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

2024-08-15

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共8篇)

1.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 篇一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委在2020年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对落实相关责任制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少数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法治机关建设上升到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去认识、去部署、去落实;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习惯于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做法,重执法内容轻执法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执法存在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机关建设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机关建设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补短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在2021年更加深入扎实。

2.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 篇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同志在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中指出要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 (市、区) 、民主法治示范村 (居) 等法治创建活动, 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可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已越来越被重视。截至2015年, 民主法治示范村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已实施至第六批, 前五批评选出共1835个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模范示范村, 新的第六批评选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进行中。甘肃省内民主法治示范村项目已实施至第七批, 有44个村子被评选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已初见成效。

1 甘肃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查及方法

本调查以甘肃省平凉市上良乡杨家村, 庆阳市悦乐镇鸭·洼村, 定西市马营镇华川村, 酒泉市下四截村等4个具有代表性村子的村民为调查对象。通过在村内抽样发放纸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共发放问卷200份, 回收有效问卷196份, 有效回收率为98%。

该问卷由选择题构成, 包含法治村内村民基本信息、村内民主选举情况、村内各项工作的实施及公示情况, 共计三十一道题。全部调查问卷回收后统一进行编码, 并利SPSS软件进行了统计分析。

2 调查结果分析

2.1 受访村民群体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在农村地区中老年人数居多, 占到了总人数的49.5%。留守妇女儿童占比重大, 大部分青壮年都选择在农忙之余外出务工。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仅占总人数的28.2%, 文化水平总体不高。

2.2 受访村内民主选举情况

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将民主选举作为了主要调查内容, 民主选举是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 是村民享有的"四个民主"权利之一。健康和完善村民民主选举制度, 是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和目目标标。。关关于于民民主主选选举举调调查查结结果果详详如如图图11, , 22所所示示。。

据调查结果显示, 仅有26%的村民了解并经常参与本村村委会成员的选举, 高达27%的村民竟然从未参与过选举, 有75.5%以上的村民认为他们所在村子并未如期进行村委会成员的换届选举, 可见在农村地区, 人们的法治观念并不是很强, 关于选举这一基本权利并不清楚。

3 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情况

如果说基层民主法制的发展是一个有机体, 那么民主监督就是这个有机体的抵抗力, 监督是贯穿于所有活动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如果任何活动离开了群众的监督, 都有走向变质和腐败的倾向。所以, 农村基层的民主监督就是需要做到无处不在、粗细兼备、监管到位。只有在这样的监督下, 农村基层的民主法制才能长久的、健康的、接地气的发展壮大。

1) 财务公开

本村村委会对村内财务收支情况会进行公开吗?见表1。

调查表明, 41.3%的人认为本村财务信息会及时有效的公开, 而28.6%的人则认为本村村委会成员对村内财务收支情况不会进行公开, 据我们的了解, 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对本村内日常事务关注度不够, 并没有定期查看公开栏的意识。可见他们对自身享有权利并不是很明确。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村委会成员责任意识不强, 懒于或忘记定期将其更新。

2) 村务公开

在我们走访的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中, 他们始终坚持在内容上的最大程度公示, 程序上的最大程度民主, 以及形式上最大程度的多样化。在村务监督上, 始终强化内部监督, 党内党外公开监督等手段, 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并在监督中学会自我监督, 敢于公开监督, 善于相互监督的长效机制, 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他们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村财务收支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税费收缴情况招待费用支出情况;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等都对村民进行了公开, 村民可以在第一时间内, 及时了解到村内各项事务的实施情况, 真正做到了为民服务。

4 村内普法宣传情况

1) 本村是否举办过普法宣传活动?如果有, 那么您是否参加过?如图3所示。

调查表明, 认为本村举办过普法宣传活动的人数占总人数的69.4%, 且参加过普法宣传活动的人占44.4%。可见民主法治宣传在农村建设中越来越被重视, 人们参与这些活动的热情也越来越高。

