件和通知更不具此效力。

第三、依据《合同法》中的权利转让条款来判定集资房转让协议的效力,也是值得商榷的。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法定无效的五种情形,这应该是判断合同效力的首选。《合同法》第79条是对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合同权利转让的结果一定是出让人退出合同,受让人成为合同的主体。而集资房转让合同签订后,原单位职工作为出让人自始至终一直是集资建房合同的一方,在建房单位登记在册的购房人也始终是出让人,购买集资房的受让人始终被关在合同的大门之外,期待着出让人取得权利后再转让给自己,从这一点分析,建房单位与原单位职工签订的集资房购买合同并未产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的转让。因此,对此类案件不宜适用《合同法》第79条关于合同权利义转让的规定来判定集资房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四、判定集资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不仅仅是单一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笔者曾经和办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有过交流,法官说法院之所以判决协议无效,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首先是国家集资建房政策实施的社会效果;其次,如果判决协议有效,将来受让人持生效判决和协议到产权登记机关要求办理权属变更时,行政机关发现受让人并不符合集资房的条件,这将会造成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

9.铲车转让合同 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工程进度需要铲车一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租铲车一辆,租期暂定从20xx年 3 月 1 日到20xx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总额人民币整,包括司机工资一切和安全等费用。

2、乙方提供铲车壹台,每天24小时工作制,空闲时检修维护好铲车,必须保证随时可以使用铲车。

3、甲方负责铲车司机的吃住,提供然油和施工场地,保证乙方正常工作。

4、铲车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生产指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6、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时,在停工十五天以内时,甲方照常按月支付租金,在停工十五天以上时,按实际停工天数扣除月租金为一万三千元计算,扣除实际停工天数,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应扣除影响时间的实际影响天数计算,机械故障在一天内不能及时修复,应另配铲车,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7、甲方除支付租赁铲车费用外无其他任何费用。

8、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责任,均有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11、铲车在租赁期间的车辆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大洼区人民法院起诉。

1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4、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时间:二0xx年三月一日

简单铲车租赁合同范本2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寻乌县平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 型:50型装载机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台班计算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台班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元/台班(抄表计算设备运驶八小时为一台班,每月少于30台班按30台班计算),租赁期间设备操作司机工资由甲方支付,工资标准以甲方工资标准为准。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油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支付上月租赁费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机械司机由甲方配合,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相应费用(一次性维修保养费用低于1000元时由甲方承担),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5、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铲车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乙方有壹台铲车租给甲方,经双方协商,按月租给甲方使用,租金为壹万叁仟元整。为保证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互相遵守,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设备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操作设备和操作机手。

2、乙方机手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

3、如乙方不听从甲方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每月至少工作25日,不够25日,每日扣租赁费,按平均价扣除。

5、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保养、维修、零配件一切费用均由乙 方负责。

6、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人员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确保机械在工地的正常使用,如地方干扰,乙方应自 行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滞工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的基本责任:

1、为乙方机手免费提供食宿

2、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

3、因天气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补助乙方每天100元。

四、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l、租赁期间:自年____月日开始计算租金。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按包月计算,若挖掘机带炮锤则另行计算,按大合同结算。

3、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柴油。

4、设备维修: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并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所有的维修费由乙方支付。

5、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不得超过3天,如超出一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算租赁费。

6、每月机械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天(含4天)不扣租金,如超过天者按4日平均租金扣除租赁费。

7、施工期间因特殊原因需停工撤场,如该机械不撤场,看管机械费用及安全由乙方负担。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铲车租赁合同范本4

租赁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铲车和翻斗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由甲方当天通知。

二、租赁设备概况

租赁铲车和翻斗车数量由甲方当天工程情况前一天通知乙方,租赁金额铲车每小时250元/台,翻斗车每小时120元/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租赁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指定现场后,乙方司机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五、甲方的基本职责

1.为乙方司机提供食宿。

2.甲方负责设备在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甲方承担。

2、租金结算:租赁结束后一次性结算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铲车租赁合同范本5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寻乌县平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 型:50型装载机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台班计算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台班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元/台班(抄表计算设备运驶八小时为一台班,每月少于30台班按30台班计算),租赁期间设备操作司机工资由甲方支付,工资标准以甲方工资标准为准。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油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支付上月租赁费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机械司机由甲方配合,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相应费用(一次性维修保养费用低于1000元时由甲方承担),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5、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铲车租赁合同范本6

租用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租用乙方铲车台,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铲车型号为型,甲方每天付给乙方租金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此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一次性付清租金,逾期不付租金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每逾期一天按总租金5%滞纳金给乙方。

四、乙方负责铲车的维修、柴油及驾驶员工资的费用。

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工作安排。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甲方必须负责铲车和驾驶员的安全保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发生纠纷,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简单铲车租赁合同范本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将型号铲车用于甲方施工工程使用,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原地倒运渣土、平整施工现场,倒运灌注机具以及钻机成孔和灌注所需要使用装载机所做的一切工作及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

第三条、租赁单价

施工期间月租价格元/月,折合元/天,如因拆迁或其他原因停工及时通知乙方退场,恢复施工后按本单价执行。

第四条、结算方式

每个月计价一次,报送经营部,根据甲方结款情况,按照疆土的比例,支付铲车租赁费,结算以支票或转帐形式付款。

第五条、工作量包月计价

1、工作时间满30天(含31天)按整月计算。

2、每月25日为结算日,乙方必须与甲方现场经理签订工作量及每天确认的原始工作内容明细表,报送甲方经营部进行结算(上述表格必须每日签订,补签无效)。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进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途未按规定时间进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主动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与特种设备操作证,并接受现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否则不能上岗。

3、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状况良好,不能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租赁其他设备。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合理的设备调动和安排,否则甲方有权停止该设备的施工。

5、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作,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进行。

6、乙方铲车司机必须每天与甲方现场经理签认原始记录单,如不按时签认原始记录单,甲方经营部不予结算。

7、乙方须配备技术娴熟、且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铲车司机进入本工程施工,如不能达到甲方的施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铲车司机。

8、施工用柴油由甲方承担,设备维修保养用油和材料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现乙方有私自倒卖柴油情况,甲方有权利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的铲车应有设备合格、驾驶员应有特种机械操作证。

2、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签定安全协议和安全技术交底协议,拒不签定协议的,不允许施工。

3、铲车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及调动,铲车司机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随时待命,并按操作规程施工,如不按照规范操作或工作结果达不到甲方和项目部满意的,造成甲方和项目部责令其退场的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铲车司机不得野蛮施工、违反操作规程,如违规操作、发生机械、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铲车司机须按规程操作,如果甲方人员野蛮指挥,则铲车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6、乙方保证铲车正常使用,进场时须满箱柴油,维修保养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不能因设备原因而影响施工,如要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租赁其他设备,临时发生的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根据所耽误时间扣除相应租赁费。

7、设备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维护保养时间不超过2——3天。

8、乙方应看护并保证自身的设备安全,同时,爱护甲方的财务,损坏照价赔偿,施工现场无论任何原因不能驶出红线外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铲车司机住宿甲方承担(与现场施工人员同等待遇)。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施工中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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