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检讨书

2024-09-14

交通违法检讨书(精选12篇)

1.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一

顺德交警近日公布全区31处可办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地点,如有交通违法尚未办理的车主,可选取合适的地点进行办理。交警部门还表示,目前交通违法已经实现全国联网,顺德籍的车主如在省外有交通违法行为(仅限电子监控违法),并对该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可在顺德各个交警违法窗口进行处理,但不能使用好易通自助POS机办理。

据顺德交警部门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在全区十个镇街的31处地点均设立了好易通自动缴款终端,可办理异地(广东省内)的交通违法罚单,其中大良最多,共有顺德交警大队办证厅、大良新协力集团第一营业部办证中心等8个地点。如果是顺德本地的交通违法,可利用顺德交警大队、各镇街交警中队,以及区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内的交通违法POS机进行办理。

2.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二

一、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中存在的一般问题

1、交通民警综合执法能力与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线交通民警因执法理论功底的相对薄弱、法律法规掌握不熟不全和长期执法方法的简单化, 会造成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发生错误的概率大大增多,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势必会同比上升。因此, 加强执法民警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民警整体业务水平是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改革的一个必要条件。

2、罚款收据出具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改革中, 对此, 我们认为是否出具罚款收据是银行方面的问题, 但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提醒银行在缴纳罚款的提示程序上予以明确告知:需领取罚款收据的, 请至某某地方领取。

3、监控记录违法行为缴纳罚款问题

对电子监控记录的静态、动态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在缴纳罚款的方式上, 为当事人提供了电子银行支付渠道, 裁决书无法按规定事先填写和及时送达、签收, 在程序上有违《行政处罚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我们认为, 对电子监控记录的静态、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直接向银行缴纳罚款, 在技术上难以符合法律的形式要求, 也不可能改变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违法行为处理方式的改革确实有利于提高公安交通管理行政效率和廉政建设, 体现执法公正, 大大方便群众, 这是将来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一个必然方向, 彻底实现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制度也是一个必由之路。为此, 对于当前电子监控记录的静态、动态交通违法行为, 当事人无异议的, 可直接向银行缴纳罚款, 如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可到指定的违法行为处理点领取;对有异议的, 按一般程序处理, 此举目的是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 也避免和减少行政争议。

4、违法行为处理记分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执法机关应当履行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规定。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又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的, 不得驾驶机动车, 这是对驾驶人的一种限制性的法律规定。上述两个规定, 并没有取消或者剥夺驾驶人依法履行其缴纳罚款的义务, 也没有赋予银行有拒绝代收罚款的权力。因此, 不管驾驶人累积记分是否超过12分, 都不影响驾驶人通过银行缴纳罚款。相反, 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 不仅需加强科技投入, 即时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记分情况进行查询, 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而且还应积极提供驾驶人员有关累积记分查询方式供驾驶人员查询。

二、改革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的理性思考

城市交通的发展给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 改革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尤显十分必要且势在必行。为此, 我们针对目前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认清客观形势, 抓住关键环节, 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改革。经过尝试, 改革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后产生以下积极的效果。

1、极大地方便了驾驶人缴纳罚款

原规定驾驶人员因交通违法被抄告后, 必须在20小时以后才可以到指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受理点接受处理并向银行代受点缴纳罚款, 而多数交警支 (大) 队只有1个违法行为受理点, 导致违法行为人重复往返, 给违法行为人员带来极大的不便, 现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员可直接向银行缴纳罚款, 极大地方便了驾驶人员。

2、有效地减少不必要的交通流量

改革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 使绝大部分交通违法人员可直接通过多种方式向银行缴纳罚款, 而不必到受理点接受处理, 此举将有效地减少不必要的交通流量, 对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也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3、压缩内部警力、充实一线管理

由于交警总队与银行信息交换的滞后等原因, 各交警支 (大) 队在纠处交通违法行为时, 一般采取当场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受理点上接受处理。改革后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 使违法行为人可直接通过多种方式向银行缴纳罚款, 各交警支 (大) 队交通违法审理窗口民警受理量将大幅度减少。因此, 压缩内部警力、充实一线交通管理成为可能。

4、进一步规范一线民警的执法行为

3.算一算交通噪音的违法成本 篇三

中国城市苦噪音久也。分析噪音之来源,大小车辆恐怕是罪魁祸首。几乎任何一个临街的窗户,都免不了交通噪音的侵袭。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期,或者车站学校商贸中心等地,噪音的分贝几可直逼机场。

每有朋友从美欧日澳过来,总是对此莫名惊诧。大约在真正的汽车发达国家,尽管交通密度可能更高,车载喇叭却很少用到。一位来自美国小城的朋友,曾经在中国西部某城市包车出行。饱受喇叭之苦的他,因为无奈和无聊,一路计算司机鸣笛的次数。结果在不到80公里的路上,他居然数到630余次!