2) 您觉得有必要定期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吗?如图4所示。

据调查结果显示, 有高达79.1%的群众认为有必要定期举办普法宣传活动, 剩下的20.9%的群众持中立态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 是提高全面法治关键的重要举措, 法制宣传教育势在必行。

5 村内纠纷解决情况

1) 村内村民之间的纠纷。

据了解, 村民认为村内普遍存在的纠纷有邻里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婚约纠纷, 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 而宅基地纠纷, 土地承包、流转纠纷, 交通事故纠纷,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抢劫、盗窃刑事犯罪等纠纷存在较少。

再进一步了解中, 我们发现村民们遇到纠纷, 一般会选择找村委会解决, 或者双方大吵或大打一架。只有极少数的人会选择拨打110报警或者想人民法院起诉。存在这种现象, 主要是人们受传统的观念的影响, 认为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不是光彩的事情, 而且在他们的普遍认知中, 法院起诉费用非常之高, 他们无力承担。

2) 家庭纠纷。

对于家庭类的纠纷, 我们将调查重点放在了家庭暴力这一方面。

您或者您的家人、朋友、同学有遇到过家庭暴力吗?如图5所示。

调查表明, 36.7%的人遭受过家庭暴力, 在走访中我们还了解到在家庭暴力的受害群体中, 男性所占比例在逐年上升。

如果你面对家庭暴力, 会采取以下哪些方法解决?如图6所示。

据调查结果显示, 遭受家庭暴力后, 27.6%的人会选择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寻求帮助, 42.3%的人会选择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帮助, 13.3%的人会选择任其继续发展, 16.8%的人选择使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

您认为以下哪一条是解决家庭暴力的最好途径?如图7所示。

调查表明, 26%的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选择离家出走, 18.9%的人选择接受他人的劝阻, 16.8%的人选择告上法庭, 38.3%的人选择试着去改变是暴者的心态, 可见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念依然根深蒂固, 在遭遇来自家庭的伤害后, 依然想着改变对方心态, 使其不再使用暴力, 以此来维护家庭的稳定。

您认为尝试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家暴问题后, 会导致家庭暴力更严重吗?如图8所示。

据了解, 53.1%的人认为,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 试着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家暴问题后, 会导致家庭暴力更严重。

6 村内彩礼情况

因为了解到我们省的彩礼收取情况比较严重, 对此, 将其也列入了我们的调查范围, 据调查结果显示, 有41.8%的人认为本村内彩礼收取过高, 普通农民家庭根本无力承担, 常常导致债台高筑, 生活艰辛。有81.1%的村民热切希望国家可以对彩礼收取最高金额进行立法, 使其和收入成正比。

6.1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 村民民主法治观念意识薄弱, 没有充分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调查结果显示, 在农村地区中老年人数占大部分比例, 且受教育程度较低, 文化水平总体不高, 所以只有极少数村民了解并参与到本村村委会成员的选举中, 有一部分村民从未参与过选举, 村民本身法治观念意识并不强, 与村民自身不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也有一定的关系, 很多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抱有无所谓的态度, 对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也并不是很清楚。

另外, 许多农民缺乏法律知识, 部分村民不依法解决利益诉求, 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许多村民认为法律服务、司法手段门槛高, 成本大, 负担不起, 信“访”不信“法”, 有一种非诉心理。许多人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 会更愿意向身边亲朋好友寻求帮助或者任其继续发展以暴制暴, 而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帮助的所占比例不到一半。农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 如果不大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 加强农民利用法律维护权益的意识,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将难以推进, 法律也就更难以发挥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作用。

