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有哪些

2024-10-04

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有哪些(精选2篇)

1.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有哪些 篇一

杨帆律师提醒:限制性条款、试用期条款、违约条款、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等一定要仔细推敲

春节以后,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会在内的各种招聘此起彼伏,招工,求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明确约定,一份份劳动合同的签订将为这些奔波划上句号。本来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应该是劳资双方权益的“双赢”,但在目前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形下,这种双赢的结果却常常难以实现。最近,本报接到很多读者来电,咨询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留心的问题。

前天,广州读者曾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在某招聘会上应聘于一家家电公司。几天后该公司通知他去签订合同,合同有七八页之多,近百个条款。曾先生说,他准备把合同拿回家仔细看后再签,但对方没同意。曾先生考虑再三,最终未在合同上签字,并于当晚致电本报咨询。

记者昨天采访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杨帆律师。杨律师说,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求职者应对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仔细推敲,这些条款包括限制性条款、试用期条款、违约条款、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

限制性条款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也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用人单位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比如片面强化劳动者义务、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等。劳动者应当全面理解这类条款的真实含义,并对其中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部分提出异议,避免日后吃亏。

试用期长短涉及到工资转正和能否取得辞退费的问题,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比较明确,比如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合同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合同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中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决定承担责任的后果,求职者要慎重研究其是否合法、合理、公平,避免日后承担巨额赔偿金。

工资金额不仅是加班费用计算依据,也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的发放计算标准。在约定时必须写清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否则引发纠纷时会处在举证不力的不利地位。

杨律师说,有关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内容,由于法律法规有比较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反倒不用花太多心思。(鲁钇山)

来源:广州劳动网

2.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有哪些 篇二

【推荐下载】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有哪些

热门城市:常州律师 曲周县律师 银川律师 连云港律师 武安市律师 唐山律师 盐城律师 桥东区律师 秦皇岛律师

如今房地产炙手可热,房地产交易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知。为了保证房屋的交易公正严明,买卖双方能够踏实的进行房屋交易,双方大多会签下房屋买卖合同,以减少日后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合约就像一种规则,那么,规则就总有被打破的时候,即出现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况。那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有哪些呢?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预期违约。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二、实际违约。

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

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

三、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亦可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房屋的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四、其它违约行为。

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

购房合同中违约多数由开发商引起,实践当中,最为觉的开发商违约责任形态主要包括: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及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违约情形均作出了较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规定。

以上内容详尽的概括描述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买卖双方。同时,亦可以帮助签约的买卖双方,避免以上情况,从而避免以上违约情况,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遇到更复杂的情况,可以直接咨询律师,例如365律师寻求最快捷高效的帮助。

上一篇:小学生八礼四仪征文下一篇:在市政府办公厅系统春节联欢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