一个更为尴尬的现实是,多数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多数居民集中居住区,其实都是交管部门明文规定的“禁鸣区”。禁鸣标志四处可见,可是汽车喇叭依旧此起彼伏,“声声不息”。原因无他,除了驾驶员不守规矩外,更在于鸣笛行为很难受到处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到各地实施条例,都规定有对违规鸣笛的处罚,一般不仅要罚款,还要扣分。

从现实来看,这些规定几乎等于白纸一张,很少有驾驶员因违规鸣笛而受罚。原因很简单,法律经济学上有一公式:违法成本 = 处罚力度 × 发现几率。违规鸣笛尽管处罚力度不低,但因发现几率太低,导致违法成本基本為零。毕竟就当前的执法力量和取证技术而言,交警很难有效管理违规鸣笛问题。喇叭声音虽然刺耳,其源头却淹没在汹涌车流之中,一则不容易准确识别,二则很难取证固定,以致即使发生在交警眼皮底下,违规者都可能大摇大摆扬长而去。于是乎除了偶尔的集中整治,多数乱鸣喇叭者都可逍遥法外,甚至不少驾驶员已经忘记还有禁鸣的规定。

希望依靠交警执法遏制乱鸣喇叭的做法,虽然逻辑上非常圆满,实际上却几乎行不通。法条上斩钉截铁的禁令,除了反衬执法的无力之外,真实的威慑效果相当有限。治理交通噪音,还得另谋它途。

我暑假时曾去妻子单位楼下等她下班,趁机仔细观察喇叭噪音的具体来源。几天下来,一个初步结论是:大约一半左右的喇叭声来自出租车或公交车。个中缘由不难理解:出租车为提高载客效率,加之司机技术好路况熟,所以总是喜欢抢道,难免要经常鸣笛提醒路人或其他车辆。公交车仗着身份特殊且体量庞大,似乎向来蛮横,而且多数靠边行驶,又要经常停车上下客,因此最容易与非机动车或行人抢道,鸣笛也就在所难免。

既然交通噪音主要来自出租车、公交车,治噪的关键就应针对两者。交警执法已被证明操作性太差;另一种釜底抽薪的办法,就是强制出租车和公交车改装喇叭,降低其音量甚至必要时取消喇叭。毕竟,这两种车辆主要在市区行驶,多数地方都属禁鸣区,也有严格的限速规定,必须使用喇叭的情况并不多。兼之作为营运车辆,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检查,改装喇叭的执行和监督成本较低,可以确保令行禁止,不致出现漏网之鱼。如此一来,虽然仍然不能杜绝其他车辆违规鸣笛,但是因为噪音的最大来源被堵,城市环境当有显著改善。

其实仔细一想,类似做法在人类文明中不乏先例。最为典型的就是古代太监制度,姑且不论其是否人道,至少就避免宫闱淫乱的目标而言,显然是最为成功的手段。无独有偶,当今一些国家——比如韩国,依然对强奸犯采取“化学阉割”惩罚,虽然手段没有那么血腥,但是结果都一样,只不过因为目的更加正当,居然大受欢迎。依此类推,养狗到了一定尺寸,必须套上口嚼才可上街;一些城市解决流浪猫的办法之一,就是进行人为阉割……由此可见,事后惩罚并非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药。某些时候,一些釜底抽薪的预防手段,可能才是更加有效的方法。

兰荣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

4.交通违章违法整改方案 篇四

西安鑫瑞达运输有限公司:

针对近期在黄子坡工地渣土车营运中发生大量的违章行为,也为了为进一步规范营运秩序,营造安全、有序、快捷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实际,决定对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整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围绕“反违章、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这条主线,认真治理纠正营运线路驾驶员违章违纪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集中抓好交通违法专项整改,努力减少交通违法、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营运线路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大运行线路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运行线路安全管理控制,设立巡查车和安全员在运营期间不间断上路检查违章违纪和营运秩序,安全员要严格按计划、按时段上路检查,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违章违纪,规范营运程序。

三、整改期间,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处理要从严从快,落实到人,严肃处理。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强运行线路管理控制,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班组会,观看交通违法视频、图片等,对交通违法驾驶员要组织进行专题教育培训,重点是道路交通法规相关知识,要确保每一名违法驾驶员都能受到教育。

五、处理办法

(一)、整改期间,对交通违法驾驶员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参照交管部门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2、停运十天,3、集中整改结束后,对整改工作成效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扬,对整改不力的驾驶员给予坚决调离或解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各自身工作特点和线路实际,认真分析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做到方案切实可行,务求实效。

以上是我针对营运车辆近期大量发生违章行为的一些整改措施,不足之处给予批评指正!