2) 农村基层民主监督不够到位。村干部既管理农村公共事务, 又管理农村集体经济事项, 如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落实不到位, 容易造成滥用职务权力谋求私利的腐败。调查结果表明, 28.6%的村民认为村委会对村内财务收支情况并不公开, 其主要原因是村民自身对村内事务关注度不高, 没有查看村务公开信息栏的习惯, 没有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3) 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仍停留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 民主法治意识不强, 依法办事、依法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比较差。一些基层党政干部“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观念也根深蒂固, 村委会选举实践证明, 部分村干部对村委会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清, 习惯运用行政权力来管理乡村, 对发展基层民主仍持怀疑态度, 按照个人意志干涉村委会选举, 指派村委会干部。少数村干部在办理村务、处理问题时把“村规”置于一边, 不公开或忘记定期更新村务公开栏信息, 自己说了算, 使村民自治制度落实上流于形式, 有些村干部凭经验办事, 随意性比较大, 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大打折扣。

6.2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建议

1) 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宣传力度。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我省已经有了好几年的历史, 近期以来国家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进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已经受到了我省和我国的重视, 目前我们关键要做的就是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作用, 那么我们就要促进示范村周边村镇对示范村的了解, 加强乡镇社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经验表彰先进, 培育典型。组织个乡镇社区代表学习有关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标准, 组织各乡镇代表参观学习, 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事迹宣传, 引导法制村公民学习了解法治基本内容, 鼓励法治村公民在其亲友中做好宣传, 从基层引导村民向先进靠拢。

2) 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村民法治意识。村民法制意识薄弱直接导致法制示范村的建设从在阻力, 导致法制示范村只能够流于形式, 不能真正的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所以加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是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关键一步。加强对村民法制知识的灌输, 首先可以在农村中小学定期开设法制课, 使农村孩子从小树立法律意识, 具备法律常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通过广播电视讲解宣传法律知识。其次提高村民文化素养也极其关键, 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普遍较低, 是同农村文化建设没有跟上“依法治国”的步伐紧密联系的。所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也很重要。最后农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关键是基础法律工作者如何宣传, 如何开展普法工作, 因此要大力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队伍建设, 队伍提高农民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素质。可以建立一支以行政执法, 司法人员, 法律工作者, 法律爱好者, 离退休政法干部, 法律院校学生为主体的、面向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3) 加强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村干部是农村生活中的带头人, 其作用不容小觑。加强加强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首先要认真抓好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责任落实, 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能要明确, 责任要落实、督促检查要到位, 紧紧围绕当前农村的实际, 将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与参加对象及其工作时间有机结合起来, 并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 有针对性的进行, 精心组织安排, 丰富培训方式, 提高培训效果, 确保培训质量。

总之, 在以“依法治国”为基本国策的中国,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发展趋势将会越来越重要。在应对法制教育形式单一, 法律意识薄弱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充分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 完善法律教育等措施等, 使我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能够稳步前进, 得到健康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鹏.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5.

3.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 篇三

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本刊为您梳理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的新鲜提法。

关键词:依宪治国

【公报摘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解读】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如能够激活宪法监督,某部法律法规违反宪法,可以通过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宣布其全部或部分无效,宪法对立法监督乃至对政治的规范性就可以加强,宪法的生命力就焕发出来了。

关键词:法治政府

【公报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公报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

关键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公报摘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

关键词:扩大地方立法权

【公报摘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设区的市全部赋予地方立法的权力,更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立法,赋予地方立法权更有利于其行使权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积极的意义。立法权往地方扩大,可以大大加大立法速度和数量。

关键词: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公报摘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解读】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这项制度对反腐败也能发挥作用,比如问题官员落马后,可以进行倒查,这让官员不会再有“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侥幸心态,选人用人也会更加谨慎。

关键词:独立公正司法

【公报摘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建立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使得任何一个领导干预司法的时候都心有余悸,不能、不敢。

关键词:法治思维

【公报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这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最重要的一项制度。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称职,能否晋升,关键是看他有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关键词:跨区划法院检察院

【公报摘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解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关键词: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公报摘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立法工作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且要有一定程度的司法实践经验,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符合这两项条件,还会丰富立法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促进我国立法更加成熟完善、具有前瞻性。

