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共10篇)
1.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篇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制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具体领导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科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事故隐患分级排查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车间排查、公司排查三级。
2、分级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1)班组排查(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反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的要求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2)车间排查(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现的缺陷、异常现象及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车间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填写事故隐患整改表,按照隐患整改表的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公司排查(1)排查的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征兆等重大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公司分部门、分专业组成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并适时开展工作。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3、班组、车间、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建立记录,公司安全科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过程的有功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具体按照公司内职工考核奖励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1、公司安全科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2、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还必须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3、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事故隐患的治理和评估
1、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班组、车间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自己能够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自己不能够整改的,应书面报告至上一级部门。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由公司安全科对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公司安全科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对于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 月 日
2.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篇二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清形势, 增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今年,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 工程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是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极大挑战和考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建筑企业要将思想统一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一认识上。只有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 才能把这项民生工程真正建成得民心、顺民意、增民利的惠民工程。齐骥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层级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齐骥强调, 强化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是抓好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 加大日常监督巡查、抽查的力度, 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的监督, 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时, 积极创新、不断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 如强化市场现场监管联动,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档案资料和不良信用记录管理, 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 市县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 对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凡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实施重点督办, 并进行通报, 必要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直接查处。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有关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市场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对此,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 努力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要做到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自查和抽查相结合, 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 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二是要全面落实和完善质量安全制度。要督促各方主体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 重点抓好建筑施工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3项新制度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确保燃气、供水排水安全;要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努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要强化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 特别是要严格保证合理的工期造价, 处理好速度、效益与质量安全的关系, 绝不能片面追求速度;要落实监管责任,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加强责任追究, 狠下功夫, 切实改进事故查处不严肃、不严厉, 特别是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处罚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要全面加强质量安全能力建设。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继续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动质量安全科技进步;加强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五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重视媒体报道和舆论关注, 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处理, 不断改进工作;要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 接到有关质量安全的举报, 必须在第一时间查明情况并认真处理。
3.重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篇三
一、总则:
重大事故发生后,为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重大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力求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严肃谨慎地处理好相关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故分类: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毁坏、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分为一、二、三、四级和一般事故,具体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死亡人数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下,不满三百万元。(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 重伤二十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
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5)一般事故:指由于同样原因但尚未达到重大程度的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重伤二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
三、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事故发生后,根据伤亡等级,项目经理立即(30分钟内)向公司安全部、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应当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伤亡等级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商讨决定后由项目部向公司主管部门、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事故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
一般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公司安全部报告,必要时写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四、重大事故调查处理:(1)事故调查组成人员
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联系,开展调查处理有关事项。
