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党费收缴标准

2024-12-12

年度党费收缴标准(共9篇)(共9篇)

1.年度党费收缴标准 篇一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党费。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党费。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2.2018残疾人党费收缴标准 篇二

1、机关工作人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的合计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职业年金。

2、机关工人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的合计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职业年金。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岗位津贴+地方福利补贴+前三次职补+第四、五、六、七次职务补贴等)的合计扣缴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岗位津贴+地方福利补贴+前三次职补+第四、五、六、七次职务补贴等)的合计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

5、实行非年薪制的企业党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一般包括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或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或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普发的奖金+绩效工资)。

6、实行年薪制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7、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党员缴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

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农牧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学生党员、下岗事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元。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缴纳基本原则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自觉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

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2.按时

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全国党费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权威数字,只能从相关权威媒体报道中推算。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

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新华社2007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按照这个比例,从2002年11月到2007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亿元党费。

应届.毕业生网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另外,2008年1月7日《人民日报》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2008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而新华社今年1月28日的报道说,中组部近日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等8省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但并未说明具体数额。

3.党费收缴规定调整党员交党费档次 篇三

2008年04月01日 20:24:0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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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月4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

《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每月0.2元。《党费收缴规定》对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和不按月领取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办法也做了规定。

《党费收缴规定》提出,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收缴规定》要求,使用和留存党费要向基层党组织倾斜;要把党费工作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镇党费收缴制度 篇四

党费缴纳有关制度(摘自《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

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篇五

第一部分 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一、至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晋江联通目前共有员工164人,其中正式员工21人,党员10人,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的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五年来,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培养和吸收优秀员工入党,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至20公司党支部共发展党员8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8名,女党员6名,一线员工7名,均符合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制订目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指导工作。

每年度公司党支部都详细制定党员发展目标和计划,对公司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做到全年发展党员工作思路清楚,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扎实有效,强调按计划发展,保证党员发展的结构优化、比例合理。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工作顺利推进,公司党支部下发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到各基层党支部,要求入党介绍人把培养教育发展对象作为党组织交给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定期找其谈话,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每半年向支部大会汇报一次采取的培养教育措施和发展对象各个阶段的进步情况及存在问题。要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16字方针和程序,发展政治素质好、有发展前途的对象入党。

(二)坚持标准,慎重发展,着力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一是“严”。在党员发展中,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认真履行发展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推行党员发展“一听、一查、三会签、一公示” 制度(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查看发展党员各阶段的会议记录,支部书记、直属领导、党支部书记共同签字,在各个环节实行公示制),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保证党员的质量,严把党员入口关。

二是“高”。在发展党员时,我们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通过教育、引导和启发等方式,积极把思想觉悟高、文化程度高、群众威信高的青年员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培养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他们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在培训班结束时进行考核。

三是“广”。首先是发展范围广,凡是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经过教育培训后,支部研究同意的均可定为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同时加大培养力度,为公司党员队伍输送新鲜血液。其次是征求意见广,把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作为发展党员的前提和先决条件,充分征求培养人、考察人的意见,并组织培养人、考察人进行座谈,充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文化程度、党性观念、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个人经历、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等,充分听取培养人的意见,重点考证发展对象在德、勤、绩等方面的表现,看思想是否提高、工作是否主动、成绩是否突出,真正为党选好人、用好人。再次是培训内容广,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工作。采取集中教育、短期培训和以会代训等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学习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并宣传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的警示教育,有效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及党性修养。

(三)丰富内涵,完善机制,着力加大培养工作力度。

为使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尽早、尽快成熟,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一步丰富培训工作内涵,创新党员发展培养联系工作机制。

一是始终坚持入党前培训制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未经培训合格的,一律不得发展”的一票否决制。因此,我们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教育。五年来,公司举办的各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5人次。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公司党支部还注重将培养对象的层次前移,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团组织,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让他们先接受党的基本理论的熏陶,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培训和教育引导,公司有39名团员青年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有5名团员青年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是丰富培训工作内涵。我们加强和创新了党员“入口”教育、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进一步丰富培训工作内涵。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党的基础理论教育和国情教育、综合素质教育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考察相结合;坚持培养与业务发展相结合。通过多方面的教育培训,促使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实践中锻炼自己,逐步走向成熟。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公司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针对不同发展对象,进行分类指导,突出党员发展工作重点,使党员队伍结构比例进一步合理优化。