关键词:深化基层治理

【公报摘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解读】北京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公报强调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或组织章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很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靠党委政府来包揽一切是难以实现的。让出一部分空间,让基层组织发挥自我管理和约束的功能,这是我国在未来需要大发展的领域。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重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篇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全面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情况报告整理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学习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充实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强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出台今年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个人,明确成员职责。保障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普法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学习和培训,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素质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中层干部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在全局广泛开展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加强对公共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对与自身工作业务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我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亲自把关,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带头学习,严抓教育。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等专题研究学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全乡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三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五、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仍有不足之处亟待解决。一是对日常工作中接触的人民群众的普法工作不够及时到位,工作中常常忽略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二是党员干部法律素养有待增强。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培训,法律素养有所提升,但无法完全适应工作需求。三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目前我局普法宣传手段主要以分发宣传手册、知识讲座、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容易产生疲劳,导致普法效果降低。

四、下年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加强法律宣传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制度,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平台作用。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普法对象,根据不同人群需求,宣传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人员的学法懂法用法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利用理论中心组、班子会议等形式,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通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逐渐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切实提高我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主题活动,创新法律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强便民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完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市供销联社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结合主题党日和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吉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井冈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法治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必修课,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防疫宣传、扫黑除恶、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工作部署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市供销联社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解决存在的问题。印发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法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前置审核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拿出解决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广泛运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修订和完善各项法治制度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成立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2019年法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强化了工作不足之处。针对2020年10月“七五”普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和完善,修订了多项学法用法守法普法的规章制度、工作要点、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长期不间断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得到有效的提升,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5.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篇五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范文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 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 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年,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绝不因为被复议人是下级环保部门而有所偏袒。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年内,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3件。

3.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二审)2起,我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积极依照规定参与庭审活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4.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坚持定期“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调解了国电**电厂、上林蓝山酒精厂以及4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纠纷。

截至9月30日,我局共受理公众环境投诉3844件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7%,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没有发现因环境问题引发赴邕进京上访、重复致信中央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交办未办结的案件。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5月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152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千人培训”146人次、以及其他执法培训56人次,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各种依法行政培训60人次,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年,根据**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9月30日,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89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公众评污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媒体走进工厂企业、环保治理第一线;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广西新闻网”、“**政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政府法制网”等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播出)我局有关环保执法工作动态信息120篇,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网络有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南发〔**〕13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纠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的通知(庆发〔2017〕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源发〔2017〕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6.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篇六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下发《**县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安排1-2部国家和省上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解读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着眼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法治督察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覆盖”督察指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焦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高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宪法学习宣传,着力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县、进宗教场所、进军营”“八进”活动,组织各类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33场次,举办干部培训班22期4000余人,捐赠《宪法》读本等各类法律图书5万余册(本),实现宪法学习全覆盖。二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不断巩固完善“**县县平安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积极探索扩宽法律学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12348甘肃法网”、新闻媒体、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法律宣讲,普法质效不断提升。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必学科目,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任前考试、集中宣誓等活动,领导干部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经常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系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三)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分十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3项,减幅达73.2%。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编制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和项目在线审批,推进政务事项“掌上办”“预约办”“快递办”“帮代办”服务,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5%提高到了55%,办件时间压缩66%,9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3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重点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目的。

(四)聚焦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棚户县改造、市政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各类事项的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30多场次,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审查各类文件120件,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研究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全面清理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下发的7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执行的26件,修改完善的2件,废止的13件,失效的33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建立法律工作站22个,创新“一办四室一中心”进基层试点55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主动召集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查、处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等8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全省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模拟考试、全省统一上机考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证5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7个、行政执法证1021个。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培训1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1091名,培养了一批规范执法的“明白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着力推进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录入及审核员培训,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组织69名法制审核员,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减少了错案和瑕疵案件发生。三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员作用,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指导,面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制作方法,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六)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至目前,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2”责任体系,设立各级调解组织209个,调解员1802名,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三是完善信访化解纠纷机制。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对22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着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7件,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权限还不明确,案件移送、交办衔接不畅,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三是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部门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审批环节等压减不够,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通过召开案卷评审会、深入部门具体指导等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7.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法治政府 篇七

