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2024-11-23

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精选11篇)

1.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一

关于2010届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去向选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依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为毕业生做好服务的原则,使毕业生能顺利、放心毕业离校,安心愉快地走向工作岗位,现将2010届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去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有关院系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离校后的档案及户口有以下五种去向:1、能够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毕业生就业单位接收;2、回原籍;3、托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托管在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5、暂留学校。

二、毕业生就业单位能够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户口直接由院保卫处统一下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离校报到前个人从保卫处领取带走,档案由院学工处统一公函投递或送达到单位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毕业生名单待具体确认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另行通知到各院系、保卫处、学工处。毕业生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及户口的,由毕业生个人自愿选择其档案和户口的去向。

三、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个毕业生本人,在 《2010届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去向选择统计表 》中如实统计(只能选择一种)。于5月26日前院系将盖章后的 《2010届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去向选择统计表 》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毕业生的毕业派遣依据。

四、由每个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自己的生源地(指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所在的省、市。如:湖北襄樊、河南新乡),生源地有误的请予以更正。生源地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派遣。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0年05月17日

2.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二

关键词:河北省,本科毕业生,起薪

我们以实地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在河北省内就业的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进行了抽样调查, 在河北省不同城市不同地区发放问卷1300余份, 涉及到了文科类学校、理工科类学校以及综合类学校的毕业生, 收回有效问卷975份, 有效回收率为75%, 利用EXCEL数据统计工具和SPASS数据分析软件对问卷中影响起薪差别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和验证。

通过调查分析, 河北省2010届毕业生起薪状况如下:

一、毕业生实际薪酬阶梯情况

调查显示7%的毕业生起薪在1000元以下, 39%的毕业生起薪在1000元-2000元, 35%的毕业生起薪在2000-3000元, 12%的毕业生起薪在3000-4000元, 7%的毕业生起薪在4000元以上, 绝大多数的毕业生起薪集中在1001-3000元, 占被调查毕业生的74%。 (图1.1)

二、毕业生实际期望起薪情况

5%的毕业生期望起薪在1000元以下, 23%的毕业生期望起薪在1000元-2000元, 35%的毕业生期望起薪在2000-3000元, 16%的毕业生期望起薪在3000-4000元, 21%的毕业生希望起薪在4000元以上。 (图1.2)

通过二者的对比可见, 期望起薪在4000元以上的比例明显高于实际起薪在4000元以上的;实际起薪在1000元以下的比例高于期望起薪在1000元以下的。

三、毕业生起薪满意度情况

45%的毕业生认为自己的起薪状况一般;26%的比较满意, 22%的比较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的是5%, 只有2%的毕业生非常满意。

四、男女生起薪情况

男生起薪1000-2000元的占35%, 比女生同级别的工资水平范围内的比例少11%;男生起薪2000元-3000元的占35%, 与同级别范围内的女生起薪持平;4000元以上的占7%, 比例相对来说也较小。

女生起薪分布主要集中在1000-2000元, 占44%。2000元-3000元的占33%, 4000元以上的只占6%。

男生起薪:7%的毕业生起薪在1000元以下, 35%的毕业生起薪在1000元-2000元, 36%的毕业生起薪在2000-3000元, 15%的毕业生起薪在3000-4000元, 7%的毕业生起薪在4000元以上。

女生起薪:8%的毕业生起薪在1000元以下, 44%的毕业生起薪在1000元-2000元, 33%的毕业生起薪在2000-3000元, 9%的毕业生起薪在3000-4000元, 6%的毕业生起薪在4000元以上。

五、单位性质分布情况

从所调查毕业生的单位性质分布可以看出, 大部分的毕业生就业于私营企业, 占23%, 去国有企业的占17%, 外资合资企业的占15%。

六、工作所在地对起薪的影响情况

可以看出2000-3000元起薪主要分布在地级城市及省会城市;1000-2000元起薪主要分布在地级市及县级市;在省会城市工作起薪极少在去1000元一下;起薪4000元以上主要分布在省会城市。

其中在省会城市就业的毕业生的起薪在2000-3000元的比例明显地县级城市, 达到38%, 只有3%的毕业生起薪低于1000元, 4000元以上的比例为13%。

3.13届毕业设计相关要求事项 篇三

为确保13届毕业设计后期顺利进行,完善相关资料,使毕业生档案规范化,特要求以下相关事项:

一、毕业设计需要装盒的材料

1、本科实习日记和报告

2、毕业实习反馈表

3、毕业设计审题表

4、毕业设计周记

5、毕业答辩记录表

6、毕业论文

7、毕业设计光盘资料(包括)

8、大图纸(可选)

9、英文文献检索

二、填写资料签字时间参考

1、本科实习日记与报告

(1)封面时间:2013年3月;

(2)时间顺序应为:实习报告学生签字时间(4月4~10日)实习单位鉴定时间指导教师评语时间。

2、毕业实习反馈表

(1)实习单位时间与《实习日记》中的实习单位鉴定时间相同;