重大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部经理、质监部经理及所属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专家、项目经理和主要责任人员组成。
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安全部经理、质监部经理及所属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专家、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处理组的责任应包括下列各项: a)组织技术鉴定;
b)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c)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d)查明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e)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f)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调查组应客观、深入、全面地摸清情况,进行科学论证,公正处理;不得偏听偏信,草率从事。
(4)事故调查结束后,调查处理组应及时将调查报告报送安全部、主管领导、总经理。(5)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重大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按重特大事故处理预案的要求组建伤亡抢救小组,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现场照片等资料;(2)及时汇报;(3)组织调查组;
(4)现场勘察:调查组成立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地反映原始面貌,其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a)作出笔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b)实物拍照:
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周围环境的位置 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位之间的联系 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的中心情况
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
c)现场绘图:根据事故的类型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出下列示意图:
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事故发生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涉及范围图
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
(5)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六、事故的善后处理:
(1)稳定队伍情绪,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发出停工令(根据情况),让大部分职(民)工撤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而增加损失。
项目经理应立即召开各方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措施,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和行政生产管理小组。 待事故调查组基本搞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责任后,由项目经理督促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分析会议(事故调查组参与),找出责任者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措施,用以教训和提高干部职(民)工的安 全意识和自保能力。
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伤、亡者的家属,搞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如实地向其亲属介绍事故情况,取得谅解和协助。
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处理伤、亡事故的规定做好医疗和抚恤工作。
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复工的批准时,首先组织有干部、专业人员和职工参加的检查组,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和隐患,另一方面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应宣布工地为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鼓励干部职工认真吸取教训,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认真落实防范措施: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工地整改情况。
(3)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进行教育,有下列情况者,必须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已发现明显的事故征兆,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以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者。 不执行规章制度,对各级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意见、指令拒不服从,带头或指使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 已发生过事故,仍不接受教训,不采取和不执行预防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者。
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屡教不改,以致引起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者。 任意拆除安全设备和安全装置者。 对工作不负责或失职,造成事故者。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
4.西许中学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 篇四
为了保证保卫工作日常管理的的顺利进行和学校保卫工作的正常稳定,对校园内的发生重大事故(指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逐级上级。在校园内。保卫人员是保卫工作的直接实施者,保卫人员每天在值班期间,应密切注意校园动态,严禁 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学生的矛盾进行调解,遇到重大的冲突事件,保卫人员可以直接向政教处报告,由政教处协同保卫人员、值日人员负责处理,对于社会上不良分子强行进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寻衅滋事的,保卫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无法劝阻或劝阻无效时,直接报告分管领导,由领导出面进行处理,如对处理不满者或无视劝阻继续扰乱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应由学校向上级机关报告,并把事故的始未讲清,请上级机关共同处理,稳妥善后。
西许中学各种活动的安全预案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学生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对学校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容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为了避免发生安全事件,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定本安全预案。
1、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2、校内组织大型活动应有具体措施,专人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保卫安全工作,对各个班级由班主任负责,各班安全员协助做到万无一失。
3、校外大型活动,由校长室、常支部牵头,由专人组织,配备一定力量的保卫人员,在途中,活动中要有专人从头至尾跟踪,确保活动的万无一失。
4、各个班级的集体活动必须由学校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任何班级、任何人组织活动,如出现违规或安全事故由组织人负全责,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5、凡是组织大型活动的必须要有应急方案。
6、学校主要领导对每次活动都应了解,随时掌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本预案希全体教师遵守。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故预案
一、教师发现学生打架斗殴现象应及时制止,并移交政教处、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应及时上报学校,学校须及时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发生地震,教师应镇定沉着,正确指导,组织学生疏散,避免学生因慌乱而造成挤伤、踩伤事件。
三、发生火灾,教师应及时组织学生逃生,并及时报火警(119)并组织力量扑火,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四、发现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报警(122)
五、师生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学校须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西许中学廉政建设十条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坚决制止赠送和接受“红包”。在招工、招工、晋级、评定职务、评优选好等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
二、所有教职工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经商、办企业,捞取不合理收入或在自己履行的公务活动中收受手续费,回扣费等各种费用。
三、不准动用公款大吃大喝,接待上级领导或外地来客,原则上一律安排工作餐,教职工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好处。
四、不准以任何名义公费旅游。确属正常会议、学术活动家需外出者,需经上级部门同意方可。
五、不参与非法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正常的娱乐活动不能超过晚上十一时。
六、不准设立小金库,不乱摊派、乱收费,加重师生的负担。七、一般情况下,不得到财务室借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借款,必须经校负责人批准,借款数额、期限,也应从严控制。凡在财务室预支的旅差费须在回单位的第二天结清帐目。
八、实行民主、公开理财。每学期由校行政人员、工会、共青团干部教师代表组成检查组,对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不符合规定的或手续不全的开支由财务人员和审批人员负担。
九、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中失职、读职。
十、如违反以上规定,情节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者,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西许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 保
证