一、当前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特权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为了追求部门利益、眼前利益,规避法律甚至突破法律的界限。个别领导习惯按个人意志、个人喜好办事,忽视法律规定。

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基层执法主要问题有:执法乱作为,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侵犯老百姓权利,粗暴执法、违法办案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随意性较大;执法无效,对城市管理顽疾执法有效性不强,惯性地将“执法”等同于“执罚”。这些问题导致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是行政执法不衔接。基层政府还存在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及执法机关之间不能有效协调等问题。事实上大多数执法过程中会涉及各部门之间执法环节的相互衔接,一些部门存在本位主义,就容易发生部门间的相互扯皮推诿,造成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真空”地带。

二、浅析基层依法行政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基层政府缺乏法治思维。一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视不够,体现出推进依法行政就是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有唯利是图的倾向。部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欠缺。一些领导“官本位”观念突出,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甚至有的领导不懂法、不知法。

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有的法是“残缺法”。有对违法情形的表述,却没有作出处罚和惩戒的规定。有的法是“滞后法”。一些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却得不到及时修改、完善。还有部分“冲突法”。即,存在部门法交叉冲突问题。很多行政法规是由部门立法,部门职能色彩较浓,因而造成部门间执法中的各自为政、不衔接。

三是监督考核机制缺乏。当前对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还没有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没有制定出具体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因此,造成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内驱动力不足,依法行政的理念尚未完全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同时,行政监督制度不落实,领导干部违法行政没有及时问责等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加快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弘扬法治行政文化。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重点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建构和弘扬法治行政文化,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的法治观念,包括:宪法法律至高无上观念;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天职的观念;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等。

二是明晰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是一个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政府职能。要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法定职责明确下来,让基层的领导干部明确自身的权力和责任。同时,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制度化。要科学设计,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各自的事权,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事项,全部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行政管理方式加以改进。坚持“一切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照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要求,所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如,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要遵循五项基本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还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同时,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善于采取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提高基层政府和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关键是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机关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积极探索“法治GDP”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实施严厉问责。政府权力行使往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此,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建设。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项具体政务公开。

摘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当前基层政府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存在行政决策不透明、行政执法不规范、不衔接等问题。为此,基层政府要强化法治思维,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关键词: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

参考文献

[1]李吉斌.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N].法制日报,2013.

8.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 篇八

一、现实困惑引发深思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总和,是指导和调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从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看,法治理念实践上还存在一些困惑和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深思。

(一)片面理解管理与服务的实质。管理与服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实践中少数人往往将二者割裂开来,没有把握好管理与服务的实质,片面地将“管理”理解为“管住、管制”。市场巡查,以管理者自居,对待市场主体“冷、硬、横、推”。登记注册,以严格把关为名,机械套用法律条规,不敢突破,不愿承担风险。执法监管,以管制为目的,执衷于“封杀式”、“铁面式”、“扫荡式”执法方式,习惯使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片面地将“服务”理解为“服从、迁就”。市场准入,低层次理解发展需求,简单迎合“招商引资”要求,对外资企业、大型企业和外来创业者违法违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少数地方出现了“零登记门槛准入”以及“先发照后补证”等违法违规做法。执法办案,主动放松执法监管职能,将“宽松环境”等同于“少办案、不办案”或“只办案、不处罚”。

(二)简单把握职权法定原则。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我们全面的理解把握立法本意、工商职能,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少数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教条主义、本位主义严重,履行职责仅从字面、表面和形式上出发,而未从内容、实质和效果上进行思考、谋划。在登记注册上,坐等上门审批、被动“准入把关”的多,主动提前介入、提供引导帮办的少;就事论事的多,主动调查研究的少:轻视信息资源利用的多,忽视高质量建言献策、高层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少。在执法办案上,“机械办案”,只关注案件本身,不注重案前预警、案中规范和案后帮扶等方面工作;“就案办案”,只关注办案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使得一些案件不能及时做到“案结事了”;少数干部“被动办案”,线索靠群众举报、行动听上级部署,遇到棘手问题一味上推,不愿办案、也不善于办案。在消费维权上,仅仅注重单个消费纠纷的“止纷定争”,缺少系统的消费研究、消费宣传、消费预警和消费引导。