黄子坡村

5.营运车辆交通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篇五

工作方案及措施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与交管部门共同做好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通道分公司营运秩序营造安全、有序、快捷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反违章、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这条主线认真治理纠正营运线路驾驶员违章违纪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集中抓好交通违法专项整改努力减少交通违法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作重点 

一、在交通违法集中整改。对分公司建制车辆违章违纪以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清查。

二、加强营运线路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营运线路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营运线路安全管理控制,按时段上线路检查提醒广大一线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消除违章违纪规范营运程序。

三、整改措施。

整改期间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处理落实到人严肃处理。同时结合实际加强营运线路管理控制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一、召开驾驶员安全会议学习通报批评 年 月 日份车辆违章及处罚情况,由安全科长宣讲交通法规;重申驾驶员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二、在周五安全例会、出车前签叮嘱会上着重宣传交通法规及集团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三、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组织进行专题教育培训重点是道路交通法规相关知识确保每一名违法驾驶员都能受到教育。

四、处理办法

(一)、整改期间与交管部门沟通对交通违法驾驶员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参照交管部门规定及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罚款处理。

6.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六

在我国城市交通系统中,步行、自行车占全部方式的60%以上[1],同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一直占总数的较高比例,特别是自行车所占比例呈逐年升高趋势,见表1[2]。行人和自行车骑乘人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伤害,同时受到的安全教育少,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安全知识少。尤其是违法的危害认识程度低,常有机动车不敢碰撞或是机动车驾驶人会主动避让等心理。目前,我国针对行人、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尤其是带有互动性质的体验式交通安全科普教育尚属空白。随着信息技术和图像技术的飞速发展,运用虚拟现实技术构建虚拟现实的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平台已经可行。针对行人和自行车骑乘人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与心理,通过构建虚拟现实的道路交通场景和常见的交通冲突事件环境等,体验者通过配戴立体眼镜在三维立体播放环境中,以不同身份、视角身临其境体验交通违法可能带来的危险,使其感受如同现实发生过危险一样,深刻铭记,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1 虚拟现实技术

1.1虚拟现实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用基础

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是近年来出现的高新技术,也称灵境技术或人工环境。虚拟现实是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一个三维空间的虚拟世界,提供使用者关于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模拟,让使用者如同身历其境一般,可以及时、没有限制地观察三度空间内的事物[3]。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互动性和参与性强是受教育者能够接受和领悟的基础,单纯的说教效果微乎其微,甚至会适得其反。虚拟现实技术能将三维空间的意念清楚的表示出来,能使学习者直接、自然地与虚拟环境中的各种对象进行交互作用,并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事件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去,从而获得最大的控制和操作整个环境的自由度[4]。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构建针对不同人群的交通安全教育平台的最大优势在于带给受教育者第1人称的直观感受,规避了普通多媒体技术只能通过机器符号作为载体的第3人称形式进行交流的弊端[5]。

1.2 国内外行人自行车虚拟平台现状

在国内,上海交通大学CIM研究所开发的交互式自行车模拟器由1个6自由度的Stewart 运动平台、手把及脚踏板力反馈系统、视觉系统以及听觉系统组成,能给骑车者带来真实感的骑车感受[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于虚拟现实技术设计了1个健身车仿真器VR-BWS并加以实现,该系统以健身车作为人机交互的工具, 综合运用了传感器技术、DSP控制技术、三维建模技术和碰撞检测技术,并通过立体显示等多通道交互技术实现了人在虚拟环境中的漫游,主要用于校园环境体验[7]。中视典公司实时自行车漫游系统主要用于城市虚拟场景漫游。

在国外,德国Tuebignen大学、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以及美国乔治亚理工大学都开发了自行车模拟器,其运动平台有1~2个自由度,能进行初步的动感模拟,主要开展VR技术的相关研究。韩国KAIST大学开发了基于6自由度运动平台的自行车模拟器,并对运动生成系统及力觉反馈系统进行了研究[8]。

2 警示体验平台总体设计

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系统涉及教育心理学、交通管理规范、虚拟环境、交互仿真、视景仿真等多领域的内容,是这些领域研究成果在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虚拟现实中的综合应用。目前,国内外一些院校和科研单位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因其所构建的虚拟现实系统应用目的不同,所以硬件构成和软件实现方式上也有很大差别。为了更好地满足行人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体验的需求,经过广泛调研、需求分析和多方比较,本结对交通违法体验系统的功能架构及软硬件实现方案进行了总体设计。

2.1 设计理念和原则

提供形象生动的体验方式。交通违法体验系统的体验内容以交通违法过程体验为主,不过分追求展示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机理。