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办事效率,尽快形成明理、诚信、博学、创新的领导作风。要校内外起好先锋模范作用,特作保证如下:
一、严格遵守《西许中学廉政建设十条规定》。
二、按时作息,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三、坚持原则、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广泛接受民主监督。
四、珍惜时间、严谨治学、虚心求教、勇于进取,不断完善自我。
五、认真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及子女,使之共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进取的公民。
六、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言不讳,坦诚相见,既敢于揭露和指出别人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也敢于剖析检查自己,敢于承认自己缺点、错误。
七、团结友爱、互勉互进,正确处理同志与同与之间、家庭成员之间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
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 西许中学教学及教师行为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责任书内容如下:
1、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安排,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各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学校教学计划,积极参加新课程改革,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举止文明,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不穿拖鞋、背心,不佩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男教师不蓄长发。
3、认真备课、上课,按规定布置、批阅作业,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做到既教书又育人。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不旷课、不私自调课,有事按规定办好请假手续。
5、上课前应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发现旷课学生应及时报告值日行政领导,值日行政立即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应了解缺课原因并与学生家长联系。
6、热爱、尊重、了解学生,不对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7、积极参加升旗仪式、校会等活动。
8、不酗酒,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违法活动,除双休日、假节日外不打牌。
9、因材施教,发挥所有学生特长,督促和教育学生遵守、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主动热情地做好学困生的提高转化工作。
10、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团结互助,注重交流,同心协力开创学校教育工作新局面。
以上责任书有关内容应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影响评先、评优及职称评聘。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校长:_______________
教师:_______________ 西许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意见稿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制定以下出勤制度,望全体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教师应按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不迟到、早退。教职工有事(含事假、培训、考察等,无须上报教育局的公假应填写“登记表”,其他应写请假条)须预先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或销假手续),返校当日应办理销假手续(教职工“请假登记表”由校长签名后交值班室统计)。教师请假原假原则上由本人选定代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公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后勤及管理人员应按正常的上班时间上、下班。行政人员抽点及学生记录为准,情况特殊的,应先与学校电话联系,回校当于补办请假及销假手续,否则将不予补假。无经批准私自调课,双方均按旷课论。请假1周以上(含1周)须报教育局审批。
二、教职工病假(指遵医嘱需在家疗养或住院治疗的)应持县级以上医证明、病历卡、检查报告单和药费发票,经校务会议研究,校长签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并按病假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婚假:未达晚婚的可请假一周,晚婚的可请假两周。
四、产假:按当省计生条例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晚育的,女方产假期间,男方可请假一周。
五、建房假:教职工建房(包括集资房)期间,可请假一周。(请假须提供有关材料。没请婚假、照顾产妇假、建房假而坚持上课的,每周按超课时给予补给。
六、丧假:1周(实5天)以内酌情处理。
七、教职工没参加学校集会或政治学习(含党员没参加党员会议),每次折合事假半天。
八、旷(工)课、事假扣款:
1、教职工无故旷课,每节扣款100元(迟到或早退均按旷课处理);早督修没有下班、值班教师在值班时间内不在岗的每次(课间、中午及上下午放学后15分钟)按旷课0.4节计算;晚自修督修没有下班的每节按旷课0.6节计算,以上扣款工作量照计(教师、行政人员值班的不计入教学工作量)。擅自离职1个月的,停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一个月、累计三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处理。旷工,扣款按月累计进行。
2、教职工每学期事假(不含婚假、丧假、产假、建房假,病假按绩效考评方案规定执行),以上出勤统计每周一次。
若上级下文或规定与此制度不同的,以上级规定或下文为准。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西许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遵循教学规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力保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开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根据闽教基[2003]2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备课
1、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各教研组每学期初都应组织全体课任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了解和掌握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要深入钻研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教材的结构体系、内容和编写意图以及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结合学生状状况进行备课,努力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途径与方法。
2、认真拟定教学计划。每学期初,教研组应组织和督促各任课教师结合任课年级的学生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
3、认真钻研教材,写好教案。课前必须写好教案。要确定每课时的教学目的要求,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优化教学过程,选择好教学活动方式,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设计好作业与练习。准备好教学用具(课件、挂图、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等)积极开发、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课后适时进行教学反思,写好反思小结。教龄十年以上可写简案,教龄十年以下应写详案,要求一课一教案,凡是教案课目不足视为该常规没有完成。
4、写好教案是上好课的前提,不论详案、简案都要围绕以下几点内容:①教学目的、要求;②重点、难点;③教学步骤;④教学内容、学习练习的时间安排;⑤主要教法;⑥板书设计;⑦学习作业;⑧教学补记。并要渗透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创新能力培养设计等。禁止上没有教案的无准备之课。教务教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教案进行检查。参加新课改的年级,必须按节写教案,每课时的教案后要写教学感言,明确成功与失败之处,每课时要分清,不能未教先反思,必须教学后反思。
5、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老师备课时应自己先做一遍,并拟出参考答案:实验课,老师应事先亲自操作一次,并准备好必要的实验器材,以保证上课时实验成功。
6、提倡教师超周备课。
二、上课:
1、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发挥主导作用,又要弘扬“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建立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积极互动、共同成长、共同分享、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意见,鼓励学生创新,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注社会。
2、教师按课程表上课,调课须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私自调课或叫人代课。教师事假原则上由教师自己选定代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3、准时上、下课。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前到达教室,不得迟到。上课铃响后教师应在班级开始组织教学(体育课在上课铃响时学生整队完毕)。
4、开始上课之前应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对迟到学生课后应进行教育,对旷缺的学生应立即报告值班行政,及时通知值班行政和班主任,班主任必须了解缺课学生的原因并与家长联系,并做好记录;在课堂教学整个过程中要维持好整个课堂秩序,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课堂上学生发生的事除特殊情况外都应自己处理。
5、教师上课要举止文明,穿着大方、得体。不坐教,在课堂上不准抽烟,不得佩带手机传呼进教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教师讲课时应教态自然、语言规范、语音清晰,坚持讲普通话和礼貌用语。板书应笔划工整,字体端正、规范,不写错别字。
7、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课堂规律。发现学生上课违纪行为要提醒并立即制止,采取适当方式批评教育,不能随心所欲发脾气、不上课等。
8、课堂教学不得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站在教室外面或与其他教师聊天,上课途中不得离开教室(除特殊情况外)。
9、不早退、不拖课,不占课,准时下课。课后要进行教学反思,积累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质量。
10、因材施教,对学困生要注意引导,加强辅导,同是注意学生学习动态,情绪变化,因势利导,调节课堂节奏,注意优秀生的培养并进行课堂辅导。讲授要坚持采用启发教法,防止注入式、满堂灌教法;要做到讲练结合,课内做练习时,教师应掌握典型错误,当堂评讲;加强双边活动,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不顾学生的反映而满堂灌,注重素质教育,渗透德育教育,命名学生真正学有所得。