(三)混淆合法与合理的辩证关系。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合理是合法之下的合理,合法是合理的前提,合理则是合法高层次的判断标准。实践中少数人混淆“合法”与“合理”的辩证关系。简单理解行政执法为“一种手段”,没有按照法律设定履行好执法监管职能,没有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作为工商部门更为重要的价值追求。如对小餐饮、小摊点、小食品店等行业整治中,过多注重了行政相对人的发展权,而忽视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消费权,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彻底到位。混淆“自由裁量权”,没有根据合理和公正的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而是根据个人意愿行使自由裁量权。如对同一违法事实、相近或相同的违法情节,行政处罚在同一行政区域、同一执法单位内出现了畸重畸轻现象,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实施行政处罚时,面对多种行政手段和措施,没有按照必要性、适当性的要求进行合理性选择。

(四)忽视执法目的与效果的统一。少数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重当前目的,轻长远效果。喜欢“运动式”、“突击式”热热闹闹的执法行动,忽视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重罚没目的。轻社会效果。少数工商部门把罚没款数、办理案件数作为考核标准,迫使基层干部围绕“罚没任务”,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围绕“多办案、多罚没”,不惜“守株待兔”、“不教而诛”。重个人目的,轻法律效果。受市场利益法则影响。极少数工商干部“认人不认法,讲情不讲法”,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办人情案,发关系照。近年来极个别工商干部受到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罚。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执法思想不正确,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

二、客观需要呼唤增强法治理念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增强法治理念。对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增强法治理念,是做到“四个统一、服务科学发展”的需要。做到“四个统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治理念的最新价值取向。服务科学发展,是工商部门增强法治理念的最终实践目的。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统一”,大力实施“四项工程”(以吸引客商、留住项目为重点,实施效能提速工程;以服务创业、培育品牌为重点。实施富民助企工程;以打假治劣、放心消费为重点,实施诚信创建工程;以争先创优、和谐奋进为重点,实施形象优化工程),推动了全市系统执法思想、行为方式和目的效果的有效转变。取得了双赢效果。2008年。全市系统打击传销、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开放型经济等10多项工作受到了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同时,全市系统行风评议取得了进位45名的显著成绩,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软环境建设”优胜单位。

(二)增强法治理念,是加强“四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加强“四化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增强法治理念的具体形式,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四化建设”要求,全力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通过对现行工商法律法规的研读。对新的办案程序、办案制度和自由裁量权的细化硬化,制订出台了《案件管理规范》,使执法监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截至去年底,全市系统已连续5年实现行政诉讼无败诉、申请复议无撤销、信访检查无错案“三无”目标。连续5年被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三)增强法治理念,是推进“四个转变”、提高执法能力的需要。推进“四个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是工商干部增强法治理念面临的新挑战。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网络交易、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执法办案力度,积极推动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转变。大力推广“经济片警”监管模式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推动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建立健全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规范专项检查行为。积极推动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加快执法办案装备更新力度,积极推动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有效促进了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去年,我们在应对处置“三鹿奶粉事件”中,精心部署、精抓严管、精细维权,共清理下架和退市问题奶粉215吨,金额达613.4万元。受到了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四)增强法治理念,是实现“四高目标”、加强队伍

建设的需要。实现“四高目标”,是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做到“三个过硬”的重要保证。增强法治理念。是实现“四高目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到教育培训、考核评比、选拔使用等队伍建设各个环节。坚持季季有讲座、月月有培训,邀请名师学者作法治专题讲座,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五比五论”,即:比项目论成效、比实绩论英雄、比贡献论高低、比发展论岗位、比规范论清廉,有效推动了全市系统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