以体验者为核心。结合行人自行车驾驶人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安全意识、出行习惯等各方面要求设计体验内容。体验内容均为基本交通安全常识,如行人横过马路要停下来并“向左看、向右看”,骑自行车横过马路时必须停车观察后再通过等,适当突出一些实用性强的交通安全教育理念。

体验过程设计科学。围绕行人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的特点及心理,并选择适当的策略来设计体验过程。体验过程的设计科学严谨,符合公众认知和受教规律,能综合反映交通违法后果的严重性。体验过程和各环节衔接的设计有一定的挑战性和趣味性,能吸引和激励体验者积极参与到体验过程中。

技术合理。选择了Virtools作为虚拟现实系统仿真软件系统开发工具,配备了具有一定超前性的桌面虚拟现实体验系统和投影系统,确保技术先进,功能完备,运行可靠,同时兼顾系统经济性,具有示范应用和大范围推广价值。

2.2 总体功能架构设计

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系统定位为:针对行人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与心理,通过构建虚拟现实的道路交通场景和常见的交通冲突事件环境等,体验者通过配戴立体眼镜在三维立体播放环境中,以不同身份、视角身临其境体验交通违法可能带来的危险,使其感受如同现实发生过危险一样,深刻铭记。能够让行人骑自行车人在虚拟仿真的交通环境中,体验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的实际危险。为此设计的交通违法体验系统应实现大范围的交通视景显示场景、高沉浸感的道路交通环境视景仿真、符合实际交通流特征的交通环境等基本功能

基于此目标和需求,借鉴国内外研发虚拟行走、自行车虚拟漫游、驾驶模拟器等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使用经验,对交通违法体验系统总体框架和功能进行总体设计[9]。总体上,交通违法体验系统主要由桌面虚拟现实硬件系统、2通道立体投影系统、行人自行车动力学仿真系统、视景仿真及驱动系统、道路交通场景建模系统、道路交通流仿真系统、交通违法事件触发仿真系统、交通违法碰撞系统和系统集成与总控平台等9大功能模块组成。见图1。

3 警示体验平台关键技术

3.1 行人、自行车运动模拟系统

行人、自行车运动模拟系统组成主要由自行车车体、速度、角度传感器、数据采集卡、工控计算机、采集系统软件、操纵杆等部分组成。系统架构见图2,数据采集示意见图3。

自行车运动信息采集输出装置由能够蹬踏的电动自行车改装,使用原车的操控部件,增加固定装置。对车把手、后轮鼓进行数字化改造,加装光电编码器、角位移传感器等传感设备,并通过接口电路与采样控制系统相连。光电编码器与车轮同步施转,并以增量式编码方式记录自行车车轮旋转角度对应的脉冲,然后将检测到的脉冲数据换成车轮的旋转圈数,即自行车相对于某一参考点的瞬时位置;角位移传感器检测车把转角,控制场景中视点和视线的方向;采样控制系统将模拟或开关量信号转变成数字信号供仿真运算使用。

行人运动信息采集输出装置通过对现有“自由行走”虚拟现实设备的研发应用情况的调研分析,虽然在理论上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但尚没有1种已经成熟应用的设备。因此违法体验区行人运动信息采集输出装置不追求真实行走的体验感,运动信息采集输出装置为一能实现对场景进行向左、向右、前行及速度控制的按键手柄或摇杆装置。

3.2 视景仿真系统

视景仿真系统通过行人、自行车运动模拟系统输入的控制信息,实时计算行人、自行车的位置和姿态信息,同时根据交通流模块的输出和调用相应的违法事件管理模块,由场景驱动模块完成实时渲染处理,能够实现交通视景仿真、行走、骑行体验过程逻辑驱动等功能。视景仿真系统按照不同功能共有9组软件模块,软件模块组成和调用关系见图4。硬件设备主要包括图形工作站及其他辅助设备。

三维模型模块:包括道路、建筑、以及周边各类状态不可变的设施等静态环境以及行道树、隔离护栏、隔离墩等可损坏的、信号灯等状态可改变的动态环境。车道的几何信息采用曲线进行描述,其坐标空间与视景显示系统中虚拟场景的坐标空间相对应。

行人、自行车动力学模块:包括行人、自行车整车结构数字化模型及动力学数学模型,根据传感器控制器传过来的位置、姿态数据输入,实时解算行人、自行车的运动姿态和状态信息。

交通流模块:模拟交通场景中除本人(车)外的交通状况,构建较为逼真的交通环境。对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行人仿真建模,根据交通流仿真模型定义本车周围的行人、车辆状况,以一定的时序、位置通过仿真场景中,与本车交互作用;另外,交通流模块需定义当体验者本人(车)没有在特定位置和交通流状态下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其视线内的行人(自行车)将会发生违法行为。