11、每一堂课达到下述基本要求: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讲练结合;效果明显。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1、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精选习题,适量布置课外作业。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要当堂消化,可以布置少理作业。音乐、美术、体育、生物等学科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语文科作文要求每学期“八大八小”。作业要着眼发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不得使用现成的练习册或习题集不加选择地布置作业。作业份量和难度要适当,作业数量要有弹性,可分必做与选做,按学生实际层次提出要求。
2、要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状况,控制作业量,避免机械的重复训练,注重学科间的平衡。布置作业要有全局观念,考虑学生的总自习时间和各科的全面发展,班主任可根据学生意见同任课教师协商调剂平衡。
3、要严格督促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对学生的作业,要有规范化的要求,严格进行训练。不合要求的要校正,但不要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4、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数学、语文(基础知识)、物理、化学、英语原则上都要批改,特殊情况每次不得少于三份之二,作文要求每学期“八大八小”,全批全改,其他科目一般不布置课外作业,如有布置,都必须批改。提倡有重点地进行面批,鼓励教师创导多样化的、富于实效的作业检查或批改方式的探索。
5、提倡教师批改作业时做好摘记,特别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代表性的应给予详细记录,作为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四、课外辅导:
1、下班辅导。每于早读应按学校安排的时间下班督修(一般语文、英语教师每周两次、班主任下班中有一次固定)。早、晚督修的教师在下班期间,不得呆在走廊外聊天,否则按缺席处理。提倡教师利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下班个别解疑释惑,但不得占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集体讲课。
2、从学生需求出发,主动、及进辅导学生,辅导要重视个体差异,突出重点,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对学生成绩差、态度不端正的学生,应予以更多的关心与帮助。鼓励和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改进方法、迎头赶上,对学习好的学生,思想品德上应严格要求,同时在学业上要提出新要求,着重培养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各个学科每年级每班级都要培养一些优秀人才。
3、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学校生活。各教研组要组织教师挖掘潜力,结合实际订出学期、学年活动计划,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但不得利用开展第二课堂之机向学生乱收费,搞有偿补课。不得在宿舍内辅导学生。
4、家访。学校提倡科任教师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家访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配合,促进学生的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学困生”更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班主任家访每学期每生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家访记录。
五、教研教改:
1、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2、各教研组要重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紧紧围绕学校课程实施的问题把握重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研活动。每周四晚为业务学习或教研活动时间。组长总结本周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根据计划布置下一周的一工作,同时应负责组织公开课评议活动,教师在评议时要积极发言,各抒己见,教研组长做好听课及评课记录。
3、教师每周至少要听课一节,并写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要反映教学过程,分析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
4、教师要突出陈规,大胆创新,探索教学改革的新路子;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教学研究活动,要钻研教学业务,经常学习教参资料、专业杂志,了解国内外教研、教改动态。每学期要确定教学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教学,互教互评。期末要对教研、教改、课题研究情况总结,撰写一篇教学心得或论文,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教改活动和经验交流。(注:参加课改的年级应按规定进行。)
六、期中、期末阶段检测:
(1)期中、期末复习之前各备课组进行一次复习准备的集体备课。
(2)教师应认真编写每一节课复习的教案,若有编写复习题纲以题纲为据,作业的批改需“作业常规”。
(3)复习应根据学生实际全面复习,有效地进行补缺补漏,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
七、监考、评卷
(1)监考:教师必须服从教务处安排的监考,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员若迟到、早退或没有履行监考职责视为旷课。(1)评卷:
A、教研组长督促指导检查各备课组的评卷过程,评卷要求统一流水评卷,按时完成任务。
B、各备课组长要组织好评卷工作,教师应服从各备课组长安排的任务并认真完成。评分要客观、公正。
C、认真填写教务处布置的各种登记表格,并注意保密。做好成绩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教学行为。
D、及时将成绩及相关表格送班主任和教务处。教务处做好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八、教学常规检查
教务处每学期期中、期末须组织人员对教师教案、作业批改、教师听课记录等教学常规进行检查评比并做好记录与反馈。评比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良率分别控制在教师数的10%和30%左右,不接受检查的教师常规检查视为不合格。常规检查作为教师年核的依据。
西许中学寄宿生管理规章制度
为维护学校良好、规范、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文明、健康、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保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寄宿生管理规章制度,望全体寄宿生共同遵守。
1、寄宿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寄宿生必须带缴费发票由生管统一安排床位;
3、寄宿生一律住校,不准住亲戚家或在外租房;
4、寄宿生必须住校,并参加晚自修(节假日外)。有事必须经班主任及生管人员的书面请假批准。
5、寄宿生必须在校内食堂用餐,爱惜粮食、节约用水、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6、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乱拆、乱改、乱插电线等。
7、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整洁,认真落实值日。
8、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及他人物品。
9、未经允许洋得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
10、不得抽烟喝酒、严禁赌博和参与“六合彩”。
11、不得私自到溪边、水库玩耍、游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助友爱、真城相待、和睦共处。
13、放学后、晚自修下课后不得在宿舍喧哗取闹。
14、除补课同学外,星期
六、星期日要住校的同学必须由生管登记入册。
15、上课期间不得进入宿舍,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须在宿舍休息时,须经班主任及生管批准。
16、发生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时,要有秩序地疏散、立即逃离现场,并进行自护、自救和互救,及时向老师汇报情况,拨打119、110、120救助电话。
17、禁止在床上嬉戏、耍杂,做危及自身、他人安全的危险动作。住上铺的更应注意安全,保护自我及他人。
18、寄宿生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及学校安全教育的其他规章制度,不冒险、不好奇、不逞能、不怀侥幸心理,以避免因无知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食堂管理制度
一、持食堂清洁。认真做好灭鼠、灭蚊、灭蝉等工作。
二、照学校的规定准时开饭、蒸饭,准时开放开水。
三、时检查锅炉,经常清洗锅炉,保护锅炉安全和卫生;锅炉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四、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要安全用电,注意防火。
六、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及安全检查。
七、烧煮食品应充分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
八、清洗餐具有“三池“,做好一洗、二冲、三清毒。
九、餐厅、厨房应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备。
十、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与学校签定的合同,如有违反合同规定的,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直到解除合同。
西许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创安”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优化教书育人环境,经学校行政研究,拟定门卫管理制度,希各认真遵守。
一、学校每天配备两名导护师和一名兼职保卫干部,全天候在校门口、门房值班执勤,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当天发生的情况记入《学风评比表》中。
二、上课期间,全体同学必须准时互校,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完成作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向班主任、课任教师请假,不得私自外出。
三、早自修期间,导护师和保卫人员要对迟到者要登记。
四、中午休息时间,导护师和保卫干部要坚持轮流在门房里值班,做好检查登记工作,严防薄弱环节出问题。
五、晚自修期间,学生不得在校内游玩,说笑,影响校园秩序。
六、学校门口要保持整洁,禁止摆摊设点,禁止乱扔果皮、纸屑,违者批评、教育,直至罚款处理。
七、外来人员要来我校,必须在门房处联系登记,得到许可后,方能进入校园。
八、非本校师生晚上不得私自在学校内留宿,特殊情况者,要先请求学校及生管组,否则,发生不良后果,先由本人承担责任,后由镇派出所处理。
九、严禁同学在校园中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严禁私自到外面打游戏机、赌博,情节严重者,交镇派出所处理。
值班人员职责
1、两位值班人员配合保卫人员工作,对当天的校园常规事态与突出事件负有处理责任,遇到不能处理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校领导解决。