一是扎实开展群团组织“推优”工作。为了改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公司党支部充分发动各级工会小组、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二是大力培养生产一线人员和技术骨干。做好在生产一线工作人员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市直党工委的正确指导下,我司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随公司重组及人事变动出现党支部调整较快的现象,支部党员内部转移、支部委员调整频繁,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个别党支部组织发展工作还不平衡,部分党员发展工作中一些材料还不够规范;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三、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提升精细管理。针对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和精细化工作程序与流程。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党建“六比六看活动”为载体,以争创省级党建先进单位为目标,加强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努力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为此,公司党支部将继续加强组织支部委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对支委进行发展党员工作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五是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健全完善的党组织谈话制度及进一步制定规范晋江联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更上一层楼。

第二部分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

一、至20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公司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党费收缴管理作为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按季上缴,不拖不欠,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充分认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我司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年以来,公司党支部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指导,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同时,公司党支部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晋江联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在会议上认真传达了文件精神,从讲党性的高度要求广大党员认真遵照执行。

(二)严格遵守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

多年来,公司党支部严格遵守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直党工委的具体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1、严格标准。全体党员的党费交纳都是严格按照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综合部求各基层党支部根据规定,重新核准党员党费的收缴基数和比例,及时将新增的工资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也能按规定按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名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全司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各基层党支部在每季度末20日前将收缴完的党费及时足额通过银行转入市公司党支部专用账户,党支部汇总后,再由党群部具体负责人及时足额上缴至市直党工委,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2、严格手续。公司对所收缴的每一笔党费都作好详细记录,各负责人在党员的党费证上填写了收费金额和时间,并签字盖章。

3、严格管理。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公司党支部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由市公司党群部统一管理,党群部设专人负责,并对每名党员建立了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对所收缴的党费做到收支两条线。每年年底向上级领导报告全年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并向各党支部通报,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多来,我司党费的收缴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有专人负责收缴,由公司党群部专职管理人员代管并单独立帐,收支帐目清楚。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如个别基层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及时等。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在市直党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将我司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抓教育,增强党员党性观念。通过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日活动等,加强党的宗旨、党性及党员义务教育,提高党员对党的认识,增强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6.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篇六

1.党费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代交。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按月交纳。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参加组织活动,被认为是自动退党。

3.党员不管受何种处分、处理,只要具有党籍,就应按规定交纳党费。

4.党员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上级批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5.我公司党员的党费基数按下列公式收缴:(技能工资+岗位工资50%)*应缴比例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0.5%;401元至600元者,交纳1%;601元至800元者,交纳1.5%;801元至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

7.党费收缴计算基数 2 篇七

一、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下面就如何确定党费计算基数予以明确。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其中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有:

1、工资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全年绩效工资可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计算)”3项;机关工人有“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2项。

2、津贴补贴部分。包括“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5项。(①不含个别人有的津贴,如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津贴;②不含临时性津贴;③不含岗位特殊津贴;④不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⑤不含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1、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3部分。

2、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统筹外养老金”。

二、党费交纳比例(新标准)

(一)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比例: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党费计算方法

1、机关单位党员(公务员)按规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7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7项收入之和要减去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是用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这个基数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所得税)×相应比例=党费。

8.社区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篇八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对社区党工委3年来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我社区党工委下设三个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老干部支部1个,零散党员支部1个,我镇共有党员

57名,其中正式党员47名,预备党员10名(今年已转正7名)。20xx年至20xx年共收到党费总额为

2990

元,其中20xx年抗震救灾特殊党费

2952

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三年来,我社区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三年来,我们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我社区党工委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三年来,北城社区党工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组织观念淡化,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存在跨季度上缴情况。

五、改进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016年社区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社区20xx年至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尚社区隶属湖里区江头街道,下辖17个党支部,其中含10个非公企业党支部;社区共有党员344人。

四年来,社区党委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xx年至20xx年共发展党员32名,其中非公企业党员10名。20xx年至20xx年9月共收缴党费126226元。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所属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2.严把“四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社区党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1)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或街道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2)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三个关”:一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二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三是党委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4)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3.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和社区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社区党委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应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问题:

四年来,社区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能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并逐年完善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标准,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强化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优化结构,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注重培养,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保证。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二是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9.党费收缴规定123 篇九

党费收缴规定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党费收缴规定》明确,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每月0.2元。《党费收缴规定》对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和不按月领取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办法也做了规定。《党费收缴规定》提出,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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