信号灯模块:使用现实中交通灯的规则去控制三维场景中交通灯变换过程。

声音模块:模拟马路上行人和车辆的声音,当有车辆走近时,声音就会变大,远离时声音相应减小。

物理特性模块:用于模拟场景中目标行人、自行车所具有的惯性、冲力及刚体运动、相互作用力,如发生碰撞时效果。

违法事件管理模块:主要使用交通流、信号灯、声音、物理特性4个模块加上具体的违法情况编写成为18个违法事件库,并用1个管理机制加以管理,当需要让系统产生某个违法事件的时候,调出对应的事件,然后模拟出对应事件的环境。

立体投影、虚拟仿真播放软件模块:采用偏振被动式立体,可将三维场景进行视觉分离,输出为左眼、右眼2个通道,以实现立体影像,景深和立体效果可实时调整。

视景驱动模块:根据行人、自行车动力学模块的计算输出,控制三维场景中的行人、自行车的车速和方向(即体验者视角的方向和前景速度),实时渲染,通过立体投影、虚拟仿真播放软件模块将体验过程中的交通环境以三维视景的方式显示,呈现给体验者。

3.3 视景显示系统

视景显示系统是用于提供虚拟交通场景的图像显示设备。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平台的沉浸式虚拟现实功能区采用单通道立体投影装置,是一套基于虚拟现实工作站平台的虚拟现实立体投影解决方案,全面支持计算机群集和网络虚拟现实系统,支持基于OpenGL、Direct3D等各类型立体程序产生的虚拟立体显示,包括投影幕、投影仪、吊架、偏光镜、无源立体眼镜等部件;桌面式虚拟现实功能区采用Desktop VR装置,主要包括立体显示器、无源立体眼镜等部件[10]。

4 警示体验平台的主要功能实现

4.1 漫游交互的实现

漫游交互就是对交通违法体验系统中行人、自行车、机动车角色或者相机的交互控制。这种操控包括了直接操作方式和间接操作的方式。直接操作主要是指采用键盘鼠标或手柄对对象的直接操制,间接的操作就是采用界面设定的程序去操作角色,如地图控制、目标菜单控制。在本研究中考虑到不同用户的需求,这几种方式都有采纳。对这种控制,首先要考虑用户的操作习惯,本系统采用鼠标键盘和微软公司的xBOX手柄操控角色或者相机。对比较复杂的的场景,为了方便用户的操作,采用地图的方式,这样用户可以在地图定出目标点找到所需的位置。在交通违法体验系统中,除了普通漫游外,还有1种就是对重要地点进行标记,或采用直按传送的方式到达目标地点。在漫游的控制中,除了对角色与相机控制外,还要考虑到角色、相机与其他对象的碰撞控制,要不就会有角色或相机跑到不应该的地方去。所以在本系统的漫游控制程序中,设置了实现虚拟角色运动,碰撞检测、地图、地理信息导览搜寻、界面和选单等控制脚本程序。

4.2基于Virtools虚拟现实引擎的交互体验实现

基于Virtools虚拟现实引擎,结合软件工程理念,交互体验功能架构见图5。

5 平台的应用

5.1 功能区和体验形式

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平台共分2个功能区域,一为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功能区,共3种布设形式,实现2种方式的体验,一为桌面式虚拟现实功能区,主要进行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

平台提供3种体验形式,即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和观看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演示。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中的违法行为触发方式为:体验者在违法事件触发区域内如不发生违法行为,那么视线中的第三者行人/自行车驾驶人将触发相应的违法行为。

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体验者通过运动模拟平台和立体显示装置组成的闭合式虚拟交通环境漫游体验交通违法的危害。

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体验者通过桌面立体显示装置,以鼠标、键盘驱动三维仿真模块实时生成三维交通场景,在虚拟交通环境中漫游体验交通违法的危害。观看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演示。

体验者通过观看3D形式交通违法演示,体验交通违法的危害。

5.2 平台的推广应用

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平台对场地要求较高,整体造价偏高,目前主要应用于各地建设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教育基地。目前,在广东、浙江等地形成了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推广效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套平台运转良好。广东中山将平台安排在大型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示范活动,丰富和完善了交通安全主题宣教的内容和装备,有利于社会群众接受多元化的交通安全教育。浙江杭州建设在一处电子商务园内,里面聚集了多家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有数万多名年轻员工,,既能满足商务园日常教育,也能辐射到周边社区群众的教育。

6 结束语

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平台应用了虚拟现实技术,改变了传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施教者直接掌握教育活动,受教者的主体地位受到限制,导致合作少,探索性、创造性不易发挥的局面。利用行人自行车交通违法警示体验平台,体验者能以目标体验者或第三者的角度定性感知各种操作行为的危险度,实际感受各种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危险和引发的事故过程。以此,意识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提高交通守法意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并能通过体验学习实践如何通过交叉口、横过道路等基本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对危险交通环境的预判和反应能力,降低危险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1]吴雪梅.浅谈步行街的规划设计[J].科技资讯,2007(26):176-17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2011年度)[Z].北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2.