2、在学生上学、放学等人员流动的高峰时段,值班人员必须在校门口执勤,负责秩序的整顿。
3、上课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保卫科值班,督促学生不得私自外出,每节课都要到各班巡视,检查教师上课的到位情况,下课应注意校园动态,防患于未然。
4、值班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学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新决策中安排的有关事务,对有关部门的急切需要,应积极配合。
5、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佩戴红袖章。
6、对当天的主要执勤情况,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勤情况表,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评比好学风。西许中学班级安全活动责任书
为了便于检查我校“创安”活动效果,根据上级综治委“内部单位创安活动责任书”的内容要求,制定我校内部单位“创安”活动责任书。责任书基准分为100分,按照量化评分的办法进行考评、检查。验收时总分达90分以上的为“创安优秀班级”,80——89分的不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具体内容、基准分如下:
1、每班设立安全员2名。
3%
2、不发生治安、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7%
3、做好差生帮教工作
5%
4、对经常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2%
5、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3%
6、一年内班级财产损失低于100元;每周进行安全排查。8%
7、认真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
8、加强对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其他思想品德教育;要有主题班会。
8%
9、能认真配合学校开展校园治安工作。
6%
10、严格控制流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3%以内,10%
11、外出活动须办理审批手续。8%
12、劳动课、班会课、班主任须跟班搞好组织工作。
4%
13、学生没有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8%
14、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8%
15、其他不安全交通事故。
8%
16、加强季节安全教育,每学年至少要以“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班会各一次,并有书面汇报材料。8% 分管领导:___________ 政教主任:___________ 班
主
任:___________
****年**月**日 西许中学班级创建“平安学校”责任书
根据《园头中学2001年关于创建“平安学校”的实施计划》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素质,把创建“平安学校”的各项活动逐项分解,责任到人,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经校创建“平安学校”领导小组研究,特与各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如下:
1、每班设立交通安全联络员、宣传员各2名。
10%
2、制定班级交通安全教育计划。
10%
3、利用主题班会、班级黑板报等广泛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4、教室内挂贴《安全公约》塑料牌一张,挂图一套。10%
5、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交通安全常识》80%学生能熟知交通安全常识90%以上
12%
6、本班学生不发生交通违章现象。没有发生同等以责任交通事故。
15%
7、能认真配合学校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校”活动。
8%
8、不断提高自身处理突发交通事件的能力,注意对学生的言身教。
10%
9、每学年至少召开三次主题班会。
10%
西许中学创建“平安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______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莆田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根据“四会”常识和学生日常交通行为特点,制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走路必须做到:
1、学生上、放学须戴小黄帽、执小黄旗开队行进;
2、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靠路边1米内行走;
3、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
4、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5、通过没有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和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先看左、后看右”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嬉戏打闹,„„不准跨越护栏,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二、安全乘车必须做到:
1、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须在站点或招呼站内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3、车辆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4、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车后横穿道路,应往车前或车后走离20米,确认安全后,再横穿。
5、不乘坐己满员的长途客车,不乘坐非营业性客车和车况不良的客车。
三、安全骑车必须做好:
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
2、自行车行驶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1.5米范围内行驶。
3、市区道路不准骑车载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肩并行相互追逐,自觉拒绝乘坐家长的自行车。
4、保持车状良好,车闸、车铃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
5、骑自行车转弯应减速慢行,向后观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锰拐。
6、自行车在市区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次停放。
学
生:______________ 学
长:______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西许中学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书
安全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基础教育任务的关键,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原则,特订我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内容如下:
1、自觉履行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2、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的特点,将遵纪守法教育和防火、防疾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煤气、防中毒、防解电、防盗、防骗等各种预防伤亡事故的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安全教育既要言传又要身教,要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行动上当学生的典范。
4、注重心理疏导,讲究方法,耐心细致做好困生的转化工作,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预防出现不良行为。
5、努力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严格体罚变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
6、在开展教学实验、社会实践、体育活动等之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防护教育。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需外出,须以学校或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7、保持通道畅,不在通道、走廊、门口堆放杂物。
8、人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器具,不私自拉接电线。
9、按时上、下课,维护好课堂秩序,不占用学生做眼保健操和课间操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课前登记好缺勤同学名单,晚间认真做好寄宿生点名工作,并及时与学长联系,落实缺习原因去向。
10、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熟悉学校安全工作预案,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
11、保护学校安全设施,掌握安全设备操作方法。
12、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不法侵害工作,积级配合保卫人员加强门卫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13、经常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或上报学校进行整改。
14、导护师应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课间、午间期间的校内巡查和放学时的校外执勤工作。
15、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级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延误。
16、遇到险情时,应镇定沉着,及时组织学生疏散,采取正确救护措施。
全体教职工要切实负起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违反以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上报教育局,并追究相应责任。本责任书壹式贰份,签订双方各执壹份。
校长:
教师:
****年**月**日 西许中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教育部《控制农村初中生辍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把控辍学落实到县、乡、村、责任到人,并把控辍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校长政绩的重要指标”和“凡是辍学率超过国家规定要求的,评先,评优时可实行‘一票否决’的决定。结合城厢区控辍学保学会议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1、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控辍保学文件规定及本校制定的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确保本班学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决不拉本校的后腿。
2、本班学年辍学率如超过3%(含3%),愿意接受“一票否决”处理⑴当考核不得评为优秀;⑵当不得参加各种评先评优;⑶本班不得参加班级的各种综合性先进评选。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班主任各执一份。
校
