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度消防工作总结

2025-02-03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度消防工作总结(精选3篇)

1.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度消防工作总结 篇一

盘点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广安路2号,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所属的录取批次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我校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B类、高职“3+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的40%、省术科统考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各批次美术类、音乐类: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其他表演类专业每生每年1元,主持与播音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1000-130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吴老师 监督电话:0756-3982301

传真:0756-3982300 电子邮箱:3982377@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6-3982377 3982388

传真:0756-3982331

电子邮箱:0860756@163.com

2.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度消防工作总结 篇二

一、在2011全年工作中,内蒙古商贸学院院报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报育人”的方针,积极为全党全国全区教育工作大局服务,在工作中严把舆论导向关,全面、及时、客观的报道了学院重大新闻事件,发挥了党报的作用,真正使院报成为了学院党委的耳、目、喉、舍,为学院深化改革,跨越发展和保持稳定,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学院党委和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在出版方面,我报严格按照出版规定出版,作为在学院中占主导地位的媒体,我报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

二、“内容为王”是报纸的生命线,好的内容是报纸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内容的选择上,我报积极配合党、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在刊发重大选题时严格履行了备案手续,党委批示、党委成员层层签字,党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做到了重大选题“无遗报”、“无误报”。作为党报,我报严格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在发生出版事项变更时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三、我报在采编、出版、发行等方面均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报纸内容符合本报办报宗旨,积极关注和报道学院重大新闻事件;稿件采写上严格按照新闻出版部门的相关要求,报纸所有页面都作为一个整体出版发行,积极努力提高报纸质量,从未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一号多刊以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行为,维护了新闻出版秩序,维护了高校新闻出版业声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闻出版活动合法化的进程。

四、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院报现有总编一人、主编一人,责任编辑两人,负责从策划、选题、采写、组稿、编稿、组版、校对、发行等工作。两名责任编辑均为全国211高等学校新闻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报纸编辑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记者证管理方面,我报工作人员已根据要求进行了相关业务的学习,并与有关部门已多次就此事积极进行了沟通,以期尽快完成记者证的申领工作。

五、作为高校党报,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秉承了机关报的权威,责无旁贷地及时、准确传达学院党委的最新精神和政策,尽心尽力地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坚持读者第一,力求有所作为和不断进取,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积极作用,所以,院报从未以任何形式刊登过任何广告。

六、本报新闻记者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承担并完成了学院新闻和宣传工作任务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和发展目标,大力弘扬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

向”的办学方针和理念,恪守办报总之和报道原则,从未发生违规问题。本报无单独设立的记者站及下属单位。

七、内蒙古商贸学院院报从发行以来,成为校园媒体中管理最为规范、新闻效果最佳、发展最为成熟的一种媒体,发挥着其他宣传工具和宣传途径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主要读者群定位在学院学生,采取免费为系部院(校)分发制度,从未存在经营违规问题。

总之,2011年我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有理由为其取得的成绩感到欢欣和鼓舞,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我报现存的个别问题。我们决心再接在励,不遗余力地继续为学院的建设发展擂鼓呐喊,为教学科研助阵造势,为学生成长搭建平台,努力以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追求高质量的办报成果,为广大读者奉献更满意的校园文化产品。

3.201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三

(乡直类)

郭集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

201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如下:

一、实行目标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各级干部政绩考评内容,半年督导,年终考核;制定出台“十二五”消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会议定期召开、研究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落实“两个主体”和“一岗双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重特大火灾及亡人火灾事故问责制。

二、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消防专职人员的工资纳入预算;将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资金列入预算;将消防业务经费增长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全面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标准,业务经费增长率不低于20%。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和《河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规定,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建立专(兼)职消

防队,继续加大投入,实现装备升级,各单位须组建一支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切实承担本区域一般火灾的扑救任务。

四、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示范村组建设。完成消防示范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一步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将消防工作落实到位,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轨道。

五、强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县、乡“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消防工作机制,年内90%的单位消防工作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5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开展“零火灾单位”争创活动,年内70%的单位达到“四有”标准。加大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专职消防队建设,积极推进巡防消防一体化、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

六、认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适时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火灾高危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制订检查方案,全年至少组织六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火灾的季节特点和存在火灾隐患状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登记、报告、整改、销案和责任制度,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做到火灾隐患有整改记录且整改率达到l00%。及时按规定上报各

类报表和火灾隐患情况,不瞒报、不漏报。

七、完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制订全年消防安全监管计划,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牌子、有检查、有记录、有档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有效落实。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内容。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等群众性、社会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九、加强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组织开展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宣传常态化、标识明细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建设标准,打造消防安全样板。加强辖区内经营门店、超市、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排查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消除居民用火、用电、建设施工等消防安全隐患。

十、火灾形势稳定。全年努力实现火灾安全事故零伤亡。

凡发生一起较大火灾或亡人火灾的,取消消防评先资格;凡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以上或发生亡人火灾的,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在乡政府年终消防工作的考核中,如不能完成上述责任目标,按照乡政府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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