(2)时间顺序应为:实习单位时间院部意见时间学生签名时间。

3、毕业任务书下发时间,应予3月25日之前;

4、毕业论文封面打印时间应在6月15号之前;

5、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应予6月16号(建议答辩前完成);

6、毕业论文指定论文评阅人评语应予6月17号(建议答辩前完成);

7、答辩委员会评语应予6月20或者21号;(答辩结束后填写)

8、毕业实习时间应为2013.03.04-2012.03.31。

三、毕业设计所涉及资料所有内容均应填写,需要签名的地方和时间都要填写,光盘资料应标注班级、姓名等相关信息,如“自动化091-×××”。

自动化工程学院

4.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四

2010届毕业生:

根据零陵区公安局的工作要求,我区大中专学生毕业时,应主动、及时办理好本人户口迁出手续。如因迁往地址不确定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的,可缓期两年办理。但在此期间,区公安局和朝阳派出所概不受理此类学生的身份证、护照、户口信息、户籍证明等方面业务。缓期两年后仍未办理迁出手续的,一切后果自负。为方便我校2010届毕业生快捷、顺利办理好自己的户口迁出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程序:

1、迁回原籍者:凭身份证和毕业证明(毕业证或学生证)直接到朝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外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本省)。携本人《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凭身份证、毕业证或回原籍择业的《就业报到证》到原籍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2、迁至工作单位者:凭身份证和工作单位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到朝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外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本省)。携本人《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凭《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和工作单位辖区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没有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可直接从工作单位辖区公安局开具《户口准迁证》到朝阳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携本人《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回工作单位和工作单位辖区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3、迁至高校读研者:凭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直接到朝阳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携本人《户口迁移证》,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高校报到后办理落户手续。

★省内户口迁移的同学,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可先去朝阳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卡无时间限制)。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有的学生原籍地公安部门只需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或登记卡)就可办理落户手续;而有的学生原籍地公安部门却还需学校招生就

业处办理的回原籍地自主择业的就业报到证才能落户。因此,请同学们办理迁出手续前,先向原籍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就上述问题进行必要咨询,了解其有关规定后再对照办理,以免在落户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大部分私人公司及企业单位不接收员工户口迁入。因此,请同学们在与上述工作单位签约或前往报到前,先就有关事项进行咨询。如若不接收户口迁入,建议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原籍,以方便以后办理户籍业务。

3、户口迁出后,《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因此,请同学们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务必要妥善保管,并及时落户。如有遗失,不能补办。

4、不存在学生户口自动转回原籍的说法。因此,请同学们务必在毕业前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快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学院保卫处

5.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五

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为简化工作程序,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在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具体事项如下:

一、适当控制校园网与校园卡账户资金余额。本着够用即可的原则维持资金余额,随时需要随时转款,不要多转,以减少办理毕业退款手续的麻烦。

二、校园网账户欠费的用户,要提前做好还款工作。不需要继续使用校园网账户的毕业生请自行到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销户结算手续。

三、六月五日下午十五时起停止校园网毕业生账户充值业务。

四、校园网用户要提前做好网络存储资料与邮件的备份。学校将于六月三十日对毕业生校园网账户与校园卡账户进行销户。

特此通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6.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六

各学院:

现将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信息初筛名单(附件2)下发,请老师们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还款学生类型(请在附件2备注栏标注)

筛选本学院贷款学生(由于按贷款年份排序,请老师们用筛选的方式筛选中本学院学生),确定还款学生类型。类型如下:

1、提前还款(决定在毕业之前一次还清贷款的学生,这种方式没有利息)

2、按期还款(决定毕业之后按月偿还贷款的学生,这种方式会按现行商贷利息计息)3、4、5、展期还款(已确定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2014年1月已毕业(2014年1月已毕业的研究生)已结清(已全部结清助学贷款的学生)

请老师将备注好的附件2电子版于4月18日前发给学工部李华

二、办理提前还款

通知决定提前还款的学生从即日起至5月15日到9楼301办理提前还款事宜。

提前还款流程:

1、2、到9楼301开具提前还款申请书 携带《提前还款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存有钱的中国银行的卡或者存折(还款柜台不收现金)到中国银行南开支行结清

贷款

3、将银行出据的结清证明的复印件交到9楼301

银行地址: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底商中国银行南开支行,出东门左拐直走,接近大悦城,天地烩对面。

银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5:00

三、进行网上资料确认

通知所有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1月已毕业除外)即日起至5月15日登录办公网进行毕业资料确认。

流程:

登录办公网(e.tju.edu.cn)——点击助学贷款——点击毕业资料确认——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

四、关于还款协议面签大会

学工部于5月底会安排按期还款和展期还款的学生和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学工部

7.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七

各毕业年级分团委、团总支: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关系到每位团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201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相关手续于2013年6月6日开始,请各毕业年级分团委、团总支认真组织,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为同学们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手续。

忠山校区:

办理时间:2013年6月6日至6月9日

办理地点:忠山校区团委办公室

城北校区:

办理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办理地点:城北校区团委办公室

办理的相关要求:

1、办理时,各团支部需提交本团支部所有团员的名单;团支部书记带上本支部全体团员的团员证;

2、团员证遗失需办理新团员证的,由各团支部在办理转出手续时统一补办。团支部出据本支部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团员名单,在名单后注明入团时间;并递交彩色免冠1寸相片一张,收取每本5元的工本费。

3、请各团支部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

8.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八

各位:

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这周开始需大家开始办理进沪就业的材料,主要涉及的是进沪就业通知单和居住证,其中,申领居住证是在正式入职后单位帮忙办理的,现阶段由学校统一协助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请在上海就业的同学按以下时间节点步骤完成:

1、学生下载正反面打印《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见邮件附件),填写好“个人资料部分”,注意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学生于2015年5月19日-5月25日白天上班期间(上午8点半-下午4点半),将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 + 三方协议办理手续那一联(粉色)交回学院楼4015室,过时不候。特别提醒:需已与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3、6月底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学校统一向完成上述步骤的同学发放《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另附: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请大家仔细研读。

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四、其他

9.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九

⒈毕业答辩所需上交材料

①施工日记:按照施工日记样稿或施工单位用的施工日记,要求从12月1日起至5月20日结束。不得少于10周,要求详细介绍个人一天实习主要内容与实习体会,也可复印

单位日志。答辩前手写装订在一起,交班主任。

②水利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回校答辩时带回交给班主任,要有单位公章。③毕业实习报告:5月15日前将毕业实习报告初稿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给辅导员,请水利工程系学生不管从事何职业都要按照顶岗实习总结报告模板样式进行报告

编写。答辩时交论文终稿手写稿装订(不能用塑料夹)于班主任。

④提供现场照片4张以上,要洗出来。其中1张为本人所在项目部的照片,其余照片为项目上特色的现场图片,要有学生本人,图片后面应附文字说明、班级、姓名、学号等信

息。图片电子材料也要打包发到班主任邮箱。

⑤填写专业岗位、素质、能力、知识调查表;专业企业调查表;企业技术人员调查表;

毕业生跟踪调查表用人单位用表.和毕业生跟踪调查表毕业生用表。

⑥实习不是施工类的毕业生也要按照模版套,无论是销售还是其他工作均要有方案及

如何实施。可按接近模版内容换写标题。

⒉答辩时间5月底左右,详见系通知。

每班从已上交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中抽出30%人参加毕业答辩综合考试,毕业答辩考试原则上都通过。考试主要内容涉及招投标、监理、施工、预算四门课程,案例形式。

⒊未参加毕业答辩考试学生一律参加毕业生答辩。

考虑到部分学生不实习或实习不认真,此次毕业生答辩要求第一次不通过率10%左右,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以参加第二次答辩。第一次答辩是否通过待学生离校后公布,第二次补答辩在报成绩前一天进行。

水利工程系

10.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十

〔2011〕4号

201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各学院:

按照学校“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要求,确保2011届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请各学院就毕业生户口迁移事项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不迁户口的学生(未达到毕业条件的、户口未迁入我校的、毕业后留校的、参与西部计划的、考上我校研究生的)必须注明;

2、在芜湖市(不含三县)就业的同学,自己持《报到证》,到学院所在校区的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登记常表》,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到指定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实行网上迁移,无《户口迁移证》;

11.2010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项通知 篇十一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最新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实际,我系于昨天召开了2009级国贸与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动员大会。现将会议内容通知如下:

1、实习的形式:本次实习分为单独实习和集体实习两种,学院本着学生自主自愿同时不违背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要求学生参加集体实习。

2、本次实习是一次正常的、必须的教学实践活动,有20个学分。是每个人必须参加的同时也是需要遵守严格规范的教学行为。学院规定:所有优秀实习生的产生均来自集体实习学生,优秀毕业生中80%来自优秀实习生。学院将在实习对单独实习的学生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与实习不符的情况则不予成绩,推迟一年毕业。

3、可以进行单独实习的情况:(1)已经就业的。已经与用人单位明确了就业意向,可以签订就业合同的。需提供的材料:就业协议(合同)、安全事故责任书、个人申请书(家长签字)。(2)考研学生。凡是已经报名参加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单独实习,考试后需提供考试成绩。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申请书(注明考研意向,家长签字)、安全事故责任书。

4、关于个人申请书的书写要求:在申请书中首先要注明单独实习的理由,已经就业的注明就业单位情况,考研的注明考研意向。在结尾处必须注明“本人承诺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要求在单位实习,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习任务,不私自更改实习单位,确保实习的成效性,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必须要求家长签名和联系方式。

5、集体实习的地点。学院将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实习地点,原则上是规模较大的经济效益好的企业。

6、请大家在今明两天内重新登记实习意向表。各班班长于明天(17日)下午17:00前交给我。

南岳学院经济与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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