长:____________(签名)
班主任:____________(签名)学生出入管理制度
1、学生进出校门须佩带胸卡,骑车进校须门口下车线自动下车。
2、学生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离校。
3、学生出入须有序,不能争先恐后。
4、迟到者须在门房登记后方可进校上课。
5、学生进校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穿奇装怪服。男生不蓄长发,女生不佩带首饰。
6、学生不带木棒、水果刀、铁器、管制刀具进校。西许中学财产保管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证完成教育事业计划实施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管好用好学校财产,特定如下规定:
1、保管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管理制度。按章办理,加强财产的收支、使用及维修管理,做到及时、完备、无误。
2、明确分工,保管员管物,会计管帐,防止有帐无物、有物无帐的混乱现象。
3、保管员应对财产的种类、名称、规程、数量、用途、存放地点有详细记载,并经常进行清理、检查、核对。
4、教职工个人都要爱护管好自己使用的公共财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擅自将公家财产搬进个人宿舍或搬出学校。
5、财产的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包干负责与奖罚结合制度。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应注重教育,注重防范,提高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和师生的安全意识,减少和杜绝各类隐患的发生,特拟定一些有关责任制度:
一、应注重思想教育,各班主任要不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严禁同学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或参与社会的一些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应予以及时处理。
二、学校导护师和保卫人员在正常上课期间坚持在门卫室值班值勤,节假日由学校精心安排人员护校,以防事故发生。
三、对社会人员进入校园要严格盘查,须在门房处登记,方可入内。
四、生管人员要根据《寄宿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寄宿生的安全教育,严禁非寄宿生进宿舍,预防外人滋扰宿舍。
五、班主任要制定班级和安全公约,防范班级中的不安全因素,对学生中的不良现象,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严加管理。
六、加强学校的日常安全工作,按照学校的日常管理制度,狠抓学生的日常规范。
七、在校领导及政教处的领导下,搞好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采取适当措施,抓好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校各部门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要确保安全保卫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各负其责,哪个部门或哪个教师出了问题,必须进行检讨,说明原因,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对工作不认真、不重视、不负责,玩忽职守的,造成重大损失,应追究其直接责任。西许中学宿舍纪律
一、准时起床、准时熄灯,休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不高声喊叫、喧哗、嬉闹、影响他人休息。
二、搞好宿舍室内外卫生,经常打扫地板、天花板、不在墙壁乱写乱画。
三、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卫生、干净,各种生活用品安放整齐有序,不乱堆放物品,不乱丢果皮、纸屑、塑料袋、可乐瓶,不乱倒污水,不乱吐痰。
四、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合理用电,严禁乱接电源、乱装电器,外出随手关灯。
五、未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不准在宿舍留宿客人,非寄宿生不准随便进学生宿舍,外出注意关锁好门窗。
六、注意防火、防盗,不准玩火抽烟、乱点蜡烛,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棒等,预防意外事故。
七、不准在宿舍嬉闹、低级趣谈和其他不文明的行为,特别是禁止在床上耍杂,做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危险行为。
八、爱护宿舍公共公物,节假日注意关好门窗,以防财物丢失。
九、上下床应互相体谅,不得故意刁难。
十、保护自己及他人,尤其上铺的住宿生更应注意安全,不存侥幸心理。
十一、不能解决的事情应及时向班主任、生管汇报。
十二、突出事件请拨打119(火警电话)
110(匪警电话)
120(救护电话)
24小时值班电话:2097624
城厢区华亭西许中学
规 章 制 度
目录
1、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01)
2、各种活动的安全预案„„„„„„„„„„„„„(02)
3、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故预案„„„„„„„„„„(03)
4、廉政建设十条规定„„„„„„„„„„„„„„(04)
5、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保证书„„„„„„„„„(05)
6、教学及教师行为管理责任书„„„„„„„„„„(06)
7、教职工考勤制定意见稿„„„„„„„„„„„„(08)
8、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0)
9、寄宿生管理规章制度„„„„„„„„„„„„„(17)
10、食堂管理制度„„„„„„„„„„„„„„„
(19)
11、门卫管理制度„„„„„„„„„„„„„„„
(20)
12、值班人员职责„„„„„„„„„„„„„„„
(21)
13、班级安全活动责任书„„„„„„„„„„„„
(22)
14、班级创建“平安学校”责任书„„„„„„„„
(23)
15、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24)
16、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书„„„„„„„„„„„
(26)
17、控辍保学责任书„„„„„„„„„„„„„„
(28)
18、学生出入管理制度„„„„„„„„„„„„„
(29)
19、财产保管制度„„„„„„„„„„„„„„„
(30)20、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31)
21、中学宿舍纪律„„„„„„„„„„„„„„„
5.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篇五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3、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4、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医院在12 小时内向市、区卫生局报告。
5、7 日内向市、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6.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篇六
质量事故是指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不按规定要求而造成的质量失控事件。
1.质量事故的范围: 1)出厂水泥质量不合格;
2)在制半成品质量连续三次达不到规定的指标要求; 3)出厂水泥自检或复验,富裕强度不足2.5MPa; 4)进厂原燃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并严重影响生产; 5)生产工艺控制不执行调度室通知(配料、出入库管理等);
6)检验用药品、试剂、仪器或操作不符合要求,以错误的检验结果指导生产;
7)因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而造成大量废品,或不合格品。其中出厂水泥不合格为重大质量事故,富裕强度不合格属未遂质量事故,其它为工序质量事故。
2.发生工序质量事故后,将事故现场情况调查清楚,正确填入事故记录本以便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3.重大质量事故要以书面材料报送省市主管部门。工序质量事故由责任者单位负责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送化验
室,由化验室签署意见后,上报场部处理。
4.对事故责任人,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工资,对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应追究其责任。
5.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未遂质量事故,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即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1)不查出事故原因不放过。2)不查出事故的责任者不放过。3)不落实改进措施不放过。
同时组织有关职工进行大讨论,查找隐患,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7.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篇七
依据《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中规定要求,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行为,落实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吸取教训,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或施工管理人员管理职责不落实未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3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2人以上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是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一般事故,是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的事故; 注: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为质量问题,处置和处理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三条、事故报告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应在保护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的同时立即分别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公司生产管理部报告,生产管理部逐级上报总工、生产副经理,重大质量事故由企业负责人于事故发生一小时内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第四条、事故调查
(一)事故发生后,公司质量事故应急调查组(成员包括:生产副经理、总工、责任部室相关人员等)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项目管理组和公司应急调查组有关人员应及时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二)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和上级部门调查组详细说明事故状况,以便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正确的依据。
(三)对较大和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验收和事故调查报告总结等由公司质量事故应急调查组按本制度规定第四条第四款要求执行。