[3]李伟.虚拟现实技术在交通领域中的应用探讨[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4(24):4-5.

[4]曹曼.虚拟技术刍议[J].青岛大学学报:工程技术版,2001,16(1):91-93.

[5]罗元.虚拟现实技术在行人交通安全教育领域的应用研究[C].第十五届全国工程设计计算机应用学术会议,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168-172.

[6]何其昌.交互式自行车模拟器视景仿真系统开发[J].计算机仿真,2006(2):252-255.

[7]高欣.自行车仿真健身器的设计与实现[J].系统仿真学报,2005(5):81-83.

[8]Fernande K J,Raja V H.Immersive learning systemfor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J].Computers in In-dustry,2003,51(1):31-40.

[9]王翠云.虚拟仿真操纵平台设计及人机交互评估的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

7.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七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213省道、308省道和主要县乡道路以及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侯兰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卢多峰、县公安局副局长贺建国、县交通局副局长张文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瑞良、县农机局副局长孟刚军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委、交通局、教育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电局、农机局和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由公安局副局长贺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集中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2009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一是把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作为重点,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乡镇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抢救交通事故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特别是交通部门要发展农村公交事业,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四是要积极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协助交警中队、起重工业园区和乡镇派出所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驾驶人、车辆、道路以及中小学校、运输企业等基本信息,并将调查摸底的基础数据全部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帐。五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派出所要充分整合乡镇治安巡逻队和村治安巡逻组现有力量,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形成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及广播电视、教育、农机、安监、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在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交警中队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宣传工作,迅速掀起集中整治宣传高潮,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县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播电视局要及时播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滚动播出“严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警示字幕。三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和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做到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中小学校和重点驾驶人一人不漏。四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在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过事故展板或播放光盘等宣传方式,展示交通事故现场惨状,警示教育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五是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事故中队、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首先要成为交通安全宣传的窗口,通过举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供热情咨询等方式对群众进行持续宣传;要设立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有奖举报电话,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六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要在加油站、自然村口增设“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等宣传警示标语。七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

(三)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把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在全县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1.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一是交通部门要深入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违法行为多的客运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二是公安交警要继续加大安全服务站的检查力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一核查登记,抽查车辆技术状况;结合我县交通流量规律,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道路管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的违法行为;合理调配警力,加强夜间巡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重要路段24小时不失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2.继续深入开展“双查”行动。一是公安、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对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清理清查。要把整治酒后驾驶的工作重点放在城区和人员多、比较繁华、紧邻主要干道的集市、乡镇,切实加大查禁酒后驾驶工作力度;重点在213省道、308省道和县乡公路以及大型庙会、集市的必经道路,开展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根据农用车违法载人规律,科学部署警力,严把省道和县乡公路主要路口,坚决制止和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二是公安部门要整合交警、特勤、乡镇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资源,会同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重点报道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后果。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要认真落实有奖举报政策,对举报当事人,在举报事实确认后,要予以奖励。

3.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向公安部门提供长途客运车辆途经我县的班次、时间,针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公安交警要加大巡逻查纠力度。对在交通安全服务站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后,要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警车引导的方法,将车辆引领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结合实际,科学设立固定测速、流动测速点,要把测速设备投放在事故多发点段和管控薄弱路段,加强昼夜监控,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转递。超速50%以上的,必须依法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公安部门要按照“四查四挖”要求,强化交警、治安、刑侦等不同警种间的协作,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对停车场、居民区、企业、学校、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长期在本地行驶的外地机动车以及长期停放无主机动车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挪用号牌、无牌无证、报废和盗抢机动车。二是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站)等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拼装、销售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五)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为持续不断地对严重违法行为保持严管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专项整治期间,组织6次集中统一行动,时间分别为:2月20日、3月5日、3月20日的20时至22时,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月27日、3月8日、3月28日的9时至次日9时,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全县范围内每月要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使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集中整治活动中,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统一组织交警、特勤、派出所等一线警力投入集中整治工作,加大酒精检测等执法装备的投入,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依法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的要依法拘留。