三、着眼实际科学践行法治理念

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增强法治理念应重点突出“五个坚持、五个增强”。

(一)坚持改进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理念。工商部门作为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持续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牢固确定服务大局的理念,尽快从“收费时代”所形成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中转变过来。一要从单纯登记向注重帮扶引导转变。积极引导各类投资者、创业者从事本地区、本区域鼓励发展、优先发展的先进产业。从事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业,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积极引导投资者、创业者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向优势企业、大型企业集中,推动资源集约、产业集聚。积极引导投资者、创业者提档升级,推动致富能人向个体大户、个体大户向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向有限公司跨越发展。二要从单纯监管向强化行政指导转变。在行政许可上,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提醒、引导帮办”;在监管执法上,努力做到“预防为主、重在疏导、轻违告诫”;在维权服务上,努力做到“加强调解、完善自律、推动和解”。三要从单纯执法向提高社会效果转变。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合法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进一步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工商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健康成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坚持规范办案、公正执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增强依法行政理念,首先要做到合法行政。要遵循职权法定原则,使工商机关的监管执法行为始终限定在法律赋予的行政职权范围之内,不能越权行使。要准确地适用法律,在实体上不办错案。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既不能为提高工作效率人为简化程序,也不能为严格把关人为增加程序,要在法定程序内勤勉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其次要合理行政。合理行政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合理行政不仅要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种类、幅度下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体现立法的宗旨、目的、内在精神,准确地适用法律。合理行政不仅要求我们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而且要求实施行政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实施行政处罚时,面对多种行政手段和措施,应按照必要性、适当性的要求,进行合理选择。

(三)坚持心系百姓、以人为本。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工商部门的各项职能都关系民本、民生,关联公平、公正。是百姓生活中的“经济卫士”。执法为民,就是要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执法为民理念,就是要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己任,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坚持监管与维权的统一,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坚持和谐执法、科学监管,切实增强公平正义理念。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人们的理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个性意识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现代平等意识开始形成,相应地以往所极为看重的“阶级尊严”逐渐过渡到了“个体尊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任务就是要建立公平的社会。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各种政治和经济利益在全体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很多事实表明。严重的社会不公。明显的两极分化,势必导致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和社会阶级之间激烈的利益矛盾,社会和谐就随之失去了制度的保障。因此,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公平要求权利平等,分配合理,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工商部门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执法的公正维护社会正义;要和谐执法,科学监管。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要使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进入和退出市场,平等竞争,制止垄断和不争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保障相对人行使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要秉公执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坚持加强引导、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政治性的具体体现。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理念,就是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商工作最新动态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工商干部:二是要确保党的各项要求在工商部门得到最有效的实施:三是要确保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终,使每一名工商干部都能自觉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四、常抓不懈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增强法治理念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贯穿于法治化建设的始终。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紧扣主要环节,循序渐进,使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一)基层是重点。基层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沿阵地。长期以来,一方面由于收费成了基层的主要任务,不少基层一线人员为了完成收费任务,形成了“收费等于监管,收费代替监管和只收费不监管”的错误观念,法治观念淡薄;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基层工商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工作经历单一,年龄较大,对法治理念难以真正理解,实践中难以把握,因此要增强法治理念必须从基层抓起,并作为重点进行突破。要引导基层人员尽快从收费时代形成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习惯中解脱出来,把增强法治理念作为基层工作转型的重要任务,将法治理念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工作的全过程,使法治理念尽快在基层扎根。

(二)领导是关键。增强法治理念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最基本的素质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党性和原则性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人治还是法治主要体现在领导干部身上。建设法治型工商,决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或少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为“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必须彻底拆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带头增强法治理念。科学践行法治观念。

(三)创新是源泉。实践没有止境,法治理念创新永不停步。法治理念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一定阶段所称“法治理念”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尤其是我国整个国家还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的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也处在改革、转型的时期,法治理念也要不断创新。只有创新。法治理念才有不竭的源泉。我们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赋予法治理念不同的内容。提出不同的要求。用符合时代要求的法治理念。引领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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