(四)事故调查应力求及时、客观、全面,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5、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6、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五条、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针对调查所得数据和资料、现场具体情况进行过程分析,查找事故主要原因并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第六条、事故处理
(一)项目管理组和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在原因分析基础上,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必要时请专家经科学论证),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
(二)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需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实施,涉及结构安全时必须由设计单位及有关专家和上级部门、调查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项目管理组依据批准的技术处理方案,组织人员严格按方案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派专人监控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含照片),确保事故按
预定方案处理,保证事故处理期间安全。
第七条、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基本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与施工产品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和使用功能、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落实制定的纠正措施,注意综合治理;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6、保存相关的记录。
(二)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规定的要求或标准比照,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作专门处理。
6、报废处理
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第八条、事故处理的鉴定和验收
(一)质量事故处理后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质量检查、验收、鉴定来确定。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管理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自检,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复核,自检应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
和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要通过实测实量,试验和仪器检测等方法获得检测数据,以便准确对事故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做出鉴定。在公司自检合格基础上,报请监理、建设单位复验。
(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上级部门调查组向相关部门及时提交事故处理报告;较大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后,公司质量事故应急调查组应在一周内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后经理批示后,有关资料公司生产管理部留存一份,按档案管理规定生产管理部内整卷报公司档案室存档(其内容应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的数据;事故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的方案及技术措施;实施质量处理中有关数据、记录、资料;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处理的结论等)。
第九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纠正措施不放过;主要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一)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要严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查报告处理建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分别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其中一项或多项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情节如: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要认真追究责任,在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同时,扣发其主持岗位工作期间的绩效工资。视其经济损失程度分别给予公司内部停止执业资格3-12个月和行政处分。
(三)对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在扣发当月的岗位工资,扣发其主持岗位工作期间的绩效工资。视其经济损失程度给予公司内部停止执业资格3-6个月的处分。
(四)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不严格进行检查验收,不严格对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把关造成质量事故者,要追究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责任,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对不履行岗位职责者扣发在岗期间绩效工资。后果严重者要免去质量员岗位职务3-6个月的处分。
(五)项目经理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责任,应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对不履行岗位职责者扣全年绩效工资。经调查确认负主要责任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在免去项目经理职位的同时视其情节按本规定第九条中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篇八
质量是安全的基石,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为了控制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2 定义 2.1 质量事故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2.2 质量事故的分类 2.2.1 重大事故的分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未按设计蓝图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较大后遗症或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较大质量缺陷的。
2.2.2 普通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的。3.2.3 零星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1 零星质量问题由质量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追查、处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执行。
3.2 普通事故发生后,由分管副总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整改落实及处罚。
3.3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组织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事故追查,并拿出初步意见报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的整改方案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及设计院备案。
3.4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3.5 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应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依法惩处。
9.重大事故汇报制度 篇九
为了及时汇报、统计、调查和处理重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特制
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性质严重、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的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逐级报告集团公司专属管理部门和各级行政主
要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政府有关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第一项所列部门。
六、重大事故汇报程序的规定
1、重大事故汇报程序
(1)矿属各队组在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时,带班队长、班组长或现
场有关人员都要以最快速度报告矿调度室。汇报力求准确、迅速、简单明了,能够全面反映
或基本反映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应逐级汇报矿有关领导、职能部
门负责人,并由矿调度室及时上报公司总调度和有关部门领导。
(3)生产部门负责人、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视事故性质、类别及时制定安全措
施,并立即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重大事故汇报的内容
事故汇报形式分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形式,事故汇报的内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姓名、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初步原因、初步经济损失、已采
取的急救措施等。
七、重大事故发生后,矿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派人
赶赴事故现场,组成重大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收集
证据工作。
八、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及时请
示上级或配合执法部门人员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
迹、物证。
九、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重大事故调查组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
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重大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十、事故发生涉及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3、不积极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调查事故的。
4、5、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二)一般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上报。