(六)强化源头管理。要始终坚持源头防与动态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源头化管理工作措施,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一是交通、安监部门要组织对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和挂靠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客运企业及时予以清理,并加强其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人员深入客运企业及客运场(站)检查客运车辆例检、例保情况;抽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检查企业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车辆,要坚决禁止上路行驶。二是公安部门要及时通报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记分超过12分、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抄告企业予以调换。三是教育部门要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所有校车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四是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及泄漏事件处置措施,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映和处置能力。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完善危险化学品禁行区域的标识、标志和道路标线等。五是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六是市场发展局要对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进行排查,对占道马路市场、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组织搬迁和清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各级各部门要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工项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具体抓好落实。

2.立足辖区,加强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道路里程不断增长,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和农民群众交通出行量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逐渐向农村延伸。农村地区道路失管失控现象比较普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农村地区交通管理。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 的高度,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4.及时沟通,注重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以及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之间要加强协调,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5.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对于集中整治工作,县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8.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八

为贯彻落实单位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精神,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村实际,现决定开展对车辆管理专项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对村委会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村委会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的意义

加强车辆管理,避免交通事故是关系村委会威信和形象的重要工程,是树立村委会良好形象的基础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

三、组织领导

本次整顿活动由村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顿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整改时间

本次专项整顿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主要是针对2011 1

年3月26日至6月25日时段内,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一)组织准备阶段

制订专项活动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教育整顿阶段

1、组织教育:各部门于要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和遵规守纪教育。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一月一次工作讲评、一季一次教育总结。

2、加强督查:行动小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也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

3、严格整改:各部门要对车辆和驾驶员出现的不良行为和现象进行认真整改。对车辆和驾驶员违纪违规情况,要在村委会内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根据纪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追究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顿工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当作保单位内部平安、护村委会形象、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事情来做。各部门要明确第一责任人,严格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创新性地抓好各项

具体工作,确保单位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范有序,严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地区稳定和谐。

将台洼村委会

9.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九

(发放范围:支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从构建和谐的交通执法环境出发,根据一线执勤执法工作的需要,如何恰当行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公正、灵活的执法技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实施口头警告的操作性,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未造成安全后果的且违法行为人能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一些违法形态,经支队研究决定,下列交通违法行为可界定为轻微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616、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注:指缺少或损坏一个固封此类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073、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注:倒车、刹车灯一个不亮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10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注:指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但必须持有保险单和保险标志。

4、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04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注:指市区范围内。

5、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049、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6、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049A、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粘贴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标志、标牌的。

7、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07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注:指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已检验(行驶证上已盖章)或出示检验合格标志但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8、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209、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注:指市区红灯亮时禁右通行的路口,但拐弯车必须确保直行车辆的安全通行。

9、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225A、驾车时有吸烟、饮食、翻阅书籍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10、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240、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注:指城市辖区内限速40公里以下路段(不含超速),国、省、其它道路除外。11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7013、客运汽车车厢后部未贴反光标志的;注:是指对七座以下的载客汽车处罚。

12、违法行为代码及内容:1102、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注:指即时性违法行为,例如在停车、启动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可作教育放行。

以上界定的轻微违法行为标准,望各单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在公安厅交警总队未下发文件之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各单位执勤民警要充分认识到,不处罚并不是不管理,也不是放弃管理,警告也是行政处罚种类的一种,在执勤执法活动中应灵活掌握。

10.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十

一、中小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 一是占道行驶。上学、放学时,许多学生骑着自行车不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而是三个一群,五个一帮,并排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有的学生还招手叫伙伴从后面追上来,勾肩搭背,边骑车子边谈笑。

二是不走斑马线。为了保障学生安全过马路,现在学校周边的道路上都施划了斑马线,但是由于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差,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学生都是一哄而上地抢着过马路,根本没有斑马线意识。

三是双手脱把。有的同学自持骑车子有“本事”,双手脱把,在公路上骑得直飞,还有的同学在公路骑自行车,你追我赶,这些危险的游戏,等于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四是突然跳车。有不少的中小学生是由大人接送的,有的坐的是自行车,有的坐的是三轮车。到了学校门口,有的同学不看道路上有无车辆通行,从车子上跳下来就奔学校大门,这也是相当危险的。

五是边骑车边吃东西。有的同学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拿着食品往嘴时送,注意力不集中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六是无证驾驶摩托车。有些同学为了赶时髦、赶速度,将家中的摩托车或电动车用来做为交通工具,在上学、放学的时侯骑行,由于速度较快,也容易出事。

二、预防对策

一是群防群治。中小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只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各个职能部门和广大居民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要发挥教育、公安、交通、广电等部门和广大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整治整改力度,才能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强教育。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近几年已经呈现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不安定因素。因此,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势在必行。学校应该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课程,向学生讲述有关法规和相关常识;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辖区学校,经常开展“交警护学岗”、“大手牵小手”活动,采取讲安全课、放光盘、展览交通事故图版、交通安全演讲和征文等形式,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到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做到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