(三)完善事故续报制度。煤矿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险救援和处理情况,较大及以上事故每天续报2次,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每天续报1次,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以及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煤矿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的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具体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的15种重大隐患(具体分觖细化内容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3、煤矿带班领导、跟班特员、安全督查组成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全面负责。
4、重大安全隐患向煤矿矿长报告。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报告。
5、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6、带班领导、跟班特员、安全督查员在每日工作中所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副矿长组织的自检自查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或是煤矿职工所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在出井30分钟内向上级报告。
7、遇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8、若情况紧急现场无法处理时,必须撤除受隐患影响的所有工作人员到安全地点。再向井口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隐瞒造成事故的将承担其他责任。
9、若查出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报告的,一律开除本矿,并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上级机关处理。
10、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限、定效果的“五定”原则,逐条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时间、标准和措施,报煤炭分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11、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罚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同时对口汇报给平顶山裕隆公司的业务处室。
第十五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书面报告要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XX煤矿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第一条 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发生事故所在专业,组织事故单位、技术、工会、劳保、安监科门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且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矿长、安监、工会和有关部门。
第二条 发生重伤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汇报,在24小时内由矿长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全检查、劳资等有关部门和工会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且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送矿长、安监处及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送时间不得超过5天。
第三条 发生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煤矿监察机关汇报,由矿长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集团公司进行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报送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由公司送上级部门。
第四条 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总经理负责组织技术、安监、公安、劳资等有关部门和工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部门。
第五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矿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的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第六条 发生生产事故,所在单位跟班干部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理。超过半小时的事故,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主管部室到现场处理,2小时以上事故,通知分管矿领导到现场处理。
第七条 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
第八条 发生各类事故后,根据事故性质分类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存档备查。
10.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等相关规定、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旅游公路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监控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动态监控,跟踪治理,挂牌督办。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是指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旅游公路建设的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第三章 挂牌督办的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南(北)区指挥部对以下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一)上级主管部门及南(北)区指挥部督查、巡视发现的重大隐患;
(二)参建单位或个人报告或举报并经查实的重大隐患;
(三)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第六条 南(北)区指挥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各参建单位应确保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治理销号等过程闭合,档案完整。
第七条 施工单位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人。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母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其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每周一次的巡视检查,检查做到有记录、有相关检查人员签字及隐患整改闭合资料。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工程中的深基坑、高支模、长大隧道或地质不良隧道、大型起重吊装作业以及爆破作业等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参与人员多的施工环节应实施动态排查。对确认存在重大隐患的,在施工现场应设立风险告知牌,并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重大隐患经项目监理单位确认后应向南(北)区指挥部备案。南(北)区指挥部及时主动向地、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及其他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南(北)区指挥部接到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后要转达给施工单位并告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特点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整改方案,明确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过程监控等要求。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患治理过程的检查核实与整改督促。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及时反馈南(北)区指挥部安委会。第十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经其母体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签认确认,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南(北)区指挥部批准后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时限;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局部或全部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监测与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监理单位、南(北)区指挥部以及母体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报告重点载明以下内容:
(一)重大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实施过程;
(三)治理效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
(四)预防措施;
(五)其他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整改报告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由南(北)区指挥部统一向督办单位提出摘牌销号的书面申请。实行项目总承包的,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提出。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南(北)区指挥部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销号申请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 奖 罚
第十四条 南(北)区指挥部安委会将对挂牌单位事故隐患防范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巡查结果将作为对施工单位考核奖罚的重要依据。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南(北)区指挥部安委会将严肃惩处,必要时停工整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南(北)区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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