11.交通违法检讨书 篇十一

为进一步完善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制度,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保证严格公正执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监控设备和违法信息管理

1、健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操作细则,依法、规范、科学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要健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定期排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功能状况、设置地点及相应的交通信号。

2、严格监控记录资料的审核录入。要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的采集、审核和违法信息录入工作流程,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审核录入信息。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十日内,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装置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资料,经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不得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3、严格违法信息消除的审批程序。对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情形应当予以消除违法信息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集、审核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机动车驾驶人的陈述或者申辩材料、能够证明属于应当消除情形的证据材料等,填报审批表(附件1),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传至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法制或者有关业务部门审核、支队领导审批后予以消除。因机动车号牌被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非法使用发生的违法信息,由机动车登记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办理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交管[2012]239号)规定的程序从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移出,并导入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管理系统,同时,组织查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人,并依据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管理系统记录的违法信息依法予以处罚。

二、完善违法告知和提示程序

4、履行违法信息查询告知职责。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后三日内,机动车登记地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服务电话、短信定制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邮寄信函或者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成驾驶人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交通民警在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中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信息的,应当告知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现场或者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已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信息的,应当在依法扣留车辆期间,要求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5、开展特别提示。要定期清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违法信息,及时处置无效和异常信息。对驾驶人记分满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分达到9分(含)以上以及降级换证、注销实习驾驶资格、延长实习期等信息,应当每月全面清理一次,向驾驶人告知提示,在车辆管理所业务办公大厅以及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人名单。对机动车累积有20个以上未处理的违法信息或者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记分临界满分、满分的,应当每月向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邮寄信函或者发送提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电话通知,要求其及时处理。发现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有3个以上未处理的违法信息,且经通知无正当理由超期一个月不接受处理的,还应当抄告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建议暂停营运,消除安全隐患。

6、规范信息采集。交通民警在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中发现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填写变更登记信息采集表(附件2),经审核后由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十日内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部门。发现本地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变更的,经核实后可以直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时变更。

三、规范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7、依法确定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违法行为时,可以对违法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者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固定证据,对驾驶人依法处罚。不得对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进行处罚。

8、严格信息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违法行为时,要严格审核违法行为证据反映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严格查验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或者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核对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否与违法机动车型相符、持证人相貌是否与驾驶证上的照片同一等信息。必要时可以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关联查询比对,并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核对。当事人未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已过有效期、驾驶证已被暂扣、吊销或者公告停止使用的,不得对其进行处罚。

四、严格违法记分管理

9、落实违法记分措施。要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措施,机动车未处理的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属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的记分行为的,对机动车驾驶人一律予以记分。经调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未按照本意见第7条规定程序调查核实机动车驾驶人的,不得以无法确定机动车驾驶人为由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处罚而不予记分。

10、严格执行满分学习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健全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驾驶人学习考试登记、签到和驾驶证发还等环节管理。处理机动车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前,发现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以上的,应当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要求驾驶人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经考试合格的,清除其违法记分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可以持驾驶证处理机动车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对在处理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被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当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除要求其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外,还应要求其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清除其违法记分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可以继续处理违法信息记录的其他违法行为。

五、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

11、规范执法场所管理。要积极协调治安、刑侦、网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强化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机动车检测场及周边地区的秩序管控。要在执法办公场所建立值日警官巡查或者专人值守制度,对无正当理由出入办公场所或多次、长时间占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的人员,要及时盘问调查,对重点可疑人员要登记取证。要在执法办公场所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安装监控设备,对处理违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定期分析监控记录,排查违法嫌疑人,抽查民警处理情况。

12、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要建立 “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要逐步推行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使用身份证读取、当事人图像采集等技术和设备,提高对替代机动车驾驶人处理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13、依法打击买卖记分行为。要依法严格查处利用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交治安、刑侦部门处理,并撤销原处罚决定。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铲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地追查,依法严厉打击。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销分”、“铲分”、“代扣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和典型案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非法中介的电话,并建立落实举报奖励机制。

六、强化内部监督

14、落实内部监督考核。省级、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通过定期抽查违法处理档案、审核系统日志等方式,严格监控管理。对未严格执行处理程序要求、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违反规定消除违法信息、不严格落实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制度、规避或者减轻处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民警和领导责任。

12.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委托书 篇十二

县(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驾驶证号:)为我单位职工,系 号大型/小型汽车驾驶人。因业务需要,现委托其前往贵处办理该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书及提供的手续资料,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法律权利、义务和后果均有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及承担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7天内有效。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公章): 联系电话(办公室号码): 受托人(签名): 驾驶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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